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
| 适配人群 | 党委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 | 使用场景 | 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权力运行监督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反腐老是事后抓人,现在想提前预防。教育不够扎实,制度有漏洞,监督也不到位,腐败容易冒出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党员和干部,重点是领导干部。 | ||
| 职责分工 | 党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各干各的活,群众也能提意见。 | ||
| 管理规定 | 权力不能一个人说了算,重大事情要集体决定;干部选拔要公开透明;财政资金使用必须规范;个人事项要按时报告。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出问题要追责;巡视组会到处看;干部培训要学廉政内容;群众举报有渠道,查实了就处理;制度执行不力要通报批评。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执政55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同志为___的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三)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子,形成了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宝贵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既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就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拒腐防变能力。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一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之中,相互促进,共同发挥作用。既要从严治标,更要着力治本,惩防并举,注重预防。(3)坚持科学性、系统性、可行性相统一。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立足全党,着眼全局,总体规划,分阶段实施;注重科学合理、系统配套和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整体效能。(4)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运用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借鉴国外反腐败的有益做法,加强全局性、前瞻性问题的研究,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
四、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七)反腐倡廉教育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坚持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进行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条件下长期执政的考验。
要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其他干部培训机构的教学计划,编写教材,保证课时。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党政主要负责人定期讲廉政党课。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和中央宣传部要切实抓好对省部级领导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八)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党全社会。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在全党开展的以实践“****”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既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纪违法案件发生的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群众评议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公务员培训的重要内容。
反腐倡廉教育要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推动廉政文化进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社区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妇联等人民团体要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助廉教育活动。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共青团组织要把廉洁教育作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的重要内容,培养青少年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高尚的道德情操。积极引导企业廉洁诚信、依法经营,开展农村廉政文化建设活动,增强全社会的反腐倡廉意识,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九)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强大合力。要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的宣传教育总体部署,完善宣传教育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法。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做好经常性的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坚持党管媒体的原则,坚持正面宣传为主,掌握反腐倡廉舆论工作的主动权。大力宣传我们党反对腐败的坚定决心、方针政策和取得的重大成果,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看待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大力宣传各条战线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先进典型,弘扬主旋律。建立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通报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加强对热点问题的引导。党报党刊、电视台、电台要开设廉政专栏或专题节目。加强反腐倡廉网络宣传教育,开设反腐倡廉网页、专栏,正确引导网上舆论。加强对互联网站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指导和管理。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度。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推进垄断行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
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预算法律,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加快银行、证券、保险业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营安全。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修订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土地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促进市场竞价机制的形成。健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党对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度上保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对现行反腐倡廉法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认真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指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查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回复组织函询等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巡视工作,健全机构,增强力量,综合运用巡视成果。全面实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经常性监督。逐步加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之间的干部交流。对县级以上地方党政领导班子、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和管理人财物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定期交流。
(十四)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权力行使的监督。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重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推荐干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多数人不拥护的干部不能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干部要全面深入了解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任用干部必须如实记录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的情况,按规定进行表决。领导班子成员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任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对选人用人失察失误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追究。
加强对财政资金运行的监督。健全公共财政体制,规范财政资金分配行为。监督检查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落实情况。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的制衡机制。强化部门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加强对国有资产和金融的监管。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和重大投资决策失误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者的权责。加强对资本运营各个环节的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金融机构监管协调机制和内控机制,强化金融监管,有效防止金融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的发生。
(十五)充分发挥各监督主体的积极作用,提高监督的整体效能。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努力形成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强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务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党的委员会成员的监督。常委会要向全委会负责、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党委要加强对党内监督工作的领导,注重对下一级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进行监督。纪委要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拓宽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渠道,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大力发展党内民主,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为党内监督创造条件。
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切实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作用。认真听取和审议有关工作报告。加强对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的备案审查,维护法制统一。严格审查财政预算和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防止执法不公、贪赃枉法行为的发生。加强执法检查、监督及人大代表视察工作。
支持和保证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职能,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强化审计监督,逐步推行效益审计,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资金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的审计。依法实行审计公告制度。支持和保证监察、审计机关依法独立开展监督,对拒不执行监督决定的,要依法追究有关机关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支持和保证司法监督。审判机关要依法审理行政案件,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检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活动、法院审判活动和判决生效后执行活动的监督。健全公安、审判、检察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的工作机制,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支持和保证政协的民主监督。切实发挥人民政协通过提出建议和批评,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政协特邀监督员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倾听政协、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批评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政协提案。
切实加强社会监督。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控告、检举等权利。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监督作用,扩大群众有序的政治参与,拓宽对施政行为的监督渠道,增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和工作的透明度。设立专用举报电话,提倡实名举报。建立健全受理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
七、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充分发挥惩治的重要作用
(十六)惩治腐败,必须从严。惩治和预防,是反腐倡廉相辅相成、互相促进的两个方面。惩治有力,才能增强教育的说服力、制度的约束力和监督的威慑力。要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权力、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贪污、受贿、行贿、挪用公款等违法案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严重损害国家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各种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对顶风作案的要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钱送钱和买官卖官、参加赌博以及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非法利益等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
(十七)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执纪执法水平。坚持法律和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任何组织和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都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坚持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坚持惩治腐败与保护党员干部权利并重。执纪执法机关必须严格按照法定权限使用办案手段和措施,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正确运用政策和策略,体现宽严相济,区别对待。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跨区域协作办案及追逃、追赃机制,完善相关程序,形成整体合力。综合运用法律、纪律、经济处罚、组织处理、限制从业资格等方式和手段,增强办案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切实提高执纪执法水平。
(十八)重视和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针对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深入剖析,举一反三,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八、加强领导,齐抓共管,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任务落到实处
(十九)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入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贯彻落实《实施纲要》的意见和办法。完善各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制度,定期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协调重要问题。党委书记负总责,确定一名党委负责同志具体抓。
(二十)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协助党委抓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主要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作出周密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牵头负责的工作要认真组织实施。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发挥优势,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十一)形成有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责任机制,按照权责分明的原则,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规范。建立督查机制,定期检查,推动工作。建立奖惩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建立测评机制,搞好科学分析,使反腐败工作更有预见性。建立保障机制,在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通过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重要保证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学生会成员纪检监察
| 适配人群 |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会部长级干部,学生会纪检部成员 | 使用场景 | 学生会例会管理,值班考勤执行,校园活动履职 |
|---|---|---|---|
| 制定背景 | 学生会干部纪律松散,开会迟到早退、不戴工作证、任务拖拉。怕影响学生会形象,得管住这些事。 | ||
| 适用范围 |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 ||
| 职责分工 | 纪检部负责日常检查打分,主席团监督执行,全体会议表决重大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戴工作证;开会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值班活动不能旷岗;任务要按时保质完成;干部犯错扣分更重。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统计分数,和补助、评优挂钩。分数低的停职检查,写检讨,大家投票决定去留。纪检部徇私就双倍扣分。 | ||
扣 分:
一、所有成员有校级处分者,扣伍分及以上,视情节轻重停职检查一周及以上(或直接撤职)。停职期结束后在全体会议上作书面及口头检讨,根据其他成员表决情况和检查期考核情况决定其职务。
二、在校内非教室上课期间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未佩戴者扣壹分。
三、通知开会无故不请假且旷会缺勤者,一次扣贰分;条件不充分临时请假累计三次扣陆分,且停职一周。
四、开会无故未请假迟到,累计两次扣叁分。
五、开会时扰乱会议秩序或进行与会议无关的物件(如手机、mp3等)视情节轻重扣壹至贰分。
六、安排值班、参加活动等无故未请假且未按时到岗扣贰分。
七、安排值班、参加活动等无故未请假旷岗或迟到时间超过总时间的一半及以上一次扣伍分。
八、开会或值班、参加活动等中途无故未请假擅自离开扣贰分。
九、在学校、主席团、部长(主任)等布置任务时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的,视情节扣壹至叁分。
十、若主席、副主席、部长、副部长、主任、副主任等违反此制度,将在此制度原有扣分上加扣壹分。纪检部成员徇私情等,则对其双倍扣分处理。
加 分:
一、好人好事有学生处记档的,每人一次加叁分。
二、学校期末单科奖学金一科加壹分,综合奖学金一次加陆分。
三、参加校园工作(比如志愿者等)一次加叁分。
四、比赛中获得校级荣誉一次加叁分,获得区(县)级一次加伍分,获得省(直辖市)、国家级荣誉一次加柒分。
五、在学校、学生处、团委、主席团、部长等布置任务且完成质量高、效率好可视情节,向主席团申请加壹至叁分。
备注:若此制度需要删补,要求通过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表决后方可改动。本制度统分与每月补助和每学期评优等直接挂钩。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会主席团,从____年11月27日校第七届学生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后开始实施。
校第七届学生会
____年11月29日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建立健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纪委书记,财政部门负责人,组织人事干部 | 使用场景 | 反腐败体系建设,权力运行监督,财政制度改革 |
|---|---|---|---|
| 制定背景 | 想解决腐败问题老反复、教育制度监督各干各的、管不住权力乱用。大家觉得光靠抓人不行,得从根上防。 | ||
| 适用范围 | 管纪委、监察系统所有干部,还有各地搞反腐工作的部门。 | ||
| 职责分工 | 纪委牵头定方向,各部门自己执行,上级纪委盯着看落实没落实,谁松劲就问谁。 | ||
| 管理规定 | 教育不能走过场,制度不能写完就放抽屉,监督必须公开透明,三样要捆一起做。 | ||
| 监督与罚则 | 每项工作都得有专人盯,写清楚谁干、啥时候干完;干不好要追责,还要定期回头看效果咋样;年底统一打分排名。 | ||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同志关于抓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多次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纪委、监察部今年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地开展了理论研讨活动,形成了一批理论研讨成果。10月30日,中央纪委、监察部召开了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理论研讨会。现将会上交流的理论研讨文章予以摘要刊发。
提高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有效性的思考
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孙载夫
要重视教育、制度、监督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内在联系和有机统一。惩治和预防腐败,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应包含三层含义:第一,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包括教育、制度、监督这三个关键环节;第二,这三个环节各自形成体系;第三,这三个环节互相联系,构成有机统一的整体。只有把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并贯穿于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全过程,使之相互配套,相互促进,整体推进,才能真正做到教育有效、制度管用、监督有力,达到有效惩治和预防腐败的目的。因此,无论是设计还是实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都应当树立整体观念。
要深化改革,重视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一要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制度的改革创新,切实改变“一把手”权力缺乏监督制约的状况,解决好“一把手”腐败的问题。二要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创新,切实贯彻民主、公开、竞争原则。三要进一步推进财政制度的改革创新,在继续深化预算制度改革、税费改革的同时,积极稳妥地推进公务消费的货币化改革。四要按照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权,国有企业产权、股权、银行信贷资金特许经营权,公共工程承包权等公共资源配置的市场化运作,有效遏制经济领域中的权钱交易。五要完善公职人员的保障激励制度。探索建立廉政公积金制度,完善公职人员的社会保障制度。六要创新监督体制。七要推进反腐败的专门法规制度建设,着手制定“廉政法”;建立反洗钱和反资金外逃制度等。
加强程序性制度建设。一要进一步健全党内的民主程序,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程序,推进党内民主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二要进一步健全行政程序,确保行政过程的公正、透明、廉洁。特别要制定强制性的政务公开程序,将政务公开由工作要求变为政府的法定义务,将知情权确定为公民的基本权利。三要健全有关重大事项的决策、操作和监督程序,增强制度的刚性和抗干扰能力。四要健全反腐倡廉的领导程序和工作程序,实现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工作机制的法制化、程序化。
采取切实措施狠抓落实。一是要有人抓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建立有效的领导体制,调动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而且要有专门力量具体抓。二是要建立责任制,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工作的责任机关。特别是每项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措施、法规制度的出台,都必须有明确的实施主体,赋予其相应的职权、手段,规定其责任、义务,以及工作目标和程序。涉及多个机构的,必须明确其协调程序。三是要把好对实施情况的问责关。对于不认真组织实施,致使政策、制度、措施不落实或落实不力的,要按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四是要把好实施效果的评估关。对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的政策、制度、措施的实效效果,要及时进行科学的评估。
把握反腐败斗争走向 科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
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王寿亭
体系构建必须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构建惩防体系是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的必然。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我们需要更多地对全局工作和长远工作作出战略性思考。同时又要根据不同发展阶段明确相应策略,为做好当前工作提供具体思路和办法,实现反腐倡廉工作长期性和阶段性的统一;对腐败问题的治理,必须突出“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性方针。既要抓好惩治,更要注重预防。要多管齐下,综合运用各种措施才能奏效;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关键,在于抓住体制机制制度的创新,而且要善于融会到各项工作之中;构建体系必须要注意科学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把握好各地不同经济发展水平和防治腐败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地推进工作,突出重点,对症下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经济建设同步前进、协调发展。
体系构建必须切实把握好创新精神,处理好整体和部分之间的关系。体系在发挥教育、制度、监督的功能作用的同时,更重要的是作为一个整体发挥作用。教育必须以制度规范为基础,制度建设必须以对权力的有效监督为条件,监督不仅要发挥约束行为的作用,更要释放其在教育党员干部、推动制度建设方面的价值意义。
在发挥宣传教育的作用时,要改进内容和形式,充分运用先进传播技术手段。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为思想传播提供了最大的可能性,我们在构建体系时,必须要改进宣传教育工作的内容和形式,学会利用先进的传播技术作为手段。
在加强制度建设方面,要注意和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通过的两个《决定》的精神相衔接。三中全会、四中全会通过的这两个《决定》,对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出十分具体的要求。构建体系的制度框架,需要引用这些措施做法,但更要在这些措施做法的细化上下功夫。在构建体系时就对种种方案和措施可能产生的负面效应进行充分研究,把负面效应抑制到最低限度,切实使注重预防的各项举措与体制改革相呼应、相配套。
在强化监督工作上,要重视实施监督的形式和程序规范问题。有效的监督,必须是阳光下的监督,必须是大多数人的监督,必须是众目睽睽的监督。这就要求把公开原则引入到监督中去,让监督以看得见的方式存在。
科学把握体系成效,建立和完善相应的测评机制。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个科学性很强的问题,需要相应建立一套测评机制,对体系的运作成效及其目标实现程度进行评价、修正和引导。
测评机制的建立要以体现反腐败斗争为经济发展提供政治保证所起作用为背景,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成效为内容,以在指标化、数量化基础上进行分年度测评为手段。要通过一组指标数据的加权比较来把握体系运作成效的评价。测评指标的设定要体现分阶段实施的特点,以适应各个阶段反腐败目标的要求,不能以案件数字的升降作为唯一标准。
要健全完善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中共山西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金银焕
构建党风廉政宣教工作大格局,是新形势下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实际需要。实践表明,强化领导,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是完善宣教工作机制,健全大宣教工作格局的关键所在。
加强领导,保证领导责任机制坚强有力。各级领导要把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治本之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要把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纳入党风廉政责任制中,明确一把手是党风廉政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机构,把党风廉政教育列入党的宣传思想工作的整体规划之中。要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宣教工作汇报,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工作经费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要制定符合实际的工作思路、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确保党风廉政教育工作的顺利进行。
主动协调,保证工作机制协调运转。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搞好宣传教育,必须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整体合力。各级纪委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职能,保证实现大宣教的“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良性工作运行机制。纪委在主动协调中应充分发挥三种作用:一是发挥组织谋划作用。要协助党委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每年的宣教工作提出思路,明确任务,制定方案。二是发挥聚集合力的作用。各级纪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继续建立完善党风廉政宣教联席会议制度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例会制度,不断加强对内和对外的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通过组织协调,抓全局、抓重点、抓关键,整合教育资源,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发挥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的作用。要通过组织协调随时掌握各部门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督促指导,并在年底对责任制的落实进行检查考核,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确保宣教工作任务的有效落实。
注重实效,保证考评激励机制切实可行。要保证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落实,必须建立科学的考核管理和有效的激励奖惩机制。一要严格责任。要根据大宣教格局中各职能部门的职责,细化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工作考评,努力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二要实行量化考核。制定年度宣传教育工作的量化考核评价办法,使工作任务和指标刚性化。三要加强过程管理。对安排部署的工作,要定期检查督促,及时总结交流,年终评比奖惩。要实行普遍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注意发现和培养宣传教育先进典型,适时进行经验交流和总结,推动工作落实。四要强化信息反馈。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宣教网络,对反腐倡廉教育工作中出现的重大事件、重要动态、苗头性倾向和检测评价结果,及时向领导机关、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反馈,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五要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把教育的质量、效果和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干部考核和职务调整的重要指标和依据。
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推动惩防体系建设
中央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组长 金莲淑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央纪委的工作部署,财政部门着眼于从体制机制制度上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坚持内外并举,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了惩防体系的建设。
在加强内部监管、促进内部源头治腐方面,财政部进行了几项较大的改革:一是取消了财政周转金。二是取消了中央与地方每年一次的财政结算会制度。三是取消了各司局预留机动资金的做法。四是压缩了专项资金。五是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以上改革的目的是限制和减少财政的自由裁量权。与此同时,抓紧建立新机制。首先,对内部机构和职能进行了重新调整,实现了预算编制与执行分离、财政监督贯穿于财政工作全过程的财政管理模式,减少了财政拨款中发生腐败的几率。其次,从制度和纪律上加强了规范,建立起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相互制约的权力运行机制。第三,强化对各司局和机关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
在推进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全社会的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方面,积极推进“收支两条线”、部门预算、国库管理制度及政府采购等项重大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规范了政府的行政行为、理财行为和领导者以及财务人员的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增强了资金的安全性;促进了国家的民主法制建设。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对全社会治理整顿经济秩序,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关系全局,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一环,必须坚定不移地深入推进。
第一,统一思想认识。特别要统一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加强舆论宣传工作,使各级领导真正重视财政改革,各个方面积极主动配合和支持改革。加强对财政改革的指导,及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财政改革的顺利发展。
第二,继续深化改革。一是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全面推行部门综合财政预算,加快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体系。二是加快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扩大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的范围,严厉惩治私设“小金库”行为。三是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扩大政府采购范围,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同时,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整顿会计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第三,加强财政法制建设。对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相抵触的、过时的财经法规、规定、办法要废止,对不完全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适时做出必要的修改和完善,对行之有效的重要管理办法要及时以法律或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财政法律体系框架,为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营造良好的法律保障环境。
第四,进一步深化配套改革。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抓紧解决和规范津补贴问题;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配套改革,调整和规范部门的职责,解决财政资金在部门的二次分配权问题,以及部门预算管理权过于集中和分散的问题;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货币化,提高领导干部个人消费的透明度;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加快事业单位脱钩改制。
围绕权力规范运行 构建惩防腐败体系
中共天津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邢元敏
围绕监督构筑反腐倡廉教育系统,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针对当前反腐倡廉工作实际,应以权力观教育为主题,采取示范教育、警示教育等多种教育形式,使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明确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必须自觉接受监督,保证权力的正确行使和规范运行,切实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实践证明,教育的主题越集中,教育的力量就越大,教育的成果就越明显。经常不断的教育本身就是对权力的“软监控”,就是一种有效的监督。
围绕监督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保证把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一方面,要从强化监督、制约权力入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在制度设计、制度安排上,首先要着眼于对权力行为的有效制约,从权力运行的起点到终结进行全过程规范,而且对监督主体和监督客体都要提出要求,建立起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形成有效的预警系统,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使党员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另一方面,要通过强化监督,保证制度的贯彻执行。监督的目的,就是要保证“法之必行”。只有监督到位,才能使制度更具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才能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按制度办事,按规定用权,更好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围绕监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当前存在的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绝大部分是由于权力滥用造成的。把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反腐倡廉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地进行深入治理,从本质上讲,也是对权力进行有效地监督和制约。领导干部在我们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处于领导者、组织者的位置,如果做不到廉洁自律,规范用权,不仅会影响和带坏一个地区、一个部门和单位的风气,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形象。因此,这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职责,真正发挥提纲挈领的作用,抓住关键,把精力集中放在强化监督上,把党内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那些不守规矩、不听招呼、顶风违纪的领导干部,要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以强制性手段去规范其从政行为,确保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
围绕监督加大惩处力度,有效防止权力滥用。一方面,面对当前腐败现象依然严峻的态势,惩治这一手决不能软。从一定意义上讲,监督效力来自惩治的力度。没有惩处,任何监督都是软弱无力的。惩处不仅可以使监督更具权威性,而且也是最有力的监督形式。另一方面,强化监督,可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依纪依法严惩腐败分子。没有有效的监督,不仅难以控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而且还会使惩处失去明确的目标,无从下手。这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必须有机结合。
体系建设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
中共黑龙江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杨光洪
必须实现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一是用制度解决权力运行关键环节存在的问题。一要健全完善决策体制,健全完善监督体制,健全完善行政管理体制。二是用制度解决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存在问题。要针对权、钱、人等容易滋生腐败的共性问题和关键部位,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制度、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三是用科学的程序保证制度的有效执行。要把反腐倡廉的程序性制度建设作为依靠制度防治腐败的重要方面,围绕每一反腐倡廉实体性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配套制定操作性、针对性、保证性强的程序性制度,真正形成保证制度有效执行的内在机制。
必须强化法治理念。一是依法规范从政行为。要着眼于解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开展反腐倡廉中出现的新问题,紧紧抓住对权力制约的法制化这个关键,加强廉政法制建设,制定一系列规范从政行为的反腐败法律,并把那些比较成熟的党内法规、廉政制度、道德规范适时转化为国家法律法规,增强强制性和约束力。二是依法监督制约权力。要积极推进权力赋予的法制化;积极推进权力界定的法制化,依法界定和限制权力主体的权限,防止越权和滥用权力;要积极推进权力解除的法制化。三是依法执纪办案。要严格依纪依法办案,提高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和纪律意识,把依纪依法的要求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各个方面。
必须着力扩大民主。一是进一步扩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公开是实现民主的基本前提,也是防范腐败的最有效手段。二是进一步畅通民主渠道。坚持和发展人民民主,保证人民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途径。三是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要切实保障党章赋予党员的监督权,建立党内批评、质询制度以及鼓励和保障党员代表提问、问责的具体机制,建立党员代表提案制度,建立党代会及其常设委员会审议党内罢免提案的机制。
必须重视经济手段和利益机制。一是运用市场竞争机制限制并有效约束行政权力。要尽最大可能减少权力对资源配置和具体经济行为的直接干预,凡是能够运用市场竞争机制解决的问题,都要采取市场竞争的办法去运作,行政权力必须坚决退出来,保证公平和公正,避免因权力干预引发腐败问题。二是运用经济手段防治腐败。要进一步加大运用经济手段防治腐败的力度,健全完善金融管理体系,积极发展电子货币,努力减少现金流通,严格执行存款实名制,为实行财产申报制度,加强对领导干部的财产监督奠定基础。三是运用利益调节机制引导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应建立起合理有效的利益调节机制,运用经济杠杆调整干部的行为取向,尽可能使干部的廉政行为与利益需求相统一。
建立健全惩防体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
中共广东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 王华元
用大局的意识,辩证的思维和系统观念,认识和把握构建惩防体系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和重要保证,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完善体系的过程即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健全的过程。因此,要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与三个文明建设统一部署,统一要求;把预防腐败的工作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融为一体,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提供主动、直接、有效的服务。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既包括了治标的措施,又涵盖了治本的内容。因此,在惩治和预防两者之间,绝不能强调一方,而忽略另一方。
同时要用系统的观念,正确处理教育、制度、监督三者之间的关系,克服孤立的观念。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相互依存,相互配套,相互促进,缺一不可,统一于反腐败全过程。教育侧重于教化,使人向善;制度侧重于规范,用来惩恶;监督侧重于强制,依靠外部力量进行遏制。
坚持民主化、制度化、市场化的原则,建立和完善惩防体系的基本框架。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贯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根据以下原则建立和完善体系的基本框架:一是坚持民主化。重点要完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健全民主决策机制,用制度保障党员群众对决策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制度化。制度建设的重点是规范权力的运行、使用及监督。要按照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要求,科学设计党委、政府和社会权力的运行机制。三是坚持市场化。体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既要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规模,又要切实解决市场条件下出现的新问题。充分发挥中介组织的作用,依法规范中介组织行为。
按照层级性、前瞻性、实践性的特点,抓好惩防体系构建的工作部署。在工作部署中,既要重视系统的全局性设计和构建,又要突出重点部门和行业的体系建设;既要具有战略眼光和超前思维,又要重视解决现实问题。一是注重层级性。根据反腐倡廉整体战略和具体部署,在宏观和微观两个层次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宏观上要把体系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相结合,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和三个文明建设相协调,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相统一。从微观上要对一些重大工程项目、一些重点部门或行业、个别问题比较集中或严重的地区,集中时间,综合运用教育、制度、监督等措施进行重点治理,集小为大,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二是增强前瞻性。体系的建立健全要着眼未来,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突出预防。要用发展的眼光科学规划体系,既有阶段性任务,又制定长远目标。适应全局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的总体要求,根据教育、制度、监督在体系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突出重点,以某一方面的适度超前,促进和带动整体工作。三是突出实践性。要突出体系的应用性,把体系建筑贯穿于反腐倡廉各项具体工作之中,用具体工作来落实体系建设,同时用体系建设来促进工作落实。要突出体系的严密性,努力形成相互联系、相互配套的机制系统。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
| 适配人群 | 高校纪委干部,院系党政负责人,处级领导干部 | 使用场景 | 干部监督,廉政风险预警,政治表现考察 |
|---|---|---|---|
| 制定背景 | 干部有苗头性问题没人及时提醒,怕小问题变大问题。想早点拉袖子、咬耳朵,不让大家犯错。 | ||
| 适用范围 | 学校里所有处级、科级干部,还有其他被管的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纪委牵头干这事,处级干部谈话由纪委决定,科级干部由所在单位定,基层党政负责人来谈。 | ||
| 管理规定 | 谈话必须两人以上,要当面谈,不能推脱,要记清楚内容,签字确认后进廉政档案。 | ||
| 监督与罚则 | 谈话后材料全归档,纪委定期查执行情况。不配合或泄密的,按校纪处理,严重就报上级。 | ||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
发现学校党委、行政管理的领导干部或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1、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倾向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决议、决定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2、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3、在个人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抓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4、发现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问题的。
二、谈话程序
1、纪检监察部门对处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纪委决定,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谈话一般由纪委领导或分管校领导主谈,可请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2、对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的诫勉谈话,由所属处级单位党政组织决定,报经学校纪委领导同意后进行。谈话一般由基层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主谈。谈话情况须及时向院纪委、监察室通报。根据需要,院纪委、监察室也可直接同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进行谈话。
三、谈话要求
1、谈话应采取与当事人直接交谈的方式。
2、代表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的不得少于两人。
3、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4、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5、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有关情况和书面材料。
6、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7、对谈话人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被谈话人的说明及表态,须作书面记录,经被谈话人核实后,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8、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谈话情况。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建立健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党委班子成员,纪检监察干部,组织人事干部 | 使用场景 | 干部选拔,权力制约,党务公开 |
|---|---|---|---|
| 制定背景 | 怕权力乱用出问题,想用制度管住权力、防腐败。大家容易钻空子,得提前立规矩。 | ||
| 适用范围 | 管党员干部、机关单位、所有用权的场合。 | ||
| 职责分工 | 党委带头抓,纪委盯着办,各部门自己落实,上级随时查效果。 | ||
| 管理规定 | 重大事情要集体商量,钱和项目必须公开,干部选任要透明,收入得按时报。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检查执行情况,发现不按制度来的要提醒、批评、追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年底算总账。 | ||
五、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制度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中的保证作用
(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基本制度。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的制度。坚持民主 集中制这一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 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建立党的代 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 ,建立代表提议的处理和回复机制。扩大在市、县实行党代会常任制的试点。完善 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制 定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完善反腐倡廉相关法律和规范国家工作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加快廉政立法进 程,研究制定反腐败方面的专门法律。修订和完善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制 度。抓紧制定公务员法。探索制定公务员从政道德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善领导干部 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制度。
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的配套规定和党纪政纪处分的相关制度,制定 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探索和完善辞职、辞退、免职、降职 、降薪、任职限制等有关制度规定。完善违纪违法财物没收追缴责令退赔的规定。 建立执法合作、司法协助、人员遣返、涉案资金返还等方面的反腐败国际合作机制 。
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工作机制。抓紧制定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的规定。制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改革和完善纪 检监察体制和工作机制。
(十一)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扩大党员和群众对干部选 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继续推行和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 、差额考察、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规范和全面推 行党的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下一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正职拟任人 选和推荐人选制度。落实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和任职回避、交流制度,实 行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度,完善职务和职级相结合的制度。抓紧制定体现科学 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完善党内选举制度,改进候选 人提名方式,适当扩大差额推荐和差额选举的范围和比例。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 导班子成员直接选举的范围。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和津贴 、补贴制度。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有关制度。按照全面推进依 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加快转变 政府职能,推进相关制度建设,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管,建立科学合理的行 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加快行政许可法的配套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 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研究制定行政收费、行政强 制和行政程序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并加强对社团、行业组织和社会中介组织的 管理。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和工作制度。推进垄断行 业的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完善监管制度。健全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 度,制定规范电子政务的法律法规。
深化财政、金融和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 支付制度,全面推行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完善预算法律,加快建立财政 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形成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运行的机制。加快银行、证券 、保险业的改革,建立健全现代金融企业制度、金融监管制度,确保资金运营安全 。建立健全金融账户实名制、现金交易限制及反洗钱制度、征信管理制度。建立对 大额资金外流有效监控的预警机制和金融信息共享制度。加强投资领域法规制度建 设,建立和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进并加强对政府投资的管理。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制定和修改有关法律,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 分和管理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保障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完善诉讼程序,完善人 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完善执行工作机制。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健全检务公开制度。健全司法 工作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 。修订城市规划法、建筑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完善城市规划许可制度和工程建 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修订土地管理的相 关法律法规,加强土地出让制度建设,严格控制划拨用地和协议出让土地范围,逐 步把工业用地纳入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范围。完善产权交易市场功能和各项监管制 度,积极探索建立企业国有产权交易信息监测体系,促进市场竞价机制的形成。健 全政府采购制度,完善管理职责与执行职责分离的政府采购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对 房地产、市政公用等市场的监管制度。
(十二)提高制度建设的质量和水平,严格贯彻执行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加强党对 反腐倡廉法制建设的领导,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从法律制 度上保证反腐败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的实际,制 定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计划。做到制度建设与反腐倡廉决策相 统一,制度建设进程与反腐倡廉进程相适应,制度建设与从政道德建设相结合,党 内制度建设与国家法制建设相协调。对现行反腐倡廉法规,已经过时的要及时废止 ,有明显缺陷的要适时修订完善,需要细化的要尽快制定实施细则,需要制定配套 制度的要抓紧制定,实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必须认真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把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作为大事来抓,促使广大干部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 观念,严格执行各项法规制度。更好地用制度和法律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 从政行为。对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的落实情况要定期督促检查,加强责任追究,做到
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六、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
(十三)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要认真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民主集中制及领导班子 议事规则落实情况,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二)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建立健全教育、
| 适配人群 | 党委领导班子,纪检监察干部,党政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权力运行监控 |
|---|---|---|---|
| 制定背景 | 以前反腐败老靠事后查,效果不好。现在想从根上堵住漏洞,教育 制度 监督一起上。怕干部出事,也怕群众吃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党员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党委统一领导,纪委负责协调,各部门自己管好自己人,大家都要参与监督。 | ||
| 管理规定 | 不准以权谋私,不准弄虚作假,不准铺张浪费,不准损害群众利益,要公开透明做事。 | ||
| 监督与罚则 | 定期学习文件,签廉政承诺书,年底检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先提醒,再通报,严重就处理。每季度报一次落实情况。 |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建立健全与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以下简称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本实 施纲要。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一)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作出 的重大战略决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越是长期执政 ,反腐倡廉的任务越艰巨,越要坚定不移地反对腐败,越要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 险的能力。执政55年来,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 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同志为___的 党中央科学总结反腐倡廉的经验,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战略高度,坚持标本 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提出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 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 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 分重要的意义。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是一项紧迫而长期的任务。进入新世纪新 阶段,国际形势发生了新的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处在关键时期,党所处的执政 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方式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 相适应的问题。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依然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领域易 发多发,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的违纪违法案件不 断发生,特别是少数高级干部的腐败案件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形式主义、官僚 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从实践看,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得力,仍然是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 重要原因。我们既要增强反腐败斗争的紧迫感,又要充分认识其长期性、艰巨性和 复杂性,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抓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必须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
(三)坚持党反腐倡廉的基本经验。我们党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作为全党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采 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初步探索出一条新的历史条件下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路 子,形成了反腐倡廉重要思想,积累了宝贵经验,必须在实践中长期坚持和 发展。
━━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保证反对和防止腐败的正确方向。中国共产 党是以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武装起来的、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先进政党 ,是与腐败根本不相容的。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确立和坚持正确的反腐败指导 思想、基本原则和领导体制,才能有效地反对和防止腐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促 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必须坚持指导思想上的与时俱进,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党风廉政建 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实践。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克 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适应形势 任务的发展变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 败工作的规律,不断丰富和发展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取得新成效 。
━━必须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 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政治保证。发展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党风廉政 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研究解决妨碍改革发展稳定的突出问 题,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 展。
━━必须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党风 廉政建设的核心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切实把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认真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必须坚持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度,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 题。要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 重预防。既要严肃党的纪律,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严厉惩处腐败分子;更要注重预防,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体制,加强教育、发展民主、健全法制、强化监督, 把反腐败寓于各项重要政策和措施之中,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防治腐败。
━━必须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形成反腐败斗争的整体合力 。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 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组织保证。只要坚持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 落实,就能巩固和发展全党动手反对和防止腐败的良好局面。
三、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四)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 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 力建设,紧紧围绕发展这个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 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坚持为民、务实、清 廉,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 拒腐防变能力。
(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主要目标。到2010年,建成惩治和 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再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建立起思想道德教育的长效机制 、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的监控机制,建成完善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工作原则。(1)坚持与完善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 谐社会相适应。要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 、规范化和程序化,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保证。(
2)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监督是关键。三者统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一)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纪检监察: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
| 适配人群 | 高校处级干部,高校科级干部,纪委监察人员 | 使用场景 | 干部监督,廉政风险防控,政治倾向纠偏 |
|---|---|---|---|
| 制定背景 | 干部有点小问题苗头,怕发展成大问题。想早提醒早教育,别等出事才管。 | ||
| 适用范围 | 学校里所有党委行政管的干部,从处级到科级都算。 | ||
| 职责分工 | 纪委牵头干这事,处级干部谈话要纪委定、校领导点头;科级干部归基层单位管,但得先跟纪委报备。 | ||
| 管理规定 | 谈话必须两人以上一起谈;干部不能推脱不去;谈话内容要记清楚,签字后进廉政档案。 | ||
| 监督与罚则 | 谈话后要写记录、存档案;纪委随时抽查执行情况;不配合或泄密的,按学校规定处理。 | ||
纪检监察部门诫勉谈话制度(试行)
为了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与监督,促进干部廉洁自律,有效防范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服务,根据《中国 章程》、《中国 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谈话对象
发现学校党委、行政管理的领导干部或有关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1、在政治立场、理想信念、思想倾向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学校党委行政的重要决议、决定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2、在工作作风、生活作风、道德品质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3、在个人廉洁自律、艰苦奋斗、抓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现苗头性问题的。
4、发现其他需要实施诫勉谈话问题的。
二、谈话程序
1、纪检监察部门对处级干部的诫勉谈话,由纪委决定,报党政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
谈话一般由纪委领导或分管校领导主谈,可请相关部门或单位的负责人参加。
2、对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的诫勉谈话,由所属处级单位党政组织决定,报经学校纪委领导同意后进行。
谈话一般由基层单位的党政负责人主谈。
谈话情况须及时向院纪委、监察室通报。
根据需要,院纪委、监察室也可直接同科级干部和其他人员进行谈话。
三、谈话要求
1、谈话应采取与当事人直接交谈的方式。
2、代表纪检监察部门谈话的不得少于两人。
3、被谈话人接到谈话通知后,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实事求是地回答和陈述问题。
4、谈话人要认真听取被谈话人的陈述和意见,对被谈话人反映的问题和情况,要实事求是,不徇私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不得向被谈话人泄露举报人或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情况。
5、谈话人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被谈话人提供有关情况和书面材料。
6、被谈话人对诫勉的问题要表明自己的态度。
7、对谈话人提出的诫勉要求和被谈话人的说明及表态,须作书面记录,经被谈话人核实后,存入干部廉政档案。
8、参与谈话的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外泄露谈话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