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监理单位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阶段验收,分包合同约定 |
|---|---|---|---|
| 制度目标 | 保障工地安全,让工人干活不受伤,环境干净整洁,防止乱花钱。 | ||
| 职责分工 | 总承包单位管钱和审批,分包单位做方案,监理和建设单位一起验收,安监机构监督评定。 | ||
| 核心条款 | 措施费要单列报价,不能低于标准的90%,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必须用于现场防护和文明施工。 | ||
| 执行要求 | 写进施工组织设计和合同,阶段验收合格才能继续,整改后重评,财务单独记账备查,安管人员天天盯现场。 | ||
一、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和临时设施费。
二、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对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单独报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报价,不得低于依据《河北省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费用定额》规定的计取标准计算所需费用总额的90%。
三、在施工合同中应当与建设单位明确约定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总费用,并约定该费用的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内容。
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验收时,施工单位要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再通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进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阶段监督评定。评定不合格的,应按建筑安全监督机构的整改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要求监督评定。
五、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管理。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由分包单位实施的,由分包单位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及施工方案,经总承包单位批准后,由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支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要切实用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
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组织实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八、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和省、市有关文明施工、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证对安全文明施工的投入,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专项使用,不得弄虚作假、挪作它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适配人群 | 安全环保部人员,作业队负责人,监理单位人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支护监测,隧道地下作业,起重设备安装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工地安全 stuff,不让工人出事,花钱买防护用品,让现场干净整齐。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盯钱怎么花;监理和建设单位批计划;作业队自己买防护用具。 | ||
| 核心条款 | 安全费要单独列出来,专款专用;必须买安全网、安全帽、脚手架、电箱、消防器材这些。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就得定好花钱计划,报监理和甲方批准;发现不按规矩花钱,马上叫停;安全环保部每月查账和现场。 | ||
第一条 为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下简称安全措施费),是指在本项目工程施工中,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折价(含购置、折旧或摊销)费用和落实施工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等所需的费用。
第三条 安全措施费所包括的项目范围:
一、安全防护用具: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等;
二、洞口和临边防护设施:楼梯口、电梯口、通道口、预留洞口、阳台周边、楼层周边、屋面周边、基坑周边、卸料平台两侧以及上下通道等临边安全防护设施;
三、全钢质内外脚手架及配套防护设施、结构模板的全钢质主体支撑杆件;
四、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井字架提升机等建筑施工起重设备及配套防护设施;
五、施工用电:符合规范要求的临时用电系统、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六、施工机具;
七、安全检测费:包括对建筑施工起重设备与外用电梯、安全网、钢管脚手架等的检测。
八、安全教育培训;
九、安全标志、标牌及安全宣传栏;
十、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施工现场围墙围护及场地硬地化、粉尘控制、噪音控制、排水措施、垃圾排放;
十一、临时设施:包括办公室、宿舍、食堂、卫生间、淋浴间等;
十二、消防器材设施;
十三、应急救援器材;
十四、隧道基坑支护的变形监测;
十五、隧道地下作业中的安全防护和监测。
第四条 安全措施费实行单列支付、专款专用。
第五条 本项目在工程开工前已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并经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审查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发现作业队或部门安全措施费不投入或措施不符合要求,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作业队或部门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部,作业队或部门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当及时向项目部安全环保部报告。
第七条 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应对安全措施费的支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 作业队或部门挪用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按《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作业队或部门弄虚作假,骗取安全措施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分包单位 | 使用场景 | 建筑工地,高处作业,临边洞口 |
|---|---|---|---|
| 制度目标 | 让工地更安全,工人干活有保障,别出事故,环境也干净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管总,分公司监督,安全部门查现场,财务单独记账管钱。 | ||
| 核心条款 | 钱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围挡要够高,警示牌要明显,临边洞口得防护好。 | ||
| 执行要求 | 投标时就要报费用,签合同写清怎么付、怎么用;施工前编方案,过程中专人盯,每月查账目,发现问题马上改。 | ||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保障一线建筑工人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施工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是指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详见附表。
建设单位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有其他要求的,所发生费用一并计入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组成。
其中安全施工费由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措施费及其他费用组成。
各项目部应当根据现行标准规范,结合工程特点、工期进度和作业环境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制定相应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结合自身的施工技术水平、管理水平单独报价。投标方报价的费率不得低于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测定的费率。
各项目部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总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依法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项目部与分包单位应当在分包合同中明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以及费用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分公司各部门及项目部应当确保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专款专用,在财务管理中单独列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用清单备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有权向建设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项目部对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总责,专业分包单位对所分包的专项工程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负责。项目部及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及合同约定及时向分包单位拨付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用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违反本规定的,由分公司安全管理机构予以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附件: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
一、文明施工
(一)安全警示标志牌
在易发伤亡事故(或危险)处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二)现场围挡
⑴ 市区主要路段不小于2.5m高,一般路段不小于1.8 m高的围墙;
⑵ 围墙材料可采用彩色、定型钢板,砖、砼砌块等墙体。
(三)五板一图 在进门处悬挂工程概况、管理人员名单监督电话、安全生产规定、文明施工、消防保卫五板;施工现场总平面图。
(四)企业标志 现场出入的大门应设有代表本企业、本工程的标志
(五)场容场貌
⑴ 道路畅通
⑵ 排水沟、排水设施通畅
⑶ 工地地面硬化处理可采用:① 不小于10㎝厚的c20素砼;② 定型化的砌块等
⑷ 绿化
(六)材料堆放
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时,悬挂有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
(七)现场防火
消防器材配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
二、临时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
(1)施工现场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保持安全距离。
(2)工地办公室、现场宿舍、食堂、厕所、饮水、休息场所符合卫生和安全要求。
三、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一)配电线路
(1)按照tn-s系统要求配备五芯电缆、四芯电缆和三芯电缆。
(2)按要求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杆、横担、瓷夹、瓷瓶等,或电缆埋地的地沟。
(3)对靠近施工现场的外电线路,设置木质、塑料等绝缘体的防护设施。
(二)配电箱开关箱
(1)按三级配电要求,配备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三类标准电箱。开关箱应符合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三类电箱中的各类电器应是合格品。
(2)按两级保护的要求,选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质量合格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的漏电保护器。
(三)接地保护装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不少于三处的保护接地装置。
四、安全施工
(一)临边洞口交叉高处作业防护
楼板、屋面、阳台等临边防护 用密目式安全立网全封闭,作业层另加两边防护栏杆和18㎝高的踢脚板。
(二)通道口防护
设防护棚,防护棚应为不小于5㎝厚的木板或两道相距50㎝的竹笆。
(三)预留洞口防护
用木板全封闭;短边超过1.5m长的洞口,除封闭外四周还应设有防护栏杆。
(四)电梯井口防护
设置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门
(五)楼梯边防护
设1.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的防护栏杆,18㎝高的踢脚板。
(六)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
设置防护隔离棚或其他设施。
(七)高空作业防护
有悬挂安全带的悬索或其他设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电力施工企业安全防护装备
| 适配人群 | 项目部安全员,电力施工班组长,安措费经办人 | 使用场景 | 电力建设施工,高压设备作业,接地线操作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人受伤和设备坏掉,保护大家安全和公司东西。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年初做采购计划,管质量、收资料、报备案。安全部门管保管、发、用、查、验,建台账记清楚。 | ||
| 核心条款 | 安全用品要试验合格才能发,不合格的马上换掉。公用和个人防护用品种类列得很细。 | ||
| 执行要求 | 年初定计划,发放前必须做性能试验,日常要检查检验,按规程来,记录要写进台账里,谁管谁负责。 | ||
1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控制人身事故和设备事故,保证全公司干部职工的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
2人身防护用民种类
公用部分:轻便接地线、绝缘挡板、绝缘榜、10-500千伏验电器、防静电均压服、绝缘手套等。
个人部分:安全帽、安全腰带、安全腰绳、教扣、绝缘胶鞋、低压试电笔、差速器等国家有关规定中的其他安全防护用品。
3防护装备的购置
各项目部在年初应根据公司拨给的安措费制定出购置计划。负责有关技术标准的质量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并负责对产品许可证、使用说明书及厂家试验报告收集、保存、建档并报公司安全保卫处备案。
4防护装备的发放
各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用品发放前的性能试验,并对安全用品的安全性能负责,方可下放使用。
5防护装备的试验和日常检查
各项目部应根据《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及安全施工设施的有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建立安全施工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各单位安全部门负责本单位的安全设施的管理,做好安全防护装备的保管、发放、使用、检查、检验工作并建立管理台帐做好记录。
对于安全防护装备要根据有关安全工作规程及规定进行试验、检查,对不合格用品及时进行更换。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对施工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员,采购专员,车间主任 | 使用场景 | 工地作业,高危工种,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用对防护用品,保护干活时的安全和身体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采购部负责挑合格厂家,安全部负责验收检查,各部门发给员工并监督戴好。 | ||
| 核心条款 | 特种用品要有安全标志,没标志不能买;必须按标准配发,不能用钱代替;员工不戴好不准上岗。 | ||
| 执行要求 | 采购前查厂家资质,收货时安全部要验货,发给员工要登记,定期检查使用情况,发现不戴就提醒。 | ||
1、 为加强和规范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制度。
2、公司采购、储存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各部门,适用本规定。
3、 本规定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4、 劳动防护用品分为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种类和品种范围见第六节附则)和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目录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确定并公布;未列入目录的劳动防护用品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
5、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工作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实施,受指定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机构对其核发的安全标志负责。
第二节 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1、 在采购劳动防护用品时,要考察生产厂家或经营单位,其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二)有满足生产需要的生产场所和技术人员;
(三)有保证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生产设备;
(四)有满足产品安全防护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五)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六)有产品标准和相关技术文件;
(七)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应当按其产品所依据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进行生产和自检,出具产品合格证,没有产品合格证的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采购,且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负责。
3、 新研制和开发的劳动防护用品,应当对其安全防护性能进行严格的科学试验,并经具有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资质的机构(以下简称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使用,方可采购。
4、 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生产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取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没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不能采购。
5、 经营劳动防护用品的单位应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有满足需要的固定场所和了解相关防护用品知识的人员。不得采购假冒伪劣的劳动防护用品和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
第三节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与使用
1、 应当按照《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和国家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以及有关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2、 应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的专项经费,即可以从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中列支。厂不得以货币或者其他物品替代应当按规定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3、 为从业人员提供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不得超过使用期限。应当督促、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应当建立健全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等管理制度。
5、 不得采购和储存无安全标志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须经本厂的安全生产技术部门或者管理人员检查验收。
6、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按照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不得上岗作业。
7、新入工地人员,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按照分配新岗位的要求发放给劳动防护用品。
8、各种劳动防护用品是企业根据劳动条件发给个人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公共财务,上班时必须正确使用,下班时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修改。
9、进入工地后,一律按所在部门发放的劳保用品配戴齐全,不准穿礼服、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等。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焊工,高空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高处作业,焊工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更安全,少出事,别受伤,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查安全帽和防护用品;焊工自己清易燃物;专人管消防器材;专人管易燃易爆品。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不准拆安全标志;不准赤脚拖鞋上班;高空要系安全带;雨雪天要穿防滑鞋。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检查穿戴,安全员天天巡;焊工动火前必须清现场;消防器材每月查一次;违规马上叫停,再教育。 | ||
1、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专职安全员要定期检查“三宝”,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
2、加强防火消防管理,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易燃、易爆物品指定专人管理。焊工作业必须清理周围的易燃物品,消防工具、器材要齐全并安装在适当位置,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定期检查管理。
3、全体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穿反光背心。
4、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允许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靴。
5、冬雨季施工高处作业要系好安全带,要穿上防滑鞋、绝缘鞋。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安全物资供应及施工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物资采购员,项目材料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项目部,劳保采购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工作时出事,保护大家身体不受伤,让干活更安全些。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定计划、验货、盯使用;采购部买东西、存东西、发东西;财务给钱;项目部报人数、发用品、教员工戴;工会看着别出错。 | ||
| 核心条款 | 买防护用品得找有证的厂或店;必须有合格证、安全标志;旧的也得是好货;没证不收,不达标不发。 | ||
| 执行要求 | 项目部先提需求,安全部批了才能买;发票要留底,安全部要签字;买了马上入库建账;安全部不定期查,有问题送检;员工不戴就提醒,再不听就上报。 | ||
为了认真贯彻实施《劳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和《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职业安全健康的一种预防性辅助措施,是保护员工健康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是指发给员工穿戴和使用的各类着装、用品、用具和器材。公司各部门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和项目管理人员要认真执行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指导、督促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负责个人防护用品实施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的部门和使用人员。
一、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 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进行验收。
2、 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 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 各项目部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进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进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 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6、 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进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 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 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 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 特种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 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 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 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 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 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场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
| 适配人群 | 施工员,安全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高处作业,悬空施工,临边防护 |
|---|---|---|---|
| 制度目标 | 防止高处作业出事,保护工人不摔伤不掉东西,让大家干活心里踏实点。 | ||
| 职责分工 | 工长负责检查验收,安全员盯着防护设施,工人自己戴好帽子系紧带子。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戴安全帽扣好带,悬空要有站脚的地方,设备得先验过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一项项查防护,分层或分阶段验收,不合格马上改,平时还要抽查,记录要写清楚。 | ||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具。
2.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并必须视具体情况,配置防护网、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3.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脚手板、吊篮、吊笼、平台等设备,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4.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高处作业。验收也可分层进行,或分阶段进行。
5.安全防护设施,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6.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具备下列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7.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所有临边、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序;
5)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8.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并作出验收记录。凡不符合规定者,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司机,司索指挥工,作业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高空吊装,电力线路旁作业,多机联合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起重作业出事故,保护大家安全,让干活有规矩可依。 | ||
| 职责分工 | 项目负责人管全局,指挥人员盯现场,司机按指令操作,安全员查隐患改问题。 | ||
| 核心条款 | 风大雨大不能吊,设备没检好不能用,绳子不牢不能挂,人没离远不能起。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必须体检拿证,作业全程戴好劳保,指挥信号要对上,每天检查设备状态,发现不对马上停。 | ||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使用管理制度:施工机械设施安全防护用具
| 适配人群 | 起重机司机,司索指挥工,项目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起重作业,恶劣天气,高压线旁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起重作业安全,少出事,保护干活的人不受伤。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安全员查现场,作业负责人定方案,司机听指挥,司索绑牢物件,大家各盯各的活。 | ||
| 核心条款 | 风大雨大不能吊,设备没检好不能用,绳子不对、超重、有人都不准起吊。 | ||
| 执行要求 | 开工前要试吊,全程戴好劳保,指挥信号要对上,吊臂下不站人,安全员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对马上停。 | ||
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起重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经体检无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手脚残疾以及无视力、听力障碍,经过地方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2、从事起重作业时,必须确定作业项目负责人、指挥人员、起重机司机、司索工艺及必要的辅助人员,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
3、遇大风、雷雨、雾、雪等恶略天气或在高压线、公路等特殊作业条件下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4、下列情况不得进行起重作业:
(1)6级及以上强风、暴雨、雷电天气等;
(2)起重设备未经检测合格或超过检测合格有效期;
(3)起吊索具未经检验、检查合格,索具规格与吊起物件重量不匹配;
(4)超载或被吊物重量、理化性质(特指危险化学品等)不清,吊拔埋件及斜拉斜吊或单钩起吊等;
(5)起重设备的结构或零部件有影响安全的缺陷或损伤:如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螺母防送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吊钩不安装防脱落装置等;
(6)捆绑、吊挂不牢而可能滑动,重物棱角处与钢丝绳之间未加衬垫等;
(7)被吊物体上有人或浮置物;
(8)无法看清场地、被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等;
(9)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重物等,与电力线路的最小距离应小于以下要求:1kv以下线路至少为1.5m;1kv~35kv至少为3m;35kv以上至少为5m(不含阴雨或潮湿天气);
(10)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其他情况。
5、起重作业时应遵守的其他要求
(1)不得使用极限位置的限制器停车;
(2)不得在有载荷的情况下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
(3)不得将被吊物件从人的上空通过,吊臂下不得有人;
(4)不得在起重设备工作时进行检查和维修作业;
(5)不得未经试吊便起吊与设备额定载荷接近的重物;
(6)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6、施工作业中现场人员应按照“两书一表”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安全检查。分公司(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现场管理状况及作业过程进行监督抽查,发现违章现象和事故隐患应立即组织进行整改,防止起重过程中发生伤害事件。
7、起重作业安全要求
(1)起重作业人员在作业场地范围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
(2)起重指挥(司索)工安全要求
a、严格执行《起重吊运指挥信号》标准的规定,起重过程中必须与起重司机联络准确、熟练无误;
b、吊挂时,吊挂绳之间的夹角宜小于120度,避免吊绳受力过大;
c、绳、链索经过的棱角处应加衬垫;
d、指挥物体翻转时,应使起重重心平稳变化,不应产生指挥意图之外的动作;
e、进入悬挂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撑装置;
f、多人捆挂时,应服从一人的统一指挥。
(3)起重机司机的安全要求
a、服从起重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发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通知指挥及相关人员。对于紧急停止信号,无论任何人发出,都必须立即执行;
b、全面掌握所操纵的起重机的设备构造和技术性能;
c、严格按起重机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d、起重作业过程中及时观察作业环境周围的人、物等,避免发生磕碰等伤害事故。
(4)两台以上吊车进行联合作业时,现场应制定作业计划和作业程序,明确专人统一进行指挥和监护。
(5)拥有起重设备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档案,包括:起重机出厂技术文件、启用时间和位置、保养和检查试验记录、设备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及其整改情况等。
(6)备停用闲置超过规定时间,在重新启用前应进行检验和试运行,确认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