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财务部人员,安全生产部人员,项目部材料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生产作业,岗位变动,长期病假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干活时有合适防护用品用,不乱发不浪费,保护大家安全健康。 | ||
| 职责分工 | 财务部定标准、审计划、管费用;安全生产部监督使用;项目部管采购和仓库;材料管理部门发东西、建卡登记。 | ||
| 核心条款 | 按工种发,不准多发乱发;季度发一次;离岗三个月停发;不合格品不能买不能用。 | ||
| 执行要求 | 每季初通知领用;领料单要财务部鉴定、保管员签字;仓库月底对账;采购计划要财务审、分管经理批;特殊用品需安全部批准。 |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政策,进一步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保障员工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山东省劳动局颁布的《山东省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本着简化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财务部是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制定和修订;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计划的审定,实施对劳动保护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与考核;掌握劳动保护费用使用情况。
二、安全生产部负责对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及时掌握劳动防护费用使用情况。
三、财务部负责集团公司劳动用品费用的控制。
四、项目部管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费用的控制。
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原则
一、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必须严格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发放防护用品,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提高标准和扩大发放范围。
二、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时间,除计划外和新增人员的防护品随批发放外,均按季度发放,于每季的第一个月上旬由资料管理部门通知领取。
三、劳动防护用品是职工在生产劳动中的必备护具,职工长期病假或工伤、产假等脱离工作岗位三个月以上者,应停止发放防护用品或顺延使用,岗位变动人员按新岗位标准于次月执行。
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发放、保管
一、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利用建卡登记工作,做到每月底及时核对仓库物品的库存量及金额,登记入帐,做到帐、卡、物相符,并定期将防护用品库存量报入财务部,作为审核采购防护用品计划的依据。
二、仓库管理部门根据库存补充计划需求量,下季度前一个月编制防护用品采购计划,按程序审批后,通知物业公司采购。劳动防护用品要严格计划采购,防止防护用品库存积压。
三、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材料管理部门负责采购,对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得采购,安全生产部负责监督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和品种,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和经济损失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为保证劳动防护费用的合理开支,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必须经财务部审查报分管经理审批后,方可按计划采购。
五、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为合格产品,未经劳动部门鉴定许可证的特殊劳动用品、不合格的、失效的防护用品一律不准采购、发放和使用,并接受财务部和安全生产部的监督。
六、凡从事多岗位工作或混合工种的防护用品,其劳保用品应按所从事的主要工种标准发放,不能领双份(工种要求的特殊用具除外)。
七、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临时借用劳动防护用品时,由各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批后,到劳保库办理相关手续,工作结束后,由用工部门负责清洗干净并及时归劳保库。
八、为加强劳保用品发放程序,各部门核算员或兼职管理人员每季度根据本标准集中开出领料单,财务部鉴定,经项目部防护用品保管员审核签字后领取。
九、安全生产需要的特殊安全防护用品,由部门提出计划,经安全生产部批准,以放心使用。
十、项目部负责每月定期到仓库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认真检查,并根据出库单及时出账,做到财管与仓库帐相符。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现场作业人员,天车工,车间管理人员 | 使用场景 | 粉尘作业,噪声环境,高温岗位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干活时少受伤,保护身体不被粉尘、噪音、毒物、高温这些伤着。发对的防护用品,大家按规矩用好。 | ||
| 职责分工 | 生产管理部定标准、管发放、盯使用。采购部照单买货。各车间盯着自己人戴好用好。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必须戴好防护用品。用前要检查,坏了马上换。危险岗位重点盯,应急防毒具放显眼处。 | ||
| 执行要求 | 新员工凭安全教育卡领用品。调岗要交旧换新。离岗超一月,用品期限往后推。大件离职前得还。仓库建卡登记,谁领谁签字。 | ||
1 目的
1.1 为保障员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合理配备个人防护用品,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制订本制度.
1.2 本制度规定了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原则及管理要求.
2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室及员工.
3 总则
3.1 现场作业人员在正常作业过程中,必须规范穿戴和使用本岗位规定的各类特种防护用品,不得无故不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每次使用前应由使用者进行安全防护性能检查,发现其不具备规定的安全,职业防护性能时,使用者应及时向安技部提出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3.3 对于接触粉尘,噪声,毒物,高温,射线,电磁辐射等职业病危害,或者可能发生触电,起重伤害,高空坠落,刺割伤,酸碱灼伤等危险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必须重点加强员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监督和管理,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3.4 在生产设备受损或失效时可能发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作业场所,各车间应在现场醒目部位放置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应急使用.
4 职责
4.1 生产管理部是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月采购计划,修订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质量标准,负责监督劳保用品的配备和使用.
4.2 采购部根据生产管理部制定的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和质量标准,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由生产管理部保管和发放.
4.3 各车间负责督促本单位员工按标准穿戴或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5 防护用品管理要求
5.1 生产管理部对在册员工,必须建立个人防护用品登记卡,由仓库保管员按规定发给个人防护用品.
5.2 新进厂员工,凭"三级安全教育"卡和调入证明,到劳保仓库领取个人防护用品.
5.3 员工改变工种,凭"改变工种教育"卡,方可按新工种标准发给防护用品.员工在各单位之间调动,应把按规定需交回的劳动保护用品,其它备用品(如雨衣,雨鞋,皮鞋,棉衣等),交回原单位劳保仓库.调入单位按规定发给防护用品.
5.4 员工在办理离退休手续前,须将大件防护用品(除工作服外)交回所在劳保仓库.
5.5 实习人员,代培人员等,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方可到岗位参加生产劳动,其个人穿戴的防护用品按双方协议执行.
5.6 员工因事假,病假,产假,工伤假,探亲假,因公外出,脱产学习等离开生产岗位连续一个月以上者,其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期限按其离岗时间顺延.
5.7 员工调出集团公司,要按规定到本单位劳保仓库办理有关移交手续,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
6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及使用期限
6.1 发放防护用品的原则是根据劳动条件确定的,要坚持同条件,同工种,发放同样防护用品的原则,对同工种条件不同者应有所区别.
6.2 工作服
6.2.1 工人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和冷加工热处理车间工人为1年一套;
b)辅助车间工人为1年一套;
c)仓库保管,值班工人为1年一套.
6.2.2 管理人员工作服使用期限规定如下:
a)车间管理人员: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为1年一套;
b)各单位(科室)管理人员1年一件上衣;
c)管理干部,现场管理人员为1年一件上衣.
6.3 防寒防暑用品
6.3.1 经常从事露天作业的工种,冬季发给棉大衣,短大衣.使用期限:棉大衣,短大衣,为四冬,由职工本人保管,自己洗补,使用期满领新不交旧.
6.4 毛巾,肥皂
6.4.1 工人的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基本生产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b)辅助车间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c)仓库保管,值班,各部工人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6.4.2 管理人员毛巾,肥皂按以下标准发放:
a)车间管理人员按该车间工人标准发给;
b)各单位管理人员:专业厂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c)公司管理人员:现场管理人员毛巾每年二条,肥皂每月一块.
6.5 其它
6.5.1 需要戴平光镜的工种,发给平光镜.因工作损坏有可靠证明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补发.上述工种因本人眼睛老花,近视,不宜戴平光镜者,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可发给花镜,近视镜.如自购按普通花镜,近视镜,费用报销,但每副最多不得超过10元.
6.5.2 需要戴防尘口罩的工种,经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发给.
6.5.3 有伤害头部危险的作业场所,按规定配发安全帽.
6.5.4天车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每年配发一双绝缘鞋.
6.5.5 其它防护用品根据需要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配备,无标准规定的,经生产管理部审核后配备.
7 个人防护用品的赔偿
7.1 发给个人的防护用品要爱惜使用,合理穿戴,妥善保管.
7.2 凡个人领用的防护用品,丢失不补,也不赔偿,确实影响生产安全者,经生产安全部批准,按规定赔偿后补发.公用防护用品,要专人保管,建立借用制度,丢失由责任者按下表规定赔偿.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公司工厂劳动保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部门负责人,劳保管理员,生产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岗位调动,特殊作业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劳保用品,不让乱发乱用,保护员工身体,符合国家规定。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修订和监督;生产部、仓储部管买和发;部门负责人管审核和检查。 | ||
| 核心条款 | 新员工要填单领用;旧的要交回来才能换新的;特殊需求要写申请;必须去指定店买。 | ||
| 执行要求 | 领用要签名确认;工作服得按标准买;员工得自己保管好;损坏或丢要赔钱;部门要定期清洗检查;管理员要登记核对。 | ||
为规范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使管理过程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要求。从而提高公司劳动安全卫生水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1、办公室负责修订公司《劳动用品管理规定》,监督劳保用品的申领、发放、使用情况。
2、生产部、仓储部按行业规定实施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及发放。
3、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人员使用的劳保用品符合安全、卫生规定和审核本部门劳保用品的申领。
4、新员工入厂安排工作岗位后,由部门对应该岗位的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填写申请单,本人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后的领料单交给劳保用品管理员,办理劳保用品的领用手续。
5、新入厂员工的工作服、工作帽、口罩、手套等需要经常替换洗涤的用品,按本岗位标准发放,并计算使用时间,以便替换。
6、因特殊原因需要领用标准外劳保用品的,由部门负责人书面提出申请,说明用途,经办公室批准后,仓库方可以发放。
7、换发领用劳保用品,须缴旧换新。使用期满后,能用的继续使用,不能用的,凭部门负责人核准签名的领料单及旧的劳保用品一起交、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8、对从事多样工种操用的员工,按岗位所需发放适合的劳保用品的;及领取劳保用品后因调离后又返回所使用该劳保用的生产岗位的,使用期限按实际使用时间适当延长。
9、劳保用品的选购必须到指定的劳保用品商店购买,以保证安全可靠。
10、工作服需按有关规定购买,其材质、式样、颜色应符合规定要求和生产要求。
11、员工必须爱护使用劳保用品,劳保用品的使用应工作范围、时间内,不得作其他用途。
12、不同区域生产、工作人员需按规定穿戴符合要求的工作服。
13、个人劳保用品由员工自得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在使用期内如有遗失,由个人按折后价格(用品价格-用品价格÷使用期限×已使用时间)予以赔偿。如有损坏的,按损坏程度酌情处理。
14、部门劳保用品由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保管、按照卫生要求清洗和检查。保证符合安全、卫生规定。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项目劳动保护
| 适配人群 | 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管理,安全日检,月度巡检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干活时有防护用品用,别出事,现场看着也整齐。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每天查,安全员跟着看,分公司每月来检查,负责人带队改问题。 | ||
| 核心条款 | 每天自己查劳保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里;不合要求的马上改,定人定期定措施。 | ||
| 执行要求 | 每天自检必须做,记进日志;分公司每月来查,整改后要复查;不记、不改就提醒,再不改就上报。 | ||
项目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项目部根据承建项目的施工情况,安排适量的款额购置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之需要。
2、实行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管理每日自检制度。每天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进行全面自检,凡违反施工现场劳动规定的要求及时指出并整改。由施工员在当天的施工日志上做出自检记录。
3、分公司定期自检。每月由分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带队,到施工现场检查,对于不符合劳保要求的采取"三定"原则(定人、定期、定措施)予以整改,落实后及时做好复检复查工作。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建筑二公司劳动保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施工负责人,安全员,一线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施工现场,特殊工程,电焊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员工穿戴好防护用品,保护身体安全,统一形象,防止出事。 | ||
| 职责分工 | 分公司统一管采购和标准;施工负责人检查穿戴;员工自己保管保养。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戴安全帽、穿防砸鞋等;有“三证一书”才可发;不准改装饰、不许乱换。 | ||
| 执行要求 | 施工前要检查穿戴;没按要求不能进现场;违规马上停工;特殊工程要快上报采购。 | ||
建筑分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要遵循“五统一、一体现”的管理原则,即: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式样、统一颜色、统一采购,体现公司的精神面貌。
2、劳动保护用品一般包括:安全帽、安全带、防静电工作服、防砸工作鞋、防毒面具、防光眼镜、电焊工作服、电工绝缘鞋等。
3、按照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具有“三证一书”即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技术监督部门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以保护职工身体健康与安全。严格按照规定发放,如遇特殊工程应及时上报并采购和发放。
4、施工前,施工负责人对职工的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达到其标准。
5、职工不得对个人保护用品进行更换或添加装饰物,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经常保养,确保其完好性。
6、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应按劳保防护规定和现场安全要求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未按规定穿戴者,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在施工中违反规定穿戴者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纠正后方可上岗。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劳动防护设施劳动保护用品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班组长,登高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空作业,焊接现场,化学品环境 |
|---|---|---|---|
| 制度目标 | 买安全用品要靠谱,别买假货烂货,让大家干活时真能护住自己。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负责挑正规店买;保管员专管入库发放;使用单位定期检查换新。 | ||
| 核心条款 | 只去正规劳保店买;必须有三证;坏的旧的潮的全得换掉;安全带要高挂低用。 | ||
| 执行要求 | 台帐天天记清楚;仓库干爽通风;每周查网一次;安全带两年抽检;发现裂痕霉斑立刻停用。 | ||
1购买制度
1购买各种安全设施及防护用品,一律在正规的劳保商店购买。不准从小商贩手购置。
2凡购买的各种防护设施,应符合质量要求。
必须有:
a 产品生产许可证;
b 出厂合格证;
c劳动部门监测证等,不得购买劣质品。
2管理制度
2.1建立安全防护设施购买、发放台帐,应有专人保管和发放。
2.2安全带、安全绳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里,定期凉晒,以免受潮霉腐。
2.3运输过程中,要防止日晒雨淋,搬运时不准使用带钩刺的工具。
2.4使用单位要定期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检测,凡有破损、裂缝、腐朽的安全帽,断丝、腐朽的安全网,破损、断丝的安全带等各种防护用品,已达不到规定承载要求,均作报废处理。
3使用制度
3.1安全网
a、使用时,应该避免发生下列现象:
把网在粗糙的表面或锐边拖拉;在网内或网下方堆积物品;人跳进网内或把物品投入网内;电焊焊渣或其它火星落入网里;网周围有严重的酸碱烟雾等。
b、对使用中的网必须每星期至少检查一次,当受到较大冲击后最好更换网或及时进行检查,凡有严重的变形和磨损、断裂霉变,连接部位松脱,均必须停止使用,应进行修理或更换。
c、经常清理网上的落物,保持网工作面的清洁。
d、当受到化学品的污染,应进行冲洗,洗后自然干燥。
e、旧网在使用前,应由专人负责进行全面的检查,并签发允许使用的证明。
3.2安全帽
a、安全帽应无裂纹,垫衬完整,帽衬完好扎紧,帽带不得腐蚀
b、帽衬与帽壳之间必须保持有足够的缓冲间隙,即垂直间距需在:25-53mm之间,水平间距需在5-20mm之间。
c、戴安全帽要系好帽带,防止脱落。
3.3安全带、安全绳
a、安全带、安全绳应由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先做一次外观检查,使用中也应注意检查,如发现有部件破损、断丝、变质等情况应及时修理或更换。
b、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使用3m以上安全绳应加缓冲器。
c、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也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使用。
d、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随意拆掉,更换绳时要注意加套绳。
e、安全带使用两年后,按批量购入情况抽检一次。围杆带做静负荷试验,以2206n(225kg)拉力拉3分钟,无破断可继续使用。悬挂安全带冲击试验时, 以30 kg重量做自由附落试验,若不破断,该批安全带可继续使用。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用品的
| 适配人群 | 采购专员,库管员,安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作业,采场作业,矿山仓储 |
|---|---|---|---|
| 制度目标 | 让工人用上合格的劳保用品,防止干活时受伤,保证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采购员专跑劳保店买货;库管员管好专用库房,分规格放好;发料员按人头发,记清账本。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去专营商店买矿用劳保品;专用库房存放;按规格分类;发给采场工人;按时更换;账卡一致。 | ||
| 执行要求 | 采购员每月初报计划,库管员每周查库存,发料员每月5号前发完当月用品,安监科不定期抽查账本和实物。 | ||
一、 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
(一)矿区设专人采购劳动保护用品。
(二)劳动保护用品采购人员必须到劳动保护用品专营商店进行采购矿用劳动保护用品。
(三)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必须按照本矿井的实际情况,按照计划进行采购。
二劳动保护用品的储存。
(一)劳动保护用品必须储存在专用的库房中。
(二)劳动保护用品要按大、中、小规格分类进行储存。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保管岗位责任制和有关账簿齐全。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
(一)凡从事采场的劳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二)按照规定使用的时间,及时更换劳动保护用品。
(三)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账、卡,做到入库、发放账、卡相符。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采油厂女工劳动保护
| 适配人群 | 女职工,工会监督员,HR专员 | 使用场景 | 月经期保护,怀孕期调岗,产前检查安排 |
|---|---|---|---|
| 制度目标 | 保护女职工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身体健康,不让她们干太重太冷太危险的活。 | ||
| 职责分工 | 厂工会负责检查监督。女职工自己要按时建孕妇保健卡。单位要安排合适岗位和产检时间。 | ||
| 核心条款 | 不能干四级体力活。经期不碰冷水高空作业。孕期避开有毒放射环境。产假九十天起。哺乳期每天两次三十分钟哺乳时间。 | ||
| 执行要求 | 怀孕七个月后必须调岗。产检算劳动时间。哺乳时间可合并用。哺乳期不加时、不安排禁忌劳动。工会每季度查一次落实情况。 | ||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本厂全体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92)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婴保健法》(94)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88)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90)劳安字2号
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
c.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d.《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e.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4.3.3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应调离原从事的劳动强度较强的工作岗位。从事较轻的工作。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4.4产期保护
4.4.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4.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5哺乳期保护
4.5.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其他
5.1女工结婚后,到厂工会办理生育指标,在领取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
5.2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按(99)《广西壮族自治区自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5.3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厂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
5.4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女职工未成年工劳动保护
| 适配人群 | 施工现场女工,机关女性职员,怀孕女职工 | 使用场景 | 孕期作业保护,哺乳期劳动安排,高处架线作业 |
|---|---|---|---|
| 制度目标 | 保护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健康安全,避免有害劳动影响身体。 | ||
| 职责分工 | 公司负责制定执行,项目部落实禁忌劳动安排,人力部门监督落实。 | ||
| 核心条款 | 禁安排女职工做高处、重负、有毒、强振、弯腰攀高等作业;禁用未成年工。 | ||
| 执行要求 | 入职即告知禁忌内容,每月检查岗位安排,人力每季度抽查,发现违规立即调岗。 | ||
《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公司根据此规定,特制定女职工与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依据国家颁布的各种劳动保护法规和其他方面相应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公司应明确规定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对女职工的健康安全实施全面保护(禁忌从事的劳动,其他方面保护)。
2、女职工是指本企业的女性劳动者:即在机关和施工现场中从事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女性工作者。
3、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指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是生产过程中存在着可能对女职工生理机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职业性有害因素。
4、本企业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工作内容包括:
1)、建筑业脚手架的组装和拆除作业,以及电力、电信行业的高处架线作业;
2)、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六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二十公斤,间断负重每次负重超过二十五公斤的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ⅳ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女职工在月经期间禁忌从事的劳动:a低温作业;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c《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ⅱ级(含ⅱ级)以上的作业。
5、婚待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第ⅲ、ⅳ级的作业。
6、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苯、镉、铍、砷、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乙烯、环氧乙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2)、作业场所放射性物质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作业;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3)、《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ⅲ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4)、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作业,以及拖拉机驾驶等;
5)、工作中需要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
6)《高处作业分级》标准所规定的高处作业。
7、乳母禁忌从事的劳动:
1)、第6条中第1)、5)项的作业;
2)、作业场所空气中锰、氟、溴、甲醇、有机磷化合物、有机氯化合物的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8、女职工的其他劳动保护:
1)、公司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2)、女职工月经期保护:女职工月经期间,公司或项目除了不得安排参加上述规定的禁忌从事劳动的工作外,还应建立管理档案,有条件的项目可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
3)、女职工孕期保护:女职工自确定怀孕之日起,除不得接触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工业毒物和有急性中毒危险的作业外,公司或项目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加班加点。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公司或项目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4)、女职工产期保护: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哺乳期内,对有未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哺乳时间可合并使用并算作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公司主管部门或北京市劳动部门申诉。
对部门或项目违反规定侵害了女职工合法权益,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受害者可申请政府主管部门追究管理者的行政责任。
本公司根据国家未成年工保护的有关规定,考虑到企业所在行业特点和工作强度,强制规定本企业包括公司机关和工程项目,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从事各项工作(包括实习),分包单位严禁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施工生产,如有违禁者,公司和项目将给予清退并对责任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其它内容参照(劳安字[1990]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等执行。
劳动保护品管理制度:劳动保护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人员,职业健康专员,劳保用品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新员工入职,特殊工种作业,女职工五期 |
|---|---|---|---|
| 制度目标 | 让干活更安全,少出事,身体少受罪,环境变好点,大家干得安心些。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管监督,人事部管培训发证,卫生部门管体检建档,工会盯女工保护,各部门配合落实。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学安全规定,上岗前要培训,定期体检,发劳保用品,女工有特殊照顾,不乱加班。 | ||
| 执行要求 | 培训得按时搞,体检每年一次,劳保用品及时发、定期查,问题一周内反馈,每月检查执行情况,领导带头查。 | ||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