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员,二次回路检修工,变电运行值班员使用场景继电保护调试,微机保护停用,差动保护校验
制定目的怕继电保护出事,比如误动作、误接线、误整定这些情况。
适用范围现场碰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和二次回路的所有人。
职责分工领导管整体,专责人管技术,工作负责人盯现场,运行人员管操作和验收。
管理要求用工作票、安全措施票;两人一起干;图纸为准;停送电由运行员操作;压板接线要标清楚。
监督与检查运行人员布置措施并验收;安监、生技、调度一起审方案;没按票干就停工;出问题要查记录追责任;检查靠日常巡视和定期试验。

1总则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凡是在现场接触到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二次回路的生产运行维护、试验、安装调试或其它(如仪表等)人员,除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技术档案,并设专人管理,保证设备图纸齐全、规范。

1.1 继电保护人员要严格执行继电保护规程和部颁反事故措施细则。

1.2加强对继电保护的定值管理,要求整定计算和定值变更有原始记录。保证保护装置在事故情况下,能够正确、可靠、有选择地动作切除故障,达到继电保护正确动作率100%。

1.3 按规程规定期限对保护及自动装置进行全部或部分检定。

1.4 继电保护人员在检定中,应对继电保护的性能、结构等存在的各种缺陷,做好记录。并及时汇报主管领导,对于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1.5 继电保护作业必须持有工作票,运行人员要根据工作票内容,作业范围,布置可靠的安全措施,继电保护人员在作业时,不得擅自扩大工作范围,以防止误触、误碰运行中的设备,造成保护误动。重大作业时必须持有继电保护安全措施票。 .

1.6 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做好详细交待,运行人员经验收确认无误后,工作方告终结。

2防止“误动作"措施:

2.1 工作时必须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及《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的要求。

2.2按专区分工,加强对设备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消除。

2.3加强技术培训,提高全班组人员的实际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设备的调试质量及缺陷处理能力。

2.4 现场工作至少应有二人参加。工作负责人必须由经领导批准的有经验的专业人员担任。工作负责人对工作前的准备、现场工作的安全、质量、进度和工作结束后的交接负全部责任。外单位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

2.5 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断路器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找出原因或确定与本工作无关后,方可继续工作。

2.6 现场工作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其内容包括:工作的重点、准备解决的缺陷、明确工作人员的分工、所须的图纸、检验规程、试验记录、新定值通知单等。

2.7、工作中如必须对运行的设备开停时,均应由运行人员进行。“跳闸连片”的投退只能由运行值班员负责操作。

2.8在一次设备运行而停部分保护进行工作时,应特别注意断开不经压板的跳、合闸线与运行设备安全的连线。

2.9在检验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时,凡与其他运行设备二次回路相联的压板和接线应有明显标记,并按安全措施票仔细地将有关回路断开或短路,做好记录。

2.10现场工作应按图纸进行,严禁凭记忆作为工作的依据。

2.11 在运行中的二次回路工作时,必须由一人操作,另一人监护。

2.12不允许在运行的保护屏上钻孔,尽量避免在运行的保护屏上进行任何有震动的工作,如有必要,则必须采取妥善措施。

2.13在继电保护屏间的过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注意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造成保护误动。

2.14在清扫运行中的设备和二次回路时,应认真仔细,并使用绝缘工具,特别注意防止震动,防止误碰。

2.15保护装置调试的定值,必须严格按定值单的要求进行,并按《继电保护检验规程》的要求注项进行,不得削项漏项。

2.16所有保护调试项目进行完毕后,进行整体回路检查及保护相互动作试验。

2.17工作结束,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向运行人员详细进行现场交代,并将其记入继电保护工作记录簿中,双方签字后,工作结束。

3互感器及其二次回路的反事故措施

3.1 电流互感器及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必须分别有且只能有一点接地。

3.2几组电流互感器二次组合的电流回路,如差动保护,其接地点宜选在控制室。

3.3 新安装及解体检修后的电流互感器应作变比及伏安特性试验,并作三次比较以判别二次线圈有无匝间短路和一次导体有无分流,并注意检查电流互感器末屏是否已可靠接地。

4直流回路反事故措施

4.1 信号回路由专用熔断器供电,不得与其它回路混用。

4.2有两组跳闸线圈的熔断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必须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供电。

4.3 处理直流接地;应断开直流熔断器或断开由专用端子至直流熔断器的联结线,并在操作前,先停用由该直流熔断器或由该专用端子控制的所有保护装置,待直流回路接地点消除后再恢复保护装置的运行。

5 保护装置用直流中间继电器,出口继电器及相关回路的反事故措施。

5.1直流电压为220v的直流继电器线圈的线径不宜小于0.09毫米的继电器,应立即更换。

5.2跳闸出口继电器的起动电压不宜低于直流额定电压的50%,以防止继电器线圈正电源侧接地时,因直流回路过大的电容放电引起的误动作。

5.3对于碰触外壳而可能导致接点闭合的中间继电器,应增加防震措施,防止保护误动。

6跳闸压板的反事故措施

6.1 跳闸压板的开口端应装在上方,接到断路器的跳闸回路。

6.2跳闸压板在下落过程中必须和相邻压板有足够的距离,保证在操作压板时不会碰到相邻的压板。

6.3 检查压板并确认扭紧螺丝后能可靠地接通回路,穿过保护屏的压板导电杆必须有绝缘套,并距屏孔有明显的距离,压板拧紧后不会接地。

7保护屏的反事故措施

7.1 保护屏必须有接地端子,并用截面不小于4mm。的多股铜线和接地网直接联通。

7.2保护屏本身必须可靠接地。

7.3屏上的电缆必须固定良好,防止脱落拉坏接线端子排造成事故。

7.4 跳(合)闸引出端子应与正电源适当地隔开。

8线路微机保护的反事故措施

8.1 当自动切换回路发生不正常现象时,应将线路微机保护停用,并立即进行处理,不得用短路某一回路,或将切换继电卡死等方法来使保护继续运行。

8.2 在保护装置失去电压或总闭锁装置动作的情况下,不允许切合保护的直流电源,而应先退出保护后再进行处理。

9差动保护的反事故措施

9.1 差动保护电流回路断线、导线联接和端子接触不良均将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因此应将电流回路的接头、螺丝等减少至最小的限度,并且整定旋钮加铜垫圈以保证接触可靠,必要时加短接线。

9.2 差动保护用电流互感器,除正常检定项目外,必须实测二次回路负担,并按出口最大短路电流验算l 0%误差曲线。

10变压器瓦斯保护反事故措施

10.1 所有的变压器瓦斯保护应采用防水,防油渗漏,密封好的qj一50、80g型瓦斯继电器。

10.2 瓦斯继电器引出线电缆不应经过中间端子盒须直接接到继电保护屏,使用室外端子箱应有密封良好的防雨措施,瓦斯继电器端子排“ ”极与跳闸线“07”分开。

11 防止“误接线”措施

11.1 二次回路的设计要求层层把关,严格审批制度,防止出现任何差错。

11.2施工时,严格按图施工,接线正确。

11.3 盘内配线应整齐、清晰、美观、导线绝缘应良好无损。

11.4 盘内导线不应有接头,导线线芯应无损伤。

11.5 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其回路编号,编号应正确,字迹清晰且不易脱色。

11.6工作时如发现图纸与实际接线不符时,应查线核对,如有问题,应查明原因,并按正确接线修改更正,然后记录修改理由和日期。

11.7 修改二次回路接线时,事先必须经过审核,拆动接线前要与原图纸核对,接线修改后要与新图核对,并及时修改底图。

11.8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或改进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

11.9在变动直流二次回路后,应进行相应的传动试验。必要时还应模拟各种故障进行整组试验。

1 2防止“误整定”措施

1 2.1 继电保护整定方案应定期(根据电网发展变化情况确定)进行全面细致计算。

1 2.2 根据网调系统阻抗的变化情况,每年进行一次全厂电网的短路电流核算工作。

12.3 整定计算所需参数必须有据可查或凭实际试验值,白行估算值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12.4整定计算愿始底稿整理成册,妥善保管到下一次整定方案全部实施后。

12.5 继电保护整定计算用的电网运行方式的选择,最大负荷电流和最低运行电压的数值,参加自启动负荷情况等,须由调度部门提供并以文件形式下发作为整定计算的依据。

12.6整定方案实施前,须经有关部门讨论,专责工程师、分场领导审核,联系单位(调度、生技、安监人员等)复审,以及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1 2.7 现场继电保护定值的调整和改变,须凭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执行。

12.8 定值通知单编号,由运行管理专责人填写、一式三份。

12.9严格整定计算的审核审批程序,从各个方面加强把关,防止误整定问题的发生。

1 3 其它

13.1 防跳跃继电器(tbj)动作时间应快于开关跳闸线圈回路补助接点断开时间为快,并有一定的裕度。

13.2继电保护装置回路力求简化,不必要的继电器连片上的连接线宜拆除,使回路接线清晰。

13.3对于长期不用的保护,应将跳闸连片取下,防止运行人员误操作。

13.4 dy型电压继电器更换成ly一30型无振动电压继电器。

13.5备用电源联动试验,每季度一次,试验时由运行人员配合操作,注意各转换接点的动作情况,信号及继电器动作情况,注意设备位置,由专人监护。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事故-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专责,二次检修人员,调度整定工程师使用场景继电保护校验,母线保护投运,线路保护定值核查
制定目的怕继电保护出问题,导致电网崩溃、大面积停电。新出一堆规程要落实。
适用范围管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所有相关设备、图纸、定值、校验工作。
职责分工领导管方向,技术员管定值和图纸,检修人员管校验,运行人员查现场定值。
管理要求定值必须核对,图纸改完马上更新,校验不能少项,压板定期检查,双重化保护不许有电气联系。
监督与检查技术员抽查定值,安监部门查安全措施票,没做到就通报批评,重复出错要考核。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新颁布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及相关规程。根据原国家电力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1继电保护专业管理

1.1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1.2高度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1.3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生产的全过程。在工程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专业归口的原则实行技术监督、报告责任制和目标考核制度。

1.4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鉴定和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严禁使用。所有入网运行继电保护装置的选型和配置,从初步设计阶段至投产运行前都必须经过相应各级调度部门的审核。

1.5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发生。

1.6认真搞好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定期检验、调试工作。调试工作的质量是保护正确动作的必要保证,通过调试发现问题,并及时处理,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

2继电保护监督管理

2.1保护定值管理:严格按“四统一”要求进行定值管理。

2.1.1维护电气班应有完整的保护定值资料,以备保护校验调试及现场保护定值核查。

2.1.2定期对现场保护定值进行核查,防止因保护误整定造成保护误动、拒动。

2.1.3在流域各电厂中控室应存放最新的保护定值薄,以备运行人员检查定值和检修人员更改、核查定值。运行人员对现场保护定值若有疑问,应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核查、校验。运行人员接到电话命令更改保护定值,应及时准确记录,及时通知继电保护人员按命令修改定值,并修改定值卡。

2.1.4保护定值应实行微机管理,变动情况应及时记录,保证定值为最新定值并与现场一致。

2.1.5重视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特别是与系统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应认真校核这些保护与系统保护的配合关系。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的规定,定期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每年对全厂的短路电流进行计算,复核开关遮断容量及保护定值灵敏度。

2.2设备异动管理

有关继电保护设备异动,按照公司设备异动管理办法执行,并及时修改图纸资料和规程。

2.3图纸资料管理

2.3.1保护及自动装置有关图纸,应与现场实际相符。

2.3.2二次回路接线有变化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异动制度,立即对相关图纸资料进行修改,以保证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在每次改动后,应由工作负责人将改动后的图纸资料交技术员,由技术员将改动后的图纸资料整理后存档,并通知继电保护有关人员及时更换图纸,防止发生二次回路及保护回路接线改动后,除当时的工作人员外,其他继电保护有关人员不知情,在以后的工作中误动造成事故。

2.3.3加强图纸资料的微机管理,将各电厂二次图纸资料输入微机,便于管理和修改。

2.4保护校验管理

2.4.1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措施票,以保证安全措施的审核及正确性。

2.4.2在作业中,不得为赶工期减少调试、检验项目。

2.4.2.1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特别是线路快速保护、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维护和检修管理工作,要特别重视新投运保护装置运行一年后的全部检验工作,严禁超期和漏项。

2.4.3严格执行失灵、母线保护的定期检验规程,以保证保护装置的正确、可靠性。在进行220kv失灵、母线保护的校验及维护工作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在工作过程中保护误动,引起全厂停电事故发生。

2.4.4失灵、母线保护、机组、线路等重要保护设备在定期检验及维护工作开工前,应制定严密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在工作中误碰引起全厂停电事故,保证主保护设备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2.4.5失灵起动压板及母差失灵跳闸压板:定期检查各开关失灵起动压板及跳闸压板是否氧化,接触是否良好,标志是否清晰,以保证保护的可靠性。

2.4.6随着计算机应用的普及,应将校验记录进行微机管理,以备校验周期管理和查证,校验项目应齐全完整。现场记录应真实地记录在有关现场记录簿上。

2.4.7设备的跳、合闸回路中的继电器,保护出口继电器、时间继电器,应缩短检验周期,在设备停运时,进行绝缘检查,防止因继电器故障引起开关误跳、拒跳。

3继电保护双重化配置

3.1继电保护双重化配置是防止因保护装置拒动而导致系统事故的有效措施,同时又可大大减少由于保护装置异常、检修等原因造成的一次设备停运现象,但继电保护的双重化配置也增加了保护误动的机率。因此,在考虑保护双重化配置时,应选用安全性高的继电保护装置,并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注意做到:

3.1.1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

3.1.2每套保护装置的交流电压、交流电流应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迭,避免死区。

3.1.3保护装置双重化配置还应充分考虑到运行和检修时的安全性,当运行中的一套保护因异常需要退出或需要检修时,应不影响另一套保护正常运行。

3.2 为与保护装置双重化配置相适应,应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与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如断路器、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等),均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4线路保护

4.1 加强220kv线路保护的定期检验及日常维护工作。

4.2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变电所、发电厂的联络线,不允许无快速保护运行,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应立即向调度部门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

4.3 应积极推广使用光纤信道做为纵联保护的信道方式。公司各电厂220kv线路保护为双套光差保护。

4.4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微机型线路保护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除应符合3.1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外,并注意:

4.4.1两套保护装置应完整、独立,安装在各自的柜内,每套保护装置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4.4.2线路纵联保护的信道(含光纤、微波、载波等信道及加工设备和供电电源等)、远方跳闸和就地判别装置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5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5.1.1认真贯彻高压电网继电保护应遵循的基本要求和能源部“母线及失灵保护改进要点”,加强高压电网继电保护工作,提高高压电网运行安全稳定水平,防止由于保护拒动、误动引起系统稳定破坏,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5.2母线差动保护对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母线差动保护一旦投入运行后,就很难有全面停电的机会进行检验。因此,对母线差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不论在新建工程,还是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保证母线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5.3为确保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母线不至失去保护、防止母线差动保护拒动而危及系统稳定和事故扩大,必要时在500kv母线以及重要变电站、发电厂的220kv母线采用双重化保护配置。双重化配置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做到:

5.3.1每条母线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母线差动保护,并安装在各自的柜内。两套母线差动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5.3.2用于母线差动保护的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它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5.3.3应充分考虑母线差动保护所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合理分配,对确无办法解决的保护动作死区,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起动失灵和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

5.4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宜配置独立的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充电保护。该保护应具备可瞬时跳闸和延时跳闸的回路。

5.5断路器失灵保护按一套配置。断路器失灵保护二次回路牵涉面广、依赖性高,投运后很难有机会利用整组试验的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因此,对断路器失灵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保证断路器失灵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5.6做好电气量保护与非电气量保护出口继电器分开的反措,不得使用不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作为断路器失灵保护的起动量,并要求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组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毫秒。

5.7用于双母线接线形式的变电站,其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应分别串接在各断路器的跳闸回路中,不得共享。

6变压器保护

6.1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双重化配置应符合3.1条款中的技术要求,同时还应注意做到:

6.1.1主变压器应采用两套完整、独立并且是安装在各自柜内的保护装置。每套保护均应配置完整的主、后备保护。

6.1.2主变压器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6.1.3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6.1.4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它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6.2要完善防止变压器低阻抗保护在电压二次回路失压、断线闭锁以及切换过程交流和直流失压等异常情况下误动的有效措施。

6.3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启动组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于0.96,同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进行整定计算。

6.4为解决变压器断路器失灵保护因保护灵敏度不足而不能投运的问题,对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失灵保护可采取以下措施:

6.4.1采用“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保护动作”和“断路器合闸位置”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第一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回路。

6.4.2同时再采用“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断路器合闸位置”两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经第二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中央信号。

6.4.3采用主变保护中由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组件”(或逻辑)动作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组件,当采用微机变压器保护时,应具备主变“各侧复合电压闭锁动作”信号输出的空接点。

6.5变压器的非电量保护应满足四川电力公司[____]135号文件要求。

6.6变压器的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气体继电器由中间端子箱的引出电缆应直接接入保护柜,瓦斯继电器应1~3年校验一次。

6.7 新安装的压力释放阀必须经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压力释放阀应定期校验。运行超过10年应更换。

6.8压力释放装置、气体继电器宜备有经校验合格的备品。

7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7.1大型机组、重要电厂的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对系统和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至关重要。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原理构成复杂,牵涉面广,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也难以处理。因此,有关设计、制造单位和发电厂及其调度部门应针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一次结构和继电保护的配置与二次接线方案,对发电机变压器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消除隐患。

7.2在对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进行整定计算时应遵循《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684-1999),并注意以下原则:

7.2.1在整定计算大型机组高频、低频、过压和欠压保护时应分别根据发电机组在并网前、后的不同运行工况和制造厂提供的发电机组的特性曲线进行。同时还需注意与水轮机过速保护,和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以及过励、低励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

7.2.2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作,然后再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

7.2.3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时必须根据发电机在带不同负荷的运行工况下实测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的有效值数据进行。

7.2.4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负序电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对称过负荷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

7.2.5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时,在保护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以避免不正确动作。

7.3 1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变压器组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保护。大型发电机组和重要发电厂的启动变保护宜采用双重化配置。在双重化配置中除了遵循3.1的要求外,还应注意做到:

7.3.1每套保护均应含完整的差动及后备保护,能反应被保护设备的各种故障及异常状态,并能动作于跳闸或给出信号。

7.3.2发电机变压器组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出口跳闸回路应完全独立,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7.3.3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7.3.4为与保护双重化配置相适应, 220kv变压器高压侧必须选用双跳圈机构的断路器,断路器和隔离刀闸的辅助接点、切换回路,辅助变流器以及与其它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亦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按双重化配置。

7.4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的启动组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于0.96。整定计算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

7.5认真分析和研究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动作行为,做好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选型工作。要采取相应措施来防止系统单相故障发展为两相故障时,失步继电器的不正确动作行为。建设项目中设计、制造单位应将有关这些问题的计算、研究资料提供给发电厂有关部门和调度单位备案。发电机在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在发电机进相运行的上限工况时,防止发电机的失步、失磁保护装置不正确跳闸。

7.6发电机失步保护在发电机变压器组以外发生故障时不应误动作,只有测量到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并对其安全构成威胁时,才作用于跳闸。跳闸时应尽量避免断路器两侧电势角在180度时开断。

7.7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磁故障,同时还应配置振荡闭锁组件,防止系统振荡时发电机失磁保护不正确动作。

7.8 100mw以下容量的发电机应装设不小于90%的定子接地保护,采用基波零序保护,投信号。

7.9 在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断路器出现非全相运行时,首先应采取发电机降出力措施,然后由经快速返回的“负序或零序电流组件”闭锁的“断路器非全相判别组件”,以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一时限,启动独立的跳闸回路重跳本断路器一次,并发出“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的动作信号。若此时断路器故障仍然存在,可采用以下措施:

7.9.1以“零序或负序电流”任何一个组件动作、“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和“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通过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二时限去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并发出告警信号。

7.9.2同时经“零序或负序电流”组件任何一个组件动作以及三个相电流组件任何一个组件动作的“或逻辑”,与“断路器三相位置不一致”,“保护动作”三个条件组成的“与逻辑”动作后,经由独立的时间组件以第三时限去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并发出“断路器失灵保护启动的信号”。

7.10发电机变压器组的气体保护、低阻抗保护应参照变压器气体保护和低阻抗保护的技术要求。

7.11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应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7.12我公司发电机变压器组应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7.13重视与加强发电厂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与管理工作,杜绝因厂用系统保护不正确动作,扩大事故范围。

7.13.1加强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避免厂用电事故引起全厂停电。应结合检修定期对进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各开关量进行检查,防止因输入计算机监控系统的开关量错误,造成计算机监控系统误判断,引起机组故障。

7.13.2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定期检验、试验,确保备用电源投入的可靠性。

8故障录波系统管理

8.1加强对继电保护的运行分析,应将线路、变压器、发变组保护各侧的电流信息接入故障录波器,电流回路应使用保护用ct二次绕组。

8.2严格执行微机录波器的定期检验调试工作。保证录波装置在任何故障情况下能快速启动,准确地记录故障参数。

8.3在对各保护装置进行调试或定检时,必须检查录波量、光字是否正确。

8.4加强事故记录、分析工作。对保护动作行为进行分析评价,提高事故分析和处理能力,防止保护误动故障重复发生。

8.5保存故障时的录波数据,以便于事后的故障分析。

9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9.1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中有关保护及二次回路抗干扰的规定,提高保护抗干扰能力。

9.2应认真对各项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总结,尚未执行的要制定出计划时间表。

9.3应按《高压线路继电保护装置的“四统一”设计的技术原则》和《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中关于二次回路、保护电压二次回路切换的有关要求,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认真检查二次回路,做好整组试验。不论在新建工程,还是扩建和技改工程中都必须防止二次寄生回路的形成。

9.4应选用具有良好抗干扰性能的、并符合电力行业电磁兼容及相关的抗干扰技术标准的继电保护装置。

9.5应重视继电保护装置与接地网的可靠连接。根据开关场和一次设备安装的实际情况,宜敷设与厂、站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等电位接地网应满足以下要求:

9.5.1 应在中控室、保护室、敷设二次电缆的沟道、开关场的就地端子箱及保护用结合滤波器等处,使用截面不小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敷设与主接地网紧密连接的等电位接地网。

9.5.2 在中控室、保护室柜屏下层的电缆室内,按柜屏布置的方向敷设100 mm2的专用铜排(缆),将该专用铜排(缆)首末端连接,形成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必须用至少4 根以上、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排(缆)与厂、站的主接地网在电缆竖井处可靠连接。

9.5.3 静态保护和控制装置的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100mm2的接地铜排。屏柜上装置的接地端子应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铜线和接地铜排相连。接地铜排应用截面不小于50mm2的铜缆与保护室内的等电位接地网相连。

9.5.4沿二次电缆的沟道敷设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裸铜排(缆),构建室外的等电位接地网。

9.5.5分散布置的保护就地站、通信室与中控室之间,应使用截面不少于100 mm2的、紧密与厂、站主接地网相连接的铜排(缆)将保护就地站与中控室的等电位接地网可靠连接。

9.5.6 保护及相关二次回路和光纤收发信机的电缆屏蔽层应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到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5.7 在开关场的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刀闸和电流、电压互感器等设备的二次电缆应经金属管从一次设备的接线盒(箱)引至就地端子箱,并将金属管的上端与上述设备的底座和金属外壳良好焊接,下端就近与主接地网良好焊接。在就地端子箱处将这些二次电缆的屏蔽层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单端连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6静态型、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的厂、站接地电阻应符合gb/t2887-1989和gb9361-1988计算站场地安全技术条件所规定不大于0.5欧姆的要求,上述设备的机箱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有可靠的接地措施。

9.7在实施抗干扰措施时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程的规定。既要保证抗干扰措施的效果,同时也要防止损坏设备。

9.8对经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不同用途的电缆分开布置、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通过光纤跳闸信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

9.9应注意校核继电保护通信设备(光纤、微波、载波)传输信号的可靠性和冗余度,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9.10应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同时还应注意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讯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9.11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9.12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以及来自开关场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四根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引入线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3新建和扩建工程宜选用具有多次级的电流互感器,优先选用贯穿(倒置)式电流互感器。

9.14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所有二次回路的电缆均应使用屏蔽电缆,除另有规定外,电缆屏蔽层应两端可靠接地,严禁使用电缆内的空线替代屏蔽层接地。二次回路电缆敷设应符合以下要求:

9.14.1合理规划二次电缆的路径,尽可能离开高压母线、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接地点、并联电容器、电容式电流、电压互感器及电容式套管等设备,避免和减少迂回,缩短二次电缆的长度,与运行设备无关的电缆应予拆除。

9.14.2交流电流和交流电压回路、交流和直流回路、强电和弱电回路,以及来自开关场电压互感器二次的四根引入线和电压互感器开口三角绕组的两根引入线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4.3 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母差和断路器失灵等重要保护的起动和跳闸回路均应使用各自独立的电缆。

9.15重视继电保护二次回路的接地问题,并定期检查这些接地点的可靠性和有效性。继电保护二次回路接地,应满足以下要求:

9.15.1保护柜屏和继电保护装置本体应设有专用的接地端子,微机型保护装置和收发信机机箱应构成良好的电磁屏蔽体,并使用截面不小于4 mm2多股铜质软导线可靠连接至等电位接地网的铜排上。

9.15.2公用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只允许在控制室内有一点接地,为保证接地可靠,各电压互感器的中性线不得接有可能断开的开关或熔断器等。己在控制室一点接地的电压互感器二次线圈,宜在开关场将二次线圈中性点经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接地,其击穿电压峰值应大于30·ima*伏(ima*为电网接地故障时通过变电站的可能最大接地电流有效值,单位为ka)。应定期检查放电间隙或氧化锌阀片,防止造成电压二次回路多点接地的现象。

9.15.3公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二次回路只允许、且必须在相关保护柜屏内一点接地。独立的、与其他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的二次回路没有电气联系的二次回路应在开关场一点接地。

9.15.4采用线路电压互感器不同绕组的两套线路保护,其线路电压互感器各二次绕组中性线n在开关场可靠连接并接地,各二次绕组中性线n不能共用,且在保护屏内不应连接,也不接地。

9.15.5微机型继电保护装置柜屏内的交流供电电源(照明、打印机和调制解调器)的中性线(零线)不应接入等电位接地网。

9.16所有涉及直接跳闸的重要回路应采用动作电压在额定直流电源电压的55%~70%范围以内的中间继电器,并要求其动作功率不低于5w。

9.17针对来自系统操作、故障、直流接地等异常情况,应采取有效防误动措施,防止保护装置单一元件损坏可能引起的不正确动作。断路器失灵起动母差保护出口跳闸、非电量保护直接跳闸、变压器断路器失灵启动等重要回路宜采用双开入接口,必要时,还可增加双路重动继电器分别对双开入量进行重动。

9.18遵守保护装置24v开入电源不出保护室的原则,以免引进干扰。

9.19电流回路端子禁止使用旋钮式试验端子。

10 通信

10.1 安装在通信室的保护专用光电转换设备与通信设备间应使用屏蔽电缆,并按敷设等电位接地网的要求,沿这些电缆敷设截面不小于100mm2铜排(缆)可靠与通信设备的接地网紧密连接。

10.2 分相电流差动保护应采用同一路由收发、往返延时一致的通道。

10.3 重点清查传输允许命令信号的继电保护复用接口设备,要求不带有延时展宽,防止系统功率倒向时引起继电保护误动作。

11 互感器

11.1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根据《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选择和计算导则》dl/t 866-____、《保护用电流互感器暂态特性技术要求》gb 16847-1997和电网发展的情况进行互感器的选型工作,并充分考虑到保护双重化配置的要求,优先选用贯穿式电流互感器。

11.2 对已运行的电流、电压互感器,特别是用于各类差动保护的电流互感器应按11.1进行复查,对不满足要求的应及时调整互感器的变比或安排更换。

11.3 用于220kv~500kv电网的母线差动、变压器差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各支路的电流互感器应优先选用误差限制系数和饱和电压较高的电流互感器。

11.4 在各类差动保护中暂态电流互感器与常规电流互感器不能混用。

11.5 应对已运行的母线、变压器和发变组差动保护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负载进行10%误差计算和分析,校核主设备各侧二次负载的平衡情况,并留有足够裕度。不符合要求的电流互感器应安排更换。

11.6 线路或主设备保护电流二次回路使用“和电流”的接线方式时,两侧电流互感器的相关特性应一致,避免在遇到较大短路电流时因“和电流”接线的“汲出效应”导致保护不正确动作。

11.7 各类保护装置接于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时,应考虑到既要消除保护死区,同时又要尽可能减轻电流互感器本身故障时所产生的影响。

11.8 保护屏柜上交流电压回路的空气开关应与电压回路总路开关在跳闸时限上有明确配合关系。

11.9 对设计中电流互感器的要求:

11.9.1 500kv系统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电流不宜超过3000a,220kv系统的电流互感器,其一次电流宜取2×750a。

11.9.2 电流互感器的二次电流只能设计为5a或1a。

11.9.3 变压器同侧的开关电流互感器及套管电流互感器设计中应尽量取为一致,若不一致,也应设计为整数倍关系,以便于整定和运行。

11.9.4 同一母线上各元件的电流互感器变比设计中应尽量一致或整数倍关系,以便于母线保护整定及运行。

12 直流系统

12.1 在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应按《电力工程直流系统设计技术规程》dl/t5044-____ 和《蓄电池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2-92 的要求进行交接验收工作。

12.2 所有已运行的直流电源装置、蓄电池、充电装置、微机监控器和直流系统绝缘监测装置都应按《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dl/t 724-2000 和《电力用高频开关整流模块》dl/t781-____ 的要求进行维护、管理。

12.3 重要的220kv 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的直流系统应采用两组蓄电池、三台充电装置的方案,每组蓄电池和充电装置应分别接于直流母线,作为备用的第三台充电装置可在两段母线之间切换。

12.4 直流母线应采用分段运行的方式,每段母线应分别采用独立的蓄电池组供电,并在两段直流母线之间设置联络断路器,正常运行时断路器处于断开位置。当任一工作充电装置退出运行时,手动投入第三台充电装置。

12.5 加强保护直流系统熔断器、自动开关的维护和管理,加强直流回路保险搭配的管理,保护装置应采用直流专用空气开关。对直流回路保险的搭配情况应进行清理,切实做到分级搭配,防止事故情况下越级爆保险或因保险烧坏开关拒跳,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12.6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自动开关不正常跳闸而扩大事故,在配置直流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1) 对于采用近后备原则进行双重化配置的保护装置,每套保护装置应由不同的电源供电,并分别设有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

2) 母线保护、变压器差动保护、发电机差动保护、各种双断路器接线方式的线路保护等保护装置与每一断路器的操作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供电。

3) 有两组跳闸线圈的断路器,其每一跳闸回路应分别由专用的直流熔断器或自动开关供电。

4) 直流电源总输出回路、直流分段母线的输出回路宜按逐级配合的原则设置熔断器,保护柜屏的直流电源进线应使用自动开关。

5)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熔断器时,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逐级配合。

6) 直流总输出回路装设熔断器,直流分路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保证熔断器与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

7) 直流总输出回路、直流分路均装设自动开关时,必须确保上、下级自动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自动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2.0 倍选用。

12.7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或自动开关失灵而扩大事故,应定期对运行中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进行检验,严禁质量不合格的熔断器和自动开关投入运行。

12.8 继电保护直流系统运行中的电压纹波系数应不大于2%,最低电压不低于额定电压的85%,最高电压不高于额定电压的110%。

12.9 应加强对直流系统的管理,防止直流系统故障,特别要重点防止交流电混入直流回路,造成电网事故。

12.10 加强蓄电池组的运行维护管理,防止运行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造成蓄电池组损坏。

13 运行与检修

13.1 进一步规范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检修校验规程,严格执行继电保护典型操作票和安全措施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通过有秩序的工作和严格的技术监督,杜绝继电保护人员因人为责任造成的“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

13.2 应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重视快速主保护的备品备件管理和消缺工作。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时间应不低于规定时间。

13.3 认真做好微机保护及保护信息管理机等设备软件版本的管理工作,特别注重计算机安全问题,加强二次安防管理,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设备而造成微机保护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等。

13.4 应加强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试验设备性能、特性不良而引起对保护装置的误整定、误试验。

13.5 结合技术监督检查、检修和运行维护工作,检查公司流域各电厂继电保护接地系统和抗干扰措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13.6 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以及“和电流”等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13.7 结合变压器检修工作,应认真校验气体继电器的整定动作情况。对大型变压器应配备经校验性能良好、整定正确的气体继电器作为备品,并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13.8 所有的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保证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3.9 定期检查和分析每套保护在运行中反映出来的各类不平衡分量。微机型差动保护应能在差流越限时发出告警信号,应建立定期检查和记录差流的制度,从中找出薄弱环节和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13.10 母线差动保护停用时,应避免母线倒闸操作。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应充分考虑异常气象条件的影响,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检修作业程序,尽可能缩短母线差动保护的检修时间。

13.11 微机保护装置的开关电源宜在运行6年后予以更换。

13.12 新投产的线路、母线和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等保护应认真编写启动方案呈报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做好事故预想,并采取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设备启动正常后应及时恢复为正常运行方式,确保电网故障能可靠切除。

13.13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特别是有无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

13.14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以及变压器差动保护和低阻抗保护误动的有效措施。

13.15 在运行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上进行定值修改前,应认真考虑防止保护误动作的有效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现场设备的安全性。

13.6 加强对继电保护的运行分析,应将变压器、发变组保护各侧的电流信息接入故障录波器。

13.17 定期检查各保护装置打印机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打印纸是否足够,是否安装正确,以确保事故时能迅速、准确、连续地打印事故报告,利于故障分析,及时作出分析结论。

13.18对重要变电所、发电厂配置单套母差保护的母线应尽量减少母线无母差保护运行时间,严禁无母差保护时进行母线及相关元件的倒闸操作。

13.19加强继电保护试验仪器、仪表的管理工作,每年应对微机型继电保护试验装置进行精度检测,确保试验装置的准确度及各项功能满足继电保护试验的要求,凡不满足要求的仪器、仪表应采用外接0.5级测量表计,防止因试验仪器、仪表存在问题而造成继电保护误整定、误试验。

13.20 继电保护要求100%投入。一次设备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因故障或检修工作需要,需退出运行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或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属调度管辖设备,还应报调度批准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内退出运行。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防止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人员,运行值班员,二次检修工使用场景继电保护作业,二次回路检修,运行设备维护
制定目的防止继电保护出问题,避免设备误跳、拒跳,造成停电或事故。怕接线错、压板投错、保护没投上。
适用范围发电厂、变电站里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还有相关运行、检修人员。
职责分工运行人员负责投退压板、检查信号;检修人员改定值、动接线;值长和调度员管命令下达;班长盯现场。
管理要求压板必须核对再投;运行屏要挂红布幔;保护不能全停;直流电源先送后停;禁用短时拉电查接地。
监督与检查操作必须两人,一人干一人看;监护人得是老员工;不按步骤干,立刻叫停;每月抽查记录,发现一次扣绩效。

为了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国电集团《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中“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部分及有关规定,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继电保护装置上有工作时,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严禁无票作业,无票操作。检修工作开工前,工作负责人与运行人员共同核对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工作票的要求。

2 在有运行设备的保护屏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与运行设备用明显标志隔开,相邻的运行屏前后应有“运行”的明显标志(如红布幔,遮拦等),以防检修人员走错位置。

3 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其保护及自动装置必须投入;在任何情况下,禁止电气设备无保护运行;必要时可停用部分保护,但主保护不允许同时停用。

4保护装置或二次回路的检查、试验应该配合一次设备停电进行。下列情况经调度员或值长(按管辖范围)同意,可以对不停电设备的保护装置停用进行检查试验:

4.1用临时保护代替原保护;

4.2天气较好时,在保证有一套主保护部不退出运行的情况下,允许其他保护装置短时停用。

5中调管辖的继电保护或自动装置(220kv线路保护、发电机失磁保护等)的投入、停用按中调值班调度员的命令执行,其余保护均按值长的命令执行。

6正常运行情况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投入、退出及保护方式的切换,应用专用压板和开关进行,不得随意采用拆接二次线头加临时线的方法进行。

7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正常运行的投入和停用由运行人员操作,保护的投停需动二次线或改变微机中的设置时,则由保护人员执行。

8继电保护跳闸压板投入前,运行人员必须检查信号指示正常,并用高内阻电压表以一端对地的方法测量压板两端电压,确认压板两端无跳闸电位。

9投入保护装置的顺序:先投入直流电源,后投入出口压板;停用保护的顺序与之相反。设备停电检修时,对运行设备有影响的保护压板应事先断开,设备投入运行及备用前应将其压板投入。

10一次设备停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无工作时,保护装置可不停用,但其跳其它运行开关的出口压板应解除。

11微机保护停用时,只断开保护出口压板,不停用直流电源。

12为防止微机保护误动,严禁用短时停电的方式试拉微机保护直流接地,如必须试拉,应经分管领导或值班调度员批准,解除有关保护跳闸压板。

13为防止运行设备的保护误动作,不允许在运行的继电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必要时应采取措施或停用部分保护。继电保护电子设备间内严禁使用任何无线电通讯设备。

14在运行中的保护屏上尽量不要做接线、拆线工作,确有必要时,应采取防止跳闸的措施。二次回路有校验工作时,跳其它开关的压板应断开。

15继电保护更改定值或变动接线,应按定值通知单或设备异动报告由继电保护人员执行,并由继电保护人员将设备变动、接线、传动情况和结论在《检修交待记录簿》中进行详细的书面交待。属中调下达的整定值,由值班人员与中调值班调度员核对无误后,方可投入运行。

16更改运行中设备的保护装置定值,均应该先停用保护并应严格防止电流回路开路和电压回路短路。

17继电保护屏前后,必须有正确的设备名称,屏上继电器、压板等均应有正确的标志。投入运行前均应检查正确无误。

18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检查,发现异常及时联系保护人员处理。

19运行中保护回路的投停操作,必须由一人操作,另一人做好监护,监护人应由技术水平高的担任。

20加强运行人员继电保护装置的培训,使其掌握保护配置,熟悉保护原理。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防止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人员,运行值班人员,调度当值人员使用场景继电保护定值核对,保护装置投停操作,二次回路作业

1、根据上级规程、规定及反事故措施编写、修订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运行规程。

2、加强专业管理人员及运行人员继电保护培训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运行规程技术考试。

3、对新上、改造的继电保护应请厂家或继电专业人员进行技术培训讲课,同时编写相应的运行管理规定并下发学习。

4、配备必要的技术法规及规程:

(1)《电力系统继电保护规定汇编》-国家电力调度通信中心

(2)《湖南电网继电保护运行规程》--湖南电网调度通信中心

5、定值通知单的核对

(1)微机保护装置:现场运行人员必须按微机装置实际打印出的整定值与调度进行定值内容核对,同时,亦要核对继电人员交待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及注意事项。微机保护装置打印出的各项整定值与总调下发的定值通知单各项定值误差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控制字定值必须相同。非01型微机保护控制字定值项为kg;

2)起动值iqd误差小于10%;

3)其它各项定值误差小于1%;

4)高频保护频率及相别必须相同。

(2)对于微机保护装置,严禁现场运行人员用网(省)调下发的定值通知单与调度进行定值核对,否则,出现问题由现场运行人员负责。

7、做好保护定值通知单的管理:

(1)正常情况下,继电人员修改由调度管辖的保护定值必须有作业计划和调度下发的正式通知单,否则不允许作业。

(2)事故或紧急情况下接到调度当值调度员下令后,可允许继电人员进行保护定值的修改工作。

(3)任何情况下保护定值修改工作必须经当值值长同意。

(4)定值调试完后,继电人员必须认真填写继电保护记录簿,并向运行人员进行交代执行的定值单号、内容及注意事项。

(5)定值修改工作结束后,运行人员应按规定要求继电人员进行交代,检查继电保护记录簿并签字,同时应掌握执行的定值通知单号、内容及注意事项。

(6)新投运的保护装置或修改定值后的保护装置在投运前,必须与调度进行定值核对无误后,方可根据调度命令投运。修改定值后的保护装置未经过与调度核对手续,不准投入运行。

(7)保护定值单应按顺序装订成册,并保持完整,不得在定值通知单上乱写乱画。

(8)新定值通知单执行后,作废的定值通知单应及时撤下并盖作废章,作废的定值通知单应分册管理并保存至下一通知单作废为止。

8、凡带有电压的电气设备,不允许处于无保护或保护不健全(如只有接地故障保护而无相间故障保护)状态下运行,如电气设备保护二次回路相位不能保证正确,则在电气设备保护测相位时必须有能保证切除电气设备故障的后备保护。任何电气设备的保护停用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停用。

9、500kv有关保护装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均需经值班调度人员的许可或下令后,由运行人员进行操作,其他任何人员无权操作运行中的保护装置。无整定值的保护不得投入运行。

10、发电机、主变、高备变、高工变及低压厂用变压器和厂用电动机保护的停用必须经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批准。

11、所有保护变更的作业必须认真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并经当值值长同意。

12、在电流、电压互感器及其连接的二次回路(电流、电压互感器端子板、分线箱及连接电缆)上作业,各专业(继电、高压、仪表等电气检修)必须各自保证二次回路结线的正确性。对设备交流回路有较大变动的装置,如不能保证其相位的正确性,在投入运行前,必须进行保护相位测定工作。

13、不允许在未停用的保护装置上进行试验和其它测试工作。

14、在继电保护装置上工作时,必须事先认真做好安全措施,断开一切起动运行中设备的跳闸回路。

15、当运行中的继电保护装置误动时,应将其停用。

16、继电保护掉牌信号,必须由两人在场核对并作好记录,无误后方可复归。

17、任何保护的投、停,必须在有人监护下进行,认真作好记录,并及时汇报值长。

18、保护屏附近有振动较大工作可能引起保护误动时,应将可能误动的保护停用。

19、夜间或紧急情况下(如:发生事故、保护或自动装置本身故障,可能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时),值长可通过电话汇报公司生产副经理或总工获准后,停止保护或自动装置。

20、运行中确认保护和自动装置有误动的可能时,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有权先停保护,后汇报有关领导。

21、运行中保护或自动装置因作业需要停用时,由所辖单位提出申请单,并且履行审批手续后,经值长同意,值班人员方可执行。保护所辖单位提出停用保护的同时,必须提出停用保护后的安全技术措施。

22、新安装、改装、改进及更改定值后的保护投入前,必须经保护所辖单位提出申请,经公司生技部按权限范围批准,经值长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改变后的定值、方式、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必须向运行人员及值长以书面形式交代清楚。

23、涉及电网安全的保护和自动装置的投停,值长必须事先向电网调度请示,得到同意后方可进行。

24、继电保护与自动装置投停必须在专用记录本上做详细记录。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防止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专责,二次检修人员,整定计算工程师使用场景继电保护校验,二次回路作业,主变检修
制定目的防止继电保护出错引发事故。怕误碰、误整定、误接线,怕保护不动作或乱动作。
适用范围电厂继电保护人员、相关二次回路、主变和发电机保护设备。
职责分工领导要配好人、抓培训;专责人要守规程、做校验;现场人员干活前得隔离、测数据、核定值。
管理要求电压切换时严防短路;差动保护投运前必测中性线电流;跳闸回路要测绝缘;tv失压必须闭锁;户外变压器二次回路重点防潮防漏电。
监督与检查安监查记录、班组互查操作票、调度抽查定值单。没按要求做就停工整改,出事追责到人,记录全留痕。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的发生,应认真贯彻《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14285-9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现场工作保安规定》、《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84-1995)、《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dl/t559-1994)、《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电安生[1997]356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要点》、《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dl/t623-1997)及相关规程,并提出以下重点要求:

1 高度重视继电保护工作,充实配备技术力量,加强继电保护工作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的培训,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的稳定。

2 要认真贯彻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措施,防止继电保护“三误”事故的发生。

2.1 要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继电保护各项规程、规定、标准,规范专业人员在继电保护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写、修订继电保护校验、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防止继电保护“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发生。

2.2 在电压切换和电压闭锁回路、断路器失灵保护、母线差动保护、远跳、远切、联切回路、“和电流”接线方式有关的二次回路、一个半断路器接线方式(主设备检修而相应断路器仍需运行时)二次回路上工作,应特别认真做好安全隔离措施。

2.3 在发电厂与热工自动系统、汽机保护系统和调速系统以及同期合闸装置,厂用电切换装置,柴油发电机和重要电动机有关的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认真做好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技术措施和安全隔离措施。

2.4 所有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差、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和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必须测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以确保保护装置和回路完整、正确。

3 电厂继电保护专业要与电网运行方式专业密切配合,根据电网结构和运行方式的变化,及时校核与调整保护定值。

4 不允许不符合圉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未经技术鉴定,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投入系统运行。

5 加强设备运行的跟踪与监督,充分利用故障录波手段,认真做好系统运行分析,发电厂应增设专用的发电机组故障录波器。

6 确保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的安全运行,重视大型发电机、变压器保护的配置和整定计算,包括与相关线路保护的整定配合。

6.1 发电厂的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在保护能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灵敏度整定应适当,以避免不正确动作,确保主设备的安全运行。

6.2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本体的继电保护装置,其中与电网相关线路保护无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差动、过激磁、过负荷、负序电流、发电机定子和转子等保护原则上应由设备主管单位自行管辖、整定;与电网相关有直接整定配合关系的元件保护如负序保护、零序保护、由电网部门提供整定限额,供设备主管单位整定。

6.3 发电厂应定期对所辖设备进行整定值的全面复算和校核,同时也要重视与各级调度部门在整定交界面的配合,及时交换资料进行检查、校核。

6.4 要求发电机制造厂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6.5 发电机、变压器的低阻抗保护要有完善的tv失压、断线闭锁措施。包括电压切换过程中直流失压和交流失压而不致误动的有效措施。必须采用电流起动方式。

6.6 发电机组的过励磁保护应根据制造厂提供的过励磁特性曲线和负序电流的a值进行整定。对负序电流、电压以及过励磁等反时限特性的保护装置,应认真校核返回系数在合理范围内。

6.7 发电机失步保护技术应正确区分短路故障和失步。当系统或机组发生短路故障时,发电机失步保护不应误动。只有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变组内部,对发电机安全造成影响时,失步保护才作用于跳闸。失步保护跳闸应尽量避免使断路器在两侧电势角δ=180°时开断。

6.8 发电机失磁保护应能区分故障和失磁。故障时测量阻抗若进入失磁保护动作特性范围,应有故障判据或延时元件作为辅助判据,同时,应设立振荡闭锁或延时元件躲过系统振荡。

6.9 做好失磁保护和失步保护的选型工作。

6.10 为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要充分重视户外变压器的二次跳闸回路绝缘问题,定校项目必须包括跳闸接点间的绝缘测量。

7 对于220kv主变压器的微机保护装置必须双重化。

7.1 主变压器宜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保护和两套相同配置的后备保护,同时,还必须保证两套主保护、后备保护在交、直流回路上的独立性。

8 保证继电保护操作电源的可靠性,防止出现二次寄生回路,提高继电保护装置抗干扰能力。

8.1 每套主保护、失灵保护与操作回路的直流熔断器应独立配置,并注意与上一级熔断器的配合。在设计中应注意各不同的直流回路之间应采用空接点或光耦联系,防止出现寄生回路。

8.2 对于电缆长度>;;500m 跳闸的回路,要采取措施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干扰出口继电器。

9 加强110kv及以下电网和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工作,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9.1 要十分注意主变110kv侧后备保护与出线保护的配合。发电厂厂用系统保护的控制电缆不能与一次电缆一起敷设。务必做好保护用电流互感器二次的10%误差特性的校验。同时,特别注意变压器低压侧出线出口发生短路引起电流互感器饱和而导致线路速断保护拒动问题,对不满足要求的必须采取调整电流互感器的变比,减少二次回路负载,或选用抗饱和继电器等措施,防止保护拒动导致事故扩大。

9.2 确定110kv及以下厂用系统的合理运行方式,充分发挥继电保护效能,降低发生继电保护事故的机率。

10 针对电网运行工况,加强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管理。

10.1 根据厂用系统的特点研究设计合理的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应定期进行模拟传动试验,提高投入率,增强可靠性。积极推广“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的应用。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防止继电保护

适配人群继电保护专责,二次回路调试员,保护整定计算员使用场景母线倒闸操作,变压器投运,发电机并网
制定目的怕继电保护出事,设备不稳,电网瘫痪,人和财产不安全。
适用范围电厂送出线路、母线、断路器、发电机变压器组、变压器、高压电动机保护。
职责分工领导要管队伍培训;专业人员要守规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各环节都得盯紧。
管理要求双重化配置保护;电流电压互感器绕组独立;跳闸线圈分设;故障录波要用好。
监督与检查新建扩建技改必须照做;老设备有问题马上改;检查靠技术监督;不落实就影响安全运行;大修时要复核整定值。

为防止继电保护事故发生,保障电气设备、发电机组、电力网络安全稳定运行,保障国家、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措施。

1 适用范围

本措施适用于电厂送出线路保护、母线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变压器保护、高压电动机保护,电气自动装置应参照执行。

2 主要依据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 水电电生字(1987)108号

继电保护现场工作保安规定 电生供字第254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反事故措施管理规定调[1994]143号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规定(试行) 电安生[1997]356号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国电发(2000)589号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措施要点 电安生(1994)191号

gb 14285—1993 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dl/t 584—1995 3~11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559—1994 220~500kv电网继电保护装置运行整定规程

dl/t 623—1997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运行评价规程

dl/t 684-1999 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

3 术语和定义

双重化—— 指继电保护装置按两套独立、采用不同原理并能瞬时切除被保护范围内各类故障的主保护来配置。其中“独立”的含义为:各套保护的直流电源取自不同的蓄电池,各套保护用的电流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侧各自独立,各套保护分别经过断路器的两个独立的跳闸线圈出口,各套保护拥有各自独立的载波(或复用)通道等。

4 总则

4.1 新建、扩建和技改等工程均应执行本措施,现有发电厂已投入运行的继电保护装置,凡严重威胁安全运行的必须立即改进,其他可分轻重缓急有计划地予以更新或改造。不能满足要求的应结合设备大修尽快更改,而对不满足上述要求又不能更改的,由设计、制造和运行等单位共同研究、解决。

4.2 充分发挥继电保护专业管理的职能作用,明确责任、权限和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关键环节,提高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水平,防止由于保护不正确动作而引起系统稳定被破坏和电网瓦解、大面积停电等事故的发生。

4.3 各级领导应重视继电保护队伍建设,加强继电保护人员专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培训,建立培训制度,保持继电保护队伍相对稳定,并不断培养新生力量。

4.4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应贯穿电力工业的全过程。在初设审查、设备选型、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等阶段全过程,都必须实施继电保护技术监督。

4.5 不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相关标准的以及未经技术鉴定和未取得成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产品不允许入发电厂运行。

4.6 继电保护新产品进入发电厂试运行,应经所在单位有关领导同意后,报上级管理部门备案,并做好事故预想。

4.7 充分利用故障录波,加强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分析,从中找出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有效对策。

4.8 继电保护的配置与整定都应充分考虑系统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尽量避免在复杂、多重故障的情况下继电保护不正确动作,同时还应考虑系统运行方式变化对继电保护带来的不利影响。

4.9 应重视发电厂的继电保护配置和整定计算,特别是与系统运行关系密切的保护,应认真校核这些保护与系统保护的配合关系。各发电厂应根据《大型发电机变压器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导则》(dl/t 684—1999)的规定,定期对所辖设备的整定值进行全面复算和校核。

4.10 继电保护双重化配置时,应选用安全性高的继电保护装置。两套保护装置之间不应有任何电气联系;保护装置用交流电压和交流电流分别取自电压互感器和电流互感器互相独立的绕组;其保护范围应交叉重迭;任何一套保护因异常需要退出或需要检修时,应不影响另一套保护正常运行;断路器选用具备双跳闸线圈机构;与保护配合的相关回路(如断路器、隔离开关的辅助接点等)均应遵循相互独立的原则。

母线保护和断路器失灵保护

5.1 为确保母线差动保护检修时母线不至失去保护,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母线、3/2接线形式变电站母线应采用双重化保护配置。每条母线采用两套完整、独立的母线差动保护,并安装在各自的柜内。

5.2 进行母差保护校验工作时,必须保证每条母线至少保留一套母差保护运行。

5.3 应充分考虑母线差动保护所接电流互感器二次绕组合理分配,对确无办法解决的保护动作死区,在满足系统稳定要求的前提下,可采取起动失灵和远方跳闸等后备措施加以解决。

5.4 采用相位比较原理的母线差动保护在用于双母线时,必须增设两母线相继发生故障时能可靠切除后一组故障母线的保护回路。

5.5 对空母线充电时,固定连接式和母联电流相位比较式的母线差动保护应退出运行。

5.6 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宜配置独立的母联、母联分段断路器充电保护及死区保护。该保护应具备可瞬时跳闸和延时跳闸的回路。

5.7 断路器失灵保护按一套配置。断路器失灵保护二次回路牵涉面广、依赖性高,投运后很难有机会利用整组试验的方法进行全面检验。因此,对断路器失灵保护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各个阶段都应加强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保证断路器失灵保护不留隐患地投入运行。

5.8 电气量保护与非电气量保护出口继电器独立配置,不得使用不能快速返回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作为断路器失灵保护的起动量,要求断路器失灵保护的相电流判别元件动作时间和返回时间均不应大于20ms。

5.9 用于双母线接线形式的变电站,其母差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接点应分别串接在各断路器的跳闸回路中,不得共用。

变压器保护

6.1 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主变压器微机保护应按双重化配置(非电气量保护除外),每套保护安装在各自柜内。

6.2 非电量保护应设置独立的电源回路(包括直流空气小开关及其直流电源监视回路)和出口跳闸回路,且必须与电气量保护完全分开,在保护柜上的安装位置也应相对独立。

6.3 两套完整的电气量保护和非电量保护的跳闸回路应同时作用于断路器的两个跳闸线圈。

6.4 完善防止变压器低阻抗保护在电压二次回路失压、断线闭锁以及切换过程交流和直流失压等异常情况下误动措施。

6.5 变压器过励磁保护的启动元件、反时限和定时限应能分别整定并要求其返回系数不低于0.96,同时应根据变压器的过励磁特性曲线进行整定计算。

6.6 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断路器失灵保护灵敏度不足时,采取零序或负序电流、保护出口和断路器合闸位置与的逻辑,解除断路器失灵保护的复合电压闭锁回路。

采用相电流、零序或负序电流动作,配合 断路器合闸位置两个条件组成与逻辑启动断路器失灵保护。

6.7 变压器瓦斯保护应防水、防油渗漏,密封性好。气体继电器、动作于跳闸的变压器压力释放及油压速动保护由中间端子箱的引出电缆应直接接入保护柜。

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

7.1 100mw及以上容量发电机变压器组保护、重要发电厂的启动变压器保护,应配置双重化微机保护。

7.2 高频、低频、过压和欠压保护整定计算,要依据发电机组在并网前、后的不同运行工况和制造厂提供的发电机组的特性曲线进行。同时还需注意与汽轮机超速保护和励磁系统过压、欠压以及过励、低励保护的整定配合关系。

7.3 在整定计算发电机变压器组的过励磁保护时,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并按电压调节器过励限制首先动作,其次是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动作,然后再是发电机转子过负荷动作的阶梯关系进行。

7.4 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整定计算,要实测不同负荷工况下基波零序电压和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数据。200mw及以上容量的发电机定子接地保护基波零序保护与三次谐波电压保护的出口分开,基波零序保护投跳闸,发电机中性点侧三次谐波电压保护宜投信号。

7.5 发电机变压器组负序电流保护整定计算,依据制造厂提供a值进行。

7.6 发电机、变压器的差动保护,在保护正确、可靠动作的前提下,不宜整定得过于灵敏。

7.7 发电机变压器组过励磁保护应全面考虑主变压器及高压厂用变压器的过励磁能力。

7.8 做好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选型,防止系统单相故障发展为两相故障时,失步继电器的不正确动作。设计、制造单位应将有关这些问题的计算、研究资料提供给发电厂有关部门备案。发电机进相运行前,应仔细检查和校核发电机失步、失磁保护的测量原理、整定范围和动作特性。

7.9 发电机失步保护只有测量到失步振荡中心位于发电机变压器组内部构成威胁时,才作用于跳闸。同时避免断路器在电势角180°时开断。

7.10 在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发电机制造厂应提供装设发电机横差保护的条件,设计优先考虑配置横差保护,并要求该保护中的三次谐波滤过比应大于30。

7.11 200mw及以上发电机变压器组配置专用故障录波器。

7.12 发电厂厂用系统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每两年复核一次。

二次回路与抗干扰

8.1 认真落实《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反事故技术措施要点》中有关保护及二次回路抗干扰的规定。

8.2 在设计、安装、调试和运行的各个阶段认真检查二次回路,做好整组试验,防止二次寄生回路。

8.3 选用具有良好抗干扰性能并符合电力行业电磁兼容及相关的抗干扰技术标准的继电保护装置。

8.4 继电保护装置与接地网必须可靠连接。发电厂开关场至继电保护装置室敷设100mm2铜导线,继电保护装置室内敷设接地铜排网,接地铜排网与主接地网经一点可靠连接。保护装置直接与铜排网连接接地。

8.5 继电保护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0.5ω,机箱、柜应构成良好电磁屏蔽体并可靠接地。

8.6 对经过长电缆跳闸的回路,要采取防止长电缆分布电容影响和防止出口继电器误动的措施,如不同用途的电缆分开布置、增加出口继电器动作功率,或通过光纤跳闸通道传送跳闸信号等措施。

8.7 应加强对保护信息远传的管理,不得设置远程修改微机保护的软件、整定值和配置文件功能。防止干扰经由微机保护的通信接口侵入,导致继电保护装置的不正确动作。

8.8 在发电机厂房内的保护、控制二次回路均应使用屏蔽电缆。用于定子接地保护的发电机中性点电压互感器二次侧接地点应在定子接地保护柜内一点接地。

8.9 新建和扩建工程宜选用具有多次级的电流互感器,优先选用贯穿(倒置)式电流互感器。

8.10 为防止因直流熔断器不正常熔断而扩大事故,直流熔断器应分级配置,直流分路装设小空气开关时,要确保小空气开关有选择性地配合,每年要对直流熔断器的配置情况进行校核。

8.11 宜使用具有切断直流负载能力的、不带热保护的小空气开关取代原有的直流熔断器,小空气开关的额定工作电流应按最大动态负荷电流(即保护三相同时动作、跳闸和收发信机在满功率发信的状态下)的1.5~2.0倍选用。

9 安全自动装置

9.1 新投产机组、大修机组的同期回路(交流电压回路、直流控制回路、整步表、自动准同期装置及同期开关等)进行过更换或变动后,第一次并网前应进行以下工作。

9.1.1 检查同期交、直流回路的绝缘状况。

9.1.2 对同期回路进行全面、细致的校核(尤其是同期继电器、整步表和自动准同期装置)。模拟断路器的同期合闸试验,同时检查整步表与自动准同期装置的一致性。

9.1.3 结合反送电试验、带空母线升压试验,对整步表及同期检定继电器进行校核。

9.2 进相运行的发电机,其低励限制定值应符合发电机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和满足发电机静稳定要求,并要通过实际进相运行试验考验,随机组大修进行校验

9.3 进相运行的发电机配置双向无功功率表、功率因数表及功角表。

9.4 发电机自动励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和过励保护的定值应在制造厂给定的容许值范围内,与发电机转子过负荷保护相配合,保证调节器的过励限制、过励保护和发电机转子过负荷保护的动作顺序,随机组大修进行校验。

运行与检修

10.1 进一步规范继电保护专业人员在各个工作环节上的行为,及时编制、修订继电保护运行规程和典型操作票,在检修工作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反事故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通过有秩序的工作和严格的技术监督,杜绝继电保护人员因人为责任造成的“误碰、误整定、误接线”事故。

10.2 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规程和技术标准编制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二次回路的安装、调试、定期检验条例。

10.3 加强线路快速保护、母线差动保护、断路器失灵保护等重要保护的运行维护,保证备品备件管理的储备。母差等快速主保护因缺陷超时停役,应纳入监督考核。

10.4 认真做好微机保护及保护信息管理机等设备软件版本的管理工作,特别注重计算机安全问题,防止因各类计算机病毒危及设备而造成微机保护不正确动作和误整定、误试验等。

10.5 应加强继电保护微机型试验装置的检验、管理与防病毒工作,防止因试验设备性能、特性不良而引起对保护装置的误整定、误试验。

10.6 继电保护专业要与通信专业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设备的问题而引起保护不正确动作。

10.7 差动保护(母线、变压器、发电机的纵、横差等)在投入运行前,除测定相回路和差回路外,还应测量各中性线的不平衡电流、电压,检验保护装置和二次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10.8 母线差动保护停用时,尽量避免母线倒闸操作。

10.9 双母线中阻抗比率制动式母线差动保护在带负荷试验时,不宜采用一次系统来验证辅助变流器二次切换回路正确性。辅助变流器二次回路正确性检验宜在母线差动保护整组试验阶段完成。

10.10 检修设备在投运前,应认真检查有无电压二次回路短路、电流二次回路开路和不符合运行要求的接地点的现象。

10.11 在一次设备进行操作或检修时,应采取防止距离保护失压及变压器差动保护和低阻抗保护误动措施。

10.12 在运行线路、母线、变压器和发电机变压器组的保护上进行定值修改前,应认真考虑防止保护不正确动作的有效措施,并做好事故预想和防范措施。在实施过程中要特别注意现场设备的安全性。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优选6篇)

防止继电保护事故-预防措施适配人群继电保护员,二次回路检修工,变电运行值班员使用场景继电保护调试,微机保护停用,差动保护校验制定目的怕继电保护出事,比如误动作、误接线、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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