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 适配人群 |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安防员,车场收费员 | 使用场景 | 住宅小区收费,停车场出入管理,车辆泊位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小区停车乱糟糟,车主抢位吵架多,想让停车有规矩,大家少扯皮,钱收得明白。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进小区停车的车主,管车位怎么分、车怎么停、钱怎么收。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总盯这事,保安大哥管进出登记和巡逻,财务大姐收钱开票,业委会叔叔阿姨监督有没有乱来。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不登记就开车进,不准乱停堵路,不准修车洗车,不准放危险品,不准车里留贵重东西。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小时巡场,监控24小时盯着,收费处每天对账,月底查一次登记本,漏登一次扣50块,三次就换人。 | ||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物业服务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在郑州市市区内提供物业服务时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 郑州市市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郑州市物价局负责;各县(市)、上街区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负责。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服务向业主所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综合管理服务;
(二)物业共用部位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三)物业共用设施、设备及其运行、使用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四)环境卫生、绿化管理服务;
(五)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维护。
第五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法、合理、公开、透明和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两种价格管理模式。
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和新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
住宅小区已成立业主大会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别墅及非住宅类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利润。
物业服务成本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一)服务及管理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应当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六)物业服务企业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八)经业主或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
第八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
(一)物业服务项目包括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绿化养护服务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养护、维修服务五项。
(二)每个服务项目根据服务要求、设施设备配置情况不同,分为五个收费等级。
(三)物业服务企业所申报的综合管理服务项目的等级,不得高于所选的公共区域清洁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项目等级。
(四)物业服务最终价格为五项对应等级收费标准之和。
第九条 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各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由具有定价权的价格主管部门依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制定。
各住宅小区具体的物业收费标准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的物业服务项目等级的基准价和浮动幅度内约定。
第十条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企业在与业主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时约定。
第十一条 执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房屋交付使用前,持以下资料原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向价格主管部门申报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等级标准。
价格主管部门在实地勘验后,对具备收费条件的物业小区核定收费项目等级标准。
(一)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总平面图;
(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服务等级标准材料;
(三)申请物业服务收费等级标准的书面材料;
(四)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的复印件;
(五)法人登记证书及营业执照副本;
(六)物业服务合同;
(七)物业承接查验报告;
(八)其他需要报送的资料。
第十二条 本办法实施前实行政府指导价的住宅小区,继续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物业服务企业如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可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在新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标准范围内进行调整,并应征得小区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中,应当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业主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
第十四条 物业服务收费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前以售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为准计算。
第十五条 完成物业承接查验并交付使用的房屋,自开发建设单位交付之日下月起,业主开始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六条 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房屋或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空置房屋,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承担。
第十七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期间产生的装修(建筑)垃圾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按规定自行清运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费;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清运的,清运费用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第十八条 住宅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推广使用集成电路卡(ic卡)的,按业主实际使用数量免费发放,丢失补办的可按成本价收取费用。
第十九条 住宅小区机动车停车服务费实行政府定价。
在全体业主共有道路或者其他共用场地停放机动车辆的,是否交纳停车服务费,收取的停车服务费如何使用,应当经业主大会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服务企业在全体业主共有的地面和地下规划共用车位、道路或其他共用场地收取的停车服务费,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后的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商定的意见或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规划用于停放机动车的车位,在产权人取得相关产权后,可由产权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产权未明晰前,车位的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条 物业企业代供水、供电、供气、供暖、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收费时,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第二十一条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
第二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已收取物业服务费用的,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重复收取性质和内容相同的费用。
第二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采取公示栏、公示牌、收费表、收费清单、收费手册或多媒体终端查询等方式实行明码标价。
明码标价的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名称、收费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价格管理形式、价格举报电话12358、行业监督电话等。
第二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收费相关规定收费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____年9月1日起执行。
《郑州市物价局 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郑价公〔____〕2号)及其他相关文件和规定同时废止。
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签名确认。
10、不得有任何车辆在停车场内长时间停留或在车内睡觉。
11、不得有车辆堵塞停车场行车道的现象,否则物业公司相关部门,即安防部与物业部有权采取强制措施疏通车道,且一切后果由该车驾驶员负责。
12、驾驶员如遗失 或 ,须向出入口当值人员出示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进行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次租车辆必须缴清 赔偿费(20元/张)及停车费后方可离开现场。
二、车辆出入管理规程
1、私家车位车辆
持有私家车位 之车辆凭车辆ic卡进出车场出入口,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2、次租车辆
a)由车场出入口安防员发出次租车辆ic卡,记录次租车辆ic卡号码、车牌号码、进场时间,指引其停放于次租车位;
b)停放30分种内离开,免收次租费用,停放时间超过30分种,则按1小时收费;停放时间达到1小时且超过1分钟即按2小时收费(若离开车辆的司机提出强烈异议时,经安防主管及财务主管同意后,可酌情放宽到超过5分种后按2小时收费)。
c)车辆离开时,由出口安防员核对车牌号码,记录出场时间,收回次租车辆ic卡,转交收银员,收银员按电脑计费收费后,开启道闸予以放行(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3、免费车辆
持有 之车辆,经安防员检查核实后,使用专用车辆ic卡开启道闸(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并指引其停放于非私家车位处,记录进出车场时间,登记车牌号码。
4、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对每一辆出入车辆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车牌号码、出入车场时间,并用颜色来区分私家车、次租车及免费车。
次租车必须在出入口处领取次租车辆ic卡,读卡后方可进入(特殊情况及手工收费另计)。
5、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制止超出出入口限高铁杆、装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车况不良及漏油等状况的车辆进入场,以免发生危险或造成车道堵塞。
6、任何人员不得在行车道上行走,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做好劝阻工作。
本公司工作人员因公原因除外。
7、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提示车主先交费后取车,以免因交费而引起车辆阻塞。
8、车辆出场时,车场出入口处当值人员须正确指挥车辆按顺序排列,确保车辆正常出入。
9、出入车道发生车辆阻塞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负责疏通车辆,保持车道畅通。
10、出入口读卡机发生故障,影响车辆正常出入时,出入口当值人员须迅速通知领班到现场处理。
若故障一时排除不了,当值领班拆下拦车臂杆,疏通车道,并报维修部抢修,同时按手工收费确保车场出入口工作的正常进行。
三、车辆泊位与检查规程
1、车场出入口当值人员须引导车辆泊位,不得跨位停泊及停入他人之私家车位上。
2、车场管理人员须于巡场时随时提醒驾驶员锁好门窗,带走贵重物品。
3、车场管理人员须按规定认真检查车况,若发现问题,应及时请驾驶员在车辆检查登记表上签名确认。
四、车场巡查规程
1、负责地库巡逻的安防员须每小时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
2、车场出入口当值安防员应每20分钟对车场例行巡查。
3、安防经理、经理助理须每日对车场及后围非机动车车库进行例行巡查两次。
4、安防领班每次巡岗时须对车场进行例行巡查,早、中班巡查不得少于5次,夜班巡查不得少于8次。
五、智能化监控规程
1、车场实行24小时闭路监控,由监控员负责监控工作。
2、监控员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知巡查安防员处理,必要时须定镜录像。
六、人工起杆规定
1、当车主持卡在出口读卡机上不能读卡时,由收费员通知出口安防员核查车主所持卡是否有效,如是有效卡,应报请当班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后,人工起杆。
起杆后,取回不能读卡的卡,并在卡上写"不能读卡"字样,交收费员保存,作为核查依据。
2、它特殊情况需使用人工起杆时,须经领班级以上人员同意。
3、每次使用人工起杆,须在当值记录本上详细记录。
七、临时手动计费程序
1、车辆进入车场时,入口岗用对讲机通知当值领班用打卡机按计时卡序号打卡后,将计时卡交车辆驾驶员。
2、车辆驾驶员离场前到入口打卡处打卡,并在15分钟内到收款处交车辆停车费。
3、出车口安防员在车辆离开时收回计时卡,核对是否超时。
4、出车口安防员在交班时将收回的计时卡交收款处。
九、停车场收费管理规定
(一)收费标准
1、次租车辆按小时计费。
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费,超过1小时15分种按2小时计费,以此类推。
2、次租车辆先交费后取车,交费后15分钟内必须出闸离场,超过15分钟仍未离场,另外计收停车费。
3、次租车辆ic卡失效或丢失,按入口处管理员登记的入场时间收取停车费。
(二)免费处理规定
1、本公司的车辆可免费,但驾驶员必须在计时卡上签名,以便财务部查核。
2、军警或特种车牌车辆,除因执行任务由公司领导在计时卡上签名的可免费外,其他一律不能免费。
3、非办公时间,由带班主任、领班用电话向上级领导汇报,经同意后,才能作免费处理。
4、所有作免费处理的时钟卡,经出口读卡机读卡后,收费员要立即通知出车口安防员用钥匙打开出口处读卡机,收回原卡交收费室保存,并在卡上写上"免费"字样,留作财务部核算依据。
(三)过夜车辆的收费规定
由22:00开始停泊至次日8:00的车辆,按夜间收费标准收费。
(四)收费室交接班规定
1、交班时,交班人将金额总数如数交下一班,并在交班人一栏签名。
接班人核对无误后在接班人一栏签名确认。
2、接班人接班时,应当面点清金额及票据,认真辩别钞票真伪,交班后发现有错误或假钞,由接班人负责。
3、每天夜班接班后,到出车口打开读卡机,将一天的ic卡打包封好,由早班交财务部核查。
十、车场巡逻管理人员职责
直属上司:安防领班
1、认真履行车场管理规定,不得玩忽职守。
2、加强车场巡回检查,制止闲散无关人员进入停车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班,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3、车辆要规范,停放要整齐,禁止在停车场内维修车辆及动火,特殊情况须经安防部门主任及以上人员批准,还需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
4、对进入车场的人员要注意观察,闲杂人员应劝其离开。
5、对进入停车场车辆有损坏部位登记清楚,交接班时说明。
工作时间不断巡查车辆停放情况,夜间八点以后出场的车辆车管员要提高警惕,观查车辆起动是否正常,如有可疑情况及时报告出口处值班人员和领班。
6、对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要引导车主停放在相应的车位上,保障停车场畅通无阻,发现有停放不整情况,及时和车主取得联系。
7、严格执行停车场车管员服务用语。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住宅小区车辆停放
| 适配人群 | 车场管理员,物业安保人员,车位租用人 | 使用场景 | 停车场管理,小区车辆停放,车库安全管控 |
|---|---|---|---|
| 制定目的 | 让小区不吵不乱,车子停得整齐,进出不堵,别丢车也别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进小区的人,管停车位置、进出路线、交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中心统一管,管理员天天盯场子、记情况、指挥停车;班长查记录,领导不定期看。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停乱放,不准带易燃易爆品进来,不准在场里摆摊喝酒睡觉吵闹,不准损坏设备。 | ||
| 检查与监督 | 管理员每班查登记本和现场,月底汇总问题;没按要求做的,先提醒,再扣服务分,三次不改停租车位;每月5号前完成检查。 | ||
为了物业管理区的宁静与安全,规范辖区内的车辆停放,为业主提供高效而且安全的服务,保障车辆停放有序,交通顺畅,避免车辆丢失事故的发生,根据辖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 本中心负责辖区内交通管制和机动车辆及单车的停放管理工作。所有车主在物业管理区内均要按照中心规定的有关场地、路线和时间行驶以及停放,并缴纳相应的停放费用。车场管理员要具备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心、纪律观念,尽职尽责,做好巡视记录和交接班记录,严禁擅自离岗;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场内秩序。
2 机动车辆停放场地将采用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
3 停放场内保持清洁卫生,无关人员不准随意进入。不得在场内摆买、会客、喝酒、睡觉或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等。禁止装截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
4 车辆进入停放场,必须服从管理员的指挥和安排,征得管理员同意后方可进入;车辆进出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他车辆的进出和其他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车场管理员应认真核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
5 所有在停放场固定车位存放的机动车辆都必须向中心提供保险公司保险证明(如全车盗抢险、无过失责任险等)和行驶证等有关证件(交复印件),填写《车位租用登记表》,否则一切责任有车主承担。
6 固定车位的机动车辆必须在指定的专用车位停放,临时车辆按管理员指定位置停放。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
7 进入车场时严禁携带或装载易燃物品和危险品(如烟花、爆竹、汽油、酒精、香蕉水、炸药、雷管等),禁止在车场内吸烟,以确保车场安全。
8 车主要爱护停放场内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讯等一切专用设备和公用设施。不慎损坏时需按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9 车主要严格按照中心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缴交。凭统一规定的收费票据发放出b入卡,凭卡进出,否则车辆不予进入停放场,超过 月欠缴停放费者将取消原固定车位,临时停车者由车场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发放临时出入卡,并根据停车时间按规定缴交停放费。
10 若车主不慎丢失出入卡,应立即通知停放场管理员,车主应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交成本费由中心补发出入卡。
11 若机车车辆在停放场内停放后被损坏者,原则上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管理员与物业管理中心共同协助调查处理。
12 所有停放车辆必须在当日23时30分之前进入停车场。停放在大门之外产生的一切后果有车主承担。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某某住宅小区车辆停放
| 适配人群 | 物业安保人员,小区车主,外来办事人员 | 使用场景 | 访客停车,业主停车,货车禁入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车太多乱停,堵路又不安全,想让进出方便点,大家停车有地方,秩序好一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进小区的人,管停车位置、收费、登记、进出检查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是头儿,管整体;保安具体干登记、指挥、巡逻;业主委员会盯着看执行没到位。 | ||
| 禁止行为 | 不准大货车进来,不准乱停车挡消防道,不准试车修车,不准鸣喇叭超速,不准不锁车。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天查三次停车情况,月底交记录;没做到第一次提醒,再犯扣当月停车费10%;下个月初汇总问题开会改。 | ||
某住宅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
为维护本住宅区交通秩序,加强机动车车辆停放管理,方便住户车辆保管,根据小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交通管理和机动车辆停放管理。所有车主在规定泊位内停放车辆,并交纳相应的车辆停放场地占用费。物业安保人员应做好出入车辆登记和交接班工作,严禁擅自离岗,做到文明执勤,认真检查,热情服务,及时指挥车辆停放,维持小区内车辆停放秩序。
二、非本小区车辆原则上不得进入小区停放,若需要进入小区办事,超过60分钟,按每小时5元收取停车费,超过3小时按15元收取停车费。
三、大货车(2吨以上)、集装箱车等大型车辆不得进入小区。
四、所有车主必须在指定泊位内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和地小区进出车路口。若车主不按规定随意停放,造成一切后果由车主负责。
五、车辆进入小区时,安保人员须登记车辆牌号、进入时间、车辆车型,以备查阅之需。
六、停车后驾驶者必须锁好车门窗,调好防盗系统到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携带,物业安保人员不负责看管车内任何物品。
七、车辆带货出场,必须有相应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时,必须由户主到物业单位办理放行手续,方可出场。
八、不得在小区内试刹车、练习驾车、大型修车,有滴漏机油车必须清洗干净。
九、车辆进入小区不得鸣号,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不得损坏小区设施。
十、车主停车出入证遗失要立即到管理处申明、补办,否则后果自负。
十一、车主不得刁难、辱骂或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妨碍物业安保人员执行公务。
十二、物业公司仅提供车辆停放场地及管理(车位有偿使用),不负责保管。如车辆丢失或损坏,物业公司不负责赔偿。车主与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过程中,物业公司应积极配合车主,提供监控录像,车辆进出登记等相关证据,便于车主理赔手续办理。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小区车辆道路
| 适配人群 | 物业车管员,小区安保人员,业主车主 | 使用场景 | 小区停车管理,消防通道管控,外来车辆登记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车太多,路常堵,消防通道被占,怕出事,想让车停好、路通畅、大家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小区的车,包括业主、访客、出租车、货车,管停车、行车、发证、收费。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牵头定规则,车管员天天指挥停车收钱,保安查证件拦违规车,业委会偶尔抽查。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停消防道和行车道,不能无证进出,不能学开车试车,不能带危险品进小区,不能超速鸣笛。 | ||
| 检查与监督 | 车管员每天巡查看停没停对,保安站岗查证收证,月底交报表,漏查一次扣奖金,不交费车不让进。 | ||
花园小区车辆道路管理规定(五)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安全和车行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的畅通、整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本小区为业主(使用人)提供停车库(场),由物业管理公司设置专人服务(临时停车处例外),所有进出小区的车辆,必须服从专职管理人员指挥和安排。
二、购有或租有车库、车位并拥有自用车辆的业主需要在物业公司办理手续。缴纳相关费用,领取机动车辆“出入证”。
三、出入小区内车辆必须按照指定地点停放,由管理人员收取相应车位使用及场地维护费。行车车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禁止停车。
四、外来车辆经许可后,向安保人员领取车辆“出入证”,出小区是交还此证方可通行。
五、物业管理公司所发的车辆“出入证”是出入小区的有效通行证件之一,领取后请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勿借他人或遗失无车辆“出入证”或未缴清停车费的车辆,安保人员有权拒绝放行。
六、出租车不得在本小区内揽客,送人完毕后必须马上离开本小区,如用户需要车,应在小区外叫车搭乘。
七、凡装有易燃、易爆、剧毒品或污染性物品的车辆严禁驶入本小区。2.5吨以上的货车必须经安保人员许可后方可进入。
八、驶入本小区的车辆应留意小区内的交通标识,应减速慢行,时速不超过5公里,不得鸣笛,需注意小区内的道路标识。如车辆损坏路面、公用设施,应照价赔偿。
九、不得在小区内任何地方学习驾驶机动车;不准在小区内试车。
十、摩托车、自行车需要在停车库(场)停放时,必须遵守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并按照规定交付停车费。
十一、业主及使用人有义乌教导子女和未成年人遵守本小区管理规定,勿在道路上嬉戏、骑车,以免发生危险。
十二、车辆在小区外公共区域的停放,执行相关职能部门的规定。但是禁止停放在小区内的非专用停车场和小区外的行人道上。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
| 适配人群 | 校内教职工,公寓常住户,外来租房户 | 使用场景 | 教工公寓管理,车辆进出管控,租户车辆登记 |
|---|---|---|---|
| 制定目的 | 装了车禁系统,得有卡才能进。方便住户进出,让小区更安全些。 | ||
| 适用范围 | 教工公寓住户和租户的私家车,办卡、用卡、补卡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后勤管理处定规矩,门卫收材料发卡,行政楼122管补办,门卫盯刷卡情况。 | ||
| 禁止行为 | 不能借卡给别人用,不能故意撞坏栏杆,卡丢了不交钱不给补,押金不退卡不还。 | ||
| 检查与监督 | 10月26-28日集中办卡,之后补卡或新车办卡去行政楼122。门卫每天查刷卡,没卡拦着不让进,补卡要交35元。 | ||
学校教职公寓小区车辆出入卡管理规定
学校为加强教工公寓小区车辆安全管理,推进教工公寓物业正规化进程,保障住户出行方便,实现出入车辆刷卡登记制度,特在教工公寓小区大门安装车禁系统,现就车辆出入卡办理做如下规定:
一、在教工公寓小区常住户家用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制。
二、住户车主凭本人驾驶本和行车本办理出入卡。
三、校内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凭相关证件可直接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
四、外来租房户有车家庭凭相关证件可领取一张车辆出入卡,并交押金200元。
五、所有住户中常住有车其他家庭成员凭相关证件可办理车辆出入卡,并每卡交工本费35元,外来租房户家庭成员每卡还需交押金200元。
六、车辆出入卡要妥善保管,遗失或损坏后补卡需交35元工本费。
七、外来租房户退租时,将卡交回(完好无损)时,退回押金。
八、要爱护车禁系统装置,车主出入小区大门要慢行,若撞坏相关设施,要照价赔偿修复。
九、10月26日――10月28日在教工公寓小区门卫室统一办理。
十、补办出入卡或新车办卡,在行政楼122办理。
后勤管理处
20**年10月20日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小区车辆
| 适配人群 | 业主车主,租用车位者,来访司机 | 使用场景 | 车辆进出,车位停放,外来访客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路窄车多,老有乱停乱放,堵路又吵,想让进出顺一点,停车有地方,大家安心些。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小区的车,包括业主、租户、访客的车,还有电瓶车、摩托。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服务中心发证收钱,秩序员拦车查卡指车位,班长每天巡查看谁乱停。 | ||
| 禁止行为 | 大货车危险车不准进;出租车10分钟必须走;不许按喇叭;不许乱停乱放;不许把贵重东西留在车上。 | ||
| 检查与监督 | 进门要贴红标或办临时卡;乱停第一次说,第二次再说,第三次拍照贴公告;租位三次违规就退租不退钱;秩序员每两小时巡查,没做到就登记扣分,月底汇总通报。 | ||
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为加强小区道路管理和交通秩序,对小区业主车辆有固定车库(车位)、使用小区内停车位车辆和来访车辆停放管理。
根据国家相关交通管理办法和本小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小区内禁止5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三、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要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定车位和地点停放。
四、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进入本小区的处理。
五、停放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六、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七、 根据物业管理有关法规规定,秩序维护人员通过值班和巡逻,避免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受损坏,但不承担保管和保险责任。
八、有固定车库/车位的车辆停放管理
1、由物业服务中心统一发放红色通行证标识,并黏贴于档风玻璃内侧醒目位置;
2、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内或其车位上;
3、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4、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车库(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车库(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拍照并将其在小区宣传栏内进行公示,对于多次违规的车辆物业公司将对其采取一定的强制措施,所造成的后果将由车辆拥有人自行负责。
九、租用停车位车辆的停放管理
1、空置车位只对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出租,每个车位月租费为80元;
2、需要办理租用车位的车主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车位租用手续;
3、进入小区时必须把车辆停放其租用的车位上;如有发现未能停放在其租用的车位上,第一、二次时给予口头提示,第三次时将取消其租用车位资格,同时对已缴纳租用车位的租金不给予退还;
4、按时交纳车位租用费。
十、外来车辆的停放管理
1、本小区业主或使用人的车辆,如没有自己的车位(车库)或办理租用手续的,一律视为外来车辆;
2、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并同时发放《临时停车卡》,方可进入;
3、对已发放《临时停车卡》的车辆,必须把《临时停车卡》放在车内明显处便于秩序维护人员的检查;
4、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按规定停放,如没有按规定停放时,所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负责;
5、对于外来车辆收取一定的场地占用费,收费标准按《景洪市住宅小区停车收费标准》执行。 十一、非机动车辆的管理
1、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一律从非机动车出入口出入小区。
2、摩托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必须停入车棚内,不得在小区地面道路、安全通道及单元楼道等公共场所停放,若违章停放物业服务中心可以视情节轻重予以必要处理。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教工小区车辆占道停车
| 适配人群 | 校内教职工,物业管理人员,保卫处人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进出,小区通行,停车管理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车太多,乱停乱开影响大家走路和安全,想让进出停车有秩序,不堵路不吵人。 | ||
| 适用范围 | 外来车、本校老师车、外面租户车,管怎么进、停哪、开多快、交啥费。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是大管家,贴条锁车收钱;保卫处管老师车办卡;车主自己守规矩,互相提醒。 | ||
| 禁止行为 | 不准乱停乱放,不准开快车按喇叭,不准漏油漏水,不准带危险品进小区。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天天巡,贴条两次就锁车罚一百;超速先提醒再禁入;缴费办卡才给进门;没做到马上处理,月底汇总通报。 | ||
教工生活小区车辆占道(停车)管理规定
1、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小区。凡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一律按规定位置统一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影响正常交通。物业将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两次内进行贴条提示,预期不改者锁车、罚款100元。
2、车辆必须按规定的路线行驶,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路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和按喇叭,小区内车辆行驶限速5公里以内。对车速过快车辆小区物业将首先进行通知提醒,预期不改者物业有限制该车辆进入小区的权利。
3、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本校职工车辆,要在校保卫处办理车辆通行手续后,携带车辆行驶证、缴费收据在物业办公室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4、长期在本小区内停放的非本校车辆,携带车辆行驶证、在物业办公室缴费,办理车辆进出门卡。
5、车辆停放后关好门窗,将防盗装置设置为静音,注意车辆和车位清洁。不准停放漏水、漏油和携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污染品的车辆。
6、车辆如损坏路面和公共设施,应照价赔偿。
物业管理中心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停车位
| 适配人群 | 物业管理员,业主委员会,门岗保安 | 使用场景 | 车辆进出,停车管理,道路通行 |
|---|---|---|---|
| 制定目的 | 怕路堵车乱,大家进出不方便,想让车停得整齐、开得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进小区的车,包括业主的、访客的、送货的,管停哪、怎么开、交多少钱。 | ||
| 职责分工 | 物业处牵头登记和审批,门卫守门口查车,保安巡逻看停车,主任每月抽查落实情况。 | ||
| 禁止行为 | 大车不准进,危险品车不能进,不登记不能停,消防通道不能占,车库门口不能堵。 | ||
| 检查与监督 | 物业三天内完成登记,门卫每天记进出,保安每小时巡一次,没按规停的贴单提醒,三次就禁入一周。 | ||
小区车辆、道路、停车场(位)管理规定
为维护辖区道路畅通,车辆停放、行驶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7座以上客车、1吨以上(含1吨)货车不得在辖区内停放。
二、禁止装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车辆入内,2.5吨以上货车、大型客车、农用车、拖拉机不准进入小区。
三、业主、客户拥有的车辆(人心所向轿车、7座以下客车、1吨以下货车)须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登记手续。
四、业主、客户自有车辆均应入库停放,未入库或没有车库的应在划定车位停放并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自行车一律放入储藏室内;不得在消防通道、非停车场地及他人的车库(位)前、储藏室门口停放。
五、外来临时车辆(非业主、住用人)进入辖区必须在门卫办理登记手续,并在划定车位停放,离开辖区应自觉接受检查,按规定缴纳机动车车位使用费。
六、房屋装修户运送材料的超载车辆进入辖区,须经管理处同意。
七、车辆应严格遵守辖区交通标志提示文明行驶,不鸣号、限速在10km/小时以下。
八、不得在辖区范围内洗车、学习驾车、修车、试车和清扫车上的杂物于地面。漏油、漏水的车辆不准进入辖区。
九、不得擅自挖掘辖区内道路或在道路上任意堆放物品。
十、不得在辖区主干道上玩耍、搭席乘凉、踢打球等。
十一、小区主、次大门口禁止停放车辆及堆放物件,确保小区出入口道路畅通。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生活小区车辆
| 适配人群 | 业主车主,物业保安员,车库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小区车辆进出,机动车停放,非机动车停放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车太多乱停乱放,影响大家走路和安全,想让停车有秩序,进出更顺畅。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小区开车、停车的人,包括业主、租户、送货的、出租车司机。 | ||
| 职责分工 | 物业是总管,保安盯进出和停车,保洁看卫生,业主自己管好车和证件。 | ||
| 禁止行为 | 没证不准停,证不对号不行,不贴证不让进,乱停会被拖走,危险品不能带进来。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天查证查车查位置,每月抽查贴证情况,没贴证第一次警告,第二次收证,拖车费车主自己掏,月底汇总问题报物业经理。 | ||
某生活小区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的等级
小区业主、使用人停放车辆,均应由物业管理处分类登记。
二、泊车位的使用
1、本小区停车位由物业负责统一管理,需使用车位必须向开发商购买或办理车位租用并办理停车泊位手续,领取“停车证”后,方可使用停车位。
2、保安人员认证对车、凡“停车证”与车位号码不符合者,禁止车辆停泊,所有进入小区内停放的车辆必须在车头挡风玻璃左侧显示停车证,否则保安人员有权不予放行。停车证如有遗失,须立即向物业管理处报失并支付停车证的工本费。“停车证”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上述行为如有查实,物业管理处将收回停车证,如事件行为有违法性质,将送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进入停车场车辆自觉保持车辆内清洁卫生,本小区停车场有权禁止车容不整车辆入内停。
4、进入停车场停放的机动车辆,应按指定车位停放,不得异区、异位停放,否则,停车场有权将未按指定停放的车辆拖至适当地点,并由其车主承担一切费用。
5、小区停车场只向使用停车场停车的机动车辆提供车位的使用权,不负责车辆保管责任,无需为停泊车辆承担损坏,损毁及遗失责任。
6、使用停车位的车主应按物价部门审定收费标准暗示交付车位使用租金或管理费。临时停放车辆按规定交付临时车辆停放费。
三、车辆的进出和停放
1、小区车辆出入口为1处,设置24小时保安人员值勤。
2、备有自行车、助动车的业主、使用人请将车辆停放在非机动车车库内,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内公共区域或小区通道上。
3、购买独立车库的业主应将机动车、非机动车停入独立车库内,不得将车辆停放在楼内公共区域或者小区通道上。
4、为了业主、使用人的安全,管理处会严格控制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出租车在未搭载乘客的情况下,禁止在小区内停留。
5、驶入或停放小区的车辆、请车主(司机)不要将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遗留在车上,离车时要锁好门窗。
6、进入小区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接收物业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区域、车位停放。
7、进入小区的车辆限速5公里/小时,并禁止鸣笛,接受物业工作人员引导,按规定区域,车位停放。
8、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停车场,否则,车主将赔偿其所造成的损失,并承担可能引起的一切责任。
9、搬运或送货的车辆,必须听从物业管理人员的指挥,在完成货物运送后,应立即驶离本小区。
10、进出小区的箱式货运车,应接受当直保安员打开箱门检查,对据查者,不予放行。
s小区车辆停放管理规定: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 适配人群 | 车位业主,临时车主,物业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小区停车管理,车位收费执行,消防通道监管 |
|---|---|---|---|
| 制定目的 | 小区车太多乱停乱放,怕撞人堵路消防车进不来,想让大家停车有规矩,进出都安全顺当。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进小区的人,管停车位置、开车路线、交费这些事。 | ||
| 职责分工 | 物业经理带头管,保安盯着执行,客服查缴费和证件,业主互相提醒监督。 | ||
| 禁止行为 | 不准逆行、不准占消防道、不准跨车位停、不准漏油车进场、不准没保险就停、不准私自修车洗车。 | ||
| 检查与监督 | 保安每天巡查看车牌和车位,每月查缴费记录,超期15天就拖车,拖了要交钱补费加滞纳金,月底汇总问题报经理。 | ||
某新城小区车辆管理及停放规定
依照国际惯例,为了确保车主/使用人及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相互利益,明确双方的责任及义务,本车主/使用人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承诺遵守以下关于****新城业管辖区域内车辆管理及停放的有关规定:
一、车辆进入辖区内,必须自觉服从物业管理公司的统一管理。
二、车辆进入辖区内,应按规定路正常行驶,不得逆行、不得在人行道、绿化道上行驶,不得高速行驶,不得鸣号,进出停车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三、车辆进入停车场后必须按指定地进行停放,不得超越车位或跨位。行车通道、消防通道及非停车位严禁停车。任何违章停放的车辆不须经过车主/使用人同意,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
四、车主/使用人应按规定自觉交纳物业管理费或停车费。
1、私家车位:按照广州市物价局穗价涵****号文《关于天河****新城物业管理费标准的批复》中的相关规定,私家车位(即室内已售停车位)的物业管理费为150元/月(含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将于车位业主办理车位收取手续当日预收三个月的物业管理费,管理费开始计收日期原则上按销售发出的《通知》上通知车位业主可收取车位之日期开始计算。车位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方式为按季度收取,即每次预收三个月。
如车主/使用人延迟交纳车位物业管理费达十五天(含十五天)以上,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委托相关部门将车拖移,车主/使用人领取车辆时须另行交纳拖车费并交齐有关费用,同时所欠管理费应按规定缴纳滞纳金,按1‰物业管理费/天计算。
2、临时车位:又称次租车位,参照《广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表》,次租车位(即h室内停车位)只限停放中、小型车(中、小型车指额定载量为2吨以下(含2吨)人货两用车,19座以下旅行车、各类型面包车、的士车),收费标准为10元/次(12小时为1次)。
五、私家车位的业主必须在办理车位收取手续时自觉留取有关资料及证照复印件,以便办理立户手续,同时领取《停车证》并固定放于车辆挡风玻璃左下放,车辆必须凭证出入,对号进行停放。《停车证》如有遗失,车主/使用人应即刻通知物业管理公司进行注销并补办新证。
六、停放车辆必须已在有关部门办理车辆保险手续,否则物业管理公司将不负任何责任。
七、车辆停放后,车主/使用人必须锁好车门、关好车窗,车内一切财物均由车主/使用人负责保管。物业管理公司仅为提供车位及与该车位相关的物业管理服务,不须对发生在停车场内的任何人士及车辆损害负有任何责任。
八、禁止漏水、漏油车辆、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及污染品的车辆进入停车场。
九、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损坏停车场设备设施及财物的一切人士保留追讨其赔偿的法律权利,直至损失赔偿完成为止。
十、未经物业管理公司预先批准,任何人士均不得在停车场内进行维修或清洗车辆。
十一、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根据实际需要修改与车辆管理及停放有关的一切规定而不须提前通知车主/使用人。
广州********业管理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中心
____年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