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
| 适配人群 | 驾驶员,办公室车管员,分管领导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行,老干部就医,因公外出 |
|---|---|---|---|
| 制度目标 | 省油省钱,管好车不乱开,让机关更节约。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管调度登记维修;分管领导批维修和用车;驾驶员守规矩开车。 | ||
| 核心条款 | 公车优先老干部和工作用;不许私用外借;加油修车要审批;停车必须定点。 | ||
| 执行要求 | 用车先登记再派车;维修加油要多家比价;费用每月核算公开;办公室不定期查车查油查停放。 | ||
为加强管理,节约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特制定委机关车辆管理规定。
一、车辆使用与管理
1、车辆由部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2、本部车辆主要保证工作用车,优先安排离退休老干部就医、会议、因公外出等方面用车。
3、部领导用车相对固定,遇有长途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调整的,办公室可做适当安排。
4、各办公室工作用车经所分管领导同意,办公室登记后派车。
5、节假日、双休日统一安排值班车辆。非值班车辆定点存放。部领导或其他因公用车,由办公室统一调配。
6、严格控制非公用车及车辆外借,特殊情况,须经委领导批准。私自外出或外借造成车辆损坏或发生事故的,由驾、乘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
7、车辆外出须向办公室报告登记,并以此作为出差补助依据。
二、车辆维修及油料管理
1、在政府采购指定单位进行车辆加油。
2、车辆维修要本着节约原则,坚持询价制度。由车管人员、驾驶员在经多家询价后,提出维修及装具预算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报部分管领导批准,持维修通知单到指定修理厂维修或换修装具。未经批准的,费用不予报销。
3、严格加油登记手续,不定期对驾驶员、加油情况、百公里油耗量等进行认真核查并及时通报。对弄虚作假兑换油票或为非部车辆加油或以其他方式侵占公家利益者,除其承担加油费用并扣发当月出差费外,属部正式职工的,进行严肃批评,取消年度评比和参评综合奖资格,属临时聘用人员的,解除合同、予以辞退。
4、出发在外通行费等支出,随时报结,不得累报。
5、车辆费用实行单车核算,各车维修、加油、路桥等有关费用,须公开透明化。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所有车辆每天下班后和双休日、节假日必须按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遇有特殊情况需在规定地点以外停放的,须由办公室批准。
2、由部办公室组织对停放车辆进行检查,对私自用车或不按规定停放者,一次口头警告,二次扣发当月出差补助费,三次停车待岗,并停发出差补助费直至上岗,聘用人员予以辞退。
3、因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停放,发生事故或造成损失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和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予以辞退。
四、奖惩
1、对年度内服务优良、遵守管理规定、养护车辆、节约意识强、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分一、二、三等奖,一等奖600元,二等奖400元,三等奖200元。考核与年度考核同时进行,具体考核办法由办公室另行制定。出现安全责任事故、不法行为或考核不及格者,取消评奖资格。
2、对累计违反车辆管理规定两次的,扣发当月差补的50%,累计两次以上者不予发放。
3、因公出差造成责任事故的,按照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个人责任情况处罚。
4、对违反车辆管理规定或发生交通事故,情节严重、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辞退。
委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县委机关水电使用
| 适配人群 | 水电工,后勤管理员,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机关大院,办公区域,职工宿舍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县委机关水电,省资源,保大家用水用电正常。 | ||
| 职责分工 | 后勤服务中心管审批和收费,水电工管维修保养,各单位住户配合执行。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拉乱接水电,禁用高耗电用具,人走灯灭,空调要申请批准后安装。 | ||
| 执行要求 | 季度交费,不交就停水停电;水电工按章干活,出问题追责;违规通报批评加罚款。 | ||
为加强县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县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委机关车辆管理使用制度:某某委机关水电使用
| 适配人群 | 后勤服务中心,水电工,机关住户 | 使用场景 | 机关大院,办公用水,用电审批 |
|---|---|---|---|
| 制度目标 | 管好水电不浪费,让大家有水用有电用,省点钱少出问题。 | ||
| 职责分工 | 后勤服务中心管审批和收费,水电工管维修保养,各单位配合执行。 | ||
| 核心条款 | 不准私拉电线乱接水管,不准用高耗电电器,人走灯灭不长流水。 | ||
| 执行要求 | 季度交费一次,不交就停水停电,违规要通报批评加罚款,水电工必须按时干活。 | ||
为加强某地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某地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