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委办成员,风场负责人,安全生产部人员 | 使用场景 | 风场运营,标准化自评,安全绩效考核 |
|---|---|---|---|
| 制定目的 | 怕安全出问题,想让标准化一直稳住不下滑,每年都能比去年好一点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风场和安全部门,管标准化打分、整改、升级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委办牵头做计划查落实,风场自己执行,安委会盯着大问题拍板。 | ||
| 禁止行为 | 分数不能比去年低太多,一级预警就得开会定整改,二级三级要批评人。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委办每年自查自评打分,出报告发下去,奖钱罚钱都写清楚,没完成的扣绩效,年底统一算账。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标准化达标升级巩固,夯实公司安全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评定
第二条、公司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职能如下:
1.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后的巩固、整改、升级等的计划、执行、检查、考核。
2.每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对照标准组织进行标准化自查自评,检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责任,形成评价报告以公司名义下发,根据绩效评定对达标提出奖励及处罚。
3.对评估分析出的重要问题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方案,并纳入下一工作实施计划中。
第三章 安全预警指数
第三条、为便于更好更直观、动态地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
正常指数:不小于上年度得分。
一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二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2%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三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2%-3%范围内;安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各风场、安全生产部及个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分具体划分,从公司标准化达标后开始,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通过积极整改预防取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或者避免扣分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1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2.每年标准化自查自评得分超过上一年的风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风场2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风场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考核
| 适配人群 | 安委办人员,风场负责人,安委会成员 | 使用场景 | 绩效评定,预警响应,达标巩固 |
|---|---|---|---|
| 制定目的 | 怕安全出问题,想让标准化更稳当,每年都能查漏补缺,把基础打得更牢。 | ||
| 适用范围 | 各风场、安全部、所有干活的人,管标准化打分、整改、升级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委办牵头干,定计划、做检查、写报告;各风场执行;安委会盯着大问题,开会拍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得分比去年低太多,一级预警就得开会定整改;二级得批评人;三级要通报,不许糊弄了事。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年自查自评一次,安委办年底出报告,奖罚当场兑现;没按期改的,下季度接着盯,再拖就通报。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推进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按照闭环管理和持续改进的要求,推进标准化达标升级巩固,夯实公司安全基础,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绩效评定
第二条、公司安委办负责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的绩效评定,职能如下:
1.负责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达标后的巩固、整改、升级等的计划、执行、检查、考核。
2.每年对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进行绩效评定,对照标准组织进行标准化自查自评,检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检查安全生产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现场安全状况与标准化规范的符合情况等,并提出改进意见,落实责任,形成评价报告以公司名义下发,根据绩效评定对达标提出奖励及处罚。
3.对评估分析出的重要问题提交公司安委会讨论,提出纠正、预防的方案,并纳入下一工作实施计划中。
第三章 安全预警指数
第三条、为便于更好更直观、动态地了解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设置了安全生产标准化预警指数:
正常指数:不小于上年度得分。
一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二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1%-2%范围内;安委办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批评建议,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三级预警指数:本年度得分低于上年度得分的2%-3%范围内;安委会组织召开会议,分析下降的原因以及存在的问题,落实责任,对责任人提出通报批评,同时制定出整改计划措施并督查落实。
第四章考核细则
第四条、各风场、安全生产部及个人根据岗位职责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总分具体划分,从公司标准化达标后开始,具体考核细则如下:
1.对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中通过积极整改预防取得成绩的集体及个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或者避免扣分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1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2.每年标准化自查自评得分超过上一年的风场,按照标准化评级标准每增加1分,公司安委办奖励风场200元,否则进行相应考核。
第四章 附则
第五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试行,望各风场能够在执行中提出合理建议,不断完善本制度。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电力机械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安全监察员,生产班组长,设备运维员 | 使用场景 | 电网运行,设备检修,安全检查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早点发现隐患,把问题堵在前面,让安全有保障。 | ||
| 适用范围 | 全厂各部门、车间、控股公司、多经单位,管设备、作业现场、人员行为、管理漏洞。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盯进度,各部门老大扛总责,班组天天查,职能部室分专业管到底。 | ||
| 禁止行为 | 不能瞒报隐患,不能拖着不改,不能把危急缺陷拖成隐患,不能漏报漏统。 | ||
| 检查与监督 | 按“排查-评估-报告-治理-验收-销号”走流程,安监部每月检查通报,没按时改就挂牌督办,整改完10天内必须验收,不落实扣绩效。 |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规程及规定,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主要依据《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实施细则》制定。
第三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全方位覆盖、全过程闭环、按期限整改”的原则,明确职责分工,落实责任主体,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
第四条 本细则适用于西安电力机械厂各部门、车间、控股公司及多经单位。
第二章 定义与分级
第五条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安全风险程度较高,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非常态的电网运行工况、人的不安全行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缺失。
第六条 根据可能造成的事故后果,事故隐患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一般事故隐患两个等级。
(一)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隐患。
(二)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 电力设备缺陷和事故隐患的关系。超出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规定的消缺周期仍未消除的设备危急缺陷和严重缺陷,即确定为事故隐患。根据其可能导致的事故后果,评估为重大或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第八条 被判定为事故隐患的设备缺陷,应继续按照我厂现有设备缺陷管理规定进行管理并消除,同时纳入本细则规定的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实行分级督办,做到闭环管理。
第九条 “事故”界定,人身事故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判定;电网和电力设备事故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判定;交通、消防及煤矿等非电力生产事故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判定。
第十条 事故隐患划分为输电、变电、调度及二次系统、发电、配电、电网规划、信息、施工机具、交通、消防、其他共十一大类进行统计,每一类均包含设备、系统、管理及其它隐患。
第三章 职责分工
第十一条 根据“统一领导、落实责任、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全员参与”的要求,我厂建立厂部、部门(控股公司、车间、多经单位)、班组组成的三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分级负责事故隐患的闭环管理。
第十二条 事故隐患所在部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第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已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总结评估,并汇总、编制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计划,监督、检查有关职能部门及生产部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归口负责相关数据的汇总、统计、分析,通报各部门事故隐患治理情况。
第十四条 各职能部门依据职责分工,是本专业事故隐患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指导、协调专业(或辖区)范围内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承担闭环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安全监察部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政府部门、陕西省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和文件要求,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在专业(或辖区)范围内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评估、核定各部门上报的重大事故隐患,组织制定、审查批准治理方案,监督、协调治理方案实施,对治理结果进行验收。
(三)督促、指导、检查各部门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协调解决各部门在工作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针对共性、苗头性、倾向性事故隐患,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治理活动。
(四)汇总、统计、分析全厂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按要求向省公司有关部门汇报。
第十六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落实上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好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的工作要求。
第十七条 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结合日常工作和专项行动排查本部门的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及设施、所管理人员,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和缺陷、缺失进行排查,实施预评估。
(二)依据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设备缺陷,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汇报。
(三)根据本部门安排,负责事故隐患和缺陷的控制监测、治理等相关工作,包括编制、实施一般事故隐患的控制措施、治理方案,实施一般事故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工作。
(四)了解、掌握本部门所管理的事故隐患治理进度,及时销号。
第十八条 各部门将发包、出租的生产经营项目、工程项目、场所和设备,应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职责。
第四章 排查治理
第十九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纳入各级日常工作中,按照“(排查)发现-评估-报告-治理(控制)-验收-销号”的流程形成闭环管理(见附件1)。
第二十条 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应结合各部门、各专业的常规工作、专项工作和监督检查活动进行,其主要工作方式有:生产设备运行方式分析;各类安全性评价、电网设备评估;各级春秋季安全大检查、专项督查;设备的日常巡视、检修预试;已发生事故、障碍、异常、违章的原因分析。
第二十一条 部门对于本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应立即进行预评估和界定,对属本部门独立完成治理的人员违章、管理违章和设备缺陷,纳入缺陷管理流程,立即安排治理并消除,实施闭环管理;对需厂部协调和相关部门配合完成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分别填写缺陷汇报表和一般(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见附件2、附件3),及时向有关职能管理部门汇报。
第二十二条 各职能管理部门对部门上报的事故隐患和缺陷在2个工作日内进行界定评估,如属设备缺陷即纳入缺陷管理流程;如属一般事故隐患即纳入本部门事故隐患管理流程,安排治理(控制),实施闭环管理。并将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填写好“评估”和“治理”意见1份)送安全监察部门备案;如属重大事故隐患,经分管领导签名后,应按照专业分类,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立即报告(24小时内)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由省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核定。
安全监察部每月组织各有关职能部门对事故隐患(包括本单位发现的、各项专业检查发现的、上级检查发现和核定的)进行一次总结评估,审定、汇总“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按照十一类和重大、一般进行分类编号,整理事故隐患治理完成情况和进展情况,填写“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汇总、编制下发事故隐患治理计划。
第二十三条 事故隐患治理应结合年度基建、技改、大修、专项活动等进行,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事故隐患治理所需资金应统一列入投资计划和综合计划。
第二十四条 未能按治理计划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分级负责重新进行评估,评估后仍为事故隐患的需重新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新编号,原有编号销除,重新制定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五条 事故隐患整改治理完成后,隐患所在部门应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申请验收。厂安全监察部组织对一般事故隐患治理结果进行验收,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由安全监察部上报省公司组织进行。验收后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应有书面验收报告。事故隐患治理结果验收应在提出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二十六条 事故隐患的治理方案、验收报告定稿后,各级有关职能部门应在三日内抄送厂安监部门备案。
第二十七条 各部门对所负责的、已消除的事故隐患应及时销号,整理相关资料,妥善存档,同时汇报上级有关职能部门和安全监察部。
第二十八条 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预警通告机制。因检修、故障等使电网运行方式变化而引起的事故隐患风险,应由相应调度部门发布预警通告,相关部门、单位制定应急预案。
第五章 事故隐患信息管理和报送
第二十九条 各部门安全员负责事故隐患的汇总、统计、分析、数据录入、信息报送等工作。
第三十条 事故隐患信息报送执行零报告制度。
第三十一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应建立事故隐患管理数据库,做到“一患一档”。
事故隐患档案应包括以下信息:隐患简题、隐患内容、隐患编号、隐患所在单位、专业分类、归属职能部门、评估等级、整改期限、整改完成情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传真、会议纪要、正式文件、治理方案、验收报告等也应归入事故隐患档案。
第三十二条 部门对新排查发现的、需上报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填写“重大(一般)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表”报厂有关职能部门(24小时内);每月对本部门负责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进行汇总,并以书面形式报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备查;建立完善本部门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三条 厂安全监察部每月5日前将本单位上月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一览表”和“电力行业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情况统计表”报送省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建立完善本厂事故隐患数据库和档案。
第三十四条 安全监察部应在月度、季度安全例会上和厂务扩大会上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于重大事故隐患,安全监察部应按相关规定向省公司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第六章 督办机制
第三十六条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执行上级对下级监督,同级间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进行监督的督办机制。
第三十七条 安全监察部、各部门分别对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指定专人管理、督促整改。
第三十八条 安全监察部根据掌握的事故隐患信息情况,以《安全监督通知书》形式进行督办。定期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检查,检查情况及时通报。
第七章 考 核
第三十九条 各部门应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本单位绩效考核范围。
第四十条 对发现、举报和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人员,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一条 在年度内,厂部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经核实后给予表扬奖励。
第四十二条 对瞒报事故隐患,或因工作不力延误消除事故隐患并导致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按《陕西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从严处罚。厂部将对事故隐患治理不力的单位,追究相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由安全监察部负责解释并监督执行。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管理奖罚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门卫人员,劳务承包人,钢结构班组 | 使用场景 | 工地值班,材料防盗,高处作业 |
|---|---|---|---|
| 制定目的 | 工地乱糟糟的,偷材料、不戴安全帽、打架、乱堆乱放,怕出事怕赔钱怕被罚。 | ||
| 适用范围 | 门卫、值班员、工人、班组长、项目经理、电工、保管员、司机,管进出、安全、材料、质量、卫生、用电、机械。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兜底,班组长盯班组,门卫守大门,电工管线路,保管员看材料,施工员跑现场,资料员整 paperwork。 | ||
| 禁止行为 | 脱岗睡觉、不查车辆、不戴安全帽、酒后上岗、私拉电线、拆防护、乱扔烟头、偷盗、赌博、进娱乐场所。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巡检,拍照留痕,罚款当场开单,三次警告就调走,月底汇总通报,没整改加倍罚,项目部复查签字。 | ||
第1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人在工地不在指定范围首次给予警告;人不在工地超出项目部规定范围首次罚20元;再次脱岗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2条、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在岗睡觉首次给予警告,再次睡觉罚款20元;一昼夜连续两次睡觉罚50元;劝说无效的调离工地直至开除。
第3条、为防止工地材料被盗,门卫、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应及时检查离开现场的车辆和职工携带的工具包及拎包,所有车辆和职工必须服从检查,对倒出材料的车辆应出具出门证。未履行职责发生偷盗行为的门卫、值班人员应承担被盗物资总价的100%;监守自盗或与他人合伙或提供信息给他人盗窃集体物资的,按其总价赔偿并处以等额罚款,同时立即调离工地或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4条、门卫、值班人员应严格控制做买卖的和收废旧物品的进入施工现场,由于不履行职责,按每人10元对门卫、值班人员进行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连带责任。
第5条、所有职工提供可靠信息或检举他人有盗窃行为的(经查情况属实)或抓获偷盗者的(人赃俱获)根据其总价按100%由项目部直接奖励给举报人。发现内部人员有偷盗行为,加倍处罚并开除,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6条、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按规定戴安全帽及帽扣的职工罚款2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元的累计罚款;非本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进行登记,履行相关手续,未登记进入施工现场的按每人对门卫、值班人员处以10元的累计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及公司管理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罚款100元,
第7条、运输车辆随车装卸的人员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作业,按每人20元进行罚款,对车主按每人1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8条、高处作业不戴安全带或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罚款50元,并按规定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50元进行累计罚款,特别是钢结构班组。
第9条、所有职工不准进入不健康的娱乐场所,违反规定的除承担执法部门的一切费用外,公司给予200~1000元的罚款,管理人员加倍处罚,影响较大的给予开除。
第10条、发生打架斗殴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将对当事人双方进行罚款。职工每人2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100元进行累计罚款,管理人员不加以制止的给予重罚500-1000元。职工食堂劳务承包人必须派专人值班,发生打架斗殴事件的按本条规定处理。
第11条、发生打群架的除执行执法部门的处罚外,对当事人处罚500元,对劳务承包人按每人200元累计罚款。造成伤害的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连带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送公安机关处理。由于项目部调解不力造成伤亡事故的,项目经理承担连带责任。
第12条、对及时制止打架或打群架的,避免严重后果的,给予奖励200-500元。
第13条、严禁赌博,发现赌博没收赌具及钱物,并对当事人处以50-200元的罚款,对当事人所在的劳务承包人按每人处以50-100元累计罚款,屡教不改的加倍处罚,职工检举赌博现象的给以50-100元的奖励。
第14条、高处作业的施工现场,项目部应落实劳务承包人专人进行监控,无监控人员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监控人员脱岗的按无人监控处理,每次罚款100元。
第15条、施工现场设置指定吸烟点,凡发现现场工人违章吸烟的情况,对当事人处以每次50-100元的处罚,并对相关班组处以每次100元处罚。管理人员违章吸烟的,对当事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例行检查时,依据现场捡到烟头数量对项目部处以每支1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16条、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酒后作业的,对当事人罚款200元。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造成后果的由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第17条、对不请假外出的管理人员每次罚款100元,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间严禁玩游戏、看视频电影及非工作关系的qq聊天。违反规定的首次罚款200元,再次罚款1000元并停职检查,听候公司处理。
第18条、项目部对上级部门的隐患整改单必须及时办理签字手续,任何人不得拒签,落实专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项目经理应落实专人复查,合格后应及时销案。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时,按公司规定进行处理,造成后果的由项目经理承担一切责任。
第19条、施工现场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工具及材料堆放整齐,未按规定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200元。落地灰或剩余砂浆、砼未及时收集使用造成材料浪费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200-500元,浪费现象严重的按500-1000元的罚款,并追加材料费。水泥潮湿硬化无法使用,对承包人按每包100元累计罚款,由于保管员监控不力的,按每包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0条、发现焊条未及时收集,罚使用的劳务承包人以5元/根累计处罚,保管员管理不力,按每张50元进行累计罚款。
第21条、施工现场应及时回收钢管、扣件,每发现一根埋地的钢管罚款100元,一个扣件10元。
第22条、运输车辆人员应协助保管员做好材料堆放工作。进场材料按保管员指定的地点按规格、型号码放(砖块码堆,砂、石进池),如发现材料乱堆乱放、散乱无序的,对供应材料的运输车辆处以200-500元的罚款,保管员应现场指挥,材料堆放混乱属于保管员责任的,对保管员处以100元的罚款。
第23条、单位工程的脚手架应超过作业层一步架,剪刀撑设置到顶,立网、水平网应封闭,网内无杂物,一切杆件搭设必须符合专项方案和规范的要求。若脚手架未超过作业层一步架的,对劳务承包人各处以100-200元的罚款;网内有杂物的,不论多少,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200元罚款;连墙杆和剪刀撑不得私自拆除,违反规定的每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脚手架立杆底部应有垫板或有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无垫板或不符合技术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第24条、私自拆除四口五临边防护的处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25条、施工现场及宿舍区等五小设施,项目部应落实包干区及责任人。
第26条、为杜绝火灾事故、触电事故的发生,所有职工在宿舍内未经批准严禁私自做饭,违者处以100元的罚款,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的累计罚款。
第27条、泥工班组没有及时清理脚手架上的碎砖及拆除的安全网及水平栏杆没有及时恢复的,对班组罚款200-500元,所有班组在不具备安全条件下擅自施工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钢结构班组在任何施工面对于能拉生命线不拉或者说能系安全带不系的情况,对班组处以200-500元的罚款。
第28条、机械管理由机修班负责,故意损坏机械影响施工的除负责维修费用外并对劳务承包人罚款300元,情节恶劣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第29条、施工现场使用的砼搅拌机、卷扬机、直螺纹机械必须定人定机定岗,悬挂操作人员公示牌,名单报项目部及工程部备案。未落实专人,对劳务承包人处以每台50元的罚款。拆除机械防护装置的每台罚劳务承包人100元。
第30条、使用的机械四周无安全距离,清理不及时,罚劳务承包人100元,传动部位维护保养不及时,罚机修班长100元。
第31条、搅拌机、卷扬机、木工机械、钢筋机械等设备项目部应落实防雨措施,并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保。
第32条、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间距在5m以上,并按规定分类存放,挂上警示标牌及灭火器,未按规定距离存放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3条、电焊机一、二次线私拉乱接或无防雨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4条、电工班全权负责临时用电的管理工作,电工班带头违反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的,加倍处罚,造成后果的由电工班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5条、未经批准,任何承包人和职工严禁使用电炉、电炒锅,违规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100元罚款。杜绝长明灯和使用大灯泡,违反规定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处以50元累计罚款。
第36条、施工现场的各种机械不允许任何人拉闸断电,拉闸断电影响施工的对劳务承包人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发生严重后果的劳务承包人承担一切连带责任。
第37条、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 ,严禁私拉乱接线路,违反规定的每次罚劳务承包人100元。电工班应及时检查加班灯具和电器设备使用情况,加班灯具和线路无人收集的,电工班有权没收。
第38条、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必须有防雨措施,临时配电箱内控制设备附件应齐全,各项参数应符合要求,箱内无杂物。无防雨措施每处罚项目经理和电工班长各50元;箱内缺少附件的、参数不符合要求的,对电工班长处以100元的累计罚款,配电箱内有杂物的,按其性质对劳务承包人罚款50元。
第39条、为严格控制单位工程的平面尺寸,保证设计标高、轴线,轴线超过偏差值的,每10mm罚劳务承包人100元,±0.000主控轴线与标高必须及时报验,未报验的按每项对项目部罚款200元。
第40条、为控制首层地面的不均匀沉降,项目部必须采取技术处理,方案必须报公司审批,无方案或不按方案施工的在保修期内造成地面下沉或返工的,其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均由项目部负责,并处以1000~2000元的罚款(项目经理按规定比例分解)。
第41条、室内外地沟内应落实排水措施,无排水措施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200-500元。
第42条、砌体工程外墙施工缝处严禁留直槎,留直槎的每次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43条、构造柱施工必须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马牙槎进退及皮数不符合规定的,每层上下垂直偏差超过10mm,拉结筋数量及位置不符合规定的,对劳务承包人按每处每项罚款50元。
第44条、砌体工程严禁出现暗通缝,出现暗通缝每处对劳务承包人罚款100元。
第45条、为控制砌体的平整度和标高,纵横墙、内外墙交接处,直线段每10米处必须设置皮数杆,未设置者每处罚款100元。
第46条、外墙洞口、外挑的阳台、外墙阳角及阴角处必须通直,上下左右偏差不大于10mm。
第47条、厨卫间或有防水要求的砌体底部未随层设置砼止水带或未与楼层砼一起浇筑的每处罚款200元。
第48条、砼施工必须有浇筑令,按计量施工,按配比标明各材料的重量,不按计量随意施工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49条、为确保砼浇筑质量,蜂窝、麻面不超出规范标准,严禁出现露筋、孔洞等现象,出现上述现象的每处罚款50-200元。蜂窝、麻面、露筋、孔洞私自处理的罚劳务承包人100-200元,无法返工的必须落实补救措施,并上报分公司审批。
第50条、按规范要求留置施工缝,接缝时做好清缝工作,严禁出现夹渣烂根现象,出现一处罚款100元。
第51条、现浇结构顶面的平整标高,每自然段≤20mm。
第52条、砼的施工必须落实专人看筋、看模、保养,每次缺岗的罚款100元。
第53条、下道工序必须对上道工序进行检查验收,未进行验收的,出现问题由下道工序负责,并罚款100元。
第54条、钢筋工程必须按设计及规范要求施工,保护层必须按要求设置,阳台受力钢筋必须采取悬挂措施,烟(气)道、管道部位钢筋不得随意剪割,若无法施工时则必须采取加固措施且有隐蔽记录,违反上述规定每处罚款100元。钢筋未按规定方法绑扎的、弯钩角度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200元。
第55条、模板支撑系统必须按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现浇结构内锯沫及建筑垃圾必须清除干净后,经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模板拆除后,若梁底、柱头、柱根由于垃圾而产生质量问题,每处罚款200元。
第56条、确保现浇板板底的高度(指500线向上的高度),确保楼层层高,不符合规定的每间每10mm罚款100元。
第57条、胀模每处罚款50元,漏浆的每处罚款50元。
第58条、模板工程必须工完料尽场地清,堆放整齐,每施工段必须及时清理,未清理罚款100元。
第59条、拆除模板必须履行审批手续,由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审批,擅自拆除重要结构的对违章指挥人员罚款300-500元。
第60条、±0.00以下各种管道必须报验后方可隐蔽,未经报验隐蔽者罚款50元。
第61条、无压力水的排水管道灌水通球试验必须按系统分别进行。未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2条、给水、采暖、消防等有压力水的管道必须按系统进行打压试验。未打压试验的按系统罚款1000元,试验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并责令返工,重新试验。
第63条、电气主干管必须报验隐蔽,未报验罚款50元。
第64条、所有电线必须穿保护管,漏埋处严禁直埋电线,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5条、配电箱、开关、插座、接线盒、过线盒及卫生器具等设备的标高、坐标必须一致。违反标准的造成返工的每处罚安装负责人200元,同时承担相关工种的人工费及材料费。
第66条、配电箱内零线和pe线应分别设置,并按规范的规定施工,违者造成返工的按每处对电工劳务承包人处以500元的罚款。
第67条、涉及设计在外墙部位上暗敷的各种管道、箱盒,必须靠里侧安装和予埋,管道、箱盒后侧应采取保温措施且无孔洞,避免热桥现象的发生。违反规定者,箱盒部位每处罚款100元,管道部位每处罚款500元。
第68、暗敷的各种管道及线路严禁穿越烟道、通风道、防水等部位。违反规定每处罚款200元并责令返工。
第69条、防水工程必须进行蓄水试验,时间不少于24小时,不渗不漏为合格。有渗漏者,每处罚款1000元并要求返工。卷材上卷高度不低于300mm,上卷高度或搭接宽度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并要求返工。
第70条、涉及保温部位的必须确保其厚度和性能,保温厚度达不到要求的,每处罚款200-1000元,并责令返工。
第71条、为确保工程质量,落实项目管理人员责任,发生质量事故的,项目部应承担质量部分罚款总费用的20%(分配比例:项目经理承担30%,施工员承担30%,质检小组承担40%)
第72条、成品保护不及时,或污染后无法处理的每处罚款100-200元。
第73条、内业拟定分工原则(以项目部分工为准)
1、项目经理应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及交底,对资料员的建档工作和施工员的交底工作应及时检查。
2、施工员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措施的编制,负责填写定位放线、楼层抄复测记录、施工日志(日记)、砼施工记录、砌体施工记录、楼地面施工记录,负责提供隐蔽工程记录的相关数据,负责项目承包范围内各项施工检查等管理活动。
3、资料员负责项目部内业资料的管理工作,按地方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建立档案,及时将施工员、机修班、电工班的相关资料收集归档,各项台帐的内容齐全,协肋项目部的资料打印工作,及时收集原材料的合格证及相关技术资料,负责试块留置制作、养护、标识、送检,负责材料送样并及时反馈试化验结果,协助完成备案工作。
第74条、内业奖罚实施细则
1、及时编制内业资料目录,确定单位工程的资料内容。确定各项方案、交底、隐蔽工程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原材料合格证及原材料检验批量和数量。根据施工方案确定试块留置部位及组数,同时落实责任人并报工程部审查备案。
2、根据核定的内业资料方案,按合格的原材料试化验单、砂浆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20元/份计酬,按合格的砼试块试验单给予责任人30元/份计酬。未能及时送检及反馈试化验结果的(时效为不超出预定期3天,试块制作为当天)处以罚款300元/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元/份。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加倍处罚。
3、及时组织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技术组织措施(质量、安全、工期、夏季、冬季、雨季)编制、审核。及时完成且针对性较强,能够组织落实实施奖100元/项,未能及时落实完成的处以责任人罚款200元/项,连带处罚项目经理50元/项,同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加倍处罚。
4、按照分工及时填写隐蔽工程记录、各项施工记录、抄测记录、检查评定。每缺一份记录予以处罚10元/份,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份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处罚,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5、各项资料手续必须齐全,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与现场实际施工情况相符,未能及时审批签证的处以5元/处罚款,同时限期整改,未能及时整改的处以50元/处罚款,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元/处。
6、及时催要和收集各项原材料合格证和相关资料(书面形势),并及时反馈情况。未能及时收集整理各项资料及反馈情况的,缺少原材料合格证及相关资料的,予以处罚资料员50元/处,材料供应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合格资料,未能及时提供资料造成影响的,追究材料供应部门责任,同时处以50元/份罚款。
7、机修班及电工班应协助做好相关机械、临时用电及电气工程的各项资料,及时真实予以记录,及时认真真实做好记录,每项给予责任人50-100元奖励,未能及时记录或记录不真实的处以100-200元罚款,项目部应落实专人辅导和检查,未能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处以项目经理50-200元罚款。
8、施工员应组织分项工程中的现场交底,并做好交底记录,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每单位工程同一分部分项工程应不少于二次,被交底班组交底资料应留存备查。及时交底且交底针对性较强能指导作业的每份奖励50元,未进行现场交底,对施工员处以100元/分项罚款,被交底人(作业班组劳务承包人)未能保存交底记录的处以50元/分项罚款。
9、上级部门检查,内业资料齐全被表扬的奖资料员500-1000元,内业资料被批评或处罚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对项目经理连带处罚500-1000元罚款。
10、资料工作及时建档,直至竣工验收、移交备案,因内业工作欠缺影响工程移交、结算、备案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处以500-1000元罚款,同时连带处以项目经理500-1000元罚款。
第75条、项目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制订统一的作息时间表,原则上管理人员必须先于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尤其是早班时间),坚决杜绝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后出现怠工、待料、待机具、待作业面安排等情况发生,对于出现的上诉情况,将对相关管理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第76条、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夜间管理人员轮值,时间由项目部自行确定,原则上,如夜间有施工安排,项目部必须安排管理人员临场监督,并履行相关安全、质量、进度等的监督职责,并做好相关施工记录。如出现空岗、脱岗等情况,对相关责任人处以每次200元处罚。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安全生产属地责任管理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责任区管理,隐患排查整改,安全值班巡检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大家安全意识不够强,想让每个人都知道自己该管哪块安全,把责任落到具体人头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员工,从领导到班员,管各自分到的安全责任区,包括设备、现场、人员行为。 | ||
| 职责分工 | 分管领导带头抓,部门负责人盯本部门,班组长管班组,值班员当天巡检,安委会每月考核。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巡检就填表,不准代填巡检表,不准发现隐患不报不跟,不准应付检查。 | ||
| 检查与监督 | 领导每月查1次,部门每周查1次,班组每天查1次,安委会每周收表、查问题、推整改,没做到的按情节处理,严重就开除。 | ||
第一条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各级管理人员和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管理措施,根据《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笫二章 安全责任区分工及职责
笫二条 公司以部门、班组、岗位为单位划分安全责任区,分管领导为其分管业务区域安全责任总负责人,部门负责人为所管辖区域安全责任第一负责人,班组长为其班组所属责任区负责人,班组安全生产值班巡检人员在其值班期间对所管理责任区负责,班组成员对其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
笫三条 分管领导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听取和转达基层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进行教育。
(二)指导所辖范围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所辖部门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三)协调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职工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每月组织所辖范围各部门召开安全例会,根据公司的安排在安委会或总经理办公会上汇报所辖范围的安全工作。
(五)督促、指导所辖范围各部门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
笫四条 部门负责人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并拟定本部门各操作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
(二)督促本部门各级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跟踪处理。
(四)部门负责人每月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责任区工作。
(五)制定本部门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五条 班组长职责
(一)宣传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安全文化,督促所属班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贯彻落实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了解职工思想动态,对职工安全意识和态度及安全操作技能进行教育和督导。
(二)督促本班组人员落实安全职责,履行安全巡查职责,并督促责任区人员落实巡查制度,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跟踪处理。
(四)班组长每天检查本班组安全值班巡查记录,随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本班组责任区工作。
(五)协助负责人制定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人员参加演练。
第六条 班组成员
(一)贯彻落实公司及上级各项安全工作要求和工作安排,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自觉履行本岗位安全职责,参与安全值班巡查,对本岗位即担任巡检值班员期间的巡检责任范围内的设备、物资和人员的不安全状态(或因素)进行排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上报、跟踪处理。
(三)协助解决安全问题,督促安全隐患整治,制止、纠正周边同事或其他人员违章、违纪、违规行为。
(四)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第三章 安全责任区巡检值班制度
笫七条 为及时发现各责任区不安全因素和事故隐患,监督责任区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有效制止违章作业,防止安全事故发生,特建立由全员参与的安全责任区巡检值班制度。
笫八条 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安全责任区巡检工作分为三级:一是公司领导责任区(全司范围)安全巡检;二是部门负责人责任区(根据划分图明确范围)安全巡检;三是班组长及日常巡检值班员责任区(根据划分图及值班制度明确范围)安全巡检。
第九条 公司领导每月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部门负责人每周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班组长及班组巡检值班人员每天对责任区巡检不少于一次。
笫十条 巡检的主要内容
(一)检查各级人员安全职责履行情况,抽查职工必知必会和安全技能的掌握情况,以及职工作业标准化和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检查生产现场安全隐患、安全防护设施和现场“7s”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区域及岗位的安全防护情况;
(三)职业病危害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防护用具和劳动用品的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
(四)巡查责任区应急预案及措施的演练及实施情况;
(五)查责任区范围的事故隐患查出的整改、处理情况。
第四章 安全责任区评价制度
笫十一条 安全责任区现状评价分为综合评价和专项评价。
综合性评价内容:
(一)责任区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二)责任区职工规章制度和规程执行情况;
(三)责任区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
(四)责任区职工安全培训教案及培训效果;
(五)责任区其它安全生产情况。
第十二条 责任区现状安全评价每次确定1-2个单元,在月例会上进行,要做好会议记录或形成会议纪要。
第五章 责任区挂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三条 为督促各级人员落实责任区管理职责,有效防止事故发生,严肃追究事故责任,建立责任区挂钩考核与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四条 每月由安委会提出考核意见,提交公司内控部通过后进行考核与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考核与责任追究项目:
(一)责任区发生伤亡事故、火灾及未遂事故等;
(二)责任区发生严重违规、违章、违纪行为;
(三)责任区安全巡检发现的隐患未督促限期整改或隐患未及时整改导致事故;
(四)没有按规定履行责任区安全职责;
(五)对于日常巡检过程中责任心不到位,或未巡检而只填表应付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最高可开除出厂的处罚;
(六)所有巡检表由巡检值班员当日根据巡检情况如实填写,不得请他人代为填写,已经发现,公司将视情节给予最高可开除出厂的处罚;
(七)所有巡检表由巡检值班员每日填写完整后妥善保存,待本巡检值班周期结束后统一交至部门内勤处,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每周一上午十点前派员收取上周各部巡检值班表,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负责;
(八)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须将各部巡检值班表整理装订成册归档,作为公司对各级人员的阶段性考核依据之一;
(九)凡是上级领导在日常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而当班巡检值班员又没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公司将视同为巡检值班员责任心不到位论处,并将对其进行处理。
笫六章 安全责任区重大事宜研究制度
第十六条 责任区内遇到的重大事宜,单靠一个或两个部门无法解决时,根据事宜的复杂程度,责任区内必须定期召开一次或几次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将研究结果上报公司安委会来协调,形成最后的决策下发有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笫七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委会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安全巡检责任区分区示意图》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实施细则附则
| 适配人群 | 矿领导,施工单位,机电人员 | 使用场景 | 三违处罚,事故预防,隐患整改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守安全规矩出事,想让干活更稳当,少出事故多拿奖。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下井干活的人,管操作、设备、运输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安监科带头查,班组长盯现场,矿领导拍板重罚的事儿。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不准违反安全流程,出了事不能赖别人。 | ||
| 检查与监督 | 安监员天天转着看,月底汇总罚款奖励,没改完的扣单位钱,再犯就加重罚。 | ||
(一)、发生本细则未列举的“三违”现象或危及安全生产的现象,根据情节轻重,参照本细则相近的条款进行处罚,涉及法律犯罪的“三违”行为由上级或司法部门根据法律裁决。
(二)、凡因“三违”罚款无法落实到人头的,罚款金额落实到责任单位,由责任单位落实到人头,勿推诿、扯皮。
(三)、特殊情况或情节严重的“三违”人员对其处罚意见应根据当时情况来追查,由矿领导研究决定。
(四)、机电设备、运输方面的处罚按《〈矿机电运输管理处罚条例〉》执行。
(五)、奖励
1、施工单位当月未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政策法令,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给予单位奖励200-2000元。
2、发生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上级,以及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了重大事故,或显著减轻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3、抢救事故有功人员或减轻事故危害程度者,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4、在安全技术管理、安全设施、安全装备方面有发明创造、有重大改革或推广新技术有卓越成绩的,给予个人奖励200-2000元。
5、对安全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给予个人奖励50-500元。
6、抓获破坏或盗窃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器械、工具等嫌疑人或举报属实的,给予个人奖励100-1000元。
7、施工单位对于矿安全检查的安全隐患能按时整改并能及时完成矿领导和有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给予单位适当奖励。
(六)本细则自20**年8月1日起施行。
(七)、本细则解释权属于**煤矿。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管理实施及奖惩细则
| 适配人群 | 操作人员,班组长,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设备巡检,高空作业,转动机械检修 |
|---|---|---|---|
| 制定目的 | 公司有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得按它来细化。让设备别出事,人别受伤,出了事知道咋处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活的人,管设备操作、巡检、故障报告、劳保穿戴、车辆使用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设备部写操作规程,生产部搞巡检和整改,行政部管车辆和门岗,班长车间主任盯现场,安全员查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无证开车,不准酒后上岗,不准不戴安全帽进车间,不准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不准停机不拉电闸。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班前会讲安全,每周检查劳保穿戴,每月查隐患台账,没做到就扣钱;班组没管好扣班组,车间没管好扣车间,月底汇总通报。 | ||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生产安全管理
2.1设备部应制定设备操作规程,以指导员工对设备进行正确的使用和维护,保障设备运行。
2.2生产部应组织对设备进行定期巡检,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3发生设备安全事故,操作人员应及时采取措施,并按照程序上报:班组-车间-生产部-公司。生产部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制定整改措施。
2.4发现设备故障隐患和安全隐患任何人员有义务向管理人员(可越级)报告和提出整改措施,管理人员在接到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排除隐患;对报告有功人员根据情况进行100元―200元的奖励。
2.5发生设备安全责任事故,按照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处罚:
l操作人员按照损失的20%处罚;
l班长按照损失的15%处罚;
l车间主任(或副主任)按照损失的10%处罚;
l生产部主管安全副经理按照损失的5%处罚;
l生产部经理按照损失的2%处罚。
因机修巡检或对设备处理不当造成的损失,以上处罚比例全部由机修人员承担。
2.6生产部应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排除隐患,因防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要追究管理责任:
l车间主任按照全部损失的10%处罚;
l生产部经理、副经理按全部损失的5%进行处罚(由经理进行分摊)。
2.7车间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因违反操作规程操 作导致的人身伤害,操作人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l操作人员违反规定者按照全部损失的50%进行处罚;
l班长按照全部损失的10%进行处罚;
l车间主任按照全部损失的5%进行处罚。
2.8发生安全事故或设备事故,车间必须组织员工学习,并作好记录;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未执行100元/次。
3.3交通安全管理
1公司车辆由行政部指定专(兼)职驾驶员驾驶,任何人不得私自驾驶。未经批准的出车和非专职驾驶员驾驶车辆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2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车辆管理办法》,安全驾驶车辆,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的安全。因违章造成的事故和产生的损失自行承担。
3公司车辆统一由行政人事部管理(派车,指派驾驶员及车辆例行保养等),因责任造成的故障及事故由责任部门承担。
4员工个人的交通工具,须持有合法手续,员工驾驶机动车,须遵守交通法规并持有交通管理部门颁发的驾驶执照。因非法驾驶机动车辆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5员工个人的交通工具进入公司后,按照《门卫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4劳动保护管理
4.1公司为员工发放相应劳动保护用品,根据岗位性质核定发放种类及标准,生产系统由生产部领发,后勤系统由行政人事部领发。
4.2员工必须正确使用劳保用品。
4.3穿戴工作衣帽
4.1行政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不佩戴:50元/次;
4.2生产部管理人员进入生产车间不佩戴:100元/次;
4.3生产工人(含实习)进入车间不穿戴:20元/次;
4.5对于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本人不作为论,执行50%处罚;经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处罚。
4.4劳保鞋
公司为生产线员工配发水鞋。工作时间不穿:50元/次。
4.5安全带
高空(离地面1.5米以上且无可靠安全围栏的)作业不系安全带的:50元/次;造成后果的自己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对于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均有义务提醒督促,未提醒的按不作为论,执行的50%处罚;经随行人员或共同工作人员提醒督促未改正的加倍处罚。
4.6对转动机械设备的检查处理
对转动机械设备停运检查及检修未拉开电源开关(指空开或刀闸而启
按钮,并履行停电,验电,悬挂警示牌),100元/次。
4.7对工作现场井、坑的管理
对工作现场的井、坑等有可能对工作产生妨碍或对工作人员造成伤害的要设置安全围栏并悬挂警示标识;对孔桩等需移动安全设施才能工作的,要有专人看护并及时恢复安全设施;违者:20元/次。
4.8对酒后上岗的处理
对酒后进入工作现场人员,现场负责人(班长,车间主任或主管安全的副经理经理)有权拒绝其进入工作现场,对当班人员以旷工处理并处以每次:普通工人20元/次罚款,班长100元/次罚款,车间主任及以上人员200元/次罚款。
以上工作考核如不能落实到个人的,由所在班组,车间承担。
4.9公司为相关岗位配发的劳保用品标准,见《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表》
5公共安全管理
5.1行政部负责门岗、食堂的安全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5.2生产部负责生产区域安全管理,制定各岗位的安全管理办法。
5.3技术部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并制定检验操作规程,药品安全管理等规定。
5.4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要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指挥,并立即向上级主管单位汇报。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驾校安全生产危险源
| 适配人群 | 驾培教练员,安全管理员,车辆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驾培教学,道路实训,冰雪驾驶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故,想提前发现危险地方,让开车更安全。 | ||
| 适用范围 | 管驾校所有员工和教练车,管路上、车上、人身上可能出问题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基层主管盯一般危险,总经理和安全副总带小组查大风险,安全员天天跑现场看。 | ||
| 禁止行为 | 不能酒驾抢灯,不能开坏车出门,不能让学员乱操作,不能忽略天气路况变化。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学一次辨识方法,安全员抽查记录,没学完扣当月绩效,漏查三次要重新培训。 | ||
作为城市的驾培企业,预防和遏制责任事故的发生是我们抓好安全管理的最终目标。但任何事故的发生都有其一定的原因,危险源的存在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防止发生责任事故就是消除、控制企业生产的危险源。了解和掌握危险源的辨识方法,可以更有效地避免和控制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一、危险源辨识的基本常识
只有掌握危险源的概念、危险源的分类及危险源辨识的知识,才能在行车中有效辨识危险源,提前防范行车风险。
危险源的概念和分类
1.危险源概念
危险源是指一个系统中具有潜在的能量和物质,释放危险的、可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在一定触发因素的作用下,可转化为事故的部位、区域、场所、空间、岗位、设备及其位置。
例:高速行驶的汽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环境破坏,造成这些不良后果的根本原因,主要是高速行驶的期限和具有较大的动能,遇到阻隔,能量意外释放,具有较大的破坏力。高速行驶的汽车就是危险源。
为了防止危险源与隐患概念的混淆,有必要强调一下危险源与事故隐患的区分:事故隐患概念是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制度的规定,或其它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例如:车辆因油箱漏油发生火灾事故,在这起事故中,汽油是危险源,邮箱损坏是隐患。
2.危险源分类
根据危险源在事故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可将危险源划分为根源危险源(又称第一类危险源)和状态危险源(又称第二类危险源)。高速行驶的汽车是导致伤害的根本,是根源危险源;转向失控、制动失效、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汽车失去控制,成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诱发因素,属于状态危险源。
道路交通的危险源,除了行驶的汽车,极端自然灾害如暴雨、大雾、冰雪等根源危险源外,更多的是状态危险源。道路交通的状态危险源可能是一个汽车机械、电路故障、车轮爆胎,也可能是驾驶员的疲劳驾驶导致短时间瞌睡,可能是冰雪路面,也可能是一次交通事故的占道车辆,可能是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的电动自行车,也可能是过马路猛跑的行人。这些状态危险源都会导致行驶的汽车失去控制或躲避不及,对他人和自身造成伤害。根源危险源是客观存在的,防范事故的重点是控制状态危险源。驾驶员要控制不安全行为,时时注意道路异常情况,排除车辆不安全状态和不良因素对安全驾驶的影响。
二、道路交通危险源辨识
要控制危险源必须首先辨识危险源,也就是找出交通活动中存在哪些根源的危险源和状态的危险源。辨识危险源包含两个过程:识别、确定特性。识别危险源是为了确定系统中存在哪些危险因素;确定危险源特性是为了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对应的控制措施,使源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处于相对安全的状态,同时消除状态危险源。
道路运输过程中存在多种多样的危险源,这些危险源中,有的可能直接导致事故发生,如车辆故障等;有的可能是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或根本原因,如企业管理不完善等。无论哪种危险源,只要存在,就会为事故发生埋下隐患。
三、城市危险源的判断
安全防控主要从“人、车、路”三个危险源进行管控。
(一)危险源——人的不安全因素
驾驶员违规驾驶是指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潜在风险的驾驶行为,主要特征为一般性违规和报复性违法。一般违法主要表现:路口闯红灯、不按导向箭头行驶、违法停车、违法超车、违法掉头、酒后驾驶等;报复性违法主要表现:强行超车、强行变更车道、长时间鸣喇叭或超车后突然紧急制动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驾驶员具体表现
驾驶员违法驾驶
一般性违法,不指向他人
为了赶时间,驾驶员抢黄灯通过路口,驾车逆行、违法停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法倒车、违法掉头、违法会车等
违法行为,指向他人,具有攻击性、报复性
故意和前面车辆靠的很近,以示意前面的驾驶员提高车速或赶紧让路。
对妨碍自己行驶的车辆,如行驶缓慢或“加塞车辆”感到非常气愤,长时间按喇叭,爆粗口表示不满,甚至故意超车后紧急制动
强行超车
强行变更车道
驾驶员操作错误
危险性错误,如操作不当
在湿滑路面紧急制动,或车辆侧滑时紧急制动,急打转向盘
在紧急情况下,错把加速踏板当制动踏板
变更车道没有观察后视镜
由主干道驶入支干路时,没有注意视觉盲区内的行人、非机动车
转弯时未注意车辆内侧轮差,车辆落入边沟等
无危害性错误
分道口行驶路线选择错误等
驾驶员注意力分散
主观原因
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走神、与人闲聊、观察其他交通事故或者过度关注新奇事物等
客观原因
线路、环境单一,驾驶员注意力无法持续集中等
其他交通参与者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通行规则
其他机动车驾驶员逆向行驶、违规占道行驶、违法超车、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
行人、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逆行、违规占用机动车道等
(二)危险源——车的不安全因素
车辆技术状况的不安全状态主要包括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和安全装置失效。车辆技术状况指制动性能、转向性能、传动性能、灯光性能、发动机、底盘等。
具体表现
技术状况不良
制动故障或失效
不能及时制动
转向不良或失效
不能按意图转向
灯光、信号装置故障
前照灯损坏、照明受到影响、夜间时驾驶员无法观察路况
转向灯不亮,转向意图不能传达
侧向稳定性差
车辆在横向坡道行驶,或进行超车、转弯灯操作时,已发生侧滑或侧翻
车辆悬架、减震系统缺陷
车辆进入坑洼路面时,颠簸严重,使驾驶员或乘客感觉不适,还可能是装载的货物掉落
车速表故障
驾驶员不能准确掌握行驶速度
轮胎磨损严重、裂纹或扎入杂物
车辆在行驶中附着力不够,制动距离延长
已发生爆胎
发动机故障
车辆无法启动
车辆抛锚、应急停车,影响其他车辆通行
车辆中途熄火,无法正常操控
主动装置失效
后视镜损坏
后视镜损坏,驾驶员观察道路交通情况受到影响
刮水器失效
雨雪天刮水器无法使用,视线受影响
喇叭失效
喇叭不响,其他驾驶员或交通参与者听不到车辆靠近的信号
无遮阳或板掉落
驾驶员眼睛被太阳直射,影响观察
制动防抱死系统等安全装置失效
车轮暴死,车辆侧滑
被动安全装置失效
无安全气囊
车辆发生碰撞等事故时,因无安全气囊,驾驶员头部直接撞到转向盘或前风窗玻璃上
座椅安全
紧急制动或车辆发生事故时,驾驶员头部得不到保护,颈椎易受伤害
保险杠损坏
发生碰撞事故,无法吸收、缓和外界冲击力,防护车体
风窗玻璃损坏
影响驾驶员视野,易使驾驶员受伤
客车物品存在危险
乘客物品摆放位置不合适
乘客携带危险品上车,未被发现,易产生危险结果
放在行李架上的物品掉落,砸伤乘客
放置扎起椅子下的行李部分露出,绊倒乘客等
其他
客车地板
客车刚刚经过清洁或雨雪天,致使车内地板、上下台阶湿滑,使乘客绊倒
座椅损坏
座椅损坏后露出尖锐金属架,碰伤驾驶员或乘客
座椅扶手损坏或缺失,不能保护乘客
(三)危险源——路的不安全因素
道路交通状况包括道路设计、通行状况、交通流量、交通设施、交通标识等。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山区道路
连续上下坡
车辆连续上下坡转弯,频繁制动,易导致制动失效
车辆上下坡,使发动机温度过高,或换挡不当,引起发动机熄火或溜车
路窄弯急
物体遮挡,无法全面观察来车情况
操作不当,车辆驶出路外
超车会车危险性大等
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
道路安全防护设施不完善、车辆易冲出道路
挖路、埋管道
阻挡道路畅通
烟雾缭绕
环卫焚烧垃圾,农民焚烧秸秆,视线受影响,无法观察路况
城区道路
混合路面自行车、电瓶车、私家车等车流量大
车辆拥挤,不遵守道路法规
道路反复行驶,驾驶员极易疲劳,车辆性能也易发生变化
驾驶员经理不集中,感知能力下降
客车车体高,极易与路边的树木刮擦
冰雪路面
路面结冰摩擦系数低
车辆易发生侧滑
阳光的反射率高
大雪后,雪地反射日光,刺激眼睛,导致雪盲症,影响正常观察
涉水路面
水过深
未查清水情即涉水行驶,易使车辆熄火,电气设备受潮
水中有尖锐物
车辆轮胎被尖锐物扎破
水流速度快
车辆行驶轨迹发生偏移
路面凹凸不平
车辆颠簸,使驾驶员或乘客不适,车辆长时间在凹凸不平路面行驶,车辆性能易下降等
路面有较大的凹坑和凸起
由于道路失修或局部地壳活动使路面处凹坑和凸起,躲避不及易引发事故
(四)危险源——环境的不安全因素
夜间、特殊天气及自然灾害等特殊环境改变了车辆的正常行车环境,危险性很高,易引发事故。
危险源判断
危险源
具体表现
夜间
行驶环境黑暗
路灯损坏,视线受影响
视野范围变小,视距变短
会车时,其他车辆开远光灯、产生炫目
光线昏暗,能见度低
视线受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常伴有雷电、大风
雷电劈倒或大风刮倒路边树木,形成路障或砸中过往车辆
雨天
路面湿滑、泥泞
降雨使得道路坍塌或变得松软,车辆容易陷入
车辆发生侧滑
使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气温低于0℃形成冻雨
车辆制动距离延长
车辆侧滑
霜冻
驾驶员容易麻痹
雪天
视线不良
驾驶员视线被影响,无法清晰观察路况
路面被积雪覆盖或有溶雪
车辆启动时,车轮打滑,启动困难
车辆行驶过程中易发生侧滑;车辆在平坦、两侧无建筑和树木、积雪覆盖的道路行驶,辨识不出分道线、路测边缘等
大雾天气
驾驶员长时间雾中驾驶,注意力持续集中,易疲劳等
高温天气
温度过高
驾驶员易疲惫、困倦、脾气暴躁
轮胎压力高,已发生爆胎
车辆用电设备、线路易自燃
水温过高,损坏发动机
制动易失效等
台风
风力能力巨大,常伴有暴雨
路边树木、广告牌等被刮倒,易砸中汽车或阻碍交通,使车辆偏离行驶轨迹或倾翻
雹灾
来势凶猛,时间短,强度大,常伴有狂风暴雨
冰雹、降雨、大风影响视线,地面湿滑,车辆易发生碰车事故等
内部危险源:
(一) 修理车间(地沟、机械、开关及电路、氧气及乙炔气瓶)
(二) 加油站、加气站、仓库等
四、危险源管控
危险源控制可以按照风险等级进行管控,危险源的风险级别可分为一般危险源和重大危险源。一般危险源管控:通过安全学习、岗前教育、宣传培训等方式来提高全体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重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管控领导小组、防范措施、应急预案、保障方案等,必须做到“五个落实”:教育培训到位、健全防范制度、落实应急措施、责任明确、保障及时。
五、危险源管控责任
1、一般危险源的管控:由各基层单位主管负责,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重大危险源的管控责任:由公司总经理、分管安全的副总组成督察小组,确定督察人员,根据重大危险源的风险,制定风险防控计划、管控目标、管控方案,定期组织排查,评估危险源的风险值,制定风险布控图,进行重点防范。
六、危险源管控在安全管理中的应用
1、从头抓起,预防安全事故
防止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是我们企业追求的永恒主题,因此我们首先必须思想上高度重视安全,从源头建立起长效的安全管理机制,对员工进行安全技术知识辅导培训,确保每个员工对安全生产有足够的认识,时时刻刻都能牢记安全。安全思想是安全生产的先导,安全思想是安全行动的指南。因此,构筑坚固的“安全思想防线”是实行安全管理的关键。
2、抓动态管理,构筑安全防线
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文化理念,让我们真正懂得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的道理。首先,建立长效的安全督查机制。要求安全检查常态化、制度化,让驾驶员知道线路天天有人检查,天天有人管理的意识,让驾驶员自觉增强做好安全的自觉性。其次,组织人员定期在全公司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和互检互查活动,通过活动各单位之间可以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到群防群管的目的,做到人人制止违章,个个遵守规范。
安全管控是一个系统的过程,企业的安全状况关系到企业的方方面面,单纯地依靠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抓安全、依靠部分安全人员来推进安全,难于确保各岗位长期保持良好的安全状态,只有依靠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发挥团队管理力量,才能真正建立长效安全机制,确保生产安全的长期稳定。
加强企业的危险源管控,可以有效提升安全的管控能力和管控的科学性,可以提高全体员工辨识危险源、防控危险源的风险,避免发生事故。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违章违纪处罚实施细则
| 适配人群 | 班组长,车间主任,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违章指挥,隐患整改,危险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管理人员乱来出事,想让大家守规矩保安全,别让小错变大祸。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带班的、管人的、安排活儿的,管他们怎么带人干活、怎么开会培训、怎么查隐患。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定标准,车间主任盯现场执行,公司领导和安监员不定期翻记录看落实。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培训就上岗,不准强令冒险作业,不准拖着不改隐患,不准糊弄班前会和检查记录。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一次记录本,月底前交到安全部,漏一次罚50元,连犯两次翻倍扣,三次直接谈话。 | ||
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管理人员违章违纪造成事故,特制订本实施细则,务请各位管理人员严格遵照执行。
1.不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本人持证培训,处罚50-200元/次;
2.不积极参加公司安全生产会议,不积极传达贯彻会议或文件精神,处罚50-200元/次;
3.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违章指挥作业,处罚100-300元/次;
4.未按安监、环保、特设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100-500元/次;
5.未按公司领导和安全部门检查提出的隐患整改要求按期消除事故隐患,处罚50-300元/次;
6.对员工发现并提出的违章作业和事故隐患不理彩、不组织整改消除,或者对员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和意见不理彩、不采纳,处罚50-200元/次;
7.发生事故后未及时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对事故经过和事故原因不作调查分析,或者不提出处理意见,处罚100-300元/次;
8.不吸取事故教训,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同类事故重复发生,处罚100-500元/次;
9.对违章违纪或安全事故进行处罚时,故意降低处罚标准或寻找客观理由使之免于处罚,处罚50-300元/次;
10.安排未经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或者安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1.安排不具备特种作业资格的人员进行特种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2.安排不符合岗位身体健康要求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3.安排童工或超龄人员上岗作业,处罚50-200元/次;
14.不顾员工身体和精神实际状况,强令员工加班加点、超负荷作业,处罚50-300元/次;
15.对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违章作业、冒险、蛮干或其它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不纠正、不教育、不处罚,处罚50-200元/次;
16.随意调换特种作业人员和有一定技术含量的人员岗位,临时拉人顶岗,处罚50-200元/次;
17.未执行班前会制度,或无班前会记录,处罚50-200元/次;
18.未执行交接班制度,或无交接班记录,处罚50-200元/次;
19.未执行安全生产例行检查制度,或无安全检查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0.未执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或无隐患整改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1.未执行现场纠正“三违”制度,或无纠正处罚记录,处罚50-200元/次;
22.在班前会或其它会议上,不进行岗位针对性培训教育、不进行岗位安全措施交底、不对违章违纪进行处理、不通报安全隐患整改情况,处罚50-200元/次;
23.安排或默认机械设备和各类设施不按计划检修维护、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处罚50-200元/次;
24.重大的起重吊装作业、运输作业、高空作业、立体交叉作业、易燃易爆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未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未指定监护人,处罚100-300元/次;
25.安排或默认在大风、霜冻、雨雪等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必须作业时未采取防滑、防坠落等有效防范措施,处罚100-300元/次;
26.安排或默认工作地点遇有大风、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处罚100-300元/次;
27.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或设施,处罚50-200元/次;
28.擅自决定移动、拆除、挪用消防设施,处罚50-200元/次;
29.擅自决定移动、拆除厂区视频监控系统,处罚50-200元/次;
30.现场各类材料、工具、设备等摆放混乱,不符合现场定置管理的要求,处罚50-200元/次。
说明
1、本细则是对各级管理人员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的依据之一;
2、凡短时期内重复违反上述条款加倍处罚;
3、违反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重大设备设施损坏事故,处罚按公司调查处理通报文件执行。
4、本细则未涉及到的违章违纪行为、或者是与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抵触的,按生产系统具体规定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5、本细则从____年10月1日起执行。
南通******有限公司
____年10月
安全生产标准化绩效评定及考核管理细则:集体企业安全生产
| 适配人群 | 施工企业负责人,工程项目经理,工地主任 | 使用场景 | 电力建设施工,重大危险作业,分包工程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保护工人不受伤,不让国家和老板的钱打水漂,让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 ||
| 适用范围 | 只管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管施工过程里的安全、环境、人员防护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老板是第一责任人,总工管技术安全,项目部经理盯现场,班组长守班组,安监部门盯着大家干活。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交底就开工,不准挪用安全设施,不准无证操作机械,不准不戴防护用品上岗。 | ||
| 检查与监督 | 每月查安全,查出问题写整改单,定人定时定项改;没改完扣钱,严重就停工;年底算总账发奖罚。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结合电力建设具体情况制定,用于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管理关系。
第三条 规定适用于从事电力建设的施工企业。
第四条 企业实行以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方针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
第五条 企业应依据国家、行业及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制定适合本企业情况的规章制度,使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
第六条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管理负责,并接受安全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人员的安全职责
第七条 施工企业行政正职、主管施工副职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本企业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制度。
(二)批阅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重要文件并组织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在贯彻落实中出现的问题。
(三)行政正职主持本企业安全委员会工作,直接领导本企业安全监督部门,并对本企业及下属单位安全监督机构的建立健全负责。
(四)审定企业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企业安全工作例会,部署企业安全工作。
(五)审批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
(六)确保企业及下属单位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奖金。
(七)组织并主持企业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八)按“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参加或组织人身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对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的落实。审批“重伤事故调查报告书”。
第八条 施工企业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企业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并审核企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考试及取证工作。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
(四)组织编制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确定本企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模式和编制标准。组织编制各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分类(重大、重要、一般)编制、审查、审批程序。负责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并对其针对性、适用性及有效性负责。
(五)审批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企业安全大检查。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技术鉴定及技术性防范措施的审定。
第九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经理职责:
(一)主持本单位安全施工委员会的工作,直接主管本单位安全监督部门。
(三)审定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主持本单位安全工作例会、及时研究解决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四)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五)保证本单位安全奖金的建立和使用,确保本单位安全奖惩办法的实施。
(六)保证承发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奖罚措施,并严格按合同执行。
(七)组织并参加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工作。
(八)按“三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人身重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参加人身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条 工程项目部主管、施工副经理职责:
(一)领导和协调各职能部门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在本单位的生产调度会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二)督促计划部门将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与施工计划一起同时下达,同等考核,确保现场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三)负责组织对重大危险性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四)负责组织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
(五)组织并参加安全大检查,组织实施整改措施。
(六)组织对频发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实。
(七)负责组织实施并协调对分包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在与分包单位签订承发包合同前,必须组织对其进行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的审查。
(八)负责组织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
(九)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防范措施的贯彻执行。
第十一条 工程项目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职责:
(一)对本单位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负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负责组织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四)负责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程序中规定的重大施工项目(含附录a的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批安全施工作业票(不包括送变电项目);对重大的危险性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指导。
(五)组织技术革新及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和报批。
(六)负责组织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及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参加安全大检查,负责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八)参加人身重伤、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二条 专业工地(队)主任、队长(副主任、副队长)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措施与规定,组织编制本工地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在计划、布置、检查施工时,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三)提出本工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项目,经上级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确保本工地施工场所具备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
(四)负责组织对跨班组重要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进行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应亲临现场监督施工。
(五)负责对本工地职工进行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教育工作。认真组织与检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
(六)主持本工地每月一次的安全情况分析会。组织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负责安排解决存在的问题。
(七)贯彻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八)负责对分包单位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监督与指导。
(九)组织并主持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十三条 专业工地(队)专责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本工地(队)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组织并主持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组织并实施安全技术教育工作。
(三)负责编制专业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措施。负责编制重要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办理重要工程项目安全施工作业票的报审并亲自进行交底(不包括送变电项目)。
(四)负责布置、检查与指导班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
(五)组织编制本工地(队)技术革新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六)负责组织本工地(队)施工安全设施的研制和安全设施标准化的推行工作。
(七)负责对分包单位施工的项目进行安全施工技术上的监督与指导。
(八)参加本工地(队)的安全检查,解决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
(九)参加人身轻伤事故和记录事故中严重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性防范措施。
第十四条 班组长职责:
(一)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二)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三)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动记录。
(四)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五)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六)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七)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八)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证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九)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十)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十一)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第十五条 班组(施工队)技术员职责:
(一)负责本班组的安全技术和环境保护技术工作。
(二)协助班组长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
(三)负责一般施工项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和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填写(送变电公司的班组技术员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查)以及交底工作,并监督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
(四)协助班组长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施工项目开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
(五)参加本班组的事故调查分析,协助班组长填报事故登记表。
第十六条 施工人员职责:
(一)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二)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三)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四)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五)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六)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七)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章;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八)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九)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七条 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努力消除事故隐患,杜绝违章作业,在保证职工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施工。
第十八条 安全施工应有明确的管理目标,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减少未遂事故,杜绝轻伤事故,努力实现各类灾害事故为零的目标。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以落实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制度。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分工、人人有职责。
第二十条 开展经常性、多样性的安全学习、宣传教育和岗位练兵活动,使职工熟练地掌握岗位的安全操作技术及安全作业标准,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十一条 组织好 “安全日”活动,做到有内容、有目的、有记录。每天应坚持进行班前“站班会”(含前一天的班后小结会),做到“三查”、“三交”。
第二十二条 班(组)长每周应会同技术员、兼职安全员按“工序安全检查表”或“专业安全检查表”的内容,对施工作业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检查,解决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第二十三条 做到凡是施工项目,必须先交底,并完善安全措施(设施),具备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后再开工。
第二十四条 使用的中小型机械和工器具,应按规定周期检查、保养,并有专人建帐建卡,挂牌(管理人、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工器具的摆放应做到整洁有序。
第二十五条 对职业防护用品、用具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周期试验鉴定。个人防护用品应做到使用标准化。
第二十六条 做到文明施工。现场进设备、材料应有计划地加以控制并码放整齐。施工场所每天应清理整顿,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第二十七条 工具间应做到精心布置,物品摆放整洁有序。工具间内外环境应保持清洁卫生。
第二十八条 对每个职工的安全施工和遵章守纪情况应认真考核,运用经济手段管理,做到有奖有罚,奖罚严明,树立起良好的遵章守纪风气。3.13发生各类事故(包括记录事故),应及时报告、分析、登记,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
第二十九条 结合施工特点和实际需要,积极推广应用现代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技术新成果,提高班(组)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十条 安全管理工作应认真做好记录,安全资料应妥善保存,做到有据可查,便于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二条 公司每年进行两次安全大检查。
第三十三条 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每月至少一次安全检查。
第三十四条 专业工地(队)每月二次安全检查;班组实行每周巡查制度。
第三十五条 安全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方式进行。
第三十六条 公司、分公司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应使用“安全检查表”,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
第三十七条 安全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对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亦应纳入检查范围。
(一)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对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是否落实到位。
(二)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专职安全员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
(三)查隐患一一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四)查反事故措施--反事故措施是否到位,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上报。
第三十八条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停止施工,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领导。
第三十九条 安全检查应贯彻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边检查边整改。整改要实行“三定”(定整改项目、定完成时间、定负责人)。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应订出计划按期解决,限期整改。
第四十条 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
第四十一条 应定期组织 “安全性评价”自评工作,对本企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按“安全评价表”进行全面的综合诊断。
第四十二条 创造条件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
第五章 责任追究
第四十三条 贯彻“安全生产、预防第一”的方针,通过安全管理的各种规定的执行,推动安全意识、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同时加大考核力度,把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职责与安全管理成果、不出现考核事故与参加施工、管理人员的利益密切结合,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责任心和积极性,提高公司安全管理水平。
第四十四条公司安委会成员、各级管理人员、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都有权对违规、规章现象及时制止和提出考核的意见报公司办公室(必须有违规、违章的依据,否则不予采纳)。各级管理部门要带头遵守安全管理法规、决定、规程、制度。
第四十五条分公司、项目部可结合本单位(项目)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在不违背上级规定的条件下,实行分级考核,凡是本单位已经考核的项目,又没有发生要考核事故,公司不再重复考核。
第四十六条凡本办法中未涵盖的考核内容,在公司标准或规章制度中有规定的,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凡本办法中的考核内容,遇上级有新规定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八条公司全民所有制职工的考核标准按本办法规定金额进行考核,大集体职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50%进行考核,合同工、临时工按本办法规定金额的30%进行考核。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范》中“安全生产”是指广义上的生产,包括施工、修造、试验。
第五十条 各级领导人员、各部门除应履行本规范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如实报告安全事故。
第五十一条 本《规范》如与国家以及上级颁发的有关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及上级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二条 本《规范》由集体企业资产平台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