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适配人群教职工代表,工会干部,提案小组使用场景教代会筹备,提案审核,提案落实
制定背景教代会提案老是乱七八糟,没重点也没规范,大家提得随意,收上来不好处理。
适用范围只管教代会正式代表提的书面意见和建议。
职责分工工会办公室收材料,提案工作小组审核立案,各主管领导分头落实,实施部门具体干。
管理规定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两人附议才算数,还得经代表团初审才交上去。
监督与罚则立案后转给领导批意见,再交部门执行,定计划定人定时间;小组要常检查,卡壳了就协调;不管成没成,下届开会前必须告诉提案人结果。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提案是教职工代表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每次大会的中心议题,对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工作以及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出的书面意见和建议。为做好这项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提案征集制度

1、在每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之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提案征集工作。

2、各代表团长(或分工会主席)组织代表进行专题培训,深入宣传大会的中心议题,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态围绕中心议题,收集、酝酿和提交提案。

3、要向代表介绍学院建设与发展面临的形势和需要解决的重大难题,为教职工代表进行调查研究、民主磋商提供导向。

4、统一印制提案表,然后交提案人(提案人必须是正式代表)认真填写。提案表必须一事一案,一案一表,一人提出两人附议才能成立。

5、提案必须经过提案人所在代表团的初步审查和筛选,报学院工会办公室汇总,然后再交教代会提案工作小组审核和立案。

二、提案处理制度

由提案工作小组具体承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属于本院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二看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三看是否符合提案的技术规范。符合这三点要求,可以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后重新提出。

2、立案:对经过审核的合格提案,再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对符合党和国家政策法规,学院有条件办理,又确实需要办理的提案,应当给予立案;对提出的问题正确,但一时没有条件解决的,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释,暂不立案;对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参考价值的提案,可作为“意见和建议”,转交学院有关领导或职能部门负责人,直接答复提案人。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归纳汇总。

3、落实:大会闭幕后,提案工作小组将提案分别转交给各主管党政领导,提出处理意见,再送交相关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要求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4、检查:提案工作小组要经常与实施部门保持联系,对提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努力为提案的实施创造条件。在检查时,发现提案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或执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组要调查研究,向有关领导反映,作出判断。属于应该执行的,要督促有关部门认真执行;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有关部门说明情况,但同时要给提案人作出合理的解释。

5、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落实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下一次教代会召开之前向代表进行反馈或在行政办公系统网上公布,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总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着落,件件有交代。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小学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

适配人群教职工代表,提案工作委员,学校党政工领导使用场景教代会筹备,提案审核,提案督办
制定背景学校想让老师声音被听见,解决意见没地方提、提了没人理的问题。大家有想法能好好说,学校也能及时知道问题。
适用范围只管设建小学的教代会代表和他们提的建议。
职责分工提案工作委员会牵头干,各代表团收提案,学校党政工一起商量谁来办,委员会还要盯着办得咋样。
管理规定提案得是学校管得了的事,得符合政策,一人提或多人联名都行,一个提案只说一件事。
监督与罚则大会前一个月开始收,过期不立。合格的交部门去办,定计划定人定时限。委员会中途查进度,办得慢就催,办不了要解释清楚。最后必须告诉提的人结果。

设建小学教代会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

一、提案的内容和条件

教职工代表提案的内容仅限于本校职权范围和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对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生活服务、改革发展、职工福利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教职工代表提案必须符合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力求切合我校实际,能客观地反映广大教职工的意愿。

二、提案的形成与要求

代表提案由代表本人填写提案表。代表提案应由代表一人提议,或一人提议多人附议,提案按照一事一案的格式提出。

三、提案征集、处理的组织形式

教代会每次大会的提案,征集工作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具体负责,在大会召开前一个月左右开始进行。征集提案前,提案工作委员会应就此发出通知并印制好表格,召集联络员会议具体部署,讲清

大会议题、提案目的、意义和要求,提案的截止日期等事项。代表提案由各代表团负责收齐交提案工作委员会分类处理。截止日期后

提出的提案不再立案。提案工作委员会将提案征集和立案情况向大会报告。

四、提案的立案、处理和核实

1、审核:分析收到的提案是否符合要求。主要看是否属于本校和教代会的职权范围,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符合这两点要求的,可视为审核合格。不合格的提案,可退回提案人并说明情况,交换意见后,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提案内容后重新提出。

2、落实:大会闭会后,提案工作委员会会同学校党政工领导,协商决定提案由哪个部门负责落实,将提案表移交实施部门,并督促该部门制定实施计划和措施,做到:“定计划、定人员、定进度”,按要求向提案工作委员会反馈落实情况。

3、复审:提案在实施过程中,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进行一次提案处理情况调度,对处理不力或重视不够的单位给予督办通知。对在实施过程中遇到困难,落实提案有阻力的,提案工作委员会要调查研究,作出判断,属于条件变化,不能按原计划执行的,允许说明情况,取得一致意见后,暂缓或停止执行。但这时要给提案人作出满意的解释。

4、反馈:立案的提案,不论是已落实的还是没有落实的,都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代表汇报,并征求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正式立案的提案要整理分类,登记造册。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教代会提案征集处理

适配人群教代会代表,提案小组成员,工会干部使用场景教代会筹备,提案审议,意见反馈
制定背景教代会质量不高,老师提建议没渠道,学校管理缺大家参与。
适用范围全校教职工、教代会代表、提案小组、工会、校长、各承办部门。
职责分工工会和提案小组牵头组织,代表们写提案,校长签意见,各部门负责办,提案小组盯着查。
管理规定提案要一事一案,写清原因和办法;必须署名;内容要紧扣学校大事和老师最关心的事。
监督与罚则提案小组先审再分,校长批后转给部门,部门限时办,有答复有反馈,提案小组定期检查,没办完的要说明,办完的要通报。

做好提案征集和处理工作是提高教代会质量,调动广大教工积极参与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全面工作发展的重要环节,为此,制定制度如下:

一、要做好提案征集动员工作。在教代会召开前半个月左右,由校工会或教代会筹备小组召开会议,向全体教工和教代会代表通告提案征集的有关注意事项,动员大家积极向大会提交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小组印发提案表,在教代会筹备工作开始时发给教职工代表。

二、提案内容应围绕教代会中心议题及教职工最关心的问题。

三、提案一般应由一人或几人(署名)提出,也可以由代表组集体提出。要根据一事一案的原则填写提案征集表,每个提案应包括案由、处理办法和整改(解决)措施等内容。

四、提案处理和落实:

(一)提案审议。由教代会提案小组(或工会)以提案表为依据,根据以下标准审议:一看有没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二看是否正确体现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三看是否符合规定程序和提案要求,符合立案条件的提案都应立案。

(二)提案登记。立案的提案应分类登记,由提案小组转给校长签署意见后交承办部门。承办部门应定人、定时认真处理。

(三)承办部门在接到提案后,应尽快解答提出处理意见。凡是有条件落实的提案,应边征集边处理,对涉及几个部门联办的提案,须由主管部门负责与有关部门协商,予以妥善解决。要做到条条有答复,件件有着落。处理意见和落实情况应通过各种形式反馈给提案人,并认真听取提案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

五、提案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检查承办部门对提案处理(落实)的情况。

六、所有提案处理完毕之后,提案表及处理结果情况记录应存档备查。

七、提案小组应在下次教代会上,对立案提案的处理(落实)情况进行通报。

八、对没有立案的提案(应该称意见或建议),提案小组应向提案人说明不立案的理由。

提案征集和处理制度(优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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