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

适配人群安全部人员,人力资源专员,工会干事使用场景工伤申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
制定目的怕出事没人管,伤了人乱哄哄,想让每起事故都查清楚、救到位、善后好,别再瞎忙活。
适用范围所有轧一钢铁的员工,管工伤报告、调查、赔钱、善后这些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部牵头查大事故,工会和人力办善后,保卫部管车祸,各部门自己查小伤,安全部盯着大家干没干好。
禁止行为不许瞒报迟报谎报事故,现场东西不能乱动,证人材料要写清楚,调查组得找懂行又没关系的人。
检查与监督出事1小时内电话报安全部,轻伤以上必须写报告,安全部每月检查统计表,没按时交扣分,整改不到位再罚一次。

1 目的

为了满足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下,使本公司员工伤认定、救治和工亡善后处理处于受控状态,并使其特性达到预期要求,特制定本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规定了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后,如何进行报告、调查、分析及处理的办法,适用于迁安轧一钢铁集团公司发生的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达到事故发生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事故预防,避免或减少事故的重复发生,保证安全生产的目的。

3 职责

3.1 安全部负责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重伤、工亡、重大险肇事故、职业病)的调查、分析上报、涉及到两部门责任之间事故的调查、。

3.2 安全部负责事故调查、查明事故经过、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依照“四不放过”原则,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3.3 工会、行政部、人力资源部、保卫部、事故单位负责伤亡家属善后处理工作。

3.4 人力资源部负责工伤保险理赔工作。

3.5 保卫部负责厂内、外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事故经过、查明人员伤亡事故原因和性质;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并将事故处理结果报公司。

3.6 相关方发生的安全事故、事件由安全部按照《相关方管理程序》进行调查处理。

3.7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发生的微伤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重伤以上的事故调查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

4 工作程序

4.1 报告程序

4.1.1 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包括轻伤、重伤、工亡、重大险肇事故、职业病)后,应由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将事故情况向班组长、车间主任报告,同时逐级报告本部门生产调度室、安全科及部门负责人。事故部门发生事故后立即电话上报安全部,在1小时之内将事故报告上报安全部。安全部及时通知人力资源部。

4.1.2 发生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应由公司安全部立即上报政府有关部门。

4.1.3 发生重大以上事故时,事故单位立即上报安全部。安全部按照事故快报的时限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给上级主管部门。

4.2 事故调查

4.2.1 分级调查

a、微伤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结束后要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上报安全部备案。

b、轻伤、重伤事故以上由安全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事故调查组由安全部等有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要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上报安全部备案。

c、死亡事故由迁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安全部和事故部门及有关部门配合调查。

d、重大事故由上级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

4.2.2 事故调查组成员的组成

a、事故调查组的人员必须具有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业知识;

b、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相关部门参加;

4.2.3 事故调查

4.2.3.1 现场处理

a、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b、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c、保护事故现场。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

d、为救护受伤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4.2.3.2 取证

——物证搜集

a、现场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

b、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贴上标签、注明时间、地点、管理者。

c、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证人材料搜集

a、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虑其真实程度,并做好记录。

b、要求证人对口述的材料要写成书面材料。

——事实材料的搜集

a、事故发生的部门、地点、时间、受害者的个人基本情况;

b、受害人的接受安全教育情况,是否持证上岗;

c、有关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

d、个人防护措施状况;

e、出事前受害人的健康状况;

f、其它可能与事故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2.4 原因分析

根据事故发生的有关经过、搜集的有关资料进行事故原因的分析。分析事故原因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分析事故的主要原因再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分析出事故的全部原因。

4.2.4.1 属于下列情况为直接原因

a、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b、人的不安全行为。

4.2.4.2 属于下列情况为间接原因

a、技术和设计上的缺陷;

b、教育培训不够、没有培训、缺乏不懂安全操作技术;

c、劳动组织不合理;

d、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e、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f、没有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

4.2.5 责任分析

a、根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中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b、在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中,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主要责任者;

c、根据事故后果和事故责任者,应负的责任由事故调查组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4.2.6 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具体见附表)

4.3 事故责任认定

4.3.1 微伤事故由事故发生部门领导人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4.3.2 轻伤事故由安全部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阅后执行。

4.3.3 重伤、死亡事故由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3.4 重大死亡事故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政府有关部门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4.3.5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经济处罚,发生事故瞒报、迟报、谎报者,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细则》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4 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4.4.1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纠正和预防措施按照《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执行。对纠正和预防措施的风险评价按照《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执行。

4.4.2 事故部门根据提出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

4.4.3 措施完成后反馈到安全部,安全部组织人员进行落实和评审。

4.4.4 对事故的调查和纠正引起的文件的修改按照《文件控制程序》执行。

4.5 工伤保险

4.5.1 工伤认定

4.5.1.1 工伤认定范围

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有证照齐全);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视同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b、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c、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4.5.1.2 工伤认定上报时间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5.1.3 工伤认定申请需提交下列材料:

a、工伤认定申请表;

b、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c、身份证复印件;

d、事故调查报告;

e、医疗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

4.5.2 工伤鉴定

a、市劳动保障局进行工伤认定填写工伤认定书。

b、市工伤鉴定服务中心根据认定书,组织进行工伤鉴定。

4.5.3 工伤赔偿

a、职工工伤鉴定得出,属于工伤的由唐山市社会劳动保障局颁发《工伤证》。

b、职工领到工伤证后,由人力资源部具体办理工伤理赔事宜工作。

4.6 职业病调查处理程序

a、各部门发现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立即上报安全部;

b、安全部组织对职业危害岗位进行检查,发现职业病的部门,及时将职业病人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安全部接到报告后将有关情况上报给迁安市劳动社会保障局;

c、迁安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手续委托唐山市职业病鉴定中心进行鉴定;

d、鉴定出患有职业病的,由唐山市劳动社会保障局颁发职业病《工伤证》;

e、人力资源部具体办理工伤理赔相关手续。

4.7 事故结案归档

事故结案归档包括以下资料;

a、职工伤亡事故报表;

b、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c、职工重伤、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

d、现场调查记录、照片、现场示意图;

e、物证、人证材料;

f、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g、受处分人员的检查材料;

h、有关事故的通报;

i、工伤认定书;

g、劳动能力伤残鉴定表。

4.8 事故统计

4.8.1 公司所属各单位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安全部报送上月的《工伤事故统计表》。

4.8.2 安全部按规定,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和报送工作。

5相关文件

文件管理程序

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管理程序

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管理程序

相关方管理程序

6相关记录

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

工伤认定申请表

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水电工程施工伤亡事故的预防管理

适配人群施工班组长,安全员,机电工使用场景水电施工,临边作业,洞口作业
制定目的水电工地太乱了,人机物到处跑,事故特别多。以前十年死近300人,得赶紧管住安全,少死人少赔钱。
适用范围管所有在工地干活的人,管机器、电线、洞口、临边、临时设施这些危险地方。
职责分工项目经理带头查,工长天天盯,安全员专门跑现场,工人自己也要守规矩。
禁止行为不准拆防护罩,不准碰没保险的机器,不准用坏电线,不准不戴安全帽进工地,不准让设备带病干活。
检查与监督开工前全检查一遍,每月复查,安全员记问题,整改超三天罚钱,再犯就停工。新工人必须培训完才能上手,不教清楚不算完。

水电工程建设是大型露天施工,施工区内进行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拥有大量的作业人员、机械设备、大量的临时设施和不断变化的作业面,人、机、物都在流动。若不重视安全,则极易引发伤亡事故。以中国水电工程总公司为例,其成员企业从1990~1999年共发生伤亡事故(重伤以上)357例,死亡291人,造成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水电工程施工伤亡事故频发的原因较多,主要有: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器工具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刺割、高处坠落、坍塌、爆破、爆炸、锅炉和受压容器爆炸,中毒和窒息及其他伤害。

总结分析我国水电施工企业近年来发生的因工伤亡事故,不难看出,工地发生伤亡事故的基本原因有3条: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环境的缺陷。据统计80%以上的伤亡事故是由于人的不安全行为所造成的。因此,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必须加强人及物、环境的管理。主要应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 改进生产工艺,实现机械化、自动化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施工企业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加快了实现机械化、自动化的过程,促进了生产的发展,提高了安全技术水平,大大减轻了工人的劳动强度,保证了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在编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尽量优先考虑采用新工艺、机械化、自动化的生产手段,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创造条件。

2 设置安全装置

2.1 防护装置

防护装置就是用屏护方法与手段把人体与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危险部位隔开来的设备。施工活动中的危险部位主要有“洞口作业”、“临边作业”、机具、车辆、暂设电器、高温、高压容器及原始环境中遗留下来的不安全因素等。

防护装置的种类繁多,从构造上可分为简单的和复杂的二类。由于施工流动性大、人员繁杂及生产厂家的问题,均可能造成无防护或防护装置缺少的现象。因此,应随时检查增补,做到防护严密。在“洞口作业”、“临边作业”处要按标准设置防护,使劳动者有安全感;在机械设备上做到轮有罩、轴有套,使其转动部分与人体绝对隔离开来;在施工用电中,要做到“4级”保险;遗贸在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要有隔离措施。项目经理和管理人员应经常检查并教育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并严加保护,不得随意破坏,拆卸和废弃。

2.2 保险装置

保险装置是指机械设备在非正常操作和运行中能够自动控制和消除危险的设施设备。如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阀,供电设施的触电保安器,各种提升设备的断绳保险器等。

2.3 信号装置

它是应用信号指示或警告人们预防危险的装置。信号装置的本身无排除危险的功能。它仅是提示工人注意,遇到不安全状况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脱离危险区或采取预防措施。因此,它的效果取决于工人的注意力和识别信号的能力。

信号装置可分为3种。一般有颜色信号、音响信号和指示仪表。例如:颜色信号主要有红、蓝、黄、绿4种颜色。红色表示危险禁止;蓝色表示指令;黄色表示警告;绿色表示安全。国家发布的安全标志对保持安全生产起到了促进作用,必须按标准予以实施。

3 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和电气绝缘检验

3.1 预防性的机械强度试验

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特别是自行设计组装的临时设施和各种材料、构件、部件均应进行机械强度试验。必须在满足设计和使用功能时方可投入正常使用。有些还须定期或不定期的进行试验,如施工用的钢丝绳、钢材、钢筋、机件及自行设计的吊栏架、外挂架子等,在使用前必须做承载试验。

3.2 电气绝缘检验

电气设备的绝缘很重要。要保证机电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不断更新老化及损坏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求在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均应对电气绝缘进行检验。

4 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检修

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提高它的使用期限和效率,有效地预防事故就必须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对每类机械设备均应建立档案,以便及时地按每台机械设备的具体情况,进行定期的大中小修,在检修中应严格遵守规章规定,遵守安全技术规定,遵守先检查后使用的原则。绝不允许为了赶进度,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让机械设备“带病”工作。

5 文明施工

当前开展文明安全施工活动,已纳入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对企业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一个施工现场如果做到整体规划有序、平面布置合理、施工现场整洁,各种防护齐全有效,各种标志醒目,施工生产管理人员遵章守纪。那这个施工企业一定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反之,将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文明施工也是预防安全事故,提高企业素质的综合手段。

6 合理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合理地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是在施工生产过程中预防事故、保护工人安全和健康的一种辅助手段。它虽不是主要手段,但在一定的地点、时间条件下确能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因此统一采购(定点)妥善保管,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也是预防事故、减轻伤害程度不可缺少的措施之一。

7 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

随着改革开放,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以各种形式进入了施工现场,从事他们不熟悉的工作,他们十分缺乏施工安全知识,因此,绝大多数事故发生在他们身上。据有关部门统计,一般因工伤亡事故的农民工占80%以上,有的企业100%出现在他们身上。如果能从招工审查、技术培训、施工管理,认真执行操作规程,能将事故减少50%以上。

以上所述是预防安全事故的最基本的措施,每个施工项目还应根据工程的特点,拟定切合实际的预防安全事故的具体措施。从“事后处理型”逐步转为“预测控制型”的管理方式,最后达到减少和杜绝一切因工伤亡事故的目的。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因工伤亡事故管理

适配人群项目负责人,工程部长,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工伤处置,事故上报,调查结案
制定目的怕出事没人管,乱报瞒报,想让事故有人盯、有记录、快处理。
适用范围管所有员工干活时受伤中毒的事,包括在岗和外派任务。
职责分工现场项目负责人先打电话报,经理和副总接着报政府,工程部2小时内去查,总经理开会定罚则。
禁止行为不能拖过24小时才报,不能漏报少报,不能不写书面报告,不能不配合调查。
检查与监督项目负责人当天电话 次日书面报,工程部查现场,总经理开安全会,没做到就罚钱扣分,90天内必须结案归档。

(一)因工伤亡事故的定义: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指出所谓因工伤亡事故是指企业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即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操作时因各种原因(非自残、因私事受他人攻击),以及上级指派在企业外从事本企业工作任务等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分类

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分为:

1、轻伤事故:劳动能力轻度或暂时丧失的伤害。

2、重伤事故:劳动能力有重大损失的伤害。

3、死亡事故: 一次事故伤亡1―2人。

4、重大死亡事故:一次事故死亡3人及以上,或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者。

(三)伤亡事故的报告:

1、公司内发生伤亡事故应按有关规定要求,发生事故现场的项目负责人,在事故发生后,应用电话直接或逐级报公司经理、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和工程部部长,并且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以内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事故人、事故经过及初步事故分析报告。

2、公司经理或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接到报告后,按政府要求向有关部门报告。

3、发生事故单位如不及时向公司上报或隐瞒虚报者,总经理召开专项安全会议进行认真讨论,并对项目负责人进行适当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四)事故的调查处理

1、公司接到伤亡事故报告后,应以公司工程管理部名义迅速组成事故调查组,在接到报告后2小时内赴现场进行调查。

2、事故调查完毕后,事故调查小组一定要按“五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五不放过就是

(1)事故发生的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2)事故责任者不清不放过

(3)事故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4)事故没有吸取教训,没使大家受到教育不放过

(5)事故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3、事故的结案:伤亡事故的处理工作按有关规定必须在事故发生后90天内

结案,特殊情况不得超过180天。

4、伤亡事故结案一定要将从事故发生到结案的全过程资料进行归档。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电力伤亡事故管理

适配人群施工处主任,班组长,专职安全员使用场景电力建设施工,高处作业现场,起重吊装作业
制定目的怕出事没人管,出了事不知道咋查咋分责任,想让每个环节都有人盯,少死人少伤人。
适用范围管所有干活的人,管施工时发生的各种伤亡事儿,包括轻伤、重伤、死亡这些。
职责分工班组长先报,施工处主任查轻伤,项目工地负责人管重伤和死亡,安全部门盯着流程对不对。
禁止行为不能瞒报漏报事故,不能乱动现场东西,不能不填表不写报告,不能删改原始记录。
检查与监督班组长当天报,3天内交登记表,重伤1个月内交调查书,没按时交要被问为啥,拖太久要被点名。

一、伤亡事故的含义与分类

事故是指个人或集体在为实现某一目的而进行活动的过程中,由于突然发生了与人们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原来的行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下来的事件。

伤亡事故分为因工伤亡事故和非因工伤亡事故。因工伤亡事故是因生产或工作而发生的事故;非因工伤亡事故是与生产或工作无关的伤亡事故。

只要是在生产或工作场所,为了生产和工作而发生的事故,或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或劳动条件不良而造成的伤亡事故,都应是因工伤亡事故。

(1)因工伤亡事故按照伤害程度的不同,可分为:

1)轻伤。指负伤或需要歇工一个及一个以上的工作日的伤害。

2)重伤。指负伤后经医生诊断为残废,或者可能成为残废,或者虽不至于成为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

3)死亡。

(2)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可分为:

1)记录事故:①职工受伤,但伤情甚微,未造成歇工或歇工不足一个工作日的事故。②已发生的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未遂事故。③已发生的性质恶劣、严重威胁人身安全的危险事件,但未造成人身伤害的严重未遂事故。

2)轻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伤的事故。

3)重伤事故:指一次事故中发生重伤(包括伴有轻伤),无死亡的事故。

4)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1~2人(包括伴有轻伤和重伤)的事故。

5)重大伤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3人及以上的事故或死亡和重伤合计达10人及以上的事故。

6)特别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事故中死亡50人及以上的事故。

二、伤亡事故的统计与报告

1.伤亡事故的统计范围

(1)统计在“电建安a表”的伤亡事故。

1)本企业职工和分包单位职工伤亡事故以及由本企业负主要责任造成的非本企业人员的伤亡事故。

2)非本企业人员伤亡事故,并计入“伤亡人数总计”和“伤亡合计”。

3)表中平均人数应包括:属于本企业职工范围的人数;分包单位的职工人数;分包主业承包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的本企业多种经营企业参加施工的人数。

(2)统计在“电建安c表”的伤亡事故。

1)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单位,包括施工单位的分包单位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2)项目法人自营工程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3)项目法人、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

4)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

2.伤亡事故的报告

(1)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施工处主任或施工处专职安全员报告。

(2)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施工处主任或施工处专职安全员,施工处主任或施工处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报告项目工地安全部门。

轻伤事故由施工处主任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于事故发生后3天内报送至安全部门。

(3)发生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时,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处主任或施工处专职安全员,由施工处主任或施工处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项目工地领导和安全部门。

严重未遂事故由施工处主任主持,安全部门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安全部门。

(4)重伤事故,由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项目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项目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用最快的办法(最迟不超过24h)报告公司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当地政府安全监察机构以及主管电力公司安全部门。

重伤事故由项目工地负责人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1个月内报送至公司和当地政府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结案。“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同时抄送主管电力公司安全部门。

(5)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由现场有关人员立即直接报告项目工地负责人和安全部门。项目工地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公司负责人、主管电力公司负责人和安全部门及工会组织,以及当地地市级政府安全监察机构、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总工会。

主管电力公司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4h内向国家电力公司报告;同时,省电力公司根据授权向国电分公司报告。

2)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应由公司经理组织或参加,会同主管电力公司安全部门、工会组织和当地政府安全监察机构、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总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主管电力公司或政府安全监察机构批复结案,同时应报送国家电力公司和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与部门。

3)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相关规定执行。

(6)特大人身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及其相关规定执行。

三、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是事故管理工作中非常重要的内容,只有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吸取教训,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才能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

1.事故的调查程序

死亡、重伤事故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调查。对轻伤事故的调查可参照执行。

(1)现场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救护受伤害者,采取措施制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并认真保护好事故现场。

2)因抢救受伤害者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2)物证搜集。

1)现场要搜集的物证包括: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致害物的位置等,所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均应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管理者。

2)所有物件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

3)对健康有害的物品,应在不损坏原始证据的条件下,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3)对事故材料的搜集。

1)与事故鉴别、记录有关的材料应包括:①事故发生的单位、地点、时间。②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职业、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支付工资的形式。③受害人和肇事者的技术状况,接受安全教育情况。④出事当天,受害人和肇事者什么时间开始工作,工作内容、工作量、作业程序、操作时的动作(或位置)。⑤受害人和肇事者过去的事故记录。

2)事故发生的有关事实:①发生前设备、设施等的性能和质量状况。②使用的材料:必要时对材料进行物理性能或化学性能试验与分析。③有关设计和工艺方面的技术文件、工作指令和规章制度方面的资料与执行情况。④关于工作环境方面的状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声响、色彩度、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的取样分析记录。⑤个人防护措施状况:应注意它的有效性、质量、使用范围。⑥出事前受害人和肇事者的健康状况。⑦其他可能与事故原因有关的细节或因素。

(4)证人材料的搜集。要尽快找被调查者搜集材料,对证人的口述材料,应认真考证其真实性。

(5)现场摄影。

1)显示残骸和受害者原始存息地的所有照片。

2)可能被清除或被践踏的痕迹:如刹车痕迹、地面和建筑物的痕迹,火灾引起损害的照片等。

3)事故现场全貌。

4)利用摄影或录象,以提供比较完善的信息内容。

(6)事故图。报告中的事故图应包括了解事故情况所必须的信息。如:事故现场示意图、流程图、受害者位置图等。

2.事故的处理

分析和处理事故时,一定要坚持“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的原则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职工因公伤亡事故按照其性质可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职或没有尽到责任而造成的事故;非责任事故是指由于自然因素造成的、人力不可抗拒的事故,或在发明创造、科学实验过程中,预料不到的事故:破坏事故是指为达到一定的目的而故意制造的事故。

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民检察院和工会等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破坏事故由公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凡属责任事故,应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过程,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规定,分清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由下列之一的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

(2)擅自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置和设施的。

(3)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

(4)制定的作业指导书、操作规程等违反国家和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

(5)施工设计等有错误。

由下列之一的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应当追究企业领导人或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1)发布的指示、命令、决定、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规。

(2)规章制度不健全,无章可循。

(3)安全工作无人负责,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

(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职工缺乏安全生产知识。

(5)作业环境不安全,安全设施不完善,又不采取措施。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有效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或发生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

对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分别给予罚款、辞退或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应提请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职工因公伤亡事故报告书由企业或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视为结案。

四、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

职工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就是运用事故调查统计资料,进行综合性的统计分析,研究事故情况,找出事故发生的规律,从而采取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对事故资料的分析大致有以下几种。

1.事故类别和主要原因分析

(1)事故类别的分析。

1)物体打击(指落物、滚石、锤击、裂纹、崩块、砸伤等伤害,不包括爆炸而引起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包括挤、扎、压、颠覆等)。

3)机械伤害(包括绞、辗、碰、割、截等)。

4)起重伤害(指由起重设备造成的伤害)。

5)触电(包括雷击)。

6)火灾。

7)淹溺。

8)高处坠落(包括从架子上、屋顶上、从平地坠入坑井等)。

9)坍塌(包括建筑物、堆置物倒塌与土方塌方等)。

10)灼烫(包括高温气体、液体、固体烫伤和高温辐射等)。

11)透水。

12)火药爆炸。

13)瓦斯爆炸。

14)锅炉压力容器与压力管道爆炸。

15)中毒和窒息。

16)其它伤害。

(2)主要原因分析。发生伤亡事故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每起事故都必须从企业的管理思想、技术、设备、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细致地调查分析,找出主要原因,一般造成事故的原因有下列几个方面:

1)设备、工具、附件有缺陷。

2)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

3)个人防护用品缺乏和有缺陷。

4)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制度不健全。

6)劳动组织不合理。

7)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有错误。

8)设计有缺陷。

9)不懂操作技术知识。

10)违反操作规程或违反劳动纪律。

11)其它。

2.对事故发生的地点、设备和工种的分析

事故发生的类别往往与人们使用的设备、工作地点与工种有关系。例如:锅炉安装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等。有些特殊工种一般比普通工种更容易发生事故,而且可能危及他人。

3.对发生事故时间的分析

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季节、昼夜、节假日、工作的开始与结束等因素有一定的关系,如雨季容易触电等。

4.对伤亡人员情况的分析

一般情况下,年龄较大,工龄较长,技术级别较高的工人,因其技术熟练,安全施工的知识丰富,与新工人相比发生的事故要少;思想情绪容易波动的人,因其操作时精力不集中,也容易发生事故。

对伤亡人数与损失的工作日一般用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千人负伤率、工伤事故严重率、万车死亡率等来表示。

五、伤亡事故的预防

通过对大量事故的分析,可以看出,对某一特定的事故,一般都有人、物、环境等因素构成。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工程技术措施、教育措施、管理措施三类。

工程技术措施是指对设备、设施、工艺、操作等,从安全角度考虑计划、设计、检查和保养的措施。

教育措施是指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安全意识。

管理措施是指由国家机关、企业组织制订的有关安全规程、规范、安全标准、安全规章制度等。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管理的意义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专员,风控负责人使用场景工伤预防,风险辨识,保险费率核定
制定目的怕出事伤人伤财产,想让干活更稳当。多研究事故为啥发生,好提前防住。
适用范围管所有干活的人,管工伤和职业病的事儿。
职责分工安全部牵头查问题,班组长盯现场,员工自己守规矩,领导定期看落实没。
禁止行为不准瞒报工伤,不准跳过体检,不准不填事故记录,不准挪用防护用品钱。
检查与监督每月查一次记录本,安全部月底收齐检查,下月5号前反馈问题,没改的扣当月安全分,三次不改要谈话。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管理,是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因而也必然是安全管理学研究的重点内容之一。充分认识其重要性,掌握其方法,发现其规律,对于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证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搞好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管理是减少和杜绝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公私财产安全、促进生产发展的需要

企业安全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将工伤事故消灭或减少到最低限度,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只有对企业易发生的事故进行全面地了解、透彻地研究和深入地分析,才能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企业易发、多发事故的规律(如事故多发的季节、时间、人员、工龄、工种、类别、原因等),才有可能制定和采取针对性较强的事故预防手段或措施,或加强对有关人员的教育,或加强某些技术性措施的实施,或加强严格的、强制性的监督管理等,以达到减少事故及避免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目的。

二、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重点所在

随着对各种不利于生产顺利进行的因素的深入认识,随着现代管理研究成果的不断引入,风险管理意识正在企业管理领域,包括安全卫生管理领域内逐渐得到普及。人们已经认识到,要将以往对质量、安全、环境实行的各自为政式的管理都归结到企业风险管理这一综合管理的模式上来。因为从各类管理目标的相同性,即都是以为社会生产或提供不带有危险性的产品、服务为目的这一特性来看,以往的分离式管理既是不合理的也是低效能的。因此,伤亡事故及职业病管理是企业风险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有计划地开展危险源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既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工作,又是企业建立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基础。

三、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状况是评价企业劳动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成效的重要依据

衡量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高低和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运行成效的大小,一个很重要的依据就是该企业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状况。企业要通过系统的风险辨识来确定危险源的种类、数量及分布等状况,通过系统的评价来确定危险源的性质、发生危险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等,通过对危险源的整改或控制最终实现企业的最低事故率、最少的事故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

四、加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可为企业安全目标管理中工伤事故指标的设定提供重要依据

目标设定是安全目标管理活动的关键环节,而有关工伤事故的目标值在所有的目标内容中又占据着很重要的地位。它可以包括工伤事故频率、事故严重率、千人死亡率、千人重伤率、职业病普查率等等。这些指标的确定,不是凭企业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的主观臆断,而是以对企业历年来特别是上一个安全目标管理周期内事故情况的确切统计、分析,以及对企业预测、预防事故的实际能力的评估为前提的。因此,加强事故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确定适合企业实际水准的工伤事故指标、保证安全目标管理活动顺利开展的重要条件。

五、加强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管理是实施工伤保险的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机制的重要条件之一

工伤保险的目的不仅在于为工伤伤亡者和职业病患者提供经济上的补偿,而且在于促进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预防,即促进各行业和各企业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管理,努力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目前,我国促进工伤和职业病预防的制度和措施主要是通过建立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差别费率、浮动费率机制(详见本章第七节),以及宣传教育等来实现的。而对各个行业工伤保险费缴纳标准的确定,以及对某个企业不同时期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幅度的确定,都是以一定时期内各行业或各企业发生的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实际状况为依据的。因此,良好的事故和职业病管理工作是做好各行业差别费率和各企业浮动费率测定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此外,良好的事故和职业病管理成效,又能使企业的工伤保险费率逐渐下浮,或使企业从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获得工伤保险费的部分返还,这直接体现了安全管理与经济效益的相互关联。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优选5篇)

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管理程序适配人群安全部人员,人力资源专员,工会干事使用场景工伤申报,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制定目的怕出事没人管,伤了人乱哄哄,想让每起事故都查清楚、救到位、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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