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适配人群会议室专管员,物业服务人员,会议召集单位使用场景学术会议,校级活动,部门例会
制定目的楼里会议室老出问题,设备坏得快,卫生也不好,想让大家用得顺心点,东西少坏点。
适用范围所有来这楼开会的部门和单位,管会议室使用、清洁、设备这些事。
职责分工后勤管理处解释办法,物业管日常,专管员盯钥匙和检查,开会单位自己收拾会场。
禁止行为不准吸烟吐痰扔垃圾,不准乱动设备和桌椅,不准没同意就改布置,不准非专业人碰音响灯光。
检查与监督全得在平台预约,物业审核;会前会后都得检查,没关电源门窗要重做;损坏东西得赔,不赔下次不给订;物业不干活就扣钱甚至换掉。

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楼会议室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保障使用过程中设施的完好无损,更好地为学校的各类会议、学术活动等提供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楼会议室按照使用功能,由学校统筹安排使用并进行管理。凡使用**楼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均应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楼会议室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由学校委托相关物业服务公司负责,安排会议室专管员负责会议室的具体管理与维护,包括使用、资产、保洁等各项管理。会议室钥匙由会议室专管员负责专门保管和使用,不得借用。

第三条**楼会议室的使用须通过校园网登陆“会议室报告厅管理平台”(网址:*****)预订。若部门和单位活动与学校重要会议或活动冲突时,优先安排校级重要活动。物业服务公司在收到“会议室报告厅管理平台”会议室预订信息后,根据情况及时进行审核。

第四条物业服务公司须做好会议室的清洁、卫生及会议室内设施安全运行的管理。禁止在会议室内吸烟、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废纸、饮料瓶等。服务人员要随时检查会议室内的家具、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及时整理、清扫会议室、接待室,保持地面、墙面及设施的清洁;会前十分钟要开门、开窗、通风、送电,遇到炎热天气要提前开空调;会后及时清扫,切断电源,关闭门窗,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条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要自觉维护室内整洁,不得乱贴乱挂,不得乱扔垃圾,不得踩踏翻越桌凳,不得随地吐痰;必须爱护并妥善保管室内各类设备设施;室内多媒体设施、音响、灯光等设备由物业服务部门安排专业人员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不得随意挪动或改变原有布置,若确实需要调整布置,须征得会议室专管员同意方能进行。

第六条物业服务公司须积极协助使用会议室的部门和单位,进行会议室布置工作。会议用茶水(物业部门负责提供热水)、杯子、水果、花卉、横幅、仪器(除投影仪及话筒外的仪器)等由会议召集单位负责准备。会议室使用完后,使用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电源开关和门窗关好,并通知会议室专管员检查和锁门。会议室专管员应及时检查室内各类设备设施是否完好,一旦发现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报告,并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第七条会议室在日常使用过程中,若发生设施和物品损坏或丢失,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立即报告会议室专管员,并负责赔偿或修复,否则,物业服务公司将不再接收该部门和单位的会议预订。若因物业服务公司在日常的管理和维护不到位,造成设施和物品损坏或丢失,则由物业服务公司承担全部赔偿或修复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八条物业公司若因管理或保洁不到位,出现地面或墙面及桌椅等污损现象,但在管理部门提出后能积极并及时整改,将根据其整改情况给予必要的经济处罚;若在管理部门提出后不能及时整改,学校有权立即终止其该楼当年所签订物业服务协议,并在今后学校物业服务招标中不再邀请该物业公司参加。

第九条本办法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

适配人群教务管理人员,学院教学院长,本科辅导员使用场景本科生辅修,跨学科修读,学分互认
制定目的社会需要复合人才,学生找工作更难,学校想帮大家多学点东西,提高竞争力,不是为了凑数。
适用范围只管在校本科生,管他们修第二个专业或学位的事,包括上课、考试、发证这些事。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定规矩和审核名单,开课学院管上课和成绩,主修学院初审资格,三方一起盯进度。
禁止行为主修没学好不能报,成绩不到75分不行,不交学费没听课证不能上课,主修和双专业冲突必须先保主修。
检查与监督每年第二学期十五周前学院报计划,学生按流程申请,教务处公示名单,财务收钱注册,开课学院排课并报备,每学期交成绩,不按时办手续就自动取消。

淮北师范大学辅修双学位、双专业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促进复合型人才培养,我校实行辅修双学位和双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规范辅修教学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1.双学位是指学生修读跨学科门类的第二专业,并符合有关学位条例规定而获得第二学士学位;辅修双专业是指我校在籍本科生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同时修读与主修专业不同的专业。

2.本科生辅修双学位、双专业教育实行学分制管理。

二、专业设置及培养方案

1.根据社会需要、学生专业需求和学科特点,由教务处和学院协商确定开设第二专业目录。

2.第二专业教学培养方案和教学要求原则上与现有本科各主修专业相同,以保证教学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

3.学院应根据同届本科生主修专业的课程名称、代码、学分数等要素确定40~50学分课程(包括专业核心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以及毕业设计(论文)和实践性课程)

4.第二专业目录及培养方案要求由教务处于每学年统一向学生公布。

三、申请条件与审批程序

1.在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凡已修满第一学年主修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课程平均成绩75分以上(含75分),品德良好、身体健康并学有余力,均可报名申请辅修双专业、双学位。

2.开设第二专业的学院,应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五周前填写开设第二专业申请表,并提交培养方案和招生人数,报教务处审批,经教务处同意后向全校公布。

3.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向主修专业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修读双专业申请表,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初审,学院同意后由教学院长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审核。

4.教务处汇同开设第二专业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审核合格并经主管教学校长同意后公布被批准学生名单。同时,将学生名单及所修第二专业报财务处备案。

5.已被批准修读双专业的学生,应按照收费标准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财务处缴纳学费,凭学费票据到教务处注册,领取双专业听课证,没有听课证不允许修读双专业。

四、教学组织与教学管理

1.修读双专业的教学班级规模,将根据学生人数确定。学生人数超过30人(含30人)的,可采取单独编班组织教学,上课时间一般为晚上或双休日;少于30人的采取插班上课方式。

2.修读双专业学生的教学活动由开设双专业学院自行安排,课程安排结束后报教务处备案。同时,通过学生主修专业学院通知学生本人。

3.双专业与主修专业教学安排相冲突时,学生应优先保证主修专业的学习。未修读的课程内容应通过自修等方式补上。

4.开设双专业的学院,按照学校的规章制度对修读双专业的学生进行管理。学生如有违纪行为可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学籍管理

1.开设双专业的学院要为双专业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依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学籍与成绩管理,并就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与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沟通。

2.在修读双专业课程中,有与主修专业相同的课程(含实践环节),学时等于或低于主修专业课程且考试及格的,可向开设双专业的学院申请免修,以主修专业课程的成绩为准。

3.对于双专业的不及格课程,允许学生补考和重修,但仅限补考和重修一次。

4.双专业课程应与主修专业课程的考试时间交叉开,如果考试时间冲突,可在考试前向开设双学位专业的学院提交缓考申请,经批准后,可参加补考或随下一年级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记载。

5.双专业的课程成绩不影响主修专业成绩评定,不影响评先评优和主修专业的学籍处理。

6.学生中途因故未修满双专业要求的学分而终止学习,或中途被取消双学位学籍,应向开设双专业的学院办理退读手续,然后由该学院通知学生主修专业的学院,并将听课证交回教务处。其修读的所有课程中及格课程的成绩和学分可作为校选课,转入其主修专业的课程成绩库中。但已修读课程学分费用不退回。

7.每学期考试结束后,由任课老师登录双专业的学生成绩,并提交成绩单一式三份,双专业的学院自留一份,报送学生所在学院和教务处各一份。双专业教学结束后,开设双专业的学院将成绩总表一式两份报教务处归档。

六、双专业毕业资格审定与证书发放

1.凡未能按期获得主修专业本科毕业证资格的学生,不能获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和辅修第二专业证书,可以发放写实性辅修第二专业学习证明。

2.获准中途退出辅修第二专业或辅修第二专业规定课程学分未达到50%,允许所修读第二专业课程转移为主修专业选修课程学分。

3.修满辅修第二专业规定课程学分50%以上,可发放写实性辅修第二专业学习证明。

4.修满辅修第二专业规定课程全部学分,但未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其他实践教学学分,可发放辅修第二专业证书。

5.修满辅修第二专业规定课程全部学分并通过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及实践教学学分,颁发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

6.获得辅修第二专业毕业证书,且符合“淮北师范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条件的学生,授予辅修第二学士学位证书。

教务处对本规定进行解释。

20**年6月制定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生自习室

适配人群图书馆值班员,自习学生,阅览管理员使用场景自习室管理,安静学习,座位使用
制定目的自习室老是乱糟糟的,灯常亮着费电,有人吃东西有味道,大家没法安心看书。
适用范围所有进自习室的学生,管用电、声音、卫生、座位、设施、举止这些事。
职责分工值班老师管开关灯和巡查,学生管理员提醒小问题,馆长处理严重情况。
禁止行为不能乱开灯关灯,不能大声说话或玩手机,不能吃东西,不能涂画桌椅,不能占座太久。
检查与监督值班员每天查三次,发现就当场说,三次不改记名字交辅导员;下月起每周通报一次违规名单。

南湖师范大学图书馆学生自习室管理办法

1、自习室内照明开关由值班人员管理,禁止随意开关、拔插电源。注意节约用电,室内光线充足时,要主动关灯。室内读者不多时,也要适当关灯。

2、为了保持自习室内安静,入室后请使用耳语,请勿在室内喧哗或朗读。请将手机调至震动档,请勿在室内使用手机。

3、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还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保持室内清洁卫生,请勿在室内进餐、吃零食等,请勿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

5、爱护室内设施设备,严禁随意在桌椅、墙上涂写、刻划和破坏设备,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违者将视污损及破坏程度予以赔偿。未经许可,禁止在室内张贴或散发广告及其他宣传品。

6、维护室内秩序,不许用物品(书包、书、本子等)抢占座位,更不许一人占据多个座位;午饭和晚饭时间不允许长期将物品留在座位上。人走物走,丢失物品责任自负。

7、进入自习室应讲究文明礼貌,注意良好坐姿。

8、遵守图书馆作息时间,上午、晚上闭馆铃响后,要放好座椅,带走个人物品。

9、读者应自觉遵守自习室规定,对违反上述规定者,按本馆有关规定处理。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校区供水

适配人群水电管理员,动力部主任,公司经理使用场景校区供水,施工停水,违例停水
制定目的用水老出问题,怕影响上课和生活,想让水一直稳稳地供上。
适用范围管全校用水停水的事,包括施工队、物业、老师学生日常用水。
职责分工主任批申请,经理最后点头,水电管理员盯表、跑现场、填单子、录数据。
禁止行为没批条子不准随便停水供水,施工队不交表就别想动阀门,通知不到人不能停水。
检查与监督管理员24小时内看表签字,主任当天批,经理同意才动手;没按时办扣绩效,漏记一次通报;办公室每年查记录。

师大校区供水管理办法

一、目的

确保校区合理、正常用水。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校区的供水、停水。

三、参考文件

1、《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程序》

2、《物业管理公司停水管理办法》

四、职责

1、公司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主任负责审批校区内各部门或外委施工单位违例的停水、供水申请;

2、需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违例的停水、供水申请;

3、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水电管理员负责供水、用水监控。

五、程序

(一)一般供水:

1、水电管理员审阅施工方提交的《供(停)水申请表》,并在接表后24小时内,根据学校原设计容量签署意见,提交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主任;

2、部主任在审批签署意见后交公司经理;

3、在公司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

4、水电管理员负责执行经批准的供水,抄录水表原始读数,并经施工方确认。

(二)停水后供水:

1、由水电管理员填写供水申请单;

2、由部主任审批供水申请单;

3、水电管理员执行供水。

(三)一般停水:

1、水电管理员确认停水申请人身份;

2、施工方提出申请,填写《供(停)水申请表》,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主任确认停水日期并办理停水;

3、因施工需要停水,物业管理员应以适当的方式提前一天通知受停水影响的部门。

(四)针对施工方违例的停/供水:

1、发生施工方违例事件时,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公司停水停电管理条例》,认为需对违例者实施停/供水强制措施的,须经公司经理批准;

2、经理批准后的停/供水由动力通讯部主任执行。

(五)供水、用水监控:

公共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及其改造、维护、维修由公司按《公用设施改造及维护维修工作程序》进行。

(六)记录:

1、《供(停水)申请表》由动力通讯维修服务部保存三年;

2、所有《供(停)水申请表》由公司办公室行政主管录入电脑。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本科生辅修专业

适配人群教务管理人员,学院教学秘书,辅修班主任使用场景本科生辅修,跨学科修读,辅修学位申请
制定目的想让学生多学点东西,增强找工作本领,优化学校专业设置,提高培养质量。
适用范围管在校本科生修辅修专业的事,包括选专业、上课、考试、发证。
职责分工教务处牵头定规矩,学院负责开课和日常管理,班主任盯班级,教务处抽查执行情况。
禁止行为不能主辅修专业属同一学科门类,不能同时修两个辅修,不能无故缺课超三分之一,不能主修挂科太多还硬撑。
检查与监督学生自己申请,学院审核,教务处备案;每学期检查上课和成绩;没按时完成学分就拿不到证书;重修不过三次就取消资格;每学期末核成绩,假期前清查进度。

安徽师范大学文件校教字〔____〕17号

关于印发《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____-____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努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若干意见》(皖发〔____〕9号)和《安徽省改革和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管理工作意见(试行)》(皖教学〔____〕7号)等文件精神,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结合我校学分制运行的实际情况,对《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安徽师范大学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日

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辅修专业管理暂行办法(修订)

为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学生的就业能力,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____-____年)》和《安徽师范大学普通本科生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____〕59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专业设置与申报

第一条

辅修专业是指学有余力的学生在修读主修专业期间,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内,获准兼修的其他专业。

第二条

辅修专业的设置以现有专业为依托,可以以专业方向的形式开设,学校所设本科专业原则上均可作为辅修专业。同时鼓励申报学科交叉的应用型辅修专业。辅修专业每年上半年申报一次。

第三条

辅修专业应制订独立的指导性教学计划,课程应涵盖专业基础和专业方向的主要课程,原则上辅修专业毕业总学分不低于35学分。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课程应在此基础上,包含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原则上辅修专业学士学位总学分不低于40学分。辅修专业教学计划由学校审批后公布执行。

第二章

修读条件及招生录取

第四条

学生选择的辅修专业原则上应和主修专业分属不同学科门类,学科性质相近的专业不能作为辅修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原则上只允许申请辅修一个专业。

第五条

在校学习时间满1年,主修专业所有已修课程全部及格、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2.0,且无警告及其以上处分者均可申请修读。各专业具体招生条件由学院制订,报教务处同意后公布执行。

第六条

申请修读辅修专业的学生,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辅修专业报名表》,由相关学院审核同意后,方能取得修读资格。

第三章

教学安排与修读管理

第七条

辅修专业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分校区、单独开班教学,开班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人。

第八条

辅修专业的教学活动由主办学院按学校的规定统一安排和管理,各辅修专业应编设临时班级,并安排一名班主任老师负责日常管理。

第九条

辅修专业课程一般应安排在四个学期内完成。上课时间一般安排在晚上、双休日和假期,考核统一安排在考试周前完成。

第十条

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上课、完成教师布置的作业及其他必修环节,经考核成绩合格,可获得该课程的学分。经考核不合格者,必须重考或重修,重考或重修成绩按实际所得分数记入成绩表。一学期内无故缺课累计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的三分之一者,任课教师应不准其参加该课程的期终考核,成绩登记时,以零分记载,并注明“无故缺课”字样。辅修课程成绩一律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一条

学生在学习过程中若出现辅修或主修课程经重修(或重考)累计三次仍不及格,或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则取消辅修资格。

第十二条

学生修读辅修专业时,出现在主修专业学习已经修读了相同课程时,辅修专业对应课程可以申请免修。申请免修课程学生须在开课后两周内向开课学院提出,并填写《安徽师范大学课程免修申请表》,须经开课学院审核同意。

第十三条

取得辅修专业学籍的学生一般不得中途无故退出。

第四章

证书发放

第十四条

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所有课程,且已获主修专业毕业证书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毕业证书。

第十五条

修完辅修专业规定的毕业学分后又完成该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并已获主修专业的学位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可同时获得辅修专业学士学位证书。如主、辅修专业授予的学位相同,则不另授辅修专业学位证书。

第十六条

未修满规定的学分,可发给辅修专业学习证明书。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因故中止修读或被取消修读资格者,已交学费原则上不予退还。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家属区物业

适配人群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使用场景家属区管理,园区安保,绿化养护
制定目的家属区老破小问题多,楼道堆杂物、车乱停、路灯常坏、绿化没人管,想让环境变安全整洁点,大家住得舒服些。
适用范围管雁塔和长安两个校区家属区,保安巡逻、保洁打扫、绿植养护、道路维修、楼体管护这些活儿。
职责分工后勤部牵头签合同管物业,公安处帮着抓治安,工会爱卫会居委会盯着服务好不好,物业自己干活并留记录。
禁止行为不许私改水电管线,不许圈地搭棚,不许在楼道堆东西,不许养鸡鸭鹅,不许往井盖上乱踩,不许往墙上乱贴乱画。
检查与监督物业按合同干,后勤每月查记录看现场,月底打分;没做到先提醒,再扣钱,三次不合格就换人;检查结果贴公告栏里。

师范大学家属区物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校**校区和**校区的家属区管理创建安全、整洁、文明、和谐的园区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____]第504号修订)和《zz师范大学校园环境和基础设施管理暂行规定》(陕师校发 [____]89号),结合学校物业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校家属区物业管理特指暂由学校相关部门代行住户职责,以物业服务合同方式委托物业管理企业对家属区公共设施设备和居住环境实施的一系列服务和管理活动。后勤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是代表学校住户,对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相关管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学校工会、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是代表学校住户,监督、检查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和服务活动的住户代表。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物业管理服务区域(以下简称园区)为雁塔校区老西门至中、东门的东西向道路以北全部区域,长安校区以教学区与家属区的南北向隔墙以西全部区域。物业管理服务范围,是指园区的保安、清洁卫生、绿化养护、道路维护、住宅楼管护和园区公共设施及秩序的综合管理等,不含绿化建设、建筑屋顶及楼体大型维修,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大型基础设施设备的新建与大型维修。

第二章 物业管理服务标准

第四条 物业管理企业必须遵照我校物业管理服务标准以合同方式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除学校特邀物业服务实体外,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证书,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第五条 保安服务标准:身体强健、五官端正;衣着规范、整洁卫生;对住户热情关心、对来宾文明礼貌;严格园区门禁和公共秩序管理;积极协助学校公安部门做好学校相关安全保卫工作。

(一)园区主入口24小时值班,16小时立岗,重点区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

(二)安全防盗监控报警系统应有专人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至少保留一周。

(三)进出园区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

(四)对搬出园区大宗物品有严格的门禁验证制度。

(五)对进出园区的工程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对可疑人员应进行盘问、登记;对来访客人指引路径。

(六)对园区公共健身、娱乐设施、水池、设备房、顶层天台等危险隐患部位,设置安全防范警示标志。

(七)对火灾、火灾、电梯困人、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每年预演一次)。

第六条 房屋建筑管理服务标准:维护房屋建筑外形外貌,确保建筑安全。

(一)确保房屋外观完好、整洁,无污迹和重大缺损现象;房屋外墙及公共空间无乱涂、乱画、乱张贴、乱悬挂现象。

(二)房屋装修符合学校规定,严禁私自拆改管线、严禁发生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和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对私改乱拆管线、损坏房屋结构和他人利益现象及时劝止、报告。

(三)家属住宅外无乱搭建或私人圈墙,住户封闭阳台时无擅自外伸现象,住宅内楼道无杂物和乱堆放;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现象及时劝告、阻止,并及时报告甲方。

(四)室外招牌、广告牌、霓虹灯按规定设置,整齐有序。

第七条 公共设施设备运行服务标准: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公共设施设备进行管理服务。

(一)有完备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检查记录、维修记录和保养记录。

(二)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处理措施、处理记录。

(三)设备主管或设备管护人员每日对设施设备进行巡视,并有巡视日志(如供水、供电、供热、监控系统及电梯等)。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半天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

(四)路灯、庭院灯、楼道灯、围墙灯、喷泉灯、车库灯、指示灯等完好率98%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

(五)保证园区道路畅通,区域内广场、道路、道沿、楼梯、台阶等自然破损之处及时修复;制止随意开挖道路、擅自占道、改道、设障或封道行为;禁止道路和人行道随意被涂抹或污染,监督在道路或人行道附近施工的单位必须有保证道路不被污染的举措;通行车辆不能有抛洒和污染道路现象;制止超重车辆在园区道路超负荷碾压通行。

(六)园区道路及其他地域所有下水井都用井盖盖严,无破损的、跷跷板式的和其它可能造成人身伤害的井盖;园区内暖气管沟盖板齐全,无长时间外露管沟;道路雨水井清淘及时、井内无杂物,保证雨水畅通无阻。对有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七)对蓄水池、二次供水水箱,按规定定期清洗、消毒、加药,水质符合卫生要求。每季度对给水管网保养一次,主要阀门、阀体开启灵活,无漏水现象。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

(八)定期冲洗、清理喷泉池,做到无杂物、无异味。

(九)及时排除住宅楼突发断电事故,无法立即排除的,须在停电后30分钟内启动发电机供电,确保电梯和公用照明用电;在接到相关部门停水、停电通知后,及时通知用户。

第八条保洁服务标准:按国家卫生标准及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公共区域进行保洁管理服务。

(一)园区景观、空地、道路和其它公共区域保洁:园区景点景物洁净美观,无涂写乱画或刻痕;保持石刻器物洁净,石刻刻痕清晰,字色常新;园区的古亭、小屋、围栏、建筑造型等景物保持常新、洁净和无损毁;不锈钢扶手、护栏、娱乐健身设施、柱灯、音响、石桌、石凳、花钵(盆)、灯罩、灯具、停车场(库)出入口的阳光板、减震板等定期擦洗,保持干净、明亮、无积尘;园区内无随意堆放物、无砖瓦石块等杂物、无枯枝、无痰迹、无烟头、无果皮纸屑等废弃物和乱倒垃圾现象;无随意栽立电杆、无架空拉线和擅自悬挂标语或栽立广告牌等行为;无擅自摆设点等商业经营行为;区内路灯灯杆保持清洁美观,发现不亮路灯及时报修;园区无焚烧枯枝树叶污染空气现象;保持清洁区域无垃圾、无杂物、无异味,并进行保洁巡查维护;公用厕所清洁无异味、盆边无垢迹、隔档无污渍、地面无积水;保持果皮箱、垃圾桶干净、整洁、完好无损;所有标牌、楼名或题名应定期擦洗或刷新,保持其原有色彩和风格;路牌、指示物和树木标牌随时保持洁净、端正;保持道路和人行道全天洁净,无尘土、无痰迹、无烟头、无废弃物;遇积水、积雪和积冰清除及时。

(二)房屋内公共部位管理:楼道墙壁洁净,无涂写乱画现象;楼道地面全天干净整洁;楼道扶手、开关面板,过道门、踢角线、门窗、电梯厅及公共设施

干净,无卫生死角。

(三)垃圾处理与收集:合理布设垃圾桶、果壳箱;垃圾每日收集,做到日产日清,无垃圾桶、果壳箱满溢现象;垃圾转运车、保洁车保持洁净,停放规范;所有垃圾按要求及时运转至学校垃圾压缩站内;垃圾压缩站,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冲洗、消杀,有效控制蚊、蝇等害虫孳生;垃圾箱、果壳箱每日清理,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四)家禽、家畜、宠物管理: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灭虫除害:定期喷洒农药、投放鼠饵,消灭老鼠、蚊蝇、蟑螂等虫害,喷洒、投放必须设立警示和告知标志,防止对住户及行人造成危害。

第九条 绿化养护服务标准: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对园区绿化进行管理养护。

(一)园区内各类乔木、灌木、绿地、草坪和绿篱定期施肥浇水,确保植物健壮常绿,花卉艳丽美观。

(二)保持乔木树干干净,无杂枝,入冬前用生石灰水涂白树干(距离地面一米);树冠无枯枝和有碍通行或观瞻的杂枝、乱枝;树坑整洁无杂物(营养性腐殖物除外);树木标牌规整、干净、无误;无随意迁移、砍枝、挖除树木现象;果树的果实和各类花卉保持其自然生长状态,无采摘、攀折行为。

(三)树干上无拉绳钉钉和乱张贴现象,无攀折树枝或在树木悬挂衣物、在草地和绿篱上晾晒衣被或其他物品现象;绿篱无缺损、无枯枝、无人为损坏;确保绿篱和灌木的枝叶密度,保证规整美观。

(四)根据绿墙、高绿篱、中绿篱及矮绿篱的不同景观目标,修剪适时适度,每次整形剪枝不得超过新生量的一半,避免基部“秃脚”、上部“散顶”和老枝“裸露”等现象;造型绿篱的修剪做到圆如球、平如板、棱如线;花坛内无枯枝落叶(营养性腐殖物除外)、无毁坏、攀折、踩踏现象。

(五)绿地草坪按时浇水、施肥、除草、喷药,做到整齐、平整、无缺苗、无杂草、无病虫害发生;草坪高度适度,草高不超过20公分;草坪内无成片枯草、废弃的砖块杂物等,确保草坪整洁。每年“五一”前和“十一”后必须结束第一次与最后一次修剪工作。

第三章 责任与义务

第十条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在办理物业承接验收手续时,学校建设单位与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相关资料复印件,包含: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物业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资料等。物业管理企业在服务合同终止后,及时向学校交还管理用房和上述资料,如不向学校移交则由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警告无效的可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一条整个家属区园区为物业管理企业的责任管区,对发生在本管区内的任何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物业管理企业均有权利和责任坚决制止;学校各职能部门要尊重学校授予物业管理企业的管理权利和服务职责,有责任模范遵守本办法规定,支持物业管理企业开展工作,并积极受理并出面解决物业管理企业的相关报告。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物业服务,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住户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住户应遵守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爱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

(一)损坏房屋承重、抗震结构或者房屋外貌。

(二)私自占用、损坏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四)侵占绿地、毁坏花草树木。

(五)乱设摊点、乱停车辆。

(六)乱倒垃圾、堆放杂物。

(七)擅自在建筑物、构筑物上张贴、涂写、刻画。

(八)影响其他用户采光、通风及其他生活便利。

(九)排放或者堆放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噪音。

(十)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

(十一)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住户违反本条规定,由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后勤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罚款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第十三条 住户的房屋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由住户自行负责,住户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维修养护的,由住户承担相应的费用;住户装饰装修住宅,应当遵守学校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规定,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接受其监督。

第十四条 住户的个人利益必须服从园区住户的公共利益,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住户应当给予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时,经学校相关部门同意,可以由物业管理企业维修养护,费用由责任人承担。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时,相邻住户应予配合,因相邻住户阻挠维修养护造成学校或其他住户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赔偿。因维修养护造成相邻住户使用人的自用部位、自用设施设备损失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责任人应当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第十五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设置广告和进行其他经营性活动的,应当在征得后勤管理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学校的决定使用。

第十六条 物业管理企业接受委托有偿代为收取有关费用的,代收服务费由委托单位支付,物业管理企业不得向住户收取手续费以及公共用水、用电等分摊部分以外的额外费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养护的责任,应当向最终使用人收取费用。

第十七条 住户对物业服务有意见的,可以向后勤管理部门反映,后勤管理部门接到住户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并及时答复住户。住户不得以有意见为由拒交物业管理费,住户不交纳物业管理费用的,后勤管理部门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可按规定给与处罚,并通知财务部门代扣。拒绝、阻碍后勤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执行公务,或无正当理由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停止包括停止供应水、电、暖等相应的物业保障和物业服务。

第十八条 住户或物业管理企业均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住户的共同利益。因维修或者公共利益,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学校主管部门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后勤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按照本条

下款规定处以罚款,罚款所得用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学校的决定使用:

(一)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

(二)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住户共同利益的;

(三)擅自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个人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有前款规定行为之一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九条 资产管理部门要加强住宅管理,有责任向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准确住户信息、建筑物面积等相关资料,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工作,安排新住户入住时,及时通知住户先到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物业注册登记并签订入住协议手续。公安部门要积极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家属区保安和通行车辆管理职责,对于物业管理企业履行职责等相关事务给予支持。

第二十条 鉴于我校住宅未完善个人权属手续,暂由后勤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和住户对家属区物业服务负总责。负责与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负责物业管理企业与相关单位或住户矛盾的协调和处理,负责物业管理企业的选择和合同签订,负责物业管理费用的支付结算。学校工会负责协调并受理职工住户意见并监督处理进程,爱卫会负责园区公共区域的环境检查,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负责住宅内外环境检查,后勤管理部门要充分尊重学校工会、爱卫会和社区居委会的监督结论和结算支付建议。

第四章物业费标准及服务企业确定

第二十一条 进入我校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承诺按照保本微利模式收费,参照zz省物业服务通行办法,以区域内房屋建筑面积为基数计费,物业费的成本构成包括基本服务费、电梯使用费、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绿化维护费、公摊水电费、物业服务人员工资和按规定的福利待遇、公共设施设备日常检修及保养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产折旧费、办公费、法定的税费等。其微利是指通过政府和学校提供的优惠政策获得的收入和提取一定的管理费等。

第二十二条 后勤管理部门组织工会、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共同代表学校和住户实施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考核选聘、监督协调、管理和解聘工作。在考核招标前必须公开我校物业服务的标准和要求,并根据物业服务费的筹集能力和家属区实际情况,核算并确定物业管理招标的最高拦标价,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物业管理企业。

第二十三条 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爱卫会、社区居委会(或住户委员会)监督检查并听取住户意见后,及时在校园环卫监督平台中做出评判,结合考评结果按月核算。对于经考核服务质量高、服务态度好的物业管理企业,在下年度招标选择物业管理企业时优先选择,或经半数以上住户同意,也可直接续签物业管理合同;若达不到服务标准要求,经甲方与之协商改进不大,或超过半数以上住户意愿解聘物业公司的,即可终止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终止后,由后勤管理部门重新按规定组织招标。

第二十四条 物业管理费原则上由住户承担。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变暗补为明补,给职工以适当补贴,学校的补贴数额由职能部门提出意见,报经学校财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职工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由学校财务处从其工资性收入中代扣;无工资收入的个人住户的物业管理费由物业管理企业直接收取;财务独立核算单位的物业管理费由单位自付,空置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资产管理部门支付,留用空房的物业管理费由要求留用的单位支付;也可由财务部门从单位经费中代扣。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自用部位:是指门户以内的房间、厨房、卫生间、阳台、天井、庭院以及室内墙面等部位。

(二)共用部位:房屋承重结构、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电梯厅、住户楼层间的供、排水总管、内天井、户外墙壁、屋面、传达室、治安监控室、消防监控室。

(三)共用设施设备:绿地、道路、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垃圾中转站、水泵、水箱、电梯、信报箱、消防设施、公共照明设施、监控设施、避雷设施、公用天线、露天停车场、非机动车库、公用设施设备用房等。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师范大学本科考试试卷

适配人群命题教师,系主任,教务管理员使用场景期末考试,缓考重修,教学评估
制定目的学校发现试卷出题乱、印得糊、改卷松、存档散,想让每张卷子都清清楚楚、规规矩矩、经得起查。
适用范围所有本科老师、教学秘书、印刷人员;管出卷、审卷、印卷、发卷、改卷、分析卷、存卷。
职责分工老师出题签字,系主任审题把关,教务处抽查,学院专人管印和存,监考老师盯现场。
禁止行为不准自己命题自己批,不准漏印错印,不准提前拆封试卷,不准丢卷少卷,不准成绩登错不改。
检查与监督出卷后2周内完成审批,印前要抽检,改卷1周内完,分析报告随卷交,存档6周内整好,没做到就退回重做,多次出错扣绩效。

z师范大学本科考试试卷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试卷管理工作,强化考试试卷的命题、制作、评阅、分析与存档,全面提升本科考试试卷综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一、试卷命题原则

(一)科学性原则。试题无科学性错误;试卷能处理好知识与能力、理论与实践、重点与覆盖面的相互关系。

(二)合理性原则。试卷的内容、范围、深度均符合教学大纲的有关规定;试卷结构在题型、题量、题分、难度、区分度、认知层次比例方面分配合理;评分标准简便、准确,便于把握。

(三)有效性原则。组成试卷的试题具有代表性,能够准确地测评学生掌握知识的程度和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试卷命题要求

(一)建有试题库的课程和其它有条件的基础课程应实行教、考分离,统一考试。凡课时、大纲、教材相同且结束时间基本相同的课程,其考试均应使用同样试卷并在同一时间进行。

(二)试题内容要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的基本要求。能覆盖课程的基本内容,并体现课程的重点内容;命题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确定考核的知识点、分数权重来组成试卷。

(三)试题表述应简明、准确,不得有差错和歧义;

(四)客观性试题答案准确无误。主观性试题参考答案要给出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评分标准合理,便于掌握;解题各步骤、要点的给分不应出现小数;多种解法的试题要加以说明。

(五)试题内容与前两次同一课程试题的重复率应控制在30%以内。

(六)试卷编制要综合考虑试卷的总体难度、题量大小,做到难易适度、题量适当,有较全面的知识覆盖面。同时要兼顾对学生能力的培养,试题中要有一些具有提高性的、灵活性的、现代性的内容。

(七)合成(包括计算机组卷)试卷时,要把同一题型的试题编制在一起,试题编排总体上要做到从易到难,由简到繁。

(八)每门课程须拟定3套试卷。统一考试并统一评卷的课程应有参考答案、评分标准和评分的具体要求(如采分点等)。三套试题应在题量、题型及难易程度等方面基本一致,且试卷内容交叉不得超过20%。

(九)试卷的每道题后面都应标有相应的分数。答题纸上必须有密封装订线。

(十)考试命题工作一般应在考试前2周内完成。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必须在考试前2周完成试题的审批程序。

三、试卷审批要求

(一)命题后的试卷,由系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按命题要求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确定1套试卷用于考试,另2套试卷密封好后由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在密封袋上签字作为备用试卷,用于学生缓考或重修等。备用试卷应交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统一保管,交接试卷时应办理交接手续。

(二)如果命题教师为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其命题试卷的审批程序参照前一款办法执行,但不得出现自己命题、自己审批现象,应交叉审批或交由分管教学领导审批。

(三)系主任(或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对所审查的试卷有权提出质询,命题教师应对质询作出解释;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试卷,应退回命题教师重新命题。

四、试卷制作要求

(一)试卷一律采用学校规定的统一样式,标准依照《教务处关于统一考试试卷和答题纸的格式及管理的通知》(师大教〔____〕33号)有关要求执行。试卷要填有考试(考查)时间、学年及学期、专业名称、课程名称、学生学号等相关信息内容,并要求为打印稿,打印稿要清晰、完整。

(二)试卷应由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或命题教师按规定要求送往印刷单位印制。

(三)试卷印刷要用专门的纸张(原则上为70g书写纸),印刷要规范、完整,文字、插图工整、清楚、准确。

(四)命题教师或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要对制作完成试卷的质量和完整情况进行抽样检查,合格后方能由印刷单位点数,并同《考场违纪记录表》、《监考守则》、《考场记录表》一同装袋、密封。

(五)全校性公共必修课程的试卷命题后,直接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由其负责印制及考试前的保管工作。

五、试卷保密要求

(一)接触试卷的人员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泄漏试题内容。

(二)有关学院和部门要与印刷单位签订责任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双方责任并有保密要求及印刷质量要求等内容。命题教师或学院指定的试卷管理人员、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有关人员要监督印刷单位严格遵循保密原则,认真履行保密职责,做好废卷、制版等材料的清理销毁等工作。

(三)学院应建立专门的试卷保密室,用于存放启用前的考试试卷。

(四)试卷运回后,必须立即进入保密室,当场清点试卷数量并封存保管。

(五)领取试卷时,必须履行严格的交接手续,当面点清。领送卷的途中要做到人不离卷、卷不离人。

(六)学院要制定专门应急预案,如果发生泄密事故时,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变换试卷或试题。

(七)凡在命题、审题、印制、领送和保管试卷过程中造成泄密事故者,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从重、从严处理。

六、试卷启用要求

(一)监考人员领取试卷后,应立即进入考场。在考前10分钟当众开启试卷密封袋(密封袋上要请2名考生当场签名证明),据实填写《考场记录表》,并按当场考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二)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应核对试卷数量,并按要求将所有试卷中标明考生基本信息的卷头部分序号进行排序后装袋。

(三)试卷密封装袋后,监考人员应将试卷交回有关组织单位和相关管理人员。

七、试卷评阅、查卷要求

(一)考试结束后,试卷的评阅工作应在1周内完成。试卷的评阅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进行。

(二)凡一门课程同学分、同要求,有2名以上教师任课的试卷评阅工作,应由各系(或专业、教研室)通过统一地点、统一时间、流水作业方式进行集体评阅。

(三)试卷评阅后,所得总分应等于各题得分的总和,平时成绩不应在卷面上体现。

(四)阅卷结束后,各系(或专业、教研室)要统一拆封试卷,并组织有关教师进行交叉抽查复核试卷。复核无误后,交由任课教师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

(五)登录的学生期末考试总成绩可由卷面原始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如期中考试成绩以及平时作业、测试成绩等)

两部分组成。但两者比例及有关要求须在开学初3周内向所有学生明确提出。

(六)学生对试卷原始成绩有异议的,可在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以书面形式对上一学期的试卷原始成绩提出复查申请,经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同意后进行。复查工作由学院教学秘书、评卷主要教师、试卷管理人员共同完成,复查结果由学院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告之学生本人。跨学院复查工作遵循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同意、试卷保管学院分管教学领导审批后进行等程序。

八、试卷分析要求

(一)任课教师登录完学生成绩后,应对所任课程学生卷面原始成绩情况进行相关分析,并填写《试卷分析报告》。《试卷分析报告》与试卷、成绩单一起交送学院存档备查。学生总成绩由卷面原始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的,还需提交两者比例说明及平时考核成绩单。

(二)考试成绩一般应符合正态分布规律,优秀率原则上需控制在1/3以内。若成绩不符合正态分布(如优秀率或不及格率偏高的),任课教师还须对此进行分析和总结,提交说明报告,并制定改进措施。

(三)任课教师交送试卷、成绩单和《试卷分析报告》后,学院应定期组织对各考试科目的试卷进行综合评价,对命题的质量(如试卷的覆盖面、题型、题量等)和评卷质量进行总体分析和评估。

(四)教务处将定期组织随机抽查工作,抽查结果在全校通报。

九、试卷存档要求

(一)正常考试课程的试卷及补考(缓考)试卷、笔试的考查课程试卷、重修试卷均须存档。

(二)试卷在评阅记分后应由任课教师及时将试卷移交学院指定的试卷保管责任人,办理试卷存档交接手续。

(三)试卷由任课教师所在学院指定专人、指定地点妥善存档,要求存放规范,方便查找,确保安全。

(四)试卷按课程分学期、分教学班、按一定顺序进行存档。学院指定的试卷保管责任人应在每学期前6周内整理完前一学期的试卷。

(五)试卷档案内容应包括:封面(目录)、命题教师承诺书、评卷教师承诺书、复核教师承诺书、试题、评分标准及标准(参考)答案、试卷、成绩单、试卷分析报告,以及试卷丢失和成绩改动等情况说明。

(六)试卷应存档到该门课程考试结束后的2年。

十、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办法主要适用于本校全日制本科(含港澳台侨学生、留学生、专升本学生)所有校内组织的考试试卷管理工作。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优选7篇)

某师范大学会议室管理办法适配人群会议室专管员,物业服务人员,会议召集单位使用场景学术会议,校级活动,部门例会制定目的楼里会议室老出问题,设备坏得快,卫生也不好,想让大家用得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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