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企业制度建设情况规范,说白了就是帮大家理清楚:制度建得齐不齐、管不管用、有没有人真照着做。别再让制度躺在文件夹里吃灰,也别让执行全靠拍脑袋。这份规范帮你把制度从“写在纸上”变成“落在实处”,让管理更顺、责任更明、变化来时有章可循。

企业制度建设是指企业围绕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和系统化等所进行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包括制度的建立、执行、修改、完善、责任追究等。下面是小编给你带来的关于企业制度建设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用。
企业干部管理制度建设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集团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推进集团干部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和精细化,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求,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基层管理干部、后备干部
(一)高层管理干部:指集司董事局成员、总裁班子成员、党委委员、董事局主席特别助理、董事局主席助理、董事会秘书、工会主席、总裁助理、高级顾问等职务人员、其他由集司聘用的高层管理人员。
(二)中层管理干部:指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集司本部职能部门正副职及助理等职务人员。
(三)基层管理干部:指各子公司部门级的正职、副职人员。
(四)后备干部:根据有关选拔标准和选拔程序,选拔出集团范围内德才兼备、综合素质高、有培养前途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干部,为补充上一级领导干部而准备的后备人选。
(五)明确不纳入玉柴体系管理的外方股东派出的管理干部不适用此范围。
第三条 职责
(一)党委干部管理部负责干部选拔、考察、任用、培养、考评、后备干部管理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协助中层干部宣誓、创新、年度高层管理干部民主评议、干部数据归档等工作以及整个集司干部管理制度搭建、组织以及实施。
(二)党委办公室负责干部宣誓、日常活动以及年度民主评议等活动的策划、组织以及配合行政推进干部管理制度的实施。
(三)培训中心负责制订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干部培训档案,提供所有干部岗位应知应会培训材料。
(四)审计部负责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
(五)纪委负责对在干部管理活动过程中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审查,并按相关需求提供意见,配合本制度实施。
(六)财务部负责对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总会计师除外)委派、考察、考评等,配合本制度实施。
(七)各子公司负责上报各公司中层干部绩效考评、干部花名册等各子公司干部管理工作情况;协助审计部开展干部经济审计工作;开展各子公司基层管理干部宣誓、后备干部选拔、岗位业务知识培训等各子公司干部管理工作以及配合本制度实施。
(八) 玉柴集团科协管理协会负责干部创新工作日常管理及组织、实施。
第四条 坚持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分级管理、逐级聘任原则。
(六)能上能下、动态管理原则。
第五条 玉柴干部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具备相应的职务专业知识、业务素质及管理能力。
(三)满足干部十五字要求:重实践,勤学习,严要求,善提高,
(四)满足干部品德标准:责任、民主、团结、忠诚、廉洁。
第二章 干部行为准则
第六条 干部行为准则
(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忠于玉柴,严守公司的经营、技术与商业秘密,不从事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
(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公正无私,坚持原则。
(四)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和高昂的工作激情,严格按照公司发展战略和目标方针,卓有成效开展工作。
(五)树立全局观念,系统地思考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实现全局最优的目的。
正确、科学决策,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能兼顾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及短期经营目标。
(六)重视人才培养,知人善任、举贤荐能。
(七)善于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综合业务素质;与时俱进,敢于且善于创新,使团队始终处于积极、进取状态。
(八)践行和宣贯玉柴企业文化,增强下属对公司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提高下属对公司的忠诚度。
第三章 干部选拔
第七条 坚持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八条 选拔
(一)选拔条件
1.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干部管理岗位工作、承受工作压力。
2.学历或专业技术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中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基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3.资历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在玉柴工作5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行政正职经历,担任过公司内中层管理职务2个以上。
中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担任下一层级职务3年以上,担任过部门、子公司内基层管理职务2个以上。
基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工作经验2年以上。
4.年龄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5岁以下。
中层、基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年龄在40岁以下。
第九条 选拔范围: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中选拔。
第十条 选拔方式:包括竞聘、推荐等多种方式。
(一)竞聘
选任干部,积极推行公开选聘、竞争上岗的方法。
中层及以上干部竞聘程序(基层管理干部竞聘可参照执行):
1.制订方案。
干部管理部根据集团干部空员情况制定竞聘方案,经公司办公会审批通过后实施。
2.公布岗位。
(1)经确定公开竞聘的岗位且不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干部岗位,由干部管理部通过oa向全集团公布。
(2)经确定公开竞聘的岗位且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干部岗位,由干部管理部向玉林市委组织部报告请示获批准后,由干部管理部通过oa向全集团公布。
3.报名自荐。
凡符合竞聘条件的职工均可报名。
报名者需填写《干部竞聘自荐表》(见流程工作标准),经所在单位初步审查并写出推荐意见后报干部管理部。
4.资格审查。
干部管理部按照任职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
5.笔试、演讲答辩。
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可采用笔试或竞职演讲答辩。
6.民主测评。
演讲答辩后,参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对竞职人员进行民主测评。
7.确定考察对象。
干部管理部根据报名者自身条件及民主测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8.组织考察。
(1)不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的干部由干部管理部和党委办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纪委对考察对象作出廉政鉴定。
(2)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的干部由玉林市委组织部进行考察。
9.确定拟任人选。
公司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任人选。
10.公示。
对确定的拟任人选,在全集团范围内公示。
11.聘任。
(1)根据公示情况,不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的干部由公司党委会讨论决定聘任名单。
(2)根据公示情况,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的干部由玉林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或者任命名单。
(二)推荐:采取民主推荐的形式,由组织推荐或者个人自荐等方式,建立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任用提名推荐制度:
1.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启动干部调整提名程序:
(1)公司有明确要求。
(2)干部职位出现空缺。
(3)领导班子整体结构需要优化或领导干部按规定需要轮岗、回避任职。
(4)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
(5)领导干部经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
(6)其他工作需要。
2.提名主体: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干部管理部提名推荐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初步人选:
(1)公司经营班子成员、党委会成员;
(2)干部管理部、人力资源部;
(3)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个人;
(4)干部个人。
3.提名推荐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提名:
(1)面向全集团公开提名。
主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①出现职位空缺时,由干部管理部报公司办公会同意后,在集团范围内进行竞争性提名推荐。
②干部管理部在oa办公系统上公布空缺职位名称、任职资格条件等。
③本条款规定的提名主体按照公告要求进行提名推荐。
以单位名义向公司提名推荐干部的,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以书面形式向干部管理部提出,并应附单位领导班子会议记录、纪要、签名;以个人名义向公司提名推荐干部的,以书面署名的方式向干部管理部提出,不署名的视为无效提名。
单位和个人向公司提名推荐干部,均应填写《玉柴集团干部人选推荐表》(见流程工作标准),说明推荐理由和任职岗位建议,注明与被推荐人的关系。
④干部管理部对提名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编制符合条件的人选名册交公司经营班子办公会或党委会进行表决推荐,按表决结果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2)直接由经营班子办公会、党委会进行会议推荐或由经营班子办公会成员、党委会成员在干部管理部提供的多名候选人名单中择优推荐,以及在单位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结合领导干部谈话推荐的情况,全面考虑初步人选。
(3)干部管理部结合平时掌握情况,结合年度考核结果、后备干部情况和参考各方面推荐意见,按照拟任职位的要求和班子结构的需要提出初步人选:
①任现职以来连续3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干部;
②在应对危机、落实重点项目、完成重大任务和解决复杂矛盾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群众公认,且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
③专业技术性强、不能形成竞争的;或领导班子年龄、性别、民族、党派等结构调整急需补充的;或工作特殊需要的,从优秀的干部中直接提名。
4.提名责任
(1)干部应当客观、公正、真实地向公司提名推荐干部。
实行初始提名责任制,按照“谁提名谁负责”的原则,提名人对提名推荐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个人向公司提名推荐人选,推荐者为提名责任人;由单位集体研究首次推荐的提名人选,单位主要领导为提名责任人。
(2)实行提名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在提名推荐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提名责任人的责任:
①故意隐瞒提名人选存在重要问题或搞人情提名、许诺提名、贿赂提名,造成选人失察失误的;
②干部管理部违反规定的程序进行提名推荐,或明知推荐人选不符合提拔任职条件和资格,仍然推荐的;
③其他原因造成提名推荐不当,产生严重后果的。
(3)加强对提名推荐工作的群众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受理,严肃查处。
第十一条 任职资格
(一)原则上要求干部必须符合公司相应岗位任职资格。
(二)所有干部在被推荐及自荐后必须通过任职资格审查,干部管理部负责对中层以上干部岗位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三)各子公司负责对各子公司基层管理干部任职资格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 后备干部选拔
(一)后备干部选拔
1.选拔条件
(1)身体条件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干部管理岗位工作、承受工作压力。
(2)学历或专业技术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高级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中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基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职称,能力特别突出者,可破格选拔。
(3)资历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担任中层正职3年以上,在公司内担任中层管理职务2个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中层管理干部:担任下一层级职务3年以上,在公司内担任中层管理职务2个以上,工作业绩突出。
基层管理干部:原则上要求工作经验2年以上且工作业绩突出。
(4)年龄条件
高层管理干部: 45岁以下。
中层管理干部: 35岁以下。
基层管理干部: 30岁以下。
其他特别优秀者经后备干部选培工作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可适当放宽条件。
2.选拔范围
(1)原则上集团内各子公司科级以上干部中选拔。
(2)原则上公司高层管理干部后备干部从公司中层管理干部正职中产生,公司中层正职管理干部后备干部从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副职中产生,公司中层副职管理干部后备干部从下一层级中产生。
3.选拔方式。
主要以推荐或者自荐方式进行。
4.具有推荐资格成员:集司党委委员、董事局成员、集司高层管理干部、集司中层管理干部正职(含政工线)。
5.具有推荐资格干部可推荐1至3名后备干部。
6.符合相关选拔条件的管理干部可自荐。
7.推荐与自荐需填写《后备干部推荐(自荐)表》(见流程工作标准
(二)建立后备人才库
1.后备干部选培工作实施小组对所有推荐及自荐的干部进行资格初步审查,党委办纪委负责进行廉洁审查,由干部管理部把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干部名单报后备干部选培工作实施小组通过业绩评估、综合评估等多种方式进行筛查,择优进入候选环节。
2.由后备干部选培工作实施小组组织对符合进入候选环节的后备干部人选进行研究,并按现有高层管理岗位职数30%左右,中层管理岗位职数的20%左右的比例提出后备干部人选名单。
3.最终由后备干部选培工作领导小组审议人选名单,人选名单由后备干部选培工作实施小组进行集团内公示,对公示无异议者,进入后备干部人才库。
第四章 干部考察
第十三条 干部考察
(一)考察对象
1.拟任公司高层领导职务人选
(1)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直管干部由玉林市委组织进行考察,相关考察程序按玉林市委组织部要求另行执行。
(2)不属于玉林市委组织直管干部由干部管理部与党委办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
2.中层管理干部职务人选。
由干部管理部与党委办组成考察小组进行考察。
3.基层管理干部职务人选。
由各子公司自行组织考察。
(二)组织考察
1.对确定的考察对象,干部管理部制定考察方案,要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干部岗位职务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并注重考察其工作实绩。
2.考察组由干部管理部及党委办各派一名以上的成员组成,考察人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考察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高,有较为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3.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档案及相关资料等方式,同时注重把任前考察与平时的经常性考察相结合,与年度考核、述职述廉等相结合,使任前考察情况与日常了解情况相互补充,从而客观、全面地考察和评价干部。
4.完善干部考察方式,依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对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特别要注重考察了解干部的勤政廉政情况、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求真务实情况和面对复杂矛盾和问题的个人心理素质情况等。
5.实行干部考察责任制,考察人员必须公道正派,坚持原则,工作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考察中如发现员工反映考察对象有重要问题,应及时向公司汇报。
对因考察不准或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没有把考察对象重要问题及时汇报造成用人失误的,要追究考察人的责任。
情节较轻,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三)形成考察材料
考察结束后,必须形成考察材料,归入干部管理部干部档案台账。
考察人员撰写的考察材料必须写实,要能够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情况。
考察材料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基本状况;
2.主要经历,主要包括工作经历、学习经历;
3.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个人主要特长;
4.主要缺点和不足;
5.建议和意见;
6.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7.考察组综合意见。
(四)由公司纪委对考察对象进行廉洁自律方面的审查,由纪委出具该考察对象的审查意见。
(五)公司党委会意见。
1.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在听取干部管理的考察汇报后碰头研究,取得基本一致意见,并及时征求有关分管领导成员的意见后,组织召开党委会。
2.党委会在讨论干部任免时,成员应全部到会,如因事缺席,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
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
3.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
在讨论中,如果争议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不得草率决议。
如果原拟提拔人选被否决,会上不得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应按规定的程序重新提出提拔对象。
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4.有关干部任免的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委会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5.原则上纪委审查不通过者不得任用。
6.党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干部管理部负责线领导逐个介绍干部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情况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2)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3)进行表决,以党委会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
7.如党委会无法及时召开,干部任免可通过oa设置党委委员会签形式进行任免。
(六)考察对象相关报送材料
1.考察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见附件),提交公司相关领导审批,如需报往玉林市政府机构审批的干部除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一》(见附件)外,还需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二》(见附件)
2.干部管理部负责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存档。
(七)干部任免前面谈
每个管理干部任免前由党委会指定专人与每位干部做任免前面谈,做好干部心态调整工作。
第五章 干部任用
第十四条 子公司干部任用
(一)委派、推荐到子公司任董事长或总经理程序
1、集司研究确定委派或推荐的子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人选:属平调的,由干部管理部按任职程序直接下文委派或者推荐到各子公司;属提拔使用的,由干部管理部、党委办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集司党委审批后,按任职程序下文委派或者推荐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依据集司委派或推荐文件召开董事会形成决议,下文任命。
2、子公司经营班子其他成员可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提名,需集司委派或推荐的人选报集司研究:属平调的,由干部管理部按任职程序直接下文委派或者推荐到各子公司;属提拔使用的,由干部管理部、党委办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报公司党委审批后,按任职程序下文委派或者推荐到各子公司;各子公司依据集司委派或推荐文件下文任命。
(二)非集司委派、推荐任职的经营班子成员的任职程序
非集司委派或推荐的经营班子其他成员,由子公司按程序下文任命。
(三)子公司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及相当于同等职位人员的任职程序
子公司拟任命董事长助理、总经理助理以及相当于同等职位的人员,经集司人事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子公司按程序下文任命。
(四)集司委派的财务负责人的任职程序
子公司总会计师根据集司《财务负责人委派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干部任用发文
(一)干部任用发文规定。
公司高中层干部任免文件统一由干部管理部草拟发文。
(二)发文类型
1.集司行政职务发文
(1)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委派干部发文:由干部管理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发文在公司内进行转发。
(2)属于公司聘任的干部发文:由干部管理部起草文件,设置党委委员会签后公司内发文。
2.涉及子公司董事、监事及行政职务发文
由干部管理部根据各子公司章程中规定,进行子公司董事、监事及行政职务起草推荐或委派函,经公司党委委员会签后发布到涉及的子公司,各子公司根据推荐或委派函对推荐或委派人选进行聘任下文,聘文在下发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报送干部管理部进行备案。
3.党委政工干部发文
(1)属于玉林市委组织部委派干部发文:由干部管理部根据市委组织部发文在公司内进行转发。
(2)属于公司聘任的干部发文:由干部管理部起草文件,设置集司党委委员会签后公司内发文。
4.发文流程时必须附上文件:任免干部的简历及其他需要附上的文
(三)子公司干部任免发文
1.子公司中层以上领导任免文必须报送干部管理部进行备案。
2.子公司高层领导任免文除了报送电子版外还必须报送纸版加盖公司章到干部管理部进行备案。
第十六条 干部宣誓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
公司中高层管理干部。
基层管理干部参照执行。
(二)宣誓规定
1.新任职干部:在正式到岗开展工作的一个月之内,要组织进行一次宣誓活动。
2.续任职干部:在续任后的一个月内之内,要组织进行一次宣誓活动(三)宣誓要领
1.监誓人进行监誓。
公司高层管理职员、中层管理职员、基层管理职员的监誓人为个人直接上级领导。
2.干部员工代表旁视。
安排下级员工代表和横向单位干部代表参加旁视,共同见证干部宣誓承诺。
3.宣誓人集体面对国旗和公司旗帜。
4.宣誓人持立正姿势,左手自然下垂,右手轻握拳头举过头顶,眼睛注视正前方,神情庄重。
5.宣誓人统一穿深蓝色工作服、深色裤子,声音洪亮、整齐划一。
6.宣誓结束后,宣誓人在誓词上签名,一式两份,由宣誓人和组织人事部门各执一份。
(四)宣誓内容
玉柴干部宣誓词
我今天成为玉柴集团的一名干部,肩负着公司的重托,在此,我宣誓并保证做到言行一致:
秉承玉柴的核心理念,牢记玉柴的发展目标,努力做到为企业负责,为员工负责:
忠诚玉柴事业,严谨职业操守,廉洁自律,绝不侵占公司和员工利益;
勤奋敬业,团结创新,率先垂范,为宏伟的玉柴事业贡献我全部的智慧和力量!
(五)任期目标内容公布
每位新(或续)任职的干部任期目标任务必须在三个月内报备干部管理部,由干部管理部负责把干部的任期目标任务公布在定点公布栏或者电子oa上的平台模块上(包括定量的kpi指标和定性的工作目标)。
第十七条 干部使用回避原则
(一) 回避
1. 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不能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同一单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单位从事人事组织、纪检、审计、财务等工作。
2.出现上述需要回避情形时,职务层次不同的,一般由职务层次较低的一方回避;职务层次相当的,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决定其中一方回避。
3.干部选拔任用考评、任期期满考评及后备干部选拔时,涉及本人或其亲属的必须回避。
第六章 干部培养
第十八条 干部培训规定
(一)适用范围。
集团各层级管理干部及后备干部。
(二)干部培训原则
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坚持按需施教与务求实效;坚持自主培训为主,外委培训为辅原则。
(三) 培训内容
1.通用类培训:是指对干部的自我管理、团队管理、创新管理等综合能力的培训。
课程包括国家宏观经济、企业经营形势、企业文化、企业品牌及产品、角色转换、时间管理、团队建设、领导力与执行力、变革管理、创新管理等。
2.技能类培训:是指针对岗位所需技能,专业性较强的培训。
课程包括战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营销策划管理、生产管理、项目管理、供应链管理、质量管理、政工业务、企业内部导师制、挂职锻炼等培训,除此之外,每个干部在新任或转换干部岗位必须进行岗位应知应会培训。
3.素质类培训:是指对干部的职业形象、责任感、职业道德等素质的培训。
课程包括职业生涯规划、领导演讲与口才、多面沟通技巧、激励下属的方法、社交礼仪等。
(四)培训形式
1.企业内训:是针对管理干部开展的培训项目,包括外请培训,内训师授课,专题讲座等。
2.外出培训:是指管理干部外出参加培训机构、高校及科研机构举办的各类培训。
3.学历培训:公司与高校联合开展的学历教育;包括公司与国内外机构因项目合作,进行的中长期专业培训。
4.课题研究:是指公司举办的各类管理干部培训班,分设若干小组,每个小组承担一个课题,课题内容要紧紧围绕公司当前生产经营急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要针对课题进行调研、分析,探索解决措施对策,提供公司参考决策。
通过课题的研究,提升管理干部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5.导师制:建立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导师传帮带机制,每位领导负责2名后备干部或直属下属传帮带,传承管理知识、方法、技能,确保公司发展后继有人。
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原则,由两司人力资源部和培训中心每年策划具体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
公司高管负责带高管后备干部或直属下属,中层正职负责带中层后备干部或直属下属。
传帮带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明确双方的职责权限、培训内容、评价依据及方法。
两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对导师制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评价。
保障机制,中高层管理干部导师传帮带评价结果纳入干部绩效考评指标。
后备干部或直属下属学习期满表现优秀者作为晋升的依据。
6.挂职锻炼:是指安排部分干部以半脱产形式到相关工厂、公司、部门进行挂职锻炼学习,扩大知识视野,提升他们的综合工作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
由两司人力资源部和培训中心每年策划具体实施方案并推进实施。
挂职对象为中高层后备干部,挂职时间为半年至一年。
挂职管理实行挂职单位和公司两级管理,挂职单位根据公司培训要求制定挂职干部锻炼计划并做好安排,两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定期对挂职单位进行监督和对挂职干部考评。
保障机制,挂职干部原单位要确保挂职人员的挂职锻炼时间,挂职期间的待遇不变,挂职期满表现优秀者作为晋升的依据。
7.干部岗位轮换。
(1)干部职务轮换目的:提高管理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挖掘干部潜能,实现干部资源最优配置。
(2)职务轮换范围:针对中层管理干部、基层管理干部。
(3)职务轮换原则。
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与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目标相结合。
②扬长避短,力求最大限度发挥干部才能、挖掘干部潜能。
③平级轮换、适当调整。
④多种轮换方式并存、分批轮换、进出结合。
(4)职务轮换条件。
①中层管理干部连续在同一单位(子公司)担任党政一把手6年以上的,原则上需要轮换;基层管理干部连续在同一单位(子公司)担任部门正、副职6年以上的,可依据个人要求提出轮换。
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符合拟轮换职务能力、资历要求。
③上一年度干部考评结果为称职以上。
(5)职务轮换方式。
①针对拟轮换职务特征,结合个人工作能力及自愿申请情况,由高层管理干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轮换人选与职务,报总裁审核,董事局主席批准后进行轮换。
②根据职务的能力要求、管理性质、权限进行轮换,原则上管理性质相似的岗位先予轮换。
③参加轮换的管理干部应树立大局观,接受并服从工作安排。
④干部管理部建立轮换干部专项档案,及时收集、记录各项信息。
(6)岗位轮换流程
各层级领导推荐(或个人自荐)、干部管理部提出轮换方案→干部管理部进行审核→干部管理部部长意见→干部管理部主管线领导意见→总裁意见→董事局主席意见
(五)培训计划的制定与审批
1.干部管理部每年12月份开展管理干部培训需求调查,结合公司发展战略提出年度干部培训需求,报公司领导审批后转培训中心。
2.培训中心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干部培训计划,编制培训预算报公司领导审批,确保培训计划实施。
(六)培训相关要求。
1.外出培训人员培训费用当每人次达到10000元及以上时,在外出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培训协议》,服务期限标准参照下表执行。
培训费用总额(人民币)
10000元≤培训费用
20000元≤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30000元
相应的服务期限
服务期为1-2年
服务期为3年
服务期为3年以上,按每增1万元服务期加1年计算
2.外出培训人员培训服务期限实行累加方法计算,即服务期限按员工签订的每份培训协议中的服务期进行累加,该服务期从员工与集团签订第一份培训协议生效之日算起。
(七)培训纪律及相关规定
1.除出差或请假在外,原则上不得缺勤;出差、请假人员返回后必须自学掌握。
2.管理干部可根据自身工作安排情况,参加与业务工作相关的短期外部培训。
但须按照公司培训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报批及备案手续。
3.参加学历培训人员必须按公司培训的相关规定办理申请、报批及备案手续。
4.管理干部申请公费学历培训必须具备的条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连续3年干部综合考评结果为优秀。
(八)培训课时要求
1.管理干部参加培训的情况将作为干部续聘、提拔考评的参考依据。
2.管理干部每年度接受管理、业务类培训课时不能少于30学时(注:45分钟为1学时)。
接受培训作为干部考评及续聘的指标之一。
3. 新聘任的干部需通过相应职务的干部岗位胜任力课程的培训与考核,按“先培训后上岗”执行,属“未培训先上岗”的干部,应在上岗1个季度内安排完成对应的学习。
4.培训中心建立管理干部培训电子档案。
对于不属培训中心统一组织的培训,以管理干部向培训中心提供的备案登记作为受训建档依据。
5.管理干部每年对下属培训、指导课时不能不少于30学时,通过授课、绩效面谈、师带徒等方式,进行后备干部队伍梯队建设。
后备干部的培养作为干部考评的指标之一。
(九)培训评估、检查及反馈
1.培训评估。
(1)培训期间或培训结束后,培训中心负责组织多方面,多角度的评估活动,并将评估结果记录存档。
(2)评估的方法可采用调查法、问卷评估法、试卷评估法。
2.检查及反馈。
(1)组织培训的部门或上级领导应对参加培训的干部,在工作岗位上进行严格的督导和检查,考察干部培训后在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的表现,将结果反馈给两司人力资源部备案。
(2)培训中心根据实际情况做好培训效果的评估,必要时反馈给培训师、培训对象和相关领导。
第七章 干部考评管理
第十九条 干部试用期规定
(一)干部试用期。
1. 新提拔的干部设置试用制度,其中高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六个月(属于市委组织部推荐或任命干部除外),基层管理干部按各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
2.高中层管理干部任期制为一聘三年(由玉林市委组织部任免高层干部按市委文件执行),如工作需要可适当调整聘任期限。
3.原曾任职过同层级干部职务,解聘后相隔一年以上重新提拔的管理干部实行试用制度。
4.试用期满须进行考评,考评不合格则不予以续聘。
5.干部试用期满前15日需填写《高中层管理干部试用期满考评表》(见附件),按流程提交考评。
6.对外引进干部按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执行。
(二)试用期满提交考评表流程。
1.高层管理干部提交考评表流程:管理干部填写考评表→干部管理部部长审核→分管干部管理部党委副书记意见→集司总裁意见→董事局主席意见。
2.集司本部中层管理干部提交考评表流程:管理干部填写考评表→干部管理部部长审核→分管线领导意见→分管干部管理部党委副书记意见→集司总裁意见
3.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提交考评表流程:管理干部填写考评表→干部管理部部长审核→分管干部管理部党委副书记意见→集司总裁意见
4.子公司其他中层管理干部提交考评表流程:管理干部填写考评表→所在子公司总经理意见→所在子公司董事长意见→干部管理部部长审核→分管干部管理部党委副书记意见→集司总裁意见
(三)试用期内,考评不合格者,予以解聘;考评合格者,由干部管理部走相关流程给予薪酬管理部门确认。
第二十条 干部考评管理
(一)考评的组织。
各子公司党政一把手由集司考评;各单位聘任的由各单位考评,各子公司需将考评结果报集司干部管理部备案。
(二)考评类别
1.干部试用期满考评。
被考评干部提前15天撰写试用期满述职报告(述职报告样表见附件),总结试用期内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明确今后的改进方向,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同时填写《高中层干部试用期满考评表》(见附件);被考评干部在员工代表或部门全体员工面前述职;员工代表或部门全体员工对被考评干部进行优点、缺点或建议的民主评议(民主评议表见附件);根据民主评价的结果,有必要的选择15人内的员工进行民主谈话;结合绩效考核结果,形成考评报告(见附件)报上级领导或部门应用。
试用期未满出现问题或上级领导要求提前考评的,主要进行述职报告的调查和民主评价、民主谈话。
2.干部年度考评。
被考评干部年前10天自评年度分期目标完成情况(年度分期目标评价表见附件)和撰写述职报告;被考评干部在员工代表或部门全体员工面前述职;员工代表或部门全体员工对被考评干部进行优点、缺点或建议的民主评议;考评小组成员与20人以上的员工进行民主谈话;结合年度分期目标评价、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民主评议结果,撰写考评报告报上级领导或部门应用。
3.后备干部年度考评。
高层及中层正职考评数据取自以上第2点干部年度考评结果及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表现情况,综合考虑进行考评。
中层副职考评数据取自各自每月绩效考评结果及培训中心提供培训表现情况,综合考虑进行考评,出具《后备干部年度考评表》(见流程工作标准),以上考评结果汇报干部选培工作小组进行审定。
4.干部任期督察及考评。
(1)干部任期工作目标制定要求
①任期工作目标分为总体目标和分期目标。
总体目标是指在任期内计划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分期目标是指在任期内每年度计划要实现的工作目标,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对策。
②任期工作目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职能职责要求,体现创新性、挑战性、可行性,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量化。
③新聘任、续聘的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自发文聘任之日起,三个月内制订任期三年的阶段性工作目标,经其直接上级领导审核确认后提交干部管理部督察。
(2)任期工作目标督察规定
①新聘任、续聘的高层管理干部、中层管理干部需在每任职满一年之日前二十天内,填写每年阶段性目标完成实施情况与年度自评、三年期满自我总评价,并附上见证材料。
②干部管理部负责新聘任、续聘管理干部阶段性工作目标的督察,联合党委办对工作目标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督察评价、三年督察总评价。
原则上,年度督察评价要求在任期每任职满一年之日前十天内完成,三年督察总评价要求在三年任期期满之日前十天内完成。
③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作为管理干部年度评价、期满评价的重要内容,是聘任期满是否续聘的重要依据。
(3)任期内考评程序
被考评干部任期满之年的前20天内,撰写任期内工作总结(任期工作总结样表见附件)。
考评小组对被考评干部进行任期工作目标评价结果、绩效考核结果和主管领导满意度评分进行综合评分(干部任期综合评分表见附件)。
结合任期内的民主评议结果,考评小组撰写干部任期考评报告报上级领导或部门应用(干部任期考评报告见附件)。
第二十一条 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规定
(一)适用范围
玉柴集团高层管理干部。
(二)民主评议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突出主责、注重成效原则
3.批评与自我批评原则
(三)具体评议
始终坚持以岗位职责和分管业务为依据,以绩效指标为重点,从“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对领导干部进行评议,具体按照《民主评议领导干部规定》执行。
第八章 干部常态化管
第二十二条 干部数据管理
(一)数据收集
1.中层管理干部于每年1月20日前向干部管理部提交上一年度“工作总结”;各子公司把各子公司中层以上干部(子公司负责人除外)的绩效考评报干部管理部备案。
2.干部管理部收集中层管理干部“工作总结”,对于典型的成功管理经验或教训要提炼成管理案例;并在审核通过后维护入干部经验数据库;负责“干部经验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
(二)数据库管理
1.保存子公司负责人考评成绩(按《子公司负责人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其余各中层管理干部考评成绩结果按各子公司绩效管理规定执行。
2.按下表格式归档所有中层管理干部“年度工作总结”、年度工作中的“管理案例”
姓名
职务
年度工作总结
管理案例概要
管理案例
第二十三条 组织高层干部活动
为了增进领导干部交流,培育领导干部团队精神,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必须不定期组织高层干部开展活动,具体实施按《领导干部活动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后备干部管理
(一)调整
需要对后备干部进行调整的,由干部管理部提出调整建议,经后备干部选培工作小组审定后批准。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调整出后备干部库:
1.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问题。
2.工作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
3.工作业绩不突出,发展潜力不大。
4.年度考评不称职。
5.由于健康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
6.年龄超出规定或进后备干部库3年仍未晋升的。
7.已获得提拔使用。
8.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作为后备干部的。
(三)补充
高中层管理职务后备干部经调整后出现空缺名额,每年按照选拔程序进行补充。
(四)使用原则
凡集团内高中层管理职务出现空缺时,各单位必须报干部管理部,由干部管理部根据职务任职资格,原则上从后备干部人才库进行搜寻,提出后备人选,推荐给各子公司使用或报集司党委会讨论通过后使用。
(五)后备干部历史数据库
干部管理部必须对后备干部建立完整的数据库,包括后备干部花名册、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培训、考察、提拔使用培训等情况,各种数据来源由干部管理部进行协调收集,以备需用。
第二十五条 干部创新管理规定
为提高玉柴集团辖下所有中高层管理干部的创新能力,形成以鼓励创新为导向、以创新创效为目标的干部创新管理氛围,持续提升玉柴集团整体经营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每年开展对部分优秀的管理干部创新做法、手段等进行表彰、激励的活动,具体按照《玉柴集团管理创新激励办法》执行。
第九章 干部奖惩与退职管理
第二十六条 干部奖励
(一)晋升奖励
在集团内做出突出成绩,并按集团相关的评定方法进行评定,得到认可的优秀管理干部,将作为职务晋升重点考虑对象。
(二)薪酬奖励
干部在各自任职单位绩效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各单位优秀的管理干部,在薪酬待遇方面要有倾斜,具体奖励方法由干部所在单位的薪酬分配方案进行体现。
(三)优秀经营管理者
每年由干部管理部分别从各子公司负责人的年度绩效考评得分以及干部民主评议结果两方面进行评议,排名前3名者被授予玉柴集司“优秀经营管理者”的荣誉称号。
第二十七条 干部问责制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高中层管理干部在其负责的工作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不履行职责,指拒绝、放弃、推诿、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不正确履行职责,指不依照规定程序、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等情形),致使其领导的系统或单位令不行、禁不止,秩序混乱、效能低下,贻误工作,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管理机构及职责
1.问责核查小组
由党委办、公司办、干部管理部、核查事项主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核查问责事项。
2.公司领导
负责根据问责事项核查报告审批问责处理决议。
问责对象属公司高层领导的,由董事局主席审批;问责对象属中层干部的,由总裁审批;问责对象属政工干部的,由党委书记审批。
3.问责监督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党委领导
组 员:党委办、干部管理部、公司办和问责事项主管部门相关人员
职 责:负责受理申诉并组织复核。
4.董事局主席秘书、总裁秘书分别负责对主席、总裁所布置工作(下达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查。
5.党委办负责对党委书记所布置工作(下达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查。
6.公司办负责对公司下达的工作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监查和负责问责管理的日常事务;负责接收问责材料,组织成立核查小组;负责建立干部“失职台帐”。
7.各级中高层管理人员负责推进闭环监督制,负责建立个人及下级“失职台帐”
8.相关单位负责配合问责事项核查。
(三)有关规定
1.“首问”负责制
干部接到任务通知后,有责任落实工作任务并及时向询问人汇报工作进展。
(1)所接任务属本人职责范围的,必须落实安排并及时汇报。
(2)所接任务非本人职责范围,且公司未明确该项职能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如该项工作本人能处理的,由本人亲自解决;如该项工作本人不能处理的,必须协调落实解决人,同时有义务跟踪并落实反馈。
(3)所接任务非本人职责范围,但公司已明确由相关单位或人员负责该项职能的,必须告知询问人该项业务的负责人,同时与该负责人沟通落实,若询问者非公司人员,应同时告知有关负责人的联系电话。
2.考核
(1)能按上述“首问”负责制中三点做到的,该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加1~10分;成效特别显著、及时为公司挽回较大经济损失或避免对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嘉奖。
(2)不能按以上“首问”负责制中三点做到的,该干部年度绩效考评减1~5分;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按失职追责。
(3)干部的直接上级根据下属履行首问负责制的情况,填写“首问负责奖励/考核表”(见附表),提交公司办,公司办与党委办核实后,提交总裁审核,同时记录台帐。
3.引咎辞职制
引咎辞职是指高中层管理干部因自身能力不强、行为不当、工作严重失职,无法完成重大任务、造成重大损失、酿成重大事故,或产生恶劣影响,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职务的行为。
(1)具体适用条件
①能力不强
由于工作能力不强或管理水平低等原因:
ⅰ不能如期完成上级党委(政府)和公司下达的重大工作任务。
ⅱ年度单位(或个人分管)主要关键绩效指标均不达标。
ⅲ年度考评个人综合评价被评定为“不合格”等级。
ⅳ年度民主测评“不合格”票数达50%及以上。
②行为不当
由于公共言行、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问题,发生以下情况之一,且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ⅰ被上级党委政府通报批评。
ⅱ被社会公共媒体公开曝光。
ⅲ被社会大众舆论普遍谴责。
ⅳ被群众书面投诉,反映强烈。
③工作严重失职
由于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工作失误或引发重大管理问题:
ⅰ不顾多数意见反对,一意孤行武断决策,造成重大决策失误。
ⅱ不听领导或群众劝阻,一意孤行盲目行事,酿发重大群体的事件。
ⅲ在处理重大事故或突发事件中,反应迟钝、组织不力、措施不当、无所作为或临阵退缩。
④重大损失(损害)
由于管理不善或监督不力等原因,发生下列事件之一,给公司带来直接重大经济损失或荣誉损害的:
ⅰ发生重大火灾、重大伤亡事故。
ⅱ发生重大环保、重大外事、重大社会事件。
ⅲ给公司形象造成严重损害的其它事件。
(2)提出和受理
① 提出
主动辞职应在发生引咎辞职条件情形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公司认为已不宜担任现职,本人又未在十天内主动辞职的,实行组织劝辞。
②受理
对引咎辞职的研究、批准、发文、善后等工作,在当事人提出引咎辞职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3)问责
干部或其所辖部门,未履行好职责,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干部实行问责。
①问责方式
ⅰ主动问责:中、高层管理干部就自身失职行为主动向上级申请问责。

公司干部管理太乱,没规矩,影响发展。想让干部工作更规范、更精细,跟上公司战略需要。
高层、中层、基层管理干部,还有后备干部。
党委干部管理部牵头干,党委办配合活动,培训中心搞培训,审计部查经济账,纪委盯廉洁,财务部管财务岗,各子公司报数据、做基层事,科协管创新。
干部要拥护党的领导,有专业知识,守十五字要求,讲责任民主团结忠诚廉洁;不能泄密,不能损公司利益,要勤学实干,得带头创新带团队。
干部上岗前要宣誓,任期内定目标、晒kpi,每年考一次,试用期满再考;不达标就解聘,有问题就追责,失职记台账,首问负责制打分加减分,民主评议大家评。
制度从发布那天起执行,党委干部管理部解释,遇到新情况或上级要求就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