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

适配人群一线任课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使用场景教师绩效考核,学期教学考评,师德师风评议
制定目的怕老师上课不认真,学生没人管,学校乱糟糟。
适用范围全校所有老师,不管教啥课、在哪个楼、干啥活。
职责分工校长盯着全局,年级组长管本组,同事互相看,老师自己守规矩。
管理要求不准体罚学生,备课要写全,作业必须改,开会不能缺,有事得请假。
监督与检查教导处查备课作业,考勤记本子上,年级组长打分,校长最后审。谁没做到就扣钱,分数太低影响发工资,连续差会被谈话。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

***中学,学校内部管理体制自实施“四制”改革以来,学校内部活力明显增强,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高,学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度新学期开始后,为引进竞争激励机制,继续实行“两纵三横一体化”管理,为更好的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教育教学质量再上新水平,根据“****第9号”文件精神,以乡教委《教师量化考核细则》为依据,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如下:

一、绩效工资的组成:

从个人工资中津贴部分每人每学期扣出250元 学校勤工俭学的一部分。

二、量化考核的考核内容:

目标量化的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它们的比值为:德:10%;能:15%;勤:25%;绩:50%。

各部分的内容及权重:

(一)、“德”指思想品德,*素质,职业道德,为

人师表等方面,占10%。具体内容与权重(分值):

1、*立场:1%。拥护中国*党的方针、政策、路线;忠诚党的教育事业。

2、*、业务学习:1%。a、按时参加*学习,无缺勤旷会

现象;b、每学期写心得体会和学习笔记不少于5000字。

3、敬业爱岗:1.5%。a、热爱本职工作,时时处处为学校着想。-1-

b、服从领导安排,任劳任怨,干好分配给自己的工作。

4、生活作风:0.5%。坚持原则、办事公正,为人正直,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5、关心学生:1%。a、爱护体贴学生,关心学生的成长。b、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不得分。

6、团结同志:0.5%。a、与领导、同事关系融洽。b、待人谦和,勇于批评与自我批评。

7、典型事迹:0.5%。a、默默工作,勇于奉献。b、事迹突出,起到榜样的作用。

8、尊规守纪:1%。a、遵纪守法,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b、遵守上级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9、带头作用:0.5%。学校安排的任务,积极主动,勇于带头,不为名利,按时完成率高。

10、社会公德:0.5%。尊老爱幼,乐于助人,在群众中有较高的威信。

11、公益捐献∶1%。相应号召积极主动捐款捐物;参加义务劳动,积极主动、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12、为人师表:0.5%。为人办事大方,时时处处做学生的表率;言谈、举止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13、计划生育:0.5%。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计划生育政策,无违反计划生育现象。

14、其他:1%。根据具体情况得分。

考核办法:

对“德”的考核,利用表格形式,有*评议组成:(1)年级组长-2-

只评议本组教师占20%;(2)学部成员只评议本楼教师,得分占40%;(3)校长及后勤、政工评议全校教师得分占40%,另外根据平时的有关记录、资料酌情加分,但不超过10%。

(二)“能”指学历、论文、教研成果,优质课、示范课、优秀教案、荣誉称号、继续教育等,占15%。

具体内容与权重:

1、上课(主要指授课水平),占5%左右。本学期内无人听一节课不得分;拒绝听课一次不得分,多次拒绝加倍倒扣分。

2、论文:由教育教学主管部门评选的论文,每人每学期至少有一篇县级以上论文,一等奖1分,二等0.5分,三等0.2分;两篇以上每多一篇加1分;市级最高加2分、省级最高加3分、国家级最高加5分。在学习报之类的文章及论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最高得分分别为:0.8、0.4、0.2、0.1分;无论文不得分。

3、示范课:(可累计加分)校级一节0.2分,乡级一节0.3分;县级0.5分;市级2分;省级5分。

级别

百分数

项目

乡级

县级

市级

省级

一等

二等

三等

4、优质课

(立标课)

0.5

0.4

0.3

1

0.7

2

1.5

4

3

5、优秀教案

0.2

0.1

6、教研成果

5

-3-

7、教学能手:已获得的县级和市级、省级教学能手分别得1%、3%、5%;本学年度取得的乡、县、市、省级教学能手,分别加0.5%、2%、5%、10%。

8、指导人才:获得县级称号的指导教师得1%;获市、省级的分别得:3%、5%。(称号主要指:优质课、示范课、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等)。

9、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本学年度获得的县级、市、省级分别加1%、2%、3%。

10、课改后,担任新课程年级的教师每学期加1%,凡是参加新课程培训的教师回校后举行讲座或上公开课的每次加2分。

11、基本功训练;在本学年度按上级规定要求达标者,得1.5%;正在达标者得0.5%;不参加或不达标者不得分。

学历达标与提高: 35周岁以上的大专和35周岁以下的大本学历为1分,35岁以下大专学历的为0.5分,中专学历的不得分,取得硕士学位(全科)以上的顺次加分。

12、 “优秀”、“先进”的荣誉称号:本学年度获得的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分别加1%、2%、5%、10%。(计算时可累计加分)

14、指导学生获县、市、省、国家级类别称号的指导教师分别加(0.3-0.5%; 0.5-1%; 1-5%; 3-10%)。

13、报刊发表作品:根据其级别分别加0.5-5%。

在“能”的考核中,只限在本学期获得的有关称号获证书(能

手除外),依据原始*和有关记录计分,没有的不得分,评审费、参评费、培训费等一半由个人自己负担,特殊情况由学校研究报销

-4-

一部分,往返车票学校一般只报销一次。如果有些费用由学校报销,个人必须写出学习情况汇报等,所获得的证书、称号之类不能计分。

(三)“勤”,指工作量的大小和出勤率的多少,占25%。主要通过教师的实际出勤和劳动态度来考评。具体考核内容与权重如下:

1、任课时数(5%)。

每个教师每周上课时数 非课时任务=个人周总上课时数。根据公式计算出个人课时工资,计算方法是:每个教师每周上课总时数×学期总周数=个人本学期上课总时数。

2、绩效工资总额的10%÷全校个人本学期上课总时数之和×个人本学期上课总时数=个人课时工资。

说明:①体育教师带操三次为一课时。

②上课时数中,班会、课外活动、节假日上课,不计算为总课时数。

③学校行政干部兼课时数,兼课必须是主课(考试科),副校长最少兼四分之一,主任及副主任最少兼二分之一,中上层干部按其上课比例计算课时,达不到任课节数的要下浮;另外部分以全校平均数的1.1、1.2、1.3倍计算;

2、备课(4.5%)。

根据学校制订的备课检查标准与备课要求,教导处负责检查评分。为体现公平、平等的原则,跨年级或不同科的,以一门语或数

或英加一门常识(史地生)为平均值。兼课多与少的要体现出来,科目比值为:语文、数学、英语各为30;*、物理、化学及史地生各为15;劳技、音乐、美术、体育、活动各为6;作文备课包括

在语文中,占语文的8%。-5-

3、作业批改与辅导(4.5%)。

依据学校制订的作业批改和辅导评分标准,由教导处通过定期检查得出分值。在各科作业得分的基础上,对超班额、批改数量和难易程度上进行平衡。批改一次作业各科比值为:

语文为1 ;作文为6 ;数学、英语为0.8; *、理化及史地生为0.5;美术、音乐为0.2;数量平衡60人为基数,每多(少)于10人以上(下)的,在计算出作业批改分值后加(减)10%。无作业的不得分,学生作业只上不批改的不得分,学校干部的计算方法同备课。

4、计划与总结:(1%)。

通过察看材料评分,要以大纲和教学常规为依据,结合学校的工作要求按时写好各种计划和总结。

5、出勤(8%)。

具体评分方法以学校的“考勤制度”为标准,依考勤记录作为出勤分值;每学期请假不足10节为8分,请假85至100节为0分,请假超过100节的每多10节扣1分。

(四)、“绩”,

计算标准,详见学校制订的“考试成绩计分办法”。如有的年级在某项中没有成绩就不能计分,以所在年级的平均分计算。某些竞赛或检测当即对奖的,就不再重复计算。

计算标准与权重:

1、期中检测30%。

2、期末检测70%。

校委会成员无成绩部分的,学部成员成绩取本级或本楼的平均

-6-

分计算,不靠级的其他校委会成员以全校平均分计算,计算比例上浮为副主任1.02;主任1.04;副校长1.06,校长1.08。

后勤人员、音体美信息等无考试成绩的教师,可根据其任课节数的多少、上课认真程度及效果,或平时任务完成情况及平时工作情况评出等级挂靠全校平均分,分为四档,分别为:平均分、下浮0.4%、下浮0.8%、下浮1.2%。

三、附有关考核的规定、标准及办法。

1、 备课检查评分标准

2、 作业批改评分标准

3、 教职工考勤制度

4、 教学成绩计分办法

四、几点说明:

1、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过失或问题,需要扣款的,可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从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

2、在某项评分中,如果得分出现负数的,可从其所得绩效工资总额中扣除。

3、本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由学校征求教职工意见,不断进行完善。本方案的解释权在学校。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教职工评优表模标准实施

适配人群专任教师,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使用场景教师节表彰,班主任考评,教学人员评优
制定目的怕老师出事影响教学,怕班级乱糟糟,怕工作没人认真干。
适用范围全校在岗正式老师、班主任、行政人员。
职责分工校长盯总,科室负责人查本组,老师管好自己班和课,班主任守好班级日常。
管理要求不旷课不旷会,不体罚学生,不出责任事故,病事假不能超限,班级要守规矩。
监督与检查科室交考评材料,评优小组核对,班子开会定名单,公示后有意见可提,不按流程的不算数,材料造假直接取消。

教职工评优表模标准及实施办法

一、评选范围对象

每学年度评选表彰一次(教师节),表彰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在岗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表彰项目

学校评选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三、评选表彰名额

按本学年在岗正式教职工的25%确定名额评选表彰。

四、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教育事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评:

1.违反国家计划生育者。

2.违*治安综合治理者。

3.有旷工(课)、旷会者。

4.全年累计病假达3个月以上或事假达1个月者。

5.工作中有重大责任事故者。

6.不服从工作安排者。

(二)优秀班主任: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班主任“五到”出勤率高。

2、所管班级无违法及重大违纪事件,无重大责任事故。

3、在班级量化管理评比中,所管班得分较高。

4、班风班纪好,学风正,综合考试成绩好。

5、所在班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6、善于做好所在班科任教师的联系协调工作,班主任的核心作用发挥得较好。

(三)优秀教师: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在师生中口碑好。

2、认真完成教学工作任务,教学常规检查优良,教学效果好。

3、积极参与教研、教改并取得较好成绩。

4、教学出勤率高。

(四)先进工作者: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并具备下列一些条件:

1、遵章守纪,较好履行岗位职责,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2、团结协作,教职工评价高。

3、出勤率高,有工作主动性,有奉献精神。

4、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立足本职服务育人,师生评价高。

五、评选方法程序

评选分教学人员、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三块进行,按分配名额分学区在教职工大会上由全体教职工民主推荐。班主任既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选,又参加优秀教师的评选。民主推荐后,经校评优表模考评小组考核(由各科室负责人提交本学年度所属成员的工作考评记载材料),报学校领导班子审议确定,再公示评选结果,征求意见,被推荐人填表,最后由学校进行表彰。

六、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中学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

适配人群校行政会成员,年级组长,校务委员使用场景教师评优,骨干推荐,师德考评
制定目的怕老师干活不认真,怕师德出问题,怕评优乱来没人管。
适用范围全校教书的、搞科研的、管学生的、做后勤的老师。
职责分工校长盯总盘子,行政会定人选,老师自己报名或互推,校务会复议异议。
管理要求必须公示5天,业绩前三名,师德要优秀,不能连着两年拿同个奖。
监督与检查行政会查材料,全体老师能提意见,公示期有错就重议,不按流程的推荐作废。

中学(学校)教职工评优选先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增加骨干力量,充分发挥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教师献身教育事业,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大力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市、县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此推荐办法。

一、推荐对象

近年来在我校从事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后勤服务等方面取得显着成绩,在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表现突出,堪为全校表率的市、县、镇、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值周”、“优秀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骨干教师”等种种荣誉称号。区级以上的荣誉称号的名额由上级分配,学校推荐上报参评对象,上级相关部门考查评定,校级荣誉称号名额由校行政会根据需要确定,学校考查评定。

二、推荐条件

1、在考察期内无违反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履职,成效显着。

2、在考察期内业绩考核必须进入同年级前三名。

3、在考察期内师德、师风考查必须为优秀。

4、上一级荣誉称号在下一级荣誉称号中产生。

5、原则上连续两年不享受同级、同类的荣誉称号。

三、推荐办法

1、校级荣誉称号由自己报名申请或者教师大会推荐,校行政会评定产生。

2、校级以上荣誉称号由教师在校级同类荣誉称号中推荐产生,由校行政会确定推荐对象。

3、区级以上的骨干教师在校级骨干教师中产生,由校行政会研究确定推荐对象。

4、由上级表彰部门直接认定的表彰对象由校行政会酝酿,讨论通过表彰对象。

5、推荐对象产生后,向全体教职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由校行政会提交校务委员会复议,将复议决议上报到上级表彰部门。

四、推荐要求

1、要坚持“客观公正、据实推荐表彰”的原则,民主评选、逐级申报,严格评审。

2、要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符合的原则,综合评议,择优推荐。

3、要坚持“公开推荐名额―民主评议推荐―学校综合认定―公示评议结果―校务委员复议―推荐上报表彰”的评选程序进行各级各类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某镇小学教职工聘用制

适配人群学科教师,中层干部,教辅人员使用场景教师竞聘,岗位聘用,年度考核
制定目的怕学校人事乱套,老师和学校权利义务说不清,出事没人管。
适用范围只管镇小学所有在岗老师和职工。
职责分工校长拍板签合同,人事干事办手续,领导小组考核打分,老师自己报名选岗。
管理要求岗位提前30天贴公告,资格要查教师证,考核看师德和教学,不合格就换人。
监督与检查党支部和工会盯着办,教代会全程监督,不按流程办的名单不生效,弄虚作假要重查,聘错人得马上调整。

镇小学教职工聘用制办法(试行)

一、总则

1、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人事管理制度,规范事业单位的人员聘用,维护学校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和临安市教育局有关文件,结合我校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2、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是学校与教职工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确定学校与教职工的聘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3、实行教职工聘用制,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坚持单位自主聘任、个人自主择业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4、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的在职教职工。

二、人员聘用和程序

1、学校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和规定的专业技术结构比例,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专业技术、行政管理和工勤服务人员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和相关待遇,在编制、岗位限额内竞聘上岗。

2、学校聘用人员,根据岗位任职条件,通过考核的方法进行。

3、学校人事部门组织实施人员聘用工作,应当接受本单位党支部、工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监督和民主管理。

4、受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

(2)具有拟聘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教师资格、专业知识、工作能力、管理水平与职业道德;

(3)身心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5、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1)向全体教职工公布聘用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权利义务、工资待遇、聘用期限、聘用办法等事项;

(2)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工作岗位和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应聘;

(3)学校人事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名单报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4)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择优提出拟聘人员名单;

(5)根据学校教职工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拟聘人员名单,学校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受聘人员;

(6)学校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公布聘用结果。

三、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1、指导思想: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改革与发展,推动教育事业。

2、主要任务:精简机构编制,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全面推行教职工聘用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加大分配制度改革力度,健全学校分配激励机制;加大考核力度,建设高素质教师队;畅通人才流通渠道,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四、加强学校机构编制管理,科学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和岗位

1、编制核定。按照保证学校发展的基本需要,坚持精简和高效的原则,根据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编委办等单位《关于浙江省贯彻国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____]22号)和市政府有关文件的要求,我校年的编制数为人,其中基本编制为人,附加编制为人。

2、内设机构。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学校领导职数,合理设置学校内部机构。学校校级领导职数不超过5人。学校内部中层机构拟设立教务处,主任人;德育处,主任1人;教科室,主任1人;总务处,主任1人;体训处,主任1人;工会,主席1人;团委,书记1人。

3、岗位设置。按照"按需设岗、以岗定责、以责选人"的原则,有学校根据核定的编制和中小学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比例,科学合理地设置专业、管理和其他岗位,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的结构比例,制订岗位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和具体的考核实施办法,报市教育局人事处批准后实施。200年我校教职工岗位数如下:

(1)教师编制数(按个班)共名

学科岗位数教师中层以上职数及占教学人员编制编制数实有人数:

(2)教辅、工勤人员等编制数,共名

五、推行教职工全员聘用制,建立充满竞争的用人机制

1、按需设岗。学校根据核定的教职工人数和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结合本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科学合理地设置教育、教学、教研、管理等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权利义务、聘用期限和聘用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在教职工聘用30天前向全校教职工张榜公布。

2、资格准入。全面实施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学校从具有教师资格的人员中聘用教师。对于财务、档案、电教等非教学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3、双向选择。教职工根据学校公布的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权利义务,按照规定程序,对照自身条件,对学校公布的岗位在"双向选择、平等竞争"的原则下选择应聘。对男年满50周岁及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以上的教职员工,无特殊情况,学校根据受聘人的实际情况进行岗位聘用。

4、择优聘用。学校根据教职工申报的岗位,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规定的程序,坚持一岗一聘的原则,在核定的人员编制范围内,择优确定聘用人选。

5、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名,校长聘任,分批公布聘任名单。深化聘任制度改革,引入竞争机制,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采取聘用工作领导小组提名并讨论决定,校长聘任的办法。学校在协调中坚持统筹安排,确保重点的原则。

6、合同管理。学校聘用教职工必须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聘用合同,明确聘用期内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任务以及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工资福利待遇。签定的聘用合同须经有关部门签证,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合同双方要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聘期满后,双方可根据自愿协商的原则决定是否续聘。

7、履职考核。教职工聘用后,学校应根据岗位职责和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在考核中,既重视考核结果,更重视考核过程,将教职工的师德、师能、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作为考核重点。考核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领导考核和群众评议相结合。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3个等次,作为受聘人员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晋升、评优等的重要依据。对经考核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学校所提供的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可以通过辞聘、解聘等形式,解除聘用合同,终止聘用关系。

8、建立

和完善考核办法。为了客观公正地对教职工实行考核,学校建立和完善各个岗位考核办法,监督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等情况,包括教代会对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的考核,教务处对教研组长和备课组长的考核,政教处对班主任的考核,年级组长对本年级教师的考核,学生对教师的考核,领导、教师对行政人员和临时工的考核,教务处对教龄在三年以内的年青教师的考核,学科带头人的考核办法。

9、妥善处理。对未聘人员采取以下形式妥善处理:

(1)、校内转岗。通过转岗聘用的办法,改善教职工队伍的结构。

(2)、外校应聘。积极引导未聘教职工到外校应聘,对不适宜在学校工作而有其他特长的教职工,给予信息指导,为其向外单位流动提供便利。

(3)、校内待聘。未实行人事代理的教职工,未被学校聘用上岗或未向学校提出应聘要求的,为待聘人员。待聘人员在待聘期间,不再保留原岗位待遇,其待遇由单位决定。未聘人员的待聘期限为1年,在此期间,学校给其提供上岗的机会。其人事关系转师资交流中心托管。待聘人员可以联系调离,可以到人力资源市场择业,也可以自谋职业,待聘期间的待遇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待聘期满后,仍未能上岗或办理调动手续的,由师资交流中心将其人事档案关系转到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其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按有关文件规定办理。

(4)、离岗退养。凡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含5年)以内,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教职工,经本人申请,学校同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在本单位内部实行离岗退养。离岗退养期间的待遇按浙人录[1999]42号文件执行,即生活费按其本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的工作年限打折计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市定补贴按退休人员规定比例计发,离岗退养期间按退休人员增加退休费办法和标准增加生活费,继续按在职人员的有关规定缴纳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

六、深化校内结构工资改革,提高教师待遇。

进一步完善校内结构工资制度,从学校实际出发,坚持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合理分配和奖惩,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鼓励教师多兼职,多兼课。具体按200年月教代会通过的《校内结构工资试行办法》执行,并进一步完善。

七、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推进名师工程。对学科带头人每年至少开好一次示范课,带好一个徒弟;每三年做好一个课题,每一年发表一篇论文。对其他教师每年看一本教育教学论着,写一篇读书心得,每两年至少写一篇教育教学论文并参评;对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年制作一个教学多媒体课件。通过各种渠道培养和促进教师专业化的成长。

开展青年教师学习沙龙活动,促进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对三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开展各项考核。包括每学期开好一节汇报课,两次备课笔记和听课笔记的检查,每年一次青年教师基本功比赛,每年至少读两本有关教育教学的书籍并上交相应的读书心得,每学期写一篇教学案例或教育教学体会的文章。在考核的基础上,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青年教师交流。

加大力度推进教师的继续教育工程,在抓好全员培训的基础上,重点鼓励教师攻读研究生学位。计划以后每年要有2人攻读研究生学历。

八、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

(一)、推进师资队伍合理流动,为学校师资队伍的优化提供良好契机。

(二)、根据教师年龄结构和学校实际,今后几年,学校将积极引进中青年骨干教师,改善教师结构比例。

(三)、畅通出口,加大交流力度。今后几年,学校要不断完善对教职工的考核,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做到任人唯贤,优胜劣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形成人才合理流动机制,不断优化教师队伍。

(四)、学校所聘教职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可以作为学校下一年度不聘依据:

1、师德有悖教师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2、家教或校外兼课影响本职工作,教育效果较差的;

3、履行岗位职责不到位,经考核不合格的;

4、在年度教育教学测评中,不满意比例很高的;

5、社会来电、来信反响较大,经校长谈话不改的;

6、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学校教育教学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

7、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8、本人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调离学校的。

(五)、学校所聘教职工,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学校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受聘人员:

1、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学校同意,擅自出国或者出国逾期不归的;

4、违反工作规定或者操作规程,发生责任事故,或者失职、渎职、违法乱纪和违背职业道德,对学校利益或声誉造成重大损害和影响的;

5、严重扰乱工作秩序,致使单位或其他单位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

6、被人民法院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缓刑以上刑罚的。

(六)、学校所聘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教职工:

1、教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2、教职工年度考核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学校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到新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七)、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1、教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4、患职业病以及在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5、教职工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6、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教职工可以随时解除聘用合同,并书面通知学校:

1、在试用期内的;

2、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

3、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4、依法服兵役的;

5、聘用学校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的;

6、聘用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7、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九)、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1、聘用合同期限届满的;

2、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学校被撤消、解散的;

4、受聘人员退休、退职的;

5、受聘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十)、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教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不终止聘用合同:

1、因工负伤、治疗终结后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4级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职业病以及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属于法律、法规规定不得终止聘用合同的其他情形的。

(十一)、聘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聘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聘用合同期限一般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1、教职工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教职工在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十二)、学校在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前,就终止或者续订聘用合同的意向,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受聘人员。续订聘用合同的,双方协商办理续订手续。续订聘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

(十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根据教职工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向其支付经济补偿:

1、学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经协商,受聘人员同意解除的;

2、教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安排的其他工作的,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3、教职工年度考核不合格或者聘期考核不合格,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但到新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单位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4、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由学校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5、学校未按照聘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提供工作条件和福利待遇,教职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6、学校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教职工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

7、学校被撤消、解散,不能安置受聘人员就业的。

(十四)、

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学校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有效证明,并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为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社会保险关系的封存或者转移手续。

(十五)、聘用合同期限届满,学校未办理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教职工仍按照原聘用合同履行义务,视为原聘用合同延续,学校应及时与其办理续订手续。

(十六)、应当订立聘用合同而未订立的,教职工按照学校要求履行了工作义务的,聘用关系成立,其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利于受聘人员的原则确认,教职工可以随时终止聘用关系;学校提出终止聘用关系的,将提前30日通知受聘人员。

(十七)、聘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与应当给予经济补偿的解除条件相同的,学校将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十八)、经济补偿金以教职工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标准,在学校工作每满1年支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经济补偿金。教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

(十九)、学校将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之日起15日内向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人员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失业救济,按《浙江省失业保险条例》和市有关规定办理。

九、违约和纠纷处理

1、由于聘用合同一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聘用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聘用合同当事人违反聘用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聘用合同当事人都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学校未按照本试行办法规定办理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手续,支付经济补偿,给受聘人员造成损失的,学校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学校聘用尚未解除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人员,对原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学校和受聘人员对原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因受聘人员提供虚假证明造成的聘用不当,学校可以免除连带赔偿责任。

5、聘用合同对培训费用没有约定的,受聘人员经聘用学校出资培训后解除合同,学校不收取培训费用;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但不超过为受聘人员培训的实际支出,并按受聘人员培训后回学校服务年限,以每年递减培训费用20%的比例计算。

6、学校成立由教职工代表、校长和工会负责人组成的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因签订或履行聘用合同发生的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负责人担任。教职工代表人数必须为50%以上。

7、聘用合同当事人因履行聘用合同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学校聘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市教育局人事争议委员会申请调解,也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市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8、市教育局人事部门对学校的聘用合同工作负有指导、协调、监督的职责,对学校违反本试行办法规定的,由人事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由教育局或聘用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学校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行政处分。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机电学校教职工意见建议征集处理

适配人群工会委员,部门负责人,党组织负责人使用场景民主管理,意见征集,校务监督
制定目的怕教职工声音传不上来,学校问题没人提,大家心里有想法憋着不说,影响团结,也容易出小矛盾。
适用范围全校教职工、各科室负责人、所有工会委员和学校领导。
职责分工工会委员要主动问意见,部门负责人要如实反馈,工会主席要汇报再转达,行政会议得认真研究解决。
管理要求每月收建议、整理分类、向党组织和行政会汇报、大会答复、写进月计划、考核挂钩、年底评十佳建议。
监督与检查工会每月查收集情况,党组织和校务会监督落实,没按时报或敷衍了事要提醒重做,落实差的下次重点盯。

一、学校工会负责每月收集教职工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让教职工民主权利得到充分发扬,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维护学校团结稳定和发展。

二、各位工会委员每月要主动向各部门征求意见、建议,各部门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尽可能全面如实地反映群众的意见、建议,各工会委员将所收集意见初步整理后向工会委员会议报告讨论,由工会组织形成共识,将意见划分为解释、转达、办理等处理类型。

三、工会主席先向党组织负责人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核实情况,听取指导,然后向行政会议转达并提出工会建议。

四、行政会议要认真对待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慎重研究解决办法,并确定人员向教职工大会作相应解答,或者体现在月工作安排之中,落实于工作考核之内。

五、工会组织和工会委员要继续关注群众意见建议的处理及落实情况,做好督促、反馈等后续工作;听取转达群众的评议意见,不断总结提高。

六、本着“着眼于学校发展大局,为学校持续发展出谋献计。”的原则,校工会每年12月12日集中评选年度“十佳建议”并颁奖。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

适配人群离退休工作处,校区服务中心,离退休联络员使用场景离退休慰问,重病帮扶,家庭变故救助
制定目的怕老同志生病没钱治、家里没人照顾、遇到意外活不下去。党委行政想把关心落到实处,不让困难老人受苦。
适用范围学校在册的退休和离休教职工,重点是重病、独居、突发大病、遭灾遇祸的老人。
职责分工校领导管总,离退休处牵头,各校区小组摸底推荐,老同志本人或家属可申请,层层签字确认。
管理要求资助金专款专用,不能挪用;必须公示名单;去世慰问要土葬的不给;重病住院才给2000元。
监督与检查各校区小组查实情况,离退休处审核,领导小组开会定名单。不按流程办的不发钱,假材料取消资格,监督电话贴公告栏。

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暂行办法

学校党委和行政关爱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设立了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为了更好地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的关怀落实好,全面做好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工作,并使此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暂行办法。

一、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

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金是指对长期重病、鳏寡孤独且生活不能自理或突发大病基本医疗难以保障以及因其它意外、天灾人祸所造成的生活窘迫、子女无力负担的困难离退休职工实施的资助。

二、推荐评定资助对象必须坚持的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的原则。要认真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学校党委和行政对离退休教职工的关爱及时有效的落到实处,实事求是的关心帮助困难离退休教职工,真心实意地为他们排忧解难办实事。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金的评定程序、资助对象、资助标准、资助金额等原则上要公开公示,自觉接受广大离退休教职工的监督,确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3、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离退休教职工的困难资助金必须全部用于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资助,严禁用于其他任何开支。

4、坚持组织推荐评定与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

三、特困贫困对象评定的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集体,团结同志,支持和拥护学校改革、发展,热心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建言献策做贡献;遵纪守法,从未参与任何*组织,各方面表现良好的我校在册正式离退休教职工。其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推荐评定为特困或贫困资助对象。

1、长期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卧床不起者。

2、身患重大疾病或绝症,长期住院治疗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3、因老伴等家庭主要成员或子女等直系亲属遇到重大变故,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4、因老伴无工作或子女等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无固定收入,家庭人均收入极低者。

5、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除按照国家规定发放的抚恤金、丧葬费之外,可视逝者家庭收入及生活困难情况给予一次性的困难资助。

6、因其他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者。

四、资助办法

学校每年预算安排40万元用于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其中:50%用于平时日常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一次性资助,其余50%用于每年年底面上特困贫困教职工的资助。资助标准为特困资助2000元,贫困资助1000元,每个家庭每年原则上只能享受一次资助。

(一)日常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

1、对于家庭生活比较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到离退休教职工家中慰问时每户拿出1000元作为资助,个别一头沉或老伴无工作且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可拿出2000元作为资助。离退休教职工去世后,坚持土葬的原则上不得予以资助。

2、对于身患重大疾病、绝症或长期住院自理医疗费过大(包括其它意外)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在去医院或家中看望慰问时可拿出1000元资助慰问,对个别患重大疾病,且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可拿出2000元资助慰问。

(二)年底面上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

对于符合困难资助条件的离退休教职工,每年11-12月份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根据调查掌握的实际情况及离退休教职工个人申请等情况,召开会议研究提出资助对象初步名单,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五、审批程序

对于日常慰问家庭经济困难的去世离退休教职工及身患重病住院的离退休教职工不需要个人申请,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与相关校区服务中心协商确定直接慰问发放,并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由资助对象本人签字即可。年底面上特困贫困离退休教职工的资助,必须按照以下推荐审批程序确定。

1、组织评定推荐:各校区在广泛走访调查的基础上,由离退休教职工联络小组提名推荐后,由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按有关程序评审推荐上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

2、个人申请:对于生活困难的离退休教职工,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各校区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接到个人申请后,应找当事人及相关人员了解核实相关证明材料,并召开相关会议评议,对符合资助条件的申请者(包括组织推荐者)一起造册上报学校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上会审议通过后,由各校区公示3天,确认无异议后,再通知符合条件的困难离退休教职工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学校离退休处办公室。

3、由学校离退休教职工困难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评审确定。

六、成立机构,明确责任

1、学校成立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分管校领导或处长担任。

领导小组成员:由处长、书记、副处长、副书记、办公室主任担任。

2、各校区服务中心成立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对象推荐评定工作小组

由联系校区的处级领导、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校区服务中心主任等3人组成核心小组具体负责,召集各联络组组长及1-3名离退休教职工代表(能代表各个层面)组成评定小组。评定小组负责摸底调查选择本校区特困贫困对象,并按照离退休工作处确定的比例推荐特困贫困资助对象,根据困难程度排出名次,造册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集体审核平衡确定后,由各校区按特困贫困两类排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各校区组织资助对象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最后由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发放。

3、场站管理中心、动科学院分别成立推荐评定工作小组

根据评选条件及人数比例评选推荐特困贫困对象并排出名次,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农林科技大学离退休职工家庭困难资助金申请表》及汇总表报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经学校困难离退休教职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研究审定,由各单位统一领取发放。

七、本暂行办法从____年7月1日起实行。

八、本暂行办法的解释权归离退休工作处。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高中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原工资计发

适配人群中小学教师,教龄十年以下教师,教龄十年以上教师使用场景病假管理,事假审批,旷工处置
制定目的老师生病请假、家里有事请假,工资怎么发容易出误会。大家心里没底,怕少拿钱,也怕乱发钱。
适用范围全校在编的老师和职工,包括刚毕业还在见习期的新人。
职责分工校长管总,人事处算钱发钱,年级组长盯考勤,老师自己按时交假条、病历。
管理要求病假两个月内全发,超时按年限打折;事假二十天内照发,超了就扣;旷工一天扣一天工资。
监督与检查每月月底人事处核对考勤和工资表,校务委员会抽查,错发多发要追回,漏报瞒报要重算,三次出错要谈话。

高级中学教职工病事假期间原工资计发办法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及按劳分配的原则,对工作人员病事假期间生活待遇,作如下规定:

(一)、教职工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发给原工资。("原工资"之界定见第十二条)

(二)、教职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病假在三至六个月内的,发给原工资百分之九十;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七十。

(三)、教职工年限满十年及十年以上,病假在六个月内的,原工资照发;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发给原工资的百分之八十,书报费发给50%。

(四)、确定半日休养半日工作的工作人员,基本工资原则上可以照发。

(五)、大、中专毕业生在见习期休产假、病假,其见习期应相应延长。病假待遇按一、二条规定办理。

(六)、病假者按规定复工后,因工作过于劳累旧病复发或另患其他疾病需要休养的,其病假时间可以重新计算,如病未愈而故意要求医疗机构开具复工证明提前复工,上班几天后又请假,则应将其复工前后的病假时间连续计算。

(七)、事假全年累计不超过二十天,或连续事假不超过十天,原工资照发。

(八)、连续事假超过十天,或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二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70%计发(按天计算)。

(九)、全年累计事假超过三十天,超过天数按本人基本工资的50%计发。

(十)、全年累计事假超过六十天,超过天数扣发本人基本工资。

(十一)、旷工者扣发本人基本工资(按天计算),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30天,可解除其聘用合同。

(十二)、原工资(基本工资)是指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务(岗位)津贴、地区津贴、地方生活津贴、医保贴之和。

(十三)、长病假超过六个月以上不计算工龄和教龄年限。

(十四)、本规定若与国家、市府有关部门法规有违,以后者为准。

(十五)、本规定解释权属本单位校务委员会。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学院教职工考勤

适配人群专职任课教师,专职管理人员,系部考勤员使用场景教学秩序维护,教师课务管理,行政坐班考勤
制定目的怕老师学生乱跑乱请假,影响上课和开会。教学乱了大家都不好办。
适用范围所有老师、行政人员、实验员、辅导员,还有临时来帮忙的。
职责分工院长管总,系主任盯自己系,教研组长看小组,老师自己记清时间,考勤员天天登记。 课表时间必须到,开会学习不能溜,实习监考要签到,缺勤得马上补假条。 每月2号前交考勤表,人事处收齐查一遍,错一次扣钱,旷工超10天直接走人,领导不报也追责。 从发文那天开始算,人事处每年看一遍,有新政策就改,换领导也要交接清楚。

学院教职工考勤办法

为了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考勤制度作如下规定:

一、考勤范围

(一)职工含兼任一定教学任务的专职管理人员实行坐班制度,按法定工作日考勤。

(二)专职任课教师实行工作量考核制度,按下列应到校时间考勤:

1、课表规定的授课(含辅导、实验)时间;以及其他教学环节(带学生实习、指导毕业论文、监考、集体阅卷等)的工作时间;

2、学院规定的每周必须到校的政治、业务学习时间;

3、学院、系、教研组的会议和集体活动时间;

4、学院、系、教研组安排的公益劳动时间;

5、学院、系、教研组临时安排的工作时间。

专职任课教师在上述时间内误课、缺席均按实际缺勤时间统计。缺席应办理请假手续。

(三)因公出差人员按规定的工作任务和时限进行考勤。

二、考勤办法和要求

全院教职工考勤以各部门(系)为单位进行。

(一)各单位领导主管本部门的考勤工作,并指定一名考勤员进行考勤登记和统计。

(二)各单位应于每月2日前将上月考勤统计表连同各种缺勤证明经单位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送人事处。

(三)考勤工作要做到准确无误,考勤情况作为审定发放工资、津贴、转正、晋级、年度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请假手续及有关规定

(一)事假

职工因私事请事假,手续如下:

1、需事先提交请假申请,说明请假理由及天数,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准假期满仍不能上班者应于事假期满前办理续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请假、续假时,事后应补办请假手续,理由正当并经领导批准的,按请假对待。

2、职工请假一周内需经单位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

3、中层干部请假一周内需经主管院领导批准;一周以上需经常务副院长批准;一月以上需经院长批准。

4、事假按半天(含半天)以上进行累积;

5、学院寒、暑假期间及国家法定假日,不必履行请假手续,但各单位负责人及关键岗位职工,因事外出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

6、事假按年薪的日均薪酬从工资中扣除,事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二)病假

职工因病需要治疗或不能坚持工作进行休养者可请病假。

1、因病请假和续假,需凭校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向单位领导请假;

2、在外地因病不能按时返校者,需取得当地乡、镇以上医院证明;

3、实行坐班制的职工,工作时间去看病,需事先向单位领导请假;

4、病假期间工资按每月的基本工资计发,病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三)婚假

教职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申请婚假要在不影响教学及工作下提出,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符合晚婚条件的,可增加奖励假7天。婚假工资按常规发放,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四)产假

按照国家和南京市的有关规定办理。

1、职工合法生育,产前产后假共90天;

2、晚育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

3、女教师休产假期间如遇寒、暑假,产假可顺延;

4、产假包括公休日、法定节假日;

5、产假工资按常规发放(含生育保险支付的月工资),产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五)计划生育假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教工根据医疗单位证明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在规定的假期内工资按常规发放,计划生育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六)丧假

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亡故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给予丧假3天。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视路程远近另加路程假。丧假工资按常规发放,丧假不享受工作午餐补助。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即为旷工:

(一)未请假或请假未批准,擅离工作岗位者;

(二)请假期满不续假或续假未准,逾期不归者;

(三)已查明请假理由确系伪造欺骗者;

(四)不服从组织调动,虽经多次教育仍不按组织指定日期到工作岗位报到者;

(五)本人要求调动工作,虽经组织同意,但尚未办理调动手续,无故不上班者;

对旷工者,扣发旷工期间的工资。连续旷工10个工作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者,予以解聘并追究旷工者的违约责任。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某教育机构教职工子女收费

适配人群学校人事干部,财务收费人员,园所行政主管使用场景教职工子女入学,民办教育收费,内部福利管理
制定目的老师孩子上学贵,留不住好老师,想用优惠让孩子读书来稳住老师。
适用范围本校在岗教职工的亲生子女、孙辈、侄甥等直系亲属。
职责分工校长管总,园长盯执行,财务核优惠,班主任报名单,老师自己填申请。
管理要求按工龄分档打折,只减学费或加减生活费,个人用品不打折,必须按时交钱。
监督与检查每学期初收材料,财务查年限和关系,错报重缴不退差,漏报当期无效,年底汇总报校长审。

教育机构教职工子女收费办法

为了建立一支稳定而优秀的教职工队伍,特别是鼓励优秀教师长期在**工作,针对教师直系子女采取如下收费办法:

一、校、园龄在三年以下者,学费优惠20%,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

二、校、园龄在三至五年之间者,学费优惠50%,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

三、校、园龄在五至十年之间者,学费优惠100%,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

四、校、园龄在十年以上者,学费、生活费优惠100%,其它个人用品费用按标准收取。

五、教职工干子女、亲侄女、亲甥女、亲孙子女、亲外孙子女,学费一律按照优惠15%的标准计算,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并按照学期或学年办理缴费手续。

六、教职工同班同学、同连队战友、同村对门邻居、同楼道邻居的直系子女,主动通过教职工本人有优惠要求者,学费按照5--10%的标准酌情计算优惠额度,其它费用按标准收取,并按照学期或学年办理缴费手续。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优选9篇)

教职工目标量化考核办法模版适配人群一线任课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使用场景教师绩效考核,学期教学考评,师德师风评议制定目的怕老师上课不认真,学生没人管,学校乱糟糟。适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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