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现场负责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事故报告,应急处置,事故调查 |
|---|---|---|---|
| 制定目的 | 怕事故变大收不住,不想有人偷偷不报、晚报、漏报、瞎报。 | ||
| 适用范围 | 全公司所有人,所有生产中发生的火、爆、设备、施工、交通、人身类事故。 | ||
| 职责分工 | 经理牵头报事,安全部门收报告查情况,主管领导盯着别出岔子。 | ||
| 禁止行为 | 出了事不准拖着不报,不准瞒着不说,不准只报一半,不准超时交表。 | ||
| 检查与监督 | 当事人或发现人马上打电话或发消息报给经理或安全部,轻伤4小时内交表,重伤2小时,死亡1小时,火和爆立刻报;安全部每月抽查,没做到的补报加说明,三次不到位要谈话。 | ||
第一条: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避免安全生产事故事态造成失控,杜绝事故谎报、瞒报、迟报、漏报现象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达到国家和上级部门规定的相应经济损失额度和人身伤害程度的事件。
安全生产的分类:按照事故的性质分为火灾事故、爆炸事故、设备事故、施工事故、交通事故、人身事故;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造成财产损失的大小、社会的影响程度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
(一)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着火,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二)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三)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
(四)施工事故:指在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高空坠落、窒息等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五)交通事故: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人为失误,违反交通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
(六)人身事故:由于人员指挥错误或者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造成停工、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故。
人身事故按伤害的程度划分为
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造成职工肢体伤残或某些器官功能性或器质性轻度损伤,导致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伤害的事故。
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造成职工肢体残缺或视觉、听觉等器官受到严重损伤,导致人体长期存在功能障碍或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但无死亡的事故。
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2人以内的事故。
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或3人以上的事故。
按事故的经济损失划分为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内的事故。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或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事故。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或10万元以上的事故。
第四条:事故的报告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事故发现者应立即直接或逐级向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报告,并由公司经理或安全部门向主管领导报告,发生火灾事故应先报火警。
(二)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的性质,以文字的方式,在以下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
发生轻伤事故,在4小时内以事故报告表的形式上报送安全部门。
发生重伤事故,在2小时内以事故报告表的形式上报送安全部门。
发生死亡或重大伤亡事故,在1小时内以事故报告表的形式上报安全部门。
发生火灾、爆炸、施工、设备等重大事故立即上报安全部门。
(三)事故报告的方式:通过电话、手机或网络、传真报告。
第五条:事故应急处置
(一)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应急管理程序》的规定要求,组织实施应急处置。
(二)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应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保护和对伤亡人员组织救护。
(三)发生各类事故,应依据已确定的事故程序进行事故调查:
1、发生轻伤或一般事故,由公司经理组织有关人员、安全、技术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或重大事故,由有关领导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调查组由业务部门、人力资源部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
3、发生死亡、重大死亡或特大事故,按照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调查组应查明事故原因、经过、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建议;总结事故经验,提出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六条: 事故责任者的处置
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置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化机厂管道天然气使用安全
| 适配人群 | 热处理操作工,煤气站值班员,机动车间检修工 | 使用场景 | 热处理炉加热,半封闭空间作业,管道检维修 |
|---|---|---|---|
| 制定目的 | 厂里用天然气有火灾爆炸风险,怕出事伤人,想让大家干活时多留心眼,安全第一。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气车间和操作工,管加热、点火、检查管道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盯总,班组长天天查,安全员随时看,机动科管全厂管道维修。 | ||
| 禁止行为 | 不准烤火取暖,不准先送气后点火,不准橡胶管乱拉,不准在加热区放易燃物和气瓶。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天填检查表,班长现场查,当天没填扣绩效,漏查三次通报批评,问题不过夜。 | ||
一、概况:
化机厂使用的管道天然气体为公司储运部直供气,在机动车间煤气站降压后分为两路分别输送至各生产车间和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降压前管道内气体压力为0.4mp,降压后管道内气体压力分别为0.05mp(供生产车间)和0.1mp(供新建千吨级厂房热处理炉)。在生产稳定的状况下其主要成分为甲烷。为了有效控制风险,确保我厂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事故风险主要表现:火灾、爆炸、窒息、高温灼烫
二、管道气使用一般管理规定
1、作业人员必须熟悉的主要成分的理化性质,掌握燃烧、爆炸、窒息的应急处理技能和急救知识。
2、车间各缓冲罐必须标示“天然气”中文标示,缓冲罐油漆、编号、无锈蚀。
3、车间管道只用于设备制造过程中的加温预热,不得用于烤火取暖等与生产无关的用火。
4、车间必须每天检查一次缓冲罐、阀门、接头等管道构件和安全附件,保持完好、无泄漏。并认真填写化机厂《管道天然气使用检查表》。
5、使用管道天然气前作业人员必须对专用加热工装进行检查,接头连接处必须绑扎牢固。在加温过程中作业人员需关注燃烧情况,出现熄火等异常状况时,应及时关闭阀门。
6、点火时, 必须两人配合。一人点火,一人开阀门。点火程序:先点燃火种,后开阀门送气。严禁“先送气,后点火”。点火时,点火人与点火点距离1.5米以上(使用点火棒点火),防止烧伤。
7、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加热时,使用的橡胶管不得横穿车间安全通道。特殊情况横穿安全通道时应加防护措施。
8、加热工装固定、支撑牢固。周边3米以内无易燃物和电器设施。周边10米内无危险化学品及各类气瓶。加热时,严禁用易燃物(木质材料等)做管道支撑。
9、天然气加热结束后,作业人员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加热工装、橡胶管等归位定置摆放。
10、车间必须安排专人每天对天然气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及时处理使用中的异常情况。
11、机动车间煤气站接到储运部“停气或送气”通知后,立即报告生产部调度室,由生产部调度室通知用气相关单位,各单位在接到天然气通知后必须安排专人检查天然气阀门关闭情况。
12、机动车间每天对厂公用管道(含厂区外)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三、半封闭、封闭空间(设备内、筒节内)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作业前,车间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组织作业人员对该作业项目进行危害识别,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2、车间使用管道天然气在封闭或半封闭空间内加热时,必须落实通风措施,防止因缺氧自熄。
3、点火后,作业人员必须检查加热火焰是否燃烧正常,经确认后方可作业。作业过程中必须安排专人监火。
4、因生产需要夜间持续使用天然气加热,车间必须安排专人对燃烧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火焰已经熄灭,必须立即切断气源,并使用压缩空气对封闭空间吹扫,待检测合格后方可点火。
5、直径较大的工件反扣后内部加热,必须将工件下端垫高。下平面与地面距离不得小于400mm。
6、作业人员在半封闭、封闭空间内作业,同时需要在内部加热,必须办理危险作业许可证,落实通风、监护等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佩戴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方可作业。
四、车间内管道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
1、全厂统一检维修管道及设施,由机动科统一组织实施。各车间必须按照机动科要求,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车间临时检维修,必须向厂机动科、安保科申请,待批准后,方可实施。
2、检维修前车间必须切断气源。严格执行盲板管理制度。
3、对检维修管道,必须使用氮气充分吹扫置换,排气口用橡胶管引至厂房外空旷处排放。同时,挂牌警示。
4、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经检测合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用火。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管理制度。
5、检维修完毕后,检查各部位完好无泄漏。
6、检维修作业中,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及厂高处作业等各项管理制度。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cng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
| 适配人群 | 加气站站长,安全员,加气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加气作业,雷雨停运,设备检修 |
|---|---|---|---|
| 制定目的 | 建新站得按国标来,怕出事,想让加气站安安全全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cng加气站,管建站、安全、用电、设备、加气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抓安全,每班配安全员盯现场,公司安全部每月查,主管部门管施工签合同。 | ||
| 禁止行为 | 站里不准吸烟、不准修车打火花、不准不熄火加气、不准穿脱化纤衣、不准用手机和非防爆电器、不准乱排易燃物、不准用汽油擦东西、不准闲人乱走、不准外人碰加气机、不准司机离车。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天天看,站里每周查,公司每月查节日重点查;问题能改马上改,改不了赶紧报;没做到就补措施,再不行追责;检查要有记录,整改留痕迹。 | ||
第一条、一般 规定
新建、改建、扩建的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安全组织
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 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三条,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百川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加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四条,安全措施
1. 加气站内必须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气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必须停止加气作业。
第五条,加气站用火必须按国家与公司相关《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国家《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应半年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与公司安全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八条,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3)各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4) 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九条,事故管理
按相关 ;执行。
第十条, 设备管理
1、储罐的管理
1,1.新建储罐的设计、制造、选用、验收和使用均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1,2.储罐的使用和检验应严格执行国家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国家质监总局tsgr0004-____)相关规定。
2、 压缩天然气储气瓶或储气井的管理
2,1.加气站储气瓶组宜采用同一种规格的储气瓶;
2,2.压缩天然气储气瓶应选用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产品;
2,3.储气瓶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相关规定定期检验,以保证钢瓶安全,严禁使用过期未检钢瓶;
2,4.储气井的设计、建设和检验应符合sy/t 6535《高压气地下储气井》的有关规定。储气井的建造应由具有天然气钻井资质的单位进行。
3、压缩机、泵的管理
3,1.压缩机的固定应牢固可靠,避免其振动影响其他设备;
3,2.定时巡检时应检查机泵的声音、振动、压力、温升有无异常;
3,3.经常检查机泵润滑系统,定期加注润滑油。电机、泵每两月加注一次润滑脂,每半年化验一次压缩机油,不符合要求时立即更换。特殊情况下应随时安排化验检查,及时依据检查情况决定更换与否;
3,4.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压缩机的气门组件检查。
4、管线的管理
4, 1.管道的使用和检验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2.敷设管道的管沟应用砂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气机底部,应密封;
4,3.定期检查管线各部件的连接部位,应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5、加气机的管理
5,1.应定期检查加气机密封面,确保无渗漏;
5, 2.加气机须具有紧急切断、过流切断、拉断切断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加气枪的加气嘴应具有自封功能;
5,3.加气机的安全装置应定期进行检测,保证加气机安全运行。
6、阀门及安全附件的管理
6,1.阀门应定期进行养护,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6,2.紧急切断阀应每月进行一次校验,卸压后应在3s内关闭阀门,保证在紧急状态时发挥作用;
6,3.储气罐或储气井、管道、机泵和加气机上的安全附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校验;
第十一条,设备检修维护
1.加气站应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执行设备维修管理制度;
2.加气站应编制设备检修计划,做好运行和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管道技术档案。
第十二条, 作业管理
加气作业:
1.严禁为无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证的汽车储气瓶加气。严禁为非汽车储气瓶以外的任何燃气装置、气瓶加气;
2.作业时每台加气机应有一名操作人员,但一人不应同时操作两把加气枪作业;
3.操作人员应站侧面引导车辆进站,汽车应停在标有明显标识的指定位置,保持与加气机1m以上距离;
4.汽车停稳后,操作员应监督司机拉紧手刹,引擎熄火,取下车钥匙,离开驾驶室。夜间应半闭车灯;
5.加气前,操作员应对车辆的储气瓶仪表、阀门、管道进行安全检查,查看其是否在使用期内;
6.作业时加气胶(软)管不应交叉或绕过其他设备;
8。压缩天然气放空时,枪口严禁对准人;
9.加气过程中,应注意监视加气机计量仪表压力是否正常。压缩天然气压力不应超过20mpa;
10.加气期间,操作人中不应离开现场,严禁非操作人员代为操作,严禁非操作人员自己主动充装;
11.加气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如车辆或设备泄漏)应立即停止作业;
12.加气结束,关闭加气枪、储气瓶阀、加气管阀,卸下加气枪,盖好加气口保护盖,核准加气数量,并确认无漏气现象后,方可启动车辆;
13.接卸气、加气作业期间,安全员应定时巡检储气罐的运行参数,发生异常停止加气作业。
本规定从____年4月1日起试行
廊坊百川天然气销售有限公司
二o一o年三月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天然气用户接入安全
| 适配人群 | 生产运行处,质量安全环保处,特种工程中心 | 使用场景 | 用户接入,供气前确认,紧急切断阀安装 |
|---|---|---|---|
| 制定目的 | 怕出安全事故,管不住用户乱接气,想让供气用气都安安全全的。 | ||
| 适用范围 | 分公司所有用气单位,包括自用气和外部天然气用户,管怎么接气、怎么检查、怎么确认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生产运行处批申请、下停气命令;质量安全环保处定规矩、盯落实;特种工程中心和油气运销部查施工、签协议、验现场;采油厂报批、管好自家气;用户自己建好设施、整改问题。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没批就私自接气;紧急切断阀必须装;安全条件不达标不能通气;确认书不签完不能供气。 | ||
| 检查与监督 | 用户先申请,各单位按分工查施工、验现场、签协议、填确认书;没做完不给气;整改不到位再等;检查结果留档,谁漏了谁补;每季度抽查一次。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制依据:《某某公司天然气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某某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对天然气用户接入安全管理,确保供、用气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遵循以下原则: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股份公司的各项方针、政策、制度、法规。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天然气用户接入安全管理执行审批制度。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分公司二级单位自用气及所有天然气用户。
第五条自用气及天然气用户应制定本单位天然气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相应的hse管理措施,确保供、用气安全。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 生产运行处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审批各用户用气申请;
(二)负责特殊情况下停供气指令的下达。
第七条 质量安全环保处安全管理职责:
负责组织制订、修订天然气用户安全管理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
第八条 油田特种工程管理中心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用户接气施工过程的监督检查,施工过程执行油田用气相关安装规范和标准,并在完工后进行现场验收。在供气前对用气方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填写《供气安全条件确认书》。
(二)在签订天然气供用协议的同时,与天然气用户签订hse协议书,明确hse责任。
第九条 油气运销部安全管理职责:
(一)负责对用户的接气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施工过程执行油田用气相关安装规范和标准,并在完工后进行现场验收。在供气前对用气方的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填写《供气安全条件确认书》;
(二)在签订天然气供用协议的同时,与天然气用户签订hse协议书,明确hse责任;
(三)负责对外销用户天然气计量器具把关和确认。
第十条采油(气)厂安全管理职责。
(一)用气接入时,报生产运行处审批;
(二)负责自用气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天然气用户职责:
(一)是天然气用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责任主体,负责用气设施的建设和安全管理。
(二)接受供气管理单位对天然气接入的监督检查和安全条件确认,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章 安全要求
第十二条 用户接入前,向分公司生产运行处申请,按照审批意见,到相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三条 用户在接入端应安装紧急切断阀,用于紧急情况或用户检维修时与供气管网的切断。
第十四条 用户用气设施达到要求后,到管道管理单位办理《某某公司天然气用户安全条件确认书》。由管道管理单位对用户接入供气管网的安全条件进行确认。安全条件不合格的,由用户整改。
第十五条 审核通过后,由管道管理单位为用户供气。
第十六条 严禁未经分公司生产运行处审批,私自接用气。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附件:《某某公司天然气用户安全条件确认书》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氧气、乙炔天然气、二氧化碳皮管挂牌安全
| 适配人群 | 车间安全员,承包队安全员,安保科巡查员 | 使用场景 | 焊接作业,气体切割,现场施工 |
|---|---|---|---|
| 制定目的 | 怕皮管乱用出事,让氧气乙炔这些气管子有名字好认好管,大家用起来更安心。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车间和动力科,管氧、乙炔(天然气)、二氧化碳这三种皮管的挂牌和日常状态。 | ||
| 职责分工 | 安保科牵头查,各车间指定专人每月检查,承包队安全员天天自己看,都要留记录。 | ||
| 禁止行为 | 皮管不挂牌不行,牌坏了不清不换不行,编号漏报不报不行,牌太小或不是金属的也不行。 | ||
| 检查与监督 | 10月30日前交编号到安保科,每月查一次,坏了三天内换新,没做到就扣50元/根,安保科每天巡检记账。 | ||
1.目的
为了保证氧气、乙炔(天然气)、二氧化碳皮管现场安全使用,便于管理,现做如下规定:
2.编号
各车间单位现场使用的皮管、头尾两头必须分别挂牌,指定编号的标牌,各车间单位编号如下:
1.船体车间为:ct------xxx
2.舾装车间为:xz------xxx
3.电装车间为:dz------xxx
4.轮机车间为:lj------xxx
5.船台车间为:ctt------xxx
6.动力科为:dc------xxx
3.要求
3.1各车间单位将氧、乙炔(天然气)、二氧化碳皮管编号于10月30日以前报安保科备查,(标牌自做,规格30㎝x60㎝的金属牌,编号打印)。
3.2各车间每月对所挂牌必须有专人检查,凡损坏、丢失、模糊不清的及时更换,各承包队兼职安全员必须经常自检自查,车间、承包队兼职安全员对检查的各种皮管必须有记录并负责。
4.处罚
4.1安保科安全员每天对现场施工的各种皮管挂牌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发现不挂牌或模糊不清或损坏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每根违章皮管扣款50元)。
5.执行时间
本规定自____年12月10日执行。
6.记录
sf-qr-222-08《车间(科室)皮管检测记录表》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天然气凝液安全
| 适配人群 | 充装操作员,槽车驾驶员,押运员 | 使用场景 | 充装站作业,槽车运输,储库运行 |
|---|---|---|---|
| 制定目的 | 以前没标准,大家乱搞,当普通液体用,结果出大事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天然气凝液活的单位和人,从生产到运输再到设备检查。 | ||
| 职责分工 | 石油工业安全标委会牵头定规矩,大庆局检验所写稿子,刘景轩他们动手干,各单位自己管好自家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跑冒滴漏,不准明火烤冻管,不准超压超温,不准用非防爆工具,不准没证就开车装车。 | ||
| 检查与监督 | 新厂要三同时验收,老厂得补制度、培训、建档、检查。每月查设备,每季查操作,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就换人。 | ||
前言
石油天然气企业从油田伴生气和气田的凝液中生产油气田液化石油和稳定轻烃等产品已很普遍。由于天然气凝液的成分随原料气和工艺不同而变化,国内目前尚无天然凝液的安全管理标准,一些单位和个人将其认为是常压液体,以致酿成很大的事故。为加强天然气凝液生产、储存、充装、运输及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大庆石油管理局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景轩、王秀峰、高铁斌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天然气凝液生产、储存、充装、运输、使用及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的基本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企业所有生产、储存和使用天然气凝液的单位和用户。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j 57-83 建筑防雷设计规范
gbj 140-9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 150-89 钢制压力容器
gb 151-89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
gb 3836.1-83 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 通用要求
gb 9053-88 稳定轻烃
gb 12158-90 防止静电事故通用导则
gb 13348-92 液体石油产品静电安全规程
gb 50160-9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 50183-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y 5225-1994 石油与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sy 5845-93 油田专用容器安全管理规定
sy 5858-93 石油企业工业动火安全规程
sy 5985-94 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规定
sy/t 6070-94 轻烃储库运行管理规范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锅字[1990]8号文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87]4号文
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劳人锅[1991]8号文
液化石油汽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81)劳总锅字1号文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天然气凝液:从天然气中回收的烃类混合物的总称。一般包括乙烷、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汽油。
4 生产厂(站)的安全设计
4.1厂(站)的防火安全设计应符合gb 50183的有关规定。
4.2厂(站)内凝液的各种工艺塔、器、罐按gb 150和gb 151进行设计,设计压力可按容器内介质在工艺及环境条件下可能达到的最大工作压力相应确定,寒冷地区的储罐材质可按gb 150中附录c 选用。
4.3厂(站)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应符合sy 5985的有关规定,站内灭火器的配备应符合gb 140
的有关规定。
4.4厂(站)内应有防雷防静电装置,应符合gb 12158、gb 13348 和 gbj 57的有关规定,防雷系统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欧,防静电系统接地电阻应不大于100欧。
4.5新厂(站)防爆区域内的电气设备设计安装应符合gb 3836.1的要求,储罐区、泵房,工艺车间应安装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
4.6新厂(站)的设计应履行“三同时”审批手续。
注:“三同时”即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要认真做到劳动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
施工,同时投产。
5 安全生产准备
5.1“三同时”验收
新厂(站)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三同时”验收程序,保证施工质量。工程竣工时,施工
单位应交付完整的竣工和设备资料,并报请有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试运行。
5.2锅炉、压力容器建档
新厂(站)内安装的锅炉、压力容器应经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审查、备案、登记,建档验收,取得运行许可证后,方可投入试运行。
5.3建立管理制度
新厂(站)试运投产前应建立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a)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b)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安全防火制度;
d)交接班制;
e)巡回检查制;
f)设备技术检验和维修保养制度。
5.4上岗人员培训、取证
新厂(站)岗位人员除技术培训外,应经安全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上岗安全操作证。
5.5试运行
5.5.1新厂(站)投产试运方案应经主管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5.5.2新厂(站)投产前应进行系统的吹扫和置换,保证系统内氧气含量小于2%。
5.5.3新厂(站)的单机及联合试运转应统一指挥,严格按开车方案程序进行。
5.6新厂(站)的安全检查
包括以下内容:
a)整个系统的压力表、温度计、液位计及安全阀是否齐全,是否经过校验标定;
b)各种安全标志是否齐全;
c)新厂(站)内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d)消防器材是否齐全,人员是否已熟练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e)易燃易爆区域内的可燃气报警系统是否完好可靠,易燃易爆厂房内的通风设施是否好;
f)厂(站)内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和电源线路是否符合有关防爆规定,各岗位通信设施是否完好;
g)放空泄压系统是否畅通,火炬点火装置是否完好;
h)劳动防护用品是否配备齐全,岗位人员是否着装上岗,有无应急救护设施;
i)有害介质(如甲醇、液氨等)的容器摆放是否合理,职工对这些介质的性质及危害是否了解。
6 生产和检修
6.1生产
6.1.1易燃易爆介质不得跑、冒、滴、漏或窜入空间、地面,防止空气渗入负压运行塔、器、管
线内,应严格控制易燃易爆介质在空气中的浓度,使其不超过爆炸下限的25%。
6.1.2定期检查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定期调校,确保完好、准确报警。
6.1.3生产过程中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超温超压运行。
6.1.4应加强对各类阀门的日常检查和维修工作,保证阀门严密,不渗不漏,开关灵活。
6.1.5加强对仪器仪表的监控、维护,保证装置自控显示系统准确可靠。
6.1.6加强用电安全管理,防止电气设备出现漏电、过载及闪火等现象。
6.1.7装置和外输管线内需要加入甲醇时,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人员需配戴防毒面具、手套
等。
6.1.8装置加热护系统要严格控制燃料的压力、空气量及炉膛内各点的温度,应执行点火程序规
定。
6.1.9应有效控制脱水罐的液位,排水时加强监控,防止天然气凝液排入污水系统中。
6.1.10生产过程中应加强放水点的检查。冬季停工时,冷却水系统应采取防冻措施。
6.1.11装置内天然气凝液因含水冻堵管线需要加热解冻时,禁止用明火烘烤。
6.1.12应控制空冷器出口气体温度,避免生成水合物和冰而阻塞管程。
6.1.13仪表风系统应定期进行露点分析,避免仪表风含水量高使仪表传送机构发生误动作。
6.1.14火炬系统进入过量的低温凝液时要及时处理。
6.2检修
6.2.1检修组织内应设专(兼)职人员负责检修安全管理工作。
6.2.2要结合被检修装置的实际情况制定出详细的检修安全措施,包括对人员、车辆、防护用具、高空及交叉作业等的安全规定。
6.2.3制定切实可行的检修方案,经主管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6.2.4锅炉、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的检修检验,按《压力容器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蒸汽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有关规程执行。
6.2.5对检修人员和协作单位人员在检修工作前应进行安全教育。
6.2.6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2.7不得随意挪用消防器材和设施,应保持消防道路畅通无阻。
6.2.8易燃易爆场所要使用防爆工具。
6.2.9严禁擅自接用临时电源线。
6.2.10进入塔、器、罐等容器作业时,应对容器内气体定时取样分析,一般含氧量不小于18%,
可燃气体含量低于爆炸下限的10%,并进行测爆实验、落实防护措施和办理特种作业工作票。
6.2.11容器及换热器中的硫化物应清除干净,并及时移出设备掩埋。
6.2.12作业场所要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6.2.13现场动火作业时,应按sy 5858执行。
6.2.14装置停车、置换后,要按检修方案所制定的盲板图加装盲板,每一块盲板都要由专人装卸,并做好记录。
7 储运
7.1储库
7.1.1储库的安全要求按sy/t 6070。
7.1.2外输管线的埋地深度应超过当地冻土层,宜有一条备有线,并定期进行通球检查。外输管
线要设专人负责,认真执行巡线制。
7.1.3管线终点接收罐的压力控制在比天然气凝液饱和蒸气压高100kpa及以上。
7.1.4冬季天然气凝液用管线输送时,根据需要可加入适量的防冻剂。
7.2充装站
7.2.1充装站的设计应严格执行gb 50160、gb 50183及sy 5225的有关要求。充装站应布置在天
然气凝液厂(站)和储运罐区域常年最小风频上风侧的厂边缘或厂外地区,宜设实体围墙独立
成区,且通风良好。
7.2.2装车场的进、出口宜分开设置,当进、出口合用时,站内应设回车场。
7.2.3装卸车场宜采用现浇混凝土地面,应有不小于0.05的向外坡度,不得采用沥青地面。
7.2.4装卸车车位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4m。
7.2.5站内无缓冲罐时,在距离卸车车位10m以外的装卸管道上,应设便于操作的紧急切断阀。
7.3天然气凝液槽车
7.3.1天然气凝液槽车的结构设计、制造、充装和运输执行原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气
槽车安全管理规定》中的有关规定。
7.3.2天然气凝液槽车的设计压力可分为四个等级,即1.8mpa,1.0mpa,0.6mpa及常压,但常
压槽车应经0.2mpa水压试验。
7.3.3槽车每侧应至少配备一只5kg以上的干粉灭火器或一只4 kg以上的1211灭火器。
7.3.4槽车应设有静电排除设施和排气消火器。
7.4天然气凝液槽车的充装。
7.4.1天然气凝液槽车的充装单位应有专人在充装前对槽车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凡属下列情
况之一者,不得充装:
a)槽车超过检验期而未作检验者;
b)槽车的漆色、铭牌和标志不符合规定,与所装介质不符或脱落不易识别者;
c)防火、防爆装置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失灵或不符合规定者;
d)未判明装过何种介质或罐内没有余压者;
e)罐体外观检查有缺陷而不能保证安全使用或附件有跑、冒、滴、漏者;
f)槽车无使用证、押运证和驾驶员证件者;
g)罐体与车辆之间的固定装置不牢靠或已损坏者。
7.4.2槽车应按指定的位置停车,用手闸制定车辆,停止发动机运转。
7.4.3现场严禁烟火,操作人员应穿防静电服、鞋、使用防爆工具。装车时槽车罐及凝液管线均
应静电接地。
7.4.4同时充装的车辆不得超过两台,两车停放地面的水平高度差不得超过10cm。充装时,应同时装卸,同时发动,充装过程中不得发动车辆。车辆发动前应用携带式可燃气报警器检查周围可燃气体含量,合格后方可发动车辆。
7.4.5槽车的充装量不得超过槽车罐容积的85%。
7.4.6饱和蒸气压相当于gb 9053中ii型号轻烃的天然气凝液可用常压槽车或桶充装输送,超过
1.8mpa的凝液只能用管线输送,其他压力的天然气凝液应用相应压力等级的槽车密闭充装输送。
7.4.7开口充装天然气凝液的槽车应有计量装置,充装人员不应在罐口检尺。充装管应伸到罐内
底部并固定好,不得采用喷射的方法充装。充装凝液的流速应控制在不大于1.3m/s。
7.4.8新槽车或检修后首次充装的槽车,充装前应做抽真空或用惰性气体置换处理,真空度应不
低于86.66kpa或罐内气体含氧量不大于3%。
7.4.9槽车充装应认真填写充装记录,其内容包括:
a)槽车使用单位;
b)车型、车号;
c)充装介质;
d)充装日期;
e)实际充装量;
f)充装员、复检员、押运员的签名。
7.4.10凡出现下列情况,槽车应立即停止装卸作业,并做妥善处理:
a)雷击天气;
b)附近发生火灾;
c)检测出天然气凝液泄漏;
d)罐内液压异常;
e)其他不完全因素。
7.5槽车的运输和停放
7.5.1槽车运输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并按指定路线行驶。运输途中,不准其他人员搭乘,
不准随车托运其他货物。
7.5.2空槽车应停放在有专用换气设施的车库内,充液的槽车不得进入车库,驾驶员不得以任何
借口开动槽车办其他事情。
7.5.3槽车应配备固定的驾驶员和押运员,槽车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应熟悉本规定和下述安全技术
内容:
a)天然气凝液的物理、化学性质;
b)城市和公路运输安全知识;
c)槽车的技术性能、压力等级;
d)装卸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e)防火灭火知识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办法。
7.5.4槽车的驾驶员和押运员还应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
7.5.5槽车在恶劣路面上行驶时应低速行驶,各种充液槽车应尽可能在本车明确的左右倾斜角的
一半范围内行驶。
7.5.6槽车途中停放时,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得同时远离车辆,不得停靠在机关、学校、厂矿、桥
梁、仓库及人员稠密的地方,停车位置应通风良好,10m以内不得有建筑物。途中停车检修时
要使用防爆工具,并不准有明火作业。如停车时间超过6h,应与当地公安部门联系,并按指定
的安全地点停放车辆。
7.5.7槽车不得携带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上严禁吸烟。行驶途中注意观察槽车罐内的压力
和温度,当罐内凝液的温度达到38度时,应采取遮阳降温安全措施,如夏季白天气温高,可改
在夜间运输。
8 槽车的定期检验
8.1槽车的定期检验包括对罐体和各种附件的检查。
8.2槽车的定期检验分为年度检验和全面检验两种,年度检验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验每五年进行一次。但新槽车在投入使用后每第二年应进行首次全面检验。年度检验如发现缺陷,应提前进行全面检验。
8.3设计压力等级为1.8mpa和1.0mpa槽车的全面检验由省级劳动部门授权的单位进行,其他压
力等级槽车的年度检验由局级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进行。
8.4常压槽车的检验按sy 5845的有关规定,其他压力等级槽车的检验按《液化石油气槽车安全
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执行。
9 用户
9.1用户单位的有关人员应熟悉天然气凝液的物理化学性质。
9.2天然气凝液宜用做深加工原料,不应直接用做车用燃料。
9.3槽车到厂(站)后应及时卸液,槽车不得兼做储罐用。
9.4禁止采用蒸汽直接注入槽车罐体升压及直接加热槽车罐体的方法卸液。
9.5槽车卸液后,罐内应留有余压。
9.6在寒冷地区,车库内外温差太大时,车库应有专人看管、检查,并有可靠的安全卸压措施。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天然气
| 适配人群 | 专职巡线员,车间安全员,管道监护人员 | 使用场景 | 雨季巡查,第三方施工监护,管道泄漏检测 |
|---|---|---|---|
| 制定目的 | 怕管道出事,想早点发现、早点说、早点防住,让天然气安安全全跑起来。 | ||
| 适用范围 | 管天然气管道、阀门、附件这些,还有围着它们转的巡查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生产安全部写制度、盯执行、打分;车间派专人天天巡、填表、报问题;巡查员自己走线、查漏、记清楚。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漏查漏报,不准不带皂水试漏,不准对施工不管不问,不准记录乱写乱填。 | ||
| 检查与监督 | 巡查员每天至少走一趟,重点地段徒步查,漏气马上处理,记录当天交,安全员不定期翻看,填错扣分,每月培训一次。 | ||
一、管控目的
为规范天然气管道及附件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力度,以及巡查发现管道周围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及事故隐患能及时有效的得到处理,按照巡线工作“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的原则,确保车间的天然气管道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天然气管线、附属设施及阀门的安全巡查管理。
三、管理职责
3.1 公司生产安全部门负责本制度的编写和修订,生产安全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对管道安全巡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车间组织不定期的进行管道安全巡查和管道安全大检查。
3.2 生产安全部负责对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管理,对危害管道安全的行为有现场制止、报告及采取防范措施的职责。对管道附近的施工负责安排人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
3.3 车间安排专人负责天然气管道巡查及巡查记录的填写,及时发现制止可能危害管道安全的施工,记录并报告现场发现的问题;根据工作安排进行现场监护。
四、工作程序
4.1 管道安全巡查的频率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每天至少一次进行管道的安全巡查工作,用气设备每周至少三次抽查,车间办公室每周组织一次线路安全巡查。
4.2 安全巡查人员的巡查报告
4.2.1 车间对巡查人员进行正规化管理。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起点站开始巡查时,必须在起始点向车间安全员报告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开始巡查的时间、预计到达目的地时间或特殊区段的碰头汇报时间等。
4.2.2 巡查人员负责巡查记录的填写,报告巡查发现的问题。
4.3 现场巡查
4.3.1 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在进行管道安全巡查时,必须事先准备好皂水对连接处进行试验, 发现有冒泡处立即处理,漏气严重的立即通知车间办公室进行整改。
4.3.2 在巡查过程中应做好危害识别,注意安全,要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天然气管线进行综合巡查。
4.3.3 车间根据雨季应增加巡查人员和加强巡查的密度。
4.4 重点线路巡查
4.4.1 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应非常清楚自己巡查线路的重点巡查区域,巡线时应坚持重点巡查和徒步检查,并将重点巡查区域的巡查情况填写在巡查记录上。
4.4.2 对已经发现的在管道附近100米外的施工纳入重点巡查区域。对于可能交叉通过管道或在管道中心线5米范围内的施工应提前告知车间办公室,以便采取对应措施。
4.4.3 车间每周至少一次对重点巡查区域进行检查。
4.4.4 对于可能造成管道破裂泄露的严重违法行为,应立即报警“110”进行处理。
4.5巡查记录
4.5.1巡查人员对管道巡查发现的问题,应在当天填写在“管道安全巡查检查记录表”上,安全员进行不定期检查。
4.5.2 巡查人员应定期整理“安全巡查记录”,车间办公室进行检查其填写的严谨性和真实性。
4.6 教育培训
车间每月应组织一次专职管道安全巡查人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包括公司规章制度、线路危害识别和风险预防、记录填写等方面的内容,提高巡线人员的安全意识、巡查技能和责任心,确保巡线工作能做到“早发现、早沟通、早预防”。培训活动应建立记录。
4.7 相关考核
相关考核依据公司《安全考核制度》执行。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氧气、天然气集中供气系统安全
| 适配人群 | 气站操作工,管道焊工,气体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船舶建造,气瓶充装,热工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出火灾爆炸,管住天然气和氧乙炔用气安全,让造船时气用得稳当。 | ||
| 适用范围 | 管造船用的集中供气系统,管气站、管道、气瓶、操作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安监部牵头定规矩,气站和使用部门干活,设备和安全人员一起查漏子。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抽烟带火种,不准穿铁钉鞋,不准乱动阀门,不准放可燃物,不准车进气站。 | ||
| 检查与监督 | 气站要建好防爆通风房,操作工得培训上岗,每月查一次设备,没做到就停用整改,漏气马上停气报修。 | ||
1 目的
为了加强天然气和氧乙炔集中供气系统的管理,安全使用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船舶建造天然气和氧乙炔气体集中供气的安全管理工作。
3 基本要求
3.1氧气、天然气管道设计、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经公司安全、保卫、设备、总务、生产等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
3.2管道气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消防知识的培训,熟悉本岗位操作要求、各种气瓶技术特性和可能发生的故障和事故以及应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处理方法。
3.3气站应建成能遮阳、遮雨、通风良好的结构,有良好的防雷设施,房内严禁烟火,确保消防器材始终处在有效期内,周围20米内禁止热工作业,气站周围做好严禁烟火的标识。
3.4站管理部门和气体使用维护部门应建立有关安全管理须知和操作规程。
3.5送气站内所有电器设备必须采用防爆型,压力表必须是法定计量单位的防爆型压力表。
3.6管道气瓶站内不准放置任何可燃物品,要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设有禁火标志。
3.7操作工禁止穿有铁钉的鞋及可能引起静电火花的衣物,并严禁吸烟和带入火种。
3.8操作者在使用中必须经常对管道气情况作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气使用。使用中必须确保管道和连接口不漏气,天然气和乙炔接口必须安装防止回火装置,接口胶管必须牢固(用铁线或卡马绑好),接口管附近不得随意动火。
3.9管道总送气站内气瓶放置要平稳,预留人行通道,任何高压连接阀不得有漏气现象(包括瓶咀与管道口之间),减压表输入气压情况必须正常。
3.10禁止戴有油污的手套和工具操作气瓶,以防引起爆炸。
3.11在开启瓶阀和减压器时,人要站在侧面,开启的速度要缓慢,防止材料零件温度过高或气流过快而产生静电火花,造成燃烧。
3.12使用人员不准任意修改气压调节阀,如有故障应交由专业人员修理。
3.13操作者在作用中发现气瓶管道有漏气现象和其它异常情况,应马上停止供气,并报有关部门修理。
3.14空瓶写上标记或放置在空瓶区域,牢固堆放在一边,不得妨碍任何通道和造成某些隐患。
3.15天然气万一发生泄漏会聚集在一定的空间内,应在事故现场周围划出禁火区域。严禁火种入内,消除泄漏后采取有效通风措施,再测爆测氧合格后,才能解除警戒。
3.16机动车辆不允许进入集中送气站内。
4 本规定由安监部负责解释。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液化石油气和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安全
| 适配人群 | 加气站站长,当班安全员,加气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加气作业现场,雷雨天气停业,动火作业管控 |
|---|---|---|---|
| 制定目的 | 加气站危险,怕出事伤人毁东西,想让每个环节都稳稳当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lpg和cng加气站,管设计、施工、经营、安全、用电、消防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站长带头管日常安全,每班配安全员盯现场,主管部门每月查,消防器材专人养。 | ||
| 禁止行为 | 站内不准吸烟、不准不熄火加气、不准穿脱静电衣服、不准用手机、不准乱排易燃物、不准非操作员碰加气机。 | ||
| 检查与监督 | 安全员天天看,站里每周查,上级每月查;发现隐患马上改,改不了就上报并设防;没做到就通报批评,严重就停岗培训。 | ||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新建、改建、扩建的液化石油气(lpg)和压缩天然气(cng)加气站,应符合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
第二条 加气站经营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申请办理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 安全管理
第三条 安全组织
1. 加气站应成立以站长为负责人、安全员和有关人中参加的安全小组,负责加气站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气站每班应设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纠正违章行为;
2. 加气站应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制定灭火预案、防火档案、教育方案,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3.加气站应与毗邻单位建立联防组织,定期开展联防演习活动。
第四条 安全教育
1.加气站员工应经安全、消防和充装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所有职工(包括转岗工、劳务工、代培人员等)上岗前应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安全教育的内容和学时安排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和考评;
3.厍气站内进行检修施工作业前,加气站主管部门应确认施工单位资质,并与其签订安全合同(协议),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字串7
第五条 安全措施
1. 加气站内应设置“加气站安全管理十大禁令”标志牌,禁令内容是:
(1)严禁在站内吸烟;
(2)严禁在站内进行车辆检修等产生火花的作业;
(3)严禁机动车辆在站内不熄火加气;
(4)严禁在站内穿脱、拍打能产生静电的服装;
(5)严禁在站内使用手提电话机、寻呼机及非防爆电器;
(6)严禁在站内就地排放易燃、易爆物料及化学危险品;
(7)严禁在站内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等;
(8)严禁行人、自行车在站内穿行;
(9)严禁非本岗位操作人员操作加气机作业;
(10)严禁驾驶员远离加气车辆。
2.加气站内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语、警示;
3.加油加气合建站应在站内以明显的颜色划出引导加气车辆进出站和停靠台的标志线;
4.遇有高强闪电、雷雨天气及其他意外情况时,应停止卸气、加气作业。
第六条 加气站用火应按集团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 电气管理
1.用电管理
(1)在爆炸危险区内使用的电气设备防爆等级应符合现行gb 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 字串6
(2)电气设备、线路应完好无损,电气连接应紧密牢固,无腐蚀,符合防爆要求;
(3)对加气机内部的电气密封应每月检查一次,如发现密封不良应立即修复或更换;
(4)加气站的安全用电应符合有关规定,加气站防爆区域内不应随意装接临时电气线路,临时用电按《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5)加气站营业室、休息间等场所禁止使用电炉、电暖气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
2.防雷、防静电规定
(1)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的连接线、跨接线、接地装置电阻每年至少在雷雨季节前检测一次并做好记录;
(2)定期检查加气机、高压胶管及卸气场地的静电连接线,保持完好有效;
(3)加气站的防静电工作应符合本制度易燃、可燃液体防静电安全规定的要求。
第八条 安全检查
1.加气站的安全检查应坚持自查和上级监督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分级落实。
(1)安全员应进行日常安全监督检查;
(2)加气站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
(3)加气站主管部门每月和遇重大节日应对加气站进行安全检查。
2.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业现场安全制度及操作规程执行情况、设备安全状况、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和基础资料管理以及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等;
3.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加气站能解决的应立即组织整改;加气站无力解决的应书面向上级报告,在整改未完成前应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第九条 消防管理
1.站长是防火第一责任人,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队员,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火灾危险性,懂预防措施,懂扑救方法,懂疏散方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逃生。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
2.加气站应制定应急预案,其主要内容:
(1)应急组织和指挥系统;
(2)地理位置,油罐数量、容积,加气机数量;
(3)建筑物的结构形式、耐火等级、面积、高度、内部设施及相互间的距离;
(4)人员的配备、分工,警卫力量的布置,物资抢救、人员疏散措施及相应的操作程序;
(5)各咱消防器材的数量、摆放位置、应急补充措施;
(6)对外联络及外援力量的部署、指挥等。
3.加气站消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
(1)加气站应按gb 50156《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的要求,设置灭火器材;
(2)消防器材应由专人管理,定期检查、养护,定期换药,并有检查、保养和更换记录。
第十条 事故管理按本制度事故管理规定执行。
天然气场站安全生产事故管理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
| 适配人群 | 天然气用户,厨房操作人员,外来探亲人员 | 使用场景 | 厨房用气,燃气泄漏处置,探亲人员用气 |
|---|---|---|---|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想让大家用气时平平安安,不漏气、不着火、不中毒。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用天然气的住户,管炉具、阀门、管线、通风这些事儿。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查设施,用户自己天天看,社区每月巡检,安全员盯重点户。 | ||
| 禁止行为 | 不准放易燃物在灶边,不准用自制炉具,不准关窗用气,不准闻到味还开灯。 | ||
| 检查与监督 | 每季度物业上门看一遍,漏气没修好停气三天,整改完才恢复,不配合贴告示提醒三次。 | ||
1、天然气用户必须遵守安全使用天然气规定。
2、管线、阀门、炉具等设施要做到无缺件、无破损、无漏气,安全可靠,灵活好用。
3、炉具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厨房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确保空气流通,用户用气时要打开抽油烟机或换气扇。
5、用户停止用气时必须关闭气管线主阀门和炉具阀门。
6、所有炉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符合东营地区燃气要求,严禁使用自制炉具。
7、外来探亲人员用气时,必须先学会操作,了解用气常识和注意事项后方可用气。
8、如发现室内有天然气味,应迅速打开门窗进行通风,此时不准点明火和开关电器,要立即查找漏气部位,及时消除隐患,经检查确实无天然气味方可用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