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小组长,质量检验员,生产班组长 | 使用场景 | 厂区卫生管理,原辅料管控,生产过程控制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卫生老出问题,原料乱放,员工培训也不到位,怕出食品安全事故。 | ||
| 适用范围 | 管全公司所有部门,从采购、生产到检验、仓储这些环节。 | ||
| 职责分工 | 食品安全管理小组牵头,组长带着组员干活,各部门自己也要管好自己那摊事。 | ||
| 管理规定 | 厂区要干净,原料得分类放,添加剂不能乱用,生产过程要盯紧,出厂前必须检验,员工得培训,有问题马上召回。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例会听汇报,小组每月抽查一次,每季度打分排名,分数低的罚钱,高的发奖金,出大事直接零分。 | ||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监督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
公司的厂区卫生环境管理、原辅料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员工培训与教育、仓储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管理。
2、部门及职责
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考核: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牵头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确保质量、食品安全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且有效实施保持。
(2)确保在企业内提高产品质量的意识。
(3)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顾客要求。
(4)统一组织协调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5)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6)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听取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公司的食品安全形势。
(7)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3、考核程序
(1)每月例会,各部门将上月本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报,作为自我考核评价。
(2)食品安全小组长每月组织部成员工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作为例行监督考核。
(3)每季度末,食品安全小组对各部门整个季度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总打分,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
自我评价标准:
(1)部门内部未出现食品安全事件。10分
(2)部门内部未出现质量事件。10分
(3)未接收相关部门的投诉。10分
(4)部门内部质量、食品安全文件落实到位,记录填写完整、有效。5分
(5)部门内部未出现生产安全事件。5分。
(6)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质量、食品安全方面)5分
(7)提出可提高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改进方案,5分
例行监督标准:
(1) 采用抽样方式,检查记录填写完整性与有效性10分
(2) 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是否存在影响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的不稳定因素。20分
(3) 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检查员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10分
食品安全小组打分:10分
日常工作中是否出现重大食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分数为零。
各部门考核分数:自我评价分数 例行监督分数 食品安全小组打分。
5、考核奖励
(1)对连续三次考核分数为第一的的部门,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2)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给予200元的处罚。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食品安全监督考核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小组,生产部门负责人,质检主管 | 使用场景 | 厂区卫生管理,原辅料管控,生产过程控制 |
|---|---|---|---|
| 制定背景 | 厂里卫生老出问题,原料乱放,员工不懂食品安全,怕出事才弄这个制度。 | ||
| 适用范围 | 管全厂所有部门,从采购、生产到仓库、检验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带头干,小组成员一起查,各部门自己先汇报再被抽查。 | ||
| 管理规定 | 厂区要干净,原料得分类放好,添加剂不能乱用,生产过程要盯紧,出厂前必须检验。 | ||
| 监督与罚则 | 每月开会让各部门自己说干了啥;小组每月随机查一次;每季度打分排名;零分直接一票否决;分数高有奖,低了扣钱。 | ||
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安全监督考核制度
1、考核内容
公司的厂区卫生环境管理、原辅料管理、食品添加剂管理、生产过程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员工培训与教育、仓储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的管理。
2、部门及职责
由食品安全管理小组负责考核:由食品安全小组组长牵头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1)确保质量、食品安全体系所需的过程得到建立;且有效实施保持。
(2)确保在企业内提高产品质量的意识。
(3)确保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符合国家标准和顾客要求。
(4)统一组织协调公司的食品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订公司食品安全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5)配合政府各职能部门食品安全检查、督促和落实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6)开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及应急救援工作
定期听取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有关食品安全工作汇报,分析公司的食品安全形势。
(7)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包括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等)的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工作,建立和健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
3、考核程序
(1)每月例会,各部门将上月本部门负责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报,作为自我考核评价。
(2)食品安全小组长每月组织部成员工对各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一次,作为例行监督考核。
(3)每季度末,食品安全小组对各部门整个季度内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汇总打分,确定最终考核结果。
4、考核标准
考核采用百分制,
自我评价标准:
(1)部门内部未出现食品安全事件。10分
(2)部门内部未出现质量事件。10分
(3)未接收相关部门的投诉。10分
(4)部门内部质量、食品安全文件落实到位,记录填写完整、有效。5分
(5)部门内部未出现生产安全事件。5分。
(6)向相关部门提出投诉(质量、食品安全方面)5分
(7)提出可提高食品质量、食品安全工作改进方案,5分
例行监督标准:
(1) 采用抽样方式,检查记录填写完整性与有效性10分
(2) 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检查各部门是否存在影响食品质量、食品安全的的不稳定因素。20分
(3) 采用现场提问方式检查员工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10分
食品安全小组打分:10分
日常工作中是否出现重大食品质量、食品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分数为零。
各部门考核分数:自我评价分数 例行监督分数 食品安全小组打分。
5、考核奖励
(1)对连续三次考核分数为第一的的部门,给予200元以上的奖励。
(2)对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的部门,给予200元的处罚。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联合执法
| 适配人群 | 食安委办公室人员,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卫健监督员 | 使用场景 | 重大活动保障,节假日监管,突发事件处置 |
|---|---|---|---|
| 制定背景 | 食品安全监管难,各部门各自为战,想让执法更协调、更有力。 | ||
| 适用范围 | 全市所有涉及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的事儿。 | ||
| 职责分工 | 市食安委是总指挥,办公室负责协调,各监管部门具体干,县以上政府要组织督促。 | ||
| 管理规定 | 联合执法前要抽人组队,人员得有执法资格;现场得听指挥、配合行动;发现跨部门问题必须马上报办公室。 | ||
| 监督与罚则 | 启动分常规、专项、应急三种;发现超职责问题必须联系办公室;不配合的要被督促,处理结果要报备;每次行动后各部门要交书面小结。 | ||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加工作坊和食品摊贩监管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解决食品安全监管难点问题,建立统一协调、相互协作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根据《食品安全法》及相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涉及食品安全的联合执法工作。
第三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是全市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的领导机构,其办公室是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综合协调机构。市食品安全各监管部门具体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的各项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协调各有关执法单位对联合执法申请进行确定,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执法过程中问题的处理以及信息综合等。
第五条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中的各单位依据法律法规履行各自法定职责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指定职责。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的工作机制,履行综合监督职能,督促、检查各食品安全执法单位在联合执法行动中依法履行有关执法职责。
第三章人员管理
第七条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活动前,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从有关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建临时的联合执法工作队伍。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应根据联合执法方案要求,选派相对固定、熟悉业务、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联合执法活动。
第九条联合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应按照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服从管理、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统一行动。
第四章执法管理
第十条联合执法内容包括:
(一) 围绕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活动和节假日食品安全等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
(二) 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和市政府交办的涉及食品安全需要联合执法的工作任务;
(三) 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确定的需要联合执法的事项。
第十一条联合执法启动机制:
(一)常规启动机制。根据食品安全工作实际,需要开展全市性的、重大的联合执法以及上级要求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拟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领导同意后组织实施。
(二)专项行动启动机制。涉及食品安全监管单一部门专业执法力量难以纠正、制止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时,相关部门可将联合行动方案(草案)提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经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协商后组织实施。
(三)突发事件应急启动机制。遇有突发事件或其他紧急事项需要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时,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立即上报市政府和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立即按照预案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第十二条实施食品安全联合执法互动机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超出本部门查处职能范围或者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时,应迅速与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申请协调解决。相关执法部门在接到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通知后,应及时赶到现场,参与联合执法或办理移交手续,依法进行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各种理由加以推诿和回避。
第十三条 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坚持“集中联合执法,分部门处理”的工作原则。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各有关执法单位应根据职责和程序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并依法进行处理。参与联合执法的监督人员向各自的部门申请立案、调查、并由其部门裁决、执行。对联合执法行动中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后,执法部门应将执法处理情况报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四条联合执法行动结束后,参加行动的各有关部门应对本次执法活动的处理情况作书面整理,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第五章保障制度
第十五条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服从联合执法方案安排,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并在人力、物力以及宣传、车辆等方面提供保障和支持。
第十六条各级政府应支持和配合在本辖区范围内开展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工作,不得加以推诿、阻拦,以保证联合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水产局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
| 适配人群 | 基层食安监管员,举报受理专员,跨部门移送岗 | 使用场景 | 食品安全监管,群众举报处置,跨部门移送 |
|---|---|---|---|
| 制定背景 | 群众举报老没人管,电话打不通,登记马虎,推来推去,办得慢,还怕被泄密。 | ||
| 适用范围 | 县乡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所有举报投诉事项。 | ||
| 职责分工 | 昌黎县水产局解释,各监管部门专人受理,首问人先接再转,移送部门要告知举报人。 | ||
| 管理规定 | 电话必须公开,每起都要登记,不能推诿,20天内办完,泄密要追责。 | ||
| 监督与罚则 | 专人盯登记本,查谁没按时办,超期要说明,泄密查实就处理,每月报一次办理情况。 | ||
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监督作用,规范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置,确保群众举报投诉得到及时、准确、有效处理,特建立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处理制度,制度内容主要包括:
第一条 公开受理制。县(乡)政府、各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分别设立并向社会公开食品安全举报电话,由专人负责受理举报投诉工作。
第二条 受理登记制。对每起群众举报投诉认真登记记录,妥善处理。
第三条 首问负责制。对群众举报投诉应当有案先受理,不得相互推诿。对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食品安全举报投诉,移送部门应及时将移送情况告知举报投诉人。
第四条 限时办结制。按规定及时处理食品安全举报投诉案件,一般应在20个工作日(法律法规有规定的除外)内办理完毕或立案查处。情况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0日。对不属于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举报,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同时告知举报人。
第五条 严格保密制。依法保护举报投诉人的权益,一旦发生泄密将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第六条 本制度由昌黎县水产局负责解释,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食品安全
| 适配人群 | 食品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农产品销售者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市场销售,进货验收 |
|---|---|---|---|
| 制定背景 | 怕大家吃到坏东西出事,管不住进货乱来,消费者投诉多,得有人盯着食品质量。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卖食品的店和摊贩。 | ||
| 职责分工 | 卖食品的人自己查票证、看包装;市场老板要配检测设备、帮着查、存档备查;工商部门会来翻看。 | ||
| 管理规定 | 进货要查证件和票证;包装上要有中文名、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烂的过期的马上停卖;没检验的肉蛋菜不能摆出来。 | ||
| 监督与罚则 | 市场老板天天看摊主有没有查;查到没查的就提醒,再犯就报工商;工商不定期来翻记录、抽检食品;有问题当场记下来,限期改。 | ||
一、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对食品经营食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二、食品经营者必须遵守本制度。
三、列入进货查验的食品,是指消费者经常食用的食品,包括肉、禽、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果,奶制品, 豆制品,饮料和酒类等食品。
四、经营者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需要查验和索取的具体票证,由《食品索证索票制度》作出规定。
五、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一)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
(二)商标、性能、用途、生产批号、产品标准号、定量包装。
(三)根据商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和含量;
(四)限期使用商品的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五)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商品损坏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的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语。
六、食品经营者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经营者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七、经营者应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八、经营者按照食品广告指引购进食品时,要注意查验是否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九、市场开办者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十、市场开办者要指导经营者做好食品进货查验工作,检查督促经营者进货查验工作的落实,对经营者索取的重要食品的相关票证,应统一保管,集中备案,随时接受工商部门的检查。
十一、经营者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晨检
| 适配人群 | 厨房操作员,食品质检员,后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餐饮上岗前,食品加工区,直接入口操作 |
|---|---|---|---|
| 制定背景 | 怕员工带病上班传染顾客,怕手不干净弄脏食物,怕戴首饰掉进菜里。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厨房干活的人、打饭的人、管食堂的人。 | ||
| 职责分工 | 每天早上负责人查人,厨师长盯着执行,老板偶尔来转转看有没有漏掉的。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有黄疸咳嗽咳血,手上不能烂,不能拉肚子发烧,不能戴戒指项链,指甲要剪短。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早上必须检查,没过关就别上岗,有问题马上调岗,查到没检查扣负责人工资,员工不配合就停班学习。 | ||
一、每天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上班后,由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劳和病态;
2、眼球、面色是否特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察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是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如检查中发现个别餐饮服务从业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对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
| 适配人群 | 门店品控员,区域仓管员,质量召回专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下架处置,召回事件响应,保质期超期处理 |
|---|---|---|---|
| 制定背景 | 怕卖坏东西害人,怕被查出假货砸招牌,想把烂货早点清出去。 | ||
| 适用范围 | 店里所有卖的食品,管所有卖货的员工。 | ||
| 职责分工 | 店长带头盯这事,售货员发现马上停卖,质检员定期查柜台,经理负责报给上面部门。 | ||
| 管理规定 | 坏的、过期的、没检的、造假的、包装破的、有毒的,统统不准卖。 | ||
| 监督与罚则 | 看见问题立刻下架登记,通知厂家和监管部门,严重就登报公示,不报要挨批,查到瞒报扣钱。 | ||
一、 食品退市制度
为了加强本公司食品质量管理,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活动,确保本公司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维护本公司声誉,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一)若产品为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 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 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 超过安全试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 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 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
6、 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他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 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 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以为是该商品的;
9、 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秴食品的;
10、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二)本公司工作人员若发现所销售的食品属于本制度所列的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该 食品,并采取下列措施:
1、 立即清点不合格食品,登记入册;
2、 将不合格食品撤出市场,并通知生产企业或供货方,配合召回以售出食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3、 对有害有毒、腐烂变质的食品应交由有关部门进行无害化处理或销毁;
4、 可能造成安全卫生危害的,立即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相关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三)对已经出售的严重危害人体健康、人身安全的不合格食品,本公司将选择能够覆盖销售 范围的新闻媒体予以公告,或者在营业场所内公示,通知购货人退货,将不合格食品追回和销毁。
(四)本公司工作人员应对本公司经营单位内的食品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退出市场。
(五)本公司对消费者作出食品质量承诺,并在出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购货凭证或商品质量信誉卡。
二、食品召回制度
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避免和减少不安全食品的危害,保护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本公司相关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召回,是指食品生产则按照规定程序,对由其生产原因造成的某一批次或类别的不安全食品,通过换货、退货、补充或修正消费说明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的活动。
第二条 本公司的食品召回事件受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管理,并接受国家质检总局和升级质检部门组织建立的食品召回专家委员会提供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的技术支持。
第三条 本公司将建立完善的产品质量档案和相关管理制度,准确记录并保存食品储运、销售以及产品标识等信息,保存消费者投诉、食源性疾病事故、食品污染事故记录,以及食品危害纠纷信息等档案。
第四条 本公司将向质监部门及时报告所有相关的食品安全危害信息,包括消费者投诉、食品安全危害事件等,不得隐瞒或虚报食品危害人体健康的事实。
第五条 本公司将进行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食品安全危害评估,调查内容包括以下内容:
(一) 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标准的安全要求;
(二) 是否含有非食品用原辅料、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做食品;
(三) 食品的主要消费人群构成及比例;
(四) 可能存在安全危害的食品数量、批次或类别及其流通区域和范围。con
第六条 本公司将配合省质监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危害调查,不以食品已通过任何符合性审查为由拒绝。
第七条 经食品安全危害调查和评估,确认属于生产原因造成的不安全食品的,应当确定召回级别,实施召回。
第八条 根据食品安全危害的严重程度,食品召回级别分三级:
(一) 一级召回:已经或可能诱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甚至死亡的,或者流通范围广、社会影响大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二) 二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一般或流通范围较小、社会影响较小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 三级召回:已经或可能引发食品污染、食源性疾病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危害程度轻微的不安全食品的召回。
三、食品召回的实施
第一条 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的,公司立即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
第二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当在1日内,二级召回应当在2日内,三级召回应当在3日内,通知有关销售者停止销售,通知消费者通知消费。
第三条 向社会发布食品召回有关信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规定,向省级以上质监部门报告。
第四条 自确认食品属于应当召回的不安全食品之日起,一级召回应在3日内,二级召回应在5日内,三级召回应在7日内,公司通过所在地的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计划。
第五条 食品召回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 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二) 通知消费者停止消费不安全食品的情况;
(三) 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
(四) 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五) 召回的语气效果;
(六) 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第六条 自召回实施之日起,一级召回每3日,二级召回每7日,三级召回每15日,通过市质监部门向省质监部门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若召回计划有变更的,应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四、召回评估
第一条 本公司将保存召回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等。(见附件5)
第二条 本公司将在食品召回时限满15日内,向省质监部门提交召回总结报告;责令召回的,报告国家质检总结。
第三条 本公司将及时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有关规定应当销毁的食品,及时予以销毁。
第四条 对召回食品的后处理,本公司将保留详细记录,并向时质监部门报告,接受市质监部门监督。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员,采购负责人,仓储管理员 | 使用场景 | 食品采购,进货验收,日常巡检 |
|---|---|---|---|
| 制定背景 | 怕买到坏食品害人,进货时没人查清楚来源和质量,容易出事。 | ||
| 适用范围 | 所有买食品卖食品的人,超市、小卖部、餐馆都得照着做。 | ||
| 职责分工 | 老板要带头管,采购员负责查验,店长每天盯着,卫生员定期检查。 | ||
| 管理规定 | 进货必须看证件、查包装、验日期;坏的臭的过期的不准收;票证不全直接拒收。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收货时当场核对,每周抽检食品,发现不对马上处理;查出问题记下来,两次不改就处罚;员工没做到要提醒或扣分。 | ||
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一条 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应当进行实地查验。
第二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并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第三条 经营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内容包括:
①查验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着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的。
②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坏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名称和地址的。
⑧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是否在显着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
第四条 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检验或者检疫的,必须查验其有效检验检疫证,未经检验检疫的,不得上市销售。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应经有关产品质量检测机构或市场设立的检测点检测合格才能上市销售。
第五条 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 审查食品是否与其广告宣传相一致,是否存在有虚假和误导宣传的内容。
第七条 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索证索票制度
第一条 索证索票制度是指为保证食品安全,在购进食品时,本单位员工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第二条 与初次交易的供货单位交易时,应索取证明供货者和生产加工者主体资格合法的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证明文件,每年核对一次。
第三条 在购进食品时,应当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销售票据;
4.有关质量认证标志、商标和专利等证明;
5.强制性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的食品);
6.进口食品代理商的营业执照、代理资料、进口食品标签审核证书、报关单、注册证。
第四条 下列食品进货时必须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第五条 对获得驰名商标、着名商标或者省级以上安全食品、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名牌产品称号的优质食品,可凭以上称号相应标识和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六条 对实行购销挂钩的食品,可凭购销挂钩协议和供货方的销售凭证直接销售,免予索取其他票证。
第七条 对索取的票证要建立档案,并接受市场服务中心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监督检查。
食品质量检查制度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应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
第二条 食品用具每天班前、班后要清洗、消毒一次,运行过程要有序、保持清洁、无污垢、见本色。
第三条 食品用具要有专人保管、不混用不乱用。
第四条 食品冷藏、冷冻工具应每天保洁一次,每周洗刷、消毒一次,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第五条 食品用具清洗、消毒应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对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用具及时更换。
从业人员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体检合格证及培训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凡患有:①伤寒;②痢疾;③病毒性肝炎;④活动性肺结核;⑤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⑥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工作岗位,在未彻底治愈前,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条 配备食品卫生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卫生检查工作,实行责任制,将卫生任务进行分解,具体责任到人。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的环节和个人做好记录,并经予相应的处理。
第三条 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第四条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健康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工作。
2、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的培训对象应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卫生管理人员及一般食品从业人员。对经过初训的已在职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两年必须复训一次。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所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个体户由主管部门或行业组织会同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共同组织培训工作。卫生行政部门有责任协助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搞好培训工作,并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考试,对成绩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有按规定经过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的负责人或卫生管理人员方可申请开业。
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加工操作规程的制定与执行:
(一)生产经营者应按本规范有关要求,根据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预防食物中毒的基本原则见附件2),制定相应的加工操作规程。
(二)加工操作规程应包括对食品采购、运输和贮存、粗加工、切配、烹调、凉菜配制、现榨果蔬汁及水果拼盘制作、点心加工、裱花操作、烧烤加工、生食海产品加工、备餐及供餐、食品再加热和工具、容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配送等各道操作工序的具体规定和详细的操作方法与要求。
(三)加工操作规程应具体规定标准的加工操作程序、加工操作过程关键项目控制标准和设备操作与维护标准,明确各工序、各岗位人员的要求及职责。
(四)应教育培训员工按照加工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其符合加工操作、卫生及品质管理要求。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某幼儿园食品安全综合检查
| 适配人群 | 食品安全管理员,厨房主管,保育教师 | 使用场景 | 幼儿园供餐,厨房加工,食安自查 |
|---|---|---|---|
| 制定背景 | 幼儿园孩子小,吃饭安全特别重要。怕厨房乱来,怕老师不注意,怕出事没人管。 | ||
| 适用范围 | 幼儿园厨房、老师、保育员、食品安全管理员。 | ||
| 职责分工 | 食品安全管理员带头查,各岗位负责人自己查,主管人员盯着看,园长最后把关。 | ||
| 管理规定 | 每天至少查一次重点环节,每周全面查一两次,发现问题马上改,记录要写清楚。 | ||
| 监督与罚则 | 管理员天天盯,负责人天天自查,问题两次不改就按园里规定处理,所有记录都要留着备查。 | ||
幼儿园食品安全综合检查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检查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取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相结合的形式,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各岗位重点环节食品安全检查,每周1-2次对各环节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三、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要服从食品安全管理员检查指导,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及时发现和纠正从业人员违反制度要求操作的行为。
四、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指出仍未改进的,按本单位有关奖惩等规定处理。
六、各种检查结果记录归档备查。
食品安全监督考核制度范本:某仓库食品安全
| 适配人群 | 库房管理员,后厨主管,食品安全员 | 使用场景 | 餐饮后厨,冷链仓储,食品分拣 |
|---|---|---|---|
| 制定背景 | 厨房东西乱堆容易坏掉,老鼠虫子爱来,温度不对食物会变质,得有个规矩管库房。 | ||
| 适用范围 | 所有开饭店、食堂、小吃店的老板和后厨人员。 | ||
| 职责分工 | 店长负责盯总,库管员天天干活,厨师长时不时检查,卫生监督员突击看。 | ||
| 管理规定 | 不能混放生熟食品,不准存药和清洁剂,冷库要标温度,冰箱得贴生熟标签,东西离地隔墙放。 | ||
| 监督与罚则 | 每天库管记进出货,每周清一次库,每月查温度计和霜厚不厚,发现过期或发霉马上扔,谁没做到就提醒再教一遍。 | ||
一、各类餐饮单位应根据不同规模和操作需要设置食品储存库房和存放设施,如冰箱、存放架(柜)等。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间专用,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杀虫剂、洗涤消毒剂等),不得存放药品、杂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等物品。食品成品、半成品及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
三、库房应用无毒、坚固、易清扫材料建成。库房可分常温库和冷库,冷库又包括高温冷库(冷藏库)和低温冷库(冷冻库)。
四、常温库应设置防鼠、防虫、防蝇、防潮、防霉的设施,并能正常使用; 必须设置机械通风设施,并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和整洁,清库时应做好清洁消毒工作。
五、冷库(包括冰箱)应注意保持清洁、及时除霜;冰箱、冰柜和冷藏设备必须正常运转并标明生、熟用途,冷藏库、冰箱(柜)应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正常显示。
六、低温冷库(冷冻库)温度必须低于-18℃,高温冷库(冷藏库)温度必须保持在0~10℃;冷藏设备、设施不能有滴水,结霜厚度不能超过1cm。
七、冷库内不可存放腐败变质食品和有异味食品。食品之间应有一定空隙,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应分库冷藏。
八、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九、各类餐饮单位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要详细记录入库食品的名称、数量、产地、进货日期、生产日期、保质期、包装情况、索证情况等,并按入库时间的先后分类存放。
十、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间,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十一、食品库房管理员必须熟悉食品库房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类食品储藏的基本要求。发现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食品安全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时应及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