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范文网 > 公司知识 > 增值税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3 08:58:17 查看人数:74

【导语】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16篇)

【第1篇】即征即退增值税款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理指引。

一、申请条件

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税收优惠条件的,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还已纳税款。

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应当在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相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从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除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不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应当自不符合增值税优惠条件的当月起,停止享受增值税优惠。

二、办理材料

即征即退业务办理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哦~

具体所需材料可以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链接查看哦)

快识别下方二维码即刻查看吧

↓↓↓

增值税即征即退办税指南

三、办理渠道

(一)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二)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界面左侧导航栏选择【入库减免退抵税】。

3、进入入库减免退抵税-退(抵)税申请审批表,并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标黄的为必填项内容)

其中,【提退金类型】选择“先征后退”,【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相应类型,【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选择依据的政策。

4、附列相关资料,点击页面右上角【附送资料】。

5、点击【税票信息查询】按钮,输入查询信息,查询并选择需退税的信息。

☀注意:查询结果只能选择尚余可退税额大于0的数据哦。

6、点击【提交】按钮,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7、点击申请后,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四、查看办理进度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

2、纳税人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进度情况。

如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小贴士

长按识别二维码就可以查看

“最多跑一次”的全部事项清单哦~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内容吧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第2篇】增值税即征即退会计处理

本文首发于公众号:投行实务观

(三)软件收入的具体产品和主要客户,软硬件收入如何划分,申报的软件收入与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匹配关系

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为数模混合soc芯片,集成嵌入式软件,软件部分随同芯片硬件一同销售。发行人的嵌入式软件主要包括快速充电配置软件、sw351x车载快速充电芯片管理软件、sw352x车载快速充电芯片管理软件、sw62xx快充移动电源芯片管理软件、sw60xx移动电源芯片管理软件和sw230x快充协议芯片管理软件等软件程序,均已取得软件著作权。报告期内,购买包含前述嵌入式软件芯片产品的客户即发行人软件收入的主要客户。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对软件产品的界定及分类,发行人销售的嵌入在芯片中随其一并销售,并构成芯片组成部分的软件属于嵌入式软件产品。该通知对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规定如下: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17%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发行人采用上述第③种计算方法,即采用组成计税价格方法确定机器设备等硬件产品销售金额,并据此计算软件产品销售额。根据芯片设计企业英集芯、中科蓝讯和芯海科技等公司的公开信息,其关于享受增值税退税嵌入式软件部分收入的计算原理与发行人一致。

随着营收规模的扩大,发行人加强软件著作权的申请及软件产品备案,加强软件产品收入计算、开票、财务核算及增值税纳税申报等规范管理,开具销售发票时,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同时仅对符合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的产品申请退税。

报告期内,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收入与增值税即征即退匹配情况如下:

2023年1至3月,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6%,自2023年4月1日起,发行人销售商品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报告期内,发行人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额与依据嵌入式芯片产品销售收入测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结果一致。

针对该问题,中介机构的核查程序如下:

查阅增值税即征即退额税收优惠文件,核查报告期内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通知书;

取得报告期各期享受增值税退税的嵌入式软件收入明细,并分析匹配性。

往期文章

1、网传创业板审核标准修改为无稽之谈!

2、【蔚然成风】会计视野陈版主答疑汇总8-母公司接受控股股东无偿捐赠子公司股权的处理

3、投行相关问题之21:股份支付确认递延所得税相关研究

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回款之妖股仁东控股:通过虚构保理业务虚增收入及利润,被处以100万罚款!

5、完整版,券商美女分析师竞选世界小姐到被拆穿全过程!

欢迎关注公众号:投行实务观

投行实务观

分享财务和法律干货、投行业务资讯、上市公司分析的公众号,持续不定期更新

20篇原创内容

公众号

【第3篇】即征即退增值税

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申报条件是什么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的规定:一、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安置残疾人就业有哪些好政策可以节税一、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可以根据残疾职工人数,用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即征即退增值税;但是应符合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2、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3、交齐五险,按月发工资;4、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提供营改增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税目(不含文化体育服务和娱乐服务)范围的服务取得的收入之和,占其增值税收入的比例达到50%的纳税人,不适用批发和零售收入。5、纳税信用等级为c级或d级的,不享受此政策。6、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二、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规定计算加计扣除。但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1年以上(含1 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 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2、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企业所在区 县人民政府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3、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 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4、具备安置残疾人上岗工作的基本设施三、城镇土地使用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121号)规定:对在一个纳税年度内月平均实际安置残疾人就业人数占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比例高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人数高于10人(含10人)的单位,可减征或免征该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残疾人保障金1、安置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要求,免纳残疾人保障金(1)根据《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税(2015)72号)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具体比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规定。2、未达安置比例的单位,按如下方法计算缴纳残保障金根据财税(2015)72号第八条规定,保障金按上年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差额人数和本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之积计算缴纳。计算公式如下:保障金年缴纳额=(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上年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3、残保金缴纳的优惠政策《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小微企业免征有关政府性基金的通知》(财税(2014)122号 )规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五、其他事项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相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第一条规定: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劳务派遣单位可按照财税(2007)92号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第4篇】管道运输服务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摘要: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财税【2000】102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3.财税【2015】73号,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4.财税【2016】52号,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5.财税【2015】74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6.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7.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8.财税【2018】38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9.财政部 总局公告2023年40号,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

二、取消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规定,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以下均仅以软件产品作具体分析。

1.废止了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第1项规定。

2.未废止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谁质疑谁办检测。原由纳税人去办理检测,现改为由税务机关办理。

4.纳税人质疑税务机关委托检测结果的,如何处理?

三、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分摊特殊规定

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1.即征即退项目单独核算、单独填报增值税相关数据。

2.即征即退项目与其他增值税项目,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占比分摊。

3.不同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改增36号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摊,仅以销售额占比计算。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4.两者并不矛盾,是两项不同业务的进项税额分摊。

5.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由纳税人选定,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年度内可能存在两种分摊方式。

6.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未规定税务机关有按年度数据调整的清算权,未规定税务机关有选择按成本或销售额分摊的决定权。

如毛利较大的软件产品且其他项目均为一般计税的,选择按实际成本分摊更有利。

四、未及时备案能否追溯享受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4.1.2—125税收减免备案:“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应报送:(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是备案类税收减免。

2.假设,纳税人2023年元月已取得登记证书等符合即征即退条件,或者纳税人2023年9月才取得登记证书但证书注明日期为2023年元月,那么,2023年10月备案能否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

后期依规备案的,应能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但纳税人享有首违免罚的权利。

税总发[2014]107号规定,(十一)实施备案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五、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加计抵减和免抵退税

1.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的,即征即退项目可加计抵减。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3.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财税[2012]39号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六、即征即退与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1.以上即征即退,除软件产品外,不符合以上规定,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软件即征即退不征税收入特殊规定。

财税[2012]27号第五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由财税[2012]27号,能否推知财税[2011]70号的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的,所谓同时符合情形:重在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可忽略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要有专项用途并单独核算。

4.每一笔费用及资产折旧涉及繁琐的纳税调整。

财税[2011]70号,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60个月内限期使用。

财税[2011]70号,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来源:税白天下 作者:罗老师

【第5篇】管道运输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最近几年里,国税局对多个行业和多个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所以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的享受该优惠政策,我们对于此做了汇总合集:

1、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为适用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趋势,确定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具体税负超出6%的部分推行由税务部门即征即退的现行政策。

2、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5、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7、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8、纳税人适用该政策需要何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纳税人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第6篇】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计算表

每天八分钟,知晓财税事。大家早上好,今天是2023年9月26日星期三,我是主播千纳,下面请您享用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餐。

今天,是财税早班车陪伴你的第64天。恭喜你,即将收集一个新知识。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69号公告要求,纳税人既有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也有出口等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纳税人应分别核算,分别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生产企业,其进项税额应分开核算,单线处理。企业的会计处理要清楚分辨出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的进项税额;同时,《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也就是财会〔2016〕22号文对企业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进行了规定。

那么,会计处理都存在哪些问题呢?会计科目怎样设置?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又有哪些?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会计处理存在的问题:

税务机关对同时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出口退税优惠政策的生产企业,应在其提出退税申请后,对其账目进行检查,对未单独核算或未能准确核算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笔者在对相关企业调研中发现如下问题:一是账户设置不齐全。即征即退业务和出口退税业务的进项税额均在“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科目中记录,不能分开核算。二是账务处理不规范。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出口企业退税速度不断加快。企业在月初申请出口退税,很有可能在月底前就能收到退税款,这导致部分企业省略了计提出口退税额这一账务处理步骤,造成会计核算不规范。

二、会计科目设置

为了单独核算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出口退税项目,企业需要在财会〔2016〕22号文件基础上分设“应交增值税(一般项目)”“应交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未交增值税(一般项目)”“未交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等明细科目。

三、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

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税的计算方法并不是统一的,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列示,纳税人或者税局检查人员在核对退税金额时需要根据对应的计算方式进行计算。

依据现行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可以分为按规定公式计算方法、特殊计算方法和一般计算方法。

按规定计算公式计算方法

对于即征即退增值税政策中明确了计算方法,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1.软件产品的计算

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除嵌入式软件产品外的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由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计算得出。

按照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17%计算销项税额,再减去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就是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需要注意的是,纳税人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但后期单独收取的维护费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那么,嵌入式软件产品又是怎么计算的呢?

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的嵌入式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税额由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减去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3%计算得出。

按照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的16%计算销项税额,再减去当期可抵扣的进项就是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等于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减去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计算得出。

需要注意,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和嵌入式软件产品随同销售时,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需按照顺序确定:第一步,先看纳税人自己有没有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第二步,再看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如果以上两步都没有,我们再看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也就是用成本×(1+10%)组价。

2.黄金和黄金期货交易的计算

即征即退税额由不含税的实际成交或交割金额乘以对应的税率计算得出。

3.进口铂金的计算

进口铂金平均单价=σ{[(当月进口铂金报关单价×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当月进口铂金数量+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

进口铂金平均单价的计算稍有些复杂,由当月进口铂金报关金额加上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总价值之和除以当月进口铂金数量和上月末库存进口铂金数量之和,再加权计算得出。

金额=销售数量×进口铂金平均单价÷(1+16%)

即征即退税额=金额×17%

特殊计算方法

适用限额即征即退政策的安置残疾人就业和特殊教育校办企业按照纳税期限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退还增值税。其即征即退税额计算比较特殊,需要一个计算判断过程:第一步,符合条件的纳税期计算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当期安置的残疾人人数×月最低工资标准×4。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确定。第二步,当期已交增值税额大于或者等于可退还限额的,则按限额退还。第三步,申请退还的纳税期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纳税年度内以前纳税期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第四步,按规定经当期和以前期退还后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纳税年度内以后纳税期退还。第五步,当年度末仍不足退还的,不得结转以后年度退还。

一般计算方法

除上述需按规定方法计算外,纳税人可以根据即征即退政策的基本要求,按照一般方法进行计算。依据现行规定,可以分为超税负即征即退和按比例即征即退两种情形。

1.超税负即征即退的一般计算

依据现行规定,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是指纳税人当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占纳税人当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的应纳税额与其销售额的占比。

当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小于或等于规定的税负率(主要包括3%、6%和12%)时,当期即征即退税额为零。当即征即退增值税实际税负率大于规定的税负率时,应退增值税税额为:

即征即退税额等于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或应税服务应纳税额减去其销售额乘以规定的税负率

2.按比例即征即退的一般计算

按比例即征即退的计算相对比较简单。即征即退税额直接用期应纳税额乘以退税比例。

目前,退税比例依据不同项目有30%、50%、70%和100%四种。

好了,现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计算方法,我们就聊到这儿。

再来关注以下税务快讯~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关于提高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即所有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高到75%。(国家税务总局)

二、国家税务总局部署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9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再度强调要不折不扣、不拖不延地落实好各项简政减税降负措施,更好地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税收营商环境,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新华社)

三、中国明年将在全国逐步推开营商环境评价。国家发改委法规司司长杨洁20日在“2018国是论坛”上表示,从明年开始,准备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若干地级市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评促改、以评促优,查找堵点、痛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推动出台一批改革举措。(中国新闻网记者 程春雨)

了解财税动态,聚焦新政热点。以上就是由《亿企学会》app为您准备的财税早班车,感谢您的收听,希望今天的财税早餐能为您开启美好的一天,明天同一时间,我们继续研究。

本文来源:一叶税舟 由亿企学会整理发布。

【第7篇】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网上办理

北京税务

问:请问如何操作增值税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答:(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进入退税模块;

(2)点击进入左侧“入库减免退抵税”,填写“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3)“提退税金类型”选择“先征后退”“退抵税费原因类型”选择“软件集成电路即征即退”;“退抵税(费)依据文书字号”选择即征即退资格备案文书号;“申请退抵税(费)方式”选择“退税”;

(4)填写完成后,点击“税票信息查询”,选择税款所属期,查询后勾选即征即退对应税票,点击确定;

(5)在审批表“本次退抵税额”中录入本次申请退税金额,数据核对无误后,点击右上角“保存”,后续可继续对审批表数据进行修改;

(6)如需提交,点击右上角“下一步”进行提交;提交受理成功后,会收到《涉税事项受理系统回执单》;

(7)点击右侧“事项进度管理—查询”,可在右侧“查看”中打印审批表。

问:我想新增一个咨询类的增值税税种,该如何操作?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填写经营项目调查表,可以将具体需求写在备注栏,提交后等待审核结果。

问:在哪里可以查询到已备案的财务会计制度?

答:您好,请您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查看。

【第8篇】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关于光伏发电还有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光伏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81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 %的政策。文到之日前,已征的按本通知规定应予退还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或予以退还。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9篇】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那么,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和小编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政策链接:

财税〔2016〕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税〔2015〕78号文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财税〔2015〕73号文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链接:

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其他即征即退政策

01 相关政策: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8〕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02 相关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00〕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03 相关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上海税务

责任编辑:司壹闻

【第10篇】下列属于增值税即征即退业务的有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那么,目前有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和申税小微一起来梳理一下吧~

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政策链接:

财税〔2016〕5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以下称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具体综合利用的资源名称、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名称、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退税比例等按照财税〔2015〕78号文所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经营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5.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

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财税〔2015〕73号文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3.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3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享受政策须同时满足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链接:

财税〔2011〕100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其他即征即退政策

相关政策:

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8〕3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相关政策:

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由税务机关即征即退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00〕102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相关政策:

自2023年7月1日起,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政策链接:

财税〔2015〕74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风力发电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第11篇】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

【导读】:有些软件服务是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那么软件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怎么开呢?会计学堂的小编这就来为大家解答,具体的内容小编整理了一些参考资料罗列在下文,大家赶紧接着往下看看吧.

软件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怎么开

答:即征即退又称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企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享受即征即退优惠不属于销售免税货物.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与一般的减免税不同,目的是在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核算的情况给予企业的税收优惠.所以,企业销售的即征即退的软件产品可以正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总的来说就是正常填写要开票的金额,纳税申报以后再提交资料申请退税

软件即征即退补缴增值税账务处理

答:软件企业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和资本法.收益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或递延收益;资本法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我国企业会计准则采取的是收益法.

1、 企业实际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2、 对于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补贴收入'科目.

3、 未设置'补贴收入'会计科目的企业,应增设'补贴收入'科目.

【第12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减免类型

根据2023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适用科目:

1、先计入2721-专项用途政府补助资金

2、再转入-其他收益 or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补助特征:

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无偿性

补助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应'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者确认'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应按资产寿命分期确认。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递延收益,期间资产出售,将剩余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1以外的政府补助

①补助以后期间成本费用、损失的,确认'递延收益',分期冲减损益、成本

②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同时包含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且不能区分的,全部计入收益相关

3以上均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11条)

不适用的准则:

1如果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密切相关,且是商品、服务对价或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准则14号-收入

2所得税减免,适用准则18号-所得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适用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情况界定:

适用条件一:

常见类型: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适用条件二:

1、符合补助特征

2、政府补助准则原文中“不适用准则”的规定条款,即征即退不适用

【第13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因为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那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能否同时享受?又该如何选择呢?下文会给大家详细解释。

一、三者如何区分

1.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如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

2.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这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那么: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如果一家企业纳税期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

二、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如何重新选择留抵退税

点击图片查看

三、如何选择

情况一:纳税人适用留抵退税

如果企业目前进项税额留抵金额很大,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计算的留抵税额大于企业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款的金额,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条件,或虽符合条件但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金额远远小于留抵退税金额,则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及时取得留抵退税资金用于企业生产,节省资金成本。

如果企业目前进项税额留抵不大或没有留抵税额,但未来预计会产生大量进项留抵税额,且预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计算的留抵税额大于企业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款的金额,则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政策。

举例:

甲公司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企业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合计为150万元。自2023年以来因疫情原因销售大幅下降导致企业有大量的留抵税额,截至2023年4月进项留抵税额为300万元,因以前甲企业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而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甲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留抵退税的规定,根据该规定计算出可以享受的留抵退税金额为290万元。且甲公司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290万元>150万元,因此,甲公司可选择缴回增值税即征即退款150万元后,适用留抵退税政策。且甲公司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情况二:纳税人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如果企业目前没有留抵税额或留抵税额金额很小,且未来预计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企业如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预计取得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金额大于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则可以选择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举例:

乙公司为先进制造业,2023年享受了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2023年至2023年2月享受留抵退税共计150万元,2023年3月至目前企业一直在缴纳增值税,且预计未来几年企业应一直缴纳增值税,甲公司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预计为380万元。

380万元>150万元(需要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自2023年4月1日开始计算,因此不包括2023年享受了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

因此,乙公司可选择缴回增值税留抵退税款150万元后,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想大家看完后,了解了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区别和利弊,希望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去选择。

【第14篇】增值税即征即退70%政策

公司高管不懂财务很麻烦,公司老板不懂财务更麻烦,不懂财务还要插手财务具体业务那更是麻烦透顶!

朋友供职公司属于再生资源行业,可以根据财税(2021)40号公告享受70%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那么增值税即征即退的退税怎么计算呢?举例说明,为简化计算,用最简单的数字。

本期享受即征即退业务进项税1500元,销项税2000元,计算本期退税金额。

正确的计算:应交增值税=2000-1500=500(元),退税金额=500×70%=350(元)。

高管和老板的错误计算:2000×70%=1400(元)。

高管和老板在自己利润核算时,一直都是这样核算,而且认为朋友的算法是错误的,后来因为这个事情朋友费了好大精力才把高管和老板的思想扭转过来,也确实不容易。

所以说专业的事情还是让专业的人去干,外行人不要插手,否则适得其反!

【第15篇】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哪些范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优惠政策呢?退税比例是多少呢?不要担心,与其独自思考,不如跟着网校来学习,只要3分钟,教您如何看懂增值税退税相关程序。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2016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2023年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ps: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ps: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ps: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学习更多财务知识 请关注微信公众号:正保教育开放平台

【第16篇】增值税即征即退账务处理

分录一增值税留抵退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10万元 分录二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1万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9万元其他收益 1万元 分录三今年年底之前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账务处理: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分录四增值税即征即退的账务处理:借:其他应收款 10万元贷:其他收益 10万元收到增值税返还借:银行存款 10万元贷:其他应收款 10万元 分录五增值税转出的账务处理:借:成本费用存货等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万元

分录六农产品加计抵扣1%的账务处理: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直接材料) 9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万元贷:原材料 10万元 分录七结转一般纳税人转小的时候待抵扣进项税额余额的账务处理:借:资产成本费用存货等 10万元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10万元 分录八纳税义务尚未发生的账务处理(比如出租房屋后付租金):借:应收账款 10.9万元贷:其他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9万元收到房租款项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借:应交税费——待转销项税额 0.9万元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9万元 分录九尚未勾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账务处理:借:原材料 10万元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万元贷:银行存款 11.3万元勾选认证抵扣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万元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万元 分录十企业预缴增值税时的账务处理: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万元贷:银行存款 10万元月末,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万元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万元

即征即退增值税款(16篇)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范围内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即征即退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