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
| 适配人群 | 食品销售员,门店品控员,生鲜主管 | 使用场景 | 食品销售现场,超市临期管理,门店食安自查 |
|---|---|---|---|
| 制定背景 | 怕卖坏东西砸招牌。有人卖过期变质食品,顾客吃了拉肚子,监管也来查过。得管住进货和卖货环节。 | ||
| 适用范围 | 本店所有员工、所有在售食品。 | ||
| 职责分工 | 店长总负责。各柜台员工先发现先处理。品控员每周抽查,记录问题。经理月底看整改情况。 | ||
| 管理规定 | 过期的、发霉的、包装破的、没检疫的、造假的、乱贴标的一律下架。不许再摆出来卖。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晨会提醒,每班交接查货架。查到问题当场登记,当天处理完。漏报一次扣五十,两次停岗培训。 | ||
第一条 为加强本经营单位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依照法定条件和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经营单位声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不合格食品退市,是指在本经营单位内对已经进入销售领域的食品,发现其质量不合格或者有其他违法问题,采取停止销售、退回供货整改、销毁、召回等措施退出市场的行为。
第三条 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一)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二)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三)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四)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五)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六)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七)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八)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九)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十)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第四条 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并登记造册;
(二)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已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同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第五条 对已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应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第六条 对本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经营单位。
第七条 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管理员,门店店长,品控专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销售,门店下架,供应商召回 |
|---|---|---|---|
| 制定背景 | 怕卖坏东西害人,怕被罚,怕公司出事,想把食品安全管严点。 | ||
| 适用范围 | 本企业所有卖食品的员工和柜台。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盯,每个员工都要查自己卖的东西,经理不定期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坏了的、过期的、脏的、没标签的、假货、毒货,一律不许卖。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就停售、登记、下架、报告;严重问题登报公示;平时天天看,每周汇总,查到不执行扣钱。 | ||
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本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守法经营,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对不合格产品实行退市制度,是指对销售质量不符合国家、地方或者行业标准或有关要求,或存在其他安全卫生隐患的食品,采取停止销售,推出本经营单位的管理制度,本企业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三、经自查,发现下列食品为不合格食品的,本企业停止销售,推出要经营单位:
1、包装破损和运输途中被污染的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的食品;
2、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食品;
3、感官鉴别已经腐烂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4、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5、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6、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7、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品;
8、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食品;
9、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食品;
10、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标志的食品;
11、假用他人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标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让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食品;
12、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法或经法定机构检验不合格的食品;
13、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食品;
四、本企业员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食品,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造册。
(2)、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退回已售出食品,退回供货商,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报告。
(3)、对有毒有害、腐烂变质的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货销毁。
五、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经营单位选择能够覆盖销售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六、本企业和供货商签订合同时,在合同中必须订立供货方食品质量保证条款以及对不合格食品的召回、退货和赔偿等条款。
七、本企业员工应对本经营企业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推出市场;对可能造成食品安全危害的,应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积极协助做好食品退市和查处的相关工作。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
| 适配人群 | 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门店店长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监管,食品下架处置,召回执行管理 |
|---|---|---|---|
| 制定背景 | 怕不安全的食品继续卖,害人。想管住问题食品下架慢、报告拖、召回糊弄的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卖食品的员工和门店。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干,收银员理货员执行,区域经理不定期查,食药监部门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发现不对劲的食品马上停卖;单独放好;通知厂家和顾客;记清楚啥时候停的、通知了谁;快上报。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晨会提醒,台账本手写登记,店长每周翻记录,漏报一次扣绩效,瞒报直接调岗。食药监来查时要能立刻拿出本子和实物位置。 | ||
为加强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停止经营、召回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食品退市制度。一旦发现所经营的食品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正式公布或通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迅速按要求进行严格清查,并对清查出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立即下架、下柜,停止经营,并将清查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要求处理。
三、对已经停止经营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配合食品生产者立即召回,并将召回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
| 适配人群 | 质量管理员,采购员,销售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 |
|---|---|---|---|
| 制定背景 | 食品质量关系健康,怕卖坏东西害人,得管住不合格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食品,预包装、散装、保健类都算。 | ||
| 职责分工 | 质管部是老大,负责控管;验收、储存、销售岗都要配合干活;质管部也来查。 | ||
| 管理规定 | 坏食品不准买也不准卖;发现坏的马上隔离挂红牌;包装标签不对也算坏。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坏的立刻停售、上报、放红区;质管部开单子、组织销毁;谁乱动坏货就罚谁;记录要写清存两年。 | ||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
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
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食品处置
| 适配人群 | 质量管理员,采购员,仓储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 |
|---|---|---|---|
| 制定背景 | 食品质量直接关系健康。怕卖坏东西害人,所以得管住不合格的。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预包装、散装、保健类食品。 | ||
| 职责分工 | 质管部牵头管这事。采购、销售、仓储、养护这些岗位都要照做。质管部还要查大家干没干好。 | ||
| 管理规定 | 坏食品不能买也不能卖。验收、储存、卖货时发现坏了,立刻放红标区。标签不对也算不合格。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坏的马上报质管部。他们开单子停售,统一销毁。谁偷偷处理坏货就罚谁。记录要写清楚,留两年。 | ||
1.食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保健食品)的质量与人体健康密切相关。为严格不合格食品的控制管理,严防不合格食品售出,确保消费者服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统称“食品”)。
2.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不合格食品实行有效控制管理。
3.质量不合格食品不得采购和销售。凡与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不符的食品,均属不合格食品,包括:①食品的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②食品的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③食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4.在将食品验收、储存、养护、上柜、销售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及时上报质量管理部门处理。
5.质量管理部门在检查过程中发现不合格食品,应出具食品质量报告书或不合格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销售及岗位人员立即停止销售。同时将不合格产品集中存放于不合格食品区,挂红色标识。
6.不合格食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①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量管理部门统一负责,其他各岗位不得擅自处理、销毁不合格食品;②不合格食品的报损、销毁由质管部门
提出申请、填报不合格食品报损有关单据;③不合格食品销毁时,应在质量管理部和其他
相关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报损食品的销毁记录。
7.对质量不合格的食品,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及时制定与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8.明确为不合格食品仍继续发货、销售的,应按经营责任制,质量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予以处罚。
9.应认真、及时、规范地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处理、报损和销毁记录,并妥善保存至少2年。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品处理
| 适配人群 | 化验员,保管员,质量技术副总 | 使用场景 | 成品入库,质量事故防控,原材料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怕产品出问题,入库前得把好关,防止不合格东西混进去。 | ||
| 适用范围 | 管化验员、保管员、质量技术副总、原材料和成品入库环节。 | ||
| 职责分工 | 化验员负责检验,保管员管入库,质量技术副总签字把关,大家各盯一块。 | ||
| 管理规定 | 合格才入库,库房不能有污染,区域要分开,不合格品不能卖,没报告不收料。 | ||
| 监督与罚则 | 谁检验谁签字,谁保管谁分区,查到乱放就追责,出事了看记录找人,每月抽查一次执行情况。 | ||
1、 成品经化验员检验合格,保管员方可入库。
2、 成品库无污染源,确保产品不受二次污染。
3、 成品库要划分合格品区、待检品、不合格品区域,避免错发,出现质量事故。
4、 不合格品单独存放,按规定处理,处理方式由质量技术副总签字。
5、 不合格品不能出厂销售。
6、 原材料进厂批批检验,经检验不合格或无合格证、无检验报告者不准入库。
7、 对不合格的原材料有使用价值且不影响产品质量的经质量技术副总批准,可以让步接受。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木材不合格产品召回
| 适配人群 | 业务部负责人,物控部专员,品管部主管 | 使用场景 | 客户投诉处理,出口退货应对,技术壁垒规避 |
|---|---|---|---|
| 制定背景 | 原料到成品要标清楚,能查到哪来的。万一产品不安全,得马上找回来。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不合格产品,包括一般问题和安全卫生出事的。 | ||
| 职责分工 | 业务部管客户联系,物控部报政府,品管部建追溯系统,其他部门各管各的活。 | ||
| 管理规定 | 一发现召回情形,马上停生产、追回已出货、拦住运输中、卡住待发货。 | ||
| 监督与罚则 | 各部门按分工行动,品管部盯整改,出问题要分析原因,改工艺、追责任、通知检验检疫局。 | ||
一、 为确保从原料到成品标识清楚,具有可追溯性,建立和实施回收程序,以确保能及时召回不安全的产品,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适用于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不合格产品定义如下:
1.一般不合格品:没有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不形成伤害,但存在一般品质问题的不合格产品;
2.严重不合格品:存在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对消费者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不合格产品。
3.可疑产品的确定,可以是公司或客户发现的任何有关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信息或潜在不安全因素的产品。
三、 各相关部门职责:
1.业务部负责建立客户信息记录和档案,负责与客户的沟通和联络;
2.物控部负责与有关政府部门联系,保证有关产品严重危害的信息得到及时沟通;
3.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内部可追溯性体系,组织纠正预防措施计划的实施;
4.其他相关部门落实本部门责任的纠正预防措施。
四、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情况
1.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客户投诉
2.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
3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
4.因不符合输入国之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
五、 不合格产品召回的措施
对于以上几种情况,进行不合格产品召回措施。包括:
1.正在生产的同类产品全部停止生产。
2.已经出口的同类产品全部进行召回处理。
3.已经在运输途中的同类产品进行召回处理。
4.已经生产结束正准备发运的同类产品不得发运。
六、不合格产品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对于已经召回的不合格产品,根据不同的召回原因采取不同的后续处理方法。包括:
1. 因产品设计问题被召回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类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对人体健康、安全不构成威胁的作为内销产品。对人体健康、安全构成威胁的做改变用途或重新设计、加工处理。
2. 因质量问题被客户投诉的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做降级处理。通知物控部、生产部、品管部、业务部共同进行原因分析,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及时进行生产工艺和技术的改进,确保质量问题得到整改。
3. 因遭遇技术壁垒被国外退回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加强有关技术壁垒研究,进行合理规避,避免再出现此类问题。此批产品确实没有质量问题的,经再次检验检疫合格后,做改变出口国家或改作内销处理。
4. 因不符合输入国标准或要求被通报或退货后续处理方法
及时通知检验检疫局。此批产品不得再报检出口。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于不符合输入国安全、环保等项目的产品,做改变用途或降级处理。对于其他不符合输入国其他项目的产品,做降级处理或该做内销处理。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材料不合格维修服务控制
| 适配人群 | 物业技工,技工班长,工程主管 | 使用场景 | 维修现场,材料验收,服务复检 |
|---|---|---|---|
| 制定背景 | 维修时老出问题,材料不好用,服务不到位,住户老投诉。得管住这些不合格的东西,别让问题拖着不解决。 | ||
| 适用范围 | 管采购来的坏材料,还有维修过程中做砸的服务。 | ||
| 职责分工 | 技工发现坏材料要记下来。技工班长确认坏材料和坏服务。工程主管和经理一起想办法改错。 | ||
| 管理规定 | 坏材料要填单子、标清楚。能换就换,急用可商量着用,不行就退掉或扔掉。坏服务当天改,严重了三天内重做。 | ||
| 监督与罚则 | 技工班长每天交单子。工程物料部收单处理。查记录看改没改。没改的要再盯,改得慢的得说明原因,留好记录。 | ||
不合格材料及不合格维修服务的控制
1、目的:确保维修服务过程中,不合格维修服务得到有效控制,避免在维修服务中使用不合格材料,以及不合格服务能及时得到处理。
2、适用范围:采购来的不合格维修材料及维修服务过程中质量不合格维修的控制。
3、职责:
3.1技工负责对发现的不合格材料进行标识或记录,技工班长负责对不合格材料进行确认。
3.2技工班长对不合格维修服务进行检查,工程主管负责对不合格维修服务进行确认。
3.3不合格材料、服务,由管理处工程主管与管理处经理制订纠正措施并纠正。
4、内容:
4.1不合格维修材料的控制
4.1.1技工班长对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材料应及时进行记录,填写《不合格产品处理单》。
4.1.2不合格材料确认后,将不合格材料进行以下处理。
4.1.2.1进行更换,以达到住户的维修要求
4.1.2.2作让步接收使用(急用且住户认可)
4.1.2.3降级用于别的标准稍低的维修中
4.1.2.4退货或报废
4.1.3技工班长按时将《不合格品处理单》送交工程物料部作相应处理。
4.2维修不合格服务的控制
4.2.1在维修过程中,发生的不合格服务,由技工班长和工程主管确认后,根据具体情况查找原因做相应处理。
4.2.1.1在维修服务过程中出现轻微不合格,不影响服务质量的应在当天内纠正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2.1.2由客观环境(如大雨、住户家无人、材料无法及时购回)所造成的不合格服务,经与住户协商后,一旦达到条件立即维修,进行纠正。技工应在《派工单》上作相应说明。
4.2.1.3维修服务中出现严重不合格服务时,技工班长和工程主管应立即上报管理处经理并组织制定纠正措施,纠正维修完毕后,按同样的维修服务标准服务重新检验(时间不超过3天),如遇特殊情况,而不能在三天内完成,则须提前说明并做记录。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不符合控制
| 适配人群 | 项目质量员,项目经理,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材料验收,施工验收,工程回访 |
|---|---|---|---|
| 制定背景 | 怕不合格东西混进工地,影响安全和质量。要早点发现、管住、处理掉。 | ||
| 适用范围 | 项目部、材料员、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项目经理。 | ||
| 职责分工 | 项目部牵头干,材料员管材料设备,安全员盯防护,质量员查质量,项目经理拍板。 | ||
| 管理规定 | 不合格得隔离标清楚,不能乱用;轻微的修修能用,严重的必须退货或换掉。 | ||
| 监督与罚则 | 发现就记下来,实物上贴标签;轻的自己改,重的开会商量;改完还要有人复查,监理也得点头。 | ||
为确保不合格/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和控制,制定“不合格/不符合控制制度”。
第一条 项目部负责材料、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操作程序及施工质量和工程产品的不合格品处置的实施,以及工地环境因素的控制。
第二条 材料设备不合格/不符合的识别和处置
2.1 进货验收由材料采购员会同质量员按公司“进货检验规定”内容进行验收,并向监理报验。
2.2 劳保用品和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安全员会同项目材料员参照相关标准验收,对不符合相关要求的均视为不合格。
2.3 对无原始数据(如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观感质量不符合要求、抽样试验不合格、设备部件欠缺影响使用功能等,均视为不合格材料或设备。
2.4 对有辐射、有毒、有害物质经抽样试验释放量超过国家有关标准限量的建筑装修、装饰材料,均视为不合格品。
2.5 对视为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应采取隔离、标识措施,并保存记录。
2.6 稍作处理便可正常使用的一般不合格材料,由质量员提出处置意见,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材料员负责组织人员实施;存在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及材料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或降级使用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2.7 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质存在不合格,由项目经理和项目安全员共同协商,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2.8 建筑装饰材料存在辐射、有毒、有害物质释放超限量不合格的,由项目经理作出退货/更换的处理决定,材料员负责实施。
第三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不符合的识别和处置
3.1 在施工单位检查和监理/建设单位组织验收时,在工程验收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及单位工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或设计要求的,均视为施工质量不合格。
3.2 在工程产品交付或使用后,在工程质量回访时或其他时间(保修期内),业主/使用单位提出的,对工程产品质量的抱怨/投诉均应先视为不合格。
3.3 对不合格的事实应作记录并保存。必要时在实物上作标识。
3.4 在项目部自检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轻微的不合格,由项目质量员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督促相关施工班组长组织人员实施。
3.5 在监理单位组织验收时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一般的不合格,由项目技术负责人提出处理意见,经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督促,施工员组织实施。
3.6 在项目部自检或监理单位验收中发现施工质量存在严重的不合格,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由下属公司/分公司)的技术负责人邀请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如果涉及基础工程,还应邀请勘察单位)及下属公司/分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共同商讨处理办法,并由设计单位作出处置决定,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和监理单位监督,项目部组织实施。
3.7 在工程交付或投入使用后,业主/用户提出质量的抱怨和投诉或不合格时,应评价所产生的结果及潜在后果,采取相适应的措施。当确认工程产品质量存在轻微的不合格时,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与业主/用户共同协商,分清责任,提出处置意见,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负责监督原项目部或另请施工单位实施。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8 业主/用户提出质量的抱怨或投诉,工程产品质量确认存在一般的不合格时,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上报公司并会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共同协商,分清责任,共同作出处置决定,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负责组织施工单位实施,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9 业主/用户提出质量的投诉,工程产品质量确认存在严重的不合格时,由工程质量监督站主持会议,邀请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相关人员参加,共同探讨原因和责任,必要时通过法定检测单位作质量鉴定,由下属公司/分公司质安科负责组织项目部实施,发生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四条 操作程序和安全防护不符合要求的识别和处置
4.1 在施工过程中,凡违反施工规范或安全操作规程的操作均视为操作程序不符合要求。
4.2 凡发现安全防护设施搭设不牢固或者搭设程序末按照标准、规范要求进行的,均视为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
4.3 对于不符合施工规范的操作程序,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员作出立即停止违章违规操作,进行整改的决定。
4.4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作出立即停止使用(操作),返工的处置决定:
第五条 材料设备不合格的验证
5.1 对于存在轻微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经过一定的处置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验证;存在一般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处置后由项目部质量员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严重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在处置之后,由上级公司负责验证,并向监理单位报验。
5.2 劳保用品、安全防护设施材料由项目材料员和安全员负责验证。
第六条 施工质量不合格的验证
6.1 施工质量轻微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项目质量员负责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一般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监理公司和施工单位组织进行验证:施工质量严重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设计单位会同监理单位组织进行验证。
6.2 工程产品质量轻微不合格,处置之后,由业主/用户验证:工程产品质量严重不合格,在进行处置之后,由业主/用户及监理单位进行验证,邀请设计单位参加。
6.3 工程维修服务不符合要求,在进行整改之后,由公司质安处和业主或使用单位共同验证。
第七条 操作程序不符合要求的验证
7.1 不符合要求的操作程序在进行整改之后,由项目施工员负责验证。
7.2 安全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在进行返工之后,由项目安全员负责验证。
第八条 不合格/不符合过程监视与沟通
8.1 材料、设备通过进货验收、试验进行监视;
8.2 施工质量通过验收批、分项、分部(或子分部)、单位工程的检查验收实施监视;
8.3 交付或使用后发现的不合格,通过顾客信息反馈,公司回访来监视。
8.4 不合格的信息动态沟通,主要通过检验记录、会议、协商以及书面或口头方式进行沟通。
不合格食品退货制度: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处置
| 适配人群 | 农产品生产者,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 | 使用场景 | 农产品召回,无害化处理,复检停售 |
|---|---|---|---|
| 制定背景 | 怕有毒有害的农产品流到老百姓饭桌上,出事没人管,得有人站出来负责处理掉。 | ||
| 适用范围 | 管所有种地养牲口卖菜卖肉的单位和个人。 | ||
| 职责分工 | 企业、合作社、大户、农场、销售单位自己动手干,监管部门在旁边盯着看。 | ||
| 管理规定 | 检测不合格就得马上停卖、召回、做无害化处理,不能偷偷扔或改标签再卖。 | ||
| 监督与罚则 | 查到不召回的就通报批评,严重了罚钱;监管部门定期来查记录、看现场、问过程;每次召回都要留痕备查。 | ||
1、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产品销售单位应依法对生产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并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指导下进行无害化处理。
2、依法必须召回的农产品有:经检测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农药、兽药等化学物质残留或含有的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规范的,以及其他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
3、依法申请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进行复检,复检结果出来之前应停止销售;复检不合格的农产品必须依法召回处置。
4、及时向社会公布召回农产品有关信息,通知销售商及消费者停止销售和购买,召回已销售的不合格农产品,并依法承担经济赔偿等法律责任。
5、自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对不合格农产品召回和无害化处理的检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