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怎么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怎么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怎么申报
第一次报税,不知道具体的报税流程,问同事又怕打扰;网上搜教程又是不清不楚。别着急,现在一步一步的教你如何网上申报,我们一起来看下具体的操作流程:
网上申报主要分为四个步骤:“登、填、报、打”
“登”:正确登录
“填”:填写报表
“报”:申报数据
“打”:打印报表
登
一、软件下载安装:登陆航天金穗网 (www.htjs.net),点击下载中心
二、下载“网上报税服务厅”和“互诚通(国税专用)客户端软件v4.3.o”
安装网上办税服务厅和电子钥匙驱动(以国税钥匙为例),安装完成后,在桌面上生成“网上办税服务厅”和“互诚通”
三、互联网申报缴税系统登陆方式:
1.将电子钥匙连接电脑,双击打开“网上办税服务厅-网上办税”,输入用户名、初始密码默认111111,点击“登录”(初次登录需修改密码)
2.重新登陆系统出现以下界面,选择“网上申报缴税” 进入
3.选择个人证书
首次登录系统,在修改注册信息界面查看扣款账户是否正确,如果开户行处请选择里面是空的需要到大厅添加.实时扣款账户自动显示。
填
一、正确登录之后,根据单位性质所显示报表进行认真填写
二、增值税报表---填写本期销售数据
三、附列资料由差额征税项目纳税人填写
四、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为必填表,有数据时增加抵减项目,填写数据保存;无数据时空表保存。
报
一、申报时需要先申报财务报表然后申报增值税或者所得税;申报数据时,如系统返回报表填写错误提示,回到报表当中直接修改即可
二、删除申报记录:可以删除企业仅在网上申报成功的申报记录,以下情况除外:执行过扣款操作(扣款不成功的也不能删除)、申报成功在大厅修改过报表、在大厅申报的、过了申报期的均不能删除。
三、申报、实时扣款(注意:点击相应的税种进行实时扣款,如本期没有款项零申报时,可直接网上申报不需要点击实时扣款。)
四、申报结果查询
五、扣款结果查询
打
一、电子税票查询打印,可按月份进行查询,点击缴款凭证按钮,即会出现下图显示,打印即可。
二、报表打印时,选择打印--打印
三、查询打印,导出功能可以将当前报表导出为excel形式。
网上申报的全部步骤已经结束,如果有图片显示不清晰的,可以来找我要电子完整版的,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第2篇】增值税申报
增值税怎么报税?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如实填写纳税申报表,并根据不同的情况相应报送下列有关证件、资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扣缴义务人办理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时,应当如实填写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并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的合法凭证以及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8、税务机关规定应当报送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直接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或者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也可以按照规定采取邮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方式办理上述申报、报送事项。
如何网上申报增值税?
(一)在纳税人自愿申请、审批通过并注册成功的前提下,通过ie浏览器登录国税局纳税服务网站。
(二)选择纳税服务网站上阳光通道栏目的网上税局,进入“网上税局”后,选择左边导航栏中的“网上报税”按钮既可进入网上申报系统登录页面。
(三)首次登录本页面,系统就会提示要求下载“软件升级通用activex控件包”,该控件是用于方便以后对服务端程序进行升级调整的时候,保证纳税人端能够自动进行更新,这对纳税人而言也是确保以后系统运行过程中零维护的一个必要手段。
(四)纳税人下载安装后,重新按照上面的步骤进入系统登录页面的时候,系统就会弹出相应的自动升级框,并进行相应的初始化升级,完成后才会出现一个真正意义上的登录框。
(五)其中需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用户代码、口令、校验码等信息,初次登录时用户名/口令都有一个默认值(888888),这个纳税人登录后可以进行相应的修改。纳税人当月注册用户,下个月才能使用网上申报业务。
(六)纳税人确认登录信息输入无误了,按登录按钮,在下载一些必要的基础数据后,也就进入了系统的主界面,可以进行相应的申报操作了。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3篇】增值税零税率怎么申报
我们在接到的咨询中,关于零申报的问题五花八门,其中比较典型的就是:我们公司这个月零申报,个人所得税也能零申报吗?
关于这个问题,其实是没有理清各税种的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是指计税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也就是说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
营改增之后,企业的主税种从原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两大并行的税种变成了单一的增值税税种,而增值税是根据货物或者劳务的增值额来进行计算的。在采用简易计税方式的企业中,根据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不含税)来缴纳增值税税额,在一般计税方式中根据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进项税额=不含税购进金额×税率)来缴纳增值税税额,如果上期存在留抵税额,还要再减掉留抵税额,计算出的数字就是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那么我们来看一下,不论是简易计税还是一般计税,在计算税款的公式中首先都要存在不含税的销售额,才会让计算结果有可能为正数,如果不含税销售额为零,计算出的应缴税款结果一定是零或者负数。
讲到这里,大家应该明白,所谓零申报是指销售额为零时的申报,因为企业的主税种为增值税,所以我们通常所说的零申报也就是销售额为零时申报增值税税种下的纳税申报。
当然,关于增值税的附加税费有另外的规定,大家可以参考相关法规。
这里我们再来看一下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企业在纳税申报期内要申报的个人所得税一般而言是指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的工资薪金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当然,部分企业会存在其他方面的个人所得税申报情况,比如说劳务报酬等。
我们来看典型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申报。
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为员工的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通过以上的叙述,我们明白了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货物或服务的营业额,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为个人所得,所以,增值税的零申报是指销售额为零时的申报,而个人所得税的零申报是指个人所得为零时的申报。
【第4篇】增值税申报错误更正
出现申报错误也是实际工作中经常发生的一些事情,那么增值税申报错误后,还能不能更正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知识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根据平常的工作做一个判断,企业如果申报增值税有误,需到税局更正申报,增值税申报错误可以更正申报。
增值税申报错误后怎么做申报更正?
申报错误后是可以更正的,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打开网上电子申报界面,
2、接着点击菜单
3、点击文件
4、点击更正申报填写
5、在“更正申报填写”页面选择需要更正的报表,点击更正
6、更正完成后,在发送界面出现备注为'更正申报'的报表,发送即可
7、在申报界面查看更正申报结果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
如果的增值税已申报成功(报表已入国税征管系统),则要改报表的话,当月申报期内,你可以直接到国税大厅作废申报表,回来后再次申报
如果已过当月申报期的,则要手工填写一套正确的增值税申报表,去找专管员签定确认后,再到大厅修改报表即可
举个例子:
1、更正申报的申请条件: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向税务机关申请修改更正申报
2、办理机构: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
3、办理期限: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完整的,税务机关受理后即时办结
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3、作废申报仅针对申报期限内已申报未缴款的情况
以上即是有关增值税申报错误的更正方法,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相关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5篇】企业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一、网上申报流程
申报之前:进项发票认证(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销项税网上抄报(税控ic卡)。
登录网上申报系统(省级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用户登录(纳税人识别号、密码)。
电子信息采集:进项、销项采集-导入,进项转出采集-确认。
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发送。
申报结果查询。
二、纳税申报资料
全面营改增试点后-纳税申报资料《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发文字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发文时间:2023年3月31日) 主要内容:发布纳税申报资料
(一)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附件下载)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及其附列资料
a、一般纳税人-附列资料
附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附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附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填报说明: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附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附五 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b、小规模纳税人-附列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附列资料》
填报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服务,在确定服务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二)纳税申报其他资料(各省级税务局确定)
1、已开具的相关发票存根联/报查联: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普通发票,农产品收购凭证。
2、符合抵扣条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扣税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购进农产品取得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税收完税凭证及其清单,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
3、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按照有关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合法凭证及其清单。
4、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资料。
(三)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附件下载)
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的,需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纳税申报调整《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主要内容:修订并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
第一次:2023年8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第二次: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第三次:2023年5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文时间:2023年3月21日)
三、申报表(一般)及其附列资料-填报说明
主表(一般纳税人)
1、销售额: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免税销售额。
2、税款计算: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实际抵扣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不超过销项税额部分)(公式);
实际抵扣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与销项税额两者中较小着;
应抵扣税额合计=上期留抵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纳税检查应补缴额(公式);
期末留抵税额=应抵扣税额合计—实际抵扣税额(销项税额<应抵扣税额,不足抵扣部分留作下期抵扣)(公式);
应纳税额合计=应纳税额+按简易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公式)。
3、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本期已缴税额(包括:分次预缴、出口预缴、本期缴纳上期应纳、本期缴纳欠缴);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应纳税额合计+期初未缴税额+实收出口退税额-本期已缴税额(公式);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填列)等。
附一 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项目:1、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简易计税方法计税;3、免抵退税;4、免税。
列:开票情况(专用发票、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及纳税检查调整;合计;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额(明细附三);扣除后。
附二 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1、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
(1)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其他扣税凭证 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收缴款凭证、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其他;
(3)本期用于购建不动产的扣税凭证;
(4)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5)外贸企业进项税额抵扣证明
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公式)
2、进项税额转出额
其中:免税项目用,集体福利、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专用发票信息表注明的进项税额等。
3、待抵扣进项税额
4、其他 本期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代扣代缴税额
附三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项目:不同税率、免抵退税、免税
列:价税合计+扣除项目(五列)
附四 税额抵减情况表
1、抵减项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及技术维护费,预缴税款情况(包括:分支机构、建筑服务、销售及出租不动产);
2、加计抵减项目:一般项目税额抵减情况、即征即退项目加计抵减情况。
附-其他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项目:减免性质代码及名称
根据《减免税政策代码目录》(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更新)填写。
欢迎朋友们关注转发!
【第6篇】增值税申报表第一行数据
案例
我是山东省内的一家增值税小规模企业,1月份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10.3万元,2月份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20.6万元,前两个月都是征收率3%的,3月份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10.1万元(征收率1%的)。
账务处理
1月份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3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万元
2月份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6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6万元
3月份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1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1万元
总结:
3月份实现收入额40万元,应交增值税金额1万元。
申报表填报
参考
参考一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参考二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来源:税库山东
有任何财税问题,欢迎大家关注久思财税找思思互动交流答疑。
*本文久思财税思思老师整理编辑.
由于本号无法鉴别所有转载图片或文字的知识版权,如著作权人发现本号转载了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时,请及时通知我们,本号将及时处理。 凡未注明久思财税原创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第7篇】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清算适用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销售额是指该项目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房地产)并取得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销售额审核的基本程序和方法:一是了解企业的清算项目的基本情况的,根据企业报送的相关资料,了解该项目合同、协议及执行情况等;二是了解企业会计核算情况,评价收入内部控制是否存在、有效且一贯遵守,查明收入的确认原则、方法,注意会计制度与税收规定以及不同税种在收入确认上的差异。三是掌握企业核算的程序,获取或编制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收入明细表,复核加计正确,并与报表、总账、明细账及有关申报表等进行核对,正确划分预售收入与销售收入,防止影响清算数据的准确性。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的要点之一可售建筑面积的审核。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准确地计算项目可售建筑面积,才能正确地将项目开发成本在已售建筑面积和未售建筑面积之间分摊,才能正确地计算项目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和应缴土地增值税额。可售建筑面积的审核,不是把实测面积报告(有的地方叫房屋建筑面积计算成果表)上的数字简单的相加,因为有些物业,比如地下储藏室等可能没有测绘,所以拿测绘报告数字简单相加得出的结果基本上都是不正确的。可售建筑面积的审核,要结合实测面积报告、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并实施包括查看现场等必要的审核程序。
1、审核统计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信息。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各项建设工程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施工。项目所有的建筑业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其附件上一般都会有记载,但实测面积报告上却不一定有体现,所以审核统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审核确定可售建筑面积的基础之一。
序号
证件编号
建设规模
建设项目名称
发证日期
规划建设工程明细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建设许可证审核统计表
2、审核统计项目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信息。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批准文件,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企业一般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后才能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建设施工许可证审核统计表
序号
证件编号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发证日期
合同工期
施工合同金额、工期
面积、用途(商业、住宅、物业、地下室)
3、审核统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对外销售。审核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要目的是了解开发项目哪些物业已批准对外销售。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预售许可证审核统计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预售许可证编号
预售建筑总面积
批准预售日期
备注
4、结合实测面积报告,填写可售建筑面积表。实测面积报告是由经批准的单位出具的,是进行产权登记的依据。
楼号
住宅
商铺
阁楼
储藏室
地下机动车库
地下非机动车库
地下附属用房
地下人防
公厕
物业用房
社区用房
建筑面积
可售建筑面积
实测面积报告上列示的建筑面积,按实测面积报告上的数字填入表中相关栏目;实测面积报告上没有列示的,按规划许可证或施工许可证记载的面积填写。
比如:1#楼实测面积报告上记载商业809.88平方米,住宅12001.35平方米,物业用房302.98平方米。这时,应该先把上述三个建筑面积分别填入项目实测面积及可售面积审核汇总表相应栏目。再将实测面积报告与规划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比较,发现1#楼实测面积报告比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少了地下建筑面积520平方米,这个520平方米是什么业态,可否销售,从相关证件上无法判断,就需要通过实地审核确认。一般来讲,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地下非机动车库、人防工程、物业用房、社区用房 、公厕、核心筒等作为不可销售面积,住宅、机动车库(车位)、储藏室、阁楼等作为可销售面积。
配套建设的幼儿园,各地规定不一样,有的地方规定必须无偿移交给政府部门,有的地方没有明确,尽管不能办理产权证,但不影响企业对外销售。不可销售建筑面积需要移交给相关部门或单位的,企业需提供移交的证明材料,比如物业用房、社区用房、人防工程等的移交。有的地方对于不可销售面积还要求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公共配套设施,有点地方则无此要求。不可销售建筑面积如果销售了,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应作为可销售建筑面积。
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审核的要点之二销售额的审核。在销售面积确定基础上,审核收入情况时,应结合销售发票、销售合同(含房管部门网上备案登记资料)、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房产销售分户明细表及其他有关资料,重点审核销售明细表、房地产销售面积与项目可售面积的数据关联性,以核实计税收入;对销售合同所载商品房面积与有关部门实际测量面积不一致,而发生补、退房款的收入调整情况进行审核;对销售价格进行评估,审核有无价格明显偏低情况。审核的主要内容包括:1、审核企业按照项目设立的“预售收入备查簿”的相关内容,观察项目合同签订日期、交付使用日期、预售款确认收入日期、收入金额和成本费用的处理情况。2、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真实,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会计处理是否正确。重点审查给予关联方的销售折扣与折让是否合理,是否有利用销售折扣和折让转利于关联方等情况。3、审核企业对于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开发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4审核按揭款收入有无申报纳税,有无挂在往来账,如“其他应付款”,不作销售收入申报纳税的情形。5审核纳税人以房换地,在房产移交使用时是否视同销售不动产申报缴纳税款。6、审核纳税人采用“还本”方式销售商品房和以房产补偿给拆迁户时,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7、审核纳税人在销售不动产过程中收取的价外费用,如天然气初装费、有线电视初装费等收益,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8审核将房地产抵债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或被法院拍卖的房产,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9、审核纳税人转让在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10、审核以房地产或土地作价入股投资或联营从事房地产开发,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或联营,是否按规定申报纳税。11、对纳税人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审核,应区分不同情形分别处理: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应将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实际支付的代收费用,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代收费用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且未计入房地产价格的,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第8篇】个体户怎么申报增值税
本文目录
纳税申报的流程?
纳税的基本流程?
报税的步骤是怎样的如何申报?
企业如何做账报税?
具体网上缴纳税款流程?
每月月初抄税、报税详细流程?
纳税申报的流程?
个体户报税怎么操作流程
申报流程:
1. 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网上报税
2. 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申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增值税—申报附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申报印花税—申报社保费
4、点缴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
3、纳税人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4、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报税的步骤是怎样的如何申报?
答:报税的前提是先把账务做完了,才能申报。 第一步,进去开票系统抄税 第二步,进入国家电子税务局或者地方电子税务局 第三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点击左侧申报 第四步,小规模纳税人就选择填写报表,录入正确数据后,保存,申报。 一般纳税人就应该使用一表集成,填写报表,申报。
企业如何做账报税?
企业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表,设置会计科目。
购进三个订本账,现金日记账,銀行存款日记账,总账。
购进活页账装订,按会计科目写标签贴在账页上。
企业发生的每笔业务,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并附上原始凭证,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接时间顺序编号。
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编号顺序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活页帐,日清,结出余额,本日合计,本季合计,本年合计。
按账薄数额填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几个报表。
具体网上缴纳税款流程?
网上报税流程具体步骤:
1、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点击服务栏的“纳税服务”。
2、然后在跳转的页面,点击“网上办税”。
3、接着在跳转的地图页面中选择自己的地区,以下以福建省申报个人所得税为例。
4、然后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注册”账号,依照页面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
5、最后在微信注册成功后,返回网页,点击“登录”,登录到个人页面,在“我要办税”栏目下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
每月月初抄税、报税详细流程?
1、月末将会计报表做好,并录入到增值税申报的软件中;2、每个月月初在防伪税控软件中进行抄税,并打印出汇总表和明细表;3、在网上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并打印出一套纸质报表将上述报表盖上公章及相关制表人的章,带上ic卡去税务局报税。
这个不难的,做一两次就会了
【第9篇】小微企业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7月份又是小型微利企业季报的月份,小型微利企业申报表的填写困扰了不少财务人员,下面华财会计小编给您通过案例结合优惠政策给您做个介绍。
小型微利企业的填报
小微企业报税是必填表: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
(二)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小微企业报表填写方法: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栏次选择“是”。
(二)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9行“实际利润额”的金额与15%的乘积填入附表三第2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和第3行“其中:减半征税”。
(三)附表三《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的相关数据带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
(四)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23年版)》第17行“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累计金额的数据缴纳税款。
下面华财会计小编结合案例给您介绍下如何填写
案例:某企业2023年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第一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0元,第二季度累计实际利润额为500000元,则二季度申报表填写如下: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一、按照实际利润额预缴
2
营业收入
3
营业成本
4
利润总额
5
加: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
6
减: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请填附表1)
7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请填附表2)
8
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9
实际利润额(4行+5行-6行-7行-8行)
500000
500000
10
税率(25%)
25%
25%
11
应纳所得税额(9行×10行)
125000
125000
12
减:减免所得税额(请填附表3)
75000
75000
13
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
——
14
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
15
应补(退)所得税额(11行-12行-13行-14行)
——
50000
16
减: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
17
本月(季)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
——
50000
是否属于小型微利企业:
是 □√
否 □
附表3减免所得税额明细表
行次
项 目
本期金额
累计金额
1
合计(2行+4行+5行+6行)
75000
75000
2
一、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75000
75000
3
其中:减半征税
75000
75000
以上只是小微企业申报表的一种情况,了解更多申报情况可以关注华财会计,华财会计代理报税,专业准确。华财会计官网www.huacai.com.cn
【第10篇】增值税申报预缴税款
01
申请条件
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跨地(市、州)提供建筑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纳税人(不含其他个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等按规定需要在项目所在地或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的,填报《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向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02
办理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1
《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2份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出示相应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数量
备注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纳税人
(1)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1份
(2)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3)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复印件(加盖纳税人公章)
03
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场所)
各区(地区)办税服务厅地址,详见办税地图:
→http://beijing.chinatax.gov.cn/bjsat/mapnew/mapnew.html
(2)北京市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beijing.chinatax.gov.cn/xxmh/html/index.html
【第11篇】202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一般纳税人的专票只能做成本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用专票作为抵扣,相当于你的普票作用。
小规模纳税人所得税主要有三种征收方式:查账征收、查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
查账征收:税务机关按照纳税人提供的账表所反映的经营情况,依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财务会计制度较为健全,能够认真履行纳税义务的纳税单位。
查定征收: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从业人员、生产设备、采用原材料等因素,对其产制的应税产品查定核定产量、销售额并据以征收税款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账册不够健全,但是能够控制原材料或进销货的纳税单位。
定期定额征收:税务机关通过典型调查、逐户确定营业额和所得额并据以征税的方式。这种方式一般适用于无完整考核依据的小型纳税单位。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的特殊情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的规定,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需要要注意三点:
一、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期间为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营业执照尚未办理税务登记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
二、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只要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不得抵扣。
三、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已经取得了生产经营收入却隐瞒收入,即使没有申报缴纳过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得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要怎么缴税?
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增值专用发票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文的规定,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可以认证抵扣。如果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认证或稽核比对,需销售方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重新开具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3号规定,纳税人在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选择“所购货物或劳务、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或“所购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的执行日期为: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适用免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若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则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具体为:
1.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的,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纳税人登记注册类型非“个体”的,填写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0栏和第11栏不能同时有数。
【第12篇】土地增值税怎么申报
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另外,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营改增后进行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营改增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营改增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不含增值税收入。其中转让营改增之前缴纳的营业税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
一、一般计税方法下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在计算销项税额时,涉及抵减土地价款的,还应当扣除相应土地成本。
举例:a房地产公司清算项目为一般计税项目,2023年12月31日申报的土地增值税清算资料中销售台账显示含税销售收入11亿元,全部为普通标准住宅收入,假设该收入对应应扣除的土地成本为3.37亿元(增值税与土地增值税计算分摊口径一致),销售额=(11-3.37)÷(1+9%)=7亿元,销项税额=7 × 9%=0.7亿元,土地增值税清算收入=11-0.7=10.3亿元
二、简易计税方法下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但对小规模纳税人转让非自建不动产以及一般纳税人转让营改增之前取得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所以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差额除以(1+5%)*5%。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收入总额扣除增值税应纳税额后的差额。
举例:2023年a公司将营改增之前以500万购买的办公楼予以出售,出售的含税收入1000万元,应缴纳增值税为(1000-500)/(1+5%)*5%=238,095.24元,应确认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5000000.00-238,095.24=4,761,904.76元
【第13篇】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一分
一、按照提示比对不通过的内容去查找哪里有问题,申报表是否存在填写错误。如果存在填写错误,按照准确的填写之后再次进行比对。如果不存在填写错误,继续保存申报表。
二、如果有强制监控级别的比对项目没通过申报比对的,纳税人的税控设备不能解锁,同时税务局金三系统大厅主任岗会产生一条异常比对转办单的待办事项来处理纳税人的申报比对异常。
三、税务局大厅主任岗检查纳税人申报信息是否存在基本填写错误,如果经核实不能解除异常的,将异常转办单流转到税源管理部门,进行再次核实。如果可以解除异常,填写完异常转办单后系统自动对纳税人税款设备进行解锁。
【第14篇】增值税逾期申报怎么办
在营改增之后,留给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的时间是非常充分的。
然而,总有那么些“惊喜”让你来不及认证……
邮寄丢失、误递、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买卖双方经济纠纷,甚至是……
逾期了怎么办!?
还能抵扣吗!?
莫慌!
2023年10月份,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的问题又有新政策了!
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继续抵扣新政
01
明确:逾期未认证不作扣税凭证
有关企业取得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02
废止:逾期凭证不得抵扣规定
废止原有的“凡逾期未申报认证的,一律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已经抵扣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如数追缴,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的规定。
03
明确:认证后,逾期凭证可抵扣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逐级上报,由国家税务总局认证、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04
确认:造成逾期客观原因
当发生真实交易且符合以下情况:
1、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未按期申报抵扣;
2、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封存纳税人账簿资料,导致纳税人未能按期办理申报手续;
3、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导致纳税人未能及时取得认证结果通知书或稽核结果通知书,未能及时办理申报抵扣;
4、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未能按期申报抵扣;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其进项税额。
05
修改:审批下放到省国税局
在新政之后,审批权已经下方到省国税局。
主管税务机关在核实无误后,向上级税务机关上报,并将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情况说明、第三方证明或说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复印件逐级上报至省国税局即可。
增值税扣税凭证如何申请办理逾期抵扣
1
直接向主管税务机关索取,或者通过官方税务网站下载《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格式”(模板如下图),根据相关要求正确填写。
2
把《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申请单》和“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电子信息格式”打印出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纸质和电子文件。
3
填写纳税人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情况说明(范例如下图),并提供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相应证明。
如果证明件属多用途的,可以分别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返还原件。
4
主管税务机关对相关抵扣凭证是否已申报抵扣或已失控等情况进行审核,经批准的纳税人可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
特别提示
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情况,可以让销售方开红字冲销再开一张发票过来抵扣逾期发票。
【第15篇】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季度申报到了,不会报税也不用担心,全套的纳税申报表都整理好了!
又到了7月那一个大季度申报时期了,很多人是不是很头疼呢?不知道该怎么进行报税,也不会填写申报表,不用担心,这些东西都整理好了,含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申报表,满满的干货!【文末可获得全套电子版资料】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
加计抵减情况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资料,由于资料内容过多,展示有限,电子版已打包好了,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可以按照下图操作步骤:
1、评论区留言:学习
2、点击我的头像,私信:0
即可领取完整版资料!!
【第16篇】申报土地增值税的资料
1.依次点击【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进入该功能。或使用电子税务局右上角【搜索】功能搜索“财产”、“行为”等关键字进行模糊搜索进入功能。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路径
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中,选择税款属期(如果系统提供的选项无法满足需求,可以选择“自选”进行税款所属期起止的选择),选择所属年度,勾选需要申报的申报表信息。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温馨提示: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需要存在税源信息,点击对应的“税种”后的“税源采集”跳转到相应的税源信息采集界面进行采集;也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采集】-【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报告】功能进行采集。具体税源采集操作详见下文。
2.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申报时,应先进行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模块,选择土地增值税后面的税源采集链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或者通过“财产和行为税税源明细信息报告”模块,选择“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链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1查询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初始化页面为查询页面,可填写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税源信息】,则可查询满足条件的已采集的税源信息。如下图所示。
图 查询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2.2新增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土地增值税项目信息报告适用于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在房地产开发项目立项及每次转让时填报,将用于以下五种类型的土地增值税申报: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点击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页面【新增项目】按钮,系统弹窗显示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页面。纳税人自行填写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信息,通过报表校验后点击【保存】则可提交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温馨提示:土地增值税项目划分必须以清算单位为标准,一般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标准划分,如果清算单位与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不一致,需主管税务机关确认。采集信息中,不动产项目为非必录项。如下图所示。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2.3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点击【新增税源】,系统弹窗显示新增税源信息页面,选择申报表适用类型,可新增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6.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填写所属时期起、所属时期止,选定税源标志,勾选某一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或土地信息,点击【确定】后进入相应报表类型填写数据。填写完数据后,点击【保存】。
2.3.1.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征适用)
该业务前提条件为:已经做过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
2.3.1.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
2.3.1.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税源标志选择土地增值税项目,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温馨提示:纳税人如果存在多个预缴项目,必须逐个进行税源信息采集。
2.3.1.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预征)
2.3.2.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
2.3.2.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2.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税源标志选择土地增值税项目,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2.3.2.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清算)
温馨提示:①清算项目普通住宅增值率未超过20%免税土地增值税的税收优惠事项,需完成税收优惠核准流程,否则维护税源时无法填写减免税信息;②申报的已缴纳税金和系统带出的已缴纳税金不一致时,请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解决;③若已完结“土地增值税清算申报审核”,则不可对表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的税源信息进行修改。
2.3.3.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
该业务前提条件为: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做过土地增值税清算核定。
2.3.3.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3.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方式为核定征收适用”,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税源标志选择土地增值税项目,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2.3.3.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清算核定)
2.3.4.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
该业务前提条件为:已经做过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或者存在土地税源。
2.3.4.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4.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4.纳税人整体转让在建工程适用”,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税源标志选择税源标志可选择“土地税源”或“土地增值税项目”,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整体转让在建工程)
2.3.4.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温馨提示:录入相关数据时,无论是否享受税收减免,表单中减免税额项必须点击再确定,否则信息采集表不能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整体转让在建工程)一填写信息
2.3.5.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
该业务前提为:存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报告,需要申报“2.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适用”或者“3.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按核定征收方式清算适用”。
2.3.5.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5.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尾盘销售适用”,填写税款所属期起止等信息,税源标志选择土地增值税项目,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土地增值税项目,选择要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系统自动弹出对话框“请确认该项目属期起是否按照系统规则自动带出?”点击“是”,系统自动调整属期,点击“否”,系统属期为输入的属期。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2.3.5.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尾盘销售)
温馨提示:已完成表5.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清算后尾盘销售适用的申报,则不可对表1.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预缴适用的税源信息进行修改。
2.3.6.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
业务前提:存在房源信息。
2.3.6.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6.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6.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适用”,系统自动带出税款属期,属期默认为录入信息当天。税源标志选择房源编号,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房源信息,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2.3.6.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转让旧房)
温馨提示:录入相关数据时,无论是否享受税收减免,表单中减免税额项必须点击再确定,否则信息采集表不能保存。
2.3.7.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
该业务前提:存在房源信息,且需要做土地增值税核定(其他税种核定(依职权)),如下图所示。
2.3.7.1在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采集界面,点击【新增税源】按钮。如下图所示。
2.3.7.2进入新增税源信息界面,在“申报表适用类型”下拉框中选择“7.转让旧房及建筑物的纳税人核定征收适用”,系统自动带出税款属期,属期默认为录入信息当天。税源标志选择房源编号,带出企业采集的所有房源信息,选择要预缴申报的项目,回到新增税源界面,点击【下一步】。如下图所示。
2.3.7.3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收入等数据项,系统自动计算应纳税款,点击【保存】。
图 新增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转让旧房核定)
温馨提示:录入相关数据时,无论是否享受税收减免,表单中减免税额项必须点击再确定,否则信息采集表不能保存。
2.4查看/删除/修改土地增值税税源信息
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税源信息】,如有对应已采集的税源信息,页面下方出现查询结果列表,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删除】、【修改】操作。如下图所示。
图 税源采集查询界面
点击操作列【查看】后,系统显示已采集的税源信息表单数据。如下图所示。
图 查看税源信息
选择未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操作列的【作废税源】后,系统出现确认信息,确认后将删除未申报的报表数据。如下图所示。
图 删除税源信息
选择税源信息,点击操作列的【修改】后,系统弹窗显示报表已填写数据,纳税人自行修改税源数据。如下图所示。
图 修改税源信息
3.完成税源采集后,勾选申报表信息,点击“选择未申报税源”进入土地增值税税源选择界面。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勾选需要申报的税源信息,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跳转申报主界面。
图 税源选择
税源选择完成后,勾选需要申报的税种,点击“下一步”,系统跳转到申报信息确认界面。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
双击税款信息一行,可以预览申报信息。确认申报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完成。
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择
温馨提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和应税税源不属于同一主管税务机关的,纳税人需要在土地增值税项目所在地、土地使用权证所在地、房照所在地、不动产权证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跨区税源登记并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