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督查机构人员,承办部门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 使用场景 | 政策落实,决策督办,建议提案 |
|---|---|---|---|
| 制定背景 | 局党组决策老落不实,作风拖拉,效率不高,得有人盯着办。 | ||
| 适用范围 | 全局所有部门和工作人员,重点盯领导交办、会议定的事。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牵头干督查活,各业务处室自己办自己查,谁办事谁负责到底。 | ||
| 管理规定 | 事要登记立项,按时反馈,报告得写清楚,弄虚作假不行,保密要守住。 | ||
| 监督与罚则 | 发通知单催办,超期要说明,报告不合格就退回重来,干得好表扬,干砸了通报批评,还追责。 | ||
为确保局党组各项决策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根据《辽宁省工商局机关政务督查工作制度》和《鞍山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工作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认真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深入实际,紧紧围绕各个时期的中心开展工作。
2、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情况,喜忧兼报,防止以偏概全,杜绝弄虚作假。
3、坚持分级承办,归口负责和整体协作原则。
二、督查工作任务
1、检查和反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落实省工商局、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要会议决议、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情况。
2、督促、检查本级局决定的重要事项和领导的重要批示、指示以及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督促、检查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落实情况。
4、对工作中发现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和领导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
5、领导交办的其它督促检查事项。
三、督查工作机构及职责
1、局办公室是承担督查工作的综合机构(以下简称督查机构),按照统分结合的原则,与其它业务机构分工协作开展工作。
2、督查机构的职责:组织协调系统督促检查活动;通报有关工作的进展和落实情况;根据领导同志的意见处理有关问题;对有关工作提出评议意见等。
3、其他各业务机构及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督查机构,做好督查工作。实行谁办文办事谁督查,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讲求效率。
四、督查工作程序
1、登记立项
凡需督查的事项,由督查机构负责登记并提出拟办意见,送主管局长审定后立项。立项后由督查机构按内容和时限要求填发《督查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办理。
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负责立项并做好有关内容的登记,并由督查机构统一填发《督查通知单》。
2、检查催办
按《督查通知单》的内容和时限要求,督促承办单位认真办理,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对未按期办结的,要求承办单位说明原因并及时报告进展情况;对重要和紧急督查事项,应当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并及时催办。
3、审核办理报告
对承办单位上报的办理情况书面报告,按是否符合办理要求,事实是否清楚,结论是否准确,处理是否得当,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要退回承办单位重办、重报。
4、办结反馈
凡是符合办理要求的,由督查部门汇总形成《鞍山工商督查》,反馈给有关领导,由领导决定是否在全系统发布。对领导明确批示有关部门办理的督查事项,由承办部门与督查机构勾通后,向有关领导反馈。
5、立案归档
督查事项办结后,由督查机构将有关材料收集齐全,整理归档。
五、督查工作方式
1、催办查办。对需要落实和办理的事项,可采取发督查通知单、电话催促等形式,监督承办单位按时上报贯彻落实情况。
2、重点督查。对重大督查事项,要指派专人,重点落实。
3、实地督查。对质量要求高,内容较为复杂,时间要求紧的事项,督查机构应派人会同有关承办部门进行实地督查落实。
4、跟踪督查。对有连续性特点的重大工作事项,应对各个工作环节实施阶段性督查,并对全过程进行跟踪督查。
六、督查工作要求
1、督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督查时限和质量要求,务求实效,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2、督查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各单位主要领导对上级下达的督查事项要认真研究部署,并对督查结果负责。
3、严格督查工作奖惩。对督查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以《鞍山工商督查》形式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逾期不报或在办理过程中弄虚作假的,经过调查核实后,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并在《鞍山工商督查》上给予通报批评。
4、督查工作人员应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做到熟悉、掌握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大局,有较高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要勤政廉政,不徇私情,不滥用职权,廉洁奉公,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对领导批示、交办的事项不宜公开或者暂时不宜公开的,要做到保密秘密。
督查工作制度:机关单位政务督查工作
| 适配人群 | 督查科人员,科室秘书,综合科干部 | 使用场景 | 政务会议落实,领导批示办理,基层调研反馈 |
|---|---|---|---|
| 制定背景 | 领导布置的事老是拖着不办,会议定的事没下文,得有人专门盯着落实。 | ||
| 适用范围 | 行署、行办所有部门和各县(市)的工作落实事项。 | ||
| 职责分工 | 督查科牵头干,各科(室)秘书配合办,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管着看。 | ||
| 管理规定 | 领导批的件马上办;办完结果要抄送督查科;调研报告也要交一份过去;法制办管法律类的事。 | ||
| 监督与罚则 | 督查科发《督查通知》催办;办好了写《督查专报》报领导;材料收上来要筛选整理再上报;保密室按规矩发文件。 | ||
机关单位政务督查工作制度
一、在办公室主任和分管副主任的领导下,实行统分结合,归口负责;办公室各科(室)、各口秘书分别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工作事项的催办和督查,发挥办公室的整体效能,形成齐心协力、互相配合、持之以恒抓政务督查工作的局面。
二、专员办公会议、行署全体会议上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的督促与落实,以督查科为主,需各科(室)协办的事项,各科(室)要大力配合,以发挥整体效能。
三、凡行署、行办领导专批交由督查科办理的批示件,要按领导的要求迅速办理;行署、行办领导交办行署相关部门或秘书办理的督查事项,其办理结果在报送有关领导的同时,要抄送督查科;办公室科(室)人员或秘书跟随领导下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结束之后,应及时将起草的《督查调研报告》抄送督查科一份;涉及法律、法规等方面的事项,由法制办具体督查落实。
四、督查科接到行署、行办领导交办任务后,即提出办理意见,经领导审定同意,向有关部门和县(市)下发《督查通知》;对已经办结或取得阶段性进展的督查事项,由督查科及时拟文以《督查专报》方式向领导报告办理情况;对行署各部门及各县(市)定期不定期上报落实工作情况的材料,由督查科及时筛选、整理,并经办公室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审签同意后,以《督查专报》的方式向自治区人民政府督查室或行署有关领导及时反馈、报告;加盖行署办公室公章的《督查通知》、《督查通报》的发文工作由保密室按《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办理。
五、凡需要督查科督促落实有关会议精神的,综合科应及时通知督查科人员参加或列席相关会议。
督查工作制度:护卫队督查工作
| 适配人群 | 护卫班长,护卫队长,督查人员 | 使用场景 | 岗位巡查,违规处理,评优激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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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怕队员值班不认真,怕仪容仪表乱糟糟,怕工作不按规矩来。 | ||
| 适用范围 | 护卫队所有队员,各值班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当班班长和队长负责巡查,队长管处理,办公室收报告,总经理批奖金。 | ||
| 管理规定 | 不准脱岗,不准不守规范,不准衣帽不整,不准仪容邋遢。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就登记,填警告单要签名,处理按奖惩制度走;做好事要写报告,批了才发奖金;每季度总结问题,改不到位再盯。 | ||
护卫队督查工作制度
1、 每天由当班班长和队长不定时巡查各岗位值班情况;
2 、检查上岗队员的在位情况、是否根据岗位工作规范进行和护卫队员的服饰及仪容仪表,如巡查中发现护卫队员违反规定者,登记清楚违规事项;
3 、然后在警告通知单填上队员违规事项上,由该队员在警告单上签名,交护卫队长,由队长按奖惩制度进行处理;
4 、发现队员做好人好事的,由班长书面报告护卫队办公室,由队长签署意见后转交总经理审批后报财务部门给予适当的奖金,并在队部通报表扬。
5、队长每三个月对督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出现不合格频率较多的事项提出措施进行改进。
督查工作制度:政府督察室督查工作材料
| 适配人群 | 督察科工作人员,政府办文秘人员,乡镇督办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领导批示落实,会议决议执行,政务督查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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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上面有批示要办的事老拖着不回音 政策下不来,工作落不了地,领导不知道干得咋样 | ||
| 适用范围 | 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市政府督察室牵头干,各部门具体办 督察科发通知、盯进度、收结果,市政府领导最后签字 | ||
| 管理规定 | 批示件必须限时办完,会议定的事要有人负责 报告要写清进展、问题、建议,不能光说好话 | ||
| 监督与罚则 | 督察科发督办单,到期没交就催办单追着要 办得慢的点名通报,办砸了要说明原因 每月汇总情况报给市领导看,谁不配合就找谁 | ||
为了促进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方针政策和市政府的重大战略部署,实现科学决策,确保政令畅通,市政府督察室建立以下几个督察材料:
一、督查专报。由市政府办行文,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省州有关部门报告领导批示件、部门交办件的办理落实情况。接上级有关部门转来批示件、交办件后,按照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由督察科发出转办签,转有关部门办理落实,督察室整理经市政府领导签发后,将办理落实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督查报告。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领导批示件、交办件、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要决策等需要落实事项的督促检查和办理落实情况。立足实际,指出工作中可以借鉴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供领导决策参考。
三、政务督察。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全市各乡镇、办事处和各部门通报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建议,主要是传达工作情况,介绍经验教训,宣传先进事迹,指出存在的问题,给予明确的指导和帮助,使各级各部门掌握工作的全面情况,借鉴先进经验和失败教训,合理安排和促进工作。
四、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报告书。由市政府督察室行文,向市政府领导报告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专题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督察科按照会议安排,需要有关部门抓落实的事项,经督察科查办立项后,发出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通知,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时办理,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市政府领导。
五、领导批示件办理情况通报。由市政府办行文,通报市政府领导对群众来信、重大问题等方面的批示后各有关单位和乡镇、办事处的办理落实情况。
为了抓好以上各项督察公文的落实,相应制定了《督办通知》、《福泉市政府会议议定事项督查督办通知》、《查办件催办单》等通知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