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试卷
| 适配人群 | 施工单位人员,设备管理单位,防护员 | 使用场景 | 铁路施工,冬季作业,电气设备检修 |
|---|---|---|---|
| 制定目的 | 冬天冷,水管容易冻裂,工人手脚不灵活,走路打滑,炉子用不好会中毒。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冬天干活的工人、工地、炉子、电线、脚手架、道路。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带头检查,班组长盯现场,工人自己注意保暖和操作,安监科管汇总和抽查。 | ||
| 管理要求 | 水管包保温层,炉子离墙远点,电线老化就换,下雪撒沙子,上脚手架前先清冰。 | ||
| 监督与检查 | 部门每月查两次,安监科不定期突击看,没做到的停工整改,再犯扣奖金,出事追责到人。 | ||
一、填空:。
1.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与分别签定。
2. 每日施工前,未经人员不得上岗施工。
3、现场施工要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制度。
4、施工期间,防护人员工地时,必须经过批准,且替补人员到位后方可离开。
二、判断题:
1. 施工前必须做到“四到位”,既领导、人员、技术、监理到位。()
2. 施工用电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电气设备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锁”。( )
3、施工人员上班前和工作中不准饮酒,操作时不得互相打闹、嬉戏或上下抛掷物件。()
4、施工现场使用相对固定的配电箱安装高度不得小于2.0m,移动式开关箱的设置高度不小于0.2m(箱底至地面),; 配电箱距离使用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
5、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做接地或接零保护。()
6、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可以用其他金属丝代替,并且需与设备容量相匹配。()
7、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必须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品,不得违章操作。()
答案:
一、填空:
1. 施工单位 设备管理单位
2. 教育
3、八不准
4、离开施工负责人
8、供电电缆 同意确认
二、 判断
1. *
2.√
3.√
4.*
5.√
6. √
7. √
2104年防寒过冬试卷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每空2分 共50分)
1、为保证职工在冬季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局、公司的各项规定,牢固树立,确保职工和。
2、各部门在11月15日前,必须对职工进行一次,的教育和技术培训。并对所有工种进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能上岗作业。
3、做好防防中毒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用户所使用的、、临时木料烘干房(炕),与房屋可燃结构防火需进行严格检查,发现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限期令其处理。
4、各部门于月日前将取暖的及炉火的汇总后,报中心安监科备案。
5、冬季施工工地的、、等,应采取,雨雪天气应及早撒沙石,绑扎,并建立清扫制度,做到,
。
二、简答题:(5题共50分)
1、防寒工作要求第2条对公用设备要求有哪些(10分)
2、防寒工作要求第5条对电器设备要求有哪些(10分)
3、防寒工作要求第9条的内容是什么(10分)
4、一旦职工在生产岗位突发疾病如何处置(10分)
5、煤气中毒自救方法(10分)
一、填空题
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人身安全,健康
2.防寒知识,冬季作业要求,冬季安全知识
3. 防火,防煤气,使用单位,火炉,烟囱, 距离, 隐患
4. 11月15日 ,炉火, 数量 ,安放地点
5.道路、脚手架、脚梯,防滑措施,防滑材料,不积水、不积雪
二、简答题
1.答:楼房公用厕所、盥洗室及室外裸露上下水管路及配件应做好保温防寒,防止管路结冰堵塞和冻裂现象,以保证生产、生活正常使用。
2.答:对房建设备的电气线路、照明设备应进行全面检修,重点对带席顶棚的电线路及接头进行检修,以防止因线路老化引起火灾事故。
3.答:各部门入冬前应对机械动力设备进行一次检修保养,更换油脂,冬季不使用的施工设备应全部及时收回、妥善保养;对仍需使用的施工设备要做好防火防冻工作,保证各类设备冬季安全使用。
4.答:一旦发生职工在生产岗位突发疾病时,要立即通知当地医疗部门(就近)进行抢救,并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和公司安全值班人员,同时,做好现场的保护和调查取证工作(备查)。
5.答:(1)首先打开门窗,流通室内空气。
(2)尽快将患者移到新鲜空气处,让患者进行深呼吸:松开患者衣服,解开领带、纽扣和皮带,天冷注意保暖。
(3)如果有人已轻中度中毒,而周围又没有别人,此时虽已全身乏力不能站立,可以在地上匍匐爬行,离开煤气中毒现场,并同时呼救(呼叫120急救中心)。在救护车未来前,如呼吸停止应进行人工呼吸,并进行心脏按压急救。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试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考题 试卷
| 适配人群 | 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营业线施工,邻近营业线作业,天窗作业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影响火车跑,怕机器撞到电线,怕工人摔下来,怕没通知就动工,怕列车来了人还在路上。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铁道边干活的人,包括开大机器的、盯车站的、现场防护的、带班的。 | ||
| 职责分工 | 施工负责人管全局,驻站联络员盯车站消息,现场防护员看工人下道,安全员查措施落没落实。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签安全协议,必须设好防护,必须有调度命令,机器过车时停干,高空作业系安全带。 | ||
| 监督与检查 | 车站人员查登记,监理盯现场,工长天天巡,没做到就停工,再犯就换人,严重就清退。 | ||
一、填空题(每题2.5分,共50分)
1.铁路营业线施工是指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作业。
2.施工作业所提的严禁“两超”是指: 、 。
3.大型机械进行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必须具备设备出厂合格证和操作人员操作证,并严格落实制度。
4.凡影响行车的施工(特别规定的慢行施工除外)作业,都必须纳入天窗,不得利用 列车间隔进行。
5.凡在距离地面m 以上的处所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空作业。
6.施工单位的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及工班长必须经过铁路局有关部门培训,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人员不得担任上述工作。
7.天窗主体、共用作业单位均在 登记。
8.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未签订施工安全协议的施工计划申请,路局主管业务处室不予审核,严禁 。
9.影响行车的施工作业,未设好 ,不得开工。
10.没有在车站和无调度命令不准施工;未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不准施工。
11.未对劳务工进行营业线施工安全基础知识培训、法制教育不得。
12.断开、更换钢轨、拆换接头夹板或调整轨缝前应在钢轨两端轨节间纵向位置,安设一条截面不少于mm2 的铜连接线,连接可靠方可开始作业。
13.施工大型机械在进行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施工中,邻线有列车通过时需 作业。
14.水泥搅拌桩基、镟挖钻机等大型机械移动作业地点时,施工项目部必须亲自现场组织移动,未移动到指定地点,固定措施未完成前,不得离开。
15.施工作业中,驻站联络员不仅要将列车运行信息告知现场有关人员,同时,遇有作业车辆时,需将作业车辆地点、发车时间、行走路径、移动范围等及时通知现场防护员和,现场(含远端)防护员接到来车通知后,及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下道避车。通知时机、下道避车时机由各单位具体规定。
16、 由施工单位制定,经单位会签(盖单位公章)后,上报铁路局。其中:建设项目(含路外)施工方案应先报预审,再报铁路局 审批。
17、“三会”是指。
18、邻近营业线a、b类的施工,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对营业线采取“ ”等的保护措施,所设计的必须经铁路局主管业务处审查批准。
19、作业过程中, 与必须保持通信畅通并定时联系,确认通信良好。一旦联控通信中断,作业负责人应立即命令所有作业人员 。
20、营业线施工方案审核通过后,施工单位应与和 按施工项目分别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
二、选择题(每题3分,共30分)
1.施工防护的设置与撤除,由( )决定。
a、现场防护员b、驻站联络员 c、施工负责人d、安全负责人
2.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以上的距离,与回流线、架空地线、保护线保持( )以上距离,距离不足时,牵引供电设备须停电。
a、2m2m b、2m1mc、1m1m d、1m2m
3.普速铁路邻近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为( )米。特殊情况下可为()米。
a、31b、22 c、2 1d、3 15
4.室外防护员每间隔不超过( )分钟与驻站联络员进行通信试验。室外防护员连续3次呼叫驻站联络员无应答,室外防护员立即通知作业人员下道并在安全区域避车。
a、1-3b、3-5c、1-5d、5-10
5.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分为()类。
a、四b、三 c、二d、没有分类
6.邻近营业线进行可能因翻塌、坠落等意外而危及营业线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如营业线路堑地段有可能发生物体坠落、翻落侵入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的施工,属于()。
a、邻近营业线a类施工b、邻近营业线b类施工
c、邻近营业线c类施工d、营业线ii级施工
7.普速铁路邻近营业线施工,其中( )需纳入天窗内进行。
a、a、b、c类b、a、b、c类
c、a类和b类的一部分d、a类和b类的一部分
8.营业线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安全放在首位,坚持( )的方针。
a、“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b、“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c、“安全第一、综合治理”d、“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9.《普速铁路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使用氧气乙炔切割设备时,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米,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米。
a、5, 4 b、10, 5c、5, 5d、6,3
10.《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规定,作业人员下道后距离钢轨头部外侧的距离不小于( )米
a、2.5米b、2米c、根据列车运行速度确定 d、3米
三、简答题(每题10分共计20分)
1.施工过程中,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及施工负责人之间如何联系( 10分)
2.结合自己的工作岗位(职务或职名),谈谈施工安全本职岗位卡控的重点。(10分)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试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十不准
| 适配人群 | 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 | 使用场景 | 营业线施工,夜间作业,线路封锁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出事,怕人没培训就上岗,怕现场没人管,怕车和人混在一起。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施工的人、工地现场、夜间作业、既有线附近。 | ||
| 职责分工 | 负责人要盯现场,防护员守岗位,联络员保通话,工人听指挥不乱跑。 | ||
| 管理要求 | 必须培训考试合格、签协议批方案、三人到位通讯通、物理隔断车人分开、照明够才夜班、封锁命令下了才能进。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天天查,工长随时盯,谁违规就停工重学,严重就清退换人,记录在本子上留痕。 | ||
1、未经(安全、技术)培训和培训后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准上岗施工。
2、施工安全配合协议不签订,施工方案、计划不批准,不准施工。
3、现场防护员、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不到位,通讯联络信号不畅通,不准施工。
4、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原则,邻线列车和施工作业人员未实行物理隔断,不准施工。
5、照明设备不良或配备不足时,不准夜间施工。
6、未接到线路封锁命令,任何人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7、未按审定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安全防护不到位,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准发布施工命令。
8、任何人不准翻越防护栅栏,跨越警戒绳到既有线上行走、作业。
9、未按规定穿戴标记的防护服,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10、线路设备状态未达到列车放行条件,材料及机具侵入限界的,不准放行列车通过。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试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
| 适配人群 | 驻站联络员,现场安全员,施工防护员 | 使用场景 | 营业线施工,封锁作业,轨道电路区段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影响火车跑,怕设备不稳出事,怕工人干活不小心撞上车。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铁路边上干活的人、工具、车子和施工点。 | ||
| 职责分工 | 项目经理盯全场,工班长管自己人,防护员守路口,民工必须有正式工带着干。 | ||
| 管理要求 | 设防护员、戴黄衣服、800米外下道、机具不碰钢轨、材料不超线、施工前交底签字。 | ||
| 监督与检查 | 领导要现场查,安监员天天盯,没按规矩做就停工重来,出了事追到个人头上。 | ||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资料铁路营业线施工定义: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一、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常识
1、铁路营业线要点施工实行“坐台制”,指定专人(经培训合格的驻站联络员持证上岗)到行车室,按规定办理登记、销记手续,与车站值班员保持联系,随时将列车运行情况通知施工现场,反馈施工现场的信息。
2、封锁施工采用三级防护,即驻站联络员、两端施工防护人员(遇曲线和不能通视等情况,增设中间防护员)和现场安全员;为保证信息传递及时和充分利用封锁时间施工,以上人员配备必需的通讯联络设备和防护设备。
3、作业开始前,应认真、全面地作好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才能上道作业;施工作业中,要随时掌握好进度和质量,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完毕,要认真进行检查,确认线路状态良好,机具、材料无侵限才能收工。
4、强化营业线施工作业控制,严格执行施工安全措施记名落实制度;对既有设备的检查、观测、保养等要定人、定时、定项目、定标准,实施专人负责检查落实,确保行车、施工安全处于受控状态。
5、上道作业人员,必须穿戴规定的防护服装和防护用品,发现来车必须在列车距施工点不少于800米下道避车,(“铁道部《铁路运输系统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点控制措施》”规定(可能不适用提速以后的线路)。 要求快速旅客列车到达施工地点前10分钟,必须停止影响列车安全运行的一切施工,且人员、机具等均应撤离至安全地带,物料堆码牢固,保证作业人员安全和列车安全通过。)复线和站内线路上作业时,邻线来车如有防护员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并要注意本线来车;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工具不得侵入限界。
6、非内部职工不能担任营业线施工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道口看守员等特殊工种。严禁民工单独执行既有线上施工任务,不准民工单独使用各类轨道作业车辆。
7、可能影响营业线稳定的工程,必须派人日夜巡守,列车通过、雨雪天气应及时检查,发现路基开裂、变形、坍塌或线路异常,必须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
8、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不得短路钢轨间绝缘节,严禁打断、打脱连接钢轨的“导接线”、道岔区段内的“跳线”和电务箱盒引向钢轨的“引接线”。
9、营业线轨道施工使用液压起道机,非封锁时间、区间(段)严禁使用未经改造的齿条式起道机。
10、因施工而临时拆除的营业线各种标志,应及时恢复正位。
11、对区间卸车、桥涵顶进、开挖路基、道岔推进、抬道、拨道、拨接开通等对行车威胁大的施工作业,分部经理或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必须亲临现场指挥,精心组织、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12、使用轻型车辆:非封锁时间和区间严禁在营业线上使用轻型车辆;在封锁时间和区间使用,必须按规定配足随车人员和设防护,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影响列车运行;轻型车辆应存放在固定的安全地点并加锁。
13、在自动闭塞和有轨道电路区段施工时,养路机具、轻型车辆、万能道尺等,都必须有绝缘装置,长撬棍、单轨小车手柄等要安装绝缘套管;不得用金属导电材料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和轨距拉杆等。
14、无缝线路地段施工时,应事先与设备管理单位取得联系,根据季节气温和锁定轨温制定施工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5、笨重物件、履带式施工机械过道口时,应提前和工务、电务、接触网等有关工区联系,取得同意、设好防护、应急措施后才能通过。
16、在既有线边施工的物资、设备、车辆不得侵入建筑限界;在与营业线基本等高并行的地段施工,靠既有线一侧距钢轨2米外设置明显的限界桩和拉限界绳,限界桩、绳要求:限界桩可采用木杆、竹杆、钢管,限界桩须钉立牢固,限界桩地面以上1-1.2m高,5-10m一个桩,刷红白或黑白相间的油漆,20cm分节,限界桩距既有钢轨2m以上,限界绳用塑料编织网、三角旗绳或绳索,无特殊情况施工人员不越过限界绳,设备、材料不得侵入限界绳内。
17、施工单位临时管理的行车线路,必须指派专人巡道,并保证足够的劳力进行线路的养护维修和防护,确保线路状况良好,恶劣天气,更要加强巡道养护;巡道养护和防护要认真执行工务养护有关规定。(验收交接工作要在开通使用前进行,且必须有施工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竣工验收交接后,方能正式移交使用单位运营或投产使用,未办理验收交接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否则,将追究施工领导小组责任。186号文64条)。(一般情况下线路开通后过渡期双方共同负责,正式开通后施工单位就不能上道作业了。)
18、涉及营业线及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必须做到(8不准1卡死)(1)没有制定周密的施工方案和有效的安全措施不准施工;(2)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3)没有召开技术交底会不准施工;(4)施工相关人员没有进行培训和持证上岗不准施工;(5)施工负责人不明确和包保盯控干部没有到岗不准施工;(6)施工配合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7)施工防护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8)安全监察(督)和质量监理人员没有到岗不准施工;(9)卡死施工开通前的确认及点后整修和检查关。
19、在既有线旁作业人员应遵守“八严禁”的内容(1)严禁防护人员不穿黄色服装上岗;(2)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停车信号;(3)严禁施工人员在既有线上坐卧休息或行走;(4)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5)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6)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7)严禁抢道钻车;(8)严禁在两线间避车。
20、八项“无计划施工”或“黑施工” (1)凡未列入路局月度施工计划或无路局运输部门通报批准的施工;(2)凡是超出局月度施工计划电报批准的施工作业范围、作业项目、作业时间的规定;(3)已纳入局月度施工计划或运输部门电报批准的,但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的,行车调度未批准的施工作业;(4)私自利用综合“天窗”点、未在车站运统-46登记,未经行车部门批准的施工作业;(5)在天窗点内未完成,在消点后仍在施工作业的;(6)在天窗点前进行明令禁止的施工作业;(7)凡行车调度未下达施工命令,未明确施工给点起止时分而提前进行的“天窗”点的施工作业;(8)在天窗点外从事天窗点内的施工作业项目。
21、营业线边、危险场所施工应在施工地段醒目的位置设置警告、警示标识、标语等,提醒相关人员及行人注意安全。
22、营业线施工劳动安全管理规定(1)禁止酒后上班;(2)禁止私自乱动铁路上的任何设备;(3)禁止攀登车辆、钻越车底和从车底、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4)禁止向运行中的机车司机招手和拦截火车;(5)禁止在线路上、道岔区、车厢底下休息、行走;(6)禁止劳务工、未定职职工单独上道作业;(7)禁止安全防护人员擅离岗位;(8)严禁防护人员不按规定着装上岗;(9)严禁防护人员随意显示行车信号;(10)严禁未按规定设防护进行施工;(11)严禁各种施工机具、材料侵入限界;(12)严禁在列车运行中,扒车、跳车;(13)严禁在两线间避车;(14)横越线路时,必须遵守“一站、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需绕行车辆时,其距车辆不得少于5米;(15)营业线复线边步行上、下班应集体在路肩上面对列车来车方向行走;(16)冬季穿越轨道时不得带耳塞或将棉帽护耳放下;(17)不得在铁路上闲谈、休息、吃饭、坐卧、放置物品。
23、在进行拆卸、安装、更换、测试、移动既有设备作业时,必须坚持“三不动”、“三不离”的安全制度。 1、三不动:未联系登记好不动;对设备的性能、状况不清楚不动;正在使用中的设备不动。 2、三不离:设备有异样,未查清原因不离;影响设备正常使用,未修复不离;工作完毕,未试验良好不离。
二、铁路营业线施工单位安全监督检查内容、职责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部对所属各分部、各分部对所属各施工队、各施工队对各作业工班之间层层进行监督检查。
1、在施工前,对营业线施工安全方案和实施细则以及施工准备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按照审查批准的安全施工组织措施对现场施工进行监督检查,对关键环节进行全过程盯控; 3、对人员培训到位和培训效果进行监督检查; 4、对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在施工前,对施工机械设备状态进行监督检查; 6、制定营业线施工安全干部包保制度并落实; 7、与铁路局安监室签订安全协议;(一般都与设备管理、使用单位段一级签订安全协议,报路局有关业务处审查盖章) 8、对各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9、组织地面检查,对营业线上或周边的基坑开挖、爆破,对营业线路基及附属工程改建、营业线运营设备齐全、营业线上跨、下穿施工安全、防洪防胀、既有设备的改建施工安全、路料装卸安全、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等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卡控; 10、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分析当前施工存在的安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
三、加强对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施工单位必须提高安全意识,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施工安全管理和日常检查的职责;要经常对全员进行遵章守纪的教育,建立施工单位内部全面的安全责任制,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并认真予以落实。健全各级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使各级干部、各职能部门和广大职工人人负起安全生产的责任,人人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健全施工安保和监督体系,形成确保行车安全两道防线
1、对参加涉及营业线施工的全体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与行车安全直接有关的“四员一长”安全员、防护员、爆破员、带班人员和工班长,必须经路局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质的人员担任。
2、施工项目经理、副经理,安全、技术、质量等主要负责人必须经铁道部(或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培训,不允许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担任上述工作。
3、把外部劳务和民工管理纳入本单位职工管理范围,对外部劳务和民工要进行上岗前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作业时必须由技术熟练、懂安全、善管理的职工带领;民工在营业线上进行作业,必须由经考试合格的正式职工带班。
4、凡是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所有施工项目,施工期间不管有无设备管理单位人员在旁监护,都必须有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安全(防护)员现场监护,安全(防护)员须持证佩带明显标识上岗,检查安全防护是否到位、规范,监督施工人员是否按规范操作,及时处置事故隐患,消除不安全因素。五、认真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交给具体作业人员,双方要签字确认并留存。作业开始前,施工负责人应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认真、全面地技术、安全交底,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按规定设置好防护。作业中要随时处理好安全和进度关系,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施工中不得擅自降低安全技术交底确认的安全防护标准和措施。六、严格执行施工申报审批制度,认真落实施工、维修天窗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施工项目,必须先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项目、作业内容、时间和地点、影响范围、施工等级,施工主体单位和配合单位、工期、质量保证措施、放行列车条件、施工负责人等,能用图表表示的需附图表)和保证行车、施工、人身安全的技术、安全措施,局指挥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建设指挥部和铁路局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施工中相关技术人员、专职安全检查人员要检查确认;改变已经批准的安全防护方案须报路局原批准单位重新审批。影响行车或影响行车设备稳定、使用的施工项目未经申报批准严禁施工,擅自施工或擅自扩大施工内容和范围的,一经发现立即停工并追究施工单位责任。(186号文13条)各项施工、维修作业要采用平行作业的方式,综合利用天窗,提高天窗的利用率。要严格按照运行图预留的慢行附加时分控制线路慢行处所,原则上单线一个区段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双线一个区段每个方向慢行处所不超过两处,同一区间内慢行处所不超过一处(包括施工慢行处所)。各项施工要按规定控制慢行距离和慢行速度,桥涵顶进施工慢行限制速度不应低于45km/h。
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试卷:铁路营业线 施工安全须知
| 适配人群 | 带班职工,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 | 使用场景 | 营业线施工,天窗作业,道口监护 |
|---|---|---|---|
| 制定目的 | 怕施工影响火车跑,怕工人出事,怕设备被碰坏,怕光缆断了通信中断,怕下雨塌方。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在铁路边上干活的人,包括正式工、带班的、劳务工,还有用的机器和工具。 | ||
| 职责分工 | 带班人要管好劳务工,正式工要盯现场,驻站联络员报列车消息,防护员守工地,施工负责人拿主意。 | ||
| 管理要求 | 劳务工不能单干,必须正式工带着;施工前签安全协议;设驻站和现场防护员;开挖不掏底;高处戴安全带;接触网附近保持2米距离。 | ||
| 监督与检查 | 监理和设备单位来查,车站值班员盯着,施工负责人负责到底。没按规矩做就停工,再培训,严重就换人。检查记录要留底,每周对一遍。 | ||
基本概念
营业线施工是指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设备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各种施工,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天窗是指列车运行图中不铺画列车运行线或调整、抽减列车运行线为营业线施工、维修作业预留的时间,按用途分为施工天窗和维修天窗。
参加营业线施工(包括营业线维修)的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即带班人员)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对劳务工要进行施工安全培训、法制教育和日常管理;要先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一章施工安全协议
营业线施工必须签订协议,没有签订《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不准施工,严格按规定编制、审核、审批协议,内容规范,措施具体,严格把关执行。
施工安全协议书由施工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组织单位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分别签订。
安全协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施工项目、作业内容、地点和时间、影响范围);施工责任地段和期限;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护内容、措施及专业结合部安全分工(根据工点、专业实际情况,由双方制定具体条款);双方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包括共同安全职责和双方各自安全职责);违约责任和经济赔偿办法(包括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时双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安全监督和配合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内容。
第二章施工防护
第一节 施工办法
一.施工防护规定
凡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及发生设备故障和灾害地点,均应设置防护。
在区间或站内线路、道岔上封锁施工作业时,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应由指定的、经过考试合格人员担任。施工负责人可指派驻站联络员负责在车站办理施工封锁手续,向施工负责人传达调度命令,通报列车运行情况,并向车站值班员传达开通线路请求。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执行任务时,应佩戴标志,携带通讯设备;防护人员还应携带必备的防护用品,随时观察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通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驻站联络员要随时与现场防护员保持联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施工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二.线路发生危及行车安全故障时的防护办法
1.立即使用对讲机等通信设备通知车站、驻站联络员或运行列车,并在故障地点设置停车信号,如瞭望困难,遇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或夜间,还应点燃火炬。
2.当确知一端先来车时,应先向该端,再向另一端放置响墩(响墩应按不同线路等级的列车紧急制动距离设置),然后返回故障地点。
第二节放行列车条件
第三节道口安全与防护
1.在施工使用期间内同所在工务段签订安全协议。
2.在有人看守道口,使用单位必须选派经过道口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协助原看守人员看守,持证上岗。
3.在无人看守道口,使用单位必须加派经过道口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的正式员工持证上岗监护。
4.看守时间为全天24小时不间断,班次和看守人次可根据通过列车对数和重新调查的公路交通流量;使用单位与工务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节 开挖作业要求
一.路基开挖
1.路堑开挖应自上而下进行,严禁掏底开挖。
2.开挖时应定期对坡面、坡顶的稳定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处理。
3.分层开挖时,作业面应相互错开,严禁重叠作业。
4.严禁在松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5.路堑开挖危及运输道路及建筑物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6.高处作业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7.在路堑内高陡斜坡、冻胀泥泞地段作业,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8.弃土时不应影响路堑边坡和弃土堆的稳定,严禁在泥石流沟堆弃土石。
9.挡土墙、护墙明挖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对开挖较深且边坡稳定性较差的基坑,应分段跳槽开挖,加强临时支护;
(2)基坑弃土或坑边材料的堆放位置与高度应不影响基坑的稳定。
10.抗滑桩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桩口应设防止地表水流入的设施及防止坠物的护栏;
(2)人员上下应有安全可靠的设施,不得携带任何工具、材料;
(3)孔下必须设掩避所,工作人员不宜超过2人,起吊时应明确联系信号,统一指挥;
(4)孔下有害气体含量应随时检测,超过规定标准时应进行通风,达到允许浓度标准后方可作业;
(5)孔内爆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6)井下作业,不得攀扶箍筋上下;
(7)灌筑混凝土应防止杂物下落伤人。
11.支撑渗沟开挖深度超过1.5m时,应加设支撑。开挖后应立即回填,防止雨水浸泡基坑,危及人身和行车安全。
12.开挖过程中发现山体有滑动或崩塌迹象时,应立即停止开挖,采取相应措施。
二.桥涵开挖
(一)明挖基础
1.基坑开挖应符合下列规定:
(1)基坑开挖对邻近建筑物或临时设施有影响时,应提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基坑顶面应提前做好地面防、排水设施。
(3)基坑开挖时,不得采用局部开挖深坑及从底层向四周掏土。
(4)基坑顶有动载时,坑口边缘与动载间的安全距离应根据基坑深度、坡度、地质和水文条件及动载大小等情况确定,且不应小于1.0m。必要时应采取其他措施。
(5)基坑开挖时,应观测坡面稳定情况。当发现坑沿顶面出现裂缝、坑壁松塌或遇涌水、涌砂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加固处理后方可继续施工。
(6)基坑采用排水法降低水位区域的建筑物可能产生沉降,应加强观测,必要时采取防范措施。
(7)在排水过程中,当出现大量砂漏、围堰裂缝漏水较大、围堰内侧坍塌等情况时,应暂停抽水,采取加固措施。
(8)拆除多层井点应自底层开始逐层向上进行。在下层井点拆除中,上部各层井点应继续抽水。
2.基坑护壁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挡板支撑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根据土质情况确定分段分层支护开挖,每层开挖深度不宜超过1.5m,边挖边支;
②当发现支撑变形或折断时,应立即加固;
③支撑拆除应自下而上分段进行。
(2)混凝土围圈护壁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混凝土围圈应开挖一段、灌筑一段;
②顶层护壁口应高出地面0.3m以上。
3.钢板桩围堰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板桩起吊需要改变吊点位置时,其吊点位置不得低于桩顶下1/3的桩长;
(2)钢板桩用锤击下沉时,桩顶应有桩帽,桩帽变形时应及时更换。
4.混凝土与砌体基础施工时应符合《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
(二)挖孔桩基础
挖孔桩基础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挖孔桩较深时,孔壁应支护,渗水时应采用抽排水措施。
2.桩孔周围应有防、排水设施。
3.孔口围圈应高出地面0.3m以上,并设防护栏。孔口安全梯应挂牢固。
4.夜间作业应悬挂警示红灯。挖孔暂停时,孔口应设盖防护。
5.孔内作业时应有防止物体堕落措施。相邻两孔中,当一孔爆破或灌筑混凝土时,另一孔的挖孔人员应停止工作,并撤出井孔。
6.人工挖孔,当孔内二氧化碳含量超过0.5%,或作业人员已感不适时,应采取通风措施。
7.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应采用机械强制通风。挖孔深度大于15m时不宜采用人工挖孔。
第五节 既有设施防护
一.营业线施工中光电缆安全工作
1.在营业线施工时,必须将施工时间、施工范围提前通知运营单位。运营单位有责任将地下光电缆线路的情况及时、准确地提供给施工单位。
2.要在营业线施工时,施工单位与运营单位必须签订有关协议,协议中应有确保电务和信息传输系统光电缆线路安全的内容。
3.对可能影响到光电缆线路安全的施工,施工单位和运营单位应在现场设安全负责人,确保光电缆线路的安全。
4.当施工中需要移设光电缆线路时,运营单位应先对使用的电路和设备采取,然后再进行施工。
5.运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做好施工配合工作。
6.施工完毕后,应对施工范围内的光电缆线路安全进行确认。制订相应的措施,加强在营业线施工时电务和信息系统光电缆线路的安全。
第三章 电气化区段作业
一.一般规定
1.电气化区段施工前,必须指派专职人员负责与供电部门联系。
2.在电气化铁路线路上,所有的接触网设备,自第一次受电开始即认定为带电设备。
3.禁止人员直接或间接与接触网的各导线及时连接部件接触。
当接触网的绝缘不良时,在其支柱、支撑结构及其金属结构上,在回流线与钢轨的连接点上,都可能出现高电压,因此应避免与上述相接触。
4.雷电时禁止在接触网上进行作业。
5.在进行接触网作业时,必须在封锁的线路上进行。
6.侵入建筑限界的接触网作业,必须在封锁的线路上进行
7.禁止使用试验不合格或超过试验周期的受力工具和绝缘工具。
二.作业规定
(一)电气化铁路附近有关安全规定
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所携带的物件与接触网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二米以上的距离。
2.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二米的建筑物上作业时,接触网必须停电,并要遵照下列规定办理:
①施工负责人要向电力调度员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书,申请书中应明确指出施工地点、施工所需时间,施工开始时间及作业特点。对于有计划的作业,申请书应于施工前两天提出。
②只有在接到电力调度员许可停电施工的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指定的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之后 ,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接触网工必须在场监护,在有关电气安全方面,施工负责人必须听从接触网工的指导。
③施工结束,接触网工要确认所有工作人员都已在安全地点之后,方可拆除临时接地线,并通知电力调度员施工已完工。在拆除临时接地线之后严禁再进行施工。
3.在距接触网带电部分二米到四米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它设施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4.发现接触网断线及其部件损坏或在接触网上挂有线头、绳索等物,均不准与之接触,要立即通知附近的接触网工区或电力调度派人处理。在接触网检修人员到达以前,将该处加以防护,任何人员应距已断导线接地处十米以外。如接触网已断导线等侵入建筑接近限界危及行车安全时,则必须根据《铁路技术管理规程》的规定进行防护处理。
5.在接触网支柱及接触网带电部分5.0米范围内的金属结构上均须装设接地线。天桥及跨线桥靠近跨越接触网的地方,必须设置安全栅网。
悬挂有接触网或与接触网相连的支柱及金属结构上,接地线已损坏时,禁止与之接触。
支柱及金属结构的接地线,应由接触网工装设;当更换钢轨或进行养路工作需移设接地线时,应由接触网工或工务部门受过专门训练的人员进行。
(二)通过平交道口的规定
1.施工车辆货物装载高度(从地面算起)不得超过4.5m;
2.在装载高度超过2m的货物上严禁坐人;
3.高长杆件应水平通过。
(三)装卸作业规定
1.在带电的接触网下,不准在敞车、平车、罐车等车辆(棚车、保温车、家畜车内除外)上进行装卸作业。
2.不准用竹竿等物测量货物的装载高度等靠近接触网的作业。
三.其他规定
1.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包括长杆、导线、塔尺、钢尺、皮尺、花杆)与牵引供电设备的带电部分需保持2m以上距离。不足2m时,应提前提出接触网停电申请,接到停电施工许可命令,由接触网工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可施工。
2.在离接触网带电部分不到2m的建筑物上作业时,必须按规定办理接触网停电申请手续,得到许可停电施工命令,并有接触网工区派人安设临时接地线后,方准施工。
3.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导线、支柱、房顶及其他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须有接触网工或经专门训练的人员在场监护。
4.与接触网同杆合架的电力线路设备,非电力部门的专职人员禁止攀登作业。
5.在电气化铁路区段使用架空索道或绞车时,应先做好调查,其钢丝绳(包括晃动量)离接触网带电部分最小距离应大于5m,并设有接地线。
6.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
7.在距离接触网5m范围内使用发电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并有防护措施。
8.在电气化区段,不准用水冲洗各种机械和车辆。
第四章线路桥涵工程施工
第一节 路基施工
一.营业线路基施工
1.营业线路基施工前必须编制施工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查、建设单位审批后方可组织施工。施工方案中必须针对施工组织要求、施工工艺要求、使用施工机械设备要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并严格按照批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组织施工。
2.在铁路安全保护区内进行的一切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等施工,必须对地下光电缆及其他构筑物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确保行车设备安全。施工前必须与有关设备管理对地下设施共同进行现场调查,并在设备管理单位的监护下开挖探沟,明确地下设施的种类、数量、走向、埋深等情况,做好标志或迁移后方可进行开挖、整平、钻孔等施工;施工必须在设备管理单位现场监控下进行,确保监控到位;地下设施两侧一定距离内严禁采用大型机械设备施工;暴露的地线设施必须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
3.临近营业线进行路基开挖、填筑、地基加固及帮宽等施工,必须把确保行车、人身安全作为安全控制重点,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1)临近营业线施工地段应设置安全警戒绳,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施工机械不得超越警戒线作业。
2)施工地段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设置防护员,及时掌握并向现场施工人员通告列车运行情况,确保临近营业线时施工人员和施工机械提前停止作业。
3)现场进行开挖、填筑、整平、压实和加固施工的施工机械设备、运输车辆,必须执行“一人一机”防护制度,列车通过前必须停止作业,严禁侵入铁路限界。停工时应将施工设备移至远离行车线路的安全地方存放,并熄火制动,派人看守。
4)进行路基加固施工的各种桩机,在安装前和移动前应对安装点和移动线路的地基进行整平、压实;在线路外侧设置必要的接线,确保设备不发生倾斜、倒塌,影响行车安全。
5)新旧路基接茬地段和帮宽地段施工,开挖既有路基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分层开挖台阶,开挖一层填筑一层,严禁超挖。
4.路基填筑施工,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规范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工艺标准施工,分层压实,层层检测,否则严禁进入下道工序施工,确保路基填筑质量。
5.临近营业线进行路基爆破作业,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并按规定报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必须针对营业线行车制定严密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行车安全。
二.路基支挡结构
1.路基支挡结构必须严格按设计和规范施工,严禁擅自变更设计,严禁偷工减料。
2.路基支挡结构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规定强度要求,不得进行下步拆除支撑结构、开挖等施工。
二.要点施工
(一)要点施工组织
1.要点施工方案必须报监理、建设指挥部审查盖章后再报路局建设管理处组织召开施工方案审查会。铁路局建设管理处批复后由施工单位与各设备管理单位签订安全协议,并上报月度施工计划和监管计划。
2.施工前3日由施工单位向铁路局运输处施工科提报日计划。日计划的内容必须与月计划一致。计划下达后认真核对计划是否与现场施工作业内容一致,禁止“超范围、无计划或超计划”施工。
3.要点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明确施工领导、现场指挥部、主管技术员、驻站联络员、安全防护员的名单,并必须做到“四到位”,即:人员到位、职务到位、责任到位、业务水平到位。
(二)施工准备
1.施工前,要认真做好人力、机具、物资、劳保和防护设施等各项准备工作;现场机具、设备及材料堆放必须牢固,符合限界的要求。
2.施工现场要严格按规定设置防护标志,未设好防护禁止开工。封锁施工时,应在车站行车室设驻站联络员,施工地点设现场防护员,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必须由经过考试合格的人员担当。驻站联络员与现场防护员要保持随时通信状态,掌握施工现场和列车运行的情况,做好邻线通过列车时的安全防护,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和施工负责人。
3.封锁前无慢行的施工,禁止在封锁施工前上道做施工准备工作。
(三)施工过程中安全控制
1.施工中要统一指挥,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工艺流程和卡控措施,严格按规定标准及批准的范围设置防护和慢行标志,坚持标准化作业,按计划掌握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行车安全和按时完成开通。
2.遇危及行车安全时,施工负责人应立即采取果断措施,拦停列车,并及时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四)线路开通条件
1.施工后要坚持逐级复查制度,及时清理施工机具、路料等,必须达到线路临时补修标准和放行列车条件并经设备管理单位确认后,方可在《行车设备施工登记簿》内销记交付开通使用,以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开通时,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应提前50分钟向车站值班员提出延时申请,并办理延时手续。
2.施工作业完成后,经施工、设备管理单位检查,确认达到放行列车条件(接触网施工或配合停电作业时,还必须确认具备送电条件)后,方可由施工负责人(驻站联络员)、设备单位检查人(设备单位指定人员)办理开通登记(施工销记),车站值班员签认后,由车站值班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3.车站值班员核对销记内容无误后,向列车调度员申请销记命令。列车调度员核对施工计划、施工调度、登记内容、销记内容无误后,发布施工结束命令。车站值班员核对调度命令、销记内容无误后签认,并宣布施工结束。
(五)路料清理
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要立即清理、回收路料和施工机具。对当日不能回收的,要整齐码放在线路安全距离外,严禁侵入限界,并要安排专人负责24小时看守。重新回收路料时,施工单位必须在车站登记并安排驻站联络员和防护人员。
第三节 桥涵施工
一.桥涵施工基本要求
1.在临近营业线进行箱涵施工、桥涵接长施工、上跨桥施工,直接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和设备稳定,施工单位必须把营业线路基稳定作为安全控制重点,严格按照设计和批准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证措施。
2.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落实机具、材料和人员,办理好线路封锁或限速运行等手续后,方可施工。
3.施工中机械设备、料具不得侵入限界。
4.桥涵工程全部完工后,应将线路及时恢复,经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5.上跨桥跨线架梁施工必须按规定办理封锁线路施工,严禁利用列车间隙进行跨线架梁作业。
6.开挖、吊装、架梁等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实行“一人一机”防护。
7.要对台后填土质量加强控制,严格按设计和规范施工,严格按规定分层压实、分层检测。
8.基坑和桥涵接长施工,施工前必须针对既有路基制定专项防护措施,防护措施未落实严禁进行开挖施工。施工中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时检查,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果断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第四节施工中防洪
1.切实加强汛期施工安全工作。营业线施工要认真执行铁道部《铁路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细则》,认真落实各项防洪措施。
2.成立防洪领导组织、成立抢险组织,明确防洪重点,落实抢险基本队伍、物资、机具和设备,并逐一落实确保汛期安全的防洪包保责任制、抢险预案和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3.认真落实“雨前、雨中、雨后”三检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重点检查施工对营业线设备安全渡汛的影响和安全渡汛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限期解决,及时处理;及时向项目管理机构汇报有关情况。
4.施工中必须保持营业线排水系统的畅通,汛期施工应避免占用河道、沟渠,必须占用时,应有可靠的安全渡汛措施。占用河道施工完毕,要及时清理,恢复河道原貌。
5.施工单位防洪抢险组织必须服从项目管理机构的指挥,听从命令,接受设备管理单位的监督检查,落实通信联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一旦发生危及既有线行车安全的水害险情,施工单位必须立即向就近车站报告,并立即组织抢险。
第五章劳动安全
第一节 人身安全
一.人身安全基本要求
保证人身安全是施工作业人员的基本职责,必须认真执行有关法令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熟悉列车密度、速度及各种信号显示方式,掌握安全技能,落实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
施工作业人员班前应充分休息,不得酗酒,严格执行规章制度,遵守两纪,作业中注意瞭望,及时下道避车,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二.避车
(一)作业人员发现来车或听到防护员发出的来车信号时,要立即恢复线路设备,下道避车。
(二)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距钢轨头部外侧距离:
(1)ν ma*≤120km/h,一般应满足2m;
(2)120km/h
(3)160km/h
2.本线来车按下列距离下道规定:
(1)ν ma*≤60km/h,不小于500m;
(2)60km/h
(3)120km/h
(4)160km/h
3.邻线来车下道规定:
(1)本线不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ν ma*≤6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60km/h
③邻线速度ν ma*>;;120km/h时,下道距离不小于1400m;
④瞭望条件不良,邻线来车时本线必须下道。
(2)本线封锁时
①邻线速度ν ma*≤120km/h时,本线可不下道;
②120km/h
③邻线速度ν ma*>;;160km/h时,本线必须下道,距离不小于2000m;
4.在站内其他线路上作业,躲避本线列车时,下道距离不小于500m;邻线来车时,与正线相邻的站线按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办理,其他站线可不下道,但必须停止作业。列车进路不明时必须下道避车。
5.速度小于120km/h区段,瞭望条件大于2000m以上时,钢轨探伤小车、轨道检查小车作业,邻线来车可不下道。
6.人员下道避车时应面向列车认真瞭望,防止列车上的抛落、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7.人员下道避车的同时,必须将作业机具、材料移出线路,放置、堆码牢固,不得侵入限界,两线间不得停留人员和放置机具、材料。
(三)曲线地段作业时,必须在本线一侧路肩上避车,不准在邻线上或跨越邻线避车。
(四)在三线以上地段作业时,必须加强瞭望或设专人防护,有车开来时及时到安全处所避车。
(五)在站内作业应加强瞭望,由施工负责人事先确定避车地点,来车时下道,到指定地点避车。
(六)在无避车台、洞的桥、隧地段作业时,必须到桥、隧外避车。
(七)下道避车,要随身携带好机具,不得侵限,站在限界以外,确保人员下道、机械下道,并面向列车尾部,防止车门或坠落物及绳索伤人。
(八)在特快旅客列车到达作业或施工地点前10min,必须停止影响列车运行的施工,或列车通过的线路和相邻线路一侧的作业。
(九)特快旅客列车通过时,下道距离不能小于1400m/
(十)作业休息人员不准坐、立在两线间、钢轨、轨枕头、道心、道床边坡、停留车底下,或攀登车辆、建筑设备和立杆处所,应到安全处所集体避车。
(十一)作业中遇雾、雨时,应将全部机具放到限界外,到安全处避雨,不得到高大建筑物下、电杆旁、大树下及容易触电处或涵洞内躲避。
(十二)进行不用停车及减速防护信号的作业及设备检查时,下列作业情况必须设专人防护,必要时增设中间联络员及电话防护:
1.天气不良或在深路堑、小半径曲线等瞭望条件困难地段;
2.使用养路机械作业时;
3.长大桥、隧等,作业地点在繁忙及驼峰上下的线路股道上,视听条件不良处所;
4.单独检查设备及单独上道作业人员;
5.遇大风、雾、雨、雪等恶劣天气,必须上道作业时;
6.整修路堤、边坡取土、抬运片石横过河床时,要注意气象预报,防止上游河流洪水暴发,以防伤人。
三.高处作业安全
1.施工单位应对高处作业项目制定相应的防护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和各种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使用前应检查。
3.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得妨碍通道,不得堆放超过允许载荷的物品。高处拆下的物件、余料和废料,不得向下抛掷。
4.在地面2m以上的高空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5.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挂在牢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几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绳上拴几个人;临边作业应设置防护围栏和安全网;悬空作业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6.设置在建筑结构上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攀件,必须牢固、可靠。供人上下的踏板,承载力不应小于1.1kn。
7.移动式梯子在使用中应符合下列规定:
(1)梯脚底应坚实,梯子上端应有固定措施,人字梯铰链必须牢固;
(2)在同一架梯子上不得2人同时作业。
8.高处作业不得上下重叠。确需在高处作业上下重叠作业时,应在上下两层中间用密铺棚板隔离或采用其他隔离设施。
9.高处作业遇有架空输电线时,应按《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当保持安全距离有困难时,应停电或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作业。
10.在24.0m以下高处作业的平台、过道、斜坡等地点应装设1.05m高的防护栏杆和180mm高的挡脚板,必要时应装设防护立网。
11.在夜间或光线不足的地方进行高处作业,应装设满足施工的照明设施。
12.遇有6级及以上大风或恶劣天气时,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在霜冻或雨雪天气进行露天高处作业时,应采取防滑措施。
13.高处作业人员不得坐在平台的边缘,不得站在栏杆的外侧。
14.在构架及电杆上进行作业时,地面应设有专人进行监护和联络。
四.安全用电
1.在检修电器设备或更换熔断器时,应切断电源,并在开关处挂上“严禁合闸”的牌子。
2.安装照明电路时,开关和插座一般离地不低于1.3m。有必要时,插座可以装低,但离地不应低于15cm。不要用湿手去摸开关、插座、灯头等,也不要用湿布去擦灯泡。
3.发现电线或电器设备起火,应迅速切断电源,在带电状态下,决不能用水或泡沫灭火器灭火。
4.雷雨天尽量不外出;遇雨时不要在大树下躲雨或站在高处,而应就地蹲在凹处,并且两脚尽量并拢。
5.用电设备应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配电箱);漏电保护装置应与设备相匹配,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6.在金属容器内作业或特别潮湿的环境中应使用12v安全电压 ;狭小空间和沟、槽、池内施工以及各种机床和其他易发生电击危险场所应使用36v安全电压。
7.生活照明用电,不得擅自拉线、装插座,不得私自使用电炉及其他功率较大的电器。
第二节劳动安全“八防”措施
劳动安全“八防”措施,是确保施工作业人员人身安全的关键和重点,在严格执行部、局人身安全作业标准的同时,重点抓好以下劳动安全“八防”措施的落实。
一.防止车辆伤害
1.线路上作业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穿好黄色防护服(夜间穿着带有萤光反射的黄色防护服),注意瞭望,安全避车;
2.通过桥梁、道口或横越线路时,必须做到“一站、二看、三通过”;
3.严禁抢越、跳车、钻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及穿越两车间隙;
4.严格扒乘机车车辆以车代步;绕行停留车辆时其距离应不少于5 m,并注意车辆动态和邻线开来的列车;
5.作业人员下道避车时要面向列车,防止列车门窗、坠落物或绳索伤人;
6.严禁在钢轨上、车底下、枕木头、道心内、棚车顶上坐卧、站立或行走。
二.防止高处坠落
1.高处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绳、网);
2.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绳应严格执行定期检验(静荷载试验、冲击试验)制度;
3.脚手架必须按规定搭设,作业前必须确认机具、设施和用品完好;
4.禁止随意攀登石棉瓦等屋(棚)顶;
5.禁止在6级及以上大风时登高作业;
6.严禁患有禁忌症人员登高作业;
7.登高扫、抹、擦、架设、堆放时,作业面下必须设置防护措施。
三.防止触电伤害
1.维修电器设备,必须持证操作,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品;
2.电器设备、线路必须保持完好,禁止使用未装漏电保护器的各种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设备;
3.必须严格按规定在高压线下进行作业;
4.电力设备作业必须按规定执行工作票和监护制度,挂“禁止合闸有人作业”牌;
5.在电气化区段通过或使用各种车辆、机具设备不得超过机车车辆限界,作业人员和工具与接触网必须保持2m以上的距离;
6.在距离接触网带电部分2-4m的建筑物上施工时,接触网可不停电,但必须由接触网工或经专门培训的人员现场监护;
7.施工中,任何作业均不得影响接触网支柱、地锚等设施的稳定;
8.使用发动机、空压机、搅拌机等机电设备时,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在可能带电部位,应有“高压危险”的明显标志和防护措施。施工用的水管不准跨越接触网,不准用射水方式进行圬工养生。
四.防止起重伤害
起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严禁多人或无人指挥;严禁在吊物下方站立和行走,应按规定操作。
五.防止物体打击
1.进入作业区,必须按规定使用好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
2.高处和双层作业时,不得向下抛掷料具;无隔离设备时,严禁双层同时垂直作业;
3.列车通过时,必须面向列车避车,防止落物击伤;
4.搬运重、大、长物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动作协调。
六.防止机具伤害
1.上道使用的机具必须通过产品认证,未经认证的不得上道使用;
2.各种机具必须有切合实际的安全操作规程;
3.机具设备严禁带病或超负荷运转,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良好;
4.机具使用前应确认油、水、电、连接件是否符合使用要求,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显示仪表是否正常,整机是否符合现行的安全使用方法;
5.多种机械配合作业时,应明确施工负责人与安全负责人之间,机械与机械之间的联系方式,并由施工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任何一台机械的起动或停机,都应提前通知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并及时通知相关机械的操作人员;作业中机械突发故障需紧急处理时,应先停机、切断电路、风路、动力油路等,撤离线路建筑限界以外进行处理;
6.多人在一起作业时,应统一指挥,相互间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防止工具碰撞伤人。
七.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
1.为防止炸药、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伤害,必须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作业和贮存,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无压设备、设施严禁有压运行;
2.使用氧气乙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其他人员应远离喷嘴前方,防止烧伤。乙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乙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与氧气瓶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m。
3.压力容器必须按国家规定进行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严禁使用。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必须有授权单位颁发的有效操作证;
4.压力容器上应安装压力表和安全阀,并按规定进行压力试验,未经试验或超过试验期的容器不得使用。安全阀保证该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系数应符合设计规范;
5.压力容器应放置在通风阴凉处,在规定的距离范围内不准进行金属切割、焊接及其他加热的工作。
八.防止中毒、窒息
1.使用有毒物品的场所,作业前必须采取通风、吸尘、净化、隔离等措施,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对有毒作业场所要定期监测,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
第三节 安全生产六大纪律
1.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二米以上的高空、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3.高空作业时,不准往下或往上乱抛材料和工具物件。
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5.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和玩弄机电设备。
6.吊装区域非操作人员严禁入内,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
第四节 铁路营业线施工“八不准”
1.施工计划未经审批,不准施工;
2.未按规定签订施工安全协议书,不准施工;
3.没有合格的施工负责人不准施工;
4.没有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准施工;
5.没有召开施工协调会、没有准备好必需、充分的施工料具及其他准备工作的不准施工;
6.不登记要点不准施工;
7.配合单位人员不到位不准施工;
8.没有制订安全应急措施不准施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