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发票遗失证明
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抵扣程序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方便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0号)
【第2篇】增值税专用发票验证
无论单位或者个人,取得一份发票,或者会有发票真伪之纠结。关于“如何查询、鉴别发票真伪”这个问题,我们列举以下几个税务答疑,可供参考。
一、在线查询
(一)税务局官方网站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8-16):您可以进入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官方网站-我要查询-非税控发票查询,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票面信息(“开票日期”栏次填写您取得发票的日期)并提交查验流向。
(二)12366在线查询
江苏省12366中心答复(2021-03-01):若您需要查询发票流向可联系我省在线专席查询发票。查询发票路径: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网页左上角点击【12366在线咨询】后选择【江苏省税务局】。
(三)公众号查询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7-12):查询发票流向信息您可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点击纳税服务/个人办税/发票流向查询。
(四)电子验签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答复(2021-08-19):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发票并验证电子签名的有效性。
二、电话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8-27):您可以拨打安徽省纳税服务热线0551-12366,根据语音提示,录入发票代码等信息进行发票查询。
三、现场查询
陕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2021-07-12):发票真伪鉴定,需要携带发票原件去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需提供资料:
1 待鉴定发票1份(查验后退回)
有以下情形的,还应提供相应材料: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
(1)待鉴定发票复印件或者电子数据
(2)单位介绍信1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草木财税
【第3篇】3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4月1日开始,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我们都知道一个最新的政策。
那就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按照征管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也就是从4月1日开始,你享受免税要开具上面这样的免税发票。
代开的发票是这样的。
这个事情也就非常清晰明了了。
1、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40万的免税发票。
税税念公司2季度一分钱增值税不用交。
2、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100万的免税发票。
税税念公司2季度也是一分钱增值税不用交。
3、4月1日开始,2023年2季度,税税念公司开了80万的免税发票,还放弃免税并开了20.6万的3%的专票。
那么,税税念公司2.季度只交专票的税,也就是6000元。
是不是很清晰?很明白嘛。
但是现实之中总有人不安分,非要开3%的普通发票。
我就不明白了,税务局让你开免税发票,你就老老实实开免税发票呗,非要开3%普通发票,你说3%的普通发票上游又不能抵扣,你开了有啥用处呢?不是给自己找不痛快嘛。
但是你想不明白也没办法,现实之中肯定就有人这么开,我就不去细究为什么开了,可能是开错了,可能是其他各种原因。
我们现在我们就是讨论如果小规模真的开了3%的普通发票怎么交税?
是按3%交税,还是免税?
说实话,这个问题说实话,还真的有争议。
包括税务局官方网站的口径都有不同的解答。
深圳市税务局的回复是,开了3%的普通发票,可以申报时候按免税申报。
而厦门税务局的回复是开具3%的普通发票属于错误方式开具,需要作废重开。
也就是说,要么你开免税的普通发票,要么你放弃免税开3%专票,你别开3%普通发票,开了你收回作废重开。
税务局就是超过的口径,可能其他税务局又有不同的答疑口径。
从我的角度理解,我也说了,我个人也是不赞同大家开3%的普通发票的,因为毫无意义。
你想啊,你如果想免税,你就直接开免税普通发票就是了,如果你的上游要抵扣,那你就开3%专票,你交税,对方抵扣。
你开一张3%的普通发票对你的上游其实没有任何意义,它又不能抵扣,也就是一张记账凭证而已,对你来说,你还面临各地因为口径的争议可能给你带来的纳税风险(万一让你按3%纳税或者让你收回发票作废,你不是很被动嘛)。
当然,如果有一天你确实手误开了一些3%的普通发票出去,也没办法收回作废了,那么当你做纳税申报时候如何交税,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我还是比较佩服深圳税务的担当,也就是直接让你按免税申报了,非常有担当,亲民。
唯一一点,二哥比较疑惑的就是,深圳税局的意思是开了3%的普通发票,你做免税申报的时候是按照发票的票面的销售额填免税栏次。
在这点之上我其实有点不认可。
我觉得按免税申报,也应该按发票的价税合计,也就是整个发票的合计价格作为销售额申报。
什么意思呢?二哥举个例子。
比如,二哥税税念是一家酒店,小规模,同样是收到客户住宿费6000,正常开具了增值税免税发票,如图:
还有一种情况开成了3%的普通发票,如图:
深圳税务局的意思就是,按免税申报的时候,销售额就填5825.24,而二哥个人觉得就算你按免税申报,你销售额也要填写6000。
因为严格按照增值税价外税的原理,企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报价应该分为两部分:不含税价和增值税。但是,如果国家规定某类商品或服务就是免税的,此时在我的增值税就是0。
此时,不含税价就应该是我的主营业务收入(销售额),同时也对应我向客户收取的价款总额。
你收了客户6000元,不免税时候,你自然要分离一个增值税缴纳,但是直接免税了,这个不用缴纳了,自然就构成了你收入(也就是销售额)的一部分。
你如果开具了免税的普通发票,系统是自动按照发票的金额带入到销售额栏次的。
现在你开了3%普通发票,销售额就降低了,那不是明摆了鼓励大家都开3%嘛。
毕竟按照小规模销售额500万的标准,我开免税发票就只能开500万,但是如果我都开3%,我还能多开15万出来,也就是开515万。
所以说这点之上我觉得也是对开免税发票的纳税人的一种变相的不公平。
当然如果税务局默许你这样做,那自然对纳税人肯定是利好的,我想对于这种利好,也没有那个会主动去说我多填点销售额,毕竟填多了是不利的,涉及到500万转一般纳税人的临界点。
【第4篇】增值税发票遗失怎么处理
发票相关服务包括:
发票认证
发票丢失(损毁)报备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发票真伪鉴别
有奖发票兑奖
发票认证
自2023年3月1日起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取得
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
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
用于申报抵扣、出口退税或者代办退税的增值税发票信息
发票丢失(损毁)报备
纳税人发生
发票丢失、被盗、损毁致无法辨认代码或号码、灭失的
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
(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修改)第三十一条中的“并登报声明作废”。)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处理
纳税人使用的税控盘、金税盘、报税盘等税控专用设备丢失、被盗
应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报送:
《丢失、被盗税控专用设备情况表》
专用设备遗失相关情况的书面报告资料
到服务单位领取新的专用设备后
由税务机关进行更换金税盘、税控盘操作
发票真伪鉴别
发票真伪鉴别是用票单位、个人和法定第三方
可向税务机关提出需鉴别
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监制的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发票真伪的需求
报送资料包括待鉴别发票、经办人身份证明
有奖发票兑奖
有奖发票兑奖指接收北京、上海、湖北、湖南、陕西、深圳等
多个省市纳税人开具有奖发票的中奖者到税务机关兑付奖金
有奖发票采取两次兑奖:
第一次开奖采取即开即兑方式
第二次开奖采取定期开奖方式,每年不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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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湖北增值税发票查询网
武汉晚报10月28日讯(记者孙笑天)去年发生的交易,今年就不能开发票吗?近日,市民宋女士在武汉城市留言板反映,她一直在地铁站给武汉通充值,近期准备在武汉通微信公众号打印一年来的电子发票,却无法打印。咨询客服,客服回复说超过6个月就不能打印。“这是否合理?”
宋女士在武昌工作,通常出行多乘坐公共交通,武汉通卡使用频率较高。日常,她都在地铁站进行充值。以前,她充值后可以现场拿到手撕发票,现在已经改成扫二维码打印电子发票。
“每次开票都要花十多分钟,我就想着等积攒一定额度后一次开具。”宋女士说,因她所在单位可以报销通勤费用,前几天,她准备一次性把去年至今的发票全部打印出来。
然而,宋女士登录武汉通微信公众号后发现,公众号内提醒,“申领电子发票的时间为自交易完成t+1日起至交易后的3个月”。她拨打武汉通客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又称,最多能打印交易后6个月内的电子发票。
“不管是3个月还是6个月,感觉这个期限设置很不合理。”宋女士质疑。
10月28日,长江日报记者联系到武汉通运营方长江云通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并没有对开发票做出时间限制,可能市民跟客服沟通有误。”该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用户可以在线上开具6个月以内的电子发票,超过6个月的可以持武汉通卡和充值记录到线下服务点开具纸质发票。
该工作人员解释,武汉通卡交易数据量较多,公司电子发票系统上线时,设计可以保留3个月内的交易数据,后来扩充到6个月,超出部分的数据则需要线下查询后开发票。“我们已经告知宋女士如何到线下办理发票开具事宜,微信公众号内的提醒也将于近期更改。”
武汉通线下服务店地址及工作时间。(长江云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提供)
记者从武汉市税务局获悉,相关法律并没有对消费者索要发票做出时间规定,开具发票是经营者的法定义务,经营者不能以超时为由拒绝开具发票。
市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在进行交易后,应及时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如当时因故没有开具发票,应保存好交易记录,尽快向经营者索要发票。如经营者拒绝开具发票,市民可向税务机关反映。
【编辑:余丽娜】
【第6篇】四川增值税发票
【发文字号】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6号
【是否有效】全文有效
【发文日期】2022-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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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加大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力度,经国家税务总局同意,决定在四川省开展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0月28日起,在四川省的部分纳税人中试点使用全电发票。试点纳税人范围为:2023年10月28日前设立登记的已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2023年10月28日起新设立登记的需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纳税人。
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
具体试点纳税人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确定。
二、试点纳税人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和接收全电发票。
试点纳税人进行实名认证后,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进入电子发票服务平台。
三、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四、四川省全电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动态二维码、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等(样式见附件1)。
四川省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四川省行政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
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定应税行为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
五、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纸质专票)和纸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以下简称纸质普票)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和基本使用规定与现有纸质专票、纸质普票相同。发票密码区不再展示发票密文,改为展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的20位发票号码及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
六、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全电发票,无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后无需进行验旧;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仍需进行发票票种核定和发票领用,开具后无需进行验旧。
七、税务机关对试点纳税人开票实行开具金额总额度管理。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试点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一)试点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以及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纸质专票、纸质普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以下简称卷式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共用同一个开具金额总额度。
(二)税务机关依据试点纳税人的税收风险程度、纳税信用级别、实际经营情况等因素,确定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并进行定期调整、临时调整或人工调整。
定期调整是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每月自动对试点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进行调整。
临时调整是指税收风险程度较低的试点纳税人当月开具发票金额首次达到开具金额总额度一定比例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动为其临时增加一次开具金额总额度。
人工调整是指试点纳税人因实际经营情况发生变化申请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主管税务机关依法依规审核未发现异常的,为纳税人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
(三)试点纳税人在增值税申报期内,完成增值税申报前,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在上月剩余可用额度且不超过当月开具金额总额度的范围内开具发票。试点纳税人按规定完成增值税申报且比对通过后,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中可以按照当月剩余可用额度开具发票。
八、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供试点纳税人进行发票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并提供税收政策查询、开具金额总额度调整申请、发票风险提示等功能。
九、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十、自2023年10月28日起,我省纳税人应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使用发票用途确认、风险提示、信息下载等功能,不再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使用上述功能。
试点纳税人取得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纸质专票和纸质普票等符合规定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如需用于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或申请出口退税、代办退税的,应当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确认用途。试点纳税人确认用途有误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更正。
十一、试点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农产品增值税扣税凭证进行用途确认,计算用于抵扣的进项税额。其中,试点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开通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确认功能,在生产领用当期计算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
十二、试点纳税人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标记发票入账标识。纳税人以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按照财政和档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三、试点纳税人发生开票有误、销货退回、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受票方未做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开票方填开《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以下简称《确认单》,见附件2)后全额开具红字全电发票或红字纸质发票,无需受票方确认。
(二)受票方已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开票方或受票方可以填开《确认单》,经对方确认后,开票方依据《确认单》开具红字发票。
受票方已将发票用于增值税申报抵扣的,应当暂依《确认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开票方开具的红字发票后,与《确认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十四、纳税人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第七条规定情形的,购买方为试点纳税人时,购买方可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
十五、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同时,试点纳税人还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十六、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全电发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相关发票功能上线前,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电子专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票软件中机动车发票开具模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七、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虚开、虚抵、偷逃骗税等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十八、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全电发票推广工作安排,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的试点地区将分批扩至全国,四川省纳税人可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具体扩围时间以试点地区省级税务机关公告为准。
十九、本公告自2023年10月28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1.全电发票样式
2.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10月26日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四川省税务局公众号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10月27日
【第7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指的是行为人违反国家税收征管法律法规,故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一种典型的经济犯罪,包括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该罪最早出现在1995年10月30日中国的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相关主要法条:
《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最高法《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规定,为正确适用刑法第二百零五条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有关规定,确保罪责刑相适应,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主要类型:
1.虚构进项不虚构销项:有真实销项,为了逃避应征税款,通过虚开方式取得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税款、解决进项不足。主要手法有如实代开,从专业公司或富余票公司买票,自己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票。但手法中如实代开和从专业公司或富余票公司买票可能构成逃税罪、虚开发票罪、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自己为自己虚开农产品收购票可能构成逃税罪、虚开发票罪。
2.虚构销项不虚构进项:不虚构进项或者根本没有进项,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谋取利益。主要手法有利用富余票进行虚开,走逃式虚开,利用政策票虚开。但手法中利用富余票进行虚开可能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能为逃税罪、虚开发票罪;走逃式虚开和利用政策票虚开则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3.既虚构进项也虚构销项:进项和销项均为虚构,一方面让他人为自己或者自己为自己虚开,一方面为他人虚开。主要手法有开票空壳公司,洗票变票,对开、环开。手法中开票空壳公司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洗票变票可能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可能为逃税罪、虚开发票罪;对开、环开构成虚开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所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增值税财产权利和发票管理秩序,据此,结合分析上述犯罪类型,便可以区分此罪与彼罪。
【第8篇】增值税发票认证官网
本微讯 “我们公司下设18个项目部,挂靠涉及18个乡镇112个项目,每月进项税抵扣100万以上,每月大大小小的需要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至少100张以上。原来每月项目负责人需要去税务局大厅一一认证,月底再由会计到办税厅打印发票认证通知书。”甘肃省庄浪县陇原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赵建强说。
图为税务人员手把手教办税人员自主勾选认证发票
“自从庄浪县税务局的工作人员主动为我们安装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手把手教我们如何认证,每次系统升级,都派专人上门辅导后,现在每月的发票认证,我一个人在电脑上就完成了。认证期限也可以自主选择。这样一来,在360天的抵扣期限内,我通过抵扣的自由勾选,连收入都可以自己均衡一下。”负责该公司财务的贾永永说。
“第二税务分局的税务干部师刚还顺便给我们辅导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系统,让我们能够自己查询到全国各地发票的真伪,这对我们做账帮助真是太大了。”一直做办税这一块业务的邵亚萍边查发票边说。
图为税务干部向纳税人介绍“非接触”办税内容
据了解,近年来,庄浪县税务局致力于加大非接触办税服务的推广力度,不断创新服务举措,根据业务需求,为纳税人定制上门辅导套餐,引导纳税人进行“网上办”“ 掌上办”“ 远程办”“ 家中办”。“我们从2023年就开始推广发票勾选认证,当时使用的扫描认证容易出现问题,有时候卡票,有时候由于增值税专用发票打印问题,反复认证不通过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纳税人反复联系退票重新开具,造成企业当期税负较高,而且衔接这一系列的事项都要浪费纳税人的时间、金钱。我记得当时辅导纳税人学习勾选认证抵扣的积极性不是很高,尤其是认证量少的企业,他们连系统都不愿安装。今年,尤其在疫情期间,我认识的纳税人都向我反馈,这个系统真是太好用了。幸亏当时进行了安装,也进行了学习,坐在家中就把税款抵扣了。”该局分管纳服的杨成学局长说。
“我平时抵扣发票量不大,自己在办税厅也就轻松搞定了,今年2月底,突然有一笔抵扣发票的业务,当时疫情特别紧张,出不了门,幸好我的税管员李长军给我留了电话,我急忙向他求助,他告诉我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我自己倒腾了半天不行,最后还是他远程指导做的。现在我自己也会用了,登录-选择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查询-选择所属期-确认签名就轻轻松松抵扣了税款。”天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杨海生笑着说,“这次事件后,我下决心要学习涉税业务网上办理,包括电子局网上领票、申报、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等等,我通通学了一遍,感谢税务局李长军同志耐心手把手地教我。”
图为企业会计正在自主勾选认证发票
今年疫情期间,得益于该局积极推广的“远程+上门”辅导,通过12366短信平台、税企微信群、纳税服务qq群等平台,抽组业务骨干组成专业团队,24小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量身为纳税人定制急需税收业务服务套餐,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充分肯定。该局各项“非接触”业务呈现了“井喷式”增长,仅仅发票网上认证这一项就有1600多户(次)纳税人自主勾选认证11613张发票,抵扣税款9600多万,让纳税人基本告别了增值税发票柜台认证,实现了纳税人自己自主抵扣税款。
【第9篇】北京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查询
随着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力度不断加大,广大纳税人对全电发票的关注度也在日益提升,那么关于全电发票,你真的了解吗?全电发票和传统发票的区别是什么?它们的法律效力是一样的吗?全电发票的优势在哪里?该如何进行查验呢?
......
大家关心的问题,
这期统一在文章里为大家解答,
赶紧收藏起来!
推行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背景是什么?
为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要求,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试点工作。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 务,并将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 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2023年5月10日起,四川省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2023年6月21日起,北京市、深圳市、浙江省、江苏省、山东省(不含青岛)的纳税人,仅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2023年7月18日起,湖北、河南、安徽、河北、湖南、陕西、福建(不含厦门)、重庆、江西省的纳税人作为受票方,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的部分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
什么是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是以可信身份证体系和新型电子发票凭条为依托,以标签化、要素化、去版式、授信制、赋码制为特征,以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为运行模式的新型电子发票。
全电发票与传统发票的区别?
全电发票无需申领专用税控设备和进行票种核定、信息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按照全新管理流程,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
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
全电发票的基本特征?
去版式:全电发票可选择以数据电文xml形式交付,破除pdf、ofd等特定版式要求,票样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降低发票使用成本,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标签化:通过标签实现了对电子发票功能、状态、用途的具体分类。标签的好处在于:一是改变当前发票票种的繁杂状况;二是实时归集发票流转状态。
要素化:发票要素是发票记载的具体内容,是构成电子发票信息的基本数据项。全电发票涵盖基本要素、特定要素、附加要素3个要素,采用人工填写、自动预填、自动录入、选择填写。
授信制:依托动态“信用+风险”的体系,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可开具发票总金额的信用额度并动态调整,实现“以系统授信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授信制管理。
赋码制:通过信息系统在发票开具时自动赋予每张发票唯一编码的赋码机制。
全电发票的优势?
1、发票信息全面数字化: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
2、发票版式全面简化:重新设计了票面元素,简化购买方、销售方信息,仅需填写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联次全面简化,全票无联次;彻底取消了收款人和复核人栏,会计无需纠结。
3、开票流程全面简化:开票零前置,无需票种票量核定开票,一个企业确定开 票总额度即可开票,且开票额度可动态调整。有网络可以开票,登录网页、客户端或者手机app即可开票。
4、电子发票重复入账报销问题彻底解决: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标记发票入账标识,避免重复入账。
5、实现发票自动交付:纳税人可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自动交付全电发票,也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自行交付全电发票。
6、红字发票处理流程简化:发票未入账时可直接全额红冲,发票已入账时销售方和购买方均可提出红字申请。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
全电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与现有纸质发票相同。其中,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同;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有普通发票相同。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的主要变化?
全电发票由各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监制。全电发票无联次,基本内容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其中,试点纳税人从事特定行业、发生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上述对应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样式,纳税人应按照发票开具有关规定使用特定业务全电发票。
受票纳税人取得发票和确认用途
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此外,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全电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全电发票信息。
全电发票归档
纳税人取得全电发票报销入账归档的,应按照《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 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 6号,以下称《通知》)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纳税人可以根据《通知》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仅使用全电发票电子件进行报销入账归档的,可不再另以纸质形式保存。
纳税人如果需要以全电发票的纸质打印件作为报销入账归档依据的,应当根据《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同时保存全电发票电子件。
法律责任
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依法、诚信、如实使用全电发票,不得虚开、虚抵、骗税,并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税务机关依法加强税收监管和风险防范,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
看到这里,大家对全电发票应该有了大致的了解,总的来说,传统电子发票与全电发票就是从节点电子化到全局数字化的升级。也有很多人都在问:传统电子发票会取消吗?小编想说的是,因为全电发票目前正在试验阶段,至少在现阶段全电发票与传统电子发票是共存的。
【第10篇】增值税普通发票费用
坐标:上海
公司一旦经营起来,有业务往来合作,就必然少不了开票,但是开票分为两种:一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二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什么情况下开什么样的发票呢?下面给大家来分析一下:
第一:发票开具的情形①看合作方:合作方如果只要专用发票,那么您的企业必须要开专用发票对方才能接受。
②公司性质: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3%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6%,9%,13%的发票,如果合作方只要13%的专业发票,那么您注册的时候需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③如果您合作方没有任何要求,可以选择注册小规模纳税人;直至有客户需求可申请一般纳税人。
第二: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作用①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企业:不管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还是一般纳税人开具的,都只能拿来作为增加公司的成本计算。
第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用①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只能拿来作为增加公司的成本计算。
②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可以抵扣企业开出去的销项发票的税额,也能作为增加公司成本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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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近期网上办理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申报、税控设备解锁、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的注意事项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为了防止交叉感染,您在办理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申报、税控设备解锁、车辆购置税缴纳这四项常见业务时,请您尽量选择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邮寄等相应“非接触式”途径。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网址:
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01增值税发票类业务办理
(一)增值税发票申领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或“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通过“发票使用-发票领用-网上申领申请”模块,办理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业务,税务机关将为您邮寄上门。
同时,为满足您多元化的发票使用需求,我们将于近期升级电子税务局系统,优化配送地址等多项功能,为您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申请”模块,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三)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通过“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办理”模块,提交增值税发票使用数量调整申请,税务机关将按规定程序为您办理。税务机关办理完毕后,您可以通过税控开票软件下载更新相关信息。
(四)增值税发票勾选确认
您可以登陆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勾选、确认您用于申报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
山东省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网址:
https://fpdk.shandong.chinatax.gov.cn/
02增值税申报业务
为减轻您的工作量,我们研发了增值税申报“一键生成”功能,利用增值税发票数据,“一键”为您生成增值税申报表。
您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后,可以按照原有方式,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模块,自行计算申报增值税;
也可以通过“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申报-一表集成辅助申报”模块,提取您开具和取得的增值税发票数据,“一键”自动生成增值税申报表,您确认无误并保存提交后即完成增值税申报。
03税控设备解锁
您完成增值税申报并通过系统自动的申报比对后(包括逾期申报),您的税控设备将自动解锁,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处理。
04车辆购置税网上缴纳
您可以登录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后,通过“车购税缴纳”模块,自行办理车辆购置税缴纳业务。
您如有税收政策问题,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如有电子税务局操作问题,请拨打96005656服务热线咨询。
山东省税务局将通过“非接触式”途径,为您提供以上便捷办税服务,希望您守法经营、诚信纳税。为维护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我们将对违法违规办税行为实施监控,一旦发现将依法严肃处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来源:山东税务
【第12篇】增值税发票作废如何处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货票中的一种,专用发票是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生产经营增值税应税项目使用的一种特殊发票,它不仅是一般的商事凭证,而且还是计算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
增值税发票如何作废?
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作废通常有两种方式,一是全部联次注明“作废”字样或加盖“作废”戳记作废;二是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
前者比较简单,后者手续相对繁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对专用发票作废、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详细规定,增加了购买方取得已开具专用发票再要求作废的许多限制条件,给企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带来一些不便。
那么,购买方如何把握政策,达到既能按实际情况作废专用发票,又不至于产生税收风险呢?
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作废条件的规定如下,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时发现有误,发票联、抵扣联尚未交付给购买方的,可当月即时作废。
除此外,对开出的专用发票再作废需要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一是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的当月。
二是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是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对这些条件,购买方需要格外关注。对当场取得专用发票的,认真审核,发现错误立即要求销货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对事后取得专用发票的,对照上述作废条件,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作废后的处理
对于满足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销售方取得发票联、抵扣联后,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这里要注意的是,专用发票作废需要在纸质和电子双重环境下操作,不能漏了任何一方。如果只进行了手工作废,而防伪税控系统没有进行作废处理,则不仅专用发票不能作废,而且还造成数据比对不符。
操作程序
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作废的,按以下规程操作。即: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
主管税务机关对一般纳税人填报的《申请单》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购买方必须暂依《通知单》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留存的《通知单》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这些操作环环紧扣,缺少一个环节或一项证明则不能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也就不能作废专用发票。
需要注意的事项
目前增值税的抵扣政策是,不论购买方对专用发票在会计上如何处理,只有销货方报税、购买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比对成功后才能彻底抵扣,这就决定了专用发票作废条件的复杂性,手续也相对烦琐。
因此,购买方对取得的专用发票需要作废,要做到不耽误太长时间,也不会产生税收风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一是在购进货物或劳务的开票现场对取得的专用发票进行一次手工全面审核,发现有误当场要求销售方作废重开。
二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后立即与采购部门购进货物或劳务验收情况进行核对,发现按合同规定需要退货或应索取折让未索取或发现其他争议不能按专用发票所列金额全额付款时,要及时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三是财务部门收到专用发票并接到采购部门后验收无误通知后,必须立即到主管税务机关对专用发票进行认证,发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或“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时立即通知销售方财务部门。
四是必须在开票的当月将需要作废的专用发票赶在销售方抄税和记账前转交到销售方。
【第13篇】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金
一、道路通行费
桥、闸通行费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公式:
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车辆费用(过路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二、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1、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例:一般纳税人公司销售部员工胡刚,2023年4月1日到厦门出差,乘坐国内某航空公司航班支付航空机票款1900元,燃油费附加100元,计算其报销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国内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票价+燃油附加)/(1+9%%)×9% =(1900+100)/(1+9%)×9%=2000/1.09x0.09
=165.14(元)账务处理
借:销售费用一—差旅费1834.86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65.14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2000
2、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铁路车票
例:2023年4月份一般纳税人 a 公司行政部门取得一张员工出差高铁票218元,计算其报销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1+9%)×9%
=18(元)
报销高铁票时的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2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218
【第14篇】增值税发票管理平台
为便捷纳税人使用增值税发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升级了新功能,纳税人只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即可跳转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四川)勾选、确认发票,无需再持税控设备单独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四川)进行操作。详细步骤如下:
一、
打开“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官方网页,点击“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链接,打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登录页面。
也可以输入以下网址:http://etax.sichuan.chinatax.gov.cn或百度搜索“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二、在“四川省电子税务局”页面点击“登录”。
三、输入社会信用代码、登录密码,选择登录身份,输入短信验证码登录。
四、点击“我要办税”链接。
五、点击“发票使用”模块。
六、点击“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
七、跳转至“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四川)”。
后续操作与持税控设备直接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一致。下面以增值税发票抵扣勾选为例,介绍操作流程:
八、点击“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
九、查询当期可勾选的发票信息。
十、确认当期需要抵扣勾选的发票。
十一、将当期需要抵扣的发票勾选,并点击“提交”。
十二、确认当期需要抵扣的发票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
十三、可通过“已勾选”再次查询、确认当期抵扣的发票。
十四、确认无误后,点击“抵扣勾选”-“抵扣勾选统计”。
十五、点击“申请统计”按钮。
十六、点击“确定”按钮。
十七、再次对本月抵扣统计表进行复核。
十八、复核结果无误的,点击“确认”按钮,即可在申报时抵扣进项税款;
十九、复核结果有误的,选择“撤销统计”后,可重新进行勾选确认。
【第15篇】增值税普通发票怎么开
大家好,我是文文大保贝儿。
说起来开发票啊,做会计行业的小伙伴一定都不陌生。
开发票可以说是财务人员的必备技能了。
今天我们就从“开电子发票”和“开纸质发票”两个方面,来和大家具体的说一说,开发票的详细步骤。
(一)开电子发票
怎么在网上申请电子发票?流程如下:
1、进入电子税务局官网
2、选择——发票代开
3、登录
这里需要注意了:无论是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增值税普通发票,都需要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者办税人员进行实名认证
4、点击“代开申请”
5、填写所有需要填写的发票内容
6、开票成功后就可以去税局下载打印了
电子发票同普通发票一样,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在电子发票上也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二)开纸质发票
1、登录税务系统,点击“发票管理/发票开具管理/发票填开/专用发票填开”,进入发票填开界面。
2.填写发票客户栏信息
3、填写发票商品信息:
填写完毕后,返回到发票填开界面,此时清单内商品信息会自动汇总到票面。
4、打印
当发票填写完毕检查无误后,点击工具上的“打印”,开始打印发票。
【第16篇】企业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
专票电子化试点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税收现代化建设需要,税务总局自2023年起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继2023年后,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电子发票推广应用的部署安排,税务总局决定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
专票电子化试点纷纷落地,发票电子化在一定意义上趋于完善,发票电子化的趋势是不可逆的。
尽管如此,还是有很大一部分财务非常抵触电子发票的广泛应用,这是因为纸票向电票过度集中,大部分企业财务缺乏电子发票管理系统,从而导致工作量直线上升。
在不具备线上报销条件的情况下,还需要将电子发票打印成纸质版进行报销。电子发票无法节省印刷成本的同时也增加了繁复的管理流程。
纸质发票弊端
从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纸质发票存在着非常严重的弊端:
1、无法适应电子商务的发展需求;2、印制和管理成本居高不下;3、降低企业工作效率。
不难看出实体化的纸质发票在效率和印刷成本上存在硬伤,电子发票提高了效率,税务局印制、运输和保管发票的费用省下来了,企业也不用设置专门存放纸质文件的会计档案柜。财务可以足不出户领发票、开发票并将发票发送到客户手里。
电子发票管理
说到这有些财务却不认同。他们认为,所谓的提升效率节省成本,跟他们本身关系不大,税局跑两趟,多邮寄两回快递没什么大不了,工作量再大花点时间总能干完,现在电子发票出来,公司没有管理系统,还要合规管理电子发票,怎么储存,数据放哪里都成问题,而且还要打印出来。当初可以直接给纸质发票,现在搞得更麻烦了。
面对电子发票的推出,财务们措手不及,更困扰他们的是不知如何应对电子发票的查重、防伪以及进行原文件归档管理这三个方面。
时代的更迭是不可逆的,我们唯一能做的只有随之改变。借助信息化的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来应对我们目前所面临的问题。
票总管发票管理系统
借助“票总管”发票管理系统,自动扫描录入发票明细,一键归档,统一管理电发票影像。财务可随时对发票内容进行检索查询,提升财务效率,合规管理电子发票:
①解决电子发票归档保存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要求,电子发票不但要打印纸质资料,电子凭证也要保存,对于发票接收量大的企业,便于电子发票归档和整理。
电子发票报销批量导入+归档保存
报销发票查重、验真
②解决电子发票重复报销的问题。
企业报销管控不严格,重复报销入账不但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会产生漏税风险,容易造成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系统可以自动对发票进行重复检测,并生成发票台账表,防止重复报销。
③ 加强发票风控管理。
电子发票虽然使用便捷,但电子发票自身具有可重复打印,易篡改、易造假的特点,所以电子发票推行后ps伪造发票层出不穷。
系统可以针对电子发票进行批量验真,对接权威查验平台,自动生成国税局官网发票查验凭证,确保发票真实性。
发票电子化是必然的,这个趋势不可阻挡,希望财务小伙伴尽快尽早使用电子发票管理系统,早日出坑,不再被电子发票的烦恼所缠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