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
| 适配人群 | 通风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总工程师 | 使用场景 | 瓦斯积聚处置,通风系统恢复,密闭启封排放 |
|---|---|---|---|
| 制定背景 | 瓦斯容易积聚,不处理会爆炸。怕工人出事,怕矿井出大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采煤掘进的工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带头干,安全科盯着看,队长在现场管着。 | ||
| 管理规定 | 停风后先查瓦斯再开机;瓦斯超了不能送电;排放必须分级审批。 | ||
| 监督与罚则 | 每班接班要检查记录;安监员随时抽查;谁违规就停工学习三天。 | ||
第一条 矿井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当发生瓦斯积聚时,必须及时处理。
第二条 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放瓦斯和送电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第三条 局部通风机因故停止运转,在恢复通风前,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只有停风区中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1.0%和最高二氧化炭浓度不超过0.5%,且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
第四条 瓦斯排放应实行分级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权限。
第五条 启封密闭排放瓦斯由安全管理部门编制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组织实施,救护人员带机排放,通风、安全、生产、机电等部门协助,参加排放人员的职责和现场负责人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监控仪器效验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员,监控维护工,通风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监测,超限断电,传感器升井 |
|---|---|---|---|
| 制定背景 | 井下瓦斯浓度变化快,传感器不准容易出事。怕调校不勤、功能失灵、数据不准,影响安全判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瓦斯传感器的井下作业点和相关操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通风区负责牵头调校,测气员执行日常标校,安监科抽查记录和现场效果。 | ||
| 管理规定 | 周校传感器;7天查断电功能;3个周期升井全检;换新要预热20分钟以上;半年送省局强检。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次调校必须填记录本,安监员每月翻查三次;没记录或超期未检,停岗培训;问题严重扣当月绩效。 | ||
1、采用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报警仪,至少每隔10天必须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一次(周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或瓦斯浓度经常处于临界状态地点的瓦斯传感器,应当缩短调小周期:其他模拟量传感器按规定周期进行标校。
2、瓦斯超限断电功能(断电范围、断电浓度、复电范围、复电浓度等)至少每隔7天检查测试一次。
3、井下使用的所有瓦斯传感器至少每三个标校周期必须升井一次,进行全性能测定及相应的维护工作。其余调校可以在井下进行,每次标校要作好记录。
4、更换井下瓦斯传感器后,要先对传感器预热,时间不少于20分钟,待示值稳定后,方可进行测量调试工作。
所有瓦斯传感器每半年必须由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验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灾害预防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查员,通风区长,爆破工 | 使用场景 | 瓦斯检查,爆破作业,通风异常 |
|---|---|---|---|
| 制定背景 | 以前瓦斯检查乱七八糟,时间不准、路线乱走、汇报不及时,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瓦斯员、通风区长、技术员、班长这些现场干活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瓦斯员自己查,通风区长和技术员盯着看,矿总工程师最后把关签字。 | ||
| 管理规定 | 按图查、按时查、按点查;不能改路线,不能漏点,不能超时30分钟。 | ||
| 监督与罚则 | 每班汇报三次,发现异常马上处理并汇报;领导不定期抽查,抓到空班假查就纠正。 | ||
一、各地区瓦斯巡回检查图表以及调整瓦斯检查地区时的瓦斯巡回检查图表必须经通风区长、矿总工程师审批;
二、瓦斯检查地区内每个检查点的检查时间上下不得超过30分钟,两次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4小时,每班检查一次的检查点两班检查时间间隔不得超过8小时;
三、瓦斯员巡回检查时,必须按瓦斯巡回检查图表所定时间、路线逐点进行巡回检查,不得擅自进行调整或更改,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值班领导批准;
四、瓦斯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检查情况至少汇报值班室三次,发现风流不稳定、无风、微风、瓦斯超限、煤尘积存或通风设施、监测装置、局部通风机、风筒、密闭墙、栅栏等损坏、防尘设施不使用或有其它异常情况时,要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并及时向通风区值班领导汇报。
五、瓦斯员在检查过程中,必须对爆破工正规操作进行监督检查,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
六、通风区长、技术员、班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要不定期对现场瓦斯及瓦斯员检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处理并汇报值班领导。杜绝空班、漏班、假查、误查等现象,杜绝瓦斯超限或瓦斯超限作业。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检查
| 适配人群 | 瓦斯员,通风技术员,一通三防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瓦斯检查,一通三防巡查,局扇停电停风 |
|---|---|---|---|
| 制定背景 | 瓦斯容易出事,得盯紧点。以前有空班漏检假检,报表没人细看,隐患发现不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瓦斯员、通风科、调度室、各队组和相关领导。 | ||
| 职责分工 | 瓦斯员天天查,瓦斯队长审报表,通风科组织大检查,技术矿长总负责,各队队长管落实。 | ||
| 管理规定 | 不准空班漏检假检,报表当天交回,五人联锁签字,局扇不能随便停,风筒不能乱碰。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每月三次大检查,问题发三定表限期改,破坏设施要处理,事故必须登记上报,整改情况要跟踪。 | ||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第一条 瓦斯员必须按循环计划图认真检查自己所管辖区域内的瓦斯情况,填写瓦斯检查循环报表,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第二条 瓦斯报表必须实行“五人联锁制”,且必须当日交回瓦斯队,瓦斯队长必须于班后认真审查报表,分析掌握瓦斯情况。
第三条 值班员,应将各检查图表汇总,于次日交调度会。
第四条 各有关领导必须进行审批签字。
认真审核报表,对存在的问题及隐患作出批示及处理意见,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 审批后的报表分送矿长、技术矿长及有关领导留存。
二、一通三防巡查制度
第一条 按规定每月1日、11日、21日进行一通三防大检查,由通风科组织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作业场所及其它地点进行彻底检查,对存在问题,以三定表的形式,下发到队组,限期整改。
第二条 通风技术员,每天对井下一通三防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并逐级上报,对蓄意破坏通风设施的人员,必须严肃处理。
第三条 瓦斯员每班必须对各自所管辖区域进行一通三防巡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通风科及调度室。
第四条 各队队长是一通三防的具体执行者、实施者,安排工作必须首先安排一通三防工作,下井检查,应以一通三防为主,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隐患。
第五条 一通三防负责人下井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检仪,随时检查井下巷道的瓦斯情况以及瓦斯员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死角地点,更应重点检查。
三、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为了杜绝重大瓦斯事故,进一步强化局部瓦斯通风管理,严格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发生,特制订“关于防止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管理规定”。
第一条 凡是事先未批准随意停局扇或由于高低压供电系统突然停电或局扇本身电气故障以及机械故障而引起的停电停风,无论时间长短都属于无计划停电停风,均须登记到调度室和上报有关单位及负责人。
第二条 矿要建立以技术矿长为首的(生产、通风、机电、安监)四位一体的管理体系,建立岗位责任制,做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第三条 技术矿长对局部通风管理负全面责任,每月23号要开专门会议,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事故及原因进行专题分析,对存在问题责成专门议题解决,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将问题内容详细记录,用来备查。
第四条 通风科及其通风员,应对所辖范围的局部通风设施(包括局扇、风筒等)作为一项重要日常管理内容,妥善保护,严禁损坏。并要对局部通风设施所在地的环境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会同生产、机电等部门搞好局部通风管理工作。
第五条 通风科在做好瓦斯管理的同时,要监督生产、机电等部门的局部通风管理部门工作,并对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的事故及时进行登记。(见表)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鉴定
| 适配人群 | 瓦斯检测员,通风技术员,煤矿安全监察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鉴定作业,井下风流调控,煤层自燃评估 |
|---|---|---|---|
| 制定背景 | 怕瓦斯超了出事,得 yearly 测准数据,好管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本矿所有井下作业面和检测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管理部负责鉴定,矿方配合。安检员盯现场,技术科查记录。 | ||
| 管理规定 | 7或8月测,5、15、25号三天测,每班3次取平均。不准假测,不准漏点。 | ||
| 监督与罚则 | 技术科收表核对,安检员井下抽查。数据错重测,人不按点测要谈话。每月通报结果。 | ||
一、矿井每年必须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报自治区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自治区煤矿安全监察局备案。瓦斯鉴定报告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等内容。
二、根据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的要求,我矿的瓦斯鉴定工作委托相关管理部进行鉴定,矿方协助配合。
三、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安排在每年7月或8月进行。要求当月各井的生产布局合理,各工作面生产正常、稳定。基础数据测定时间定在当月的5日、15日和25日三天,每天分三个班检测,每个班检测3次取平均数。
四、要求参加瓦斯检定的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严格按规定的测点、时间进行检测,不得弄虚作假,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
五、矿井要绘制好瓦斯鉴定测点布置图,制定好检测工作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六、进行基础数据检测时,要有专人看管井下各地点的风门,严禁有人随意开关风门;风门必须完好,局扇必须正常运转,以确保井下风流稳定,所检测的数据准确。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预防
| 适配人群 | 跟头瓦检员,掘进工,通风技术人员 | 使用场景 | 瓦斯超限处置,掘进巷道贯通,反风演习实施 |
|---|---|---|---|
| 制定背景 | 瓦斯超限容易出事,通风设备老坏,监控不准,小煤矿和老窑资料不清,得管住这些漏洞。 | ||
| 适用范围 | 矿井所有采掘面、通风设施、监控设备、放炮作业、职工培训。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牵头管系统,瓦检员天天查,机电科保设备不坏,安监科盯着执行,队长带班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瓦斯超1%马上停,每班查3次,放炮必须“一炮三检”,老窑前先探再进,不准空班漏检。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调度会通报瓦斯数据,月底开“一通三防”会,查出问题当场整改,假检虚报直接调岗,监控失灵扣当月奖金。 | ||
1 加强通风、监控装备投入,确保通风、监控装备完好运行,积极引进新的通风、瓦斯防治技术和瓦斯抽放设备,进行矿井通风技术创新,从源头上防止瓦斯超限。
2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通风设施的检查管理,确保矿井通风系统完好,主要通风设施要有一定备用量,瓦斯监测、监控设备运行可靠。必须杜绝由于瓦斯检查、监测、监控仪器、设备和通风设施故障造成瓦斯积聚(超限)未能及时检测出而导致矿井瓦斯灾害的情况。
3 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反风演习,在矿井发生瓦斯灾害时根据灾区影响情况及时反风,以减少矿井瓦斯灾害影响范围,为灾变时人员安全撤离提供尽可能多的时间,同时减少灾害损失。
4 加强对周边小煤矿的监测,取得准确的资料,为矿井后期开采的矿井瓦斯防治和通风管理提供依据。
5 加强对矿井周边及井田范围内已经关闭的老窑采空区的提防。特别是 260北翼32042风巷今年将接近的莲花岩老窑,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在掘进工作面提前采取探放瓦斯,探放手段为采用瑞利波探测仪进行物探和地质钻探相结合。
6 所有采掘工作面,设专人经常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检查次数:每班至少检查3次;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个别采掘工作面,增加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
7 井下所有地点放炮,都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并有记录可查。
8 掘进巷道贯穿时,必须制订专门的措施,贯穿两头的瓦斯浓度必须在措施规定的范围内。
9 对井下职工进行矿井瓦斯灾害避灾技术培训,使每一个职工都知道本工作地点的避灾路线,以及本区域或矿井受瓦斯灾害后自己的行动要求。
10 掘进工必须提高对老窑瓦斯危害的认识,在接近老窑采空区和本矿井采空区时提高警觉,遇到异常情况(煤、岩松软、湿润异常,或钻孔内有大量瓦斯或水渗出)不能慌乱,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将钻杆固定在孔内,将人员撤退到大巷内,向调度站汇报并听从调度站安排。如果瓦斯沿钻孔大量涌出,无法控制,则立即启动救灾程序,按发生矿井瓦斯灾害处理。
11 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提高警惕,在预计可能出现矿井瓦斯灾害的区域,必须认真调查研究,及时制订可靠的技术安全措施,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12 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原则。坚持瓦斯超限不间断处理原则。瓦斯未降到1%以下时,严禁生产。
13 建立完善合理的通风系统,实行分区通风和独立通风。坚持开好每月一次的“一通三防”工作会,不断优化通风系统,消除微风巷道,使通风系统稳定可靠。
14 加强巷道维修,扩大巷道断面,改善通风状况。井下所有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
15 矿井出现临时停风、停电严格按照矿井临时停风停电管理办法执行。
16 跟头(面)瓦检员要坚守岗位,按指定地点和时间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假检、虚报瓦斯浓度。巡回瓦检员认真进行巡回检查,特别要注意对死角的检查,杜绝漏检和检查不到位。
17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做到监测准确、断电可靠。掘进面实行“三专两闭锁”,采面实行瓦斯电闭锁。
18 加强机电设备防爆完好管理,杜绝失爆。加强机电设备维护管理,降低机电事故率,减少临时停风、停电。
矿井瓦斯排放制度范例:矿井瓦斯检查
| 适配人群 | 瓦检工,通风调度员,采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采掘作业,回撤安装,爆破作业 |
|---|---|---|---|
| 制定背景 | 井下瓦斯容易积聚,不常查会出事。以前有人漏检、晚检,数据不准,怕工人吸多了晕倒甚至爆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的瓦检工、爆破工、班组长、通风部门人员,还有洗煤厂相关岗位。 | ||
| 职责分工 | 瓦检工自己查、填、报;通风调度盯结果;通风部门做图表、审日报;矿长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看数。 | ||
| 管理规定 | 该查的地方不能少查,次数不能少,时间不能拖过20分钟;牌板要挂对、写清、不乱改;仪器坏了得换。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填日报,领导签字存档一年;超限马上停活撤人;假报按假报处理;交接班要“手对手”“口对口”,电话汇报留记录。 | ||
1、瓦检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装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
3、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内、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点、井下水泵房、火药库、绞车硐室、水仓、检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各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斯检查。检查结果由瓦检工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4、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规定;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区约2米的空间)、工作面风流(进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煤壁、顶、底板20厘米的支护范围,一般在回风巷检查)、工作面回风流、排瓦斯巷回风流(排瓦斯巷内距外端回风口15米处)、后刮板输送机的机尾上部、工作面进风顺槽横贯闭墙或闭墙下风流5米范围煤帮。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工作面回风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8、安装工作面瓦斯检查地点:工作面风流(范围同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范围同采煤工作面)、工作面回风流(距回风口15米处)、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9、所有检查瓦斯地点必须设置瓦斯检查牌。采煤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回风巷中;采煤、安装工作面进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进风巷中;掘进工作面风流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掘进头50米内的巷道中;安装工作面风流、回风隅角和绞车硐室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距工作面50米内的回风巷中;回撤工作面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回撤侧距巷口15米处;有正规测风站的回风巷中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测风站内;其它瓦斯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牌吊挂在检查地点。瓦斯检查牌上应标明检查地点、时间、班次、检查人员、检查次数、检查内容、做到“三对口”。瓦检工负责根据需要及时移动瓦斯检查牌。
10、对于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面和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回采工作面要设置至少2名专职瓦检工进行瓦斯浓度的检查。
11、矿通风部门要根据瓦斯检查的规定制定审查瓦斯巡回检查图表、瓦斯巡回图表必须明确每个瓦检工的检查路线、检查地点、检查时间、检查次数、汇报时间等。巡回瓦检工必须按照巡回图表、沿检查路线、按规定的时间检查,在正常情况下若与图表误差超20min按假报瓦斯数据处理。每班检查3次,同一地点每次检查的相邻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包括两个班之间)。
12、瓦检工在入井前必须对所领仪器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保证下井瓦检仪器的完好,并带齐探仗、检查手册(巡回图表)、记录工具、皮管等必需物品。
13、瓦检工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交接班,交接班必须做到“手对手”、“口对口”,将当班检查地点的“一通三防”情况和遗留问题交接清,相互填写交接记录,电话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值班人员做好记录并返打电话或安装来电显示电话证实瓦检工的交接地点。
14、瓦检工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病、矿灯熄灭等)需要离开岗位时,必须向通风调度和值班队干汇报,经同意后方可升井,同时值班队干要安排好此后的瓦斯检查工作,通风调度进行落实,并有台帐记录。
15、每天的瓦斯检查结果由通风调度人员按时填写好瓦斯日报,经通风调度负责人和通风部门主要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审核后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等有关领导和部门,由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签字。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签字后的瓦斯日报表由通风部门整理存档至少保存一年。
16、瓦检工佩带光学瓦检仪;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队队长、通风部门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采煤机司机、综掘机司机下井时,必须佩带便携式瓦检仪,负责经过地点和作业场所的瓦斯检查。
17、在瓦斯检查过程中发现瓦斯超限时,瓦检工有权立即停止瓦斯超限区域的作业或撤出作业人员,并向通风调度汇报处理,严禁瓦斯超限作业。
洗煤厂瓦斯防治管理制度
18、必须编制洗煤厂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并设专职瓦检员,三班巡回检查煤仓口,仓内、观察口、测位口等地点及机电设备周围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并汇报通风调度站,每个小班检查不少于3次。
19、瓦检员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检查贮煤仓内的瓦斯时,以胶皮管终端伸入煤仓口以下2米处为准,当瓦斯浓度达到1.5%以上时,必须停止附近20米范围内的电器设备运转,房间和走廊内的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上时,必须切断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源(含照明电源),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瓦斯浓度。
20、建立健全原煤仓及煤仓顶部、底部的瓦斯监测工作。分别在原煤仓顶部,精煤仓顶部安设监测主机各一台,在原煤仓东西两仓仓口上方的机电设备之上0.5米处,安设瓦斯传感器两枚,仓口上方瓦斯传感器报警浓度为0.5%,精煤仓装煤车间安装瓦斯传感器六枚,主机一台,报警浓度为0.5%,不间断地对洗煤厂瓦斯区域进行瓦斯监测。
21、原煤仓顶部、底部、精煤仓顶部、装煤车间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设备。
22、原煤仓,精煤仓进行电氧焊时,必须遵守如下规定。
⑴必须制定专项电氧焊措施,并报矿总经理(矿长)、矿总工程师批准。
⑵电氧焊前,必须填写电氧焊联系通知单,并与通风部门值班长取得联系,通风部门派专职瓦检员现场全过程检查瓦斯浓度变化情况。
⑶电氧焊前及其过程中要始终打开房间走廊的窗户进行通风。
⑷在原煤仓顶部或精煤仓顶部电氧焊时,必须在两满、两空或一空一满的情况下方可进行电氧焊工作,特殊情况必须采取强制排放瓦斯的措施。
⑸每次电氧焊工作时都必须采取可靠的接火措施。把煤仓口及测位口,观察口盖严,防止火星坠入煤仓引发事故,严禁将燃烧的棉丝等物品扔入煤仓。施工现场的火柴必须专人携带。
⑹电氧焊地点下方的煤仓在电氧焊期间必须停止装运。
⑺电氧焊前,专职瓦检员检查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贮煤仓内等处的瓦斯浓度只有在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电氧焊工作。
⑻施工现场完毕后要派专人观察一小时,确认无火种、无隐患存在方可离开。
24、煤仓下口蓬堵需放炮处理时,必须制定关于处理煤仓蓬堵的专项安全措施,并请示矿总工程师或副总,经同意后方可放炮,且现场必须有矿副值班长或队长以上领导及保卫部门专职火工员、安监员、放炮员,通风部当班工长以上领导和当班皮带组组长现场指挥。
25、放炮前必须风、水管到位,工作地点洒水消尘,并用足够长的风管向煤仓嘴内吹风排放瓦斯,当瓦斯浓度降至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