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2023年4月抵扣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2023年4月抵扣,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2023年4月抵扣
1、某新能源汽车企业2023年才收到2023年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中央财政补贴,请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从2023年1月1日起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是指纳税人2023年1月1日以后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财政补贴。纳税人2023年1月1日后收到2023年12月31日以前销售新能源汽车对应的中央财政补贴收入,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45号,以下称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本公告实施前,纳税人取得中央财政补贴”情形,应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央财政补贴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3号)的规定执行,无需缴纳增值税。
2、某企业取得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2023年,该企业购进废弃电视1000台,全部进行拆解后卖出电子零件,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规定,取得按照实际完成拆解处理的1000台电视的定额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该企业拆解处理废弃电视取得的补贴,与其回收后拆解处理的废弃电视数量有关,与其拆解后卖出电子零件的收入或数量不直接相关,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无需缴纳增值税。
3、为鼓励航空公司在本地区开辟航线,某市政府与航空公司商定,如果航空公司从事该航线经营业务的年销售额达到1000万元则不予补贴,如果年销售额未达到1000万元,则按实际年销售额与1000万元的差额给予航空公司航线补贴。如果航空公司取得该航线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本例中航空公司取得补贴的计算方法虽与其销售收入有关,但实质上是市政府为弥补航空公司运营成本给予的补贴,且不影响航空公司向旅客提供航空运输服务的价格(机票款)和数量(旅客人数),不属于45号公告第七条规定的“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
4、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什么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答: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按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我是一名货车司机,工商登记一直没有办下来,但已经在本地税务局办理了临时税务登记。我可以就发生的货运业务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同时符合45号公告第六条规定的三个条件(办理了税务登记、取得相关运输经营证件、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管理)的货车司机,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境内提供公路或内河货物运输服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6、我是一家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会计,我公司主要利用废玻璃生产玻璃熟料,自成立起,公司纳税信用级别一直为a级。后因违反税收规定,我公司2023年4月纳税信用级别被判为c级。在我公司的积极改正下,2023年7月纳税信用级别修复为b级。2023年9月,我公司向税务机关提出退还2023年1至8月所属期税款的申请(此前税款已按规定退还),请问我公司可以就哪段时间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答:45号公告第二条明确规定,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有纳税信用级别条件要求的,以纳税人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申请退税税款所属期内纳税信用级别发生变化的,以变化后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
你公司2023年1至3月所属期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4至6月所属期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2023年7月纳税信用级别修复后,7至8月纳税信用级别为b级。按照规定,如果你公司符合即征即退政策的其他条件,税务机关可以退还2023年1-3月和7-8月所属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应退税款。
7、我公司在2023年4月成立时纳税信用级别为m级。如果我公司在2023年4月10日被税务机关评价为纳税信用级别b级,同时也符合其他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可以在2023年4月11日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吗?
答:按照45号公告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判断其是否符合纳税信用级别为a级或者b级的条件,以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提交《退(抵)税申请表》时的纳税信用级别确定。如果你公司的纳税信用级别已在2023年4月10日被评价为b级,则可以在2023年4月11日完成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申请增量留抵退税。
8、2023年3月,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一台机床,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3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0万元。由于会计人员的疏忽,当月认证后没有在次月申报期内申报抵扣。由于甲公司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这10万元税款一直未能计入进项税抵扣税款,2023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根据上述规定,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按期申报抵扣的原因即使不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78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也可申报抵扣。
9、2023年4月,丙公司从丁公司购买10台电脑,取得丁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具日期为2023年4月10日,票面注明税额为1万元。由于企业内部人员工作交接的疏忽,直到2023年5月才将这张发票入账。此时已经超过360天的认证抵扣期限。丙公司未按期认证抵扣的原因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一直未能将这张发票认证抵扣。2023年3月1日之后可以抵扣吗?
答:可以。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因此,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超过360天没有认证确认,即使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0号)中规定的客观原因,2023年3月1日起也可以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抵扣进项税额。
10、某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2月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该张发票的电子信息,是否必须在2月属期进行用途确认?如已经将发票用途确认为申报抵扣后,又需要更改用途,应该如何处理?
答:45号公告第一条明确规定,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2023年3月1日起,纳税人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后,既可以在当期进行用途确认,也可以在之后属期进行用途确认。纳税人在已完成发票用途确认后,如需更正用途,可以在未申报当期增值税前,或作废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自行更正用途。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2篇】不动产分期抵扣增值税新申报表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五条 自2023年4月1日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一条第(四)项第1点、第二条第(一)项第1点停止执行,纳税人取得不动产或者不动产在建工程的进项税额不再分2年抵扣。此前按照上述规定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可自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起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1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认证相符,金额8000000元,税额720000元。填报如下:
【第3篇】固定资产增值税抵扣
企业处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以下几句话可以总结:
一:凡是取得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处置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1.1、非不动产,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开具3%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
1.2、非不动产,可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减按2%缴纳增值税,但只能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1.3、不动产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可开具5%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通发票;
二:凡是取得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企业无论是否抵扣,处置时均须按照一般计税方式选用适用税率计税,可开具适用税率的增值税专票或者普票。
三:凡是取得时原本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但因为使用用途的原因,不允许抵扣的,企业在处置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从而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普票。
3.1、因为使用用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时可以选择按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3.2、因为使用用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处置前可以先改变其用途,按照税法规定的计算原则,将原本转出的进项税额按照比例转入抵扣,处置时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并开具相应的专票或者普票。
案例解读
案例:某企业2023年8月购进不动产一处,价值210万,专用于职工住宿,取得了5%的增值税专用票。因为该不动产专用于职工福利使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因此企业财务人员入账时,作以下账务处理:
计入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房屋(职工宿舍) 200万
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0万
贷:银行存款 210万
进项税额转出:
借:固定资产 房屋(职工宿舍) 10万
贷: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
处置时:
1、购买方可以接受5%的发票,企业可以直接按照简易计税方法,选择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5%的普票或者专票;
2、购买方只能接受11%的专票,企业可以在出售前,改变该不动产使用性质,调整为不专用于职工福利使用,然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15号公告第七条的规定,计算出可转入抵扣的进项税额,分两次计入抵扣。同时根据该公告第八条的规定,在该不动产转让时,将记入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3、企业购入不动产时,通过筹划,将取得的不动产不专用于职工福利,直接将进项税额调整为分两年抵扣,在该不动产转让时,将记入待抵扣的进项税额转入抵扣,按照11%的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开具相应的发票。
以上几种选择,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灵活掌握,选用最合适的方案。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并不是一定要将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抵扣才合适,一定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实现企业利益最大化。
后记
本人曾在《企业处置固定资产,如何匹配税率开具发票?》一文中,对于固定资产的处置适用税率做过归纳总结,但后来很是很多人问此问题,所以结合特殊情况,进行进一步解读,欢迎朋友们结合两篇文章进一步了解相关知识。
来源钦光财税干货铺,作者张钦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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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建筑业增值税抵扣列举
2018最新建筑业增值税
进项税率抵扣大全
一、进项税额抵扣
1、分包工程支出
分包工程支出,应按照分包商的纳税人资格和计税方法的选择来区分。
1.1 分包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进项税抵扣税率为3%。
1.2 分包商为一般纳税人
1.2.1 专业分包,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2 劳务分包(清包工除外),进项抵扣税率为10%。
1.2.3 清包工
(1)清包工(分包方采取简易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3%。
(2)清包工(分包方采取一般计税),进项抵扣税率为10%。
2、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由于工程材料物资种类繁多,所以分供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适用税率也不尽相同。一般的材料物资适用税率是16%,但也有一些特殊情况:
2.1 木材及竹木制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0%、16%。
属于初次生产农产品的原木和原竹,取得的发票可能会是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而非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同样可以抵扣进项税,适用税率为10%;而经过加工的属于半成品或成品的木材及竹木制品,取得的发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税率一般是16%。
2.2 水泥及商品混凝土,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购买水泥和一般商品混凝土的税率通常为16%;但以水泥为原料生产水泥混凝土,就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征收率为3%。
2.3 砂土石料等地材,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
在商贸企业购买的适用税率是16%;但从生产企业购买,生产企业自产的建筑用砂、土、石料以及自产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砖、瓦、石灰可以选择简易征收,适用税率为3%。
3、机械使用费
3.1 外购机械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
购买机械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一次性抵扣,但购买时要注意控制综合成本,选择综合成本较低的供应商。
3.2 租赁机械
3.2.1 租赁机械(只租赁设备),进项抵扣税率为16%,3%。
租赁设备,一般情况下适用税率为16%;但是若出租方以试点实施之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征收率为3%。
3.2.2 租赁机械(租赁设备+操作人员),进项抵扣税率为10%。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工程项目发生的临时设施费用,例如购买的脚手架、活动板房、围墙等,这些费用的支出都是可以一次性抵扣的。
5、水费
水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0%、3%。
从自来水公司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3%的进项税,从其他水厂购买的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10%的进项税。
6、电费
电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电网公司直接开具的电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租赁房屋和施工现场业主的电表,应从出租方或业主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7、勘察勘探费用
勘察勘探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勘察勘探服务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8、工程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设计费支出可以抵扣进项税。
9、检验试验费
检验试验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专业检测机构对样本进行检验和试验。
10、电话费
电话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0%、6%。
电信业适用两档税率,基础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10%,增值电信服务适用税率为6%。
员工个人抬头发票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无法抵扣进项税,带有福利性质的通信费补贴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企业的名义的电话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11、邮递费
邮递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快递费可以抵扣进项税,建议采用月结方式结算,较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12、报刊杂志
报刊杂志,进项抵扣税率为10%。
图书、报刊、杂志的适用税率可以抵扣,但是注意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13、汽油费、柴油费
汽油费、柴油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汽车、机械使用的燃料费用,是施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成本支出,这些支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但司机师傅自己单独分次加油,可能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统一办理加油卡,在加油后凭卡或者加油凭证,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4、供气供热费用
供气供热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0%。
一般情况下,可以从供热企业拿到税率为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供热企业向居民免征增值税,不能抵扣。
15、广告宣传费用
广告宣传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支付的广告费、宣传费等可以抵扣进项税。
16、中介机构服务费
中介机构服务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聘请专业的咨询、审计等中介机构的咨询费用都可以抵扣进项,注意要选择一般纳税人。
17、会议费
会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召开大型会议,应索取会议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分项列示服务,单独开具餐费的发票,餐费的进项税不能抵扣。
18、培训费
培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公司的培训支出,要向培训单位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
19、办公用品
办公用品,进项抵扣税率为16%。
企业的办公用品支出,也是成本费用中比较经常发生的,如果是从其他个人处购买,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商场、超市或电商平台购买,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0、劳动保护费用
劳动保护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
公司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规程,用于改善公司生产人员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和消灭职业病等各种技术、保健措施方面开支的费用,例如给员工购买个人防护用具,安全用品等用品,进项税可以抵扣。但要与福利费进行区别,如果是福利费就不得抵扣。
21、物业费
物业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物业费可以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但必须是公司实际发生的。
22、绿化费
绿化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10%。
为了美化办公环境,自行购买绿色植物,适用税率10%;如果是租用绿植的,适用税率为16%。
23、房屋建筑费
房屋建筑物,进项抵扣税率为10%、5%。
取得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为10%,公司可分两年抵扣,第一年抵扣60%,第二年抵扣40%;在2023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租赁不动产,要区分对方不动产取得的时间,在2023年5月1日之后取得的,适用税率为10%;在2023年5月1日之前取得的,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适用5%的征收率。
24、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
利息支出及贷款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
贷款的利息支出,不能抵扣,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咨询费和顾问费都不允许抵扣。
25、银行手续费
银行手续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
办理转账,汇款时发生的手续费都可以抵扣,要向银行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6、保险费
1、劳动保险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备注:人身保险除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保险费外,暂不可抵扣。
2、车辆保险和不动产保险进项抵扣税率为6%、3%。
应取得税率6%(一般纳税人处取得)或3%(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进项税额抵扣。
27、维修费
维修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6%、10%。
修理费用于有形动产的修理费用,如汽车修理费、机械设备的修理费为16%;而对于不动产的修理费税率是10%。
二、“营改增”税率及征收率一览表税率
税率(4种):16%;10%;6%;0%
1、税率16%:
(1)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2)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10%的货物外)
(3)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2、税率10%:
(1)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2)粮食、食用植物油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
(5)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不动产、提供不动产租赁、提供建筑服务、提供交通运输服务、提供邮政服务、提供基础电信服务。
3、税率6%
金融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
提供生活服务;销售无形资产;研发和技术服务;
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文化体育服务;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餐饮住宿服务;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4、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
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相关服务;
财政局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纳税人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征收率(2种):3%;5%
1、税率3%
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建筑业老项目简易征收率为3%;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税率5%
(1)销售不动产:
1)一般纳税人销售其 2016 年 4 月 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税。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5)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1)一般纳税人出租其 2016 年 4 月 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3)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4)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 5% 的征收率减按 1.5% 计算应纳税额。
(3)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
(说明:本文根据最新财税政策整理修改,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第5篇】企业购买了增值税票抵扣违法吗
【虚开发票罪 5】
【对于逃税、骗税、抗税,税务机关可无限期追征】
一、简介
2023年,为了减少公司年底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内蒙古a公司实际控制人康某,从上海b公司购买8张增值税普通发票,每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万元,共80万元。
后被告人康某要求公司财务张某将上述8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做入公司支出成本账,并将上述8张增值税普通发票申报到包头市高新区税务局(国税)用于抵扣企业所得税。
被告人康某于案发后补缴了10548.07元企业所得税,并在案件审查起诉阶段自愿认罪认罚,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二、一审判决
被告人康某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已缴纳)。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刑事判决书
(2021)内0291刑初20号
【第6篇】增值税防伪税控抵扣
导读:防伪控税设备对于企业开票来说是非常便利的软件系统,虽然没有强制性规定购买,但是一般企业都会准备的。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
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
答:一、购买税控专用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或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在有增值税的月份抵扣时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管理费用(红字)
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可以抵扣吗?
企业初次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设备费用不得作为进项税额抵扣,但可全额(价税合计)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
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希望各位的新手会计对于“防伪税控设备全额抵扣怎么做账?”这个内容的解答一定要了解清楚,因为非常重要是每个新手必备的新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第7篇】增值税辅导期纳税人怎样抵扣税款
答:关于辅导期管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表的填报规范
(一)在填写申报表主表时,第12栏“进项税额”填写纳税人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等于《附表二》第12栏中的“税额”数,其他栏次按正常情况填写。
(二)在填写申报表《附表二》时,按下列规范填列:
1.本表“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部分各栏数据,分别填写纳税人按税法规定符合抵扣条件,在本期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情况。
(1)第1栏“(一)认证相符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填写本期申报且符合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应等于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数据。
(2)第2栏“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不予填写。
(3)第3栏“前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填写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与税务机关告知的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份数、金额、税额之和。本栏应与第23栏“期初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加第24栏“本期已认证相符且本期未申报抵扣”减第25栏“期末已认证相符但未申报抵扣”后的数据相等。
(4)第4栏“非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扣税凭证”,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海关完税凭证、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废旧物资发票和货物运输发票等其他扣税凭证情况,应等于第5栏至第8栏之和。
(5)第5栏“海关完税凭证”,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海关完税凭证,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海关完税凭证、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海关完税凭证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6)第6栏“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填写本期申报抵扣的符合抵扣条件的农产品收购凭证及普通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
(7)第7栏“废旧物资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废旧物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8)第8栏“运费发票”,填写纳税人在辅导期内收到的货物运输发票,按税务机关告知的稽核比对结果通知书及其明细清单注明的稽核相符货物运输发票、协查结果中允许抵扣的货物运输发票的份数、金额、税额填写本栏。
(9)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应等于第1栏、第4栏、第11栏数据之和。
2.本表“二、进项税额转出额”部分填写纳税人已经抵扣但按税法规定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明细情况,但不包括销售折扣、折让,进货退出等应负数冲减当期进项税额的情况。
第13栏“本期进项税转出额”应等于第14栏至第21栏之和。
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一般是多长时间,如何抵扣?
商贸企业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的辅导期为6个月。
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抵扣凭证同其他性质(正式、临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样,自开票之日起36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但其他性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在认证的当月抵扣,而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收取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实行“先比对,后抵扣”,“先比对,后抵扣”是指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取得的增值税进项发票认证后,先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将认证信息上传至总局进行比对,总局比对结束后将比对结果下发各省市,各主管国税局将比对无误的信息通知辅导期一般纳税人企业进行抵扣(一般在认证的次月收到比对结果)。
在帐务处理上,辅导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待抵扣进行税额”二级科目。
企业认证后
借:库存商品(或其他相关科目)
借: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收到比对结果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待抵扣进行税额
【第8篇】工资能否抵扣增值税
夏季为车间员工购买的防暑降温用药品及饮品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
解答:
在实务中,有的财务人员容易将劳动保护费与职工福利费混淆而造成税务风险。二者面临的税务规定是不一样的,如果将劳动保护费误入职工福利费会造成企业多交税,反之会因为少交税而存在被税务处罚的风险。
1.劳动保护费是指确因工作需要为雇员配备或提供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其目的在于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具有劳动保护的性质。
2.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发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规定的支出项目。职工福利费支出包括职工集体福利和用于员工个人的福利,职工集体福利可分为三类:
(1)为职工生活提供方便、减轻家务劳务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如食堂、哺乳室、托儿所、幼儿园、浴室、理发室、缝纫组、洗衣房、医务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解决职工不同需要、满足职工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方面需求、减轻其生活费用开支而建立的各项福利补贴,如生活困难补助、上下班交通补贴、探亲路费、洗理费、房租补贴、水电补贴、煤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卫生费、书报费、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丧葬补助费、安家费等。
(3)为活跃和丰富职工文化生活建立的各种文化设施,如图书馆、文化宫、俱乐部、体育场馆等。
3.二者的区别
劳动保护费支出是为了生产经营需要,发生在特定岗位上,一般情况下不是人人都有的,如车间机修工的劳保手套、电工的绝缘靴、夏季的防暑降温药品饮品等;职工福利费是带有“福利”性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不是岗位直接“需要”,比如过年过节给职工发放的食品、生活用品、超市充值卡等,基本上人人都有。
在实际工作中,判定一项费用如工作现场发放的冷饮、定期发放的毛巾、肥皂、手套等费用,属于劳动保护费还是职工福利费用,就看此项费用是否属于特定岗位或特定工作环境所需,或者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所必须佩带等,如果是,则属于劳动保护费支出;否则,应列入职工福利费进行税前扣除。
4.二者的税务处理不一样
(1)劳动保护费支出的税务处理
劳动保护费支出取得相关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主要是发票及劳保用品领用单等),可在税前据实进行税前扣除,没有税前扣除的限制标准。
劳动保护费支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属于“集体福利”,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员工收到的劳保用品等,不属于个人收入,不需要并入员工的工资薪金计算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职工福利费支出的税务处理
职工福利费支出取得相关合法的税前扣除凭证,可以税前扣除,但是限制比例是: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14%。
职工福利费支出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已经抵扣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员工收到的职工福利,无论是现金还是实物,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均应与员工当月的工资薪金合并后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目前暂时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9篇】2023年增值税抵扣期限
中公财经小编给大家讲解一下车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知识~
首先大家来看看车票抵扣的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
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再看看抵扣期限的政策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 《交通运输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等有关事项的公告》(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定的通行费电子发票后,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登录本省(区、市)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的通行费电子发票信息。
车票是否有抵扣期限答案明确了
1. 若是取得的是购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2. 若是取得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车票,则没有抵扣期限的规定,不受360天的限制。
劳务派遣来的工人的车票能否抵扣?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
也就是:
谁用工、谁抵扣!
抵扣误区不要有
1. 抵扣不一定需要认证;
2. 认证了不一定允许抵扣;
3. 允许抵扣的不一定是专票;
4. 专票不一定需要认证后才能抵扣;
5. 当月认证不一定允许当月抵扣;
6. 有税率发票不一定让抵扣;
7. 无税率发票不一定不让抵扣。
以上就是车票增值税抵扣的相关内容,大家记得好好看看哟~
想要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中公财经。
【第10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抵扣
今年2月1日起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
申报抵扣和申请出口退税流程
进行了优化和调整,
小编梳理了具体操作流程
分三步走,操作妥妥的~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第一步: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指: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可以直接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上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不需要进行数据采集,直接进入第二步勾选确认或退税勾选。
以下种类的海关缴款书需要进行数据采集:
1、双抬头海关缴款书(海关缴款书上的“缴款单位(人)”栏次同时标明有两个单位名称,既有代理进口单位名称,又有委托进口单位名称)。
2、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未能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海关缴款书相关电子信息的。
3、单抬头海关缴款书,但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到的电子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
2023年2月1日之后,纳税人既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原有渠道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
下面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为例,演示具体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抵扣勾选”菜单下的“海关缴款书采集”模块。
▲本模块主要提供海关缴款书采集和稽核结果查询功能,在此功能中分为上、下两个区域,即查询条件区域和查询结果勾选操作区域。
(2)手工录入海关缴款书信息,可选择“手动录入”或“批量导入”。
(3)点击“手动录入”按钮,输入“海关缴款书号码、填发日期、税款金额”后点击“提交” 。
(4)显示录入成功后点击“确认”,这表示海关缴款书数据采集成功。
当海关缴款书数量较多时,您可以选择“批量导入”功能。点击“批量导入”按钮,点击“模板下载”,下载批量文件模板,在excel文件中输入需要导入的海关缴款书信息后保存。点击“浏览”按钮选择录入好的清单文件,最后点击“上传”按钮。
温馨提醒:注意下图中的备注事项,确保成功上传文件。
【海关缴款书的查询】
通过上面的数据采集步骤,如何查看采取数据是否成功。您可以在海关缴款书采集界面,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按钮,可以查询到符合查询条件的海关缴款书。
★提示:若稽核结果比对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三条进行处理。
第二步:用途确认(抵扣勾选或退税勾选)
一、抵扣勾选---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进入 “抵扣勾选”菜单下“发票抵扣勾选”模块,并在发票类别中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根据需要输入或选择相关查询条件,然后点击查询,则在勾选操作区显示符合查询条件的缴款书。
选择勾选的缴款书后,此时有效税款金额变为可编辑状态,系统默认的数值为发票税额,纳税人可以修改并输入实际发生的有效税额,该张海关缴款书的剩余税额(税额-有效税额)则自动构成不抵扣,无需在“发票不抵扣勾选”界面勾选。
2、确认本次需要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后,弹出“数据提交成功”对话框,完成海关缴款书抵扣勾选。
申报期内,对已勾选数据进行申请统计后,系统将自动锁定当期抵扣勾选操作;如需继续勾选发票,可在撤销统计成功后继续进行发票勾选或撤勾选操作;申报期内,申请统计完成后正式进行申报前,需在本平台对抵扣统计表进行签名确认操作。
二、退税勾选---用于出口退税
1、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后,点击进入“退税勾选”模块中的“发票退税勾选”模块,发票类别选择“海关缴款书”,勾选状态选择“未勾选”,点击查询,就可以显示未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选择勾选的海关缴款书信息,点击“提交”。
2、确认本次需要退税勾选的缴款书全部勾选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弹出认证信息对话框如下:
3、最后点击“提交”,完成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
第三步:申报表填写
用于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缴款书,勾选确认签名之后就可以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5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用于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退税勾选确认后,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30栏“其中: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第11篇】增值税哪些不能抵扣
取得增值税专票时,千万不要直接去申请抵扣,一定要注意不能抵扣的十种情况,避免我们浪费工作的时间,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
简易计税项目:如建筑业、房地产等均涉及一个一般纳税人,既有一般又有简易项目
免征增值税:如:初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科研、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活动、涉及服务和建筑服务
6、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7、四流不一致的发票
8、虚开的发票
9、对开的发票
10、失控的发票
【第12篇】农产品抵扣增值税规定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 作者:赵辉
一般纳税人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按照采购渠道的不同以及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导致购进的原辅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可分为几种情况。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企业购进进口原辅材料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
3.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经常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购进时自行据实开具;或者,可以由农业生产者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免税销售发票。无论是企业自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还是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的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因此,购进企业向这类农业生产的组织和企业采购农产品,应积极索取合规的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据。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用于生产13%税率深加工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分两种情况:
(1)生产农业初级产品(税率9%):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比如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金额1000.00元,税额30.00元。该张发票可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0×9%=90.00元,而不是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30.00元。
(2)深加工产品(税率13%):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1)流通环节开具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
目前可以开具农产品免税发票的情形有六种:
一是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
三是采取“公司+农户”经营模式销售畜禽;
四是制种企业在定点生产经营模式下生产销售种子;
五是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
六是从事农产品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部分鲜活肉蛋产品。
前四种都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取得这四种免税发票,可以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进项税额。后两种情形属于流通环节对蔬菜、鲜活肉蛋的免税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销售非自产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销售非自产的农产品开具的普通发票,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将上述涉及到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农副产品的进项抵扣,总结如下:图-1。
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的四种情形
一般纳税人购买农副产品的进项税额抵扣,按照采购渠道的不同以及供应商的身份不同,导致购进的原辅材料进项税额抵扣可分为四种情况: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企业可以按规定进行抵扣,即可以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一般来说,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购入当期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但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纳税人进口农产品,按照9%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并且是由海关代收。企业购进进口农产品的,可以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但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向农业生产者购进的自产农产品,可以凭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农副产品销售发票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企业经常向农业生产者个人购进自产农产品的,可以向主管税务局申请农副产品收购发票,在购进时自行据实开具;或者可以由农业生产者去税务局申请代开免税销售发票。无论是企业自开的农副产品收购发票,还是税务局代开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均可以计算进项抵扣进项税。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销售自产(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自产)农产品时,可以开具免税的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因此,向这类农业生产组织和企业采购农产品,应积极索取合规的发票,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据。
农副产品收购发票或自产自销农副产品销售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9%,用于生产13%税率深加工产品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四、从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专用发票。根据规定,购进农产品,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用于生产13%税率的,按照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现政策规定,疫情期间小规模纳税人按照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1%专票是否可以9%或10%计算抵扣?各地的答疑口径是不同的,纳税人执行的很混乱。国家税务总局答疑的口径: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1%专票不得按票面金额的9%或10%计算抵扣,只有取得3%的专票才可以。
例如:某公司从某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购进小麦一批,取得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0万元,税额0.3万元,此时,该公司能抵扣的进项税=10×9%=0.9万元,计入原材料金额=10+0.3-0.9=9.4万元。
注意:一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二是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购入当期,应遵从农产品抵扣的一般规定,按照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则在生产领用当期,再加计抵扣1个百分点。
【第13篇】上海增值税抵扣
2023年3月,奥密克戎病毒突袭申城,时至今日,疫情发展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帮助更多企业,共克时艰,律新社邀请道达律师团队推出疫情期间企业法律问题系列问答,以期助力企业解决在疫情期间遇到的诸多法律问题。
疫情期间,部分企业不仅展业困难,同时承担着高昂的人力、场地等成本,不少企业已出现经营资金短缺的局面。
为支持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发展,提振市场主体信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3月21日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4号公告》),旨在退还小微企业和制造业等行业中符合条件企业留抵增值税税额。根据相关部门数据统计,2023年4月1日至15日,已有4202亿元留抵退税款退到52.7万户纳税人的账户。
为尽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在帮扶市场主体渡难关层面上产生更大政策效应,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于2023年4月21日发布最新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以下简称《17号公告》),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自愿的基础上,提前申请留抵退税。
本文凭借可视化方式,以问答与图表相结合的形式系统解读此次退税政策、实操问题与相关注意点,以期帮助符合政策要求的广大企业合法合规地享受政策红利,助力企业发展。有需要的企业可以收藏后作为工具表对照使用。
注1:留抵退税,是指对现在尚未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按照规定的比例予以提前退还。
01
哪些企业可以享受本次留抵增值税退税政策?
解读 结合部分企业客户的实操经验,大部分小微企业及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企业都可以享受本次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后台如实输入企业的财务数据或其他企业资料,系统会协助判定企业是否符合退税主体要求。
注2:根据《14号公告》,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注3:关于小微企业的认定标准,可参照《上海疫情之下,企业减租十问十答(上篇)|疫情公益系列问答》中q4的表格。
02
我公司属于小微企业为何仍无法申请退税?
解读 企业除了需要符合上述q1中所提及的范围,还需要满足以上四大条件方可申请退回增值税留抵税额。
p.s.:企业遵纪守法,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的前提哦~
03
申请退税前,有哪些潜在风险需要注意?
解读 根据道达团队的实操经验,申请退税前,企业应排查以上三大风险点。通过自纠自查,若发现偷逃漏税隐患,应积极采取措施防止风险进一步恶化。
04
本次留抵退税,为何需要区分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解读 考虑到一次性退还企业全部留抵税额国家财政难以支持,因此,为减少国家财政压力,以2023年3月31日为标准区分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退还时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后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全部退还后,存量留抵税额清零,增量留抵税额重新计算。
p.s.:厘清区别和退还顺位即可~
05
为什么企业账面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
解读 受到进项构成比例影响,部分企业若存在增值税进项加计抵减部分、农产品收购进项税留抵、国内旅客运输发票进项留抵的税额,或上述“进项构成比例”分子部分的留抵税额较低,则企业存在留抵税额无法全额退回的情况。
p.s.:部分留抵的税额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的政策原理在于:这部分留抵税额,由于交易上家无相应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国家并未收到相应增值税款,故不存在退税的基础。
06
企业何时可以开始申请退税?
解读 不同类型的企业申请退税时间详见上表。
根据《17号公告》,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微型企业、小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分别可以于2023年4月30日前、6月30日前集中申请退还;
根据《17号公告》和《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2023年6月30日前,企业在自愿申请的基础上,集中退还中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需要提示的是:
部分地区税务部门贯彻本次政策效率较高,具体以当地税务口径为准;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办理完毕后,再办理留抵退税的申报;
各个节点的集中办理并不是说“过期不候”,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以上节点后仍能按规定申请退税享受红利。
p.s.:早退总比晚退好^^
07
因上海疫情,财务人员均在家远程工作,是否也可申请退税?
解读 本次退税采用线上申请+线下申请相结合,若企业相关人员可登录电子税务局亦可在家就能完成申请。具体申请方式、所需材料及办理期限详见上图。
p.s.:远程线上也可办理,不耽误!
08
为何留抵退税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不能同时适用?
解读 留抵退税,本质上是国家为纳税人提供的无息贷款,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相应调减当期留抵税额。在纳税人产生销项税额后,考虑到已无留抵税额,先前退回的留抵税额实际需要“全额返还”。
而即征即退和先征后返(退)政策实质上是税收减免,两者有本质的区别。若同时适用,则企业实质上获得了“双重优惠”。
p.s.:同志们,咱可不能太贪心$
09
收到留抵退税款后,我们能申请注销企业吗?
解读 如q8所述,本次留抵退税政策实质是国家的“无息贷款”,意在解决企业资金流动性问题,推动企业继续生产并将产品或服务最终销售至终端消费者,完成产品或服务最终的增值使命并将环环相扣的增值税额转嫁至终端消费者。
若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即着手注销,应注意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企业账面如有实物资产应依法变卖或作价分配给股东,应按增值税相关规定完税(可能涉及增值税或所得税纳税义务)。
未依法依规完成注销清算流程的投资者,不仅可能面临税务稽查风险,亦存在被外部债权人刺破公司面纱,要求企业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的风险。
p.s.:要注销也得把债权债务“捋清楚”。
10
企业的主营业务已是夕阳产业,能否将退税款转至关联企业作为经营性资金吗?
解读 原则上,国家推行留抵退税政策系出于纾困企业的初衷,企业收到退税款后可用于企业经营使用,若将退税款对外出借,需要考虑如上三类风险。
落实本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是今年税收工作的重中之重,国家推进退税政策,旨在真正惠及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升市场经济活力。同时,国家此次退税力度之大、规模之巨,税务主管部门也着重强调,针对退税过程中发现的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将秉持“坚决打击、严惩不贷”的原则予以处理。
鉴于增值税留抵税额形成的周期较长,关系到的历史交易及凭证资料比较复杂,因此,我们建议企业应当精准理解此次留抵退税政策,诚信合法地申请退税。在相关操作过程中,如遇有税务或者法律的疑难问题,应当及时咨询专业税务团队或者律师团队,避免潜在的退税风险。
来源丨道达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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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进口增值税抵扣
什么是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角的台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你们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税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低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你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你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第15篇】增值税抵扣计算
不知道大家对于增值税了解有多少?其实增值税作为价位税,在计算时相对来说还是很简单的。
但是,由于增值税可以抵扣,企业计算出来的销项税额,并不是企业需要实际缴纳的税款。下面虎虎就来分享一下,增值税抵扣的问题。
增值税抵扣什么意思?
增值税抵扣的意思就是说,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经过认证的增值税的销项税额。
比如说,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0月经过认证通过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2万,而10月的增值税销项税额是3万。
对于公司来说,经过抵扣以后,实际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是1万。即增值税应纳税额=30000-20000=10000。
对于虎说财税公司来说,在2023年10月抵扣的增值税就是2万。如果公司没有进行抵扣,那么公司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就不是1万,而应该是3万了。
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是谁?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也就是说我们在买东西时,我们不仅需要支付卖价,也需要支付相应的增值税。
但是,由于我们看到的售价里面已经包括了增值税了,所以作为消费者并没有感觉到我们才是增值税的实际承担者。
对于企业来说,由于增值税的进项可以用于抵扣,而增值税的销项也已经由消费者支付给企业了,所以企业只是征收增值税的“中介”。
当然,企业要是自己消费了应该缴纳增值税的产品,相应的增值税也就需要自己承担了。这个过程也会涉及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对于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问题,由于篇幅有限这里就不展开了。
到底什么企业,才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不是说所有的企业都可以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也不是说企业所有的行为都可以进行抵扣。
从企业类型上看,企业要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能具备抵扣增值税的资格。而小规模纳税人,就不能进行增值税的抵扣。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虽然不能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但是由于适用的税率低,实际的税负和一般纳税人相差无几。
当然,企业虽然是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也不是所有的进项税额都可以用于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额。企业的销售行为,也需要符合相关的规定才可以。
对于企业来说,最后实际的计算并不困难,但是在具体分辨时反而成为了新的痛点。
比方说,企业把购进的商品用于了员工福利。购进这些商品的进项税额,就不能用于抵扣。而是需要把这些产品的进项税额,进项转出处理。
不过,对于企业来说,即使不能用于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需要进行认证,然后再进行转出处理。这样,后期一旦这些商品的用途发生了更变,有可能就可以继续进行抵扣了。
【第16篇】自建厂房增值税抵扣
导读:公司购入厂房土地如何抵进项税?进项税的抵扣一直是学习财务的朋友们比较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为了帮助更多的人能掌握这一层面的会计知识,小编将在下文中为你们做出详细的解答,感兴趣的同学可以接着往下看。
企业购买厂房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能抵扣吗?
答:只能抵押、不能抵扣.但是土地出让金可以扣除,也是不可抵扣的.
国税总局2016第18号公告,'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按照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当期销售房地产项目对应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业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5、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购买土地和厂房都需要交什么税,税率是多少?
交易双方均为企业的话
买方:契税(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4%)、印花税(合同金额*0.05%)
卖方:增值税(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3%或,不含增值税的交易额*11%-可抵扣进项税额)、城建税(增值税额*1%或5%或7%)、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3%)、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额*2%)、土地增值税(增值额*0~60%)、印花税(合同金额*0.05%)、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25%,并入企业当年所得,不单独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