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9-14
| 制定目的 | 怕出事,保安全,让爆破不乱来,大家心里有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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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爆破的人、看库的人、领药的人,管炸药雷管怎么存怎么运怎么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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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物资安质部牵头查账,看守员盯库,监炮员盯药,爆破员干活,领导盯着别出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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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止行为 | 不能没证上岗,不能单人领药,不能混装炸药雷管,不能酒后作业,不能瞎警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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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查与监督 | 每月对账检查,现场随时抽查,发现就停岗整改,三次违规换人,月底前完成当月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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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火工品库按有关规定严格管理,“储、运、用”三证齐全,看守警戒到位,制度健全落实,帐目清楚,帐物相符。物资和安质部门每月检查对帐一次。
2、涉爆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证后,持证上岗。不准非爆破人员动用爆炸物品。
3、爆破物品领用不准少于二人以上。
4、爆破作业前必须视周围环境具体情况,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不准爆破作业。不准人员、机具设备在未撤出安全距离就进行爆破作业。
5、爆破物品领用出库后到退库前监炮员要做到“寸步不离”爆破物品。
6、不准未经监炮员同意就进行爆破施作。
7、不准非爆破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8、不准私设临时存放点。
9、不准将炸药、雷管混装。
10、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不准在工作时间喝酒。
11、爆破作业实行三次鸣哨警戒。起爆前未做爆破警戒工作禁止起爆。
发布时间:2026-08-04
适用场景:爆破器材领用、爆炸材料库、井下爆破作业
| 编制目的 | 防止炸药雷管丢、被盗、出事,让库房管得严实点,保大家伙儿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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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适用范围 | 管爆炸材料的库管员、爆破工、井上井下接触火药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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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爆炸材料管理工自己干收发活,班组长签字把关,矿调度室盯着出问题时汇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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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操作流程 | 先查证件和箱子,再按单子发,轻拿轻放码整齐,退库要班组长签字才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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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标准 | 炸药箱码高不超5箱,雷管脚线每10发一捆扭短路,检查用50毫安电流表,库房温度不超30℃,湿度要干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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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爆炸材料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下列规定:
(1)执行《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行业的有关规定。
(2)必须遵守安全岗位责任制度。
(3)爆炸材料库必须具有当地公安机关核发的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且储存量不得超过核定的库存量。
(4)内、外部安全距离不符合要求的,要采取限量储存措施。
(5)严格执行人员,爆炸材料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收存和发放安全管理制度,严防爆炸材料在储存过程中丢失和被盗。
2.井上、下接触爆炸材料的人员,必须穿着棉布或抗静电工作服。
3.库房要保持电话畅通,照明齐全,有足够数量、完好的消防器材。消防用水池的水量必须充足,要有防冻结措施。
发布时间:2026-06-30
适用场景:爆破器材领用、煤矿井下作业、爆破作业现场
| 制度目标 | 管住爆炸物品不乱用,防止出事,保证大家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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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责分工 | 生产部门开单子、派人领;库房管理员发东西、登记、管账;领退人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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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条款 | 领东西要当天票,过期作废;没票不能领;用不完或过期的必须还回去;账和实物要对得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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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要求 | 领退当场签名;管理员每天核对账物;废票立马作废;还回来的东西马上登记;每周查一次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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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爆炸物品的管理遵照国家及省、市、县的有关爆炸物品管理规定执行。
第二条 爆炸物品的领取,必须先由生产部门开具领料单,由生产部门指派专人到库房领取,当天的票必须当天领取,过时视为废票,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对持过时的票据人员不予发放爆炸物品。
第三条 任何个人不得无票领取爆炸物品
第四条 未用完或过期失效的爆炸物品,必须退还库房统一保管,管理人员必须做好登记。
第五条 爆炸物品管理人员必须把好领、退、用关,做到帐物相符。
第六条 爆炸物品的领退必须由领退人员和管理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