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

适配人群项目经办人,出差教职工,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差旅报销,采购结算,公务招待
制定背景报销乱七八糟的,票据不合规,程序不走完就花钱,钱花得没数。
适用范围全校各处室组,所有要报销的人和事。
职责分工计财处管审核付款,办公室管审批,部门领导签字把关,经办人自己跑流程。
管理规定先批后花,票要合法,当月事当月报,转账优先,不许拿现金乱借。
监督与罚则不按流程的票直接拒收,没签字的不给付,超期不报的自己担着,财务每月查一次票据时效。

一、适用范围:各处(室)、组由于业务需要提出申请并报学校批准予以支出的费用。未按规定程序报批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经办人自己承担;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票据,经办人自行解决。

二、票据报销流程:

1、采购项目报销:结算所批准项目支出费用时,经办人提前与学校计财处联系,就需要开具的付款单位名称、项目、票据种类及金额等内容进行沟通,经计财人员批准后方可开具票据。经手人持《城临中学采购预算申请表》和项目负责人、主管领导签字的发票交计财处。计财处依据签订的《合同书》请示财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安排支出。

2、出差报销:

(1)参加会议出差:出差人返校后写好《会议感悟》,带《参会通知》或《邀请函》及时整理好各类票据,到学校计财处签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办公室和主管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2)探亲差旅费:探亲差旅费依据《城临中学外地市教师探亲报销差旅费规定》办理。

(3)其他出差:出差人出差结束后,到计财处领取并填写差旅单,经办公室和派出部门领导签字后交回计财处,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3、招待费:县内招待要经办公室批准,县外招待要经办公室、主管或主要领导批准,票据要附被招待人员单位的工作函、招待明细、陪餐人员,经财务主管和学校主要领导审阅后安排支出。

4、以上报销的费用原则上以转账的方式支付。

三、报销费用票据凭证要求

1、票据凭证合法性:学校一切报销票据均要具有合法性。合法性的认定以国家财务、税务等方面的规定为准。任何不符合报销规定的票据计财人员有权拒绝。

2、票据传递时效性:原则上当月发生当月取得并当月报销,经办人员有及时催收票据的义务。

四、财务预借款及还款

1、根据规定,学校公派人员外出需使用公务卡,不得借用现金。

2、教职工因工作需要,确需事前借款的,必须到计财处填写借款单,写清借款原因、 金额和还款日期,计财人员严格控制现金的使用。

预借款流程: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部门领导签字,交计财部门负责人审核支付借款,工作结束后三天内到计财处办理票据报销手续并还款。

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临城中学教职工请销假

适配人群中小学教师,教研组长,年级主任使用场景婚假办理,产假审批,丧事处理
制定背景怕老师随便请假影响上课,想让大家请假有规矩可循,别乱来。
适用范围全校所有教职工,包括老师、行政人员、后勤人员。
职责分工教务处和办公室牵头管这事,各处室年级组负责执行,校领导监督检查。
管理规定请假必须填单子、交证明、按流程批;没手续就走人算旷工;销假要按时办。
监督与罚则抽查考勤,不请假就扣工资,旷工三次以上不能评优,严重就辞退;每周报一次考勤;假条材料不实要通报批评。

为严肃工作纪律,规范教职工请假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依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教职工请销假制度作出如下规定。

一、请(销)假的类别与期限

(一)婚假

根据《河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和其他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教职工享受4天婚假。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1到2天的往返路程假。

(二)产假

1、女教职工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教职工怀孕流产的,可根据医疗机构意见,给予7至15天的产假。

3、因身体原因需请保胎假的,其保胎假在产假中折抵。

4、产假期满上班,经1周的适应时期后可恢复其原工作量。如确因身体原因不能按原工作量继续工作的,须经省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具证明,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产假期满、正常上班的女教职工,在婴儿未满一周岁时,允许上、下午分别有一小时回家哺乳时间。

(三)丧假

教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去世时,丧假按照不超过5天执行;教职工因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需要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另给1至2天的往返路程假。

(四)病假

1、病假分短期病假和长期病假。凡因病请假不足15天的为短假;因病请假在15天及以上的为长假。

2、请短假者须提交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诊断报告及住院病历;请长假者须提交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诊断报告及住院病历,并经学校请销假评定小组核认确定。

3、请长、短期病假者病愈后要求上班的,须分别持省级、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上班后1个月内又请病假的,病假时间应连续计算。

(五)事假

事假分短假和长假两种情况。因事请假不足15天的为短假,因事请假在15天及以上的为长假。

以上请假时间均含学校寒暑假、公休假和国家规定的假期。

二、请销假审批手续与权限

1、各处室、年级组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完善本部门请销假制度,做好请假、审批、登记和销假手续,并记入教职工出勤考核。凡不履行请假手续者,一律视为旷工。在学校抽查教职工纪律和出勤情况时,无学校请假证明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并计入学期考核。

2、需请假的教职工应先由本人填写《请假条》(一式三份)经处室、年级主任、分管校长或主要领导签字批准后,分别交本处室(组)、教务处和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离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假后两个工作日内补办。分管校长请假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

3、婚丧假、产假由处室、年级主任审批后报教务处、办公室备案。

4、病、事假按长假、短假两种情况分别审批上报。

(1)短假。教职工请假半天以内,由所在处室、年级主任批准,1天以上3天(含)以内的由各处室、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办公室备案。教职工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由主要领导审核后,报学校审批;请假7天以上15天以内的分别经处室(组)主任、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层层审核后报学校审批并报办公室、教务处备案。

(2)长假。①凡请长假者,只要能独立生活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到校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陈述理由和提交《请长假申请单》等书面申请,并附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和住院证明。②由教职工所在的年级或处室主任、年级校长及学校主要领导组成评定小组,对请长假教职工提交的证明材料与请假情况进行认定。经评定小组审核认定符合请假条件的教职工须填写《请长假承诺书》,保证无弄虚作假行为。

三、请假须提交的材料

1、请婚假应提交结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请产假应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延长产假者还需提交独生子女证和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3、请长期病假应携带省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历及药费单据。医院开具的建议证明只作参考,不作请假批准依据。对小病大养、长期称病等不上班的,要专题报告县教育局审批处理。

四、销假

1、婚丧假、女教职工规定的产假结束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持分管校长签字的销假证明交教务处、办公室备案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未满一个月的病假、事假期满后,须于上班当天持主管领导签字的相关手续到教务处、办公室办理销假,填写核对《请假扣款通知单》后,由办公室报请计财处按规定办理补交代课费等相关手续。

3、教职工一个月以上的(含一个月)病假(或事假)期满,须于上班后的两个工作日内,由本人携带省级以上医院的医疗诊断证明、住院病历等有关证明(或主管领导签字的相关手续),到教务处、办公室销假并填写核对《请假扣款通知单》后,由办公室报请计财处按规定补交代课费,恢复福利、绩效工资等相关手续。

4、办公室、教务处将对请销假制度的执行进行不定期抽查。教职工因自身原因不及时销假的,自假期满后第一个工作日按旷工论处,对于包庇、隐瞒不报的部门和个人,学校将进行通报批评。

五、请假期间的待遇

1、产假、婚假、丧假、进修(培训)假工资、福利待遇照发。

2、短假。每月请假累计不超过1天者不扣工资;超过1天者从第二天起每天扣发其工资10元;7天以上不足15天者按每天扣发工资20元计。请病假3天以内者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并办理请假手续者学校不扣发其工资,请病假超过3天者从第4天起,学校每天扣发工资10元;7天以上不足15天者按每天扣发工资20元计。

3、长假。请长假期间,学校取消请假教职工的各种福利待遇,同时请假教职工每月须向学校交纳代课补偿费。代课补偿费按(请假天数*800元)/30进行折合计算。

4、全学年病、事假累计达30天及以上者,年度考核不得定为优秀等次。

5、经评定小组审查认定,确因有病需长期住院治疗,学校视其情况可以给予生病教职工在生活上的适当帮助。

六、旷工的界定和处罚

(一)旷工的界定

1、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请人代课、代班者或无故不上班者;

2、虽履行请假手续,但未移交工作而擅自离校或离岗,影响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或续假,但未获得批准,擅自离校或不上班者;

4、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上班者;

5、无特殊原因,委托他人代交请假条或打电话请假且未履行请假手续者;

6、无故不参加有关会议、活动者。

(二)旷工的处罚

1、经评定小组认定不具备请长假条件,但其本人仍坚持请假休息者,学校将自其离校之日起停发请假教职工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或予以解聘。

2、一学期连续旷工3天、累计旷工超过7天者不得参加年终考核,不确定考核等次,不得参与当年的评优、评模及职称评聘。

3、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全学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者,报请县人社部门、教育局批准予以辞退。

七、其他

1、学校发现请假教职工有伪造假证明等欺瞒行为的,一经查实除扣发其请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各项福利待遇外,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全校通报或相应的行政处罚或处分

2、教职工考勤实行周报制度。各处室、组要在每周一前将所属教职工上周考勤情况统计随周工作安排分别上报教务处、办公室,以便了解掌握,及时进行处理安排。

3、请长期病假的教职工必须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和准确的治疗医疗机构或休养住址,以便学校领导探望。能独立生活、有行动能力的教职工须每月15日前来校向学校主管领导汇报情况并记录归档。

4、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请销假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教务处、办公室负责具体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学校请销假评定小组统一解释处理。

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临城中学体育器材室器材借还

适配人群体育教师,体育委员,班主任使用场景体育课,活动课,训练队
制定背景器材乱借乱还,影响体育课和训练队使用,老师学生都着急。
适用范围管体育教师、体育委员、班主任、训练队老师和器材室。
职责分工体育教师提报需求,体育委员领还器材,器材室管登记发放,体育组统一安排活动课。
管理规定上课前填单子,凭学生卡领器材,下课马上还,训练队也要提前填单,其他时间不准外借。
监督与罚则器材室记好每笔出入,每周核对一次,没按时还的停借三天,两次不还找班主任谈话,三次通报年级组。

为了加强体育器材的管理,切实做好出借、归还等工作,更好地为体育课、活动课,体育训练队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体育教师学期初将各班体育委员名单上报器材室,学期间体育委员人选如有变动,体育教师要及时报器材室。

2、体育教师必须提前一节课将上课所需器材以书面形式报器材室(填写器材单)。

3、体育课所需器材在上课时由体育委员凭学生卡或学生证(有照片)到器材室领取体育教师器材单上所填器材,下课及时归还。

4、活动课轮流器材由体育组统一安排,上课时由班主任签领,下课及时归还。

5、训练队所需器材体育教师要提前一节课填写好器材单,器材室准备好,训练时由体育教师签领,及时归还。

6、其他时间器材室所有器材一律不得外借。

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优选3篇)

临城中学票据审批报销制度适配人群项目经办人,出差教职工,部门负责人使用场景差旅报销,采购结算,公务招待制定背景报销乱七八糟的,票据不合规,程序不走完就花钱,钱花得没数。适用范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