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制定背景 | 矿里粉尘多,容易得尘肺病。想让员工少生病,保护大家身体。也为了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法。 | ||
|---|---|---|---|
| 适用范围 | 全矿所有单位和员工,特别是接触粉尘的岗位。 | ||
| 职责分工 | 劳动保障委员会牵头管事。劳动人事办公室办事。专职卫生员干活。督查员到处查。 | ||
| 管理规定 | 新员工要体检才录用。离岗前也要体检。培训要有职业卫生内容。合同要写清危害和防护。必须戴好口罩等劳护用品。 | ||
| 监督与罚则 | 委员会定期不定期检查。查到没戴口罩,提醒教育或罚钱。不整改就督促。监测记录要保存好。检查结果和处罚都记档。 | ||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工伤保险条例》,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机构:
矿的职业卫生工作由劳动保障委员会负责,办事机构设在劳动人事办公室,配备1名专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劳动保护督查员。
二、劳动保障委员会工作职责:
1.负责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在矿的贯彻和执行;
2.负责对矿属各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治理,职业病防治、劳护用品发放等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负责检查、考核各单位劳动保障工作;
4.负责对生产作业场所粉尘的监测;
5.督查各单位劳动保护工作和员工个体保护行为,有权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