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 适配人群 | 校长,门卫人员,值班教师 | 使用场景 | 校园巡逻,校门管控,消防检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怕学生老师不安全,怕学校乱套,怕东西丢、着火、被破坏。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门卫、食堂、体育老师、值班领导和老师。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总负责,门卫管进出,值班老师巡逻,体育老师查器材,人人都要管安全。 | ||
| 管理规定 | 不准随便让人进校,巡逻要登记,消防设施常检查,体育器材天天看,日志天天记。 | ||
| 监督与罚则 | 校长不定期查,值班老师互相抽查,登记不实要追责,出事马上报上级,还要马上处理。 | ||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特制订《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门岗、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
3、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包括校舍财产、道路交通、饮食安全、值班巡逻、教学活动、消防防疫等涵盖学校各个方面的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安全巡逻。教师应高度重视安全巡逻并如实登记。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情况,对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出入登记手续。
8、门卫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门卫在校门口做好教育、护送工作,保证学生安全。
10、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1、实行全员参与安全管理,每位教职工都要对学校的安全负责。
12、学校及各班做好《长治市中小学安全工作日志》的记录。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机制。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校园安全工作议事
| 适配人群 | 校长,分管领导,值班教师 | 使用场景 | 安全会议,事故汇报,议事决策 |
|---|---|---|---|
| 制定背景 | 学校要保证师生健康安全,得有个平安校园。安全工作太重要了,得专门开会讨论和管理。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行政人员、值班领导、校长,还有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总负责人,分管领导管记录和存档,值班领导和老师要第一时间处理事故,所有参会人都要发言提意见。 | ||
| 管理规定 | 每月至少开一次行政会,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教师会。决定要表决,三分之二通过才有效。重大事项必须教师先讨论再定。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事故马上报值班领导、老师和校长。接收消息的人不能推脱,否则严处。决定必须无条件执行。分管领导要记好每次会议,存好资料。 | ||
学校工作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师生有健康的生命和健全的身体,创建一个平安的校园是学生成长、教师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安全工作应当纳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现将议事范围、议事程序、组织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学校安全工作的议事形式分为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两种。教师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和重大事故处理意见等;行政议事会的主要内容是讨论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安全设备设施购置,安全工作考评办法,一般事故处理意见等。
二、学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行政议事会,每学期必须召开一次以上安全工作教师议事会。
三、行政议事会和教师议事会的参与人有对安全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有反映意见和提出要求的权利,有对重大决定进行审议通过的权利。
四、行政议事会的决定或决议实行表决制,三分之二参与人通过,决定或决议表示形成。
五、教师议事会对重大决定和年度计划先进行讨论,在充分听取教师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审议通过。教师议事会和行政议事会形成的安全工作决定或决议,任何人必须无条件贯彻执行。
六、出现不安全事故,发现人、责任人或接收消息人应当果断处理,并直接向学校值班领导、值班老师和校长报告情况。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向学校任何人报告事故时,接收消息人不得推辞,否则将严重处理。
七、安全工作实行发言人制度,学校校长作为发言人负责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校长可以授权其他领导或人员向上级汇报安全工作和宣布安全工作任务。
八、若发生不安全事故,责任人必须向行政议事会或教师议事会汇报事故的详细情况,以便作出处理决定。学校分管领导应当认真做好议事记录,收集安全工作过程资料,并规范存档。
泗县特殊教育学校
____年3月8日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校园安全工作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任课教师,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校外活动,实验室操作,消防安全 |
|---|---|---|---|
| 制定背景 | 学生安全老出问题,教学秩序乱糟糟。得有人管、有规矩守,不然孩子受伤老师慌。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所有班级和办公室,课上课下校内校外活动都算。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头儿,分管安全的领导盯事儿,班主任和任课老师管自己班和课,门卫也得看着校门。 | ||
| 管理规定 | 不私拉电线、不带危险品进校、不坐黑车、不私自改电路、不乱碰实验室药品、不卖三无食品。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学前、期中、期末查三次安全,出事马上报校长,班级考核看安全表现,没做到就扣分追责,教育每学期至少搞两次。 | ||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
“谁上课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责任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班级或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校长室。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班级、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教室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登记制度,校长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校园安全
| 适配人群 | 值班领导干部,班主任,安全巡视员 | 使用场景 | 校园安防,出入管控,安全教育 |
|---|---|---|---|
| 制定背景 | 上级电话通知要抓校园安全维稳 | ||
| 适用范围 | 昌隆学校全体师生和进出校园的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校领导牵头,值班干部、班主任、学生会、警卫室一起干,校长最后盯 | ||
| 管理规定 | 监控必须全天开着有人看;校外人进门要登记检查;学生不能带刀具火种上山玩;不能穿旱冰鞋在公路上耍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早午晚校门口有人疏导交通;课间有巡视员到处转;家长签安全告知书;发现问题马上改,不等拖 | ||
五月三日昌隆学校接到教育局关于上级的校园安全维稳工作电话通知精神后,连夜召开紧急会议。就上级电话会议精神和教育局通知要求,联系学校实际,研究讨论完善充实学校各项制度,细致排查隐患,制订得力措施,细化责任分工。
1 加强安全监督治理,校园红外线监控全方位 全时段监控工作专人值守。
2 加强对校外人员进入学校的控制,切实强化落实出入人员登记检查制度,加大充实学校警卫室人力物力投入。
3.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包括:交通安全、防震避灾、安全用电、防洪水、防雷电、防中暑、放食物中毒等。
4 强化安全巡视制度,天天早午晚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由值班领导干部、班主任学生会人员坚持校门交通疏导安全检查。课间及活动时间值班领导和安全巡视员进行安全巡视不间断。
5、向家长下发安全告知书,要求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刀具管制学生严禁在公路穿旱冰鞋玩耍带火源火种上山玩耍等危险活动的工作。
五月四日上午全校教师召开会议,学校领导要求全体教师,必须提高熟悉则增强责任感,把校园安全维稳工作贯穿学校整个工作之中,完善检查制度,落实长效管理机制。做好做好安全工作,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将隐患和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小学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年级组长,门卫保安 | 使用场景 | 学生伤害事故,课间活动管理,校园门禁管控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学校出过安全问题,老师学生都慌,没人管清楚。想让每天上课下课都稳当点,别再出事伤人。 | ||
| 适用范围 | 全校老师、学生、保安、门卫、所有值班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徐金波总负责。章前进、刘金寿、胡守建、王君毅、夏黄楠各管一片。班主任盯自己班。保安门卫守大门和巡逻。 | ||
| 管理规定 | 不能带刀、枪、爆竹进校。不许在楼道打闹追跑。上课老师得看着学生。门卫要登记访客。放学后关好门窗电。 | ||
| 监督与罚则 | 出事30分钟内必须上报。每月初班级报一次隐患。行政值周天天查。保安漏岗要担责。班主任没盯住学生出事要被问。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 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 机构设置
第四条 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 吴黎明、张新建 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 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 保安:郭赵胜 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 工作职责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 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 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 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 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 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 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 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 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 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 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 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 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 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 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 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 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 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 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 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 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 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 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 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制度:校园安全工作
| 适配人群 | 班主任,值日教师,实验室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开学安全教育,校外集体活动,校舍隐患排查 |
|---|---|---|---|
| 制定背景 | 学生安全老出事,教学秩序乱套了,得赶紧管起来。 | ||
| 适用范围 | 全校师生、所有班级和办公室。 | ||
| 职责分工 |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的领导管具体,老师上课时管课堂,值日老师管当天。 | ||
| 管理规定 | 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两次,校舍有危险马上停用,消防器材必须配齐,外出活动要审批,教室不准私拉电线。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学前、期中、期末都检查安全,出事第一时间报校长室,考核评优要看安全表现,没做到就追责,整改不了赶紧上报。 | ||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学生安全工作,保障、维护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原则是:思想重视,认识到位,教育先行,预防为主,部门管理,责任到人,常抓不懈,保障学生安全。
第三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学校安全工作规章制度,不断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安全教育
第四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务是: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提高师生防范事故的能力和在紧急状态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五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安全意识教育、安全防范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及传染病预防教育、预防触电、煤气中毒教育、校内活动安全教育、校外活动安全教育。
第六条:学校学生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学校要将安全教育列为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要通过校会、晨会、班会、黑板报、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训练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对学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进行二次。(开学后、放假前各一次)
三、安全工作制度
第七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值日谁负责”、
“谁上课谁负责”的责任制度,校长为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具体责任者为第三责任人。
第八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学校学生安全工作管理实行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各年级要管好自己的人和事及财产。
第九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检查制度:每学期开学前、期中、期末,学校要组织人员对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学校无力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等集体活动,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审批请示要附安全工作管理措施和责任人。教育计划内安排的整年级、整班级外出活动须报校长审批。凡班级或课上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校长室。凡学校发生重大、特大安全事故或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事件,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第十一条:学校学生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学校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各班级、各处室领导、各教职工年度考核、评先、晋级、聘任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安全教育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擅离职守等造成事故的,都要追究责任。
四、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学校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管理检查,发现险情(危楼、危墙、危厕、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第十三条:重视消防安全工作,要定期对学校设施进行检查,对发现的各类火险隐患要及时排除。实验室、图书室、阅览室、多功能阶梯教室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消防器材要完备。要加强对供电设施和线路的检查和维护,严禁超负荷运转,严禁乱拉、乱扯供电线路,教室严禁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校园。
第十四条:加强对外出社会活动的管理。组织学生参加社会活动,首先要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的措施和应急方案,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批准。外出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落实带队领导和教师,按规定乘坐有营运执照、车况良好的交通工具。
第十五条:重视校园治安秩序管理:门卫要严格登记制度,校长室要不定期巡查校园,对严重滋扰学校治安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告,积极配合公安部门予以制止和处理,确保校园安全。
第十六条:要加强对体育设施、体育活动的管理。体育设施器材要经常检查,坏的要及时更换,体育活动要注意做好安全保护,防止意外伤害事故。
第十七条:加强饮食卫生的安全管理。学校要认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严防食物中毒及传染病的发生。
第十八条:实验室的剧毒药品,要专人管理,专门地点存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