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煤矿企业集团,职业健康管理人员,煤矿安全监管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作业,有毒有害场所,职业病防治 |
|---|---|---|---|
| 制度目标 | 让煤矿工人少得职业病,把有害地方变安全点,慢慢让发病人数降下来。 | ||
| 职责分工 | 集团公司管大方向,矿长盯现场落实,安全部门负责检查和打分,班组长每天看工人防护用没用。 | ||
| 核心条款 | 每年职业病要降5%以上,有害地达标率不能低于75%,检查和评价必须做到100%,防护用品必须发到位。 | ||
| 执行要求 | 计划写进年度工作表,每月查进度,每季开会通报,年底算总账,不达标扣绩效,整改情况要留照片和签字记录。 | ||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煤矿职业危害标准》,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按照“安全发展”和“科学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做好本单位的煤矿职业危害工作。
2、建立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并认真抓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3、制订煤矿职业危害工作发展规划,包括远期目标、近期目标。集团公司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目标是:
近期目标:逐年降低职业病发病率,其年下降幅度不低于5%,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75%以上。到____年,使职业病发病率降至最低限度,全集团公司职业病发病人数比____年下降20%;职业病危害评价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率达到100%,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80%。
远期目标:不再发生因目前职业病防治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职业病,其有毒有害场所煤矿职业危害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制订职业病防治计划,并对计划中的内容逐项加以实施,确保按计划组织兑现。
5、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工作的奖惩制度。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某某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
| 适配人群 | 职业病防治办,工区技术主管,生产班队长 | 使用场景 | 上岗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 |
|---|---|---|---|
| 制度目标 | 让职工知道工作地方有啥危害,怎么保护自己,少得职业病,身体更健康。 | ||
| 职责分工 | 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定计划、搞培训;各单位配合宣传、督促戴防护用品;生产班队做岗前教育、提醒戴好用品。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前和在岗每年至少培训8小时;内容包括危害知识、操作规程、防护用品用法;转岗要学新岗位危害和防护。 | ||
| 执行要求 | 新职工先考试合格再分配;在岗每年考职业病试题;查体结果告诉本人;宣传栏贴检测数据;副井口挂告知卡;严重岗位必须考试过关才能上岗。 | ||
为加强和提高职工对工作场所职业危害的防范意识和防范技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矿实际,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卫生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和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责和权限
1、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全矿职业健康教育、制定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2、各单位根据岗位特点负责实施职业健康宣传、协助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组织职工实施职业健康培训,督导本单位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和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定期维修。
3、生产班队负责职工介绍职业健康危害和岗位安全教育,督促职工正确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二、工作内容
1、培训时间:对职工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2、培训内容:各岗位相关职业健康知识、岗位危害特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职业健康安全岗位操作规程、防护设施的保养及维护注意事项、防护用品使用要求、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等。
3、培训形式:内部培训和外出培训
1)内部宣传教育培训:
a、新职工入矿¬—培训中心安排课程向职工讲授职业危害因素、煤矿涉及的职业病及其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在培训结业考试中列入职业卫生试题,考试合格后分配单位。新招职工分配到工区后,工区结合岗前安全教育,介绍作业现场、岗位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安全隐患,可能造成的危害以及处理方案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
b、员工在岗期间—通过每年全员培训,工区组织职工学习职业健康岗位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及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有关性能、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在全员培训试卷中增加职业病防治试题对职工进行考核。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在宣传栏张贴公示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让职工了解工作环境检测结果。每年联系邹城市疾控中心对涉及职业危害因素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查体并将查体结果告知职工。在副井口设置职业病防治排版,公示职业病危害因素、粉尘和噪声职业危害告知卡及职业危害应急预案。
c、转换岗位—工区内部调岗由新岗位队长向其讲解新岗位工作环境和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防范措施。工区之间的转岗,由培训中心安排转岗学习中列入职业健康学习,学时不少于2小时,在转岗试卷中纳入职业健康试题,考试合格方可转入新单位。新单位技术主管讲解新岗位可能产生的危害及防范措施。
d、各单位对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岗位的劳动者,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下发职业病培训资料,单位技术主管利用班前会或集中时间对职工进行专门的职业卫生培训,由职业病防治办公室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考试不合格者下岗学习。
2)外出培训
为提高职业健康知识和管理能力,外出培训一般情况是参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职业健康培训,参加人员一般为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
三、记录
培训中心负责将岗前、岗中有关职业危害培训纳入个人培训档案,职业病防治办公室负责职业危害严重岗位的考试试卷纳入个人职业健康档案。职业病防治办公室将每次各项职业危害培训的记录纳入职业健康培训档案保存。记录内容包括时间、日期、培训内容、培训老师、培训地点、受培训人签名等。
四、本规定解释权归职业病防治办公室。每年按照要求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
| 适配人群 | 财务管理人员,安全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专员 | 使用场景 | 煤矿安全投入,职业病防治,防护设施更新 |
|---|---|---|---|
| 制度目标 | 让职业危害防治的钱不乱花,专款专用,用在通风防尘、监测设备、防护用品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财务部管钱、管账、管支出。专人登记台账,领导审批才能花钱。 | ||
| 核心条款 | 钱分两块来,安全费里出一块,成本里出一块。设备要登记,防护用品要买够。 | ||
| 执行要求 | 每年编预算,按季度月份计划花。每笔都要审批,报销要有凭证。没批的不给报,手续不全的不给入账。 | ||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职业危害防治方针,确保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危害防治经费来源
1、公司计提的煤矿安全生产发展费。每年在安全生产发展费用中安排一部分资金,用于煤矿一通三防系统、安全监测系统、安全仪器和仪表、安全防护设施及其他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明文规定可以从煤矿安全费用中列支的职业卫生项目的投入。
2、企业成本(费用)。对用于新增或更新职业病危害防治系统及设施、添置监测设备、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补贴、国家规定的职业卫生保险、消除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改善作业场所劳动条件、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及培训、职业卫生奖励、推广应用相关技术、职业病治疗康复、控制机构和专业队伍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如不属于煤矿安全费用列支的范围,直接计入成本(费用)。
二、专人负责经费的使用。财务部全面负责职业危害经费的投入和运作,所有经费一律由财务部统一支出、集中管理,并对支出情况建立台帐进行统计。
三、合理编制财务预算。贯彻实事求是、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科学规划职业危害防治经费预算编制工作。
四、计划使用资金。根据批准的预算资金,制订好预算执行计划,分别按季按月有计划安排使用,每期检查使用情况。
五、严格财务审批和验收。职业危害防治的一切财务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原则,严格先批后报程序。各种设备应及时登记入账,再落实专人负责管理使用。
六、严格经费支付报销的审核工作。对经费的交纳、支付、报销工作,会计应按照职权条例规定进行审查、复核。办理报销手续,必须要有原始凭证,坚决杜绝手续不齐、用钱混乱等现象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对未经批准和违反财务纪律的支出,会计应拒绝入帐。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灵新煤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评价
| 适配人群 | 通风区技术人员,监测中心操作员,测尘采样员 | 使用场景 | 采煤作业,掘进作业,锚喷作业 |
|---|---|---|---|
| 制度目标 | 让矿上粉尘和毒气检测有规矩可循,别乱测漏测,工人呼吸安全有点保障。 | ||
| 职责分工 | 通风区和信息监测中心一起干。装设备、修设备、配人、日常检测全归他们管。 | ||
| 核心条款 | 测尘点按表格布,回风侧几米、作业点哪里,都写清楚了。周期也分好,3个月、6个月、每月各测啥。 | ||
| 执行要求 | 按表里位置和时间去测,不能拖不能少。谁测谁签字,数据要存档。区里每月查一次落实没。 | ||
1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负责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日常检测、监测工作。
2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安装、完善全矿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设施及设备。负责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日常检查维修工作,确保检测、监测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 通风区、信息监测中心按规定配备足够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监测人员。
4 灵新煤矿粉尘监测采样点见下表:
类别
生产工艺
测尘点布置
回采工作面
采煤机落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
回风侧10~15m处
司机操作采煤机、液压支架工移架、回柱放顶、移刮板输送机、工作面爆破处
在工人作业的地点
掘进工作面
掘进机作业、机械装岩、人工装岩、刷帮、挑顶、拉底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4~5m处
掘进机司机操作掘进机、切割联络眼、工作面爆破作业
在工人作业地点
风钻、电煤钻打眼、打眼与装岩机同时作业
距作业地点3~5m处巷道中部
锚喷
打眼、打锚杆、喷浆、搅拌上料、装卸料
距作业地点回风侧5~10m处
转载点
刮板输送机作业、带式输送机作业、装煤(岩)点
回风侧5~10m处
井下其他场所
地质刻槽、维修巷道
作业人员回风侧3~5m处
材料库、水泵房、机电硐室等处工人作业
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内
5灵新煤矿粉尘监测周期见下表:
监测种类
监测地点
监测周期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
采、掘(剥)工作面
3个月1次
其他地点
6个月1次
定点呼吸性粉尘
1个月1次
粉尘分散度
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6 灵新煤矿化学毒物监测点及监测频次:
6.1 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
6.2 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2次,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1次。
5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管理评比奖罚
| 适配人群 | 煤矿安管员,职业健康专员,安监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煤矿作业,职业健康监管,安全检查考核 |
|---|---|---|---|
| 制度目标 | 管住职业危害,保护员工身体安全,让干活更安心些。 | ||
| 职责分工 | 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提意见,考核办公会定奖罚,各部门配合执行。 | ||
| 核心条款 | 干得好有奖500到1万,干不好被罚500到1万,弄虚作假要处分。 | ||
| 执行要求 | 奖励由办公室报批后发,处罚按情节定,检查不达标当场罚款,上级查出问题马上处理。 | ||
1、总则。为了加强赛尔公司职业危害管理,保障职工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奖励。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由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办公室提出奖励意见,报公司考核办公会研究后兑现奖励。
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敢于创新,成绩突出,给企业带来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或避免给职工身体健康、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单位或个人,奖励500-10000元。
3、处罚。对在煤矿职业危害管理工作中因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给职工健康和生命造成严重后果或因检查不达标被政府有关部门处罚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失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和相应经济处罚。对在上级煤矿职业危害检查考核中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罚款500~10000元。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危害监护
| 适配人群 | 劳动工资部人员,接触危害作业者,职业健康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上岗前体检,在岗定期检查,离岗健康检查 |
|---|---|---|---|
| 制度目标 | 保护工人身体不被工作环境伤害,让体检按时做,不让生病的人继续干危险活。 | ||
| 职责分工 | 劳动工资部负责组织检查、调岗安置、建档案;体检机构提建议;公司保障经费和出勤待遇。 | ||
| 核心条款 | 必须体检才可上岗;禁忌者不能干对应活;孕妇哺乳期女工避开有害作业;离岗前必查体。 | ||
| 执行要求 | 检查时间算正常上班;档案要长期保存;工人离职时得给档案复印件;复查和观察按医生时间来;每年定期查体不能漏。 | ||
一、建立健全煤矿职业危害监护制度,从劳动工资、生产组织、经费安排等方面保证煤矿职业危害监护工作的落实。
二、劳动工资部按有关规定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劳动者接受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时间视同正常出勤。
三、劳动工资部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四、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五、劳动工资部按相关规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定期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的要求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需要复查和医学观察的劳动者,应当按照体检机构要求的时间安排其复查和医学观察。
六、组织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离岗时的煤矿职业危害检查。对未进行离岗时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的劳动者,公司不得解除或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若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对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人员。
七、劳动工资部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八、劳动工资部为劳动者建立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管。煤矿职业危害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煤矿职业危害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煤矿职业危害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复印件上签章。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新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 适配人群 | 安全管理科人员,车间设备管理员,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防护设施运维,职业病危害防控,设备检修防护 |
|---|---|---|---|
| 制度目标 | 管好防护设施和用品,让它们达标,减少职业病危害,保护工人身体。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管理科管监督。各单位管自己用的设施,负责使用和保养。 | ||
| 核心条款 | 买设施要按国标,得有型号、厂家、合格证、说明书。说明书要写清怎么用、防啥、注意啥。 | ||
| 执行要求 | 要常检查、修、保养,保证能用。不能随便拆或停用。检修时得临时防护,发用品,修完马上装回去。 | ||
1 为了加强对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使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职业病卫生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职业病危害因素,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2 职业病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3 安全管理科负责全矿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单位负责所在单位的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保养,确保防护用品的正常使用。
4 职业防护设施要符合国家的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故购置下列防护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4.1产品名称、型号;
4.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5 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正常运转。
6 各单位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当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向劳动者配发防护用品,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
7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健康监护
| 适配人群 | 安全科人员,厂办公室,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上岗体检,在岗体检,离岗体检 |
|---|---|---|---|
|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身体不生病,少得职业病,让体检有章可循。 | ||
| 职责分工 | 安全科定计划、组织体检、建档案;办公室配合通知人员、安排调动退休手续。 | ||
| 核心条款 | 上岗前、在岗时、离岗前都要体检;禁忌症不能干危害活;孕期哺乳期女工避开有害作业;应急接触马上查体。 | ||
| 执行要求 | 按年度计划体检;没参加的要补检;查出问题要调岗或诊断;档案要保存好;本人能查能复印;应急体检结果当天报单位。 | ||
1、目的
为规范我厂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职工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特制定此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焦化三厂所有在岗职工。
3、内容及职责
3.1安全科为职业健康监护的管理机构,遵照国家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职业健康年度计划。
3.2安全科配合厂办公室组织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在岗期间、离岗前和应急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4、职业健康体检制度
4.1上岗前和离岗时体检:
4.1.1办公室将即将从事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以及脱离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他的人员(含退休、内退和转换岗)名单通知安全科,由安全科向公司安全处提出上岗前、离岗和转岗健康体检申请。
4.1.2对体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疾控中心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离岗、退休等手续。
4.1.3对检查出的相关职业病危害因素禁忌,以及未进行上岗前体检和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安排相关危害作业;对没有进行离岗体检,并未取得证明的,不得办理相关调动、退休等手续。
4.1.4 各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工从事对胎儿、婴儿有害的作业。
4.1.5对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等情形的,应组织安排从事结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4.2在岗期间体检:
4.2.1根据年度体检计划组织安排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参加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定期体检,对在体检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体检的,应进行书面说明,并在补检时间内组织安排体检。
4.2.2对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应通知办公室,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检查出的可疑职业病,应组织诊断资料,报公司安全处。确诊的职业病纳入职业病管理,进行康复治疗。
4.2.3在应急情况下,向公司安全处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到疾控中心进行应急性体检。
4.2.4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4.2.5对需要进行复查或医学观察的,应组织安排。
4.3 应急性体检
4.3.1 在应急情况下,由于工作需要进行检修、抢修或事故等原因,解触或准备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时,需进行应急性体检,以掌握接触者的健康状况,减少职业危害对健康的影响。
4.3.2 在应急情况下,应及时提出申请,组织对紧急接触人员进行相应项目的体检;如因事故接触某种毒物或放射线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应急性体检。
4.3.3 对应急性体检结果即刻报告被体检单位,在身体健康状况允许下开展检修、抢修或事故处理,体检结果应存入职业健康档案。
5、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5.1要建立健全厂内职业病危害作业人员的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相关规定进行保存。
5.2各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 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妥善保存,并纳入职业卫生档案中;对接触职业病危害职工的体检档案本人有权查阅并复印。
5.3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5.3.1从业人员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5.3.2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5.3.3职业健康休检结果及处理情况
5.3.4职业病诊疗等员工健康资料
6、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
6.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
6.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新煤矿职业健康监护
| 适配人群 | 体检医师,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用人单位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职业健康体检,疑似职业病处置,职业禁忌症管理 |
|---|---|---|---|
| 制度目标 | 让职业健康检查更规范,保护工人身体不被职业病伤害,让大家干活时更安心。 | ||
| 职责分工 | 体检科室负责检查和填表,医师要对结果负责,用人单位接收反馈并配合处理。 | ||
| 核心条款 | 按危害类型定检查项目和周期,填表要认真,30天内告知结果,发现异常要通知单位和本人。 | ||
| 执行要求 | 体检后马上填表,30天内必须书面反馈,复查要加项目,结果要真实,汇总年报送单位和卫生部门。 | ||
为了规范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加强我矿职业健康监护管理,保护劳动者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1职业健康检查应当根据所接触的职业危害因素类别,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定检查项目和周期。需复查时可根据复查要求相应增加检查项目。
2职业健康检查应当认真规范填写《职业健康检查表》。
3体检工作结束30日内,将体检结果书面告知用人单位,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用人单位。发现健康损害或者需要复查的,除及时通知用人单位外,还应及时告知劳动者本人,并做出处理意见。
4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应当客观、真实,体检科室和体检医师对健康检查结果承担责任。
5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和职业病人按规定报告,并通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6按统计年度汇总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并将汇总材料和患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名单,报告用人单位及其当地卫生行政部门。
7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矿职业危害目标管理制度:煤矿职业病防治及职业健康
| 适配人群 | 矿山负责人,安全科人员,部门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矿山作业,职业病防治,岗前培训 |
|---|---|---|---|
| 制度目标 | 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病,照顾女职工特殊需要。 | ||
| 职责分工 | 矿山负责人总负责;安全科制定解释;各部门建档案、做检查;专人管档案。 | ||
| 核心条款 | 定期体检,建健康档案,培训防护知识,用好防护用品,调离禁忌岗位,及时治职业病。 | ||
| 执行要求 | 体检按法规来,档案专人管好,每年查一次;培训岗前做;检测要真实;结果要公开;安全科监督落实。 | ||
为对生产过程中职工职业健康的控制、预防和消除职业危害,保证该瑞土公司所有职工的职业健康和劳动法中规定的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特制定本制度。
1、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该矿山各级负责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地方职业病防治法规的有关规定,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职工职业健康检查。
2、职业健康档案管理
(1)各部门负责人应建立健全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对该部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进行记录和存档。
(2)职业健康体检档案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分类、登记、查阅、保管工作。
(3)矿山负责人每年对各部门职业健康档案进行检查(每年至少一次)。
3、职业病防治
(1)该矿山各级负责人负责对该部门职工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的职业危害防护意识,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维护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2)矿山安全科组织该矿山所有职工进行岗前的职业健康知识的培训。
(3)矿山各负责人实行职业健康安全负责制,配备相应的卫生管理组织和专(兼)职人员,具体承担职业病防治工作。
(4)矿山负责人协同地方职业病防治机构按规定做好职工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实施质量控制,并进行抽查测定。
(5)该矿山对有职业禁忌的职工调离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对职业病人调离原有害工作岗位。
(6)该矿山对职业病人应及时进行防治、康复和定期复查;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要及时组织复查和治疗。
4、职业病防治监督检查
(1)检测人员必须执行国家的卫生标准,检测技术应科学、规范,结果必须真实,不得弄虚作假。
(2)按照国家和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浓度或者强度的检测结果及时报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向职工公布。
(3)该矿山应协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和职业病情况。
5、女职工的特殊权益和保护
劳动管理部门应依据劳动法对女职工在“四期”和因生理特点所承担的社会特殊责任而规定的应享有的权益给以保护。
6、本制度由该矿山安全科制定并负责解释,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