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注册护士,医技人员 | 使用场景 | 在职学历提升,临床一线进修,护理人员深造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读书影响工作,也怕乱报名浪费资源,想让学习和医院运转都稳当。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在职职工,重点是护理、临床一线的人。 | ||
| 职责分工 | 科室负责人把关报名,职能科室审核,人事科办手续,院领导最后拍板。 作业时不能耽误病人,复习考试要自己安排时间,别占工作时间。 | ||
| 监督与检查 | 人事科定期查报名材料和成绩单,没按流程走的不给报销,成绩不合格第二年不批再考,私自读书的不调岗不认学历。 | ||
医院关于职工在职读书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报考条件
1、必须符合招生学校的招生条件。
2、在职工作表现较好,报考专业对口。
3、院龄及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以上。
4、必须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由护理部、医务科等部门统一划定年限,优先选送护理、临床一线工作者,每病区每年度报考人数掌握在1-2名。
(二)学费、假期等处理原则
1、凡医院审批同意就读,每学年各门学课考试成绩均合格者,可凭成绩报告单报销学费的60%,资料费、书籍费一律自理。
2、参加成人自学考试者,报名费、资料费、书籍费等一律自理。等取得毕业证书后,每门可报销一次考务费、辅导费则报销60%。
3、读书期间的复习假、面授辅导假和考试假一律不再享受。
4、参加考试或面授者,往返交通费、住宿费等一律自理。
(三)报考学校程序
1、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应由本人书面向所在科室提出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同意,再分别交相关职能科室签署意见后,交人事科。
2、经院领导根据各职能科室意见,在确定报考对象后,由人事科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1、医院同意报考者,如两年度内未被学校录取,第三年不再同意报考。
2、在职或脱产高护读书者,于中、高校毕业后3年内,不得再报考高一层次学历的学校。
3、就读医学学历教育者,如中途擅自缀学,医院扣回全部已报销学费。凡属医院出资培养读书的人员,毕业后如调出、辞职等,均应一次性交清在职培养费,其交纳标准,以医院出资额为基数,按在院工作每满1年减10%的方法计算。
4、未经医院同意,自行通过其他渠道在职读书者,毕业后不相应调换工种。
5、凡报考研究生者,根据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另定。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第二人民医院职工亲属丧事福利补助
| 适配人群 | 在职正式职工,长期合同工,退休医务人员 | 使用场景 | 职工丧葬,亲属住院,退休人员慰问 |
|---|---|---|---|
| 制定目的 | 医院想让员工感觉被关心,多给点福利,让大家有归属感。 | ||
| 适用范围 | 在职正式工、干满三年的合同工,还有退休人员。 | ||
| 职责分工 | 人事科管探望和补助发放,工会管亲属补助和鲜花圈,领导要出席葬礼。 | ||
| 管理要求 | 住院要组织探望,丧事发补助和鲜花圈,领导或工会负责人必须到场。 | ||
| 监督与检查 | 人事科和工会一起办,谁没做到就找对应部门补上,漏发要重发,流程不走完不能结账。 | ||
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职工及亲属丧事福利补助的规定
为体现医院对员工的关爱,增加国家规定外的福利待遇,使员工有一个集体优越感,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适合在职正式职工、在医院工作三周年及以上的合同工。
第二条:职工及父母、配偶、子女在本院住院期间,或在外院住院回来后,由人事科组织相关领导探望慰问。
第三条:职工丧葬者医院补助家属1600元左右、鲜花圈一只(300元左右),人事科组织院领导、工会负责人参加葬礼。
第四条:其父母、配偶、子女丧葬由工会补助300元、鲜花圈一只,工会负责人参加。
第五条:退休人员住院、丧葬参照第二、三条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自20**年3月1日开始实施,解释权归人事科。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医疗补助
| 适配人群 | 医院在职职工,退休医务人员,离休人员 | 使用场景 | 门诊报销,住院补助,特殊病种门诊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看病花太多钱,医保不够用,想帮职工兜住基本医疗开销。 | ||
| 适用范围 | 本院在职、退休、离休职工,还有院聘和临时合同工。 | ||
| 职责分工 | 院长管总,分管领导盯报销,保健医师审处方,财务科扣钱算账,人事科报人数。 | ||
| 管理要求 | 用药不能超7天量,急诊不能超3天;检查住院要凭票报销;打架酗酒美容费用不报。 | ||
| 监督与检查 | 保健医师初审病历发票,财务科核算,分管领导批;假借医保卡开药,罚两倍钱,再犯停补一年;每年7月集中审一次门诊补贴。 | ||
医院职工医疗补助若干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绍兴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更好地保障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特制订本规定。
一、原则
1、厉行节约,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因病施治。
2、本院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费用采取医院与个人共同负担的办法。
3、凡《绍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属自费、自付的一切费用由个人承担。
4、用药规范:按绍市劳发[____]43号文件执行。
5、诊疗项目规范:按绍市劳发[____]45号和浙劳社险[2000]49号文件执行。
6、职工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按绍市劳发[____]46号文件执行;床位费报销最高限额:在职职工、退休人员按25元/日报销,离休人员按40元/日报销。
8、对院内临时合同工,医院给予每人180元/年的医疗费,按月在个人工资中发放,由个人自办疾病保险。在医院门诊的辅助检查费,享受在职正式职工待遇。
9、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的用药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浙劳社医[____]135号文件执行。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用量应按照该药品的常用剂量使用),其超出部分由所开处方的医生承担责任。
二、报销
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参加基础医疗保险和大病救助的费用,按《绍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1、门诊:由个人帐户支付,个人帐户不足支付的,在自付段以后,医院按以下比例补助。
2、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线以上(应由个人直接按比例负担的医疗费用除外)部分按下列比例补助。
3、本院职工、退休人员(含院聘人员)在本院作门诊检查,职工交付现金,凭门诊病历、发票和检查报告单,医院按50%报销。
4、本院职工、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在本院住院,凭住院结算发票,报销住院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金的50%。
5、离休人员及抗战前参加工作的配偶医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
6、因打架、斗殴、自杀、酗酒、美容、保健等发生的医药费用一律自付。
7、报销时间:
(1)门诊医疗费用补贴每年一次报销,时间为7月1日-7月10日(医保结帐周期后)。报销时凭门诊病历、发票,经保健医师、财务科核算,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
(2)离休人员医药费、本院检查费、住院费用每月10-11日(节假日顺延)报销。
三、奖励与扣款
1、奖励:在职职工及退休人员,报销年度中未享受医院门诊及住院补助者,按以下比例在医保结帐周期后给予一次性奖励(7月1日后)。
2、扣款:享受上述职工医疗规定的人员,用本人的医保卡给他人、亲属开具药品、各项检查开支的费用,一经发现将给予本金2倍的扣款;重复使用者停止上述享受1年。
四、基金的筹集与管理
1、筹集:以上年度本单位在职职工工资金额与退休人员退休费金额之和的7%的比例筹集。
2、对象:医院在编正式职工和退休职工。
3、资金管理:职工医疗补助基金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管理。使用由院基金管理小组负责。
五、管理
1、根据绍市劳发[____]44号文件规定的10个特殊病种的门诊医疗费用,可纳入社会统筹,但须凭三级定点医院的确认证明,本人备齐与疾病有关的资料,本人申请后办理好相关手续。
2、人事、财务科在“社保机构”每月经费托收前按绍市劳发[____]39号、[____]47号文件精神及时核准参保人数、年龄、工资、平均床日费用等相关内容,若有变更,应在托收前到社保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3、本院职工原则上在本院就诊购药,非本院诊疗项目范围内的诊疗及本院缺货的药物,经保健医师同意,方可到定点医院内就诊或购药,否则所发生的费用不于补助(急诊除外,但必须于次日办理相关手续)。
4、因疾病需要转上一级医院,由定点医院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提出意见,医教科盖章,本院保健医师审核,分管院长审批,到医保机构办理手续。
5、退休人员未经医院同意被外聘或个人行医者,医疗费用不享受医院补助。
6、凡《绍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及实施细则》规定不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也不属医院补助范围。
7、基本医疗保险属个人负担的2%费用,由财务科每月在职工工资中代扣。
8、职工工龄及职称变更后,财务科按上述规定,在每年7月份作相应调整,其它时间不再调整,工龄按虚计算。
9、不尽事宜,经院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10、本规定由防保科负责解释,自20**年7月1日起执行。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计划生育工作
| 适配人群 | 医院行政人员,科室负责人,计生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节育手术休假,晚婚晚育假,避孕措施落实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不按政策生娃,影响医院管理秩序和资源分配。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在职职工,不管医生护士还是后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科室领导要管好本科室,党员团员要带头守规矩,夫妻俩自己负责避孕节育。 | ||
| 管理要求 | 生完一胎马上选合适方法避孕,手术后按天数休息,重体力活暂时不能干。 | ||
| 监督与检查 | 院里定期查落实情况,人事科和计生办一起盯,没做到就取消评优资格,还可能被处分。 | ||
医院职工关于计划生育工作有关规定
为了进一步搞好我院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作如下规定。
1、各科室必须把计划生育工作列入本科室议事日程,各级领导、共产党员、共青团员要带头模范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和有关规定,对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当事人及其科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和个人。
2、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每对夫妇生育一胎后,及时采取避孕节育措施,选择适宜自己特点和需要的避孕方法,自觉履行落实避孕节育措施的义务。
3、晚婚、晚育假期内奖金照发。
4、接受节育手术的职工,凭施术单位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根据不同手术享受休假,假期内工资、奖金不受影响。
5、放置宫内节育器,全休2天(不含手术当天,下同),一周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取出宫内节育器,全休1天;放置药物皮下埋植剂,全休5天,取出药物皮下埋植剂,全休3天;输精管结扎,全休7天;输卵管结扎,全休21天;人工流产(含药流),全休30天;中期引产(含钳刮),全休42天;同时施行两项以上节育手术的,假期不得合并计算,按所施术项目的最长假期休假。但产中、产后施行节育手术的,可按产假另加相应的节育手术假期休假。
6、对不履行《条例》所规定计划生育义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7、本规定未涉及的内容按照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带薪年休假
| 适配人群 | 临床科主任,护士长,职能科室负责人 | 使用场景 | 医院人事管理,科室排班调度,职工休假审批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年假乱休影响门诊排班,也怕有人攒假太多耽误工作。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在职职工,含医生护士行政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科主任安排休假计划,人事科审核天数,职工本人提申请。 | ||
| 管理要求 | 年假不能跨年休,病事假超天数就取消当年假,退休前按半年折算。 | ||
| 监督与检查 | 每月考勤表要写清谁休了几天,没报或乱报要被提醒,三次不改扣绩效。 | ||
人民医院关于职工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各支部、科室:
为规范和完善我院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调动职工工作的积极性,根据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人事部令第9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对我院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作如下规定:
一、享受年休假的对象为工作年限满1年以上的在职职工。
二、年休假期:
(一)职工工作年限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工作年限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工作年限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1年、满10年、满20年后,从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为在满1年、10年、20年的下月起至当年12月止,按每满2个月享受(或在原有的基础上增加)1天年休假的方法折算出当年的年休假天数,自下一年度起再按以上规定享受5天、10天或15天的年休假。当年国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及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的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而年内又出现下列情形第(一)、(二)、(三)、(四)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二)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三)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五)由外单位新调入的职工;
(六)上年度考核不合格的职工。
四、各科室负责人须根据工作情况,并参考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原则上不给予工资报酬冲销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特殊情况下确因工作需要经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批准后,方可跨1个年度安排。凡不服从安排者视为自行放弃年休假处理。
五、各科负责人每年年初对科内人员当年度应休的年休假天数进行统计,并作出年休假计划报人事科。科主任、护士长休年休假须经分管院长批准,并到医务科、护理部备案;职能科长、党支部书记、团委书记、工会副主席休年休假须经分管院领导批准;院级领导休年休假到院办、党办备案。
六、外出进修人员不再另外给假,但可由科室安排于进修前或进修后休年休假,进修期间不允许休年休假,
七、上半年到龄退休人员享受当年年休假规定天数的一半,下半年到龄退休人员可正常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八、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享有年休假待遇的职工在科室负责人同意后可用年休假冲销相应的病、事假天数。
九、各科室应加强年休假的管理,严格考勤制度。各科室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上报人事科的考勤表中注明当月科室人员休年休假的情况。
十、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职工年休假的规定同时作废。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内部退养
| 适配人群 | 工勤人员,科员级行政岗,执行科工资人员 | 使用场景 | 内部退养,岗位精简,工龄核定 |
|---|---|---|---|
| 制定目的 | 怕年纪大的非专业岗员工干不动还占着位置,影响医院干活效率。 | ||
| 适用范围 | 只管工勤人员和拿科室工资的工作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本人要自己写申请,办公室负责审人,人事科办手续发钱。 | ||
| 管理要求 | 必须9月15日前交申请,9月20日前定名单,9月30日前交完活领钱。 | ||
| 监督与检查 | 办公室盯着时间点查进度,谁拖了就卡住不往下办,超期就不收申请了,工资也按新标准扣。 | ||
医院职工内部退养的有关规定
为充分调动全院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精简、高效的管理目标,医院将根据个人自愿申请的原则,对部分符合条件的非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内部退养。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非专业技术人员,包括工勤人员、执行科员工资的工作人员。
二、基本条件
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40周岁以上。
三、内退程序
1、本人申请。9月15日前,职工个人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向院办公室提交内退申请书。
2、单位审核。9月16至9月20日,医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同意内退的人员名单。
3、办理手续。9月21-9月30日,办理内退手续,进行工作交接,并兑现内退工资。
四、待遇及管理
1、工龄为20年以下的,按现有工资总额的60%发给。
2、工龄满20年不满25年的,按现有工资总额的65%发给。
3、工龄满25年不满30年的,按现有工资总额的70%发给。
4、工龄满30年以上的,按现有工资总额的75%发给。
5、办理内退但未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在办理退休手续以前,内退职工可与在职职工一样办理晋升、每年的正常增加薪级等,增加的工资额按比例计算到内退工资额中。正式退休以后,根据市人事局审批的退休工资待遇执行。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外出参加专业性学术活动
| 适配人群 | 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 使用场景 | 学术会议审批,继续教育申报,经费报销管理 |
|---|---|---|---|
| 制定目的 | 怕乱参会浪费钱,怕专业不对口学不到东西,怕没审批就跑出去。 | ||
| 适用范围 | 全院医生护士,所有全国、省、市三级学术会。 | ||
| 职责分工 | 科室主任把关同意,职能部门审核材料,院领导最后签字,参会人自己填表登记。 | ||
| 管理要求 | 必须有录用论文才能去,内容得跟本职工作对得上,一人只准报一个专业方向。 | ||
| 监督与检查 | 没走完流程不给批假,没传回会议内容不报销,查起来看审批单和会议通知,漏一步就自己掏钱。 | ||
1、全国性学术活动系指国家一级学会主办,或由国家一级学会主办、二级学会承办,或由"中华"系列杂志编辑部举办的全国性的学术交流会和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2、省级学术活动系指中华医学会浙江分会(或相当学会)主办的学术交流会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3、凡参加学术活动,参加者本人先向所在科室申请,科室同意后报职能部门审核,院领导批准。凡参加学术交流会的,还必须有论文(论文投寄前,需在职能部门登记备案)被大会录用,且学术活动内容必须与本人目前所从事的专业对口,1人只能选择1个专业。
4、论文第一作者或有关的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按下列标准可申请参加相应的学术交流会:
(1)正高级职称:每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2次,每年可参加省级2次;
(2)副高级职称:每1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交流会1次,每年可参加省级2次;
(3)中级职称或担任科室领导已满1年的:每2年可参加全国性学术活动1次,每年可参加省级1次;
(4)1年以上师级:每2年可参加省级学术活动1次;
(5)1年以下师级或士级职称:一般不安排参加省及省级以上学术活动。
(6)温州市医学会(或相当学会)主办的学术交流会可适当放宽条件,但仍需到有关科室办妥手续。
参加继续医学教育的,必须符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5、参加者接到会议通知后,持通知到职能科室办理审批手续。学术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向医院或所在科室传达会议内容,否则不予报销有关费用。
6、医院对外出参加全国性、省级、市级学术活动的经费,凭费用收据,分别按下列标准实行限额报销:
(1)正高级职称:2100元、1300元、600元;
(2)副高级职称1900元、1200元、550元;
(3)中级职称:1700元、1100元、500元;
(4)初级职称:1500元、1000元、450元。
不到此标准的,按实报销。住宿费、交通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7、单位只负责会议假,路程假自理,遇节假日亦不补假。外出活动时间超过7天者,其奖金劳务费按规定发放。
8、凡被全国性或省级学术会录取的大会发言作者(以大会议程日程名单为准),会议次数限定,费用、假期标准可适当放宽条件。
9、凡属医院业务发展需要,由医院选派外出参加学术活动的,可作特别处理。
10、未尽事宜,由院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医院职工着装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注册护士,后勤员工 | 使用场景 | 临床诊疗,护理操作,后勤保障 |
|---|---|---|---|
| 制定目的 | 怕大家穿得乱七八糟影响医院形象,怕病人看了不放心,怕和国际化医院差太远。 | ||
| 适用范围 | 全院所有职工,包括来进修实习的外单位人和学生。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管方向,科主任盯本科室,护士长抓护理人员,后勤管自己人,人人要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穿干净工作服,戴好胸牌,男系领带女不披发,禁穿拖鞋牛仔裤,工作服不能出医院。 | ||
| 监督与检查 | 院办和监察科天天查,第一次口头提醒,第二次扣50元,三次就处分,老不改可能被降级或解聘,外单位人不改就赶走。 | ||
医院职工着装规定范文3
为全面实施**朝阳医院“一二三”发展战略,创建国际化品牌医院,树立朝阳医院医务人员良好形象,提升员工素质,特修订我院职工着装规定。
1、仪表大方、衣着得体、举止端庄、语言文明。
2、工作时间按医院要求统一着卫生人员工作服、佩带胸牌(别在左上胸部)。护士着装按护理部的规定执行,后勤职工着工装。
3、工作服整洁,无污迹血渍。
4、男士穿衬衣系领带、长裤皮鞋;女士穿长裤或裙子。衣裤应与工作服相协调。
5、员工在工作时间禁穿旅游鞋、牛仔裤、短裤及拖鞋(包括各种皮拖)。女士不得散发披肩,头发超过衣领须加修饰;男士头发须疏理整齐,不得漂染各种颜色。金银或其他饰品佩戴得当,一线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涂、不留长指甲、不戴长耳饰、手镯、手链,严禁浓妆艳抹,以淡妆为宜。
6、夏季着装衬衣袖管不应露出短袖工作服之外,禁止穿长短尺寸不一的裤子。
7、工作期间严禁穿工作拖鞋、鞋套及科室特用工作服在院内走动,严禁穿工作服进入营养部,严禁穿工作服出医院。
《着装规定》适用于全院工作人员,包括在我院进修、实习的外单位职工及学生。医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院职工违反规范者,第一次提醒,第二次起扣发奖金:50元/次,对于违反规定达三次及以上者将给予相应的处分,履教不改者降级使用至解除聘用合同。外单位进修人员或实习学生违反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者取消其在我院进修实习的资格。
本规范自____年7月1日起执行。原相关规定自动废止。
医院职工在职读书事项规定:丰盛医院职工外出进修的
| 适配人群 | 临床医师,护理骨干,医技人员 | 使用场景 | 业务进修,技术提升,岗位轮训 |
|---|---|---|---|
| 制定目的 | 医院业务发展需要提升员工能力,防止进修安排混乱影响工作。 | ||
| 适用范围 | 本院所有外出进修的职工和相关科室。 | ||
| 职责分工 | 科室提申请,职能部门审核把关,分管院长拍板,进修人员守规矩。 | ||
| 管理要求 | 必须签协议、不能随便请假、按计划完成学习、回来要考核汇报。 | ||
| 监督与检查 | 科教科或护理部负责检查落实,不按要求办的下次不给安排进修,考核不过关的没奖励。 | ||
人民医院职工外出进修的规定
1.科室根据业务发展需求,提出派员进修申请,经科教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同意,分管院长批准,由相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制订具体进修目标,填写进修表格。
2.进修申请表送接受单位,接受单位同意后,进修人员与相关职能部门就进修的要求与任务等签订有关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进修人员必须遵守接受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请示院相关职能部门,再由院职能部门与接受单位协商解决。
4.按时按目标要求完成进修计划。
5.进修结束后,由科教科或护理部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进修目标进行考核;并通过业务学习形式传达有关进修信息。在新技术、新项目或科研等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可申请进修奖励。
6.如进修接受单位无法提供住宿的,每人补贴300元/月。如接受进修生单位提供住宿,则按照实际发生费用由医院支付。
7.外出进修超过半年的,进修期间可按医院有关标准报销往返交通费两次;未达半年的,报销往返交通费一次。中途因公回院的,由医院予以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