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持证电工,矿山机电工,现场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电气作业,停电检修,露天采矿 |
|---|---|---|---|
| 制度目标 | 防止触电事故,保障电气作业安全,保护人员生命。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监督执行,电工持证上岗,班组长负责日常检查。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持证作业,穿戴防护用具,停送电挂工作牌,裸露带电部分设警示。 | ||
| 执行要求 | 每次作业前检查证件和防护,操作全程有人监护,违规立即停工整改,每月抽查记录。 | ||
一切电气工作,均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一、电气人员必须要经过专门培训和考核;取得电工工作证的才允许进行作业。
二、电气人员进行操作时,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具,非电气人员禁止从事电气作业。
三、电气作业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抢救时禁止注射强心针。
四、电气设备和线路可能为人们所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必须设置保护罩或遮拦及警示标志等安全装置。
五、供电设备和线路的停、送电,必须严格执行工作牌制度。
六、在断电的线路上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头把手,必须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人员,才有权取下警示牌,并送电。
七、熔断器、熔丝、熔片、热断电器等保险装置使用前必须进行核准,严禁任意更换或代替。
八、采场每台设备,必须有专用的受电开关,停电或送电必须有工作牌。
九、矿山必须有可靠的避雷装置。
十、移动式电气设备的供电,应使用矿用橡套电缆。
十一、绝缘损坏的橡套电缆,应经修理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十二、夜间工作时,所有厂房、作业点、人行道、运输线路急转弯处、尽头处、站场、道口和汽车运输的主要干线等处,均应有足够的照明。
十三、露天煤矿照明网络,以及移动式机械和机组的固定照明点,使用电压不得超过220伏。手灯可移动电灯的电压应在36伏以下,在金属容器或潮湿有水的地方作业时,电压不得超过12伏,各种电压的电源插座应有明显的区别标志。
十四、检修时,禁止搬动任何带电设备(包括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动时,必须切断电源,并将异体完全放电和接地。
电气管理制度:井下电气焊作业
| 适配人群 | 机电维修工,瓦斯检查员,安检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维修,设备安装,瓦斯区域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气焊出事,保护矿工安全,让焊接活儿不乱来。 | ||
| 职责分工 | 机电、通风、生产、安全部门一起审措施。总工和经理要签字。瓦检员、安检员、跟班负责人盯现场。 | ||
| 核心条款 | 能升井修就不在井下焊。必须焊时要写清楚时间地点人员。一个措施只准用一次。火种只许带火柴。 | ||
| 执行要求 | 作业前去调度室登记。全员学措施并签字。现场人、地、时间、内容必须和措施对得上。瓦检员全程测气,超0.5%马上停。焊完要洒水、留人看一小时。 | ||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井下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维修,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2.设备安装需要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作业,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3.井下需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现场负责人、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和携带火种人员。
4.矿井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运输部、通风灭火部、生产技术部、安全管理部等部门和总工程师、公司经理共同审批后方可执行,并有专职瓦检员、安检员及现场跟班负责人监督检查措施落实。
5.一个电气焊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或套用。
6.能够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风压进风风流区域作业。
7.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调度室要在作业前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做好防范措施。
8.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9.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留查。
10.电气焊作业前,施工单位必须到调度室登记,调度人员要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状态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
11.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焊后留守人员、携带火种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12.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和管理灭火器材。
13.电气焊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焊机外壳必须接地。
14.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安检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携带火种人员入井和升井都必须向井口检身人员汇报火种(只允许使用火柴)使用情况。
15.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及带电设备和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作业。
16.电气焊作业时,要在工作地点及其附近备用一定数量的不燃性材料,以便接收火星、焊渣等高温物品。
17.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彻底清理施工现场,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由焊后留守人员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汇报调度室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调度员要做好记录。
18.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及时运至地面存放,严禁在井下存放。
19.井口房、地面煤仓内、煤仓上、下口、皮带巷、选煤厂筛分破碎车间等可能有粉尘或瓦斯积聚的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视同于井下作业。
20. 作业完成后,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施焊单位和安全管理部存档。
21.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按照以下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⑴没有审批作业单私自开焊的,给施工单位罚款5000元,给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0元。
⑵未按本制度规定审批作业单的人员,每人每次罚款400元。
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施工的所有单位。
2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电气管理制度:电气班组
| 适配人群 | 主值,副班长,正值班员 | 使用场景 | 交接班,倒闸操作,事故处理 |
|---|---|---|---|
| 制度目标 | 让运行人员守规矩,看好设备,不出事,多学技术,安全又省钱。 | ||
| 职责分工 | 班长管全面,主值盯操作,安全员抓检查,培训员搞学习,监察员盯纪律,工具员管东西。 | ||
| 核心条款 | 交接班要提前十分钟查记录、看设备、开小会;操作必须填票、双人核对、唱票复诵;定期清扫测绝缘。 | ||
| 执行要求 | 交班不清不接,操作不填票不干,清扫漏了要补记,安全活动每月一次,培训问答每月三次,记录必须当天写清。 | ||
总则
一.电力工业的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发展,全体运行人员应认真学习并贯彻本制度,不断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
二.全体运行人员以高度责任感当好设备的主人,坚持科学态度,开展技术革新,加强技术学习,不断提高技术业务水平。
三.本制度根据部颁“法规”、“安规”及我厂有关制度而定,是指导运行工作的基本制度。
四.在执行本制度时,应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本制度,随着生产发展和工作需要,进行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五.运行人员在值班期内,是本岗位设备的负责人,应坚守工作岗位,遵守规程制度,执行命令,搞好安全经济运行。
第一章交接班制度
交接班制度是电厂运行岗位基本制度,是保证安全生产必不可少的措施,交接班要做到有条不紊地进行,要求各岗位做到交班清楚,接班心中有数。
一.严格进行交接班,接班者应在正点前提前10分钟到主控,做到下列工作:
1.查问记录本
2.查看运行方式
3.查看模拟图板,状态信号
4.查看钥匙工作,仪表物品,齐全完好
5.按岗位检查设备运行情况
二.值班负责人(主值)在正点前5分钟召开接班会(排队)
1.听取各岗位接班检查情况汇报
2.听取各岗位运行方式变更汇报
3.值班负责人(主值)应强调当班的运行方式,设备变动情况,设备存在的问题,根据天气及运行方式布置事的预想
4.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和命令
三.接班者发现问题或工具物品仪器以及清洁未搞,应向交班者提出,并则交班者做记录交待。
四.接班者提出的问题,如交班者未搞清楚,遗失物品,未做记录,设备变动及鐩缺陷未作交待者,接班者可以不签名,一切后果由交班者负责。
五.到达接班正点,先由接班签字认可后由交班者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六.交班人员应做好工作:
1.交班前做好工具,仪器,物品,钥匙清洁整齐,摆放整齐
七.交班者做记录,交清下列内容:
1.操作过的设备,断过的开关,刀闸,保险,保护压板及可做的安全的措施
2.设备发生的问题及处理情况
3.发生的缺陷及采取的措施
4.上级领导布置命令指示
5.保护变更情况
八.交接班进发生事故,由交班者负责处理,接班者听从交班值班负责人(主值)的指挥,协助处理
九.交班排队开交班会,值班负责人(主值)应总结当班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教育违纪人员,月底纳入考核
十.接班者检查出设备的问题,安全责任由交班者承担。
第二章操作票制度
为了更好贯彻执行安全工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防止由于违反操作票,及人员操作造成人身事故,确保安全生产。
一.操作责任制
1.发令人对所发操作命令正确性负全部责任
2.监护人,操作人对执行操作的正确性负责
3.项目副经理、班长,安全员,对操作票的正确执行进行督促检查及提高操作票的合格率负有领导责任
二.操作票使用范围,只有下列操作不用操作票,但必须执行监护制度,操作过的设备应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
1.事故处理
2.拉合开关的单一操作
3.拉合接地刀闸
4.拆除全厂仅有的一组接地线
三.填写操作票的要求:
1.值班负责人(主值)先发操作命令,内容,指明监护人,操作人
2.由操作人填写出操作票并签字
3.先由监护人审察签字后交值班负责人(主值)审察签字批准后执行
4.每张操作票只能填写一个操作任务
5.停电拉闸必须先开关,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按此顺序进行,送电操作与此相反
四.下列项目应填入操作票内:
1.应拉开的开关和刀闸
2.检查开关和刀闸的位置
3.检查接地线是否拆除
4.检查负荷分配
5.装拆地线(填明应拉合的接地刀闸的编号,应装拆每组接地线编号和地点)
6.装拆pt保险
7.二次回路保险
8.切换保护
9.验电
五.操作票的任务栏中应填写设备的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该设备编号,发令人下达命令时应使用双编号
六.操作票的执行
1.监护人和操作人共同到模拟图前核对操作任务,重要的倒闸操作应在模拟盘上预演
2.值班负责人或值长签字。
3.开始工作时由监护人填写时间
4.执行每项操作时,操作人,监护人应核对设备名称位置,编号正确
5.监护人按顺序唱票,每读完一个操作项目,操作人应指着实际设备复诵,监护人认为无误,发出执行命令,操作完一条监护人打一个勾。
6.操作中发生疑问,不准擅自更改操作票,应汇报班长,值长,清除疑问后,再行操作
7.全部操作完后,应共同检查操作无遗漏,认为无误后,由监护人记录终了时间,并报告发令人
8.操作过程中不得解除开关和刀闸闭锁,如特殊情况需解除时,需得值班负责人许可
9.不许用工作票代替操作票执行操作
10.用绝缘棒拉合刀闸和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雷雨时,禁止在室外倒闸操作
11.操作标执行完后盖上“已执行”
12.作废的操作票应盖上“作废”
13.操作票由车间统一保管,月底评价公布。
第三章设备定期工作制度
一.设备定期工作和清扫,是保证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的有效手段,因此,必须进行设备定期工作和清扫,以保证运行安全。
二.设备定期工作及清扫,应按车间规定的时间,内容,要求进行,如因某种原因本班不能按时进行定期工作时,应在记录薄上作好记录,以便安排时间补做。
三.设备定期测绝缘按以下规定执行:
1.电气设备回路上进行过工作,停用时间超过一周有明显受潮者,送电前应测量绝缘合格后送电
2.辅机在备用状态时,使用应定期试转和切换,未超过半月者,可不测绝缘
3.发电机正常解列停止运行,不测量热态绝缘,发电机回路检修后或停运时间超过半个月启动前应测绝缘
四.搞好设备现场清洁卫生,是保证安全运行,实现文明生产必不可少的条件,基基本要求如下:
1.每班应保持中控室地面,桌面,控制盘面,桌面,工具柜清洁
第四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思想指导下,搞好安全生产,在推行经济责任制中,把安全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本班每月总结安全情况
二.项目部安监员经常督促和检查贯彻上级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示,规定等情况,根据季节特点,和春冬两季大检查的安排进行检查,做好事故资料的积累和保管,做好安全生产,好人好事的宣传表扬
三. 为发挥三级安全网的作用,值班负责人(主值)是本班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应搞好本班的安全监察工作,有权向项目部经理和运行班长提出安全工作的建议,检查安全措施,有威胁安全的现象应及时向运行班长反映,发生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经理汇报,并组织分析,找出原因,责任者,防范措施或对策
四.班组积极组织参加每年一次的安规考试
五.班组发生不安全情况,包括事故,障碍,异常,误操作,人身轻伤等到不安全情况,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不得隐瞒
六.安全活动由安全员主持,坚持每个月进行活动
1.学习上级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文件,指示和事故通报,结合本班具体情况进行讨论,提出预防措施
2.总结本月来的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的经验,有不安全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提出防范对策,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七.严格贯彻执行规程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于不重视安全,工作不负责,不遵守纪律,任意违反规程,以致造成事故或扩大事故,或者事故后隐瞒事故真相者,应分别情况严肃处理
八.安全员负责对班组新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第五章培训管理制度
一.为了搞好安全,文明生产,本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熟悉安全技术,设备系统,运行维护,检修工艺,应达到本岗位的“三熟三能”要求,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和处理事故能力
二.项目部依据甲方的指示和培训计划要求,制定出本项目部运行人员的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规定,对运行人员进行培训,并不定期了解各岗位生产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和处理事故水平
三.培训指标,每月出技术问答1次,事故预想1次,反事故学习一次,并每月对系统图熟悉背画
四.新分人员,在本岗们师傅的指导下进行学习培训,对安规,技术方面进行教育
第六章班组岗位责任制
全班人员应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搞好安全经济运行。
本班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若因事要离开工作岗位时,应经班长批准并在派有人员来代理其工作和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离去。
各岗位人员应根据设备运行情况以及外界因素做好事的预想,当发生异常情况或事故时,应做出判断和迅速处理,并听从班长值长统一指挥,值班期间要做到精力集中,全神贯注,动作敏捷,操作准确,勤检查,勤联系,勤分析,勤调整,确保各项进行参数稳定,努力做好节能工作,降低各项消耗指标,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搞好本职工作,做好设备的定期切换,定期试验和运行维护工作,认真巡视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缺陷运行人员不能消除时,要采取相应措施,并逐级及时向上汇报,要求检修及时派人处理,同时将情况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薄内。
值班中,接到自己上级以外领导的命令或有关人员的工作联系时,在执行前应报告自己的直接上级,然后再执行。若在发生紧急情况时,应首先进行处理,事后将情况报告自己的直接上级,如果是上级的命令,有明显错误或对人身和设备安全克有严重威胁时,应拒绝执行,并越级上报。
值班中使用电话时要上报姓名,然后通话(一般是发话人先自报姓名,询问接话人姓名)在接到上级命令和指示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工作联系时,应在听完复述对方要点一遍后执行。
值班期间若不遵守劳动纪律或违反规程制度,造成异常,障碍,事故者就给予批语教育停职下岗。
各岗人员要达到“三熟”、“三能”(“三熟”:熟悉设备构造、性能、系统布置和工作原理,熟悉设备操作和事故处理方法,熟悉本岗位规程制度。“三能”:能分析运行状况,能发现和排除故障,能掌握一般维修技能)
各岗人员应保持现场工作日志,及记录等的整齐清洁,做到文明生产。
全体班员,应熟悉和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的有关部分,现场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经车间考试合格,熟悉消防规程。
班组人员在担任工作前,应经有关规程制度及生产系统的熟悉,经车间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离开现场工作一个月后,应经现场熟悉设备三天,方可担任原岗位工作。
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一.正、副班长职责
1.正、副班长在行政上接受车间领导,运行操作上受值长领导,值长不在时,接受接受值班调度员命令。
2.班长在值班时间内,担任电气运行和操作上的领导职务,对电气设备整洁,完整,安全,经济负责,并督促本班人员遵守劳动纪律及各种有关规程制度,教育全班同志遵守法令,厂规厂纪。
3.班长在值班期间的一切调度操作,均由值长领导,并执行其命令,车间布置的有关操作命令,班长在执行前,应向会长汇报,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当值长命令与车间不符合时应向值长提出,当值长坚持命令时,应照值长命令执行,事后向车间汇报。
4.协调车间,班组技术员开展到班内培训活动,搞好各种形式的现场培训工作。
5.保持本班一次模拟图的正确性。
6.做好值班的全部记录和登记工作。
7.开好班前,班后会。
8.掌握好本专业所有设备的各种运行方式和存在的问题。
9.定期巡视主要电气设备,认真贯彻执行“两票、三制”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认真审查工作内容及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设备实际要求,对有原则错误的工作票,应给以退回。
10.正副班长外出巡视或工作时,应将去向告知值长和值班员。
11.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当班长不在时,负责全班的全面工作。
12.正副班长还应负责全班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调动全班人员的积极性。
二.全体班员职责
1.全体班员应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努力学习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搞好本职工作。
2.在班长的直接领导下,保证完成本岗位生产任务,积极参加各种竞赛,协助班长搞好班组管理,完成生产任务。
3.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技术管理法规有有关部分及本厂各种电气运行及事故处理规程和其它内部制度,熟悉本专区,管辖范围的电气设备构造,作用原理,运行参数,电气设备停止,启动时的操作,定期切换试验方法等。
4.要按规定巡察设备,不要走马看花,漏项不察。
5.对要专区业务到“三熟三能”,并应熟悉本岗位有关的汽机,锅炉,热工,化学,输煤的电气系统和全厂过程的概括了解。
6.爱护设备,经常保持现场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不应在运行设备附近烘烤衣物和烤食品。
7.发生异常情况,要如实反映,从中吸取教训,不得弄虚作假,隐瞒真相。
8.积极消除力所能及的设备缺陷,如必须由检修人员消除时,要积极配合并做好安全措施。
9.要认真执行“两票制度”,精心操作,坚决克服操作上的各种坏习惯。
10.要专心致志地做好值班工作,要全神贯注进行监盘和调节,及时分析仪表变化,不谈天,不看报,思想不开小差,不打瞌睡。
11.记录纸和记录薄做到字迹清楚,正确详细,不马马虎虎,字迹模糊,含义不清,乱画乱涂。
12.坚守岗位,不应迟到,早退,不得撤离职守。
13.当班长不在时,正值班员代行班长职务。
三.班组各大员职责
(一) 政治宣传员
1、及时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按厂工会,车间工会安排学习计划,组织班内的政治学习。
2、协助班长,组织全班同志认真贯彻执行厂党委和厂部各项决议。
3、及时收集和报道好人好事。
4、经常关心和了解本班人员的思想动态。
5、参加厂或车间召开的宣传会议。
6、对班组的具体困难应及时反映,并协助解决]
(二)安全员
1.积极宣传,认真贯彻执行电力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使安全工作规程的有关部分在本班顺利实施。
2.参加车间的安全网活动,参加事故分析会。
3.主持每转班/次的安全活动,组织学习安全规程事故措施和上级发的有关事故通报,分析一个转班的不安全情况。
4.主动了解设备健康状况,经常检查班内安全用具的完好情况,一旦发现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应协助班长做好安排,给以消除。
5.表扬安全生产的好人好事,并做好记录。
6.组织本班的安全大检查。
(三)技术培训员
1.按月编制班内的培训计划并上报车间
2.定期安排技术讲课和规程制度的学习
3.布置问讲解,事故预想,反事故学习,技术问答等,评阅答卷,并作好记录
4.负责安排在班实习的代培人员的技术学习
5.协助车间技术员修改规和系统图
6.参加车间召开的培训员会议
(四)生活委员
1.领取并发放班内劳保用品
2.领取并发放班内饭菜票,等补助
3.领取发放工资,奖金,作好每人的收入统计
4.协助班长搞好家访,做好困难户的救济工作,搞好互助储金活动
5.协助班长搞好爱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协助青年人正确处理好家庭,婚姻问题,搞好职工福利保健工作
(五)考勤员
1.对工人进行劳动纪律教育,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准确及时填报考勤表,班组要设考勤原始帐
2.协助班长搞好把生产任务落实到人的事,提高班组出勤率和工作效率
3.对班组每个成员的工作进行切实考核,月底进行公布,按照经济责任制实施情况,据按劳分配原则,协助班长合理分配奖金
(六)工具保管员
1.负责本班材料,工具的领用,登记,保管
2.工具借出时,应有登记,借用人签名后方可借出
3.每日下班时,负责清点班内工具是否丢失,丢失的按照规定令其赔偿
4.负责报出班组所需材料备品申请
(七)经济指标核算员
1.搞好班组经济核算工作,记好指标台帐
2.协助班长搞好小指标竞赛活动
3.负责统计本班的操作票条数,张数,协助班长确保两标合格率达百分之百
4.每日负责检查,本班所抄的表计是否准确,是否漏抄
(八)工会小组长职责
1.协助班长搞好班组各项工作
2.了解组员思想情况,做好思想工作
3.发动组员讨论生产计划,组织竞赛
4.组织班组政治,文化和文体活动
5.关心组员生活,组织组员互助活动,做好困难补助工作,对伤病员进行慰问
6.开始民主生活会,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7.实事求是地向上级工会和党政组织反映组员的意见和要求,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8.做好发展新会员的工作和工会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监察员
1.协助安全员搞好安全活动,进行安全值日
2.负责监督安全用具的合理使用
3.负责劳保用具的使用监督
4.有权利制止习惯性违章操作,监督两票执行情况
5.监督各种管理制度的履行情况
6.协助班长搞好班组文明生产
7.负责检查值班期间的劳动纪律
第七章班组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促进安全生产,严格各项管理制度,严肃劳动纪律。使考核制度其真正合理地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切实做到奖惩分配合理的原则,避免工作中不必要的误会,特制定《经济责任制考核制度》,其内容分为四大部分:
一.岗位记分标准(详见经济责任制考核记录薄)
二.记分原则(详见经济责任制考核记录薄)
三.奖励及加分原则(详见经济责任制考核记录薄)
四.扣分原则(详见经济责任制考核记录薄)
五.以上条例是参照车间个人考核规定及班组原规定,结合班组实际情况而制定,经96年6月4日班组民主生活会讨论一致通过,从96年6月5日执行。
(备注:如本规定与车间经济责任制度相抵触时,请示车间,按车间规定执行)
第八章班组思想政治工作文明行为规范
一.班组思想政治工作
1.热爱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拥护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学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热爱社会主义,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定社会主义信念,自觉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爱岗敬业,干好本职工作,努力为电业事业作贡献,树立社会主义新风。敢于同一切危害社会主义的言行作斗争。
3.热爱祖国,热爱祖国的壮丽河山,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关心祖国的命运和前途,为祖国的繁荣富强面努力奋斗。
4.努力学习学的方针政策,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提高政治思想素质,树立一个良好的班组集体形象,树立一个良好的岗位形象,树立一个良好的个人形象,做一个有思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新人。
二.文明行为规范
1.讲文明,做到语言文明,行为文明,交际文明,仪表文明,环境文明,消除愚昧,落实、野蛮、粗暴、腐败等不文明现象。
2.讲礼貌,在工作中养成良好的礼貌习惯,便用礼貌语言,行为庄重大方,待人热情坦诚,尊重领导,关心他人,讲究仪容,举止和作风,联系工作做到语言清洁,讲究语气,注意语感,互相尊重。
3.讲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家庭和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清洁卫生,消除“四害”保持设备的清洁,整齐,无杂物,做到窗明几净。
4.讲纪律,自觉遵守厂规厂纪,遵守国家法规,增强法纪观念,维护社会秩序,生产工作秩序。
5.讲道德,遵守社会公德,讲究电力职工道德,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国家集体和班德,发扬集体主义精神,维护国家集体和班组,他人利益,关心爱护他人,扶贫济弱,尊老爱幼,遵师爱徒,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关心和帮助残疾人。
6.心灵美,注重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做到爱国、爱厂、爱班、正直、诚实,不做有辱国格,人格,有损于厂,班组集体的事,不损人利己,不弄虚作假。
7.语言美,要求使用权和推广礼貌语言,做到和气,文雅,谦逊,不强词夺理,不恶语伤人,不盛气凌人。
8.行为美,做一个有益于社会,有益于班组集体的人,做到勤劳,友爱,守纪,不损害集体利益,不破坏公物,不危害社会秩序,有利于社会生活和社会进步,安全生产的顺利进程。
9.环境美,搞好个人,家庭和工作场地,设备,公共场所的卫生,整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扔废弃物,烟头,不流动吸烟,不破坏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设施。
第十一章 班组“两措”措施
一反事故技术措施
1.认真学习各项规制度,熟悉事故处理规程及注意事项。
2.事故情况下各岗位人员要各负其责,在当班班长的统一指挥下进行事故,正值班负责发变组台上一二次设备的事故处理,监盘人员负责维护调整正常运行机组,一副班协助正班负责直流系统,二副班负责保厂用电(6kv)三副班负责保0。4机厂用电,四副班负责记录保护信号及时汇报保护动作情况,其余未当班人员协助本岗位当班者处理好事故。
3.接班前20分钟各岗位认真查问记录,了解当天运行方式,设备隐患,缺陷情况。
4.各岗位接班前20分钟必须向当班班长汇报运行方式及变更情况,并听取当班班长交待全面的运行方式或特殊运行方式下的事故处理的注意事项。
5.针对当天运行方式做好事故预想,根据季节或当日天气变化情况班中由当班班长向班员交待做好事故预想。
6.学习开展有针对性的反事故的学习。
7.严格执行“两票、三制”杜绝习惯性违章。
8.严格执行厂部各项反事故措施,规程制度,坚决杜绝无票操作,工作,严把安全关。
9.执行操作任务前当班班长必须交待注意事项。
10.工作中合理使用各种安全用具,确保人身安全。
二.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
1.认真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并遵照执行。
2.安全员,监察员联合组成二人监督小组,日常监督安全措施实施情况。
3.开展劳动保护,安全技术用具的互查,自查活动,检查是否正确合理使用。
4.定期检查安全用具,按时送检,按时领取发放劳保用品。
5.进入生产现场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安全帽,静电报警器。
6.组织学习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保护能力。
7.监察员每月在工会小组学习会上公布“两措”执行,总结经验。
8.严禁带病坚持上班。
9.检查工作环境是否有利于身心健康。
10.不任意安排加班加点。
11.公用工具和个人使用工作裸露部分,必须用绝缘带裹好。
第十二章 安全劳动保护监督活动
1.小组成员:陶定生、丁伟、牛江
2.活动目的:保证班组日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
3.活动内容及安排:
内容(1)检查工作人员安全意识是否牢固,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2)检查上班着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配戴标专牌,近电报警器和验电笔
(3)检查安全工用具是否完好合格,按时送检
(4)检查工作中是否正确使用安全工用具
(5)检查班中“两票、三制”的具体执行情况
(6)检查工作人员的自我保护能力,并开展学习,认识活动
(7)检查工作人员对设备运行维护是否认真负责
安排:(1)接班前20分钟检查人员着装,应配戴的电气安全用具
(2)班内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3)每个转班检查安全技术的学习情况
(4)班中抽查实际操作是否规范是否有习惯性违章
(5)月底开展一次学习讨论,并做好记录
(6)以小组为龙头开展安全系列活动,如自我保护演示,安全知识抽答等
4活动形式:
(1)每转班安排一人进行安全值日,并将情况向当班班长汇报,及时纠正错误
(2)每月组织一次劳动保护知识学习,提高认识,季度开展一次安全劳动保护知识竞赛
(3)利用安全活动时间进行提问,座谈
(4)实地进行安全技术演示
5安全十到班组
(1)安全教育到位
(2)安全目标到位
(3)安全岗位责任制到位
(4)安全活动到位
(5)安全检查到位
(6)安全技术规范到位
(7)安全思想工作到位
(8)安全标准化作业到位
电气管理制度:加油站电气
| 适配人群 | 加油站电工,卸油操作员,加油机维保员 | 使用场景 | 卸油作业,加油作业,设备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加油站电气设备能正常干活,防雷防静电防爆更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站长负责盯整体,电工管设备检修,安全员查接地和防护,卸油员管静电线连接。 | ||
| 核心条款 | 必须用防爆灯,断电才修加油机,接线不能错,穿防静电衣鞋,接地要牢靠。 | ||
| 执行要求 | 电工持证上岗,穿好防护用品,检修后复查线路,挂锁挂牌再送电,半年测一次防雷装置。 | ||
为了使加油站的电气设备正常运营,加强对防雷、防静电以及防爆电气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1、维护、检修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2、定期检查电气设备接地是否完好、可靠。
3、加油机维修之前要切断电源,摘下皮带轮上的皮带。
4、在维修电气设备之后,要仔细检查线路,防止接错。
5、电气作业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有电工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电气作业人员上岗,应按规定穿戴好劳动防护用品并正确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气工具。
6、在低压配电系统中,必须正确选择、安装、使用电流动作型漏电保护器,其运行管理服从其规定。
7、不得在电气设备、供电线路上带电作业(无论高压或低压)。停电后, 应在电源开关处上锁,并挂上“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等标示牌,工作未结束或未得到许可,任何人不准随意拿下标示牌或送电。工作完毕并经复查无误后,由工作负责人将检修情况与值班人员做好交接后方可摘牌送电。
8、进加油站区域内的各类作业人员上岗时应穿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工作鞋、袜;严禁穿带铁钉的鞋。严禁在爆炸危险场所穿脱衣服、帽子或类似物。
9、加油站的下列设施设备应当设置防静电接地:
a. 金属油罐及其通气管;
b. 加油机;
c. 输油管道及阀门;
前款所列设施设备设有防雷接地的可以不另做防静电接地。
10、加油站移动设备的防静电接地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 油罐车进站后,卸油人员应立即检查油罐车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油罐车的排气管是否安装有防火罩。检查合格后,引导油罐车进入卸油现场,应先接妥静电接地线夹头接线并使其接触有效;
b. 卸油罐车的防静电接地线必须连接在作业场所的专用防静电接地点上,并不得采用缠绕等不可靠的连接方法。
11、加油站的防雷装置应当每半年检测一次。
12、经常检查加油枪胶管上的金属屏蔽线和机体之间的静电连接。
电气管理制度:电气检修班易燃易爆品
| 适配人群 | 电气检修人员,班组安全员,危化品保管员 | 使用场景 | 电气检修现场,易燃品存储区,班组日常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电检班的易燃易爆品,不让它们乱放乱用,避免着火、伤人、出事故。 | ||
| 职责分工 | 电检班自己检查,自己考核。班长盯存放,成员守规矩,谁出错谁负责。 | ||
| 核心条款 | 乙醇放库房,银粉油漆放检修间。都要阴凉通风、密闭、离火源远。不能和氧化剂混放。 | ||
| 执行要求 | 东西必须按指定地点放,瓶盖要拧紧,环境要通风。班里每周查一次,发现乱放扣100元。考核跟着经济责任制走。 | ||
1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电检班易燃易爆品管理的职责、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部电检班。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火力发电厂安全性评价》(第二版)――(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安全监察部)
《 管理制度汇编》-(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生产部电气检修班)
《安全技术常用数据手册》
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 黑龙江省鑫玛热电集团通河有限公司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无
4 内容与办法
4.1无水乙醇:
4.1.1存放地点:库房
4.1.2密闭保存,储存于阴凉通风处。
4.1.3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1.4应与氧化剂分储、分运。
4.1.5若眼睛接触,用清水冲洗。
4.1.6误食,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4.2银粉:
4.2.1存放地点:检修间
4.2.2 贮运:注意防火、防潮、防晒。避免与酸、碱、氧化剂、氧化物等接触。
4.2.3密闭保存,储存于阴凉通风处。
4.2.4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4.3油漆:
4.4.1存放地点:检修间
4.4.2密闭保存,储存于阴凉通风处。
4.4.3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
5 检查与考核
5.1本制度的执行由生产部电检班负责检查与考核。
5.2不同种类的易燃易爆品要分别存放,不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扣100元。
5.3其他依据本制度和经济责任制考核管理标准进行考核。
电气管理制度:城南物业电气焊工
| 适配人群 | 持证焊工,现场监护员,设备维修员 | 使用场景 | 高空焊接,地下管道焊接,易燃易爆区域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焊工干活更安全,不乱来,保护自己也保护别人,工具设备别坏太快,活干得干净利落。 | ||
| 职责分工 | 工程部管培训检查,班组长盯现场,焊工自己守规矩,安全员不定期巡查。 | ||
| 核心条款 | 持证上岗,穿好工装戴好证,周围清空易燃物,高空地下有防护,瓶距合规不暴晒。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开工前自查,班组长每班点名提醒,安全员每月至少查两次,记录本要当天填完,缺一次扣分。 | ||
蓝湾物业电、气焊工管理制度
一、电、气焊工必须持焊工操作证上岗作业,必须穿着统一工作装佩戴上岗证,绝缘手套和胶鞋必备。
二、电、气焊作业前,必须检查作业周围有无易燃品和易爆等危险物品;在易燃易爆区域作业时,必须配备灭器具,并有专人监护,同时顾及非工作人员弧光伤眼监护。
三、高空作业时要配备安全保护装置和安全用品,地下管道焊接时要具备通风条件。
四、电、气焊工作业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准干私活,不得嬉笑打闹;作业用料要精打细算,勤俭节约,并做好用工用料记录。
五、要爱惜保护工具设备,设备工具出现故障及时维修或填写《工具维修申报单》。
六、工作中要注意周边环境卫生,达到下工活底清,平时要注重设备、工具的维护保养,保持整洁状态。
七、电焊机焊把线绝缘要良好,氧气瓶、乙炔瓶之间距离要符合安全规定,严禁在烈日下曝晒;氧气表、乙炔气表指示数据要经常检测,保证准确无误,防止失效失灵。
八、对外的业务作业,要凭据主管领导签证依据,并按有关规定计取工本费和材料费,及时填报作业记录并妥善保管。
九、不断钻研电、气焊技术,提高专业水平,适应工作需要。
电气管理制度:井下动用电气焊
| 适配人群 | 瓦检员,安全员,跟班矿领导 | 使用场景 | 井下动火作业,瓦斯环境焊接,巷道气割作业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电焊气焊引起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这些事发生,保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区队队长查报告和措施;通风队盯瓦斯;本安办审安全;设备办和生产指挥中心看是否该干;分管领导、总工、矿长层层批。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提前一天审批;一个地点一份报告;氧气乙炔瓶分开运;瓦斯超0.5%不准干;火种只能用火柴。 | ||
| 执行要求 | 报告要交四份,通风队、本安办、生产指挥中心、操作人各一份;作业时瓦检员、安全员、喷洒水人、负责人必须在场;干完活喷水、检查一小时才走;设备入井升井都要登记;超12小时不升井就通报。 | ||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因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引发火灾和瓦斯、煤尘爆炸等事故,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规定,制定碱沟煤矿井下动用电焊、气焊管理制度。
一、电焊、气焊报告审批:
1. 井下动用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气焊项目审批制度,电焊、气焊申请单位是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必须由矿生产指挥中心、通风队、设备办、本安办审查,由分管矿领导、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审批程序如下:
施工单位:区队队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核查,明确电气焊时间、地点、作业人员。
各职能部门: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的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查。
生产指挥中心和设备办:对动用电焊、气焊作业是否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审查。
通风队:对电焊、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审查。
本安办: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查。
分管领导:根据矿领导责任分工,对是否必须在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审批。
总工程师:对是否必须在井下电焊、气焊及电焊、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审批。
矿长:对《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最终审批。
2.电焊、气焊申请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审批《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及编制符合现场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矿调度晨会上进行通报。特殊情况(如夜班设备出现问题,确实需要动电、气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按程序审批电、气焊报告。
3.安全技术措施要结合现场,要按照工作任务里的每项程序进行编制,并依据风险类型的不同针对管理对象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一式4份,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报告审批后,在动用电焊、气焊前,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给通风队一份、本安办一份、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电焊、气焊操作人员一份(必须随身携带)。由通风队、本安办管理人员交给瓦检员、安全员带入井下,交给生产指挥中心的一份报告不入井。
5.执行“一焊一审批”原则,一个作业地点必须有一份《电焊、气焊报告》、《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实际施工内容必须与电焊、气焊报告审批的内容相符。
二、电、气焊作业安全管理:
1.井口把钩工、检身工负责检查电焊、气焊设备入井的情况。入井前的绑扎、运输是否安全可靠;电焊、气焊设备凭《电焊、气焊报告》方可入井。
2.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矿车或平板车运输,严禁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不得同人、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防震胶圈、防护帽,搬运前检查防护帽是否拧紧。
3.电焊、气焊设备入井、升井时,机运队井口人员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入井时间、升井时间。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作业后,必须及时将电焊、气焊设备升井,电焊、气焊设备在井下存放的时间严禁超过12小时。机运队负责监督,对在井下存放的电焊、气焊设备超过12小时的单位在调度晨会上进行通报。
4.本安办、通风队、生产指挥中心必须建立电气焊报告台账,每次审批时在电气焊报告台账上进行记录,且各单位台账必须相符。
5.通风队瓦检员负责对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全程现场检测,确保作业区域各种气体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否则严禁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6.动用气焊所需火种必须是火柴,严禁使用打火机等其他火种;火柴必须由持《电焊、气焊报告》、执行现场瓦斯检查的瓦检员携带。
7.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各类气瓶要距动火点20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电焊、气焊点的下风侧,以防止乙炔瓶阀门、气带漏气造成乙炔燃、爆等事故。
8.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
9.电焊、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带专用手套、焊帽、防护眼镜,衣领袖口必须全部扎紧。
10.电焊、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完好可靠,气割用具、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并固定可靠;严禁沾染油脂。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使用专用的焊钳线、接地线,严禁使用其他电缆代替。
11.电焊、气焊作业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以便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12.在电气设备、开关(无法升井的)等物体上焊接时,停电后方可焊接。在皮带机上方焊接时,带面必须用不燃性材料进行保护。
13.施工单位电焊、气焊工作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工作完毕后,作业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回收电焊、气焊设备,对施工现场进行彻底清理,喷洒水人员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现场负责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确认无起火危险或其它异常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14.井下电焊、气焊开始到结束,现场负责人、喷洒水人员、瓦检员、安全员必须在现场实时监管。开始前,必须由瓦检员电话通知生产指挥中心后方可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15.电焊、气焊作业结束后,现场负责人、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瓦检员、安全员在电焊、气焊报告上签字并由瓦检员电话通知生产指挥中心调度员。井下三份电焊、气焊报告当天必须由瓦检员收集齐全,交回到矿生产指挥中心存档,此项工作方可结束。
16.现场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熟练使用消防灭火器材。
17.井下有电焊、气焊作业时,跟班矿领导必须到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措施落实到位。
18.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协调与电焊、气焊作业有关联的所有工作。
19.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设备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
20.施工单位在审批电焊、气焊报告前必须计划准确施工时间,完成电焊、气焊报告审批后,施工单位必须在审批的时间内完成电焊、气焊工作,瓦检员、安全员必须在审批的时间段内在现场进行监督、检查,严禁超时,特殊情况(如工作面回撤)除外。
2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等动火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并遵守下列规定:
(1)指定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本安办安全员负责对井下电焊、气焊作业行使安全监管职责;通风队瓦检员负责井下电焊、气焊作业环境的检查与监督。
(2)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地点前后两端各10米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前后10米范围内各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电焊、气焊操作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承接火星。
(4)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经检查确认作业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小时,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煤层中未采用砌碹或喷浆封闭的主要硐室和主要进风大巷中,不得进行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
三、电、气焊作业的考核:
1.《井下电焊、气焊报告》审查、审批签字记录不全就在现场作业的,对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0元。
2.安全技术措施未结合现场实际编制的或与现场环境不符的,对单位第一责任者和编制人各罚款100元。
3.施工单位未执行“一焊一审批”原则,对施工单位现场跟班领导罚款500元。
4.电、气焊报告及措施审批完后,未及时将《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交给通风队一份、本安办一份、生产指挥中心一份,对施工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
5.电、气焊作业人员未随身携带《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瓦检员、安全员未将各自的《电焊、气焊报告》及《安全技术措施》带入井下,对本安办、通风队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
6. 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前,监督检查人员未到位就进行作业,对施工单位现场跟班领导罚款500元。
7. 通风队瓦检员未对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地点的瓦斯等有害气体进行检测,施工单位人员就进行电焊、气焊作业,对施工单位现场跟班领导罚款1000元。
8. 动用气焊所需火种除火柴外,使用打火机等其他火种,对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瓦检员罚款200元。
9.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摆放位置不符合要求的,对施工单位现场跟班领导罚款100元。
10.未取得电焊、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从事井下电焊、气焊作业,对操作人员罚款500元,对现场负责人罚款200元。
11.施工单位电焊、气焊工作暂停时,施焊人员未按程序进行清理就离开作业现场,对作业人员罚款100元。
12.井下三份电焊、气焊报告由现场人员签字后未交回到矿生产指挥中心存档,对瓦检员罚款100元。
13.未指定瓦检员、安全员在现场检查和监督,对相关单位负责人罚款100元;瓦检员、安全员未在电、气焊审批的时间到达现场,延误现场作业时间,对迟到的监督检查人员罚款100元。
14.电焊、气焊等动火作业地点未按要求设置消防设施,对现场跟班领导罚款100元。
15.电焊、气焊操作人员未随身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对现场操作人员罚款100元。
16.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作业后,未及时将电焊、气焊设备升井,电焊、气焊设备在井下存放的时间超过12小时,对现场跟班领导罚款200元。
17.本安办、通风队、生产指挥中心未按要求建立电气焊报告台账,对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
18.机运队负责井口电焊、气焊设备入井、升井记录,如与本安办、通风队、生产指挥中心建立电气焊报告台账不符,对机运队第一责任者罚款100元。
19.施工单位未在电焊、气焊报告审批的时间内完成电焊、气焊施工,对现场负责人罚款100元。
20.电焊、气焊设备凭《电焊、气焊报告》方可入井,井口放料人员未见《电焊、气焊报告》下放电焊、气焊设备入井,对井口放料人员罚款200元。
21.井口放料人员下放电焊、气焊设备前,必须进行认真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电焊、气焊设备入井,对井口放料人员罚款100元。
22.电焊、气焊作业区域环境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而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按照事故进行调查,相关人员从严处理。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
电气管理制度:电气防爆管理员现场
| 适配人群 | 防爆管理员,区域巡检负责人,设备管理组成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供电系统巡检,信号控制维护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井下电器失爆问题,不让设备漏电出事,保大家安全干活。 | ||
| 职责分工 | 防爆管理员每月查三次设备;区域负责人每天巡查;设备组收隐患单、盯整改。 | ||
| 核心条款 | 不准有失爆设备,接头要合格;完好率得达标;查出隐患马上停供电。 | ||
| 执行要求 | 检查结果当月汇总上报;隐患单当天送责任单位;复查整改必须及时;完不好要按文件罚。 | ||
电气防爆管理员对井下通讯供电系统,信号控制系统,实行专职专业管理检查。督促各单位用好、管好电器设备不出现失爆设备和不合格接头,保证安全生产。
一、每月三次对各单位电器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汇总上报科设备组。
二、每天由专管区域负责人对各自片段巡查,防爆状况检查,设备完好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设备管理组发“隐患通知单”并于当日送交责任单位,及时复查整改情况。
三、对各单位危及安全的供电设施失爆隐患,防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供电,待整改完以后,再予送电。
四、各单位在用电器设备完好率在92%以上,小型电器完好率在95%以上,必须消灭失爆,达不到以上要求者,应按矿发文件规定进行处罚。
电气管理制度:煤矿井下电气焊使用
| 适配人群 | 瓦检员,安检员,机电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硐室作业,井口房动火,全负压通风区 |
|---|---|---|---|
| 制度目标 | 管住井下电焊气焊这些活儿,不让瞎干出事,保大家干活时安全点。 | ||
| 职责分工 | 矿长带头,总工、各矿长、通风副总、机电组、通风组、安健环科、调度室、通风队都得管。施工单位编措施,机电组看要不要焊,通风组审措施,安检员盯现场,瓦检员查瓦斯。 | ||
| 核心条款 | 井下不许随便焊,真要焊得写专门措施;一个地方一份措施,只能用一次;氧气瓶乙炔瓶分开运,离火点远点;焊完马上收设备升井。 | ||
| 执行要求 | 措施提前一天编好,会审签字才准干;施工前要学措施、签字、带入井;现场有安检员、瓦检员、跟班领导盯着;焊完洒水、看一小时、汇报调度;设备必须当天升井,不能留井下。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矿井下电气焊作业的使用管理,保证电气焊作业的安全施工,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制度标准的要求,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老石旦煤矿井下和井口房内所有使用电气焊作业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所述电气焊作业包括:电焊、气焊、气割和使用喷灯作业,以下简称“电气焊”。
第三章 成立电气焊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
副组长:总工程师
成 员: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机电矿长 通风副总 生产技术科通风组 生产技术科机电组 安健环科 生产指挥中心 通风队及相关使用单位
第四章 职责划分
第四条 施工单位负责措施的编制及现场实施;
第五条 生产技术科机电组负责电气焊措施在分管业务范围的审核,审核施工是否必须使用电气焊;
第六条 生产技术科通风组负责电气焊措施的审核、审批以及“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服务工作,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
第七条 安健环科负责安排专职安检员现场监督施工措施现场执行情况,是否符合措施要求,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回收和保存工作;
第八条 调度室负责施工的组织协调,同时负责措施的登记和保存工作;
第九条 通风队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及措施执行是否符合通风要求。
第十条 现场人员职责
1、施工单位操作人员负责电气焊的现场施工;
2、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负责监督现场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施工组织协调工作;
3、瓦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瓦斯的检查;
4、安检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5、分管矿领导负责现场管控及实施。
第五章 电气焊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 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气焊作业,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每次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相关人员进行会审、签字后方可实施。
第十二条 地面单位在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和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其他场所和地点应采用常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提前一天编制,由生产技术科进行组织相关人员会审签字,方可实施;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使用一个地点多次使用一份安全技术措施或一份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的地点。
第十四条 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由总工程师、分管矿领导、当日值班矿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并将措施报送生产指挥中心,井下现场必须由当日跟班矿领导、安检员、瓦斯检查员现场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 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中应明确施工方式(电焊或气焊)时间(计划)、地点、作业内容、施工单现场负责人(单位正职)、专职瓦斯检查员、安检员、施焊人员、喷洒水人员、施工作业后留守人员。
第十六条 电气焊措施必须对现场环境、人员操作、监督管理等方面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有辨识和管控措施的记录。
第十七条 电气焊措施一式三份审批完毕后,在动用电、气焊前,将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给生产技术科、生产指挥中心、现场施工负责人各一份(必须随身携带入井),由分管矿领导现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签字,然后交现场安检员保管,升井后交安健环科进行备案存根,如当班未施工完毕,必须交由接班的安检员保管,升井后交安健环科进行存档。
第十八条电焊、气焊设备凭审批过的《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方可入井,井口把钩工负责电焊、气焊设备入井检查情况,入井前的捆绑、运输是否安全可靠,否则不得入井。
第十九条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矿车运输,严禁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严禁人、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防震胶圈、防护帽,搬运前检查防护帽是否拧紧。
第十九条 电气焊设备入井、升井时,井口把钩工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地点、入井时间、升井时间。施工单位完成电焊、气焊作业后,必须及时将电气焊设备升井,电气焊设备严禁存放在井下,现场安检员责监督,对在井下存放的电气焊设备的单位在早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第二十条 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接维修时,不得在井下维修,必须升井进行维修。
第二十一条 设备安装需要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在设备入井前进行,不得在井下进行电气焊作业。
第二十二条 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的,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
第二十三条 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第二十四条 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第二十五条 电气焊施工人员包括现场分管矿领导,施工单位正职、瓦检员、安检员、电钳工以及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第二十六条 施工现场主要负责人(单位正职)在电气焊开始前向生产指挥中心汇报现场情况;生产指挥中心应对电气焊作业地点附近的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统一协调,以保证作业安全;电气焊作业结束后,作业地点再次用水喷洒,并有专人在作业地点观察1小时后无任何隐患后向汇报调度室,调度员做好记录。
第二十七条 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台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由喷洒水人员负责喷洒水。
第二十八条 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间距必须保持在5米以上,各类气瓶距动火点20米以上,并且乙炔瓶必须放置在电焊、气焊点的下风侧,以防止乙炔瓶阀门、气带漏气造成乙炔燃、爆等事故,否则不得作业。
第二十九条 电气焊设备必须完好;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完好可靠,气割用具、气带接头连接处使用专用卡子并固定可靠;严禁沾染油脂;电焊设备及工具的绝缘和焊机外壳接地必须良好,使用专用的焊钳线、接地线,严禁使用其他电缆代替,否则不得作业。
第三十条 电气焊作业前及作业过程中,瓦斯检查员必须全程监测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当瓦斯浓度超过0.5%时,立即停止作业;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瓦斯不超过0.5%时方可进行作业;现场跟班领导、安检员必须全程监督检查施焊地点周围的安全状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十一条 电气焊作业时,设备及工具必须完好、绝缘良好,应在电气焊物件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铺设接受火星,焊后及时用水熄灭火星。
第三十二条电气焊工作完毕或暂停时,施焊人员必须及时切断电源、气源,现场施工负责人(正职)必须将停工原因汇报生产指挥中心。
第三十三条电气焊作业完毕后,相关设备、工具等必须全部回收并安排专人专车运送至地面存放,严禁使用皮带运输、绳索捆绑拖拽和其他不符合规定的运送方式运输。
第六章 电气焊审批
第三十四条 井下动用电焊、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电焊、气焊项目审批制度,电焊、气焊申请单位是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电焊、气焊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井下电焊、气焊措施》必须由矿生产指挥中心、生产技术科、安健环科、通风队审查,由通风副总、机电副总、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矿总工程师、矿长审批。
第三十五条 审批程序如下:
1、施工单位:区队队长负责《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业务内容进行核查,明确电气焊时间、地点、作业人员。
2、生产技术科:负责《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相关业务内容进行审查。
3、生产指挥中心:负责动用电气焊作业是否符合矿井的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审查。
4、通风队:负责电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进行审查。
5、安健环科:负责《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进行审查。
6、分管领导:根据矿领导责任分工,负责是否必须在井下电气焊作业审批。
7、总工程师:负责是否必须在井下电气焊及电气焊地点环境条件是否安全可靠审批。
8、 矿长:负责《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最终审批。
第三十六条 使用电气焊的单位必须提前一天编制、审批符合现场实际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矿下午生产平衡协调会上进行审批。特殊情况(如夜班设备出现问题,确实需要动电、气焊)进行电焊、气焊作业时,按程序编制、审批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七条 安全技术措施结合现场实际情况,按照工作任务的每项程序进行编制,并依据风险类型的不同和管理对象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八条《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一式3份,施工单位审批完电气焊措施后,在动用电气焊前,将电气焊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交给生产技术科一份、生产指挥中心一份、现场施工负责人一份(必须随身携带入井),现场组织施工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签字,然后交现场安检员保管,升井后交安健环科进行备案存根,如当班未施工完毕,必须交由接班的安检员保管,升井后交安健环科进行备案存根。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一焊一审批”原则,一个作业地点必须有一份《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 现场实际施工内容必须与《电气焊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相符,严禁一个地点多次使用一份安全技术措施或一份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的地点。
第七章 监督考核
第四十条 井下无措施使用电气焊作业时,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晨会上做检查并对其考核5000元,产生严重后果的按事故进行严肃追查处理。
第四十一条 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若出现一个地点多次使用一份安全技术措施或一份安全技术措施中出现两处(含两处)以上的地点的措施,对单位主要领导考核5000元,对未编制措施的技术员考核2000元。
第四十二条 电气焊措施审批完毕后,未及时报送生产指挥中心和生产技术科对单位编制措施人员每次考核200元。
第四十三条 氧气瓶、乙炔瓶必须使用矿车运输,严禁氧气瓶、乙炔瓶同车运输,不得同人、油脂、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轻装轻放、绑扎牢固,防止滚动。氧气瓶、乙炔瓶必须装设防震胶圈、防护帽,搬运前检查防护帽是否拧紧,发现一处不符合规定对责任人每次考核200元。
第四十四条 井下存放电气焊设备(电焊机、氧气瓶、乙炔瓶)或违反电气焊设备运输的规定,发现一次对相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考核3000元。
第四十五条 电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或相关人员未按规定佩戴瓦斯便携式,对责任人每次考核1000元。
第四十六条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正职)、现场安检员、瓦斯检查员在电气焊开始前未向调度室汇报现场情况或施工时不在现场监护、电气焊作业前、后未对作业地点洒水降尘、电、气焊作业地点未配备消防器材。对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正职)现场安检员、瓦斯检查员每次考核500元。
第四十七条 气割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间距不足5米以上的对责任人每次考核500元。
第四十八条 电气焊措施的审批必须按程序进行审批,不按程序进行审批的对责任人每次考核200元。
第四十九条 电气焊措施必须有计划的审批,因提前一天审批,未提前一天审批电气焊措施,当天审批当天的电气焊措施的对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每次考核500元。
第五十条 电焊、气焊措施审批人员签字不全严禁作业,发现一次对责任人考核200元。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本制度由老石旦煤矿生产技术科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 本制度自复工之日起执行,原《老石旦煤矿电气焊管理制度》废止。
电气管理制度:电气焊
| 适配人群 | 电焊操作工,瓦检员,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焊接,压力容器施焊,密闭空间动火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电焊气焊出火灾、伤人、瓦斯煤尘爆炸。保矿井安全。 | ||
| 职责分工 | 安监员盯现场,瓦检员查气体,电工管接线,班组长管落实。 | ||
| 核心条款 | 焊机要完好绝缘,气瓶放稳距离够,禁酒后上岗,禁在压力容器上焊。 | ||
| 执行要求 | 作业前检查设备,学措施签字,带齐灭火器和砂子,专人喷水,完工断电查火。 | ||
为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电焊、气焊、气割和喷灯焊接(以下简称电气焊)作业引发火灾、伤人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相关规定,制定本管理措施。
一、安全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严格遵守本管理措施。
2、熟练掌握电气焊操作规程,认真学习刻苦专研电气焊技能,对电气焊技术精益求精,努力提高电气焊业务水平。
3、电焊机必须完好、绝缘良好。不得缺盖,接线端子必须在绝缘板上,手把线完好不得破皮漏电。
4、电焊填补焊缝时,对使用的填补材料必须先进行甄别,确认安全无问题后,方可使用。
5、电焊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绝缘、拉接等性能进行检查,拆装接电或发生故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
6、严禁用钢筋代替地线、零线、把线,地线与钢筋相接处必须牢固。
7、电焊机要设单独漏电开关,开关应设防雨设施,拉合闸时应带绝缘手套侧向操作。
8、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作业时应站在绝缘胶板和木板上。
9、焊接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0、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不得穿拖鞋。
11、在压力容器、密闭容器、盛过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施焊时严格按操作规程办。
12、雷雨天应停止露天作业。
13、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工作结束应先切断电源,并检查作业地点确无火灾危险。
14、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未取得电气焊作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得作业。
15、熟练识别气瓶颜色,如氧气瓶有效为蓝色,加黄色色环一道,字样为黑色。
16、加强个人保护,严防职业病发生。
17、氧气瓶、乙炔瓶应经常检查,不符合规定的气瓶禁止使用,瓶体、底座、阀门、气表、瓶帽、防震圈等缺一不可,气线完好不漏。
18、使用氧气瓶、乙炔瓶时,必须放置固定,两瓶间距应大于5米,与明火和散火花的地点距离应在10米以外。
19、气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原则进行,燃烧的焊枪不得随意乱放。
20、挪动重物体时必须注意安全。
21、严禁酒后上岗。
22、严禁在有压力液体或压力气体的容器、管道,带电设备以及正在运转的机械上进行电气焊。
23、进入设备或容器内部作业时,施焊人员要穿干燥工作服和绝缘鞋,并设专人监护。禁止将泄露乙炔气的焊炬、割炬携带到设备内和容器内,以防混合气体遇明火爆炸。
24、焊机外壳必须接地,必须双线作业。
25、 违反本制度进行电气焊作业时,一经发现,要立即制止,并根据本管理措施进行处罚。
井下电气焊作业还应遵守以下管理措施
1、 电气焊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有专职瓦检员、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
2、矿井每班内只允许有一个地点进行电气焊作业。
3、有条件拆装运输的设备、部件需要动用电气焊维修时,必须升井进行,不得在井下维修。
4、 能够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的电气焊作业,必须移至全负压通风区域进行。在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采取特殊的安全技术措施。
5、一个措施只能在一个地点使用一次,严禁一个措施多次使用。
6、进行电气焊作业有可能影响到相关联单位的设备、设施或场所安全时,施工单位应在作业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关联单位,以便关联单位做好防范措施。
7、电气焊作业前,作业现场负责人应组织有关作业人员贯彻学习已审批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签字。
8、作业人员必须随身携带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负责人、瓦斯检查员、安全员、施焊人员、作业时间、地点、工作内容要与安全技术措施一一对应,以上任何一项发生变化时,必须重新审批措施。
9、电气焊作业地点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应至少备有两具8kg干粉灭火器和0.2m3的灭火砂,并有可靠的灭火水管,并指定专人负责喷洒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