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适配人群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员使用场景消防检查,安全考评,责任追究
制度目标让大家重视消防,别出事,出了事有人管,有奖也有罚。
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总负责;安全部门牵头检查;各部门管好自己人;员工守规矩。
核心条款消防要进考核评比;干得好就表扬发奖;没尽责或违规就处分;违法的交法律处理。
执行要求每季度查一次;奖惩结果贴公告栏;安全部门每月汇总报领导;员工发现隐患马上报,不许瞒着。

一、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

二、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三、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违反单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四、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食品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新入职员工,消控值班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场景岗前培训,动火作业,防火巡查
制度目标让大家懂消防知识,会用灭火器材,别在单位里乱拉电线、乱扔烟头,防止起火伤人伤东西。
职责分工消防归口部门每天巡查,每月检查;各部门负责人盯自己地盘;专职管理员天天看设备干不干净、好不好用。
核心条款通道不能堵,出口不能锁,指示牌不能遮;动火要审批,用电不超荷,易燃品专库放。
执行要求培训要考试合格才上岗,巡查检查得留记录签字,隐患要限期改完,设备每月试、每季测、每年轮,改不完就扣分罚款。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保安部参加,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八)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九)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十)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一)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配电室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值班电工,检修技术人员,工程部负责人使用场景电气火灾处置,动火作业审批,防雨防小动物
制度目标管住配电房进出,防着火、防触电、防小动物乱跑,让设备别出事。
职责分工工程部负责人批人进门,值班员盯设备、记检查,检修员按规程干活。
核心条款不许随便进配电房,动火要审批,着火先断电,不能用水灭,设备要常清。
执行要求每天看设备、查通道、记本子;每月试报警器、保养灭火器;雨季重点查电缆沟;谁值班谁负责,主管不定期查。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除工程部工作人员外,非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或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室内必须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

8、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雨、水、小动物侵入室内,尤其雨季要常检查,防止雨水灌入电缆沟内流入变配电房。

9、要经常保持室内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畅通,要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

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性能,并掌握操作方法,要熟悉室内及周围存放灭火器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做好配电房日常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二中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校长,年级主任,兼职安全员使用场景教学楼防火,宿舍楼消防,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制度目标让学校不着火,保护大家安全,不让东西烧掉,工作能照常干。
职责分工校长管全校,年级主任管本年级,防火小组定规矩,安全员天天查,消防队随时待命。
核心条款不准乱动灭火器,下班前要检查,易燃物按规矩放,发现火情马上报119。
执行要求安全员每天查一次,科室每周查,年级每月查,学校每半年查,抽查每月都有,教育训练不能少,设备必须好用。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公安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消防、防火规则,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 本规则旨在加强我校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学校财产及全校师生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 本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各部门、年级组均实行防火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本学校防火责任人由校长担任,各年组防火责任人由年级主任担任。

第五条 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学校成立防火领导小组,负责学校的防火工作,各年级组设兼职的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 学校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到达之前,能起到控制火势蔓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 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 学校防火责任人和年组安全防火责任人分别对学校和年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 各级防火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教学任务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现象,

4.协助公安机关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 防火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学校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学校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检查,组织整改火险与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 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门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接受安全防火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应能招之即来,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学校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条 各部门都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消防机关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 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教职工及全体学生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业余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 各部门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部们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其它各科室每星期做一次检查;各年组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年组的安全防火工作做一次检查;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月进行一次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七条 教学楼、宿舍楼等原设计安装的消防设施,如消防水龙头、水管、灭火器等要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不得借故移做它用。

第十八条 对电工、锅炉工、易然易爆等特殊岗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格证方可操作。

第十九条 各实验室、仓库存放的物资和器材,要按公安部公布的《仓库防火安全规则》的要求进行堆放和管理,对易然易爆有害物品,更要按章妥善管理。

第二十条 任何人发现火险,都要及时、准确地向消防机关报警(火警电话:119),并组织参加扑救。学校接到报警后,应即使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灭火。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一条 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适当地表彰和奖励。

1.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的。

2.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于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了安全的。

3.不怕危险,勇于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的。

4.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的。

5.其它对消防工作有贡献的。

第二十二条 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和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三条 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安全办人员,事业部经理,义务消防员使用场景动火作业,电气取暖,科研喷漆
制度目标让大家别乱用火,少出火灾,保护公司和员工安全。
职责分工安委会管总,安全办干活,各事业部自己管好本部门,领导签责任书。
核心条款不许私拉电线,不许乱动消防器材,重点部位要专人盯,动火得审批。
执行要求安全办每月查,节假日加查,发现问题马上改,记台账签字,不配合就罚钱。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消防工作, 落实“预防为主, 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二条 贯彻落实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公司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 公司安全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四条 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 负责公司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

三、 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公司各部门的防火安全。

四、 负责建立和修订公司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 参与公司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 负责公司出租房屋、出租场地和施工工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九、 负责对新到公司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 负责定期对公司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 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 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 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在《安全检查记录台帐》上,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第五条 各事业部及管理部室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 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方面的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与公司签订的《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工作和部门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 贯彻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防火方面的法律法规,以及公司防火安全管理制度与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监督检查本部门落实公司制度及规定的情况,对本部门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实施科研生产和经营管理工作与防火安全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的“六同”。

三、 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地区安委会和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以及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的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公司安全办。

四、 爱护公司的防火设施、消防器材和避雷设施,不得随意挪动、挪用、埋、压、圈、占。

五、 发现火灾隐患应及时排除,出现火灾应及时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扑救,并向安全办及时汇报,不得瞒报、漏报或延报火灾情况。未经安全办许可不得撤除、清理火灾现场。

六、 对重点部门的防火部位和设施指定专人负责,下班前拉闸断电,熄灭灯火。

七、 部门全体员工均为公司义务消防队员,应急救援的组织管理工作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五十二条规定。

第四章 宣传和教育

第六条 安委会每季度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公司安全形势、学习贯彻有关文件精神,针对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予以落实。

第七条 安委会成员应利用公司党、政、工、团系统的各种会议对干部和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通报公司安全情况,并按安委会的要求布置落实安全工作。

第八条 安全办应利用公司计算机信息网络、通讯、黑板报、宣传画、横幅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经常性的治安防范和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九条 公司领导、各事业部与管理部室经理应充分重视公司及部门防火安全工作,按照安全办的要求落实对员工的防火安全教育,带领员工自觉遵守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安全方面的有关制度,组织员工开展防火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提高员工防火安全意识和遵守防火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第五章 相关规定

第十条 公司各级领导不得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

第十一条 建筑设施的强电系统不得私自安装或改造,保证供电系统的安全。

第十二条 人员集中的会议室、计算机房、办公室等处应建立内部管理责任,加强检查,保证人员离开时及时切断电源,确保安全。

第十三条 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一、 安全办负责室内外消火栓和其它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检查、维修、保养,并加强日常管理,确保处于良好状态。

二、 灭火器材的购买、配置由物业事业部负责,在各部门的责任区内如发现消防器材及设施损坏,应由各部门及时报告安全办,安全办应及时查明原因,负责更换和修理,并负责对责任事故的处理。

第十四条 公司用火管理规定:

一、 未经安全办批准,禁止在院区内燃烧树叶杂草等物品,禁止在院区内使用明火。

二、 冬季确需使用电暖气取暖的部门,严禁将衣物及可燃物品靠近或直接搭在电暖气上。并注意用电负荷量是否符合线路承载能力要求。

三、 公司生产经营区域内及员工集体宿舍内严禁私自使用电炉和其它插入式电热器具烧水、做饭。因科研生产需要使用电炉或其它电热器具的,应指定专人看管,使用过程中不得离开现场。

第十五条 禁止各部门在指定喷漆地点以外的地方大面积喷漆。确需少量补喷漆的,应报安全办主管人员,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

第十六条 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禁火区及禁止吸烟的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和吸烟。

第十七条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管理规定:

一、 公司各部门涉及运输、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汽油、酒精、乙醚、稀料等)的人员上岗前应进行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作为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未经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与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有关的作业。

二、 公司各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管理原则上应做到“五定”:

1、 定人:凡运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应指定专人负责,并报安全办备案;对使用人员应由车间主任或班组长指定专人负责;

2、 定点: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储存应建立固定存放地点并贴上标识,严禁随意乱放;

3、 定量:应根据生产作业需要购进,每次购进不得超过50公升;各使用点的使用人员应根据每日实际用量领用;

4、 定容器:在采购、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使用固定容器,其中汽油、稀料等应使用金属容器;

5、 定措施:各部门应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各使用点的防火措施。

三、 安全办对各部门的“五定”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及管理责任。

第六章 奖励与责任处罚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综合安全奖,对认真执行国家和北京市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公司有关安全方面的管理制度,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或扑灭初起火灾,使公司财产和人员免受损失和伤害的有关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九条 公司领导及部门经理应认真履行职责,因玩忽职守或渎职给公司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应由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做出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直至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 严重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中的条款,或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的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及相关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同时按照下列原则给予经济处罚:

一、 部门存在防火安全隐患,经安全办或消防机关指出后不积极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对部门经理处以500—1000元罚款,对直接责任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

二、 发生火灾事故,对公司领导处以1000—2000元罚款,对部门经理和安全办主任、副主任处以500—2000元罚款,对安全办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者处以200—2000元罚款;

三、 上述罚款由安全办通知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第二十一条 在防火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并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 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的;

二、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无防火负责人和禁火标志的;

三、 对消防设施、器材任意挪用、损坏或保管不善,影响使用的;

四、 埋、压、圈、占室内外消防设施的;

五、 有隐患不处理、不报告、不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的;

六、 发生火灾不报告,或破坏火灾现场的;

七、 不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以及公司组织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的;

八、 不及时按《火险隐患通知书》的要求整改的。

第二十二条 凡违反《北京市防火安全责任制》,受到上级或公安消防机关处罚的,由责任部门承担,并由安全办从责任部门支取后缴纳,同时按照上述规定进行公司内部的处罚,并予以通告。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具体岗位或工种的安全防火规定见公司《各岗位工种安全防火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安全办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商场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商场经理,商铺负责人,消防管理员使用场景商场火灾处置,商户日常防火,明火作业审批
制度目标让大家重视商场防火,减少火灾风险,保护顾客和员工安全。
职责分工商场经理是第一责任人。要定方案、配设备、做检查、搞培训、管现场。商户也要管好自己铺位。
核心条款禁烟、禁明火、禁放易燃品、禁挪消防器材。货物要堆整齐,废品及时清。
执行要求每月至少查一次消防,记录留底。新员工入职要学消防知识。发现隐患马上改,不拖。检查结果贴公告栏。

一、总则

为加强商场安全消防意识,做好商场安全消防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二、责任人

商场经理为安全消防第一责任人。履行以下责任:

1、制定并落实安全消防责任制和防火、灭火方案,以及火灾发生时保护人员疏散等安全措施。

2、配备安全消防器材和疏散指示标志及紧急照明装置,落实定期维护、保养措施,改善防火条件,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组织场内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防灭防火训练。

4、组织火灾自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三、细则

(1)职责落实

1、各铺位商户确立各自的防范重点部位和防范对策。

2、商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

3、对商户普及安全消防知识,进行培训和示范教育,有条件的应举办模拟演示。

4、商场内所有人员遵守安全守则。

(2)消防管理

1、商场管理处制定详细的防火、灭火管理制度以及实施细则。

2、商场内落实防火安全制度,配备必要的灭火器具。

3、禁止在商场内擅自动用明火,需要使用明火器具应事先想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说明安全措施,经管理部门批准后才予以使用。

4、划定禁烟区,任何人不得在禁烟区吸烟。

5、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商场内的消防设备,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和更换。

6、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

7、商场内所有人员都必须遵守安全、消防管理规定。

8、各商户的货物按指定区域、地点有序存放,物品有序堆放,废旧物品及时处理。

四、事故处理措施

一旦发生火警,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力戒惊慌。

2、拨打火警电话,准确报告起火位置、燃烧品等情况。

3、按动附近火灾报警器。

4、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5、利用附近灭火设备,尽力将火扑灭。

6、防止用水或泡沫灭火器引起漏电而导致火灾。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餐厅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餐厅服务人员,厨房操作工,消防安全员使用场景餐厅营业期间,厨房设备改造,消防器材检查
制度目标让餐厅不着火,大家能跑得快,东西不坏掉,心里踏实些。
职责分工店长盯着整体,领班管自己区域,员工守规矩、学知识、会用灭火器。
核心条款出口不能堵,灯要亮着,电器按说明用,不乱拉电线,不随便改设备。
执行要求培训必须参加,灭火器位置要记住,发现坏了马上报修,检查每月一次,记录要写清楚。

餐饮业是酒店重点防火安全部门,人员集中流量大,为了加强管理,为确保餐厅的安全,特制定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营业期间,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无阻,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要随时完好。

2、所有工作人员都要参加酒店的消防知识培训,了解本单位灭火器材的位置及性能。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四会”:懂得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自救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引导人员疏散。

3、所属区域的电器设备使用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使用前必须熟悉操作程序,出现故障时及时处理。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布置电源线路和安装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

4、保障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畅通,对安全出口指示灯、应急照明灯要及时进行检修,确保正常运转。

5、改、装设施、设备前应与相关部门协调,不得擅自改、装设施、设备,以免引发火险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中心小学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班主任,仪器保管员,食堂操作员使用场景教学楼防火,食堂燃气安全,实验室危化品管理
制度目标让学校不着火,保护大家安全,不让东西烧坏,老师学生都懂怎么报火警。
职责分工校长总负责,总务处管设备检查,各部门负责人管自己地盘,班主任教学生防火。
核心条款不乱扔烟头,不私拉电线,重点部位禁火,灭火器放明显处,电器用完断电。
执行要求每月查一次消防设施,每天放学关电源,每周班会讲防火,发现隐患马上改,总务处监督记录。

中心小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三)

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把消防安全纳入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现指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强全校师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报警电话119。

2、保障校内的各种灭火设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检查、维护、保证设备完好率达到100%,并做好检查记录。

3、教学楼、办公楼、师生餐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完好。

4、学校确定将档案室、保管室、图书馆、阅览室、仪器室、电脑室、语音室、体育器材室、食堂、多媒体教室列为消防重点要害部位。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

5、消防要害部位要设立禁火标志,严禁在消防要害部位吸烟,一旦发现,要立即制止,下班后工作人员要及时关好门窗,确保安全。

6、根据有关规定,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灭火机,要放在明显的地方。义务消防员要学习、掌握一般的消防知识,会正确使用灭火机,会报警。经常检查灭火机,健全保养制度,如发现过期,要及时向总务处报告,更换药剂。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设施,要人人爱护。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违者要严肃处理。

7、加强用电安全检查,总务处必须经常对校内的用电线路、器材等进行检查,如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维护、确保安全。

8、电脑室管理人员、各办公室内教师在启动电脑、空调、电热台板等设备时,先检查线路、插头的安全情况,使用结束时,要切断电源。

9、仪器保管员严禁在仪器室里做演示实验,易燃剧毒物品坚持严格审批专人领用,多余回收。

10、图书、体育器械库房的保管员打开门窗时,要保持室内有人,人离开时,随时关好门窗。严禁火种入内。

11、班主任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班务工作计划,积极配合学校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玩打火机,不玩烟花炮竹等易燃易爆物品。

12、教师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13、食堂工作人员使用煤气,要掌握正确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气、防爆、防火,使用后要关好气阀,确保安全。

14、对因无视防火安全规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从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氧气库房、乙炔气库房(工作点)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气库管理员,焊割操作员,危化品保管员使用场景气瓶存储,露天作业,明火作业
制度目标防止气瓶出事,避免起火爆炸,保护人和房子安全。
职责分工库房管理员天天检查防火防爆措施。安全员盯现场,发现不对马上喊停。班组长教工人怎么操作。
核心条款气瓶不能混放,乙炔瓶不准横躺。不许敲打、烤火、沾油。余压必须留够0.2兆帕。
执行要求每天上班前看一遍规定,下班前查门窗电源。安全员每周巡库三次,记录本上签字。新工人先考过才让碰气瓶。

1、氧气、乙炔气库房是属重点防火防爆部位,必须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

2、氧气、乙炔气瓶禁止同库存放,严禁与各种化学危险品,油类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严禁横放。

3、氧气、乙炔气库房应采取整体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库房内电源体要求穿入墙管内,电闸、开关应安装在库外,室内通风必须良好,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4、禁止敲击、碰撞、抛、掷、滚滑气瓶,瓶阀冻结时,禁止用火烘烤,禁止与油类接触,瓶内气体不能全部用完,必须留有0.2兆帕的余压气体。

5、所有气瓶不得靠近明火热源,应与明火热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热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气瓶时,要有遮阳措施,夏季使用时,要求有降温措施,避免爆晒、雨淋、高温。

7、使用乙炔瓶时,必须要安装明火报警器。

8、工作人员必须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和扑灭火灾的基本方法。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工贸企业消防安全

适配人群安全管理员,车间消防员,部门安全员使用场景消防器材点检,禁烟区管理,火源管控
制度目标防止火灾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职责分工安全部门管全公司消防工作和器材;各部门管自己区域消防;员工要爱护消防器材。
核心条款不准挪用损坏消防器材;火源电源仓库按规管理;灭火器放固定位置;消防栓每月检查水压。
执行要求新员工上岗前必须学消防知识并考试;每月开安全会讲消防;半年练一次应急预案;综合检查时查消防隐患;发现隐患马上改;各岗位每天自查。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的消防工作,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财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避免或减少火灾对环境的污染。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消防器材的管理、使用、维护保养。

三.职责

3.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消防工作计划的实施和日常消防工作的开展,负责公司所有消防器材的有效管理,确保消防器材时刻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3.2. 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范围内的日常消防工作和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3.3. 公司所有员工有义务、有责任关心消防工作,维护消防器材,不得随意挪用,甚至损坏消防器材。

四.工作程序

4.1、各类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和其他消防法规标准,严格履行本公司所规定的安全职责和安全管理制度。

4.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的消防管理工作,各职能部门和生产车间应根据公司规定的安全职责做好安全管理(包括消防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消防责任人,明确专兼职消防员,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并定期保养维护或更新。

4.3、火源管理、仓库管理等工作,遵守本公司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4.4、电源管理(包括电器设备安装、临时用电管理等)遵守本公司关于用电管理的规定。

4.5、公司综合安全检查时,应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生产车间和职能部门每月组织自查,各岗位做好日常检查工作。

4.6、消防安全教育除按公司《安全培训教育制度》执行外,同时强调::

4.6.1新员工进公司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进行考核,并有记录。

4.6.2每月初各车间和职能部门组织召开员工会议,对全体员工进行包括消防安全方面内容的教育,并有记录。

4.6.3半年一次召开义务消防队员会议,组织学习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并进行事故应急预案演习。

4.6.4利用黑板报、宣传窗、内部刊物宣传安全法规,报导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以及消防案例教育。

4.6.5积极开展“119”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努力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每位员工领会《消防法》,学懂消防知识,在各重点消防部位发生意外火灾时能妥善处置。

4.7、消防器材管理:

4.7.1消防器材定位管理,专人负责。

4.7.2每月开启消防栓一次检查水压是否正常,全公司内灭火器检查压力表一次,并作记录。

4.7.3除应急抢险扑救外,严禁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4.7.4灭火器必须放在便于取用的固定地点,严防曝晒、雨淋或腐蚀。不得随意拆卸各种灭火器,确保灭火器材完好。

4.7.5消防设备必须置放在醒目位置,不设遮盖或在上面挂搭其他物品。消防栓周围不得堆放物品,并确保道路畅通。

4.7.6发现受潮、失效的消防器材,需更换、增加消防设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统一配置。

4.8、事故应急处理:发现火警现场人员应立即灭火并向消防队以最快速度拨打“119”电话,同时立即报告领导,组织人员马上扑救。发生火灾报警后,同时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指明引车路线和消防水源,义务消防队员要积极配合进行灭火,并维持好现场秩序。

4.9、消防工作奖惩

4.9.1、有下列先进事迹之一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参加消防活动,成绩显著的;

2)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3)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灾隐患,避免火灾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司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4.9.2、有下列行为者处以20元以上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1)在本公司禁烟区内吸烟者;

2)违反用电规定者;

3)违反火源管理规定者;

4)损毁消防设备和消防工具者;

5)存在火险隐患,经有关部门提出整改措施,拒绝执行者;

6)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者。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优选10篇)

消防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适配人群安全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消防管理员使用场景消防检查,安全考评,责任追究制度目标让大家重视消防,别出事,出了事有人管,有奖也有罚。职责分工单位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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