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应交增值税明细表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设置的目的是财税部门希望会计核算与报税资料报送保持一致,取数方便。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费”科目下
设置以下二级科目核算增值税
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增值税检查调整。
这些是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
►►►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有10个
三级专栏
借方专栏有:
1、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
3、已交税金
4、减免税款
5、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6、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有:
7、销项税额
8、出口退税
9、进项税额转出
10、转出多交增值税
我们重点讲解以下十个明细科目。
一、进项税额
1、记录企业购入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注意:
企业购入时支付或负担的进项税额,用蓝字登记;退回所购货物应冲销的进项税额,用红字登记。
3、账务处理: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销项税额抵减(营改增后增加的专栏)
1、记录一般纳税人差额纳税而减少的销项税额——只有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允许差额纳税时才使用该科目核算;
2、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三、已交税金
1、当月缴纳当月的增值税款;退回多缴的增值税额用红字登记;注意不同于“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2、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记账的情形 ①辅导期一般纳税人需要增购发票; ②以 1、3、5、10、15 日(不足1个月)为 1 期纳税的。
3、注意:企业当月缴纳上月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时,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比如:12月15日缴纳12月1至10日应该缴纳的增值税10万元,企业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10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四、减免税款
1、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款;
2、企业按规定直接减免的增值税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损益类相关科目,比如“ 其他收益”、“ 营业外收入”等。3、企业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五、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1、反映出口企业销售出口货物后,向税务机关办理免抵退税申报,按规定计算的应免抵税额;
2、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出口退税)
六、转出未交增值税
核算企业月终转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月末企业“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出现贷方余额时,根据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举个例子】某企业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 30000 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 16000 元,月末的账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4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4000
七、 “销项税额”
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1、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2、注意:退回销售货物应冲减的销项税额,只能在贷方用红字登记。“
【举个例子】某企业原销售的不含税价格为 10000 元,销项税额为 1300元的货物被退回,假设已按税法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退回时的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1300 红字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300 红字
同时冲减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红字
贷:库存商品 红字
八、出口退税
记录企业出口适用零税率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出口后凭相关手续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时计算的退税最高限额——即按“免抵退税额”记账。
举个例子:企业的免抵退税额为 100000 元,应退税额为 80000 元,免抵税额为 20000 元,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 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8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2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100000
九、进项税额转出
记录企业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具体分为四种情况
情况1: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外购货物等改变用途,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用途,作进项税额转出。举个例子:某商场 2021 年 6 月将 2021 年 5 月外购服装 100000 元用于职工福利,应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113000
贷:库存商品 1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3000
情况2:在产品、产成品、不动产等发生 非正常损失,其所用外购货物、劳务、服务等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等
贷:原材料(固定资产、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情况3: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的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账务处理: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情况4: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作进项税额转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时,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大家要注意】
转出时按照抵扣时的税率或扣除率作转出,而非按照转出时的税率或扣除率作转出——即是抵扣多少,转出多少。
十、转出多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终转出多缴的增值税;核算的情形由于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月末无需进行账务处理;由于多预缴税款形成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借方余额(真金白银多缴),才需要作转出处理。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的金额:借方余额 vs 预缴税款的较小方
例子1:某企业 2021 年 5 月 31 日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 96000 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 130000 元。月末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月末不进行账务处理
例子2:某企业 2021 年 5 月 31 日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 10000 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 8000 元,已交税金为 9000 元。月末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按照“已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较小一方作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7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7000
例子3:某企业 2021 年 5 月 31 日增值税账户贷方的销项税额为 10000 元,借方的进项税额为 12000 元,已交税金为 9000 元。月末应该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按照“已交税金”与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较小一方做转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9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9000
本文来源:二哥税税念 。财税实务课堂整理发布
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的税法咨询与纳税方案咨询,帮助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完成税务合规、社保合规。喜欢的请关注我们,谢谢!
【第2篇】应交增值税税率
在日常工作中,混合销售行为不在少数。我们知道,根据财税【2016】年36号文的规定,对于混合销售的增值税交纳依据是:如果企业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而混合销售行为的判断只能是“销售+服务”的形式,且这个前提是“销售+服务”的甲方为同一主体,即在同一项业务中发生,此时才属于混合销售。
而混合销售也有例外情况:①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②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为了便于理解,小编将例外情况总结如下:
日常工作中,客户经常感到困惑的问题是:我们的合同怎么签,发票怎么开?甲方要求我们开具13%税率的发票合理吗?实务中,一定是先有业务,再有合同,最后才是开票和交税。那么我们就从业务谈起,首先判断某项业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再考虑适用的主营业务是什么,可以开什么税目的发票?最后按此思路,再思索合同应该怎么签?下来我们结合几个例子加以分析:
案例一:某铝合金门窗企业,销售自产门窗的同时进行安装服务,合同总价款为500万元,该铝合金门窗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析:这就是一个典型的混合销售案例了!由于销售货物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属于混合销售行为,首先判断该公司的主营业务,如果主营业务是门窗的销售,那么企业应按销售货物开票,税率从主营业务13%。故该业务应交增值税=500/1.13*13%=57.52(万元)
案例二:某电梯销售公司,向某房企销售外购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合同约定电梯销售价款为1000万元,安装价款为50万元,该电梯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析:该公司分别签署了销售和安装服务的价款,属于混合销售的例外情况,此时企业应分别按照销售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开票,其中安装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税率为13%和3%。电梯公司该业务应交增值税=1000/1.13*13%+50/1.03*3%=116.5(万元)
案例三:某电梯销售公司,向某房企销售自产电梯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合同总价款为1050万元,该电梯公司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析:由于企业未依据11号公告分别核算销售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故按兼营处理,从高适用税率或者征收率。此时企业的销售和安装业务应按销售的适用税率核算,故该业务应交增值税=1050/1.13*13%=120.8(万元)
从以上两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由于合同的签订方式不同,仅仅是分别核算了销售和安装服务的价款,导致应交增值税的结果不同。
案例四:某钢结构企业,销售自产钢结构件的同时进行安装服务,合同约定钢结构销售价款为350万元,安装价款为150万元,该钢结构企业如何缴纳增值税?
解析:由于该公司分别签署了销售和安装服务的价款,属于混合销售的例外情况,此时企业应分别按照销售钢结构件和安装服务开票,税率为13%和9%。故钢结构企业应分别核算销售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此时该业务应交增值税=350/1.13*13%+150/1.09*9%=52.65(万元)
从以上四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如何判断该业务属于何种计税方式,小编总结步骤如下:
1、判断业务:是属于混合销售、兼营还是混合销售的例外情况?
2、价款如何核算:是否分别核算销售和安装的价款?
3、判断适用政策:该业务到底是混合销售(从主营业务税率)、兼营(从高适用税率)、还是按照混合销售以外的特殊规定(分别核算销售额、分别适用不用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4、整体业务的审核:通过业务上的判断之后,财务人员再去审核合同签署的是否规范、合理?
但实务中,对于11号公告中的“自产活动板房和钢结构件”两类特殊情况,应分别核算的安装服务是否可以适用简易计税?税法条文并没有明确表示,各地争议也比较大。建议企业在实际执行的过程中,提前向主管机关咨询相关口径,避免涉税风险!
来源:焦点财税(李欣)
【第3篇】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增值税转出未交税金怎么调整?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是' 应交税费'的二级明细科目,该科目专门用来核算未缴或多缴税增值的,平时无发生额,月末结账时,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时,为应缴增值税,应将其贷方余额转入该科目的贷方,反映企业未缴的增值税;当'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为多交增值税时,应将其多缴的增值税转入该科目的借方,反映企业多缴的增值税.
怎样结转未交增值税?
1.企业应将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2.将本月多交的增值税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科目.
3.当月上交本月增值税时:
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4.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记'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
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第4篇】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案例:
某纳税人2023年9月份签订商品销售合同113000万元(含税),9月份货物尚未发出,但根据合同约定,购货方将货款汇给该纳税人,并要求该纳税人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该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尚未发生,但货款已收到并提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应如何进行会计处理?
案例解析:
一、该事项造成了纳税人会计收入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
1、先开具发票,应当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该纳税人的增值税应税行为虽然尚未发生,但因已经开具了增值税发票,因此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
2、应税行为尚未发生,会计上不应当确认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第二条对企业收入定义如下:
“收入,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纳税人因为应税行为并没有发生,相关的经济利益并未流入,因此会计收入不能确认。
因此,该纳税人的此笔交易出现了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的差异。
会计处理:
一、常规处理方式: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的规定:按照增值税制度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早于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的时点的,应将应纳增值税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确认收入或利得时,应按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后的金额确认收入。
1、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2、开具发票,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收账款 ××客户 13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000
3、应税行为发生后,确认会计收入
借: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收账款 ××客户 13000
但是,以上会计处理有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就是客户明明全额支付了价款,但售卖人还要通过虚增一个“应收账款”余额来调节因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不同造成的差异,而这个应收账款的子科目应该列“税款”还是“往来客户”呢?
子科目列“税款”明显不合适--提前开具发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不存在应收回的问题;
子科目列“往来客户”也不合适--客户已经支付了全款,债权不存在,虚增往来容易给纳税人核对账务造成困扰。
二、借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进行会计处理
笔者建议:借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来进行此类事项的会计处理。
1、收到货款
借:银行存款 113000
贷: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2、开具发票,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
借:应交税费 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 13000
3、应税行为发生后,确认会计收入
借:预收账款 ××客户 11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0
应交税费 待转销项税额 13000
延伸分析:
有同行对以上会计处理提出异议: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的规定,“待转销项税额”作为应交税费的二级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文件明确指出,此科目仅用于核算会计收入确认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情况,案例中的问题明显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早于会计收入确认时间,此时使用“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不合适。
笔者认为,22号文对“待转销项税额”科目的适用范围规定的过于机械,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会计收入已确认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情形。实务中,不仅仅一般纳税人会出现此类情况,小规模纳税人也会出现此类情况。
笔者认为,同类事项造成的同类税会差异,应该通过相同的会计科目进行核算,无非是先“借”还是先“贷”的关系,财会2023年22号文的相关规定在实务操作中给财务核算带来困扰,财会人员无需拘于教条,可以灵活使用。
个人认为,将“会计收入确认时间和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差异一并通过“待转销项税额”科目核算是最简单便捷的方法。
【免费领会计资料包】
老会计分享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
含200套工作模板(excel会计全套模板,财务管理模板,成本核算模板、财务分析表... ...)
20g教学视频(初级、中级、cpa、实操、税务... ...)等!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 ↓ ↓ 戳【了解更多】,赶紧领取!
【第5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再设置三级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税额。
【第6篇】应交增值税的明细科目
很多人在考注册会计师证书的时候都会吐槽会计科目太复杂太难懂太难学,应交税费应该是让所以人都头痛的一个会计账目,不仅复杂,而且有很多明细的科目,别着急,今天小编帮大家捋一捋。
首先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应缴税的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所得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各种等,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两个明细科目,然后再可以分为9个明细科目,“应交增值税”分为“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已交税费”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等设置专栏进行明细核算,极其复杂。简单跟大家说明一下。
只能出现在借方的明细科目有进项税额、已交税金、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营改增抵减销项税,
其中进项税额只能登记在借方,如果是购买商品的话用蓝字登录在借方,退回商品的话就用红字登录在借方;
登记在贷方的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其中销项税额只能记在贷方,同样也是销售的时候用蓝字,退回的时候用红字。
一般来说,应交税费期末贷方有余额的话,说明企业有还没缴纳的税费;如果是借方有余额,那可能是企业多缴了或还有税金没有抵扣。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
在文章评论中留言【领取】、或者私信小编【学习】
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因领取人数太多,不能及时回复,请大家耐心等待。。。。
【第7篇】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
二级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未交增值税 -预交增值税 -待转销项税额 -增值税留底退税 -简易计税 -待转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缴增值税 -加计抵减政策下的会计核算 -增值税检查调整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核算
三级科目
均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下面,专栏只有借方/贷方,不能串
借方专栏:—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抵减 —已交税金 —减免税款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方专栏:—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转出多交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只有:(没有专栏,没有简易计税)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待转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 -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用法
1.对于差额征税,比如旅游服务业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2.对于当月缴纳当月应交的增值税时(比如以1,3,5,10,15不足1月为纳税期)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3.一般企业当月交上月应交的增值税上月末应交转未交: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下月实际缴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初次购买vat税控专用设备,以及缴纳技术维护费,允许全额抵减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5.增量留底退税,实际收到退税款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会计上收入确认的时间早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比如建筑服务完成后被扣留的质押金、保证金)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7.被税务机关检查出来,所有原科目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科目过渡,全部调完账后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例如 5.21日经主观税务局检查,发现上月购进的甲材料用于集体福利,企业仅以账面金额10000元(不含税价格)结转至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另有 5000元 乙材料购入业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符合规定,相应税金850元已于上月抵扣,税务机关要求5.31日补缴入库
1.借:管理费用 1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3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13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1300
2.借:原材料 85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850
3.借: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 2150(1300+8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5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150 贷:银行存款 2550
8.出口退税申报成功,
借: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下月实际将退的税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单证齐全的出口额x出口退税率
【第8篇】怎么计算应交增值税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是应交税金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如果每个月都进项大于销项,那你要提交一份有关这种情况的说明。说明你是因为材料或者产品的库存增加而引起的,这种情况时有发生,能够说明原因就行,但是前提条件是你的各项材料、电费等成本项目都很正常。 税负率的计算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 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实际抵扣进项税额=期初留抵进项税额 本期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出口退税-期末留抵进项税额 税负就是税收负担率,是纳税人对应期间的应纳增值税与销售收入的比例,但如果是出口企业或免税企业,主要把出口收入和免税收入按应税税率算出销项税加入计算就纳增值税,如果有进料加工的话,还要考虑这部份的税金,具体公式如下:增值税税负率=[销项税-免退税收入*适用税率-(进项税-进项税转出-期初留抵期末留抵以及海关核销免税进口料件组成的计税价格*17%)]/(计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免抵退销售额),以上公式是通用的,如果是业务简单的公司,上式中没有涉及的就是0税负了. 另外对于免税及出口企业来说,运费税,城建税依然要扣,抵税比例为6%,应计入公式中。 税负就是税收造成的负担,说起来可笑,但实际就是这么一回事,在实际工作中一般说税负率是多少,税负率=应缴税金/销售收入*100%,各行业的税负率是不同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就是指4%或6%,一般纳税人因为有抵扣,所以税率不固定,但在行业间有一个平均数,税务机关也是依此评估纳税人的。一般增值税税负就是:(销项---进项)/销售额 税负通俗地说就是纳税人实际承担的税收负担.计算负税,就是用所交纳的税额与收入的比值 税负=本年应交增值税税金/全年不含税销售额*100%计算税负和所得税没有太大的关系,因为通常计算税负都是增值税税负,如果计算本企业本年的所有税负=本年应交的所有税金/全年不含税销售额*100%就和所得税有关系 税负也称为税收负担率。应交税费与主营业务收入的比率 税负率=应交增值税/销售收入 即,税负率=本年累计应纳税额/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不含税)×100%。税负高说明企业效益好,利润高,企业管理规范,市场竞争力强。 税负即税收负担。实际交纳的税款占销售收入净额的百分比。 税负可以单指增值税税负、所得税税负、营业税税负等。也可以把所有本年度上交的所有税款加总计算一个总体税负。 税负率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当期应纳增值税占当期应税销售收入的比例。 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税负率就是征收率:3%,而对一般纳税人来说,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税负率就不是17%或13%,而是远远低于该比例,具体计算: 税负率=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应税销售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实际抵扣进项税额
【第9篇】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费”中与增值税核算有关的明细科目
(一)“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二)“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的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值税额。
(三)预交增值税
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以及其他按规定应预缴的增值税额。
(四)“待抵扣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已经取得增值税扣除凭证并经税务机关认证,按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2023年5月1日后,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分2年抵扣——取得扣税凭证当月抵扣60%;第13个抵扣40%——待抵扣进项税额;
2.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尚未交叉稽核比对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或计算的增值税额。
(五)“待认证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1.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
2.一般纳税人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六)待转销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已确认相关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
账务处理
(七)“增值税留抵税额”明细科目
简单看,因为随着国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分享比例,该内容已经过时。
(八)“简易计税”明细科目
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九)“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增值税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发生的增值税额。
(十)“代扣代交增值税”明细科目
核算纳税人购进在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的应税行为代扣代缴的增值税。
【第10篇】结转应交增值税分录
作者:清心 会计网原创首发
近日小编收到不少粉丝的问题提问,发现关于结转做账问题大家有很多疑问,小编把一些比较常用的结转问题相关的的会计分录整理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学习。
01
相信每位会计在月末都需要做一项工作,那就是月末结转。小编这边收到很多相似的问题:一般纳税人公司的月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该怎么进行处理?
这我们就得看是什么情况的账务处理:
情况一:如果是每个月交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注意:有的公司可能收到税务局退回来的增值税费费用,那是因为缴纳多了,此时做会计分录把借贷做相反就可以。
情况二:如果是已经到了月末,增值税应缴而未缴,在做会计分录的时,贷方应计入“未交增值税”科目,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情况三:如果是本月的月末把上个月没有缴纳的增值税给缴纳了,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02
也有很多财会人来问小编关于制造费用方面该怎么进行月末结转,在账务处理上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这里以产品制造费用为例,首先我们得清楚,产品制造费用它有直接产生以及间接产生两种费用产生,那么在做会计分录的时候这样进行处理:
在进行月末结转成本时,可以先把产品产生的间接费用计入到“制造费用”中去,
会计分录如下:
借:制造费用
贷: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
到了后期再把它结转到产品的生产成本里边去,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有粉丝追问,那如果这件产品已经完工了呢?并且还完验货,放进了仓库里边,那这个时候的会计分录又该如何进行处理?
其实这个也不难理解,因为如果产品完成已经放进仓库,那就可以直接计入产品完工的生产成本。
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
继续追问,如果这些完工的产品有一部分慢慢地销售出去,那么这些已经销售的产品成本又该怎么进行结转?会计分录该怎么进行处理?
这个时候有销售业务,计入收入里边,但是在做月末结转的时我们就可以把它计入“主营业务成本”里边去。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03
还有些会计对年度结转这一块也存有疑问,如果年度结束了,年度利润结转它的会计分录又该如何处理?
其实还是很好理解,年度利润结转就直接计入“本年利润”,这时候结转的账户没有余额。
会计分录如下: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但是结转的时候,有些会计就会发现公司出现亏损的情况,此时会计分录的借贷就和上面的做相反。
还有,平时我们在做账的时候应该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一、我们检查账目时要看是否都核算对了,二要看清楚有没有违规的地方,毕竟数据一步错接下来就会步步错,没有按照规定的会计准则,一不小心可能就会有税务上的麻烦。
二、记账的过程要遵循顺序,不能为了方便就略过步骤。一般记账的步骤如下:取得了原始的凭证——跟着制作会计凭证——再根据会计凭证登入明细账——月底再把数据汇总做成科目汇总表——最后做成总账——总账做完之后就要把总账和明细账务进行核对有没有错——最终才制作成会计报表——跟着就要纳税申报——申报完成之后打印成申报表存档,这样子的一个流程。
三、平时收到的发票,要认真看清楚是否符合报销的标准,发票有没有开对,避免后期因为发票无法入账导致做账困难的问题。
四、做会计分录的时候要把借贷搞清楚,不能弄反了,并且要遵循会计准则进行做账。
五、会计凭证的相关附件不齐全,也是会计人员做账不应该犯的错误,所以一定要备好相关的附件,以免错漏。
本文为会计网原创首发,作者:清心。如需引用或转载,请留言授权,并务必在文首注明以上信息。违者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会计网 保留所有权利。
【第11篇】应交增值税公式
应交税费概述
企业根据税法规定应缴纳的各种税费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环境保护税、契税、车辆购置税等。
企业应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总括反映各种税费的应交、交纳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借方登记实际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余额如在借方,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本科目按应交的税费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代扣代交的个人所得税等,也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而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等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增值税概述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应税行为)在流转过程中实现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增值税相关法规定,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或修配劳务(简称应税劳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简称应税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其中,“应税服务”,包括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根据经营规模大小及会计核算水平的健全程度,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计算增值税的方法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一般计税方法,是先按当期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销项税额,然后以该销项税额对当期购进项目支付的税款(即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从而间接计算出当期的应纳税额。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时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税额。销项税额的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额
公式中的“当期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当期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或修配劳务、应税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所支付或承担的增值税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一般纳税人采用的税率分为基本税率、低税率和零税率三种。
增值税的简易计税方法是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计算增值税大多采用一般计税方法;小规模纳税人一般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符合规定的,可以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需要说明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为3%;应税行为中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的征收率为5%,其他情况征收率为3%。
【第12篇】应交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总机构试点纳税人及其分支机构,按照《总分机构试点纳税人增值税计算缴纳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1.总机构应当汇总计算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的应交增值税,抵减分支机构发生“营改增”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包括预缴和补缴的增值税税款)后,在总机构所在地解缴人库。总分支机构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就地申报缴纳增值税。
2.相关项目的计算方法为:
①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的合计数。
②总机构汇总的销项税额,按照总机构汇总的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合计数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
③总机构汇总的进项税额,为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因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而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即汇总的进项税额不包括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用于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之外的进项税额。
④总机构汇总应缴纳的增值税=汇总的销项税额-汇总的进项税额-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已缴纳的增值税税款。
3.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按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和预征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计算公式为:应预缴的增值税=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预征率预征率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并适时予以调整。
①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本级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本级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1%。
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1%
②合资铁路运输企业总部及其下属站段(含委托运输管理的站段)汇总的销售额适用的预征率为3%。
汇总应预缴的增值税=(总部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下属站段本级应征增值税销售额)×3%-(总部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下属站段本级应预缴的增值税)
考点提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运输企业、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新增)
4.分支机构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当期已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总机松汇总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不完的,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5.每年的第一个纳税电报期结束后,对上一年度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情况进行清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按照各自销售收入占比和总机构汇总的上一年度应交增值税税额计算。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超过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通过暂停以后纳税申报期预缴增值税的方式予以解决。
分支机构预缴的增值税小于其年度清算应交增值税的,差额部分在以后纳税申报期由分支机构在预缴增值税时一并就地补缴入库。
【案例精析】某航空公司经批准汇总缴纳增值税,总机构与分支机构均为“营改增”-般纳税人,分支机构的增值税预征率为1%,总分支机构2023年10月~12月发生《应税服务范围注释》所列业务相关账户核算结果分别为:总机构自身发生销项税额4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40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50万元;分支机构实现销项税额250万元,支付进项税额150万元,实现应纳税额100万元,但按1%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30万元;总机构连同分支机构汇总后在10月~12月实际应补缴增值税=50+100-30=120(万元)。
【第13篇】应交税金-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
后台有位朋友发了这么一个问题。
大概意思就是,他们当期有些进项发票不想勾选抵扣,问如何做账?她写的是做待抵扣进项税科目。
这里正确的做法是用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这个科目来处理。
小编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9月外购公司汽车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增值税税额为130,当月尚未进行勾选认证。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小车费 1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贷:银行存款 1130
这个时候申报表是不需要填写的
小编公司在10月对该专用发票进行勾选认证抵扣。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
这个时候需要讲进项税填写在增值税申报表附表2的相应栏次去申报抵扣。
待认证进项税,一方面保证了核算的完整性,通过这个科目保证了贷方的科目(应付、银行存款等)的完整性,一方面保证了核算了及时性。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属于当期的费用不管是否支付都应该计入当期,更不会因为是否勾选抵扣为是否入账的标准。
我们日常取得费用发票,不一定当期都会勾选抵扣,所以财会2016,22号文增加这个科目。
当然实际工作中很多纳税人其实也没有使用这个科目,毕竟进项税通过这个科目转一次也增加工作量。
比较常见的就是直接就计入进项税额了,至于账务和勾选申报的差异,通过台账备查处理,这个属于时间跨月差异而已。
增值税的明细科目设置是会计科目中最多的,待抵扣进项税和待认证进项税经常被大家搞混。
其实很好区分,待认证,顾名思义,就是尚未勾选认证的发票,待抵扣,那就是已经勾选认证但是尚未抵扣的部分。
很多人就要问了,什么情况还能勾选认证了留着先不抵扣呢?不是都说勾选认证当期必须申报抵扣吗?
问的很好,确实情况不多,而且能用的几种情况慢慢的都消失了,大家需要注意。
1、不动产分期抵扣可以使用,这个政策2023年就取消了。这里小编就不多举例了,有兴趣了解这个的可以看看这篇文章:再见 !不动产分期抵扣
2、辅导期纳税人,虽然目前还有辅导期纳税人的规定,但是实际上呢?以前发票认证后还有稽核,稽核相符出了通知书才能抵扣,现在增值税发票勾选平台,其实销售方在开具上传后就有稽核了,可以说稽核是实时的,一旦发票作废、红字,购买方都无法查询到需要勾选的发票。
所以这种情况其实也基本名存实亡了。
当然,我们可以具体再来学一下。
辅导期,顾名思义,我还不完全放心你,还要对你进行特殊管理。你就理解为考察期嘛,有点类似临时工没转正的感觉。
既然是临时工,那你很多正式工享有的权利你就没法享受了全了。
比如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特定情况下领购时候先按3%预缴增值税。很惨,但是毫无办法,毕竟专票的重要程度堪比人民币,有“前科”或者新入行的都要重点监管一下才能放心转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十一条规定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
具体办法由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目前指的就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管理办法》(国税发〔2010〕40号印发)的规定。
按照40号文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对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以及在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发生增值税偷税、骗取出口退税和虚开增值税扣税凭证等行为的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对前者的辅导期为3个月,对后者的辅导期为6个月。所谓“辅导期”,其实就是加强监督并课以一定限制。
所以说你看看都是什么企业有这种待遇,要不就是新来的,要不就是犯过错的。纳入辅导期管理可没那么自由自在了,前面我们说了一些特殊对待,今天我们主要重点讲讲辅导期纳税人抵扣的问题。
不同于非辅导期纳税人“当月认证,当月入账抵扣”,辅导期纳税人实行的是“当月认证,比对无误后抵扣”。
40号文第七条规定辅导期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运输费用结算单据应当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抵扣进项税额。
第十二条主管税务机关定期接收交叉稽核比对结果,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辅导期纳税人。
小编公司辅导期为2023年4-6月份。4月份收入为0,取得认证相符的2份金额为100000元、税额为130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未取得《稽核结果通知书》。
4月份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100000
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贷:银行存款113000
申报表这样填写
5月份无收入,也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5月取得了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稽核结果导出工具》导出的发票明细数据及《稽核结果通知书》。
5月份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13000
6月申报5月增值税时候申报表这样填写。
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四条规定:转登记纳税人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
虽然总局的18号公告,对待抵扣进项税额的未来去向没有做明确的表述,但是,从总局相关部门领导的解读中,已经很明确的得出了一个答案。如果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一旦达到一般纳税人的登记条件,仍然要按照规定重新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所以,一旦被重新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这笔“待抵扣进项税额”,还能够重新转入进项税额抵扣。
总之,这两个科目实际上都用的比较少,特别是待抵扣进项税,基本可能没什么公司用了。
你们用对了吗???
【第14篇】应交增值税科目
增值税在我们会计人的实际工作中是很常见的,那么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包含哪些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太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纳税人是要按照国家征税的标准,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工作。自从营改增实施以后,有关对增值税的会计处理也做出了一定的规定和要求,财务人员在进行账务处理时,必须严格遵守核算标准和记账准则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所有的增值税纳税人,不管是营改增纳税人还是老增值税纳税人,特别是2023年科目设置和核算都要发生重大的变化。文件规定: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中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应按本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至本规定实施之间发生的交易由于本规定的执行而影响资产、负债等金额的,应按本规定调整。
增值税相关的会计科目内容有哪些?
1、“应交税费”二级科目由5个增加为10个
原来: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待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检查调整(取消)
现在: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增值税留抵税额(由75号公告失去意义)、待抵扣进项税额、预缴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代转销项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缴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通过哪些明细科目核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通过“应交税费——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不设置若干专栏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这个会计科目,原来: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现在:1、进项税额;2、销项税额抵减;3、已交税金转出;4、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5、减免税额;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7、销项税额;8、出口退税;9、销项税额转出
以上就是有关增值税相关明细科目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5篇】应交增值税明细账
7、“已交税金”项目,反映企业已交纳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已交税金”专栏的记录填列。
8、“减免税款”项目,反映企业按规定减免的增值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减免税款”专栏的记录填列。
9、“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的记录填列。
10、“转出未交增值税”项目,反映企业月度终了转出未交的增值税。本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出未交增值税”专栏的记录填列。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未交增值税”各项目,应根据“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的有关记录填列。
什么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应交增值税明细表是反映企业应交增值税详细情况的报表,是企业资产负债表的附表。
我国1993年税制改革之后,增值税实行抵扣税制和价外计征的办法。相应地,会计核算上,企业(一般纳税人)也需要设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及明细科目,核算企业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等方面的内容。
【第16篇】应交增值税三级科目
关税科目直接设置在应交税费-关税?应交税费下明细科目都有哪些,都在什么情况下使用 呢?
1、为了全面反映企业关税的缴纳、结余情况及进出口关税的计算,应在“应交税金” 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2、应交税费二级明细有: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应交消费税、预缴增值税、待抵扣 进项税、应交资源税、应交城建税、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税、应交所得税、应交土地增值税、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分别核算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资源税等税种; (1)其中“应交增值税”最为复杂,下面又设置许多三级明细科目:
①“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②“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③“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④“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 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⑤“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 销项税额;
⑥“销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 动产应收取的增值税额;
⑦“进项税额转出”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 或不动产等发生非正常损失以及其他原因而不应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按规定转出的进项税额;
⑧“出口退税”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算的出口货物的 进项税抵减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
⑨“简易计税”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应交纳的增值税额;
(2)“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从“应交增值税”或“预缴增值税”明细科目转入当月应交未交、多交或预缴的增值税额,以及当月交纳以前期间未交的增 值税额;
(3)“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核算一般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提供建筑服务、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等,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应预 缴的增值税额;
(4)“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一般纳税人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并经税务机关 认证,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以后期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