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适配人群 | 主治医师,科室主任,副主任医师 | 使用场景 | 医疗诊断,疗效评估,多科会诊 |
|---|---|---|---|
| 制定背景 | 有些病老是看不准,治不好,怕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医生、护士,还有看病的科室。 | ||
| 职责分工 | 主治科室主任带头干,经治医生具体做,医务科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病看不准就赶紧开会;主持得是副主任医师以上;讨论完必须写进病历里。 | ||
| 监督与罚则 | 医务科每月查病历有没有记;没开会或漏记的,扣当月绩效;连续两次不执行,要找人谈话。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依照《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为规范医疗行为,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院《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针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的病例,应及时组织病例讨论。
2、讨论疑难病例前,负责主治的科室或经治医师需积极作好准备,并通知本科及相关科室参加。
3、讨论时,由主治科的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师主持,负责介绍及解答有关病情、诊断、治疗等方面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病例由经治医师报告),会议结束时由主持人作出总结,明确诊断及治疗方案。
4、疑难病例讨论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将讨论的综合意见载入病历中。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药师,护士 | 使用场景 | 临床用药监测,药品安全预警,群体不良反应 |
|---|---|---|---|
| 制定背景 | 怕漏报药品出问题,医生护士看到反应不写表,病人受苦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工作人员,开药、发药、打针、管病人都要报。 | ||
| 职责分工 | 药剂科牵头干活,各科室医生护士填表上报,药事会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新反应或严重反应必须填表,写清症状、检查结果、怎么处理的。 | ||
| 监督与罚则 | 药剂科专人收表、查数据、每季度交监测中心;新或重的15天内报,死亡马上报;不报、瞒报、藏材料就处罚。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一、依据《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按规定报告所发现的药品不良反应"制定我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纳入科室质控管理。在医院药事会下分设"药品不良反应报告管理小组",由药剂科负责日常工作。
三、医院工作人员负有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责任和义务。
四、医院工作人员发现药品新的不良反应或严重不良反应,应及时详细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报药剂科。填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时,应详细填写不良反应表现(有临床检验数据的也应填写),及其临床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五、医院指定药剂科由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医院使用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工作,发现可能与用药有关的不良反应,应详细记录、调查、分析、评价、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每季度集中向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其中新的或严重的药品不良反应应于发现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须及时报告。
六、医院定期组织对所使用的药品发生的不良反应进行分析、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药品不良反应的重复发生。发现群体不良反应,立即向卫生主管部门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报告。
七、医院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一)未按要求报告药品不良反应的;
(二)发现药品不良反应匿而不报告;
(三)隐瞒药品不良反应资料的。
八、本制度所列用语释义:
(一)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二)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是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三)药品严重不良反应是指因服用药品引起以损害情形之一的反应。
1、引起死亡;
2、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
3、对生命有危险并能够导致人体永久或显着的伤残;
4、对器官功能产生永久损害;
5、导致住院或住院时间延长。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资产安全
| 适配人群 | 资产保管员,设备操作员,设备维保员 | 使用场景 | 资产清点,设备操作,设备保养 |
|---|---|---|---|
| 制定背景 | 怕账对不上,东西丢了找不到人,设备乱用容易坏。 | ||
| 适用范围 | 管单位里所有固定资产和操作设备的人。 | ||
| 职责分工 | 资产管理员牵头,使用人执行,部门负责人盯着检查。 | ||
| 管理规定 | 专人管账卡物,上岗要培训,设备要保养,报废得走流程,下班锁门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季度清点一次,账卡物不对就查原因,没培训上岗扣绩效,丢东西要赔,防盗出事追责。 | ||
第一条 设专人负责固定资产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三账一卡。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点、核实,作到账账、账卡、账物相符。保管人员变动时,应办理移交手续。
第二条 设备操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并掌握设备安全使用程序,规范操作。
第三条 定期做好设备保养、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设备使用率。
第四条 资产的报废、转让、变价处理,严格执行有关报废的程序和规定并及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
第五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第六条 加强资产的存放、保管工作,下班后锁好门窗,做好资产的防盗工作。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消毒
| 适配人群 | 院感控制人员,消毒专职人员,临床护士,医疗器材管理员,感染科医生,消毒药械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医疗废物处理,传染病人转运,器械清洗消毒,手部卫生管理,环境表面消毒,消毒液配制使用 |
|---|---|---|---|
| 制定背景 | 防止交叉感染 | ||
| 适用范围 | 医院所有科室和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院感科牵头,各科室主任执行,护士长日常检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一次性用品必须毁形处理,传染病人用物随时消毒,手卫生要规范,地面污染马上拖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记录,季度考核操作,不达标扣绩效,问题多的科室停岗培训再上岗 | ||
第一条 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消毒工作,制定规范,开展消毒灭菌效果的监测
第二条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用后必须消毒后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第三条 运送传染病人及其污染品、车辆、工具必须随时进行消毒处理。
第四条 使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去污染,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其中感染症病人用过的医疗器材和用品,应先消毒,彻底清洗干净,再消毒或灭菌。
第五条 手部皮肤的清洁和消毒,要有专用洗手设备,按手的清洗方法和消毒指征,正确操作。
第六条 地面应及时清扫,保持清洁,有血迹、粪便、体液等污染时,应及时用含氯消毒剂拖洗消毒。
第七条 使用消毒灭菌药械应掌握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消毒灭菌液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
第八条 开展全员消毒知识和技能培训,掌握消毒知识,严格执行消毒规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神卫生工作
| 适配人群 | 街道精防专干,居委会精防员,社区精防医生 | 使用场景 | 社区精神卫生,病人动态管理,康复活动组织 |
|---|---|---|---|
| 制定背景 | 怕病人没人管 怕病情变化发现晚 怕乱吃药出问题 怕跑丢了惹麻烦 怕该治的没治上 | ||
| 适用范围 | 街道居委会监护人 | ||
| 职责分工 | 领导小组牵头 街道负责执行 居委会日常盯 监护人天天看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定期随访 必须填记录本 必须有家属陪着看病 必须帮困难户申请药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例会查进度 报表要按时交 不填记录扣分 出事要马上报 查到漏管要重来 | ||
1.成立地区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精神卫生三级管理网络(街道、居委会、监护人),制定工作计划,定期召开例会。
2.开展精神卫生流行病学调查,准确掌握精神病人基本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准确上报精神卫生工作统计报表。
3.开展重点人群的心理卫生咨询、心理行为干预、精神疾病预防等服务,早期发现精神疾患病人。
4.开展对慢性或服用维持剂量药物的精神病人诊治,对新发现或疑似病人应及时转诊至上级专业机构确诊。
5.建立随访制度。定期走访居委会,按疾病分期随访精神病人,及时掌握病情变化、治疗情况、去向,填写随访记录,进行康复治疗指导。
6.指导监护人督促病人按时服药、观察可能出现的药物副反应和精神症状,动员病人参加社区组织的康复活动。
7.病人就诊或医务人员到病人家中诊疗时,应有家属或监护人陪同。
8.做好重点精神病人的管理,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9.对"三无"精神病人登记造册并上报;对生活困难、符合免费服药治疗标准的患者,帮助申请享受、发放免费药物治疗。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药品质量监督报告
| 适配人群 | 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品质量控制小组,临床药师 | 使用场景 | 用药安全监管,基本用药目录调整,药品不良反应处置 |
|---|---|---|---|
| 制定背景 | 药品出问题会伤病人,得有人盯着看。怕药变质、有反应、出意外,要早点发现早点处理。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用药品的地方,医生护士药房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药品质量控制小组带头干,各科室人员具体执行,药事管理委员会最后把关检查。 | ||
| 管理规定 | 药有变化马上停用,填报告卡,从进货到发药每个环节都要查原因。 | ||
| 监督与罚则 | 专人收报告卡,定期汇总上报,有问题当场整改,不交卡或拖着不改要被提醒再提醒。 | ||
1.药品质量控制小组负责全院药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2.通过对本院使用药品的监督检查,积累资料,提出改进意见和淘汰品种,作为调整本院基本用药目录的依据。
3.药品质量监督报告的内容
(1)药品的外观变化情况。
(2)药品的不良反应。
(3)其他意外事故。
4.当发现某药出现异常情况时,立即停止使用,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同时从各个环节查找原因,予以改正,并填报好药品质量监督报告卡,逐级上报。
5.由专人定期收集药品监督报告卡,汇总后交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某社区卫生服务消防安全
| 适配人群 | 科室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危化品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治安防范,明火作业,危化品管理 |
|---|---|---|---|
| 制定背景 | 办公室东西老丢,火电用得不安全,怕出事伤人伤物。 | ||
| 适用范围 | 全体工作人员,各科室日常办公和操作现场。 | ||
| 职责分工 | 各科室负责人带头管,员工自己守规矩,中心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上岗要证,火源要批,危险品专人管,贵重物不放桌上,下班断水电关门窗。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记录,发现没做到就提醒整改,再犯要登记,出事马上报中心并留现场。 | ||
第一条 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公共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二条 从事电工、驾驶等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上岗证方能上岗。
第三条 对易燃、易爆、剧毒和腐蚀性物品要设专人保管,严格执行操作常规,防止因管理不当出现意外情况。
第四条 动用明火需书面申报,取得同意后方可使用,非特殊需要禁用电炉。
第五条 加强消防器材和设备管理,定期检查,严防丢失损坏,严禁挪用。保持防火通道通畅,防止堵塞。
第六条 严禁将个人现金及贵重物品存放在办公室或办公桌(柜)内,要加强个人物品保管,防止丢失。
第七条 科室下班前应做好安全防范检查,切断水、电、火源,无人时应及时关窗锁门。
第八条 贵重仪器、设备要登记造册,专人负责管理。
第九条 发生治安案件和重大治安纠纷要及时报中心主任,并注意保护现场及做好登记。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
| 适配人群 | 健康教育专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 | 使用场景 | 健康教育,社区宣传,患者指导 |
|---|---|---|---|
| 制定背景 | 居民健康知识不够多,行为习惯不太好,得有人专门管健康教育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体人员,还有来就诊的居民。 | ||
| 职责分工 | 中心配1-2名专兼职人员负责计划实施评价,上级健康教育机构来指导。 | ||
| 管理规定 | 每年有计划、每月有讲座、每层有宣传栏、每次换内容、发处方要对症、培训率超九成。 | ||
| 监督与罚则 | 按月检查宣传栏更新没,查讲座记录和处方发放,看资料归档齐不齐,缺了就补,错了就改,年底统一考核。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工作制度
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设有1-2名专门(兼职)人员负责本中心健康教育工作的计划、组织、指导、实施、评价工作,并接受上级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使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健康教育目标的考核要求。
二、年初应有全年的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每阶段应有工作小结,年终应有工作总结。
三、加强社区合作,当好街道参谋,建立健全社区健康教育网络。
四、对健康人群、高危人群、患病人群分别进行相应的健康教育。
五、争对本辖区居民主要卫生问题和行为危险因素开展针对性有健康教育。通过设立宣传咨询台、开设咨询热线、发放健康教育材料、重大卫生日宣传咨询等方式对辖区居民进行健康教育,教育内容应考虑季节等因素,合理改变。
六、每月进行一次健康教育讲座,其中包括儿童、妇女、老年保健、高血压保健、控烟教育、心理卫生等内容,有计划、有教材、有记录、有评价。
七、建立健康教育宣传阵地。每楼层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每月更换一次,并保留小样存档。
八、对前来就诊的病人应进行健康指导的同时,发放健康教育处方,保证处方的教育内容与患者疾病相关。对患者不能理解的,医生应耐心解释,不可推诿。
九、结合继续医学教育,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健康教育知识和技能培训,培训率达90%以上。
十、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装订和保管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建立健康教育活动记录本,登记健康教育的内容、时间、方式等,积极配合上级卫生机构对健康教育活动开展的考核。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
| 适配人群 | 社区儿保医生,妇幼专干,基层卫生协管员 | 使用场景 | 儿童死亡监测,基层儿保工作,流动人口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想摸清小孩为啥会死,知道哪些地方要改进,帮大人做决定。 | ||
| 适用范围 | 管南调社区所有5岁以下娃,不管户口在哪。 | ||
| 职责分工 |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牵头,医生具体干,妇幼保健所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娃死了得填报告卡,每月5号前交上去,漏报的要补,数据要准。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表卡,重点盯流动家庭,开会培训,不按时交要提醒,错太多要重做。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制度
1、了解辖区内5岁以下儿童生存状况,掌握5岁以下儿童死亡情况,为儿童保健工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监测对象为辖区内(不管其户口所在地),妊娠满28周(或出生体重达1000克及以上),娩出后有心跳、呼吸、脐带搏动、随意肌缩动四项生命指征之一,而后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但不包括外省来本中心就医而死于本中心者。
3、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以实足年龄计算,计算方法是用儿童死亡时间减去出生时间即为其实足年龄。5岁以下儿童死亡是指刚出生至5岁差1天的死亡儿童,其中不足28天为新生儿死亡,不足1岁为婴儿死亡,满1岁到差1天满5周岁的为1-4岁儿童死亡。
4、以上年10月1日-当年9月30日为一个统计年度,每年10月15日以后补漏的死亡数放到下一年度统计。
5、建立完善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网络,落实专人负责管理。
对辖区内的5岁以下儿童死亡或自动出院的危重儿童进行入户调查核实,在家死亡或途中死亡的5岁以下儿童,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填写《四川省儿童死亡报告卡》,于每月5日前上报辖市(区)妇幼保健所;及时将辖区外的或无法追踪的儿童情况或资料反馈到辖市(区)妇幼保健所。
6、参加相关的工作例会和培训;负责对基层儿保医生进行5岁以下儿童死亡监测的业务培训和技术指导。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5岁以下儿童死亡补漏、活产儿补漏和质控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中,做到有记录可查。质控重点是流动人口中活产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同时对监测的表、卡、册进行质量检查。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疑难病例讨论制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处理
| 适配人群 | 社区卫生中心主任,医疗康复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医疗投诉处理,差错事故调查,纠纷责任认定 |
|---|---|---|---|
| 制定背景 | 怕医生出错伤到病人,怕投诉没人管,怕纠纷越闹越大。 | ||
| 适用范围 | 中心所有医生护士和科室。 | ||
| 职责分工 | 主任带头,医疗康复部负责人帮着干,各科负责人一起盯,医务部日常盯着。 | ||
| 管理规定 | 出了事马上报,一级报一级,不能瞒;按条例处理纠纷;差错要分析谁该负责。 | ||
| 监督与罚则 | 医务部查执行情况,接投诉做调查,查实了就处罚,还要整改;不报、瞒报、拖着不改要追责。 | ||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差错事故防范与处理制度
1、成立医疗质量监控组织,由中心主任担任组长,医疗康复部负责人任副组长,中心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医务部,负责监督本中心的医疗服务工作,检查医务人员执业情况,接受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投诉并做好相关的咨询服务以及医疗纠纷调查、核实工作。
2、制定防范、处理预案,主要内容应是针对容易引发医疗差错事故的医疗质量、医疗技术水平、服务态度等因素制定相应预防措施,进行目标管理。
3、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理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
4、严格执行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医疗事故争议的报告制度。实行医务人员→科室→医疗质量监控组→中心主任报告制度,同时上报辖县卫生行政部门。
5、实行医疗差错事故的责任分析、处罚及整改。
(1)对已发生的医疗差错事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对医务人员、科室在医疗差错事故中的责任进行逐级分析,明确相关责任及程度。
(2)根据责任程度,即完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轻微责任进行相应处罚,并根据造成差错事故的原因,责成责任人、科室、机构进行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