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爆破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专职爆破工,瓦斯检查工,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高瓦斯矿井,掘进工作面,采煤工作面 |
|---|---|---|---|
| 制度目标 | 防止井下爆破出事,保护工人安全,避免瓦斯爆炸、顶板塌落这些危险。 | ||
| 职责分工 | 爆破工负责装药起爆和器材保管;班组长管警戒和清点人数;瓦斯工查瓦斯浓度;队长盯现场执行。 | ||
| 核心条款 | 必须用合格炸药雷管;每次爆破前中后查瓦斯;不准裸露爆破;封泥要够;发爆器钥匙不离身。 | ||
| 执行要求 | 所有人员撤到安全距离外才准起爆;警戒牌栏杆拉绳都要设好;爆破后等烟散才能进;剩的炸药雷管当天交回库房。 | ||
1、井下所有爆破作业都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爆破说明书。器材、引爆雷管炸药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爆破时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井下爆破工作必须由专职爆破工担任,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
2、“一炮三检”爆破制度指在每次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认真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20米的瓦斯情况,只有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0%,也无局部瓦斯积聚(体积超过0.5m3瓦斯浓度达到2.0%以上)时方准进行爆破作业。
3、每次爆破前,爆破工必须做电爆网路全电阻检查。严禁用发爆器打火放电检测电爆网路是否导通。检查爆破地点及周围的安全情况,当有支架损坏、空顶、瓦斯浓度超限、炮眼异常时,不准爆破作业。
4、井下爆破作业,必须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同一工作面不得使用2种不同品种的炸药。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必须使用安全等级不低于三级的煤矿许用炸药。
5、井下爆破必须使用发爆器。发爆器必须采用矿用防爆型。发爆器必须统一管理、发放。必须定期校验发爆器的各项性能参数,并进行防爆性能检查,不符合规定的严禁使用。发爆器的把手、钥匙或电力起爆接线盒的钥匙,必须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严禁转交他人。
6、爆破前,所有人员必须撤到安全距离以外。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爆破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安全地点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栏杆或拉绳。爆破工必须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安全地点起爆。起爆地点到爆破地点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爆破前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起爆命令。爆破工接到起爆命令后,必须先发出爆破警号,至少再等5秒,方可起爆。
7、在有瓦斯或有煤尘爆炸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应采用毫秒爆破。在掘进工作面应全断面一次起爆,不能全断面一次起爆的,必须采取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运煤的安全措施,每次爆破时都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在采煤工作面可分组装药,但一组装药必须一次起爆。严禁在1个采煤工作面使用2台发爆器同时进行爆破。
8、在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的高瓦斯区域的采掘工作面采用毫秒爆破时,若采用反向起爆,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9、无封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的炮眼严禁爆破。严禁裸露爆破。炮眼深度和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三百二十九条的要求。
10、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斯检查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拒爆、残爆等情况。如有危险情况,必须立即处理。
11、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能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接清楚。放炮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爆破地点及附近的安全情况,有隐患问题时要立即处理。
12、爆破工必须把炸药、电雷管分开存放在专用的爆炸材料箱内,并加锁;严禁乱扔、乱放。爆炸材料箱必须放在顶板完好、支架完整,避开机械、电气设备的地点。爆破时必须把爆炸材料箱放到警戒线以外的安全地点。
13、爆炸材料库和爆炸材料发放硐室附近30米范围内,严禁爆破。
14、在开凿或延深立井井筒时,必须在地面或在生产水平巷道内进行爆破。
在爆破母线与电力起爆接线盒引线接通之前,井筒内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断电。
只有在爆破人员完成装药和连线工作,将所有井盖打开,井筒、井口房内的人员全部撤出,设备、工具提升到安全高度以后,方可爆破。
爆破通风后,必须仔细检查井筒,清除崩落在井圈上、吊盘上或其他设备上的矸石。
15、爆破作业完毕后,当班剩余的炸药、雷管必须由爆破工点清交回爆炸材料库。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井下爆破作业
| 适配人群 | 专职爆破工,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爆破作业,瓦斯浓度检测,放炮前安全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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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防止瓦斯超限引发事故,保障放炮作业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配仪器、审图表、盖章存档;安全员监督执行;瓦斯检查员指导填表;爆破工填表带牌。 | ||
| 核心条款 |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查瓦斯;三牌交换才能放炮;瓦斯超1%不准干。 | ||
| 执行要求 | 每次进班带表带仪;填完要工长和瓦斯员签字;交仪时一起交表;不填或乱填要罚款;没放炮也要写明。 | ||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号(吹上哨、大喊三声“放炮”)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8、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一炮三检”图表的填写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矿统一制作,通风部门发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员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否则,要及时补办。
10.放炮前,作业队组必须断开回风流中一切电源,瓦斯检查员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井下爆破材料领退使用
| 适配人群 | 爆破作业人员,库房管理员,生产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爆破作业现场,生产领料环节,库存退存操作 |
|---|---|---|---|
|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炸物品不乱用,防止出事,保证大家安全。 | ||
| 职责分工 | 生产部门开单子、派人领;库房管理员发东西、登记、管账;领退人签字。 | ||
| 核心条款 | 领东西要当天票,过期作废;没票不能领;用不完或过期的必须还回去;账和实物要对得上。 | ||
| 执行要求 | 领退当场签名;管理员每天核对账物;废票立马作废;还回来的东西马上登记;每周查一次记录。 | ||
第一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遵照国家及省、市、县的有关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爆炸物品的领取,必须先由生产部门开具领料单,由生产部门指派专人到库房领取,当天的票必须当天领取,过时视为废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对持过时的票据人员不予发放爆炸物品。
第三条 任何个人不得无票领取爆炸物品
第四条 未用完或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退还库房统一保管,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五条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必须把好领、退、用关,做到帐物相符。
第六条 爆炸物品的领退必须由领退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名。
井下爆破管理制度:井下爆炮作业的
| 适配人群 | 专职爆破工,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 | 使用场景 | 井下爆破作业,瓦斯浓度检测,放炮前安全确认 |
|---|---|---|---|
| 制度目标 | 防止瓦斯超限引发事故,保障放炮安全。 | ||
| 职责分工 | 通风科配仪器、审图表、罚问题;爆破工填表、带仪;工长管警戒;瓦检员查瓦斯;安全员盯执行。 | ||
| 核心条款 | 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测瓦斯;超1%不准放;三牌不齐不能放;没填表不能交仪。 | ||
| 执行要求 | 每班必带必填图表;放炮前断电;放炮后查瓦斯;图表要签名;审核发现错就罚;不填或乱填要扣钱。 | ||
1.井下爆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
2.“一炮三检”是指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检查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过1%,不准放炮。
3.通风科负责为井下专职爆破工配备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4.专职爆破工入井前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必须领上“一炮三检”图表,到达作业地点后由爆破工根据有关要求填写具体内容,并应有当班工长、瓦斯检查员的签名,下班后专职爆破工交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时,将图表一起交至仪器收发室工作人员。
5.通风科必须设专人认真审核“一炮三检”图表内容,及时发现和纠正出现的各种问题,并签字(盖章)保存。对屡纠不改的问题或不按要求填写图表的队组和专职爆破工,要进行罚款处理。
6.不管当班放炮与否,都必须携带和填写“一炮三检”图表。若当班未进行放炮作业,图表中注明“本班未放炮”字样。
7.“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执行程序为:放炮前,专职爆破工将警戒牌交给当班工长,由工长清点人员无误后派人警戒,下达放炮命令,并检查顶板、支护情况完好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或安全员)检查瓦斯、煤尘合格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爆破工发出放炮警号(吹上哨、大喊三声“放炮”)进行放炮,放炮后三牌各归原主。
8、安全员负责“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执行过程的监督工作,瓦斯检查员负责对“一炮三检”图表的填写情况进行指导和监督。
9.警戒牌、命令牌、放炮牌由矿统一制作,通风部门发放和管理。使用三牌人员要妥善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否则,要及时补办。
10.放炮前,作业队组必须断开回风流中一切电源,瓦斯检查员确定无误后,方可发出放炮命令。
11、放炮后,瓦斯检查员必须认真检查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的瓦斯,确认放炮地点以及回风流瓦斯浓度低于1%时,方可发出命令恢复送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