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
| 适配人群 | 公司驾驶员,运输部司机,仓管协同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保养,出车检查,停车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开车更安全,车干净,不乱停,不违章,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车辆管理部门管保养维修考核;运输部主管每天检查;办公室管调度考勤;司机自己管车和证件。 | ||
| 核心条款 | 出车前检查水电气油;不准酒驾疲劳驾;车要常洗常保养;证件过期自己负责;不许私用公车。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填日志,每月交档案;手机必须开机;停车指定地点;卫生安全天天查;违规扣分或罚款。 | ||
驾驶员管理制度
蚌埠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
1、 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 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已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3、负责定时定点洗车,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避免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安全技检部门,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 %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已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8、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驶。
9、驾驶员驾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谨慎驾驶。不准危险驾车,违章驾车(包括高速、爬头、紧跟、争道、赛车等)。因违章驾驶造成事故或因驾驶失误造成损伤车辆视情况予以罚款或承担维修费用的90%。
10、驾驶员因自身原因造成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 但不能直接制止。
12、驾驶员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要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并不得将车内谈话外传。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不准私自出车。一但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300元以下罚款。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推荐打开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理部门报到。
15、驾驶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办公室,并说明原因。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0元,连续30分钟关机,公司将取消本月绩效考核奖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已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1000元。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罚款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款不得低于50元/次。
21、在宣传时驾驶员必须认真负责,并协助宣传队伍和服从管理人员安排,完成公司下达的宣传任务。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实行扣分制度(5元/分)。
23、驾驶员有义务参加公司其他类型用人需要,并服从管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并每日上交,发现错填、喽填等,以扣分处理。
25、驾驶员辞职必须在确认有无违章和违规等。在未处理清楚前驾驶员不得结算工资,在驾驶员自行承担费用处理后方可结算工资,对应发工资小于违规违章罚款时,在辞职前必须缴纳余款,否则公司有权追究其责任。
26、本制度从____-4-25起开始执行,最终解释权归人人家太阳能有限公司。
第二篇:驾驶员管理制度
1、 驾驶员出车前、出车后应对车辆进行检查,不准带病
车出路,平时要注意保养,保持车况整洁良好。
2、 驾驶员严禁酒后驾驶、不准穿拖鞋驾驶、不准疲劳驾
驶、不准把车辆借给无证人员驾驶或非指定驾驶员驾驶。
3、 驾驶员要对车辆的整洁负责,该清洗时及时去指定地
进行清洗,疏通车、淤泥车等特殊车辆,作业一次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4、 由于驾驶员的无知,对车辆缺水烧油等人为因素造成
车辆部件损坏的,修理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5、 驾驶员必须服从领导分配,安全、及时地完成出车任
务。
6、 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或利用公车谋私利,如出现交通
事故,一切费用及责任驾驶员自负。
7、 无故不准迟到早退,必须按时上下班。
8、 自觉遵守各项交通法律法规及单位规章制度。
9、 讲团结,讲正气,讲礼貌,讲奉献,维护单位荣誉。
10、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减少车辆的费用开支。
11、驾驶员擅自将车辆的油料私用或倒卖,发现一次即作辞退处理,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
12、车辆修理应及时向领导汇报,不得擅自将车辆开到非指定修理厂进行修理。
13、车辆要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停车点,遇特殊情况时必须向领导报告同意后才能使用。
14、驾驶员闯红灯、逆向行驶、超速、乱停车等违法行为的罚款由驾驶员自行承担。
15、不准参加地方上的民众纠纷、寻滋闹事。
16、辞职时,必须提早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领导汇报。
17、注意各种突发事件,遇到紧急情况立即向领导汇报。
18、其它管理制度,参照《编外人员管理制度》执行。
第三篇:驾驶员管理制度
1、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2、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定期更换机油及易损零配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的车辆进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建立车辆维修保养的档案和行车档案,交车辆管理部门。
5、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进行检查处理,并报告办公室负责人提出维修申请(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6、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出车归来车辆须在指定地点停放,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因驾驶员失职造成车辆被盗、受损视情况承担70%损失。
7、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11、车内严禁吸烟,如有客户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13、驾驶员出车必须听从管理人员调度,做好出车记录,记录本每项必须真实填写,发现一次扣2分,不准私自出车。一旦发现私自用车,除路桥、汽油费由当事人支付外,驾驶员处以50分以下的扣罚。
14、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被派出车时,应随时在指定地点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管理部门或领导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部门报到。
16、驾驶员全天必须携带手机,上班时间手机必须开机。连续30分钟关机扣1分,连续50分钟关机,扣罚10分。
17、驾驶员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一经发现当事人严肃处理,驾驶员予以立即辞退。
18、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和违章违规的,给予奖励50分。
19、车辆管理部门每月负责对驾驶员进行考核,将考核等级作为每月发放工资浮动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在月尾或年终给予奖励,对于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扣分或予以辞退。
20、驾驶员在接到送货提货单时,要与公司仓管部门核实提货,上下货物要轻拿轻放,货物因上下货物损坏、漏提、错提等有驾驶员负责赔偿和承担损失,每次扣罚不低于10分。
22、驾驶员必须保障出车安全、车辆安全、车内车外卫生干净和停车整齐。每日出车前有运输部主管考核并做好记录。发现有违规行为扣2分。
24、驾驶员必须每日认真填写随车日志,发现错填、漏填等,扣1分。
26、驾驶员外出超过3天的,有公司车辆管理人员统一检查车辆使用情况,回车必须验收,发现有问题需要修理的驾驶员承担费用10%,剩下90%属于自然磨损。
27、车辆管理人员负责车辆的维护、保养、清洁等相关管理工作。
第四篇:出租车驾驶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驾驶员服务意识,不断提高营运管理水平,更好的促进公交营运服务工作上新台阶,以良好服务质量吸引更多的乘客乘坐公交车,以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公司特制定驾驶员星级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参与公司所属线路营运的驾驶员。
二、星级设置
驾驶员星级设置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四星级、五星级。
三、奖励规定
经考评合格后的星级驾驶员享受各星级的奖励。
1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30元;
2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50元;
3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80元;
4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120元;
5星级驾驶员每月奖励200元。
四、考评标准
1、1星级驾驶员标准
(1)完成当月营运计划,无迟到、早退、缺勤;
(2)按时参加安全生产每月例会一次,分公司安全例会二次;
(3)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0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4)无违法违规驾驶行为,无有责交通事故;
(5)无有责机械事故。
2、2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一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5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车辆无抛锚现象发生。
3、3星级驾驶员标准
(1)达到二星级标准;
(2)每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98分以上,无来电来信投诉;
(3)月票款收入(含卡金、免费卡)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耗油量不超出定额。
4、4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三星级标准;
(2)当月驾驶员百分制考核100分,三个月内有来电来信表扬(此条件可持续评比);
(3)当月票款收入不低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前三名(含第三名)。
5、5星级驾驶员标准
(1)连续三个月达到四星级标准;
(2)当月票款收入高于线路平均水平,百公里节约油量在线路内排在第一名。
五、组织设置
成立考评小组,组长: 副组长: 小组成员:
考评小组职责:每月负责收集、整理星级考评资料(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厢事故、百分制得分、出勤率、营收情况、百公里耗油情况),对照考评标准实施公平、公正、公开考评,负责考评反馈意见并处理,稽查人员应对所有驾驶员进行百分制考评,并每月不得少于5次,及时登记来电、来信表扬和投诉,各相关部门做好日常检查、登记、评分、统计汇总工作,次月5号交考评小组。
第五篇: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 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并严格遵守本公司制定的其它与交通安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安全驾车出行。若因个人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而被交管部门处罚的,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公司将对当事司机处以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司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并可直接将其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公司制定的《司机管理制度》的规定安全出行并从未发生过交通事故或交通违章的司机,在年终考核时,公司将给予300以下的奖金以示鼓励。
二、 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每天必须利用空闲时间对公司的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包括车内、车外、引擎的清洁及对零部件的检查),以保证车辆的正常出行。若发现空闲司机未对公司车辆进行清洁、整理、检查而造成车辆脏、乱的,将视情节轻重,对该司机处以口头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
三、 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发现所驾车辆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告知车辆管理人员进行维修,并提出具体的、合理的维修建议(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进行维修。否则,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予报销。对发现车辆故障而未及时上报车辆管理部门,坚持驾驶故障车辆出行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并对当事司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并予以辞退。
四、 司机在接到工作任务时,应立刻做好工作准备并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得到派车人批准后,方可出行。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用车申请表》交予派车人手中,未按规定填写《用车申请表》或未征得派车人许可擅自驾车出行的,将处以200元罚款,在此期间,所造成的交通意外或车辆故障,一切后果均由当事司机本人承担。
五、 出车任务结束后,应检查车内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到就近加油站加油,不得待接到下次出车任务时再去加油(特殊情况,因跑长途或马上接到下一个出车任务的例外)。
六、 出车在外或出车回来停放车辆时,应注意选择最佳停放地点和位置,严
禁在禁止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否则,因在禁止停车或危险地段停车而发生的一切后果,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同时,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当事司机200元―500元的罚款。必要时,可追究当事司机的连带责任。
七、 司机在离开车辆时,必须锁好车门、车窗,并开启安全防盗装置,防止
车辆或车内物品被盗。因个人行为,未及时锁好车门、车窗或未开启安全防盗装置而造成车辆或车内物品丢失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承担。情节严重的,可将当事司机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八、 司机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应保证
证件齐全。发现证件缺少、已过期或即将过期的,应立刻上报管理部门。以便得到及时的处理。因证件不齐全或已过期未及时上报管理部门而被交管部门罚款的,所罚款项费用不予报销。
九、 下班或公休期间,没有接到工作任务的司机必须注意休息,保证合理的
睡眠,严禁疲劳驾驶。因个人行为疲劳驾车而引发交通事故或交通意外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
十、 司机在车内禁止吸烟。本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制
止无效的,在完成工作任务后,应及时向上级领导部门说明情况原因;非本公司人员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应直接予以制止。对在车内吸烟的司机,每发现一次,将对该司机处以50元罚款,以示警戒。 十一、 司机在接待乘车人时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注意文明用语,主动为乘车
人开启、关闭车门。客人在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询问,否则不准随便插嘴。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机密。若发现有泄露公司机密行为的,将立即辞退。 十二、 接到出车任务的司机,必须准时出车并选择最佳路线行驶,不得延误用
车人的时间,若遇到临时交通管制或因大雨、冰雪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而不能准时到达任务地点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到用车人和车辆管理部门,以便及时作出调整。对因故意拖延时间或中途办理与出车任务无关事宜的司机,每次处以500元以下罚款,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的司机,将直接辞退。
十三、 上班时间内司机无出车任务的,应随时在办公室等候。不得随意外出。
有事确需离开办公室时,应告知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外出回来后,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否则,将按照旷工处理。 十四、 司机对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
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或建议的,可向车辆管理人员或直接向总经理反映,以便及时得到解决。对拒不服从管理、故意拖延出车时间或拒不接受工作任务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并处以1000元罚款。
十五、 司机出车在外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设法及时通知管理人
员,并说明原因,否则,将按照第四条擅自驾车出行处理。
十六、 不论什么时间,司机必须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尽量缩短病、事假
的时间,以便及时安排工作。对经常不使用通讯工具或经常请病、事假而造成工作无法及时开展的,公司将予以辞退。
十七、 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地点(公司地下车库),不准
私自用车。若有特殊情况需将车辆停放在其它地方过夜的,必须上报管理人员,经批准后方可在外过夜。未经批准而私自在外过夜的,车辆所发生的一切事故,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十八、 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
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损失将由当事司机全部承担,并处以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必要时,可追究当事人的事故连带责任。
十九、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年终发放绩效奖金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记功、晋级等奖励;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节给予警告、记过、降级直至除名处理。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垃圾清运车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清运司机,专职驾驶员,车队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垃圾清运,安全行车,车辆检修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开车更安全,别出事,车别坏,油别乱用,活儿干好。 | ||
| 职责分工 | 司机自己管车管安全,领导管安排管检查,车队负责人盯落实。 | ||
| 核心条款 | 不私用车、不酒驾、不给别人开、出车前检查、停车锁车、及时报修报事故。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出车前看车况,停车停指定地,每月半天检修,违章事故自己担责,领导随时抽查。 | ||
一、爱岗敬业,服从领导,听从安排。
二、车辆除垃圾清运,不作为交通车等其他用途使用。
三、行车时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行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文明礼貌安全行车,禁止危险驾车,杜绝发生事故。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
五、车辆出车在外或入库停放车辆,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六、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不带病出车。车辆有损坏、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立即处理,不得隐瞒不报。
七、驾驶员驾车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及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八、不准出私车,节约用油,如发现私自出车、盗取车辆汽油行为,予以开除。
九、工作期间禁止喝酒。
十、要爱护车辆,保持车内外清洁,每日完成清运工作后,及时将车辆停在单位车库。
十一、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
十二、司机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领导和调动,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管理人员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班,同时安排替班。
十三、完成领导临时分配的工作任务。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某县供电局车辆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兼职驾驶员,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事故抢修,生产调度,跨单位借车 |
|---|---|---|---|
| 制度目标 | 让车辆更好服务生产工作,保障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提高车辆使用率,落实管理责任。 | ||
| 职责分工 | 局办公室统一管全局车辆;各站所股室自己管本单位车和司机;调度员负责派车和日常管理。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填申请单,定人定车,不准私自出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带病开车,必须年审车辆和司机。 | ||
| 执行要求 | 调度员按申请单派车,司机每天填行车日记,回场检查车况,油料单车考核,每月统计里程和油耗,安全学习每周半天。 | ||
供电局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我局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提高车辆使用率,使全局的车辆能更好地服务于生产工作,满足生产第一线的需要,确保安全供电和行车安全。结合我局生产部门比较分散的实际情况,实行“集中领导,各部门分级管理”的管理办法。
第2条:局办公室为全局车辆及驾驶员管理部门。局汽车班的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直接管理调度,局属各站所、股室的车辆,驾驶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调度。
第3条:车辆是为生产、工作、生活服务的交通工具。全局的机动车驾驶员必须自觉履行职责,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交通安全法”和局有关安全生产规定以及车辆管理制度,确保电力生产安全和行车安全。
第二章车辆调配、调度
第4条:调配
(一)根据我局生产单位比较分散的特点,局办公室平时根据全局生产工作需要,有权调动临时调配各单位的车辆。各单位应本着全局一盘棋的精神,无条件服从。
(二)局属各单位之间因工作需要临时互相调配使用车辆,须经双方单位的领导同意并报局办公室。
(三)局属各有车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车辆管理,并按车辆管理制度的要求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教育,督促平时的车辆检查和维护保管。同时做好驾驶员的油料领发等考核工作。
(四)车辆原则上实行定人定车管理,以加强车辆的保管维护,如需临时调配应进行详细的交接手续。
(五)凡车辆转增、转调或报废处理应按局固定资产手续办理。
第5条:车辆调度
(一)局属各有车单位(含局机关),编制有汽车班的均应有专职或兼职汽车调度员。无汽车班车辆少的单位,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负责车辆管理调度。
(二)局属各单位的车辆派出(包括单位领导属兼职驾驶员),一律通过调度凭《用车申请表》,无调度单出车视作私自驾车(特殊情况事故抢修外,但事后应补单)。不得随意改变行车路线。为确保安全行车,在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危险路段,驾驶员有权拒绝行驶,任何人不得强制驾驶员执行。调度员因公或休假不在时,由单位领导临时指定调度员。
(三)申请用车部门无特殊情况,应提前一天填写用车申请单,以便调度员根据生产工作需要用车的车型、用途、任务缓急,合理调配车辆。调度员应科学灵活地调派车辆,遇车辆紧张,任务繁重时,除事故抢修用车外,一般性的任务可根据车辆装载情况,同方向路线2个或多个任务综合兼并利用,以提高车辆的利用率。
(四)驾驶员应服从调度员的安排,不断提高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
(五)驾驶员在上班(值班)时间应坚守工作岗位,做到随叫随到。每天资执行任务回场后,应按《用车申请表》填写行车日记,向调度员报告车辆技术状况及行车安全情况,按月累计行车里程和耗油量。
(六)车辆在外执行任务,除当天不能回库外,一律不得在外过夜停放。如特殊情况在外停放,须经单位(或部门)领导批准,并办理好保管手续。
(七)平时(或节假日)因私人私事用车须单位领导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年度审验
第6条:车辆审验
(一)全局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各有车单位的调度员或车管人员做出计划,然后交主管领导审批后进行。
(二)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应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三)非因生产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有关责任人负责,单位不作报销。
第7条:驾驶员审验
(四)全局机动车驾驶员每年的年审工作(必须是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各驾驶员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年审后,由局办公室审核报销。
(五)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
(六)凡属单位认可的专、兼职驾驶员,每年的年审费用可作报销。因年审不合格或非因工作关系,违章吊证等的造成延时、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本人负责。
第四章驾驶员培训管理
第8条:因工作需要,学习驾驶机动车,应由局属各单位或部门领导提出申请,经局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9条:全局专、兼职驾驶员必须报局主管部门经局领导审定发文认可。具体规定和要求如下:
(一)专、兼职驾驶员,平时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碣,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能较好地单独完成任务,确保行车安全。
(二)经局领导批准选送学习驾驶技术人员,经培训学校考试合格,各使用单位应安排经验丰富,驾驶技术过硬功夫并具有单独驾驶经历三年以上的专职驾驶员带驾,时限一般不得少于100天资。待新驾驶员具有单独驾驶技能后,由带驾专职驾驶员提出,经使用单位领导同意,技术人员鉴定后方可单独驾车。
(三)自费学习的驾驶员因工作需要,经局领导同意转为局专、兼职驾驶员,须经一定程序的技术鉴定,方可单独驾车。对不具备单独驾车,仍需带驾的按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四)自费学习的驾驶员转为局专、兼驾驶员后,原学习费用不作报销,其每年驾驶员年审费用可作报销。
(五)自费学习或增驾的驾驶员,需用单位名称(公章)证明者,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其本人在学习期间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在局外驾车发生事故均由本人负责。
(六)复员退伍军人驾驶员,如被局吸收录用,除参加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复考外,服务单位应安排专职驾驶员对其带驾。(具体参照本制度第9条第二点实施)
第五章借车、租车
第10条:全局车辆是为本局生产、工作服务,原则上外单位不予借用和租用。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在不影响生产、工作的前提下,须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并按规定办理手续。
(一)局内部单位之间车辆的调配借用,须经双方单位领导同意。借用单位应负责车辆的油料及有关费用,并办理好交接手续。借用期间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用单位负责,事后应将车辆修复交还。
(二)外单位或本局职工借用,租用车辆原则上应由本局专、兼职驾驶员驾车。特殊情况经所在单位领导同意,由外单位借车司机驾车,一旦发生车辆损坏或造成交通事故,责任由借、租用单位或个人负责。
(三)借、租用车单位或个人要按申请时所填的用途、路线、地点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驾驶员有权拒绝执行。如果用于非法运输和违反本制度及局有半规定,驾驶员应坚决拒绝。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用车人和驾驶员的责任。
第六章新车提运及车辆维修、保养
第11条:各车辆使用单位购买新车,必须作出计划申请局领导审批,按国家乘座标准及使用规定办理好车辆定编等许可手续,方可购买。
新车验审和提运要有专人负责,派出技术人员和司机对车辆的性能及各部技术状况,全面的技术标准进行检验鉴定,并进行试车。验收合格后按物资堤运的要求办理好接收手续。购新车所有的票据必须有主管领导、购买人、证明人等三人以上的签名。
第12条:车辆维修、保养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由各单位负责检修、保养。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局办公室早报,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调度员或班长作计划向主管领导早报,同意后实施。
(二)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车辆清洁应由驾驶员本人完成。需要送外修理时,应选择修理质量好、收费合理的修理厂家,并相应固定,以确保维护质量,节约费用。车辆修复出厂时,驾驶员应对车辆的修理质量进行检查、验收和试车,并在修车后付单上签名确认。
(三)车辆的保养、维修内容分为:
①车辆修理分三种:即小修、中修、大修。
②车辆保养分四种:即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的保养。
③车辆保养是定期强制执行的,必须坚持“保修并重”和以“预防为主”的原则,要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④定期保养周期
第六章车辆档案
第13条:车辆技术档案管理
(一)各有车单位的车辆技术、维修、保养必须逐台建立档案。从购买空卖空新车起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二)凡局内部车辆的调拨,转移使用,调出单位必须向调入单位移交车辆档案。否则,调入单位可不予接收。
(三)车辆的档案内容
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
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
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
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
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八章安全制度措施
第14条:安全制度
(一)各有车单位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认真抓好机动车驾驶同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为内容的学习。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二)坚持以班为单位每周半天的安全学习和安全分析,及时总结经验教训。
(三)各有车单位应坚持每组织一次全体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分析安全形势,解决存在的问题。如遇发生车辆事故应及时开分析会。
(四)结合每年五月份安全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宣传,做好安全检查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大力表扬安全工作中的好人好事。
(五)非局认可的机动车驾驶员,不准驾驶本局的车辆,违者将按局有半规定对交车人和驾车人分别给予严肃处理。
第15条:安全措施
(一)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令”履行驾驶员应该具备的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令。服从调度,按驾驶技术规范,安全规程,集中精力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二)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车况是否良好,随国情工具及证件是否齐全,货物是否牢固。
(三)行驶中注意发现车辆是否有异常现象,定时进行途中检查车辆及货物装载情况,发生问题及时处理。
(四)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服从交通警察指挥和检查。遵守车辆装载标准,不得超载、滥载和超速行驶。
(五)严禁饮酒后驾车,车辆带故障行车。
(六)途中停车或在外过夜车辆停放,应办理保管手续,做好防火、防盗工作,确保车辆和物资的安全。
(七)车辆执行完任务回场(库)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单位的安监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九章油料定额管理
第16科:各有车单位的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
第7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各有车单位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具体定额标准可参照本制度《各种车型油耗定额表》。
第十章奖罚
第18条:对下列情况之一者分别给予奖或罚
(一)各有车单位对边疆安全行车十周年、二十周年直至以上,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可给予大力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地物质奖励。
(二)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撮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三)专职驾驶员在带驾期间,因工作不负责任,发生交通事故,属专职驾驶员驾车肇事,责任按交警栽决,由本人负责。属实习驾驶员驾驶,如带驾专职驾驶员采取措施不力,造成的交通肇事,专职加强员应负交警载决后70责任,实习驾驶员应负30责任。如肇事前专职驾驶员先有预见提示,而实习驾驶员不听或采取措施不力,则应由实习驾驶员负70责任,专职驾驶员负30责任处理。按损失情况扣奖。
(四)兼职驾驶员在单独驾车期间发生的交通事故承担责任同专职驾驶员同等。
(五)未经领导同意,非因工作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局有半规定处理。
第19条:除本制度标明的奖罚,其它的奖罚制度参照《平远县供电局安全奖罚规定执行》。
第20条:本制度自二oo四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邮政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邮政驾驶员,押运司机,金融物流司机 | 使用场景 | 邮政取款,银行押运,邮件运输 |
|---|---|---|---|
| 制度目标 | 让司机守规矩,开车更安全,不乱来,不出事,保护人和车。 | ||
| 职责分工 | 局领导管分配和指挥,办公室管请假审批,司机自己管好车和证。 | ||
| 核心条款 | 带齐证件开车,不借证、不酒驾、不病驾、不拉禁运品、不客货混装。 | ||
| 执行要求 | 每天上班打卡,酒后扣钱调岗,出车前检查车况,回班马上保养,服从临时调度。 | ||
邮政驾驶员管理办法
一、热爱邮政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增强纪律观念,自觉遵守职工纪律。
二、认真学习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必须遵守的十三条职业纪律。
1、驾驶车辆时,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
2、不准转借,涂改或伪造驾驶证。
3、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驾驶证的人驾驶。
4、不准驾驶与驾驶证不相符合的车辆。
5、未按规定审验或审不合格的,不准驾驶车辆。
6、饮酒后不准驾驶车辆。
7、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或机件失灵的车辆。
8、在患有妨碍安全行车的疾病或过度疲劳时,不准驾驶车辆。
9、不准拉国家规定的禁运物品。
10、不准客货混载。
11、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不准行车。
12、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
13、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其它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
三、过铁路交叉路口时要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四、服从局领导分配,听从指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1、按时上班,不准迟到,不准早退,上班时不准喝酒,酒后上班扣奖金50元,酒后驾车调离驾驶员岗位,上班时间不准有娱乐活动,如发现罚款50元。
2、请病、事假到办公室填写请假单,经局领导批准可以休假,星期天上班的,局里统一安排串休。
3、大车司机出车前不准请假,确实需要请假的,无论什么原因一律按事假处理。并用本人的工资雇其它司机或社会司机出车回来后,可消假正常上班。
4、在取送款车不够用时,可调动其它车辆补充取送款,驾驶员必须服从分配。
5、出车回班后,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不准耽误下一班工作。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机关单位车辆及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车队负责人,车管人员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行,跨区差旅,紧急用车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单位车子,让用车更顺、更安全、更省钱,服务好大家工作。 | ||
| 职责分工 | 办公室统一调度车辆,基地主任管基地车,车队负责人具体派车,驾驶员负责开车和保养。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填申请单,出远门得领导批,不能公车私用,不能随便改路线,车必须停指定地方。 | ||
| 执行要求 | 派车要有单子,出车要检查车况,回单位要报到,油耗每季通报,费用报销要签字,车管员不定期查出车情况。 | ||
为了加强我局车辆管理,确保合理调度、高效运转、安全行驶、节约开支,更好地为全局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制度,各基地参照执行。
一、车辆管理对象
本制度所指车辆管理对象包括:局机关及各基地所有车辆。
二、车辆使用范围
(一)单位所有公务性用车;
(二)上级或其它单位经领导同意的借用车。
三、车辆使用原则
(一)工作为主、急需优先和统筹兼顾的原则;
(二)合理使用、统一调配和提高效率的原则;
(三)严守制度、确保安全的原则;
(四)统一管理、节约开支,严谨公车私用的原则。
四、车辆管理
(一)车辆使用
1.派遣程序
(1)局办公室负责全局车辆的统一调度使用,其中基地车辆由基地主任具体负责,接受局办公室指导。除特殊情况外,任何人不得直接调度车辆。
(2)由办公室指定车队负责人具体负责车辆派遣管理工作,各科室需要公务用车,应填写《工作用车申请单》,提交车队负责人。
(3)取水、财务取款、大件设备运输、检查、接待等日常公务用车,由车队负责人直接派遣车辆;各科室临时用车,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办公室同意后派遣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车辆。
(4)局领导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内(即不在外过夜)的,由车队负责人根据领导指示派遣车辆,报办公室备案;出主城6区以外且时间在1天以上的和出重庆市范围的,车队负责人需报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核后方可派遣车辆。
(5)在主城6区范围以内,原则上应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再派遣车辆。办理紧急事务需派遣车辆的,必须经分管局长及分管办公室局长同意后方可派遣。
(6)出主城6区以外的车辆,车队负责人应根据办公室或局领导签批意见,出具派车单。
(7)车队负责人应掌握实时车辆在位情况,(www.)并统一做好车辆派遣工作,除特殊情况外,局机关应保证1辆车以上备用。
2.出车管理
(1)驾驶员必须服从车管人员的车辆调度安排,接到任务后应及时出车。出车时要带齐证件,并对车辆作相关检查,若发现车辆故障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及时检修,不带病出车。
(2)驾驶人员按派车单规定路线完成出车任务,不得擅自改变行车路线,遇特殊情况,需要临时改变线路的,必须报车辆管理人员同意,车辆派遣单是驾驶员每月计发出差补助的唯一依据。
(3)出车到达目的地后,原则上车辆应就地等候工作人员完成公务后一道返回机关,若遇车管人员安排其它紧急任务,车辆可返回,用车人另行乘车回单位。
(4)出车返回单位后,驾驶员应及时主动与车管人员联系,以便车管人员掌握车辆及驾驶员在位情况。
(5)出车过程中,未经允许严禁公车私用或转交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一切事故和损失,由驾驶员本人及用车人负责,我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6)车管人员应不定期抽查核实驾驶员的出车情况,若发现弄虚作假、谎报出车者,应取消当月的所有出车补贴,并在会上通报批评。
3.车辆停放
(1)所有公务用车必须停放在指定的位置,下班时应停放车库,不得擅自将车辆停放在外单位、个人家中,一经发现严肃处理,造成车辆损坏及丢失等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2)遇节假日,除安排公务用车外,所有车辆钥匙应交由车管人员统一保管,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或转交他人使用。
(二)车辆维护
1.保养、维护及年检
(1)车辆保养:车辆的日常保养及车内外卫生清洁由本车驾驶员负责,驾驶员应爱护和保养好自己所驾驶、保管的车辆,使车辆经常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一有任务就能立即出车。
(2)车辆维护: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作相关维护和检查,若发现车辆有故障要及时向车管人员报告并及时检修,使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3)车辆证件的办理和保管:由车管人员指定相关驾驶员办理车辆年检手续及防汛车汛期免路桥费的手续,缴纳路桥费、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等费用;以上证件由本车驾驶员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或转借他人。
2.维修
(1)驾驶员无法修理需送厂修理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填写车辆保修单,报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审核同意后,送指定厂家修理。
(2)车辆送厂修理过程中,该车驾驶员应每天到现场检查修理质量。接车时应严格检查修理项目,达到合格要求后才能接车;接车时车管人员应到现场验收并审核有关费用,签字登记后,财务才能予以报销。
(3)出长途车,途中需要修理时,所修项目应是影响安全行驶的部位,不得借故购买其它备用件,修理费需经乘车人签字,车管人员审核登记,办公室主任签字后报销。
(三)车辆油耗管理
每个季度由办公室对每辆车油耗情况进行一次统计,并在驾驶员和局领导之间进行通报,对超标准的油耗费用,超过20%的按超过部分的80%承担。
(四)有关费用管理
1.出车补助
(1)实行每月定额公里补助;出差补助依据《派车单》记载的出车情况,按照局差旅费标准报销。
(2)专职驾驶员公里数补助按300元/月包干;驾驶员兼设备维修人员的公里数补助按150元/月包干。
2.其它费用
(1)洗车费实行包干制;报销过路费、停车费、汽油费时应写明行车路线、出车到达地,并由用车人签字证明,报办公室审核登记,否则财务人员不予报销。
(2)凡修理费(含换件)在500元以上的必须有2人以上参加价格商议;大修车辆,车管人员、办公室主任应到修理厂参加价格商议,并报分管局长批准后才能进行修理,否则其产生的维修费不予报销。
(3)驾驶员违反交通规则,被交通管理部门罚款的,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五、驾驶员管理
(一)驾驶员职责
1.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牢固树立“安全行车、优质服务”的宗旨。
2.服从车辆调度安排,保证行车安全,圆满完成出车任务。
3.爱护车辆,经常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负责车辆的保养、维护和各种车辆证、照的保管,保证行车安全。
4.出车前应认真检查车况,出车返回后,应停放在指定的车库,并适时清洁车辆。
5.遵守机关管理制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6.严格执行廉政纪律,维护水文局形象。
7.完成车辆管理人员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车管人员职责
1.负责组织驾驶人员学习交通法规、业务知识,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驾驶员队伍的政治责任和业务技能。
2.加强车队安全、劳动和保密纪律教育,搞好驾驶员队伍的团结,提高服务质量,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坚持每月一次安全学习,每月一次安全检查,经常抽查车辆运行和停放情况,所有学习检查情况应有书面记载。
3.认真做好单车成本核算,每季度公布一次驾驶员出车补贴,汽车维修、燃料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等开支情况,协助办公室建立车辆单车管理档案。
4.严格按照本制度加强驾驶员及车辆的日常管理,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完成。
(三)劳动纪律
1.驾驶员应自觉遵守本局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和派遣,按时出车,文明服务,确保工作任务的完成。
(1)为领导服务的驾驶员,在领导没有离开单位前,不能离开岗位;在领导不用车时,应接受其它出车任务。
(2)驾驶员因病因事必须提前向车管人员请假。
(3)汽车故障需修理,驾驶员应提前报告车管人员,不得在派车时才提出,如因此影响工作则按无故不出车处理。驾驶员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车管人员应在安全学习时向全体驾驶员通报。
(4)驾驶员保管的车辆不得交给其他人驾驶,一经发现此情况扣发当月安全奖、优质服务奖和当月的绩效奖金。情况严重的,由此而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受到严肃处理并以经济处罚。
2.在休息时间,遇有紧急公务,车管人员必须及时调度车辆,驾驶员必须听从安排及时出车,对电话通知出车不允许不接电话和无故关机,驾驶必须时时保持通讯畅通。
3.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未经派车私自出车者,按对外行车的实际公里计费,在工资或补助中扣除;出私车发生交通事故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该车驾驶员全部负责承担。
六、奖惩
(一)奖励项目及标准
1.绩效奖:根据局机关和各基地出台的《驾驶员绩效考核办法》,每季度对驾驶员进行一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兑现驾驶员的绩效奖金。
2.安全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车辆不碰、不擦、不挂,未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驾驶情况给予审查。
3.优质服务奖:40元/月,每半年兑现一次,半年内提供优质服务、服从统一安排、出车满勤的驾驶员每人给予240元奖励,由办公室对驾驶员半年的出车情况给予审查。
4.通讯费: 80元/月,每月兑现,发生不接听电话或关机的,由办公室对其情况给予处罚。
(二)处罚
1.驾驶员确保车辆安全,不得私自出车、私拉便客、车辆夜不入库、不在指定地方停放车或转交他人驾驶等现象,发现之一者,扣发当月优质服务奖40元,并每次罚款50元,同时收取用车人费用。
2.凡出现交通事故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外)全部由驾驶员承担,并扣发当年安全奖;由交管部门认定是驾驶员负主要责任的一律辞退。
3.驾驶员上班不在岗(除特殊情况外)或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度、无正当理由不出车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作出停止驾驶,待岗学习,扣发公里补助或绩效奖金等处理。
4.对电话通知出车而不接电话或无故关机的,按不完成工作任务和无故不出车处理,若发现一次不接电话或关机扣除当月通讯费的50%,第二次不接扣除当月全部通讯费用”。
5.因工作需要可对驾驶员进行调整,若驾驶员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正式工待岗学习改换其它工种,临时工自动辞职。
6.驾驶员若将车辆有关证件遗失,由驾驶员负责补办,所需费用自理。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专职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项目施工管理员,机械车辆操作员,工地驾驶员 | 使用场景 | 机械车辆操作,工地施工管理,驾驶员日常考核 |
|---|---|---|---|
| 制度目标 | 让大家好好干活,不偷懒不犯错,多干活多拿钱,少出事少扣钱。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负责打分发钱,副经理和施工管理员一起查考勤、看记录、做评比。 | ||
| 核心条款 | 按时上下班、穿好衣服、别玩手机、别睡觉、别喝酒、别让人代开、修车要登记、加油要记清。 | ||
| 执行要求 | 每月统计考勤和维修记录,月底公示结果,当场发奖金或扣钱,年底再评一次大奖。 | ||
1对下列行为给予奖励
(1)按规定要求进行各项保养操作和各项检查,能主动发现问题,不带故障作业,无责任故障和意外车辆损坏;
(2)发生故障能及时报告,并自己动手维修,在小修过程中能全程在旁协助;
(3)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态度良好,工作积极、认真负责,执行力强;
(4)严格遵守操作安全规定,机械车辆无损坏,无安全责任事故;
(5)厉行节约,车辆维修和耗油率综合成本最低,工作效率最高;
(6)每天认真及时进行机械车辆台班(小时)、加油、维修、保养登记统计汇报;
(7)按时上下班,无迟到、早退和旷工,出勤率最高;
(8)认真钻研业务,操作技能水平不断提高,并得到大家公认。
执行:由项目经理(负责人)、副经理或施工管理员执行,根据考勤统计和项目管理人员评比,结合项目施工和年终总结。项目奖励第一名300-800元,年度依次奖励前三名2000、1000、500元。
2下列行为给予处罚
(1)严格执行上下班签到制度,请他人代签或者替他人签到扣50元/次;
(2)严禁穿拖鞋上班或着装不整齐,违者扣50元/次;
(3)严禁上班操作机械车辆过程中玩手机,违者扣20元/次;
(4)严禁上班操作机械车辆期间睡觉和撤离岗位,违者扣20-50元/次;
(5)严禁打架斗殴,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200至500元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除罚款外并给予开除;
(6)严禁上班操作机械车辆期间饮酒或醉酒上班,违者罚款20-50元/次;
(7)禁止上班的驾驶员让他人或外来人员代其驾驶操作,违者罚款100元;
(8)操作车辆时人为因素导致车辆损坏,比如操作时没有检查机油、打黄油、野蛮开车,睡觉而导致车辆损坏等,罚款100--300元。
(9)每天上机(车)操作前后认真及时记录机械车辆台班工作小时,及时登记统计加油、维修、保养等记录,每缺少一次扣发当天补贴,一个月缺少3次以上,扣发当月全部补贴。
执行:由项目经理(负责人)、施工管理员执行,可结合项目施工或月度、年度工作进行。
3考勤奖惩补贴
(1)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自第三次(含)开始扣10元/次;迟到或者早退10分钟以上1小时(含)以下的,扣30元/次;迟到或者早退1小时以上4小时(含)以下的,扣半天的基础工资;迟到或者早退4小时以上的,扣相应比例的基本工资外;一个月内累计迟到或者早退超过30小时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处理。
(2)施工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需请假的,就提前一天申请,在获得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a、一个月内请事假不超过两天,并扣当天基本工资;
b、一个月内请假超过两天的,并扣除当天全额工资,;
c、一个月请假超20天以上,并扣除当月全部工资。
d、旷工一天按3天计算,每旷工一天扣除3天全额工资;一个月内旷工三次以上或者两个月内旷工5次以上的,除进行相应处罚外,视情节视为自动离职或开除;
(3)特殊假:病假、工伤假、产假、丧假为全薪假。病假以市级医院证明为准;婚假3天、晚婚晚育的另增7天;产假陪护假7天;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及配偶假期5天,祖(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假期3天。
(4)全勤及补贴
a、全勤:每月出勤26天及以上,且无迟到、早退、旷工和事假者初为全勤,对全勤者给予全勤奖励200元;
b、工地有活时,请事假超过2天,且当月施工出勤未满20天者无施工补贴;
c、出勤日工作满8小时或以上者补贴50元/日,满4小时不满8小时者补贴40元/日,不满4小时补贴30元/日,出勤但工地无活者补贴20元/日。
执行:项目负责人或机械车辆管理员负责考勤,每月结果公示后当场兑现。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车辆及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车辆调度员,部门用车申请人 | 使用场景 | 公务用车申请,车辆故障报修,公车私用监管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公司车子,让用车更合理,少花点钱,多干点活,支持大家出差办事。 | ||
| 职责分工 | 综合管理处管车管调度,司机负责开车检查,部门负责人批用车单子。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填单子审批,钥匙统一放综合处,司机每天检查车况,不准私用公车。 | ||
| 执行要求 | 司机每月1号交记录表,出车前查水油胎,回公司必须停指定地方,修车要先批后修,违规罚款自己掏。 | ||
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严格管理车辆,合理使用车辆,节约费用开支,最大限度地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以适应公司公务用车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车辆系公司管理的公务车辆。
第二章 车辆管理与使用
第三条 公司车辆由综合管理处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并实行“一人一车制”。车钥匙统一放在综合管理处。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驾驶员或私自利用备用钥匙出车。
第四条 车辆的附带资料,除行驶证、保险卡、附加税告知证由驾驶员随车携带外,其余均由综合管理处统一保管。随车携带资料由车辆责任人保管,不得遗失。如车辆交接或移转时应办理移交手续,随车携带资料一并移交。
第五条 本公司人员因公外出需要用车时,应填写经部门负责人核准的《车辆使用申请单》报综合管理处,综合管理处将根据公务的重要性安排车辆。未办理申请的,综合管理处不予安排。
第六条 每辆车内均设有《车辆使用记录表》,供驾驶员记录车辆使用详细情况,驾驶员应认真填写,并于每月1日将《车辆使用记录表》报综合管理处。
第七条 车辆应由专职驾驶员驾驶
(除公司许可自驾者外)。驾驶前驾驶员必须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水箱、油量、机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
第八条 车辆在行驶途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第九条 驾驶员不得将公务车开回家,不得公车私用或将车擅自借给他人驾驶。
第十条 出车期间,车辆应停放在安全位置。晚上车辆驶回后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十一条 驾驶员出车的
(除出差一天以上),必须当天把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停靠地。
第三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 车辆的维修、保养由公司统一安排。未经许可,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到修理厂修理、保养,否则费用自理。
第十三条 需要维修、保养的车辆,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综合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在公司指定的地点进行。维修保养费用由驾驶员申请,维修保养后凭有效单据报销。
第十四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应向综合管理处汇报并请求批示。事后再补办申请手续。
第四章 车辆违规与事故处理
第十五条 未经许可将车辆借予他人驾驶以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所发生的罚款及责任由责任驾驶员自行负责。
第十六条 各种车辆如在公务中发生车祸,除及时报案外,还应即刻与公司综合管理处联系。综合管理处除即刻派员前往处理外,还应即刻通知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
第十七条 驾驶员因超速、超载、任意停车及其他违反交通规则行为所发生的一切罚款和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责。特殊情况需报销的,驾驶员应写书面情况说明并由用车人证明,报经总经理特批。
第五章 驾驶员行为规范
第二十条 驾驶员应绝对服从公司领导和综合管理处的管理,认真、热情地做好公司领导和各部门及公司客人的安全驾驶工作。
第二十一条 因公司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用车的,驾驶员不得无故推诿。
第二十二条 驾驶员应遵守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如在唐山本地出车不能及时赶回公司签到、签退的,应及时告知部门负责人,否则按违反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二十三条 驾驶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凡享受公司手机费补贴者必须24小时开机,否则取消手机费补贴。
第二十四条 驾驶员若有私自出车、公车私用、公车出借等行为,经教育不改者,予以除名。
第二十五条 驾驶员应保持清洁的车内卫生,禁止车内吸烟。
第二十六条 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服装的整洁卫生。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学院车辆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专职驾驶员,车队调度员,车队队长 | 使用场景 | 公务出车,教工通勤,车辆年审 |
|---|---|---|---|
| 制度目标 | 管好学院的车和开车的人,不让乱用车、乱开车,保证老师上课不耽误,行车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负责日常调度和检查;驾驶员自己管好车、守规矩;处领导批大修和年检计划。 | ||
| 核心条款 | 必须凭派车单出车;不准酒后开车;不准把车给别人开;不准公车私用;出车前要检查车况。 | ||
| 执行要求 | 每天手机开机等通知;出车要准时准点;每月查油料和违章;每季公布节油情况;投诉查实就处理。 | ||
学院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为了加强学院机动车和驾驶员的管理,贯彻车辆使用、维修、安全管理责任制,确保学院教学秩序正常运行,结合《厦门理工学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及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驾驶员管理
第2条:驾驶员应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先请假,请病假需有医院正式证明。上班时间,如不出车,驾驶员应在车队办公室等待,车辆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
第3条:手机24小时处于开机状态,做到随叫随到,无条件听从调度安排,违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4条:驾驶员应熟悉厦门市交通线路及地点,做到出车准时,服务热情,准确、及时送达用车人至目的地。
第5条:接送教工上下班时,在起点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车点等候老师。天气炎热时,提前开启空调。上、下班行车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路线行驶,在规定的停车点停靠。
第6条:派车通知单是学校车辆管理的基本依据,驾驶员凭派车通知单出车(不含上、下班用车),用车人用车须在派车通知单上签字。严禁无派车通知单私自出车。
第7条:驾驶员应持相应车型驾照开车,原则上一律专人专车,不得随意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如有特殊情况需经队长批准,否则,如发生事故,后果由出借人负责,并追究出借人的违规责任。
第8条:驾驶员应保管好随车证件、工具及车内配置等设备,因工作岗位调整时,需整车交接清楚。
第三章 车辆安全制度
第9条:车队要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认真抓好驾驶员的安全知识,交通法规,事故通报等方面的学习,切实提高全体驾驶员的安全观念,落实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行车安全。
第10条:驾驶员应加强车辆业务和驾驶技术的学习训练,熟悉交通法规,做到思想作风,技术过硬,具有适应各种路面,复杂交通环境驾驶的能力和具有处理一般性车辆故障的能力。
第11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学院内部的各项安全制度,不开违章车、英雄车、斗气车和带病车,严禁三超(超载、超速、违章超车),严禁疲劳驾驶车辆。
第12条:严禁酒后开车,对酒后开车被举报的或被交通管理部门查获的,学院将给予同样的处罚。发生重大事故者,经学院研究决定将予以严肃处理。
第13条:驾驶员出车前要仔细检查车辆的技术质量,检查车辆的油、水、气是否充足,发现隐患及时排除;收车后,做好回场后的车辆检查、清洁工作,发现车辆有故障应及时排除。
第14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注意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者,并迅速报告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和学院领导,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四章 车辆维修、保养
第15条:车辆修理分为小修、中修、大修。凡安排车辆的大修项目均应作出计划向处领导报告,待批准后方可进行,平时的一般性保养、小修、中修由车队队长计划后实施。
第16条:车辆保养分例行保养(又称日常保养)、一级、二级、走合期保养四级。车辆保养定期强制执行,必须坚持“保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有计划地安排,以达到延长车辆的使用寿命。
第17条: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轮胎换位,小零件的更换,车辆清洁应以自己动手为主,避免进厂修理。车辆需送外修理时,必须报车队队长审核同意后进行修理(旧大件须上交车队)。应选择学院定点维修厂家,除特殊情况并经领导同意后,驾驶员不得将车辆自行交给非定点厂家进行维修,否则不予报销发票。
第五章 油料定额管理
第18条:机动车燃油应建立领发登记制,逐台车建立领用帐薄,实行单车考核,严格管理。各种车型的百公里油耗应按产品厂定额标准为依据参考考核。
第19条:开展节约用油,降耗评比竞赛活动,车队每季或半年公布各台车的节耗情况,开展奖节罚超耗活动,防止油料流失。
第六章 车辆档案
第20条:从新车购买之日起,对车辆的技术、维修、保养等方面应逐年、逐项进行登记立档。原有或现有车辆档案不齐全或未建档的应逐一跟踪完善。
第21条:车辆的档案内容包括:①新车购买时车价发票复印件,行驶证及其它证件复印件;②每辆车的技术数据,说明书等;③每年的行车记录、年审记录;④大、中、小修,定期保养,二级保养记录;⑤历任驾驶员驾驶该车记录、里程等。
第七章 年度审验
第22条:学院的机动车辆年检审工作由车队队长做出计划,然后交处领导审批后进行。
第23条:车辆年检审工作应按市公安交警部门的要求按时组织实施。检验前做到随车设备齐全,各部机件完整良好,性能可靠,车容整洁标志清晰,各种证件齐全,合符年审检验的要求。
第24条:非因工作关系或车辆因缺件维修待料等客观原因影响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部门罚款支出部分,由车队队长负责,学院不作报销。
第25条:驾驶员在年审前要根据当地公安交警部门的规定,接受思想作风、纪律、技术和身体等方面的全面检查,自行到当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
第八章 奖罚
第26条:车队对全年无大、小事故,技术熟练,爱车守纪,完成任务好的驾驶员给予表彰宣传,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
第27条:对单车考核节约油料者,按定额标准节约部分的15%提取奖励,对超耗定额20%者给予扣发月奖。
第28条:驾驶员做好车辆的保养与安全行驶工作,避免违章。因车辆保管不善造成车辆损坏的,驾驶员负责维修费的20%;因违章行驶受到有关部门处罚的,受罚金额由个人负责;在装有电子眼等固定检测点的地方违章被处罚的,车队不予报销。违章记录须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
第29条:未经领导同意,非工作原因,车辆夜间不归库者,按私自驾车在外停放处理。第一次给予个别批评教育;第二次给予通报批评;第三次给予当事人扣发一个月月奖。造成车辆损坏或被盗,当事人应全额赔偿,并按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30条:严禁公车私用,如发现私自出车,一次罚款200元,私自出车造成事故的,后果自负,学院还将视情节轻重,处以待岗,直至辞退。
第31条:如因服务质量问题受到教职员工投诉,一经查实,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报送主管部门将其视为“
不能胜任本职工作”,情节严重者,将给予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第32条: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1)不服从管理和工作安排者;(2)因驾驶员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者;(3)弄虚作假、欺骗领导者;(4)发生打骂、虐待、侮辱他人,情节严重者;(5)员工之间互相吵架、打架,影响团结者;(6)严重违反学校相关规章制度者;(7)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者;(8)工作时间酗酒者;(9)有偷窃、诈骗等触犯法律、法规者;(10)其他认为可以解职并辞退的事项。
第九章 附则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市政府办公室车辆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市政府领导,办公室班子成员,副县级干部 | 使用场景 | 防洪抢险,外事接待,现场会议 |
|---|---|---|---|
| 制度目标 | 管好车子和司机,不让乱用车、乱修车、乱加油,保证领导工作用车顺当,安全不出事。 | ||
| 职责分工 | 车队队长管调度维修;老干科管老干部派车;驾驶员自己登记出车;分管领导批特殊用车和大额修理。 | ||
| 核心条款 | 用车要登记,修车要报批,油料按标准核,司机不准酒驾、私用、带病出车、乱改路线。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公示车辆安排,月底交出车表签字核销,半月学安全,事故当天报告,修车不报就不给报销,油料超支扣奖金。 | ||
市政府办公室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一、运行管理
1、车辆使用范围。
保障市政府领导和秘书长、副秘书长以及办公室其它班子成员工作用车;科及科以下干部原则上不安排小车,确因特殊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下属单位原则上只安排副县级干部工作用车并按成本收取费用。沙漠王子、子弹头车,原则上只用于市政府领导防洪抢险、指挥救灾、外事接待等活动。考斯特中巴车,原则上用于市政府领导外事接待、出外考察、现场会议及办公室组织的集体活动。
2、车辆安排。
市政府领导工作用车基本固定。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领导用车自行调剂。老干部用车实行派车制,派车按以下原则办理:确保区内医疗保健用车;适当安排市内用车(一般每月2次,结余次数可接转使用,并由老干科负责登记和在使用车辆栏内公布);从严控制市外用车(原则只安排经市中心医院同意转院至南昌医疗用车)。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派车,市外用车应报分管领导同意。下属单位副县级干部用车由车队队长统筹安排。以上用车均实行出车登记制,即,领导通知用车后,由驾驶员自行登记,注明出车途径地、目的地、出车时间等,并向队长报告。月底由驾驶员本人汇总填写当月出车表报用车领导审核签字,作为核销油料和差旅费的依据。所有车辆出车返回后,驾驶员均应及时向车队(或老干科)报告,以便于车辆调度。未经派车,擅自出车者,按私自用车论处。设立车辆调度运行公示栏,公布每日车辆运行安排情况,接受监督。
3、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事故记录簿。
车辆维修档案主要记载车辆维修情况,反映车辆技术状况。车辆事故记录簿主要记载车辆事故发生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4、严格组织纪律。
驾驶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十不准”守则:不准出私车;不准酒后驾车;不准带故障强行出车;不准违章驾驶、停车;不准擅自改变行车路线;不准无故拒绝出车和调度;不准车辆私自夜不归库;不准上班时间打牌和无故离岗;不准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准参与领导的政务和以领导名义为自己或他人办私事。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扣发考勤奖、赔偿经济损失、下车待岗和行政处分等处罚(具体办法另行制发)。
二、安全管理
1、建立安全学习制度。
每半月集中学习一次,无故缺席作缺勤处理。
2、开展创优争先评比活动。
在车队开展“爱车、守纪、出勤、安全、节约”评比考核活动,一月一考核,记录在册作为年终综合考核依据,同时将各项考核指标张榜公布。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兑现奖惩(评比考核办法另发)。
3、建立事故分析会制度。
驾驶员发生事故,必须及时报告车队,并写出事故经过。车队应及时召开队务会进行研究分析,并视情节责成驾驶员在车队干部职工大会上作出深刻检查和相应处理。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者,一经发现加倍处罚。
4、事故处罚。
车勤人员发生交通事故,视情予以处罚。负事故主要责任者:一般事故扣除当月考勤奖;等级事故扣除3个月考勤奖;重大事故扣除半年考勤奖,并下车待岗。未经同意私自出车发生事故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扣除全年考勤奖,下车待岗,并给予必要的行政处分。
三、保养、修理和油料费用管理
1、日常保养。
坚持以防为主,坚决纠正只使用不保养和以修代替保养的做法。车辆的日常保养由驾驶员负责,其它保养由车队根据车辆行驶里程和技术状况合理安排。
2、车辆修理。
车辆维修实行事前报告制。由驾驶员向队长报告,经鉴定并报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入指定厂家修理。其中,预计修理费用超过千元的,还须报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长途车辆在外必须修理时,必须征得用车领导同意,并电话向车队队长报告。修理开支较大的还须报分管领导和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同意。未经请示报告擅自修理的,办公室财务不预核销费用。
3、油料核定。
车队根据用车领导审核的当月出车表核实行驶里程、油料和差旅费。城区内用车每车每天按20公里核销油费(老干部值班用车按30公里核销),用油超节支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依据。各类车辆油料核定标准为:中巴车每百公里23公升,子弹头每百公里16公升,沙漠王子每百公里17公升,本田、蓝鸟、佳美每百公里13公升,桑塔纳每百公里11公升(新车)和12公升(旧车)。老干部车辆每百公里13公升。
老干部用车,由老干部科负责每月核实统计行车里程和油料,交由车队核销汽油发票。
市政府办公室到市人大、市政协工作的车辆、驾驶员照此制度执行。
驾驶员管理制度(精选):驾驶员
| 适配人群 | 厂内驾驶员,车辆使用单位负责人,交安委考核人员 | 使用场景 | 厂内行车,铁道路口通行,出车前检查 |
|---|---|---|---|
| 制度目标 | 管住厂里开车的人,不让他们乱开、瞎开、带病开,出事少一点。 | ||
| 职责分工 | 交安委发上岗证、管考核;各单位报批用人;驾驶员自己守规矩。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有证才能开;开车带三证;路口停看通过;不准酒驾无证;病了不能开。 | ||
| 执行要求 | 上岗前要考;开车前查车况;出事不能跑;每月开会学习;交安委不定期查。 | ||
1. 车辆驾驶员除持有效驾驶证外,必须持有集团公司交安委考核后发给的上岗证,方可驾驶厂内公车。无证不准驾驶厂内公车。
2. 驾驶单位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行驶证和“上岗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3. 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和厂规厂纪,按时参加交通例会、交通安全学习和培训。
4. 严禁酒后开车和无证驾驶,违者下岗学习,造成事故者,责任自负。
5. 通过铁道路口必须严格执行“一停、二看、三通过”的原则。
6. 各有车单位在使用驾驶员时,必须报厂交安委同意,经考核后,方可办理上岗证。
7. 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做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不开快车,病车,“英雄”车。
8. 驾驶员身体有病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必须停止驾驶车辆。
9. 出车前,驾驶员应对车况进行一次安全检查,车辆行驶中发现危及安全的问题时,应修复后方可行驶。
10. 驾驶员在发生事故时不得逃逸,车辆出现损坏及缺陷时不得隐瞒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