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探视陪住制度
| 适配人群 | 探视家属,陪住人员,病区访客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病房陪护,查房配合 |
|---|---|---|---|
| 制定背景 | 病房太吵太乱,病人休息不好,医生查房总被挡着,治疗老被打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探视和陪住的家属朋友。 | ||
| 职责分工 | 护士长带头管,值班护士盯着看,医生发现不对会提醒。 | ||
| 管理规定 | 一次只许两人来,9:30到21:00才能进;不准抽烟喝酒;不准倒水扔壳;不准挤病人床;不准翻病历拿东西。 | ||
| 监督与罚则 | 护士每天巡房时数人头、看行为;谁不守规矩就劝走;再犯就不再让进;弄坏东西得赔钱。 | ||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三)
(一)按规定时间探视病员。一次探视限二人,时间为9:30――21:00,探视期间须遵守 院内有关规定。
(二)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
(三)陪住和探视人员须听从医务人员指导,遵守病房制度,不准吸烟、喝酒,不往窗外倒水及乱丢果壳,不得与病人同睡一床或占用空床位,不得乱窜病房。
(四)陪客不得进入办公室、治疗室翻阅病历和拿院内物品。
(五)陪住和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要按价赔偿。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附二人民医院探视陪护
| 适配人群 | 住院患者家属,临床陪护人员,探视访客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临床陪护,感染防控 |
|---|---|---|---|
| 制定背景 | 病房太乱影响病人休息,交叉感染风险高,医生查房老被打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医院探视陪护的人,还有住院病人和医护人员。 | ||
| 职责分工 | 护士长管发证,当班医护看着执行,院感科不定期抽查。 | ||
| 管理规定 | 非探视时间不能进病房,每次最多两人半小时,不带宠物小孩,不翻病历不乱用药。 | ||
| 监督与罚则 | 门口有提示牌,陪护证要挂胸前,护士巡房时提醒,不听劝的记名字报科室,三次取消资格。 | ||
第二人民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1. 在院工作的所有人员均应自觉遵守并维护探视陪伴制度,非探视时间不得进入病房。
2. 病人需要陪伴时,经医师或护士长同意后,签发陪伴证,陪伴期间按规定佩带陪伴证。
3.探视时间:上午10:00---12:00,下午3:00----晚上6:00,每次不超过两人,每次不超过30分钟,探视者不得携带家禽或宠物进入病房。
4.学龄前及学龄儿童不得进入病房探视,以防交叉感染,影响健康,对传染病及病情不允许的住院患者不允许探视。
5. 查房及治疗时间,陪伴和探视人员应主动离开病房,如须了解病情,待查房结束后可以向医护人员询问。
6. 陪伴和探视人员应遵守医院制度,保持病房内整洁安静,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
7. 陪伴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其他病室和私自翻阅病历,未经允许不得请院外医师诊治和自行用药。
8. 当班医护人员负责管理和指导探陪人员配合诊治工作和协助做好病人的生活护理。
9.陪伴和探视人员应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应照价赔偿。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区人民医院探视陪护
| 适配人群 | ICU护士长,感染科主管,病区责任护士 | 使用场景 | 监护室管理,传染病防控,查房秩序维护 |
|---|---|---|---|
| 制定背景 | 病人休息不好影响恢复,病房乱糟糟的不安全,医生查房老被打断。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医院探视陪护的家属和朋友。 | ||
| 职责分工 | 护士长管落实,值班护士盯现场,院感科不定期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危重病人不许探视,查房时人要出去,不准串病房,不准吸烟喧哗,不准翻病历。 | ||
| 监督与罚则 | 入口发告知单,护士口头提醒,违规三次登记名字,严重者取消探视资格,每月汇总问题报护理部。 | ||
人民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一、危重病人如病情不宜探视者,谢绝探视(监护室,新生儿病房、隔离病房、婴儿室)。
二、特殊病区,探视者应按规定时间探视(icu、ccu病房)
三、传染病区谢绝探视。
四、查房时间探视陪伴人员应退出病房。
五、探视人员只准进入所探视的病房内,不得乱窜其他病房。
六、陪伴探视人员不准在病房内吸烟、大声喧哗、娱乐、不坐卧在病床上休息。
七、探视人员不得擅自翻阅医疗文书及资料,不得将病人私自带出院外。
八、探视陪伴人员应爱护病房设施,保持病房清洁整齐,不乱扔果皮等,节约用水用电。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南民医院探视陪护
| 适配人群 | 患者家属,陪护人员,探视人员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危重陪护,查房配合 |
|---|---|---|---|
| 制定背景 | 病人休息不好影响治疗效果,病房太吵乱,医护工作被干扰,得管住探视陪护。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医院探视或陪护的家属、亲友,各病区病房。 | ||
| 职责分工 | 主管医师定陪护资格,护士长配合执行,值班护士现场管,科主任抽查监督。 | ||
| 管理规定 | 按时间探视,小孩不能进,病危才随时来,陪护要请假,查房时必须出去,不吵不躺不吸烟不乱扔。 | ||
| 监督与罚则 | 护士站登记探视人,巡查发现违规先提醒,再不听就请出病房,损坏东西要赔钱,投诉多的科室要整改。 | ||
z人民医院探视陪护制度
为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给病人创造一个良好的休养环境,使病人能得到充分休息与及时治疗,应严格执行探视陪护制度。
1、视者按医院规定探视时间探视。学龄前儿童不得进入病房。传染病员一般不得探视和陪伴。
2、危重病人的家属可持病危通知单随时探视。如病情不宜探视者,医护人员须做好解释工作,取得谅解。
3、由主管医师和护士长根据病情决定是否需要陪护。
4、陪护人员需要外出时,应与值班人员说明情况,取得同意后方可离开病房。
5、在查房及治疗时间,陪护人员应主动离开病室。如要了解病情或治疗情况,须待查房、治疗结束后,方可向医护人员询问。
6、陪护、探视人员必须遵守医院和病房的规章制度,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保持病室整洁、安静,不得吸烟、高声谈笑、坐卧病人床铺以及随地吐痰、丢果皮和纸屑,不要吃病人的食品和使用病人的用具,不在病人床上睡觉,不得谈论有碍病人健康和治疗的事项。
7、陪护和探视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财物,节约水电。如损坏公物,须按制度赔偿。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南朗医院探视
| 适配人群 | 住院患者家属,探视陪同人员,儿科患儿亲属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传染病防控,重症监护 |
|---|---|---|---|
| 制定背景 | 病房太吵病人睡不好,探视乱七八糟影响治疗,医生护士忙不过来。 | ||
| 适用范围 | 所有来看病人的家属朋友,住院部各病区。 | ||
| 职责分工 | 护士长带头管,值班护士盯着执行,科主任抽查,院感科偶尔看看。 | ||
| 管理规定 | 只能下午三点到六点来,周日加个上午九到十一;一次最多两人;小孩不能进;吃的东西要护士点头;不准坐床、吸烟、大声说话、聊病情;手机关掉。 | ||
| 监督与罚则 | 门口贴时间表,护士拦着超时的人;护士查房时顺带看有没有违规;第一次提醒,再犯登记名字,三次不听拉黑一周;投诉电话贴在电梯口。 | ||
某医院探视制度
1、探视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
探视时间:
每日下午3:00―6:00。
星期日及节假日上午9:00―11:00
下午3:00―6:00
2、探视同一病人,一次不得超过二人,如二人以上则分批探视,十岁以下儿童不得进入病房。
3、探视者送来的食品,须经护士同意后方可给病人。
4、探视者应维持病房整洁,安静,不得坐卧病床,不得在病房内吸烟,饮食和大声谈笑,并防止谈论有碍病人治疗的事情。
5、探视者谢绝在病房内使用手机。
6、隔离室及传染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患急性传染病不得来院探视。
7、麻醉恢复室、监护室,谢绝探视。
医院探视陪住制度:s人民医院探访慰问
| 适配人群 | 院领导,工会主席,工会委员 | 使用场景 | 住院探视,亲属丧事,困难补助 |
|---|---|---|---|
| 制定背景 | 医院领导和工会想关心职工和老同志 | ||
| 适用范围 | 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家属 | ||
| 职责分工 | 院领导、工会主席、副主席、委员分头去慰问 | ||
| 管理规定 | 按职级定慰问标准,住院发钱,居家送水果,丧事给奠仪款 | ||
| 监督与罚则 | 慰问人员自己领钱买东西,城区内要上门,外地只给钱,困难户另研究补助 | ||
第四人民医院探访慰问制度
为体现医院领导和工会组织对全体会员、职工及离退休老同志的关心,根据工会工作职能和医院的实际,参照现有的标准和办法,经工会委员会议讨论通过,制定本制度。
一、慰问对象
1.患病住院的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长期有病在家且行动不便的上述人员;
2.本院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其家属也属慰问对象;
3.因患重大疾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工会会员、职工、离退休人员。
二、慰问标准和人员安排
正科(含科护士长)或副高职称以上的慰问对象由院领导或工会主席按每人300元标准前往探视;副科(含科副护士长)及中级职称以下人员由工会副主席或工会委员按200元标准负责探视。
三、慰问办法
1.患病住在本院病房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在探视时直接发给慰问金。
2.住院在外或患病在家的慰问对象,按职级标准由慰问人员购买水果食品等上门慰问。
3.本院职工、离退休人员的直系亲属去世,家住本市城区范围的,由慰问人员按职级标准领取奠仪款(含花圈款)前往家中探望;并征询家属意见,帮助解决交通工具,慰问人员同时参加其亲属的遗体告别会;家住城区外人员,只发奠仪款,一般不派员慰问和参加遗体告别会。
4.因病等导致家庭特别困难的由工会领导共同研究,视情给予适当的疾病困难补助。
本制度从二0一二年三月一日起实施执行。
**市第四人民医院
工会委员会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