电器企业员工培训制度
| 适配人群 | 新入职员工,外派出国人员,门店店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外派考察管理,岗位晋升评估 |
|---|---|---|---|
| 制定背景 | 新员工老搞不清公司是啥样,文化也拧巴。老员工技能跟不上,销售和服务总出岔子。想让大家心齐点,干活有标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刚进公司的新人,还有在职的销售、服务岗员工。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牵头安排培训,各部门经理负责带人实操,店长和hr一起盯考核结果。 | ||
| 管理规定 | 新人入职头天必须培训,考不过不能上岗。老员工半年训一次,不参加就影响升职。出国考察要签协议,回来得干满加期。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完当场考试,成绩记进档案。没按要求训的经理会被警告。考不过的新员工拖试用期,老员工升不了职。hr每季度查记录,漏训的补上。 | ||
电器公司员工培训制度
1 岗前培训与岗中培训
1.1 目的
i 增强员工对大中工的认识和了解。
ii 排除员工中不适合大中文化的风气。
iii 统一思想和价值观,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iiii 考核量化,唯才是举,适时提拔。
1.2 方式
岗前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
岗前培训针对入职的新员工,时间不少于1天,成绩计入入职表现,作为考核的依据之一。
岗中培训、职能培训、职务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时间不少于16小时,成绩计入个人考绩,做为晋升的考核依据。
2 关于公派人员出国(包括香港和澳门)考察的培训管理办法。
2.1 公派员工在国外,时间不超过半个月的,当月工资、奖金照发,时间超过半个月,不享受本月工资和奖金。
2.2 出国期间,员工的社会保险等费用均由公司负担。
2.3 出国期间,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聘用。
2.4 员工回国后,应返回大中公司继续服务。外派时间半个月至一个月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一年合同期,外派时间一个月以上的,在原劳动合同有效期的基础上附加两年合同期。同时根据职位附加一定数额的保证金。
2.5 公派员工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要求调离本公司的,必须负责赔偿公司公派期间的所有费用(包括发放的工资、奖金,各种商业保险费用和公派期间发生的所有公费)。
3 考核制度
3.1 岗前培训考核
i 熟悉《员工手册》的具体内容。
ii 了解公司的概况及发展史。
iii 清楚地了解本岗位的责任;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考核的标准;本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iv 试用期结束前,由所在部门或分店领导监督、考察,并出具考察报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组织考试,将结果报总经理。
iiv 综合考核合格者发上岗证,不合格者延长试用期。
iiiv部门或分店经理未按上述内容和要求对员工进行考核的,将受到严重警告或更严厉的处分。
3.2 职能培训
为了能够充分了解到人员工作的基本情况(包括对《员工手册》内容的了解和掌握、基本技能和技巧的掌握等),来提高销售业绩和服务质量。
i 职能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不少于8课时;
ii 职能培训的考核要求,对本岗位的基本职责流程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认识,并要求每个人都能够做到随问随答。
iii 考核的成绩将存如档案,并做为日后晋升的依据。
3.3 职务培训
职务培训即常说的升职培训,在参加职务培训前,人力资源部必须了解其以下内容:对现职务的了解程度;专业知识和技术掌握的情况;对《员工手册》的执行情况;上级和下级对其的反映情况和浅能的评估。
i 职务培训每3个月举行一次。考核成绩存入档案,考评成绩将作为晋升的依据。
ii 表现良好,由主管领导推荐,方能参加职务培训。
iii 根据考核的成绩,决定是否能够晋升,或者任原职位。
电器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电器企业员工内部调动离职
| 适配人群 | 事业部经理,分店店长,部门经理 | 使用场景 | 岗位调整,主动辞职,被动辞退 |
|---|---|---|---|
| 制定背景 | 有人想换岗,有人要走人,流程乱七八糟。怕交接出错,怕岗位空着没人干,怕公司东西丢。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职员工,各事业部、分店、部门都得照办。 | ||
| 职责分工 | 部门经理和店长提申请,人力资源部跑手续、查情况、收材料,总经理最后拍板。 | ||
| 管理规定 | 调岗要签交接单,辞职要提前写申请,没批完不能走,不能怠工,不能私离岗位。 | ||
| 监督与罚则 | 每一步都要填表签字,hr全程盯着,没交清不发工资,私自离岗就罚,交接不清追责任。 | ||
电器公司员工内部调动与离职制度
1 员工因工作需要或本人提出申请在本部门内调换岗位的,由所在事业部或分店经理决定,并通过人力资源部进行协调,履行"内部员工调动工作物品交接"手续。各事业部或分店需增减或跨部门调动员工时,应由部门经理或分店店长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经过研究后,报相关副总批准后实施。
2 员工申请辞职或调动工作
2.1 一般员工需提前15天,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虚提前30天提出书面报告申请。
2.2 经本部经理同意后,填写离职人员申请表。
2.3 经各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交至人力资源部。
2.4 人力资源部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报请总经理审批。
2.5 辞职或调动申请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前,员工必须监守岗位,正常上班。若私自离岗或消极怠工,公司将按制度予以处罚。
3 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
3.1员工被辞退(劝退)或被除名(开除),必须以制度为依据,由所在部门或分店以书面形式将处理意见上报人力资源部。
3.2 人力资源部金国调查核实后,签署意见并报总经理审批。
4 调出、辞退的交接手续
4.1 员工调出、辞退必须在开原岗时将工作同指定的交接人员进行交接,并由指定的领导监督交接。认真填写《工作物品、内容交接单》,并由相关的领导签字。
4.2 交接手续办完后,连同离职申请交至人力资源部,离职后30天后到人力资源部领单到财务部门领取工资和其他款项。
电器企业员工培训制度:电器企业新员工上岗
| 适配人群 | 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专员,门店店长 | 使用场景 | 岗位增编,员工录用,内部调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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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新员工进公司太随意,部门想招就招,没统一安排。人多了乱,少了又没人干活。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分店、新招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人力资源部管流程,各部门负责人提需求,总经理最后拍板。 | ||
| 管理规定 | 招人要提前3天填表,内部先调,不行再外招;没批不能上岗;必须办手续才安排岗位。 | ||
| 监督与罚则 | 人力部发派遣单,部门按单子安排人;改岗位得先打招呼;没担保不录用(库工防损员除外);人力部查执行,违规要重走流程。 | ||
电器公司新员工上岗制度
1 公司所属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用人制度。各部门或分店需要增加编制人员时,必须由负责人提前3天向人力资源部递交"人员需求表",需求表的内容包括:补充理由、数额、学历要求、岗位等。人力资源部将先行在公司内部调配,如无法调配再考虑外招。需增编的人员需上报总经理审批。
2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录用上岗。
3 人力资源部将按公司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即:人力资源部向用人单位填发派遣单或调令,用人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按照通知书上所确定的岗位进行安排。如有需要重新安排岗位的需求,需通知人力资源部。
4 录用的员工必须出具本市户口的人员提供的担保(库工、防损员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