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
| 适配人群 | 一线工人,操作工人,施工人员 | 使用场景 | 建筑施工,粉尘作业,有毒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工人安全健康很重要,建筑活儿危险多,怕出意外伤亡。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干建筑活的工人和项目。 | ||
| 职责分工 | 公司管保险这事,项目经理盯着办,安全部门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接工程必须买意外险,有尘有毒岗位要买个人险,不买出事自己担。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保险单,没买就扣绩效分,年底考核看这个,漏买三次通报批评。 | ||
工人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人,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建筑业是从事危险作业的企业,职工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故特规定下列制度。
1、 对承接的工程要向保险公司办理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2、 对从事有尘、有毒的操作工人办理个人保险。
3、 凡是不办理保险发生伤害事故责任后果自负。
4、 该制度列入年终目标考核评分。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危险作业审批
| 适配人群 | 安全部门人员,车间管理人员,危险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常有危险作业,容易出事。想管住这些高风险活儿,减少事故。大家干活心里没底,得有个规矩兜着。 | ||
| 适用范围 | 洗化厂里所有危险作业,比如动火、高处、有毒环境、爆破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厂领导管特别危险的,安全部门管危险大的,车间管小点的。安全消防部门盯着看,查落实。 | ||
| 管理规定 | 危险作业要先申请审批;现场得检测、有防护、有人盯;身体不好的不能上;能不干就不干,能换地方换时间就换。 | ||
| 监督与罚则 | 审批前必须到现场看,测数据,配好防护。没批就干要被查,事后补办也得说清楚。安全消防部门定期检查,不守规矩就叫停。 | ||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洗化厂内的下列作业:
1、在危险区域或不安全状态下作业;
2、在易燃易爆区域的各类动火作业;
3、接触危险物质的作业(如毒气、毒物、高温、辐射等);
4、高处作业;
5、缺氧或有毒的场所作业(如容器内、下水井等);
6、爆破作业等。
第二条凡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危险作业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办理审批手续。特殊情况(如抢险或紧急处理事故等)允许事后补办手续,安全消防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危险作业的审批视危险程度而定,特别危险作业由厂领导审批,危险较大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批,危险性较小的作业由车间审批。
第四条危险作业审批前,有关人员必须亲临现场通过必要的检测数据,落实好相应的防护和救护措施后方可批准。
第五条危险作业人员必须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技术,身体状态良好,禁止女工、老、弱、病、残人员参加。
第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有明显标志,有专人监护,做到可干可不干的一律不干;能够到安全地点或安全期间干的一定转移到安全地点或延迟到安全期间干;能用比较安全的方法代替的一定采用较安全方式作业。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项目工程危险作业旁站监控
| 适配人群 | 现场安全员,专职安全员,项目安全主管 | 使用场景 | 基坑施工,脚手架拆除,混凝土浇筑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干活出事没人盯着,现场乱来没人管,想让安全员一直守着关键活儿。 | ||
| 适用范围 | 工地所有危险性大的活儿,比如挖深坑、拆脚手架、吊东西、浇混凝土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是盯现场的主力,项目负责人要兜底,公司安全部不定期查他们盯得用不用心。 | ||
| 管理规定 | 危险活儿必须有人守着,不能离岗;发现违章马上喊停;有危险立刻报领导,必要时叫人撤。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开工前点名确认谁旁站,查记录本看写没写,漏盯一次扣绩效,出事倒查谁失职。 | ||
工程项目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
一、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
二、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
2、脚手架拆除作业;
3、混凝土浇筑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
6、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
7、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9、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三、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四、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工业企业危险作业审批
| 适配人群 | 安全负责人,作业负责人,现场指挥人 | 使用场景 | 高空作业,易燃易爆作业,带电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出事,怕人摔了、电着了、炸了、中毒了。平时规矩管不住这些急活儿,得单独盯紧点。 | ||
| 适用范围 | 干高空、带电、爆破、吊大件、有毒有害这些活儿的人和班组长。 | ||
| 职责分工 | 经营部批单子,副总管特别危险的;干活的单位定人、定措施、盯现场;安全员随时查。 | ||
| 管理规定 | 没单子不许干,禁酒禁病号上场,现场要干净有标志,工具防护都得合格。 | ||
| 监督与罚则 | 开工前必须教育、检查、交底;现场有人专盯;违章就喊停;没审批硬干要追责;完工清场。 | ||
工业公司危险作业审批制度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危险作业范围,危险作业审批及实施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2、引用标准
qj1424《安全生产管理通用表格》
3、术语
危险作业:
当生产任务紧急特殊,不适于执行一般性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亡或设备损坏,事故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制措施的特殊作业。
4、危险作业范围
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
a、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b、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c、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d、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e、带电作业;
f、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g、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h、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i、其它危险作业。
5、危险作业审批
5.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见附表,参照qj1424制定),报公司经营部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副总经理审批。
5.2如情况特别紧急来不及办理审批手续时,实施单位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同意方可施工。主管副总经理应召集有关部门在现场共同审定安全防范措施和落实实施单位的现场指挥人。
5.3危险作业的单位应制定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报请经营部审批;特别危险作业须经安全技术论证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5.4作业人员由危险作业单位领导指定,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6、危险作业的实施
6.1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6.2作业前,单位领导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6.3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6.4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6.5危险作业过程中实施单位负责人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安全负责人,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
6.6危险作业单位领导和作业负责人应对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6.7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作业人员违章作业时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
6.8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整理。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危险作业区域防火、防爆、防毒
| 适配人群 | 设备操作员,行政管理员,安全巡检员 | 使用场景 | 车辆清洗,办公存储,防火间距 |
|---|---|---|---|
| 制定背景 | 以前有人用汽油擦车擦地板,差点着火。还有人把酒精放办公室,太危险了。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车的、办公的、换衣服的同事。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带头查,班组长盯着干,大伙儿互相提醒。谁不听就找主管说。 | ||
| 管理规定 | 不能用汽油擦东西;办公室不准存酒精;消防通道不能堆东西;高压线下不放可燃物。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检查两次,发现一次口头提醒,再犯写说明,三次通报批评。新员工入职先学这条。 | ||
(一) 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等。
(二) 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酒精等易燃、可燃液体。
(三) 严禁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内搭设建筑、构筑物或堆放各类物资。
(四) 高压线下严禁堆放可燃物。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重大危险作业审批
| 适配人群 | 施工技术负责人,安监工程师,起重机械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大型吊装,高边坡开挖,高压带电作业 |
|---|---|---|---|
| 制定背景 | 工地危险活太多,容易出事。想管住那些高风险施工,防止出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仙游抽水蓄能电站所有施工项目。 | ||
| 职责分工 | 施工单位编措施、总工批;监理单位审和旁站;安委会办公室查落实;仙游公司管解释和处罚。 | ||
| 管理规定 | 危险作业必须编措施、审批、交底才能干;没措施不交底不准开工;改方案要重走流程。 | ||
| 监督与罚则 | 监理全程盯现场;安委会办公室定期查;没措施就干或乱改措施,公司直接罚责任人;交底要签字留记录。 | ||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福建仙游抽水蓄能电站工程。
第二章重大危险作业分类
第二条包括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季节性施工、多工种立体交叉等施工项目。
第三条重要临时设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施工供、用电,施工供水,氧气、乙炔、压缩空气及其管线,交通运输道路,作业棚,加工间,资料档案库,油库,雷管、炸药、剧毒品库及其它危险品库,放射源存放库和锅炉库房等。
第四条重要施工工序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重机械拆装、移位及负荷试验,大型变压器运输、吊罩、抽芯检查、干燥试验,大型电机干燥试验,燃油区进油,球阀吊装,蜗壳吊装及水压试验,闸门安装及初次下闸,水泵水轮机及发电电动机大件吊装及高压管道水压试验,高压线路及厂用设备带电,主要电气设备耐压试验,临时供电设备安装与检修,重要转动机械试运,高边坡开挖,大体积砼浇筑,滑模施工,基坑开挖放炮,洞室开挖中遇断层、破碎带的处理,大坝填筑,大坝防渗面板施工,水库防渗处理,岩锚粱浇筑,桥机安装,大坎,悬崖部分砼浇筑,机组甩负荷试验,输水系统初次冲排水试验等。
第五条特殊作业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大型起吊运输(包括超载、超高、超宽、超长运输),高空、爆破、爆压、水上(下)及在金属容器内作业,高压带电线路交叉作业,临近高压线路施工,跨越铁路、公路、河道作业,进入高压带电区、已带电运行电缆沟作业,接触易燃易爆、剧毒、腐蚀剂、有害气体或液体及粉尘、射线作业等。
第六条季节性施工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防雷电,防风,防雨,防洪排涝,防暑降温,防火,防滑,防冻,防煤气中毒等。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七条施工单位根据重大危险作业分类及有关规定编制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其内容应符合以下要求:根据项目施工的特点说明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根据人员和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下的预防及应急措施。
第八条重大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须经施工单位项目部技术、安监等部门审查,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监理单位审批,报安委会备案,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重大危险作业实施过程进行旁站监理。
第九条安委会办公室对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的审批及执行情况进行协调、监督检查。安委会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组织对特别重大危险作业、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咨询、评估等,以指导工程施工。
第十条施工单位在监理单位审批后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后方可允许开工,无措施和未交底的项目严禁施工。在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作业过程中需变更措施和方案的,必须按原程序审批,重新交底,并进行书面签证。
第十二条对于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技术人员应重新根据人员、机械(机具)配置及环境等条件,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交底。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福建仙游抽水蓄能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危险作业审批电气临时线审批
| 适配人群 | 安全员,动火负责人,监火人 | 使用场景 | 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 |
|---|---|---|---|
| 制定背景 | 怕干活时出安全事故,想把动火、高处这些危险活儿管严实点。 | ||
| 适用范围 | 公司里所有部门,动火、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这些活儿。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总盯着,各部门管自己地盘,作业单位要分析风险,审批人把关,监护人现场盯。 | ||
| 管理规定 | 没证不能动火,监护人必须在场,易燃物得清走,30米内不排可燃气体,风大了不能露天烧。 | ||
| 监督与罚则 | 作业前要填许可证、做气体检测,现场有人全程盯,发现不对马上停,安监部随时查,违规就收回证、叫停活儿。 | ||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作业行为,减少或杜绝作业环节发生安全事故的可能性,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等危险性较高的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
3、职责
3.1安全员负责各危险作业环节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3.2各部门负责相关区域的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
4、程序
4.1 各作业环节由作业单位到相关负责部门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4.2 相关责任部门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作业证的审批,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允许进行危险作业。
4.3 责任部门完成审批作业活动后,必须指定一名专门的具备相应救护知识的作业活动监护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作业活动的监护。
5、规定内容
第一部分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加强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
3、定义
1.1 动火作业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
1.2 动火作业分级
1.2.1 一级动火作业:指在各个库房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1.2.2 二级动火作业:指在各个车间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
1.2.3 三级动火作业:指在维修车间划定的专门动火区域内进行的动火作业活动,该区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携带香烟。
4、 职责
1.3 动火作业负责人职责
(1) 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对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
(2) 在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
(3) 动火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4 动火人职责
(1) 应参与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安全措施的制定。
(2) 应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 应确认动火地点和时间。
(4) 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动火作业。
(5) 应随身携带《动火作业许可证》
1.5 监火人职责
(1) 负责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 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 如果发现动火人违章作业时,必须立即制止。
(4) 动火作业完成后,应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
1.6 动火区域负责人职责
(1) 对责任区域内的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2) 检查、确认《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动火作业应及时制止。
(3) 在动火作业中,如有紧急情况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动火作业。
4.5 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
(1)审查《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到现场了解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
(3)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
5、工作程序要求
5.1 动火作业前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1)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将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及安全措施内容填入《动火作业许可证》内。
5.2 动火作业的安全要求
(1)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动、可不动的动火一律不准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动火。
(2)动火分析。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动火分析的取样点要有代表性。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min,应重新取样分析。当被测可燃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0.5%(体积百分数)时为合格;可燃气体或蒸气爆炸下限<4%时,其被测浓度≤0.2%(体积百分数)时为合格。动火作业环境的气体化验分析数据应记录在《动火作业许可证》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
(3)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人监火,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的消防器材。
(4)动火期间距离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离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5)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具的本质安全程度。
(6)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得在烈日下暴晒。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如果确因生产需要,必须动火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7)新建项目需要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动火申请,由动火地点所管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动火监护人。
(8)施工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动火监护人,按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动火。
(9)进行高空动火作业时,其下部如有可燃物、空洞、阴井、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措施,以防止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
(10)在进行电焊作业时,电焊机应放于指定地点,火线和接地线应完整无损,禁止用铁棒等物代替接地线和固定接地点;电焊机的接地线应接在被焊设备上,接地点应靠近焊接处,不准采用远距离接地回路,作业过程中,要注意火星飞溅的方向,可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成的档板控制火星的飞溅,防止火星落入有火灾危险的区域。
(11)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要良好,以保证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12)动火作业完毕后,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13)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动火作业实行“三不动火“,既没有经批准的动火作业许可证不动火、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管理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火管理制度的动火作业或危险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责任单位及责任者进行严肃处理。
6、《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6.1 动火许可证的主要内容
动火许可证应清楚地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时间、动火申请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动火手段、安全防火措施和动火分析的检测取样时间,检测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6.2 动火许可的有效期
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的许可证有效期不超过8h;三级动火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不超过72h,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作业超过有效期,应重新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
6.3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审批程序和终审权限
(1)一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进一步研究补充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向公司安监部申请,安监部派人进行现场确认后,报主管安全工作的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二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进一步研究补充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后向公司安监部申请,安监部派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最终批准。
(3)三级动火作业,由动火区域负责人填写动火许可证及危害识别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上报至车间(部门),由车间(部门)负责人进行现场确认并最终批准。
6.4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留存和管理
《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送到安监部留存,第二联送到车间(部门)留存,第三联交动火执行人。动火作业完成后,动火执行人要将《动火作业许可证》交回车间(部门)存档,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
《动火作业许可证》的内容不得随意涂改,不得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实行一个动火点、一张动火证的安全管理。
7、相关记录
7.1《动火作业许可证》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危险作业监护
| 适配人群 | 监护人员,互保对子,顶板作业人员 | 使用场景 | 高空作业,带电作业,吊装作业 |
|---|---|---|---|
| 制定背景 | 矿里干活太危险了,老出事。怕高空、带电、吊装这些活儿没人看着,出大问题。 | ||
| 适用范围 | **矿所有危险作业现场和人员。 | ||
| 职责分工 | 监护人得是老手,技术好、责任心强。干活的人自己负责,监护人盯着,领导管安排和检查。 | ||
| 管理规定 | 危险活儿必须配监护人。监护人不能离岗,不能让人替,要盯牢劳保穿戴、操作顺序、环境风险。 | ||
| 监督与罚则 | 监护人发现不对马上喊停。领导不定期查,没监护就罚,出事追责。日常靠班前会提醒,记录本上签字留痕。 | ||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矿。
2 主要内容
2.1危险作业的主要范围:
2.1.1高空作业;
2.1.2立体、交叉作业;
2.1.3带电作业;
2.1.4停送电作业;
2.1.5吊装作业;
2.1.6特殊情况下的危险区域内作业;
2.1.7重点要害部位的检修作业;
2.1.8火工品的加工、储存、运输、使用;
2.1.9其它危险作业。
2.2凡危险作业,除从事作业人员外,必须设专人监护。
2.3监护人必须由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经验丰富者担任。
2.4监护人的职责:
2.4.1操作者的劳动保护用品是否符合要求;
2.4.2作业者是否熟知操作顺序;
2.4.3作业时出现的不安全因素会有哪些?如何防范?
2.4.4作业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如何预防?
2.4.5作业者是否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4.6危险区域作业时,必须有明显的标志;
2.4.7监护人在监护期间不准脱岗,未经领导批准不得让他人代替监护;
2.4.8监护人必须精力集中,认真监护,及时提醒。若发现不安全因素,必须立即发出停止作业的指令。
2.5井下危险区域作业监护:
2.5.1两人同时作业时,必须结成互保对子,互相监护;
2.5.2顶板破碎地带、溜井附近作业、爆破作业、盲残炮处理等危险作业必须由专人监护。
2.6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要制定安全措施。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临时性危险作业审批
| 适配人群 | 车间负责人,安全检查员,施工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危险作业,车间施工,应急处置 |
|---|---|---|---|
| 制定背景 | 车间危险作业容易出事,以前没规矩乱来,怕工人受伤、设备损坏、影响生产。 | ||
| 适用范围 | 车间里所有带危险性的施工活儿。 | ||
| 职责分工 | 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批报告,安全检查员去现场看,施工人自己负责干活,班组长盯着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危险作业前必须写申请、写清楚时间地点人员、有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专人盯现场、外边人要培训签字。 | ||
| 监督与罚则 | 领导批完才能干,安全员实地查,不批不准动,瞒着干就扣分罚款,每月检查记录,出问题倒查谁没盯住。 | ||
1、凡是车间范围内的施工项目具有危险性的作业,在作业前必须写出书面申请报告,上报公司领导(经理或生产副经理)审批,在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
2、报告上应写明施工的项目、地点、现场情况、施工人员及施工开始及结束时间等,并且应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公司领导(经理或生产副经理)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安全检查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检查,了解情况,并检查作业点的安全防范措施。
4、对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批准,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不予批准。
5、在从事危险作业之前,作业人员应预先了解和掌握其危险作业的危险程度及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
6、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7、如私自进行危险作业并隐瞒不报的,一经发现则负责施工人及施工人员均按动态考核给予处罚。
8、如雇佣公司以外的人员从事危险作业施工,施工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并签字,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亡保险制度:建筑项目危险作业旁站监控
| 适配人群 | 专职安全员,项目安全主管,现场安全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基坑施工,脚手架拆除,混凝土浇筑 |
|---|---|---|---|
| 制定背景 | 工地老出事,安全员不盯着容易出乱子。想让高危活儿有人守着,别瞎干。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工地上的危险活儿,比如挖深坑、拆架子、吊大件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安全员是主力,得一直守着。项目负责人管督促,班组长配合盯现场。 | ||
| 管理规定 | 危险活儿必须有人旁站。发现违章马上喊停。有紧急情况先报领导再撤人。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查旁站记录本。没盯住扣当月奖金。记录造假重罚,三次就调岗。 | ||
一、施工现场进行危险作业时,必须由安全员进行旁站监控。
二、以下作业时安全员必须进行旁站:
1、开挖深度超过 5m(含 5m)的基坑(槽)土方开挖及支护结构施工的作业;
2、脚手架拆除作业;
3、混凝土浇筑作业;
4、起重吊装作业;
5、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作业;
6、建筑幕墙安装、预应力结构张拉作业;
7、大型起重设备的安装、拆除、顶升及附着安装作业;
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已经行政许可,尚无技术标准的施工作业;
9、其它危险性较大作业。
三、旁站时,应认真检查施工过程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是否存在危险预警情况,发现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应立即制止;发现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项目负责人报告,必要时在采取相应措施后要求作业人员撤离施工现场。
四、作业结束后,应认真填写旁站监控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