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
| 适配人群 | 车队安全管理员,办公室受理专员,部门安全责任人 | 使用场景 | 交通安全监管,事故瞒报核查,车辆运行安全 |
|---|---|---|---|
| 制定背景 | 员工发现安全问题没人管,事故瞒报没人查,隐患越堆越多。想让大伙敢说话、有人听、真解决。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车队、每个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全权负责。接电话、查事情、写报告都归他们。还要保证调查不偏不倚。 | ||
| 管理规定 | 只收跟安全有关的举报,比如隐患、瞒报、设备问题。必须保密,不愿留名就不问名字。 | ||
| 监督与罚则 | 接到举报当天就要处理,简单事当天完,大事马上动手改。处理完要写纸面报告给领导看。不按时办要被追着问。 | ||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投诉,更好的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队和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4.2办公室负责受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4.3办公室应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5.内容及要求
5.1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安全生产环境、条件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公司所有员工。
举报电话:
5.2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5.3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邮箱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5.4举报受理
5.4.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5.4.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5.4.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5.5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投诉,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公路段安全生产举报
| 适配人群 | 一线职工,机驾人员,退离休职工 | 使用场景 | 隐患排查,违章监督,事故预防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想让大家一块儿盯紧违章事。有人乱来能马上被发现,早点处理掉隐患。 | ||
| 适用范围 | 全段所有职工,包括退休的,还有家属也能报。 | ||
| 职责分工 | 机运室设专人接电话收信,安全办负责查问题、追责、发通知,人人都要报告。 | ||
| 管理规定 | 发现隐患或三违必须报,不能瞒、不能拖、不能推,举报人信息绝对保密。 | ||
| 监督与罚则 | 接到举报就调查,写材料、下通知书、盯整改;不报不查就通报批评或处分;查实了给奖励,50到1000元不等。 | ||
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强大的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地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严查“三违”行为,达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的目的,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新和段安全生产违章行为举报制度。
1、根据段实际,在段机运室设立专人安全生产举报接应,向全段公布举报电话,随时接受全体职工(包括退离休职工)的举报信及举报电话,并落实专人管理。
2、全段职工、家属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三违”行为,均有权且有义务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3、凡是职工报告或举报的情况,不论事情大小,都必须认真调查清楚,不能推诿,更不能拒绝报告人和举报人;若需上级安监部门派员调查的,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并配合搞好调查。4、对包庇、推诿、隐瞒不报、故意拖延重大事故隐患报告的责任人,段安全办将予以严肃查处。
5、受理的报告和举报事项经调查核实后,必须形成书面材料,并作出处理决定;需落实整改措施的,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通知书,并督促落实。
6、不论在何种情况下,接受举报的专人都必须替举报人保密,严禁将举报人的姓名、家庭等真实情况泄露给第三者,更不能对举报人打击报复,一经发现,段安全办将严肃查处,情节严重且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奖励
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或者违章行为,经调查确认属实,分别按下列情况给予奖励。
1、举报本段在管理上存在缺陷或隐患的,给予奖励50元。
2、举报本段一般性隐患、违章行为的,给予奖励100元。
3、举报本段重、特大事故隐患,重大违章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奖励200-1000元。
4、举报本段机驾人员边驾驶边接打手机的,给予奖励50元。
5、举报本段机驾人员上班酗酒的,给予奖励100元。
上述奖励对象不包括本段安全管理部门的人员或具有安全管理职能的人员。
8、惩罚
段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检查工作时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章行为,视而不见,充耳不闻,不检举,不报告的,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
| 适配人群 | 车队安全员,部门安全管理员,办公室调查岗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监督,事故瞒报核查,车辆运行风险 |
|---|---|---|---|
| 制定背景 | 员工发现安全问题没人管,事故瞒报没人查,隐患拖着不处理。想让大伙敢说真话,有人专门来理这事。 | ||
| 适用范围 | 公司所有部门、车队、每个员工都得遵守。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全权负责。接电话、查情况、写报告,都要他们干。还得保证不偏不倚,认真查清楚。 | ||
| 管理规定 | 只收跟安全有关的举报,比如隐患、瞒报、设备坏了不管。员工实名匿名都行,必须保密。 | ||
| 监督与罚则 | 接到举报马上记下来,当天就要处理一般问题。严重问题得立刻动手改。处理完要写纸面报告给领导看。没做到就追着问。 | ||
1.目的
为了充分发挥公司广大员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及时掌握和处理员工举报、投诉,更好的调查处理事故瞒报、事故安全隐患等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省安全生产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职能部门、车队和全体员工。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4.职责
4.1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调查处理工作;
4.2办公室负责受理、调查、核实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4.3办公室应公平、公正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举报和投诉事件。
5.内容及要求
5.1受理范围和内容
公司内安全生产环境、条件及车辆运行路段、安全设施、设备等存在的较大事故隐患、交通事故瞒报或私自处理等严重违反国家规定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
本举报制度中举报人是指公司所有员工。
举报电话:
5.2受理原则
坚持部门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的原则,部门内部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部门内部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
5.3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采用书面报告、电话、邮箱等形式向公司各级管理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投诉、请求。
公司各级管理部门要为举报人提供交流渠道。利用不同的方式向公司所有员工公开举报渠道。
5.4举报受理
5.4.1对于举报情况,应细心接听,询问清楚,如实记录,并为举报人保密。
5.4.2对举报人不愿公开身份的应尊重举报人的权利。
5.4.3对举报内容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情况,应由部门负责人向公司领导反映、及时处理。
5.5举报处理
相关部门自接到交通安全举报、投诉,必须按规定对举报、投诉情况进行核实,对一般举报情况在当天内处理完毕,形成书面材料报告公司领导,对情况特别严重,事故隐患较大的举报,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整改完毕。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管员,班组长,一线矿工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瓦斯超限,机电设备 |
|---|---|---|---|
| 制定背景 | 大家干活容易忽略安全,隐患没人说,“三违”没人管,怕举报被穿小鞋。想让大伙敢说真话,早点把危险掐掉。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员工,井上井下所有生产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安委会牵头,安全科具体办,各科室按分工查,办公室登记反馈。 | ||
| 管理规定 | 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反劳动纪律,设施不全不能开工,瓦斯超限必须停。 | ||
| 监督与罚则 | 举报有登记、有核实、有处理、有反馈、有督查。属实就发奖,50到200元;保密不到位或打击报复,严肃处理。 | ||
第一条 为增强全体生产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意识,加大安全生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生产隐患,及时发现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效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七部委《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煤矿[____]116号)文件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文件,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井上、下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三违”行为,均可向金源矿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科举报。
第三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建立安全举报登记、处理、反馈、督查和报告制度。依照本办法对举报安全生产隐患和生产违章行为的人给予奖励。
第四条 安全举报的范围
1、无作业规程或施工措施、安全设施不完善、现场隐患不排除等安排作业的违章指挥行为;
2、瓦斯超限、风量不足、带电作业、安全设施不正常使用等违反操作规程的违章作业行为;
3、班中脱岗、睡岗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4、生产场所、机电设备、设施不符合安全条件;
5、破坏通防设施、安全设施、机电设备等恶劣行为;
6、其他可能造成事故的安全隐患或生产违法行为。
第五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接到举报后,应认真进行确认,并根据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划分,确定调查处理部门。
第六条 提倡单位或个人实名举报,杜绝诬告和陷害。举报以电话、信件等形式进行。
第七条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或严重“三违”行为举报经核查属实的,给与50-200元奖励;对举报重大事故隐患做出突出贡献的,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题研究,按程序上报,给予特别奖励。
第七条 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单位或个人要求保密的,受理单位和个人应为其保密。有关单位或个人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矿安委会给以严肃处理。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举报
| 适配人群 | 车站安全员,客运站管理人员,承包车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客运站运营,车辆进站检查,司乘人员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出安全事故,没人管没人说,隐患发现晚,想让大家伙都盯着点,早点揪出问题。 | ||
| 适用范围 | 车站办公室、所有岗位的人、进站跑车的老板和司机。 | ||
| 职责分工 | 车站领导要带头听举报,职工和旅客都能报,安全小组收信息做记录,谁不认真办就罚谁。 | ||
| 管理规定 | 举报得说真话,不能瞎编;接电话的必须马上记下来,不能推脱不管;查实了给奖励。 | ||
| 监督与罚则 | 举报交到安全小组统一处理,有登记有反馈;不按时报、不登记、乱应付的,按站里规矩扣分或批评;查实一次奖一次。 | ||
为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实现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及明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制止不安全行为,控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
一、 举报范围:车站各办公室、工作岗位人员、进站参营车辆承
包人及司乘人员。
二、举报内容:
1、安全生产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2、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
3、负责安全生产的各級管理者及工作岗位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
中的失职和不作为。
4、对存在的事故隐患和发生的事故隐瞒不报或推迟上报的。
三、车站所有职工及旅客群众对以上内容均有权向车站任何领导举报或向上管理部门举报。
四、举报要求:
1、举报情况要真实,不得虚报、假报,举报事项一经查实,车站将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2、任何接受举报信息的人员应当将信息及时归纳到车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作好记录,任何人接受举报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拖。对违反以上制度的人员将参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本站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4、举报电话:雷山汽车站:电话: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报告
| 适配人群 | 项目负责人,现场安全员,企业安全部 | 使用场景 | 工地事故,伤亡上报,分级处置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出事要马上知道,不然没法救人、没法查原因、没法防再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工地干活的工人和管工地的负责人。 | ||
| 职责分工 | 现场的人先报,项目负责人组织救、保现场,企业部门领导接着报上去,劳动局和安监站也得通知到。 | ||
| 管理规定 | 轻伤马上报项目负责人,重伤要报企业再报劳动局,死亡或重大事故4小时内必须报到区县单位。 | ||
| 监督与罚则 | 现场人不报就扣分,项目负责人拖时间就批评,企业没按时汇总月报要被查,漏报瞒报会被追责。 | ||
一、为了及时了解和研究职工的伤亡事故,切实落实防范措施,当工地上一旦发生伤亡事故时需及时迅速上报。
二、根据事故严重性,可分为轻伤事故、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等四类。
三、当工地发生轻伤事故后,由负责者或事故现场有关负责人员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等原因,立即报告项目负责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领导。
四、当工地发生重伤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项目负责人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即刻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再有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迅速上报当地区级劳动局和安监站。
五、当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后,由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直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领导,再由部门领导在4小时内上报当地区、县级安监站、劳动局等单位。
六、职工负伤后在30天内死亡按死亡事故上报,职工负轻伤后在30天内转为重伤的,按重伤事故上报。
七、工地每月1~5号将上月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月报上报企业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规章
| 适配人群 | 项目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安全总监 | 使用场景 | 工程开工,基坑支护,脚手架搭设 |
|---|---|---|---|
| 制定背景 | 钱老是不够用,安全 stuff 买不了,工人干得不安心。怕出事没人管,钱被挪走。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项目部、分公司和干活的工人。 | ||
| 职责分工 | 公司安全总监管大钱,项目安全员管小钱,计财部划账,安全部盯着用钱。 | ||
| 管理规定 | 专户存钱、专款专用、不准挪用、罚款要进账、结余全上交。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周查账目,每月查使用,发现挪用就罚,罚的钱进专户,年底统一清账,不按规矩办就扣奖金。 | ||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一、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四、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五、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六、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七、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八、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九、施工现场安全设施的防护设置安全警示
十、标志的管理规定
十一、安全生产值班制度
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资金的供给,本公司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如下:
一、公司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管理。
二、每项新开工工程,在项目承包合同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工程特点约定安全生产资金占总造价的百分比。
三、每次甲方转款后一周内,计财部按合同约定之比例将安全生产资金划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
四、项目部对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五、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公司安全总监批准,项目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支出由该项目安全员批准。
六、对安全生产违章者给予经济处罚,罚款数额由公司安全总监核定,罚款的收入,应如数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统一调配使用。
七、项目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帐户在工程结束时的结余,因全额上缴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不得挪用。
八、公司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成绩优异的项目部、班组、个人给予奖励,奖励资金不使用公司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总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部,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日常监督、管理业务。各分公司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安全科(科长必须报总公司批准),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项目部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四、各项目部要成立以项目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兼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分公司或项目部的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各项目部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一、公司每月、处(厂)每星期、班组(工地)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范文top100安全教育要进行点名,点名和教育的内容要有记录。
二、教育要有真对性,切忌空对空。要抓住重点,讲深讲透。
三、对新工作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变换工种的工人和特种工人要根据其特点,单独进行教育,末参加者不许上岗作业。
四、季节性、节假日教育要提前进行,内容要有针对性。
五、开工前、施工中要分阶段、因人地进行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六、公司每年利用冬闲时间,对特种工进行历时3—5天的培训,确保特种人员能熟知本工种的操作规程、规范,并能在施工作业中严格遵守。
七、利用每年年初、年底的培训和安全达标的检查、验收,对特种工人进行一次考核,不及格者要补考,补考不极格的(转 载 于: 在 点 网)要调离工作岗位。
八、每年有计划的安排一定数量的特种人员到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各种学习班学习,做到一年一批,逐年训
遍。
九、安全管理人员每年都要参加市、区业务上级举办的学习班对业务素质低、责任心不强的要调离工作岗位。
十、利用长会、短班的形式,每年对全体员工进行一次系统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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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各单位对生产中的安全工作,除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外,每年还应该定期进行二至四次群众性的检查,这种检查包括普遍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
1、各单位安全生产检查由安全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定期检查时间:公司应每天进行日常检查,每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班组长、班组兼职安全员前对施工现场、范文写作作业场所、工具设备进行检查,班中验证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3、专业性检查:可突出专业的特点,如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模板支撑、脚手架搭设等组织性专项检查。
4、季节性检查:可突出季节性的特点,如雨季安全检查,应以防漏电、防触电、防雷击、防坍塌、防倾倒为重点的检查;冬季安全检查应以防火灾、防触电、防煤气中毒为重点的检查。
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并且必须建立由企业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检查组织,以加台领导,做好这项工作。安全检查的内容: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领导、查违章、查隐患。
三、对查出的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记、整改、
检查、销项制度。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放、定经费、定完成日期。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如有危及有身安全的紧急险情,应立即停止作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为了保证对职工因伤亡事故及时、准确地进行报告、调查、处理,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凡本公司职工在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与生产或工作有关的工伤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适用本制度。
第一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二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事故严重程度,分为四类:
1、轻伤事故: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
2、管理范文网重伤事故:仍按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执行。
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的事故。
4、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一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三条:职工发生伤亡事故后,负伤者或最早发现者,应立即向直接领导报告,直接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用电话、电报或其他快速方法将事故简况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主管经理;公司视伤害程度分别报告市建委、市劳动局、人民检察院、市总工会及有关部门。
报告事故简况,力求准确。
对谎报工伤事故者,一经查出,要严肃处理。
第四条: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对已经发生的事故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进行严肃认真及时、准确的调查报告,并对事故调查的全过程负责。
1、轻伤事故:由项目经理负责组织调查,分公司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将登记表及时报到公司。
2、思想汇报专题重伤事故:由分公司负责人组织调查组(包括工会、质安、技术等负责人),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派员参加。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拟定整改措施。由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建筑安监站。
3、死亡事故:公司会同市主管部门、劳动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调查组必须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拍照或者录像。收集伤亡事故当事人和现场有关人员的陈述和证言,索取有关当事人、生产、技术和诊断资料。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拟定整改方案,提出处理意见。分公司填写《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20日内报公司。公司呈报市劳动局和上级主管部门。
4、《职工死亡、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因故不能按期填报时,事故单位应申明理由,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延期填报。
第五条:发生事故的单位领导和现场人员必须严格保护好现场。
如因抢救负伤人员或为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现场设备、设施时,现场领导和现场人员要共同负责弄清现场情况,做出标记,标明数据,并画出事故的现场图,对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者要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事故现场调查结束后,依照批准程序方可清理现场。
1、轻伤事故现场清理,由项目经理报经分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2、重伤事故现场清理,由分公司报经公司主管经理批准。
3、死亡事故现场清理,由公司报请市劳动局批准。
第七条:对事故的处理,必须坚持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进行。
1、真实客观的查清事故原因。
2、公正、实事求是的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
3、严肃认真地制定并落实预防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防范措施。
(转 载于: 在 点 网)
第八条:对事故责任者,要根据事故情节及造成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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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经济处罚: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制度》的规定执行。
2、行政处分: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厂察看、开除。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责任者,应给予处罚或处分,对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玩忽职守,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 反劳动纪律而造成事故的。
2、扣压、拖延执行“劳动安全指令书”、“安全隐患通知书”造成事故的。
3、设计不符合国家技术规范和安全规定,致使设计本身有缺陷或工艺不合理而造成事故的。
4、对新工人或新调换岗位的工人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考核而造成事故的。
5、组织临时性任务,不制定安全措施,也不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而造成事故的。
6、分配有禁忌人员到禁止其作业岗位工作而造成事故的。
7、因设备、设施、工具有缺陷或原材料、辅助材料不合格而造成事故的。
(来自: 管理范文网)
8、因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而造成事故的。
9、因不按规定发放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而造成事故的。
第十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要同本人见面,要及时宣布,并归入惩处者本人档案。
第十一条:对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如受惩者不服,有权向上级领导机关申述。
第十二条:为了正确地记述、反映各分公司安全状况,掌握事故发展趋势,判断和确定问题范围及探查事故原,更好得、有的放矢的做好事故预测、预防工作,各单位应准确、及时的将“事故统计报表”报公司。
“事故统计报表”不能按时报出的,必须申明理由。
第十三条:职工伤亡事故的处理,须按下列规定批准后方可结案。
1、轻伤事故由分公司提出处理意见,公司批准结案。
2、重伤事故由分公司填报“职工伤亡事故结案处理审批表”经司呈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结案。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制度如与上级规定不符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的法律、法规性的文件,促进工地安全文明建设。
二、积极带领职工学习防火知识,努力宣传“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三、工地专职防火员应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四、对于木工房等重点放火部位应经常性巡回检查,发现有火种者有权制止,有不听劝阻者送上级部门处理。
五、焊工作业时,应进行防火知识教育。
六、施工现场用电应规范,严格按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电源管理,以防止发生电起火。
七、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可燃材料堆放仓库、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域等。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方案审批制度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指导方针,克服“盲目的凭经验操作,忽视科学的验证分析”的弊病,加强确保安全的技术保障,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各分公司或项目部对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临时用电工程;
(8)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于上述分部分项工程达到一定的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除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外,还必须附具安全验算结果。
二、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论证:
各项目部项目经理负
责组织项目部技术、质检、安全等人员,根据承包工程的类型、特征、规模等因素,详细、具体、认真编制相关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成后,必须组织相关班组长和经验丰富的老工人就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论证分析,并结合论证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报分公司技术科。
各分公司必须及时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标准及地方有关规定,进行全面审核和验证,必要时可组织其他项目部经理、技术负责人参加,对审核情况及时整理验证结论,签署审批意见后报总公司技术部。
总公司技术部负责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有关部门签审后,报总工程师和分管经理审批后,由项目部按相关监理程序报项目监理机构,待总监理工程师签批后认真执行。
三、各级在审核、确定安全技术方案时,禁止选用国家明令淘 汰的设备和工艺,特别建设部《技术公告》明令限用和禁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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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
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贯彻(交底)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及时对安全生产、工人职业健康进行有效预控,提高施工管理、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努力创造安全生产环境。根据《公司管理规章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由安生部向维护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首次交底。
(转 载 于: 在 点 网)
交底内容:
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目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
3、危险性较大的日常维护或技改项目、技改方案编制的指导、要求。
4、设备维护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的一般要求。
5、安生部对维护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具体措施要求。
第三条 维护部负责向专工或班长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交底内容:
1、设备维护的安全管理制度、办法,注意事项、安全
技术操作规程。
2、技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生产中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以及防范措施等,确保施工安全。
3、特殊工种的作业、大型设备的安拆与使用,安全防护设施的搭设等,作业专业负责人均要对操作班组作安全技术交底
4、两个以上工种配合作业时,部门指定技术负责人,负责人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班组长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交底。
第四条 班长要根据交底要求,对班组成员进行针对性的班前作业安全交底,班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交底的要求。
交底内容:
1、本工作安全操作规程。
2、现场作业环境要求本工作的注意事项。
3、本工作的危险点及个人防护措施等
第五条 安全技术交底要全面、有针对性,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内容要全面准确。
第六条 安全交底后,专业负责人、班长等要对安全交底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督促操作工人严格按照交底要求施工,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生。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目的 为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同时为了加强对劳保用品的管理,规范劳保用品的采购、保存、发放等,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原则
本公司根据各个岗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关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定时、定量地发放相关的劳保用品。
(二)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是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避免遭受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必要防护用品,不能强调平均或进行攀比。
(三)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劳保用品主要包括:工作服、劳保鞋、纱线手套、作业手套、围裙、袖套、口罩、帽子、防护眼镜、橡胶手套等。
(四)员工在工作中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禁止擅自改变劳保用品的用途或者将劳保用品挪做私用。
(五)公司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工作,仓库负责劳保用品的各项管理(保存、发放)等工作。
第三条 管理细则
劳保用品发放
1、发放标准:各岗位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及更换周期,请参阅附件 《劳保用品标准表》,《劳保用品标准表》所规定的劳保用品标准,是指最大标准。
2、因工作岗位调整或其它特殊原因,致使当月所发放的劳保用品确实不敷使用时,经部门领导书面批准,可以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3、工作服、劳保鞋和安全帽的发放,执行“以旧换新”制度。
4、发放时间:每月30日发放次月的劳保用品,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到仓库签名领取相应标准数量的劳保用品,仓库在每年年底对领用的数量汇总后进行登记。
5、员工进入公司时,由车间劳保用品保管人员根据工作岗位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事件汇报
| 适配人群 | 热电厂值班人员,热电厂负责人,总公司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险情处置,化学危险品泄漏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漏报迟报,影响抢救和处理。想让所有事故都第一时间传上去。 | ||
| 适用范围 | 明湖热电厂所有安全生产事故和重大事件。 | ||
| 职责分工 | 现场值班员先报,单位负责人接着报,总公司领导最后收。值班员还要记清楚细节。 | ||
| 管理规定 | 死亡事故必须马上报;非伤亡但影响大的也要报;汇报要写清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原因初判、已做措施。 | ||
| 监督与罚则 | 值班员接报后立刻问清五条内容,再报给领导。查实后按公司规定上报。报表要存好,建档案。考核按厂里综合细则来扣分。 | ||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济南热电有限公司明湖热电厂安全生产伤亡事故、重大事件汇报管理制度。
二、内容:
1、严格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等要求,报告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2、发生死亡事故实行一事一报制度。
3、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含1人)事故,现场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汇报,单位负责人应立即上报至总公司负责人。
4、凡是发生非伤亡重大事故,造成较大经济损失或者经济损失较小但社会和政治影响重大的事故;化学危险品大面积泄漏造成人员急性中毒事故或者发生自然灾害均按第三条规定上报。
5、接到事故报告后,值班人员要详细了解以下内容:
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部门及事故现场情况。
5.2、事故的简要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包括下落不明人员)等。
5.3、事故发生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5、事故报告部门、报告人、联系人。
6、接到事故的信息、重特大险情信息,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汇报,并责成有关部门指派专人深入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经核查确认的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按照济南热电有限公司规定进行上报。
7、妥善保存安全生产事故报表、记录并整理建档。
三、考核:
按厂综合考核细则执行。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分公司安全主管,公司安办人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现场处置,重伤事故响应,死亡事故上报 |
|---|---|---|---|
| 制定背景 | 怕事故没人报、报得慢、查不清原因。想让出事马上知道,快处理,别再犯。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项目部、分公司、公司安办和主管领导。 | ||
| 职责分工 | 现场人员先报,项目部或分公司收报,公司安办转报,主管领导拍板,调查组负责查。 | ||
| 管理规定 | 出事立刻报;重伤死亡2小时内报到安办;保护现场;不准瞒报谎报拖报;不准拒绝配合调查。 | ||
| 监督与罚则 | 安办盯流程,主管领导审结果,调查组查到底。不按规矩来,给处分;严重就送司法机关。 | ||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1、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向项目部或分公司领导报告,项目部或分公司应在2小时内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3、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研究采取进一步措施。
4、对于死亡、重大死亡事故,公司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5)事故报告单位。
5、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公司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
6、轻伤、重伤事故,由项目部或分公司负责人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死亡事故,由公司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公司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8、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由发生事故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9、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生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或者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由公司主管部门或者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公司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0、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举报投诉调查制度: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目标和承诺
| 适配人群 | 法定代表人,安委会主任,生产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工伤预防,交通安全管理,隐患整改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怕员工受伤,怕公司赔钱,怕门口堵车撞人,怕上下班路上出车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所有部门、所有干活的地方,包括大门口和上下班路上。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第一责任人,安全部门管日常,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人,员工也要守规矩。 | ||
| 管理规定 | 不准死人重伤,不准中毒三人以上,不准损失超十万,不准交通死亡事故连发。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隐患,季度考安全,出事马上报,奖干得好的,罚不守规矩的,整改不到位就追责。 | ||
1、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以人为本精细管理持续改进
2、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1不发生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一次急性中毒3 人及以上工伤事故。
2公司范围内包括大门口不发生交通死亡事故职工上下班途中不发生2 次或2 人以上由公司职工负主要责任的交通死亡事故。
3不发生直接经济损失10 万元及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
3、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
1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各项安全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
3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以最大限度地保障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为基本原则。
4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公司安全工作重大安全生产事项亲自督办率先垂范认真学习各项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素质。
5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有序运行对因安全投入不足导致的事故后果承担责任。
6严格实施安全奖惩对在预防事故和保障安全方面的有功人员视其贡献予以奖励不断强化正确的安全行为控制和消除不良行为。
7以预防为主全面、深入认识各类危险积极整改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各类危险防止发生事故后果。
8对各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和员工的安全工作情况定期进行绩效考核评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发现缺陷和不足及时改进。
9切实保障员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根据需要提供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鼓励公司员工和来公司的各相关方,积极参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促进企业的安全健康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