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
| 适配人群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员,复审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作业,岗位变更,健康复审 |
|---|---|---|---|
| 制定背景 | 怕工人没培训就上岗,出安全事故。想让干活更安全,顺便多赚钱。 | ||
| 适用范围 | 干特种活的人,比如电焊、高空、压力容器这些。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牵头管,车间主任执行培训,劳资科查证件真不真。 | ||
| 管理规定 | 十八岁以上才能干;必须有操作证;每年要复审;身体不好不能上;没证绝对不许碰机器。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查一次上岗证,没证的马上停岗;复审过期扣当月奖金;体检不合格调去干轻活;发现无证作业,班长连带罚五十。 | ||
为了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制定以下制度: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具备本工种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技术专业的知识及实践经验。
2、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取得市劳动部门发给的有效操作证者方可上岗作业。
3、从事特殊作业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复审,体检视力无色盲、无听觉障碍、无高血压、心脏病、眩晕、特发性昏劂的疾病,无妨碍本工种的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4、未经安全技术培训,考核人员,严禁上岗作业。
5、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应稳定,变换工作场所必须进行场地变换教育。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考核、发证和年审
| 适配人群 |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监管人员,人力资源专员 | 使用场景 | 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年审复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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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怕没证的人乱操作出事故,想管住特殊工种上岗这事。 | ||
| 适用范围 | 电气、起重、锅炉、焊接、司机、爆破这些岗位的人。 | ||
| 职责分工 | 安全部门牵头管,单位组织培训,地方部门负责考试发证。 | ||
| 管理规定 | 必须培训考试合格拿证才能干,没证不准上手,持证才有效。 | ||
| 监督与罚则 | 年审要过关,不审扣奖金,无证干活算违章,出事要担责,领导安排无证人也追责。 | ||
一、凡属我公司的电气、起重、锅炉和受压容器、焊接、机动车辆驾驶、爆破、厂内运输、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职工,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合格,取得专业部门发给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后,才能准许进行独立操作。
二、对特殊工种的培训,可由单位送至生产厂家、省、市、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班学习,也可由单位自行组织,聘请专业工程技术人员按培训大纲进行讲课,培训时间不得少于规定课时。
三、对特殊工种的考核,经过专门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后,必须进行专项的理论和实践操作考试,两项考试都必须达到60分以上,方算合格。除安全监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和交通部门进行过严格培训考试的受培人员外,送生产厂家和单位自行组织的培训人员等,一律须经地方安全监管、公安部门的复试,才能颁发正式操作证。
四、对特殊工种的发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进行。外省调进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经过安监部门颁发到操作证的,公司予以认可,但仍须由公司安全部门办理换领本省的特殊工种操作证,凡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者,应交本人三张免冠半身相片,在公司安全部门备案。
五、凡由外单位调进公司内的特殊工种人员,由原单位自行印制的操作证一律不适用,如有完整合格的原单位安全技术档案,可由公司安全部门向政府安全监管、质量技术监督和公安部门申请考领正式操作证,否则不准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六、本制度所指的特殊工种人员:须是经公司安全部门核准认可的特殊工种人员。单位搞承包或确实工作需要一专多能的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应由单位报告,严格控制人数,经公司安全、人力资源部门同意进行培训,考试合格后,可发给特殊工种操作证。
七、专业技术管理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也必须领取特殊工种操作证。对于特殊工种的学徒(包括代培人员),应取得安全部门的特殊工种实习证,并且在未取得正式操作证前,不得独立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八、任何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操作。所有特殊工种作业,不得雇请民工、家属工担任,其辅助作业,也应经过专门的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九、所有特殊工种人员均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年审考核(机动车驾驶员由车辆设备管理部门统一年审),以提高安全技术水平,考核由公司安全部门与地方安全监管、公安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联系统一命题。考试成绩记入职工安全档案,作为职工晋级的依据之一。对于身体不宜从事特殊作业和年审不合格的特殊工种人员,应停止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年审合格者,由安全部门在其特殊工种操作证上签字盖章,未经年审的特殊工种人员,其操作证失效。无故不参加年审者,一律扣发当月全部奖金。
十、严禁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和不持证操作,一经查获,按违章论处。无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者,发生事故加重处理,并对事故承担一切责任。
十一、各级生产指挥人员,不得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否则按违章指挥处理,发生事故,首先追究指挥者的责任。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特殊工种培复训
| 适配人群 | 培训管理员,安全监管员,工种操作员 | 使用场景 | 岗位增减,调岗管控,证书复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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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怕没证的人乱干特殊活,出安全事故。也怕证书过期没人管,人调岗后不守规矩。 | ||
| 适用范围 | 干特殊工种的职工,有这类岗位的单位。 | ||
| 职责分工 | 职工培训中心管发证、存档、组织复训。各单位报名单、提申请、管好自己人。 | ||
| 管理规定 | 上岗前必须拿证;持复印件干活;不能随便换岗;证要定期复训;过期或不合格就吊销。 | ||
| 监督与罚则 | 培训中心查档案和复训记录;单位自查人员在岗情况;发现无证上岗或调岗就停职补证;复训不过关马上取消资格。 | ||
1、特殊工种依据国家或省煤炭管理部门确定的岗位为准。
2、公司相关单位有特殊工种岗位的,必须确定人员名单,报职工培训中心参加具有国家三级以上资质培训中心的培训,办理《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已经办理了《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得随意调岗。
4、对于取得《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必须接受规定的复训,成绩合格,否则吊销资格证书。
5、增加或减少特殊工种岗位的单位,必须及时向职工培训中心提出申请,以便及时组织培训或删减人员。
6、《特殊工种操作资格证书》原件由职工培训中心存档留存,职工持塑封复印件上岗作业。
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井下特殊工种交接班
| 适配人群 | 当班班长,交接班人员,井下调度员 | 使用场景 | 交接班,井下作业,安全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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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定背景 | 怕交接不清楚出事故,上一班没说清的事,下一班容易乱套,影响安全和产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井下当班工人和班长。 | ||
| 职责分工 | 班长带头盯这事,工人自己写清楚、说清楚,队长不定期翻记录本查。 | ||
| 管理规定 | 必须看交接本,必须写清日期和名字,重要事要口头 本子双交代,临时改的也要告诉下一班。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接班先翻本子,没写清的当场问;队长每周抽三本检查,漏写的喊来重写;连续两次不写,班前会点名提醒。 | ||
为了维持正常生产秩序,在工作中协调一致,根据煤矿实际情况,制定煤矿制度。
l、每天上班时,必须对交接记录认真审阅,了解上一班交接注意事项情况,对所需完善工作逐一安排布署落实,并根据本班情况,需临时变动的做以调整,并对调整情况向下一班说明清楚。
2、在工作中,以确保安全,多出生产为原则,按照煤矿制定所布署的工作中心内容妥善安排生产,灵活大胆处理井下一切安全生产事项,对当班所安排处理的重要事项逐一交待清楚,让下一班人员心中有灵敏,便于安排生产。
3、每班交接人员除当面口头交待外,必须在交接记录本上写清楚日期、交班人姓名等,完善好交接班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