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7-31
| 制定背景 | 修车不规范,档案乱填,配件假货多,车主投诉多,得立规矩管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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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所有修车师傅、质检员、开单发证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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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车间主任带头盯,班组长天天查,质检员专管验车和档案,老板最后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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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规定 | 修车按流程走,档案写全写准,合格证必须手签,假配件碰都不能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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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抽查三台车档案和配件标签,月底汇总问题,第一次口头提醒,再犯扣当月奖金,严重直接停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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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发布时间:2026-07-04
适用场景:竣工出厂检验、车辆二级维护、维修合格证申领
| 制度目标 | 防止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让维修质量有凭证可查,车主能放心用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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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检验员管合格证发放;质检员签检验签证单;检测站出检测报告;维修厂配合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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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必须有质检员签字单 检测站合格报告才能发证;没签字或不合格就不能发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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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检验员填销号单并保管好;用完及时送核销;发证时严格核对两份材料;发现造假马上停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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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竣工出厂合格证是汽车二级维护质量合格的凭证。
2.竣工出厂合格证由检验员统一管理。核发出厂合格证时,应认真填写[汽车维修竣工证]销号单,销号单应妥善保管,使用完毕后及时送交运输管理核发部门核销。
3. 竣工出厂合格证凭质检员签发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核发。竣工出厂合格证在发放使用中应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假维护、假修理、假发票等现象的发生。
4. 没有经检验员签署的汽车维修检验签证单,或汽车综合性能测不合格的车辆,都不得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