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安全生成技术措施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操作工,安全监护员,工艺技术员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储运,设备检修,气体检测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着火爆炸,怕人中毒受伤,怕环境被污染。怕工人操作出错,怕储存运输不安全。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化学品的人,仓库、车间、运输车,还有检修动火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管住大局,班组长盯紧现场,工人自己守规矩,谁出事谁负责。 | ||
| 管理要求 | 戴好防护用具,通风检测气体,禁明火禁混装,泄漏马上处理,灭火按对路子来。 | ||
| 监督与检查 | 班组长天天查,安全部不定期巡检,没做到就停工整改,再犯要扣钱或调岗。 | ||
一、基本要求:
检验应考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的基本特点及主要危害的了解程度;对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危险化学品防火防爆基础知识,作业环境气体检测知识,检修安全措施的熟悉程度;对危险化学品重要性的认识,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特点及事故预防知识的掌握程度。
检验应考人员对与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安全有关的常用标准的了解程度。
二、内容提要
第一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基础知识
一、 危险化学品安全
(一)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特点;
(二)掌握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的主要措施。
危险化学品生成的特点和主要危险
危险化学品的特点
(1)所处理的物料(原料、中间产物及成品等)大多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性的特性;
(2)工艺过程复杂,工艺条件苛刻,工艺上常常需要高压、高温或深度冷冻等;
(3)作业方式多样化。石油炼制及相关的石油化工生产装置规模大型化、连续化、自动化;染料、农药等化工生产常采用间歇式生产方式,产量不大、品种繁多;钻井、采油作业等因在野外作业,不得不在各种各样恶劣的气候条件下工作。
二、 危险化学品分类及主要危害
(一)了解危险化学品范围及我国关于危险化学品的类别划分;
危险化学品的概念、范围
指物质本身具有某种危险特性,当受到摩擦、撞击、震动、接触热源或火源、日光曝晒、遇水受潮、遇性能相抵触物品等外界条件的作用,会导致燃烧、爆炸、中毒、灼伤及污染环境事故发生的物品。
危险化学品的分类
危险化学品的类别:
《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l3690--1992)将危险化学品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二)了解危险化学品的主要危害;
危险化学品的火灾爆炸危险性
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及有害因素
火灾、爆炸、致人中毒、灼伤、污染环境。
(三)了解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化学活性及其危险、危险化学品的燃烧及爆炸危险、危险化学品的毒性;
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化学活性危险性、燃烧性、爆炸危险、毒性、腐蚀性
1.化学品活性与危险性
2.危险化学品的燃烧性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均可能发生燃烧而导致火灾事故。
3.危险化学品的爆炸危险
除了爆炸品之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等都有可能引发爆炸。
4.危险化学品的毒性
除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外,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等中的一些物质也会致人中毒。
5.腐蚀性
(四)了解危险化学品的禁配与储运安全(危险化学品储存及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要求、包装安全要求);
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要求
危险品装卸前后,必须对车辆和仓库进行必要的通风,清扫干净,使用的工具不能产生火花,必须有各种防护装置;铁路运输时,限制使用篷车(包括毒品专用车)装运,整车发送的毒害品和有放射性的矿石、矿砂必须使用毒品专用车;对于易燃易爆品,如氯酸钠、氯酸钾、黄磷及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品等应选用木底篷车装运;互为禁忌、接触发生化学反应的危险物品不能同车运输等等。
危险化学品贮存的安全基本要求
根据国标《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gb 15603—1995)的规定,安全贮存危险品基本要求主要是:
(1)贮存危险化学品必须遵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
(2)危险化学品必须贮存在经公安部门批准设置的专门的危险化学品仓库中,经销部门自管仓库贮存危险化学品及贮存数量必须经公安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设置危险化学品贮存仓库。
(3)危险化学品露天堆放,应符合防火、防爆的安全要求,爆炸物品、一级易燃物品、遇湿燃烧物品、剧毒物品不得露天堆放。
(4)贮存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必须配备有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其库房及场所应设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必须配备可靠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
(5)贮存的危险化学品应有明显的标志,标志应符合gbl90的规定。同一区域贮存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级别的危险品时,应悬挂最高等级危险品的性能标志。
(6)危险化学品贮存方式分为3种:隔离贮存、隔开贮存、分离贮存。
(7)根据危险化学品性能分区、分类、分库贮存。各类危险品不得与禁忌物料混合贮存。
(8)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建筑物、区域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危险化学品分类储存的安全技术要求
gbl5603—1995《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规定了危险化学品贮存场所的要求,贮量的限制以及不同类别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要求。
危险化学品包装的安全要求
《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l2463—1990)把危险品包装分成3类:
(1)ⅰ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大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高;
(2)ⅱ类包装:货物具有中等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较高;
(3)ⅲ类包装:货物具有较小危险性,包装强度要求一般。
危险化学品混接触和混运输的危险性
某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时其危险性更大。有些化学品相互接触或混合易自燃,有些易发生火灾或爆炸。因此,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之间的抵触和不相容性,以保证其储运安全。
禁配
(五)熟悉危险化学品经营安全要求;
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规定
1.许可制度
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销售危险化学品。
办理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申请: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分别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提出申请,并附送《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审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接到申请后,依照《条例》的规定对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和经营场所进行审查;
许可证颁发:经审查,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将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通报同级公安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登记注册: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国家标准(gb 18265--2000)关于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规定
(1)经营场所
坐落在交通便利、便于疏散处;
建筑物应符合gbj 16的要求。
(2)储存设施
从事危险化学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应将危险化学品存在经政府管理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化学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业务经营场所。
(3)零售业务的店面
与繁华商业区或居住人口稠密区保持500m以上距离;
与存放危险化学品的库房(或罩棚)应有实墙相隔;
经营面积(不含库房)应不少于60m2,其店面内不得设有生活设施;
单一品种存放量不能超过500kg,总质量不能超过2t;
店面内只许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其存放总质量不得超过1t
店面内危险化学品的摆放应布局合理,禁忌物料不能混放;
综合性商场(含建材市场)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应有专柜存放;
零售店面备货库房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的性质与禁忌,分别采用隔离储存、隔开储存或分离储存等不同方式进行储存。
3.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取得上岗资格
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经理须经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从事经营活动。企业业务经营人员应通过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
4.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1)危险化学品购销管理制度;
(2)剧毒物品购销管理制度;
(3)危险化学品经营手续环节交接责任管理制度;
(4)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制度;经营人员岗位责任制;
(5)商品储存保管管理制度等。
5.零售业务
零售业务只许经营除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以外的危险化学品。
(1)零售业务的店面内显著位置应设有“禁止明火”等警示标志。
(2)零售业务的店面内应放置有效的消防、急救安全设施。
(3)零售业务的店面备货库房应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4)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应专车专用,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企业承运并悬挂明显标志。
6.经营危险化学品,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者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
(2)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危险化学品和用剧毒化学品生产的灭鼠药以及其他可能进入人民日常生活的化学产品和日用化学品;
(3)销售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7.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不得向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销售危险化学品。
化学品经营企业的条件和要求:经营场所和储存设施的国家标准要求、主管人员和业务人员的培训、企业应具备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要求
剧毒品经营销售的规定
(1)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要申领经营许可证,经营剧毒品要设专人。
(2)经营剧毒物品企业的人员,除要达到经国家授权部门的专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能上岗的条件外,还应经过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安部门的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方可上岗。
(3)剧毒化学品的销售规定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销售剧毒化学品,应当记录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和购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及所购剧毒化学品的品名、数量、用途。记录应当至少保存1年
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应当每天核对剧毒化学品的销售情况;发现被盗、丢失、误售等情况时,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
剧毒品的发运委托有资质的运输企业。通过公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为此,托运人应当向公安部门提交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运输始发地的和目的地、运输路线、运输单位、驾驶人员、押运人员、经营单位和购买单位资质情况的材料。
托运人托运危险化学品,应当向承运人说明运输的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危害、应急措施等情况。
运输危险化学品需要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的,托运人交付托运时应当添加抑制剂或者稳定剂,并告知承运人。
通过公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押运人员,并随时处于押运人员的监管之下,不得超装、超载,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禁止通行的区域;确需进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事先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由公安部门为其指定行车时间和路线,运输车辆必须遵守公安部门规定的行车时间和路线。
购买剧毒品的规定
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个人不得购买除农药、灭鼠药、灭虫药以外的剧毒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不得伪造、变造、买卖、出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不得使用作废的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
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式样和具体申领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
(六)掌握泄漏控制(泄漏处置和火灾控制的基本措施、几种特种化学品灭火注意事项)与销毁处理技术。
危险化学品泄漏的处理要求
(1)控制泄漏源;
(2)处理泄漏物:现场泄漏物要及时地进行覆盖、收容、稀释、处理。
泄漏时火灾控制和灭火处理要求
(1)灭火注意事项:发生化学品火灾时,不应单独灭火,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保证人员的安全。
(2)灭火对策:扑救初期火灾、对周围设施采取保护措施、火灾扑救。
(3)几种特殊化学品火灾扑救注意事项:
扑救液化气体类火灾,切忌盲目扑灭火焰,在没有采取堵漏措施的情况下,必须保持稳定燃烧。
扑救爆炸物品火灾,切忌用沙土盖压,以免增强爆炸物品爆炸时的威力;另外扑救爆炸物品堆垛火灾时,水流应采用吊射,避免强力水流直接冲击堆垛,以免堆垛倒塌引起再次爆炸。
对于遇湿易燃物品火灾,绝对禁止用水、泡沫、酸碱等湿性灭火剂扑救,如铝粉。
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的灭火比较复杂,应针对具体物质做具体分析。
扑救毒害品,腐蚀品的火灾时,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避免腐蚀品、毒害品溅出;遇酸类或碱类腐蚀品,最好调制相应的中和剂稀释中和。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一般都可用水和泡沫扑救,只要控制住燃烧范围,逐步扑灭即可。但有少数易燃固体、自燃物品的扑救方法比较特殊,如二硝基苯甲醚、二硝基萘、萘等是易升华的易燃固体,受热放出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尤其在室内,易发生爆炸。在扑救过程中应不时向燃烧区域上空及周围喷射雾状水,并消除周围一切火源。
废物销毁的要求:固体废物的处置、爆炸性物品的销毁、有机过氧话物废物的处理
(1)固体废物的处置
处置危险废物。目前常用的固化/稳定化方法有:水泥固化、石灰固化、塑性材料固化、有机聚合物固化、自凝胶固化、熔融固化和陶瓷固化。
处置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
(2)爆炸性物品的销毁
一般可采用以下4种方法:爆炸法、烧毁法、溶解法、化学分解法。
(3)有机过氧化物废物处理
主要取决于该有机过氧化物的物化性质。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方法处理,以免发生意外事故。处理方法主要有:分解、烧毁、填埋。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一)了解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等的基本概念,燃烧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危险化学品燃烧爆炸危险特性
燃烧的三要素
闪点、燃点、爆炸极限等概念
1.燃点
可燃物质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温度时,遇火源就燃烧,且移去火源后还继续燃烧;可燃物质被点燃的最低温度叫做燃点,也叫做着火点。
2.闪点
可燃液体能挥发变成蒸气,散发到空气中。温度升高,挥发加快。当挥发的蒸气和空气的混合物与火源接触能够闪出火花时,把这种短暂的燃烧过程叫做闪燃,把发生闪燃的最低温度叫做闪点。
3.爆炸极限
可燃气体(蒸气)与空气的混合物,并不是在任何浓度下遇到火源都能爆炸,而必须是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火源才能发生爆炸。这个遇火源能发生爆炸的可燃气体浓度范围,称为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包括爆炸下限和爆炸上限)。
4.燃烧三要素
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
(二)了解燃烧的过程,易燃液体的燃点、闪点等基本概念,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燃烧的过程
可燃物质的状态不同,其燃烧过程也不同。气体最易燃烧,燃烧所需要的热量只用于本身的氧化分解,并使其达到着火点。气体在极短的时间内就能全部燃尽。液体在火源作用下,先蒸发成蒸气,而后氧化分解进行燃烧。固体燃烧有两种情况:对于硫、磷等简单物质,受热时首先熔化,而后蒸发为蒸气进行燃烧,无分解过程;对于复杂物质,受热时首先分解成其组成部分,生成气态和液态产物,而后气态产物和液态产物蒸气着火燃烧。
各种物质的燃烧如教材中图3—1所示。从图中可知,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都经历氧化分解、着火、燃烧等阶段。
易燃液体、易燃液体的燃点、闪点等的概念
爆炸极限的影响因素
(1)可燃气体的性质;
(2)可燃气体的初始温度:初始温度越高,爆炸极限变宽,危险性越大;
(3)可燃气体的初始压力:压力增大,爆炸极限变宽(干燥co除外),危险性越大;
(4)火源能量:能量越高,爆炸极限越宽,危险性越大;
(5)容器尺寸和材质:容器管道直径越小,爆炸极限范围变小,危险性越小;
(6)气体中惰性气体含量:含量越高,极限变窄,危险性越小。
(三)熟悉典型危险化学品的燃烧爆炸事故类型的划分和发生发展历程,以及有毒化学品发生燃烧爆炸事故时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如气体爆炸、粉尘爆炸及沸腾液体扩展为蒸汽云爆炸的特点;
爆炸的分类
按爆炸性质可分为物理、化学和核爆炸;
按爆炸速度,可分为轻爆、爆炸和爆轰;
按爆炸反应物质分类,可分为纯组元可燃气体热分解爆炸、可燃气体混合物爆炸、可燃粉尘爆炸、可燃液体雾滴爆炸、可燃蒸气云爆炸。
典型爆炸事故发生发展历程、特点:分解爆炸气体爆炸、粉尘爆炸
(1)分解爆炸性气体爆炸
某些单一成分的气体,在一定的温度下对其施加一定压力时,则会产生分解爆炸。这主要是由于物质产生的分解热而引起的,发生分解爆炸并不需要助燃性气体存在。在高压下容易产生分解爆炸的气体,当压力低于某数值时则不会发生分解爆炸,这时的压力称为分解爆炸的临界压力。各种具有分解爆炸特性气体的临界压力各不相同,如乙炔分解爆炸的临界压力1.4mpa,其反应式如下:
c2h2 2c(固) h2 226kj
(2)粉尘爆炸
一定浓度的可燃性固体的微细粉尘呈悬浮状态分散在空气等助燃气体中时,遇明火或电火花等火源而引起的爆炸,称为粉尘爆炸。
a.过程
热能加在粒子表面,温度逐渐上升;
粒子表面的分子发生热分解或干馏作用,在粒子周围产生气体;
产生的可燃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同时发生燃烧;
由燃烧产生的热进一步促进粉尘分解,燃烧的传播,在适合条件下发生爆炸。
b.粉尘爆炸的特点
粉尘爆炸的燃烧速度、爆炸压力均比混合气体爆炸小;
粉尘爆炸多数为不完全燃烧,所以产生的一氧化碳等有毒物质较多;
堆积的可燃性粉尘通常不会爆炸,但由于局部的爆炸、爆炸波的传播使堆积的粉尘受到扰动而飞扬,形成粉尘雾,从而连续产生二次、三次爆炸,造成巨大损失。
(3)蒸气云爆炸
可燃气体遇火源被点燃后,若发生层流或近似层流燃烧,这种速度太低,不足以产生显著的爆炸超压,在这种条件下蒸气云仅仅是燃烧,在燃烧传播过程中,由于遇到障碍物或受到局部约束,引起局部紊流,火焰之间相互作用产生更高的体积燃烧速率,使膨胀流加剧,紊流更强,从而又能导致更高的体积燃烧速率,结果火焰传播速度不断提高,可达到层流燃烧的十几倍乃至几十倍,发生爆炸反应。
有毒化学品燃烧爆炸事故对人员和环境的危害、爆炸特点、爆炸原因、事故危害
1.事故危害
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真空和电离等现象,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它与爆炸物的数量和性质、爆炸时的条件以及爆炸位置等因素有关。主要破坏形式有以下几种:
(1)直接的破坏作用
机械设备、装置、容器等爆炸后产生许多碎片,飞出后会在相当大的范围内造成危害。一般碎片在100-500m内飞散。
(2)冲击波的破坏作用
物质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以极高的速度膨胀,把爆炸反应释放出的部分能量传递给压缩的空气层,空气受冲击而发生扰动,使其压力、密度等产生突变,这种扰动在空气中传播就称为冲击波。冲击波的传播速度极快,在传播过程中,可以对周围环境中的机械设备和建筑物产生破坏作用和使人员伤亡。当冲击波大面积作用于建筑物时,波阵面超压在20—30kpa内,就足以使大部分砖木结构建筑物受到严重破坏。超压在lookpa以上时,除坚固的钢筋混凝土建筑外,其余部分将全部破坏。
(3)造成火灾
爆炸发生后,爆炸气体产物瞬间内扩散,对一般可燃物而言,不足以引起火灾,而且冲击波造成的爆炸风还有灭火作用。但爆炸时产生的高温、高压,建筑物内遗留大量的热或残余火苗,会把从破坏的设备内部不断流出的可燃气体、易燃或可燃液体的蒸气点燃,也可能把其他易燃物点燃,引起火灾。当盛装易燃物的容器、管道发生爆炸时,爆炸抛出的易燃物有可能引起大面积火灾,油罐、液化气瓶爆破后最易发生这种情况。正在运行的燃烧设备或高温的化工设备被破坏,其灼热的碎片可能飞出,点燃附近的燃料或其他可燃物,引起火灾。
(4)造成中毒和环境污染
发生爆炸事故时,会使大量有害物质外泄,造成人员中毒和环境污染。
(四)掌握预防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中毒、污染事故采取的主要措施,以及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等。
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卫生措施
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是替代、变更工艺、隔离、通风、个体防护(头部防护器具、呼吸防护器具、眼防护器具、身体防护用品、手足防护用品)和卫生(包括保持作业场所清洁和作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控制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工艺参数的安全控制、消除点火源、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
原则:一是防止和限制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二是消除各类点火源;三是阻止和限制火灾爆炸的蔓延扩展。
(1)防止可燃可爆系统的形成
根据物质的危险特性进行控制;
防止可燃物外溢泄漏;
惰性气体保护;
通风置换;
安全监测及连锁。
(2)工艺参数的安全控制
按工艺要求将工艺参数严格控制在安全限度内,防止超温、超压、物料泄漏。
(3)消除点火源
引发事故的火源有明火、高温表面、冲击摩擦、自燃发热、电气、静电火花、化学反应热、光线照射等。
(4)限制火灾爆炸蔓延扩散的措施
包括阻火装置、阻火设施、防爆泄压装置及隔离等。
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托运危险物品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到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理手续。托运物品必须与托运单上所列的品名相符,托运未列入国家品名表内的危险物品,应附交上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技术鉴定书。
(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根据装运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对装有剧毒物品的车(船),卸车后必须洗刷干净。
(4)装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
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
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
温度较高地区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设施;
放射性物品应用专用运输搬运车和抬架搬运,装卸机械应按规定负荷降低25%;
遇水燃烧物品及有毒物品,禁止用小型机帆船、小木船和水泥船承运。
(5)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必须保持安全车速,保持车距,严禁超车,超速和强行会
车。运输危险物品的行车路线,必须事先经当地公安交通部门批准,按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运
输,不可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
(7)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
(8)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对装载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必须挂不少于2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
(9)运输散装固体危险物品,应根据性质,采取防火、防爆、防水、防粉尘飞扬和遮阳等措施。
危险化学品储存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门地点,不得与其他物资混合储存。
(2)危险化学品应该分类、分堆储存,堆垛不得过高、过密,堆垛之间以及堆垛与墙壁之间,应该留出一定间距、通道及通风口。
(3)互相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的物品及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应该隔离储存。
(4)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潮湿或容易积水的地点。受阳光照射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存放在露天或者高温的地方,必要时还应该采取降温及隔热措施。
(5)容器、包装要完整无损,如发现破损、渗漏必须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6)性质不稳定、容易分解和变质以及混有杂质而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危险的危险化学品,应该经常进行检查、测温、化验,防止自燃、爆炸。
(7)不准在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库房内或露天堆垛附近进行试验、分装、打包、焊接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灾的操作。
(8)库房内不得住人,工作结束时,应该进行防火检查,切断电源。
四、 作业环境气体检测
(一)了解可燃气体检测的目的,掌握其应用场合知识;
可燃气体检测的目的、方法、要求
目的:预防火灾、爆炸事故。
场合:在生产装置的检修、维护过程中,有时需要动火或进行产生火花的作业。
(二)了解有毒气体检测的目的,掌握其应用场合知识;
有毒气体检测的目的、方法、要求
目的:在达到目标规定的最大允许浓度(致人中毒的浓度前)即可发出警报,以便采取相应对策。
场合:进入设备检修,或进人隔离生产间、地沟、地下室、贮存室等容易产生有毒气体的地方操作,必须对有毒气体进行监测。
(三)了解氧气含量检测的目的,掌握其应用场合知识。
氧气含量检测的目的、方法、要求
目的:
掌握空气中缺氧的程度,避免发生窒息或死亡事故;掌握密闭空间中氧气含量,避免发生爆炸事故。
(氧含量低于18%时会造成缺氧窒息事故;由于密闭失效或控制失误,会使可燃气或易燃液体的蒸汽中空气(氧气)含量过高,当达到一定浓度时,即会发生爆炸。)
场合:
(1)可能产生缺氧的场所,特别是设备中需要进入工作人员时;
(2)可燃气或易燃液体的蒸汽。
五、 检修安全
(一)了解石油、化工生产装置检修工作的特点;
频繁、复杂、危险性大
(二)了解检修前的几项主要准备工作,装置开、停车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设置检修指挥部、制定检修方案、检修前进行安全教育、检修前检查
(三)熟悉停车后的安全处理过程(隔绝、置换、吹扫与清洗等)及安全要求;
停车操作及注意事项
停车后的安全处理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隔绝、置换、吹扫与清洗、其它要求
(四)熟悉固定动火区设立的条件,动火作业的分类,动火安全作业证制度,动火分析及标准等;
固定动火作业区的设立及安全要求
动火作业的分级
动火安全作业证制度的执行要求
(五)熟悉进入设备内作业的危险及安全要求;
设备内作业的危险性
设备内作业的安全要点
(六)掌握检修完工后的处理措施。
检修完后的处理要求
第二节 石油生产过程的主要危险及其控制
一、 石油开采与开发过程的主要危险及其控制
(一)了解钻井、采油(自喷采油、机械采油)、采气、注水等生产工艺过程中如何防火防爆、防井喷、防中毒;
自喷采油对人的危害:井口设备对人的伤害、加热炉对人的伤害、采油操作过程中对人的伤害、计量站分离器对人的伤害
机械采油对人的伤害:井口采油工艺对人的伤害、抽油设备对人的伤害、电器设备对人的伤害、
采油生成过程的危险及控制:井口采气树、水套炉、干线工作中的危险及控制
二、 石油修井作业过程的主要危险及其控制
(一)了解各类修井作业中的方法和技术的特点及安全技术要求;
石油修井作业的特点和主要工程
石油修井作业的主要工程技术方法
石油修井作业主要工程的安全技术要求
(二)熟悉现场主要修井设备、设施的基本性能及操作要领;
石油修井作业的主要设备、设施
石油修井作业主要设备设施的特点
(三)掌握作业过程中的主要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石油修井作业过程中生产主要危害:井喷事故、中毒事故、人身伤害事故、火灾和爆炸事故
主要事故的预防措施:井喷事故的预防措施、中毒事故的预防措施、人身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火灾事故的预防措施
三、 油气处理与集输过程的主要危险及其控制
(一)了解原油稳定及净化处理、天然气净化处理、轻烃回收等装置和集输(含油气站库、装油气栈桥、管道输送)过程中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静电、防雷、防中毒等安全技术知识和各种伤害事故的产生原因;
原油储存和外输系统事故的原有分析和预防措施:输油泵房着火事故、输油泵房跑油事故、输油管线事故跑油、机械伤害、触电、储油罐着火爆炸、储油罐冒罐事故、储油罐抽空抽瘪事故、加热炉炉管穿孔着火事故、加热炉炉膛爆炸事故、装油气栈桥主要危险及控制
原油稳定系统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原油稳定装置火灾爆炸事故、轻油装车火灾爆炸、高处坠落及落物事故
原油处理系统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脱水器跑油事故、脱水器着火事故、泵机组烧毁事故、电器火灾事故
天然气集输过程事故控制措施:站外管线泄漏、爆裂,站内管线泄漏、着火,阀门泄漏、着火,容器泄漏、着火,天然气泄漏
天然气处理过程事故控制措施:天然气处理装置管线泄漏、着火,天然气处理装置压力容器泄漏、着火,硅油炉泄漏、着火,天然气泄漏、甲淳泄漏
轻烃回收系统事故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输油管线及站内天然气工艺管线泄漏或爆炸,压力容器泄漏、着火,压缩机装置爆炸着火,轻烃输送管线冻堵,水冷式换热器冻堵,三相分离器跑油,轻烃装车区爆炸、着火,入口分离器冻堵,轻烃储罐跑油
第三节 海洋石油作业过程的主要危险及其控制
一、海上工程中的主要安全技术
(一)了解各类海上施工对海洋环境的要求;
风对海上工程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海流、涌浪、海浪对海上安装工程的影响及安全措施
海冰对海上安装工程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特殊天气现象(雨、雪、雾、冰雹、酷热、严寒)对海上安装工程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二)了解拖航、吊装以及海底管线铺设过程中突遇恶劣环境的应急程序、方法;
被拖船应达到的要求
拖船应达到的要求
拖航拖带要求
吊装作业的主要风险
吊装作业风险的预防措施
(三)掌握海底管线安全铺设作业的基本方法、主要风险及其预防方法。
海底管线铺设作业的基本方法
铺管作业的主要风险
铺管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二、 海上油气生产过程的安全技术
(一)了解海上油气安全生产的主要特点及风险;
(二)了解海上油气平台危险区的划分;
(三)了解危险区与安全区的隔离方法;
(四)了解原油及天然气泄漏的预防方法;
(五)了解火灾及可燃气体探测(系统)的原理及基本方法;
(六)了解原油火灾的特点及控制方法;
(七)了解天然气火灾的特点及控制方法;
(八)了解紧急关断系统的作用;
(九)了解海上原油外输的方法;
三、 海上平台消防、求生、急救及应急技术
(一)了解油气火灾爆炸的特点,油气消防基本原则及消防设备操作,应急关断等级及原则;
海上石油设施火灾的特点
海上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及功能:火灾监测与报警设备、灭火系统及其适用范围
海上火灾的应急措施
海上设施火灾扑救的原则、人员保护、灭火技术、消防指挥与战术应用
(二)了解海上求生的一般方法,主要救生设备的作用;
撤离海上设施的存在的危险因素、撤离海上设施行动原则、撤离行动的程序
海上救生应配备的救生设备及其作用:封闭式救生艇、救生筏、救生衣、保温式救生服、救生圈、无线电求救设备、
海上待救时的威胁、待救原则、正确的待救方法
海上求救的原则、求救手段、求救方法
接受救助的方式
(三)掌握海上急救的一般方法;
海洋石油作业人员易受伤害的形式、伤害对生命的威胁
维持伤员生命的基本条件
基本急救技术:止血术、包扎术、心肺复苏术、
(四)掌握海上应急事件处理程序,应急组织中决策层、指挥层和操作层主要职责。
海上应急事件处理的程序
应急组织中决策层、指挥层、操作层的主要职责
四、 海洋石油作业防台(冰)安全技术
(一)了解台风的级别、运动规律;
(二)了解台风应急计划的启动条件、台风三级警戒范围和生产预防措施
(三)了解中国近海冰情的特点、海冰灾害的危害、海冰预报图的识别、盛冰期时间、沿岸冰和漂浮海冰对海上生产设施的危害;
(四)熟悉海上防冰安全技术
第四节 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检测技术
石油化工企业中常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规定的检测方法及其常用的技术手段、技术工具,检测结果的处理要求、国家允许的标准含量等:苯、硫化氢、液化石油气压凝汽油、一氧化碳
第五节 有关的主要标准
一、了解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编写规定(gb16483-2000);
二、了解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
三、了解常用化学品贮存通则(gb15603-1995);
四、了解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6944-86);
五、了解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成技术措施:危险化学品
| 适配人群 | 危化品管理员,安全工程师,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危化品仓储,危化品装卸,危化品运输 |
|---|---|---|---|
| 制定目的 | 怕化学品乱放乱用出事,比如着火、中毒、炸了伤人。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碰化学品的人,还有仓库、车间、实验台这些地方。 | ||
| 职责分工 | 领导要盯紧,班组长每天看,员工自己守规矩不乱来。 | ||
| 管理要求 | 瓶子贴对标签,通风设备开着,火源离远点,泄漏马上捂住报修。 | ||
| 监督与检查 | 班长每班查三遍,安全部每周抽,没做到扣钱还罚站学规矩,三次就调岗。 | ||
单项选择题
1.《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92)按其主要危险特性将危险化学品分为( )类。
a.6
b.7
c.8
d.9
2.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分类及标志》(gb136902),不属于第4类的化学品是( )。
a.易燃液体
b.易燃固体
c.自燃物品
d.遇湿易燃物品
3.常用危险化学品具有燃烧性、爆炸性、毒害性和腐蚀性、( )等特征。
a.环境污染
b.自燃性
c.泄漏危险性
d.放射性
4.以下( )不属于危险化学品。
a.花生油
b.亚硝酸钠
c.漂白粉
d.炸药
5.氢氰酸的主要危害在于其( )。
a.毒性
b.燃烧爆炸危险
c.放射性
d.腐蚀性
6.危险化学品存在的主要危险是( )。
a.火灾、爆炸、中毒、灼伤及污染环境
b.火灾、爆炸、中毒、腐蚀及污染环境
c.火灾、爆炸、感染、腐蚀及污染环境
d.火灾、失效、中毒、腐蚀及污染环境
7.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括( )大项近70个小项的安全信息内容。
a.10
b.12
c.16
d.20
8.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的内容不包括( )。
a.化学品名称及企业标识
b.化学品制造工艺
c.急救措施及消防措施
d.毒理学与生态学资料
9.每种危险化学品最多可以选用( )标志。
a.一个
b.两个
c.三个
d.四个
10.在《化学品安全标签编写规定》(gb15258-1999)中,根据化学品的危险程度和类别,用( )分别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
a.警告、小心、注意
b.危险、警告、注意
c.红色、黄色、蓝色
d.红色、黄色、白色
11.对液体可燃物起始燃烧过程的描述正确的是( )。
a.着火~燃烧~气化
b.燃烧~气化~着火
c.气化~燃烧~着火
d.气化~着火~燃烧
12.以下有关危险化学品爆炸的说法有误的是( )。
a.粉尘爆炸一般会产生一氧化碳
b.堆积的可燃性粉尘比粉尘雾更容易爆炸且爆炸危害更大
c.粉尘爆炸的燃烧速度、爆炸压力都比混合气体爆炸小
d.蒸汽云爆炸要求泄漏物在点燃前形成一个足够大的云团
13.可燃气体、蒸气和粉尘与空气(或助燃气体)的混合物,必须在一定的浓度范围内,遇到足以起爆的火源才能发生爆炸。这个可爆炸的浓度范围,叫做该爆炸物的( )。
a.爆炸浓度极限
b.爆炸极限
c.爆炸上限
d.爆炸下限
14.下列( )不是发生带破坏性超压的蒸气云爆炸具备的条件
a.泄漏物必须可燃且具备适当的温度和压力条件
b.泄漏物必须在点燃之前即扩散阶段形成一个足够大的云团
c.可燃气体遇点火源点燃后发生层流或近似层流燃烧
d.产生的足够数量的云团处于该物质的爆炸极限范围内才能产生显著的爆炸超压
15.火炸药爆炸通常伴随发热、发光、压力上升等现象,此间产生的( )具有很强的破坏作用。
a.火光
b.烟尘
c.温度
d.冲击波
16.爆炸冲击波的破坏作用取决于( )。
a.速度
b.超压
c.冲量
d.超压及冲量
17.在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中,( )是控制化学品危害的首先方案。
a.变更工艺
b.隔离
c.替代
d.通风
18.在危险化学品中毒、污染事故预防控制措施中,有关通风措施说法错误的是( )。
a.对于点式扩散源,可使用局部排风;对于面式扩散源,可使用全面通风
b.局部排风所需风量小,经济有效,并便于净化回收;全面通风所需风量大,不能净化回收
c.采用全面通风时,在厂房设计阶段就需要考虑空气流向等因素
d.全面通风的目的不是消除污染物,而是将污染物分散稀释,所以全面通风不仅适合低毒性作业场所,也适合于污染物量大的作业场所
19.通风是控制作业场所中有害气体、蒸气或粉尘最有效的措施之一。把污染源罩起来,抽出污染空气的通风方式是( )。用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中的污染物稀释到安全浓度,这种通风方式是( )。正确答案为( )。
a.强制通风;自然通风
b.局部排风;全面通风
c.自然通风;强制通风
d.全面排风;局部通风
20.当作业场所中有害化学品气体的浓度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工人必须使用适当的( )。
a.预防药剂
b.个人防护用品
c.保健品
d.安全帽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成技术措施:危险化学品使用技术
| 适配人群 | 高毒作业人员,设备维保人员,危化品操作工 | 使用场景 | 高毒作业场所,密闭空间作业,化学品维护检修 |
|---|---|---|---|
| 制定目的 | 化学品容易着火爆炸,还有毒,会伤到干活的人和其他人。 | ||
| 适用范围 | 所有碰化学品的工人,还有生产、储存、运输、用化学品的地方。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管好防护措施,班组长盯现场,工人按要求戴口罩穿工服,不乱动设备。 | ||
| 管理要求 | 分开有毒和没毒的区域,装通风设备,配防毒面具,进密闭空间前先通风、戴装备、有人看着。 | ||
| 监督与检查 | 安全部每周查一次,发现没戴口罩扣当月奖金,三次不改调离岗位,检查记录贴在车间门口。 | ||
由于化学品普遍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特性,因此在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过程中,需要加强安全管理,并且采取积极的技术措施,防止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对作业人员以及其他人员的伤害。
(一)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加强对化学品(尤其是危险化学品)使用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国务院于____年5月12日批准公布并施行了《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352号)。除该条例之外,《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等法律法规,都对使用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作了规定。
综合这些规定,主要内容有:
1.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不得在作业场所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有毒物品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毒物品。用人单位应当尽可能使用无毒物品;需要使用有毒物品的,应当优先选择使用低毒物品。
2.用人单位应当依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3.禁止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和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
4.用人单位的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除应当符合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卫生要求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物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5.从事使用高毒物品作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应急救援预案适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
6.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管理措施,加强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7.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及其后果、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中毒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规定,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有关条款。
8.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普及有关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劳动者经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9.用人单位应当为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并确保劳动者正确使用。
10.用人单位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事先制定维护、检修方案,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确保维护、检修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维护、检修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必须严格按照维护、检修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1.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事先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未采取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要求的,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劳动者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人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向劳动者公布。
13.从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的劳动者在存在威胁生命安全或者身体健康危险的情况下,有权通知用人单位并从使用有毒物品造成的危险现场撤离。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依据规定行使权利,而取消或者减少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时享有的工资、福利待遇。
14.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中毒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
(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
(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的作业。
(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15.劳动者有权在正式上岗前从用人单位获得下列资料:
(1)作业场所使用的有毒物品的特性、有害成分、预防措施、教育和培训资料。
(2)有毒物品的标签、标识及有关资料。
(3)有毒物品安全使用说明书。
(4)可能影响安全使用有毒物品的其他有关资料。
16.劳动者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劳动者离开用人单位时,有权索取本人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
(二)预防职业中毒的综合性措施
工业毒物的种类繁多,影响面大,职业中毒约占职业病总数的一半。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为预防职业中毒发布实施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对职业中毒的防治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预防职业中毒必须采用综合性的防治措施。
1.组织管理措施
企业的各级领导必须十分重视预防职业中毒工作,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预防职业中毒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企业内部接触毒物的性质,制定预防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并建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2.消除毒物
在生产中,利用科学技术和工艺改革,使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的物质。
3.降低毒物浓度
降低空气中毒物含量使之达到或者低于最高容许浓度,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中心环节。为此,首先要使毒物不能逸散到空气中,或消除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其次,对逸出的毒物要设法控制其飞扬、扩散,对散落到地面的毒物应及时消除;第三,缩小毒物接触的范围,以便于控制,并减少受毒物危害的人数。降低毒物浓度的方法包括:
(1)改革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采用远距离程序控制,最大程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等等。如用真空灌装代替热灌法生产水银温度计,用四氯乙烯代替四氯化碳干洗衣物,用静电喷漆代替人工喷漆等。
(2)通风排毒。应用局部抽风式通风装置将产生的毒物尽快收集起来,防止毒物逸散。常用的装置有通风柜、排气罩、吸气罩等,排出的毒物要经过净化装置,或回收利用或净化处理后排空。
(3)合理布局。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的作业应与无毒的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及防范手段。
(4)安全管理。对生产设备要加强维修和管理,防止跑、冒、滴、漏污染环境。
4.个人防护
做好个人防护与个人卫生,对于预防职业中毒虽不是根本性的措施,但在许多情况下起着重要作用。
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如接触强碱、强酸应有耐酸耐碱的工作服,对某些毒物作业要有防毒口罩与防毒面具等。为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状况,减少毒物作用机会,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等。
5.增强体质
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发体育锻炼,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组织青年进行有益身心的业余活动,以及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等,对提高机体抵抗力有重要的意义。
6.严格进行环境监测、生物材料监测与健康检查
要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将其控制在最高容许浓度以下。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职业禁忌证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工人健康问题并及时处理。
(三)预防职业中毒的通风排毒措施
工业毒物进人人体的途径有三种,即呼吸道、皮肤和消化道,其中主要是呼吸道。从大量事故案例来看,加强作业场所的通风排毒,是防范事故的一个重要技术措施。
通风按其动力分为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按其范围又可分为局部通风和全面通风。通风排毒措施是一种简便易行又十分有效的防毒措施。
1.局部通风
局部通风是指有毒物质比较集中,或作业人员经常活动的局部地区的通风。局部通风有局部排风、局部送风和局部送、排风三种类型。
2.全面通风
全面通风是用大量新鲜空气将作业场所的有毒气体冲淡至符合卫生要求的通风方式。全面通风多用于毒源不固定,毒物扩散面积较大,或虽实行了局部通风,但仍有毒物散逸点的车间或场所。全面通风只适用于低毒有害气体、有害气体散发量不大或作业人员离毒源比较远的情形。全面通风不适用于产生粉尘、烟尘、烟雾的场所。
3.混合通风
混合通风是既有局部通风又有全面通风的通风方式。如局部排风,室内空气是靠门窗大量补人的,在冬季大量补人冷空气,会使房间过冷,往往要采用一套空气预热的全面送风系统。
(四)预防职业中毒的个体防护措施
根据有毒物质进入人体的途径,相应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护劳动者在使用化学品时的安全。
1.呼吸防护措施
正确使用呼吸防护器是防止有毒物质从呼吸道进人人体引起职业中毒的重要措施之一。需要指出的是,这种防护只是一种辅助性的保护措施,根本的解决办法还在于改善劳动条仵,降低作业场所有毒物质的浓度。用于防毒的呼吸器材,大致可分为过滤式防毒呼吸器和隔离式防毒呼吸器两类。
2.皮肤防护
皮肤防护主要依靠个人防护用品,如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手套、口罩、眼镜等,这些防护用品可以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皮肤的接触。对于外露的皮肤,则需涂上皮肤防护剂。由于工种不同,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也因工种的不同而有所区别。操作者应按工种要求穿用工作服等防护用品,对于裸露的皮肤,也应视其所接触的不同物质,采用相应的皮肤防护剂。
皮肤被有毒物质污染后,应立即清洗。许多污染物是不易被普通肥皂洗掉的,而应按不同的污染物分别采用不同的清洗剂。但最好不用汽油、煤油作清洗剂。
3.消化道防护
防止有毒物质从消化道进人人体,一是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有毒工作场所作业时,应按照规定不饮水不吃食物,防止有毒有害物质进入体内;二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饭前洗手,注意搞好个人卫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