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
| 适配人群 | 总检员,资料管理员,维修质量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车辆二级维护,竣工出厂检验,维修合格证申领 |
|---|---|---|---|
| 制度目标 | 让每辆车修完都有证,防止乱发证、漏发证,保证修车质量有记录可查。 | ||
| 职责分工 | 总检员负责签发合格证;资料管理员管证、建台账、存根;专人去领证。 | ||
| 核心条款 | 总检员必须填全信息、签名、盖章;资料员要记好领用和签发;存根必须交回。 | ||
| 执行要求 | 每次修完车立刻填证,当天交存根;台账每周核对一次;负责人每月抽查三次台账和存根是否一致。 | ||
1、总检员对二级维护以上竣工出厂车辆,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2、合格证由资料管理员负责保管,视生产情况由专人持道路运输许可证副本到管理部门购领。
3、合格证由总检员向资料管理员领取,资料管理员须建立合格证领用、签发台帐。
4、总检员须逐项填写合格证,签名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签发后合格证存根交由资料管理员保存。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某汽车维修厂竣工出厂合格证
| 适配人群 | 检验员,检测站人员,维修质检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年审,道路运输,维修监管 |
|---|---|---|---|
| 制度目标 | 防止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让维修质量有凭证可查,车主能放心用车。 | ||
| 职责分工 | 检验员管合格证发放;质检员签检验签证单;检测站出检测报告;维修厂配合执行。 | ||
| 核心条款 | 必须有质检员签字单 检测站合格报告才能发证;没签字或不合格就不能发证。 | ||
| 执行要求 | 检验员填销号单并保管好;用完及时送核销;发证时严格核对两份材料;发现造假马上停发。 | ||
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出厂合格证
| 适配人群 | 修理厂质检员,接车服务人员,维修档案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出厂检验,维修资质申报,运政年审备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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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防止乱开合格证,保证每张证都对应真实二级维护。 | ||
| 职责分工 | 专人管证领证发证;填证人要培训合格;厂长负责审核盖章;质检员可代盖检验章。 | ||
| 核心条款 | 填证前必须培训;不能漏填错填;出厂时当场填;接车人自己签字;没做维护不许出证。 | ||
| 执行要求 | 填完马上交厂长审;厂长同意后才去运政换证;检验章只准厂长或指定质检员盖;每月汇总上报一次登记情况;运政来查随时能拿出原始记录。 | ||
一、修理厂汽车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由专人负责领取、管理、发放、登记和上报。
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经过运政部门的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操作。
三、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人必须熟知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填写方法和填写项目。
四、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应详细填写,并不得需填、漏填。
五、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应在车辆出厂时及时真实填写,不得有车辆观厂后被填情况发生。
六、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上接车人签字处应由接车人真实填写,不得由其他人代签。
七、严格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的发放,严禁未进行二级维护而出具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
八、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完后,由修理厂厂长同意后派专人到运政部门换取。
九、二级维护出厂合格证书填写时,二级维护检验必须由修理厂厂长或厂长指定的质检员盖章,其他人一律不得加盖二级维护检验章。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汽修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 适配人群 | 生产技术负责人,总检验员,检验员 | 使用场景 | 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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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管好合格证,不让乱发乱用,保证修完的车真合格。 | ||
| 职责分工 | 专人去运管领证登记;技术负责人领用盖章;检验员试车员签字;技术负责人签发并记台账。 | ||
| 核心条款 | 修完二级维护、总成、整车后,检验合格才能发证;必须盖公章和质检章;要“三单一证”加签字。 | ||
| 执行要求 | 每天发证都要记台账,月底交管理部门;证必须本人签发,不能代;所有签字必须真实,资料全存档;每月查一次台账是否齐。 | ||
汽车修理厂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的使用、发放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1、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必须指定专人到运管部门领入,做好编号登记,由专人管理。
2、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由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领取使用,并加盖修理厂公章和质量检验专用章,方可生效。
3、机动车维修完工,如二级维护、总成修理、整车修理,经检验合格后,由检验员、试车员签字,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4、生产技术负责人(或总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应做好发放台帐记录,每月底将合格证发放台帐上报管理部门备案。
5、"三单一证",车方或驾驶员签字,才能生效,并将该资料存入档案。
6、禁止伪造、盗卖、转借或签发虚假的机动车竣工出厂合格证。
出厂合格证使用和管理制度:汽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 适配人群 | 总检验员,检测站人员,开证专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出厂,维修竣工,质量检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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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度目标 | 防止乱开合格证,保证每张证都对应真实修好的车,让客户放心买车。 | ||
| 职责分工 | 专人领证、专人开证;总检验员判车是否合格;检测站出报告;台账谁记谁带查。 | ||
| 核心条款 | 凭总检 检测站结果才开证;开完立刻记台账;不准虚开、不许借、不能卖。 | ||
| 执行要求 | 领证时交上次台账;开证前必须核对两个结果;管理部门不定期翻台账,发现错就停发证。 | ||
1、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2、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3、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4、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