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学生会干部纪律松散,开会迟到早退、不戴工作证、任务拖拉。怕影响学生会形象,得管住这些事。 | ||
|---|---|---|---|
| 适用范围 | 校学生会全体成员,包括主席团、部长、副部长、干事等。 | ||
| 职责分工 | 纪检部负责日常检查打分,主席团监督执行,全体会议表决重大问题。 | ||
| 管理规定 | 必须戴工作证;开会不能无故缺席迟到;值班活动不能旷岗;任务要按时保质完成;干部犯错扣分更重。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统计分数,和补助、评优挂钩。分数低的停职检查,写检讨,大家投票决定去留。纪检部徇私就双倍扣分。 | ||
扣 分:
一、所有成员有校级处分者,扣伍分及以上,视情节轻重停职检查一周及以上(或直接撤职)。停职期结束后在全体会议上作书面及口头检讨,根据其他成员表决情况和检查期考核情况决定其职务。
二、在校内非教室上课期间必须佩带学生会工作证,以起到模范带头作用。未佩戴者扣壹分。
三、通知开会无故不请假且旷会缺勤者,一次扣贰分;条件不充分临时请假累计三次扣陆分,且停职一周。
四、开会无故未请假迟到,累计两次扣叁分。
五、开会时扰乱会议秩序或进行与会议无关的物件(如手机、mp3等)视情节轻重扣壹至贰分。
六、安排值班、参加活动等无故未请假且未按时到岗扣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