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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如何申报(16篇)

发布时间:2023-10-13 16:52:07 查看人数:43

【导语】增值税如何申报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如何申报,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如何申报(16篇)

【第1篇】增值税如何申报

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如何进行网上申报的!文章已整理成电子档。

文末可领取免费电子档资料!

1网上申报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

【出错提示】:

1)如果用户选择的主申报文件名错误,则系统根据具体的错误情况显示相应的错误提示信息

2)如果用户上传的申报文件中有某项文件选择错误,点击确定按钮上传申报文件时系统会显示类似于下面的出错提示信息,具体的提示信息则根据用户尚未正确选择哪些申报文件而定

3)如果用户选择的各申报文件名正确,但是这些申报文件名中的所属时期不完全相同

4)如果用户选择的各个申报文件名正确并且点击了确定按钮,但该所属时期的申报文件用户以前已经上传过,系统正在对以前上传的申报文件进行申报或者已经申报过且申报成功

2网上缴税

3打印报表

第4步就可以进行结果查询了

分别有申报查询,缴款情况查询,电子申报查询

注:

由于篇幅有限第4步的结果查询部分就先简略了,有需要的伙伴按以下方式领取完整版的免费资料吧!

【第2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如何填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小编将从今天开始分几期,以案例示范增值税纳税人申报表填写,帮助纳税人更清晰地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打通享受减税政策的最后一步。

四个案例,

让你迅速定位找到自己所需~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第3篇】增值税网上申报系统

一、注册及登录路径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登录方式: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二、注册及登录方式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注意: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为方便纳税人,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一)实名登录

▶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1.用户注册

初次登录的纳税人,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2. 用户登录

(1)注册成功后纳税人可使用用户名、手机号、身份证号登录。

(2)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3.用户身份选择与切换

(1)【企业办税】模块,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在企业办税模块中可自动带出企业信息。选择一家企业点击【企业进入】,可办理该企业相关业务。如图5。

(2)【个人办税】模块,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3)选择【企业办税】进入后,点击右上角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用户授权及授权审核方式

▶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其他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取得企业【办税员】权限

(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路径:

①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②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③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3)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②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5. 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二)账号登录

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采用原登录账号及密码进行登录。如图10。

(三)ca登录

纳税人可安装控件后点击【开始认证】进行ca登录。如图11

三、新版主界面介绍

登录后页面分为页头和内容区两部分。

页头是搜索和退出等功能。

查询出的搜索结果,将鼠标移动上去,可以显示出对应功能的完整功能名称。

点击进入后,可在上方查看完整功能路径。

内容区分为左列的功能区、上方的办税区和下方的消息区。

上方的办税区进行涉税业务的办理,查询区进行涉税业务的查询等等。点击相应进入模块。

下方的消息区为三个模块,“我的待办”、“服务提醒”、“通知公告”。“我的待办”涵盖了纳税人征期内未申报等待办事项,“服务提醒”涵盖了纳税人申请发起的涉税实现处理进度等,“通知公告”涵盖了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对纳税人发布的公告通知内容等。

左侧的功能区分为“常用功能”、“套餐业务”、“特色业务”。常用功能模块,纳税人通过“设置”按钮,可以编辑增加自己的常用功能,以便后期使用。“套餐业务”、“特色业务”为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的一些主要的固有或特有功能。

四、新增及优化的主要功能介绍

(一)用户中心

纳税人通过点击“用户中心”实现对自身基本信息、平台信息的管理和查看。目前包括纳税人信息、电子资料、用户管理等大类。

4.1注册及登录路径

纳税人通过互联网登录。使用软件环境建议为windows7及以上操作系统、浏览器版本为ie8.0及以上。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

▶使用域名网址登录。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建议收藏使用)。

4.2注册

4.2.1功能概述

未开通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的自然人通过该功能注册电子税务局用户。注:已注册过原地税自然人网厅的个人,可直接实名登录,账号密码不变,无需注册。

4.2.2操作步骤

打开ie浏览器-录入网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首页-打开登录页,点击【用户注册】,按照提示信息填写实名信息进行实名注册,如图1—图4。

4.2.3注意事项

4.3登录

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支持实名登录、账号登录和ca登录。为方便纳税人,在过渡时期纳税人可采用账号登录和ca登录等非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办理不需实名办税的业务,建议纳税人积极进行实名注册,采用实名登录方式办理业务。

▶实名登录适用于做过实名认证的纳税人。

▶账号登录适用于已注册过原国税联合网厅的纳税人,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ca登录适用于原地税使用ca盘的纳税人,下载ca控件后可使用ca盘进行登录。

4.3.1实名登录

4.3.1.1功能概述

已实名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使用注册成功后的“用户名或手机号或身份证号”和“密码”,并正确填写手机验证码后登录电子税务局

4.3.1.2操作步骤

▶选择实名登录时,需要先填写用户名及密码,用户名可以是注册时纳税人自己填写的用户名,也可以是注册时的身份证号或者手机号。并点击【登录】进行登录。

▶纳税人还可采用支付宝登录。采用支付宝登录的纳税人,点击页面下方支付宝登录,打开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或输入支付宝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4.3.1.3注意事项

以实名登录方式登录的纳税人,可办理自然人业务及已绑定企业的各类涉税事项。

4.3.1.4用户身份管理

4.3.1.4.1用户身份选择

登录成功后,纳税人要选择登录的身份,目前登录的身份分为企业身份和个人身份。

(1)【企业办税】即纳税人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等身份登录。登录框中会展示登录人名下(即登录人在该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或办税员)所有企业,登录人需选择其中的一个进行登录来为该企业办税。

(2)【个人办税】可带出自然人信息,点击【个人进入】,可办理自然人业务。

4.3.1.4.2用户身份切换

切换身份信息为自然人、企业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办税身份进入后,点击右上角用户信息可实现企业用户和自然人用户互相切换。

4.3.1.4.3用户授权

办税人员需通过授权方可获取企业【办税员】权限,企业授权绑定有两种方式,第一种由办税人员发起申请绑定;第二种由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代表企业主动绑定办税人员。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财务负责人登录时自动绑定企业信息,无需申请授权。

4.3.1.4.3.1企业办税人员申请授权

1.发起申请:

(1)点击办税身份选择页面【企业绑定】,进入【我的企业】信息页面,点击【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2)以【个人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个人信息】—【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如图6

(3)以【企业身份】进入,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我的企业】—【申请授权】,输入信息后确认即可。

2.企业授权确认:

办税人员提交授权申请后,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授权管理】—【待确认】—【审核】,审核时可修改办税人员权限内容,点击同意授权即绑定成功,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7

4.3.1.4.3.2企业主动增加办税人员

1.新增办税人员: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以【企业身份】登录,点击【我的信息】—【用户管理】—【用户管理授权】—【新增授权】,输入信息点击确定即可,如图8

2.办税人员确认授权:

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个人办税】—【个人中心】—【我的企业】—【待确认】,点击【确认授权】,即成为企业的办税员,【拒绝授权】即绑定不成功。如图9

注:办税授权的权限内容:

(1)申报缴款:可办理申报、缴款、优惠信息备案等相关业务。

(2)发票管理:可办理与发票相关的业务。如发票票种核定、发票领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

(3)其他业务:非申报缴款、发票管理相关业务。

4.3.2账号登录

4.3.2.1功能概述

原国税联合网厅的注册用户,可使用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账号登录,输入原联合网厅的账号和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2.3注意事项

使用账号密码登录后发现绑定的企业比联合网厅少,是由于这部分企业注册原联合网厅时输入的手机号或纳税人识别号不符合规则,是无效的,因此这部分企业纳税人只能通过实名注册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ca登录

4.3.3.1功能概述

持有ca数字证书的纳税人,可使用ca盘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2操作步骤

打开登录页面,选择ca登录,插入ca证书-读取数据-输入密码,登录电子税务局。

4.3.3.3注意事项

需先下载ca控件和驱动并安装后,方可使用ca盘登录。

电子税务局办理业务推行无纸化办税,纳税人提交电子资料时需加盖通过ca数字证书绑定的本企业电子印章,以保证所提交的电子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未加盖电子签章,电子税务局则不予受理该项电子资料。

4.3.4用户管理

纳税人可查看和维护用户基本信息

4.3.4.1修改个人信息

4.3.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个人信息修改”模块修改注册的手机号。

4.3.4.1.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个人信息修改】

用户可以在手机号码这一栏进行注册手机号修改。修改信息时,需要进行短信验证。纳税人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将向纳税人填写的手机号发送短信验证码。纳税人填写完短信验证码后,点击【保存】,提交并验证通过,则手机号码修改完成。

4.3.4.1.3注意事项

4.3.4.2我的企业

4.3.4.2.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可在“我的企业”模块查看自己名下的企业,申请企业授权绑定或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打开【我的企业】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我的企业】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与自己相关的企业,以及自己在企业中所担任的角色,角色包括“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或者点击“申请授权”申请企业授权绑定;也可点击“解除授权”解除与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2.3注意事项

4.3.4.3用户授权管理

4.3.4.3.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用户可在“用户授权管理”模块管理办税人员,查看与本企业绑定的所有办税人员,新增办税人员或变更、解除办税人员的办税授权。

4.3.4.3.2操作步骤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打开【用户授权管理】

用户可在此功能下查看本企业下所有的办税人员;点击“新增授权”新增办税人员;也可点击“更改授权”调整办税人员的办税权限,或者点击“解除授权”办税人员与本企业的授权绑定。

4.3.4.3.3注意事项

4.3.4.4修改密码

4.3.4.4.1重置密码

4.3.4.4.1.1功能概述

实名登录用户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账户安全”里修改当前登录用户的密码。

4.3.4.4.1.2功能概述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修改密码】输入旧密码确认身份,输入两次新密码确认输入密码的正确性。请牢记新密码。

4.3.4.4.1.3注意事项

4.3.4.4.2找回密码

4.3.4.4.2.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忘记密码,可登录前修改密码。

4.3.4.4.2.2操作步骤

点击登录页面【忘记密码】,通过验证实名身份进行密码重置

4.3.4.4.2.3注意事项

4.3.4.5注销用户

4.3.4.5.1功能概述

实名注册用户可以在“账户安全”里注销已注册的电子税务局用户。

4.3.4.5.2操作步骤

▶以个人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个人中心】-【账户安全】

▶以企业办税身份进入,在【我的信息】-【用户管理】-【账户安全】

打开【注销】,确认注销协议,通过手机验证码确认身份,注销电子税务局注册用户。注销后将无法登录电子税务局在线办理涉税业务。

4.3.4.5.3注意事项

电子税务局实名注册暂不限制注册次数。

4.3.5纳税人信息

4.3.5.1纳税基本信息查询

4.3.5.1.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当前登录纳税人的税务登记信息等基本信息,主要包括纳税人的基础信息、注册经营信息、企业经营信息、税务信息、业主信息、投资方信息、总分机构信息等。

4.3.5.1.2操作步骤

4.3.5.1.2.1基础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基础信息】,进入界面。

4.3.5.1.2.2注册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注册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3企业经营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企业经营信息】,进入界面。

4.3.5.1.2.4税务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税务信息】,进入界面。

4.3.5.1.2.5业主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业主信息】,进入界面。

4.3.5.1.2.6投资方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投资方信息】,进入界面。

4.3.5.1.2.7总分机构信息

登录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纳税基本信息查询】-【总分机构信息】,进入界面。

4.3.5.1.3注意事项

4.3.5.2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包括税种、税目、申报期限、纳税期限、征收率、税率和单位税额、征收代理方式、缴款期限、认定有效期等税费种认定信息。

4.3.5.2.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 ,进入界面。

4.3.5.2.3注意事项

4.3.5.3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4.3.5.3.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看已核定的发票种类、最高开票限额、持票最高数量、每月最高购票数量和每次最高购票数量以及购票人信息等发票核定信息。

4.3.5.3.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发票核定信息查询】 ,进入界面。

4.3.5.3.3注意事项

4.3.5.4资格信息查询

4.3.5.4.1功能概述

使用本功能可查询纳税人的一般纳税人、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等纳税人的资格信息。

4.3.5.4.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资格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4.3注意事项

4.3.5.5核定征收信息查询

4.3.5.5.1功能概述

纳税人使用本功能可查询企业所得税核定信息和其他税种核定信息。

4.3.5.5.2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核定征收信息查询】进入界面。

4.3.5.5.3注意事项

4.3.6我的待办

已经由主管税务机关完成纳税人税种登记(认定)流程,根据《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申报期限内需要申报的税种信息。

查看主界面中间下部分的【我的待办】,点击“办理”,页面跳转到对应的申报表中。

(二)我要办税

纳税人通过登陆“我要办税”发起业务办理申请,实现综合信息报告、发票使用、税费申报与缴纳、税收减免、证明开具、税务行政许可、核定管理、一般退(抵)税管理、出口退税管理、增值税抵扣凭证管理、纳税信用、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管理、服务事项、风险管理等各类涉税事项的网上办理。

例如:

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增值税”,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增值税一般申报】

搜索界面:

发票使用操作说明--发票票种核定

【模块说明】

纳税人发票票种核定

【进入路径】

①首页→〖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票种核定〗

【功能界面】

②直接在搜索功能里面搜索关键字“发票”,在【搜索结果】下方选择对应的【发票票种核定】

搜索界面:

(三)查询中心(我要查询)

查询中心目前涵盖了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发票信息查询、申报信息查询、缴款信息查询、欠税信息查询、优惠信息查询、个体工商户核定定额信息查询、证明信息查询、涉税中介机构信息查询、纳税信用状态信息查询、违法违章信息查询、历史办税操作查询、应申报清册查询、邮寄信息统计查询、物流信息查询、财务会计制度备案查询、失信行为查询等功能。

搜索界面:

(四)互动中心

互动中心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实现互联互通、在线交互。目前主要提供我的消息、预约办税、在线交互、纳税人满意度调查、权益保护等功能。

(五)公众服务

公众服务主要是一些无需登录即可查看的功能。目前包括通知公告、咨询辅导、公众查询等大类。

(六)个性化办税

个性化办税主要为纳税提供个性化功能。目前包括套餐及组合业务、特色业务、定制业务等大类。

如果各位在操作使用上还有什么问题可咨询0471-8942366,电子税务局将不断增加和优化功能模块,我们也会持续为您更新操作指引。

-------------------------------------------------------------------------------------------------------本文来源:本文收集整理于内蒙古税务

声明:本文仅供交流学习,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谢谢

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5号

【第4篇】增值税和消费税申报表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纳税人、缴费人申报负担,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增值税 消费税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0号),明确自2023年8月1日起,全面推行增值税、消费税分别与附加税费申报表整合工作

报表整合后,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一起来看↓

月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7月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季度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的纳税人,申报缴纳所属期2023年第3季度及以后的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费,适用《公告》。

纳税人调整以前所属期税费事项的,按照相应所属期的税费申报表相关规则调整。

【第5篇】免税企业增值税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这样填!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建议收藏】

小规模纳税人从今年开始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所调整,那么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享受免税的纳税申报表如何填写呢?今天就在这里主要给大家整理了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图解流程说明,希望可以帮助大家更好的理解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税的申报方法。往下瞅瞅!

小规模免征增值税申报案例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填报案例分析

(二)按季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享受免税填表示范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

(一)小规模纳税人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案例分析

(二)按月销售额不超过15万元享受免税的申报表填写示例

三、小规纳税人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

(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的案例分析

(二)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无需预缴)的填表示例

第四:小规模纳税人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

(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的案例分析

(二)(一)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享受免税(需要预缴)的申报表填写示例

第五:最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热增值税申报表填写详细说明手册

篇幅限制不一一展示了。

【第6篇】增值税申报系统

点击关注“税小课”,获取最实用的财税知识!

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4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来源:横琴税务

【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案例1:既有销售货物,又有提供应税服务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服饰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2万元,出租不动产不含税销售收入28万元,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2=30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因此,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1、“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0.06万(=2万×3%)

2、“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的填写28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2:全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共计28万元,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且全额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申报表填报:

将开具普通发票销售额28万元销售收入填列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同时,将对应的免税额1.4万(=28万×5%)填写于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7栏、第18栏。

案例3:全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共计28万元,全额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虽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但开具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优惠,应按规定全额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28万。

2、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15栏、第20栏填写1.4万(=28万×5%)

案例4:既有增值税普通发票,又有增值税专用发票

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第一季度出租不动产取得不含税销售额28万元,其中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5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23万元。本季度无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

案例分析:季度销售额合计为28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标准,本季度可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但其中自开专用发票部分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申报表填报:

1、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部分,填列主表 “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4栏、第5栏填写5万元,第15栏、第20栏填写0.25万(=5万×5%)。

2、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部分,填列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第10栏填写23万;第17栏、第18栏填写1.15万(=23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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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土地增值税预缴纳税申报

(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进行土地增值税的清算:

(1)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2)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3)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第十条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1)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

(2)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

(3)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4)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情况。

从预售开始到清算日已经出售的房地产均应参加清算。

(三)清算后剩余房产的销售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细则》规定,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

好了,今天的问题学完了,您是否有所收获呢?如果您还有什么问题,欢迎下方留言。更多土增实务问题,穗友们也可以关注“土地增值税金穗源”公众号,持续学习、提升!

下期我们学习“土地增值税可否补计成本进行二次清算”,您也可以思考一下,下期再见!

【第9篇】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写案例

某企业2023年3月20日成立,自2023年1月1日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小规模期间,仅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400000元,2023年1月至2023年3月一般纳税人期间,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取得销售额580000元,销售应税货物取得销售额200000元。企业2023年4月,发生销项税额50000元,取得一般计税项目进项税额100000元。

分析:根据39号公告第七条第一项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3年3月31日前设立的纳税人,自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销售额(经营期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经营期的销售额)符合上述规定条件的,自2023年4月1日起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该企业在2023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提供现代服务取得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比重=(400000+580000)÷(400000+580000+200000)=83%,超过50%,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销售额比重时,应包含小规模期间发生的销售额。

1.情景一:如企业于2023年4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确认适用政策有效期为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企业2023年4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0%=10000(元)

按照15号公告规定,企业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以下称《附列资料(四)》)相关栏次。由于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本期应纳税额为0,所以计提的加计抵减额不应在本期抵减,应填写在《附列资料(四)》第6行“期末余额”列,留待下期抵减。

(1)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该企业2023年4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该企业2023年4月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应纳税额为0元。

2.情景二:如企业于2023年6月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按照39号公告相关规定,适用政策有效期应为2023年4月至2023年12月。企业2023年5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120000元,期末留抵税额为0元,2023年6月取得的进项税额为80000元,2023年6月发生的销项税额为160000元。

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

(1)企业2023年6月可计提的加计抵减额=(100000+120000+80000)×10%=3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四)》填报如下所示:

(2)按照15号公告附件2《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的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纳税额按以下公式填写:

本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该企业2023年6月应纳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本期实际抵减额=160000-80000-30000=50000(元)

该企业2023年6月(税款所属期)主表填报如下所示:

需注意主表第19行“应纳税额”等于主表第11行-主表第18行-《附列资料(四)》第6行本期实际抵减额。

【第10篇】增值税申报报错了后果

财务人员在申报员工工资薪金个税时

发现往期申报错误

怎么办?

别着急,可以这样更改

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一:启动更正

(1)进入扣缴端,选择需要更正的“税款所属月份”。

(2)点击【综合所得申报】进入综合所得申报界面,点击【4申报表报送】查看当前月份申报状态,只有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的情况下才允许启动更正申报。

(3)点击【更正申报】按钮,启动更正申报,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申报成功后,需要对后续税款所属期的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表进行逐月更正。

启动往期更正(后面税款所属期存在申报成功记录)时,系统会自动导出一份当前有效的申报记录供纳税人留存备用并提示保存路径(默认为桌面),每次导出的备份文件可根据时间不同进行区分。如果需要取消/启用本功能,可以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更正申报备份】中设置。但因取消而导致无法找回原始记录的,扣缴单位需自行承担后果。

步骤二:报表填写

点击【1收入及减除填写】,系统提示往期错误更正,不能新增人员和修改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选择需要修改的所得项目。

需要更正的人员,双击相应数据进入编辑界面修正错误数据。(累计专项附加扣除额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需前往办税服务厅);需要删除的人员,勾选相应数据后删除。

步骤三:税款计算

完成申报表本期数据的更正后,点击【2税款计算】,重新计算更正后的应补(退)税额。

步骤四:附表填写

【1收入及减除填写】中如果填写了“减免税额”、“商业健康保险”或“税延养老保险”,需要在【3附表填写】中完善附表信息。

步骤五:申报表报送和税款缴纳

报表填写完成后,可按照正常申报流程通过【4申报表报送】功能进行报送。报送成功后,如果有新的应征信息产生时,可通过【税款缴纳】菜单完成税款的缴纳。

若报送时提示报送不成功的,应按提示信息修改后重新报送或到办税服务厅处理。

步骤六:撤销更正

如果在报送申报表之前,发现原申报数据无误,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申报。但成功报送申报表后,则无法撤销更正。如需要使用原申报数据,可查看系统自动导出备份的原申报记录。

注意事项:

01、

扣缴客户端不支持税款所属期在2023年8月(含8月)之前的预扣预缴更正。

02、

在办税服务厅更正后,扣缴端原有申报数据不会更新,请在【系统设置】-【申报管理】-【综合所得算税】中设定为“在线算税”,以保障以后月份申报时的累计数据能按更正申报后的最新数据计算。

03、

更正申报往期月份时,后期月份应该逐月进行更正,如未逐月更正,将导致以后月份申报时不能获取正确累计数据。

04、

若更正申报后需要办理退(抵)税的,由扣缴单位前往办税服务厅申请办理误收退(抵)税业务。

05、

若更正月份已在办税服务厅更正过的,或扣缴端没有历史申报数据的,需前往办税服务厅更正。

06、

如果员工已办理所属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则该年度所涉及月份更正申报只能到柜台办理更正。

07、

扣缴客户端支持扣缴单位对所有员工进行全量更正,也支持仅对有错误的员工进行个别更正。

08、

在更正申报时,向更正申报所属期存在异议申诉属实的员工发送更正核实信息,需要员工确认后方可更正。

end

【第11篇】企业增值税申报下载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是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或主管税务机关依法确定的申报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的业务。

二、申请材料:

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供不同的办理材料哦~

具体所需材料可以扫描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查看(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链接查看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税指南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 选择【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进入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

3. 进入【按期应申报】页面,选择当前申报月份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4.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写各项目中的本月数。

5.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6.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7.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8.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9.进入《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附加税费情况表)》,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10.进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后点击上方“保存”按钮。

11.回到主表,点击“保存”按钮并确定。

12.检查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按钮并确定。

13.点击“申报”按钮直接进行申报提交操作,如需要下载申报凭证,可以点击“下载凭证”按钮下载凭证文件到电脑进行查看打印。

14.申报成功后,如有税款点击下方“缴款”按钮进行扣款。

如需要更详细的操作步骤请进入厦门市税务局网站查看,首页>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软件和操作手册下载>电子税务局。

小贴士

长按识别二维码就可以查看

“最多跑一次”的全部事项清单哦~

快来看看有没有你感兴趣的内容吧!

“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

【第12篇】个体户怎么申报增值税

本文目录

纳税申报的流程?

纳税的基本流程?

报税的步骤是怎样的如何申报?

企业如何做账报税?

具体网上缴纳税款流程?

每月月初抄税、报税详细流程?

纳税申报的流程?

个体户报税怎么操作流程

申报流程:

1. 登录――核对日期(密码1)――系统维护――纳税核定―――基本信息维护――输入税号――保存退出;网上报税

2. 重进软件――系统维护――纳税核定――申报表选择――选择完保存显示到主界面;

3、申报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申报增值税—申报附税(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费)—申报印花税—申报社保费

4、点缴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的基本流程?

1、纳税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

2、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后,应确定办税主管领导、主管会计、主管办税人员。按照发票管理制度的规定购买、使用发票。

3、纳税人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报送有关报表、资料。

4、纳税人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进行纳税自查、并有义务接受税务机关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报税的步骤是怎样的如何申报?

答:报税的前提是先把账务做完了,才能申报。 第一步,进去开票系统抄税 第二步,进入国家电子税务局或者地方电子税务局 第三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点击左侧申报 第四步,小规模纳税人就选择填写报表,录入正确数据后,保存,申报。 一般纳税人就应该使用一表集成,填写报表,申报。

企业如何做账报税?

企业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设置的会计科目表,设置会计科目。

购进三个订本账,现金日记账,銀行存款日记账,总账。

购进活页账装订,按会计科目写标签贴在账页上。

企业发生的每笔业务,填制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并附上原始凭证,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接时间顺序编号。

将收款凭证,付款凭证,按编号顺序登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帐,活页帐,日清,结出余额,本日合计,本季合计,本年合计。

按账薄数额填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应交税金几个报表。

具体网上缴纳税款流程?

网上报税流程具体步骤:

1、首先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点击服务栏的“纳税服务”。

2、然后在跳转的页面,点击“网上办税”。

3、接着在跳转的地图页面中选择自己的地区,以下以福建省申报个人所得税为例。

4、然后在弹出的页面中选择“注册”账号,依照页面提示关注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注册”。

5、最后在微信注册成功后,返回网页,点击“登录”,登录到个人页面,在“我要办税”栏目下点击个人所得税申报。

每月月初抄税、报税详细流程?

1、月末将会计报表做好,并录入到增值税申报的软件中;2、每个月月初在防伪税控软件中进行抄税,并打印出汇总表和明细表;3、在网上填报增值税申报表,并打印出一套纸质报表将上述报表盖上公章及相关制表人的章,带上ic卡去税务局报税。

这个不难的,做一两次就会了

【第13篇】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

电子税务局部分新功能于近期上线,大家是不是疑惑一些功能如何操作呢?

这几期小编就来为大家梳理一下

几项功能的操作步骤

今天介绍的是

“房地产项目尾盘销售

土地增值税申报”

功能概述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

操作步骤

1、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 →“税费申报及缴纳” →“其他申报”→“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四)”,进入申报界面(电子税务局针对各类型房地产尾盘销售已实现一表同时申报的功能,此处任选一个征收品目均可进入同一申报界面)。

2.进入申报界面后,首先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编号。

3.在附表“清算后尾盘销售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明细表”中录入扣除项目信息,并点击保存。

4.回到主表填入收入等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提示:同一项目不同类型均需申报的纳税人,请在申报表中同时填列相关信息,一并申报。)

5.系统提示“申报成功”。点击“缴款”进入“清缴税款”功能。

【第14篇】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申报

赵会计:我们单位是小规纳税人,听说4.1开始免征增值税了是么?

我们单位是小规纳税人,听说4.1开始免征增值税了是么?

小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赵会计:如果购买方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开具吗?

小编:可以的,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赵会计:好的,那本期申报二季度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该如何填报呢?

想必有不少会计朋友也有相应的疑问,本期和小编一起来学习了解一下关于该增值税优惠政策及申报表填报的相关内容吧!

一、政策介绍:

1、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案例解析:

情形一、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甲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情形二、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35万元,其中2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5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情形三、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且只开具了免税发票

例:丙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减免税申报表:

情形四、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同时开具了免税发票和3%的专票

例:丁企业2023年二季度销售货物销售额50万元,其中40万开具了增值税免税普通发票,另外10万(不含增值税)因购买方需求开具了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考虑其他因素,填报如下图:

小编总结:

1、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填写主表 10栏次“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户应填写11栏次“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2、季度销售额>45万,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填写主表 12栏次“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由于需要缴纳增值税,正常填写报表中征税栏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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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申报增值税流程

今天小编用5步为大家讲解下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流程,方便快捷,通俗易懂。

一、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二、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三.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四、清缴税款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一立即缴款”

五、清卡

想要完整电子版的。根据下面的方式领取哦

【第16篇】增值税季度纳税申报表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财政部、税务总局相继出台了《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和《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等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准确填写一季度《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享受政策红利呢?只需抓住填写报表的重点,准确计算出3月份“不含税销售额”以及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后的“应纳税额减征额”,享受政策红利的申报问题就会迎刃而解。结合上述两个重点,我们编写了两个小规模企业的申报示例,以供参考。

例1:

a为我省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提供鉴证咨询服务,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2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未开具发票收入10.3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1万元。

案例分析:

我省小规模企业,按季度计算缴纳增值税。1、2月份征收率为3%,3月份征收率为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纳税人各月份不含税收入=10.3/(1+3%)+10.3/(1+3%)+10.1/(1+1%)=30万元,季度销售额合计30万元。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政策规定,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等于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填报要点:

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梳理分类是填报的前提,本案例应先按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进行分类,将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及对应的税款分别计算、填列申报表。本案例中纳税人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为0万元,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相关栏次为0。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关数据应填列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对应的相关栏次,其一季度享受的免税额为7000元(10*3%+10*3%+10*1%=0.7万元),应将销售收入与免税额填写至的“免税销售额”(9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栏)、 “本期免税额”(17栏)和“小微企业免税额”(18栏)等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例2:

b为我省增值税小规模企业,提供鉴证咨询服务的同时销售电脑和图书。该纳税人选择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2023年1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未开具发票收入3.09万元;2月份销售电脑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7.21万元;3月份提供鉴证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0.1万元。

案例分析:

我省小规模企业,按季度计算缴纳增值税。1、2月份征收率为3%,3月份征收率为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该纳税人通过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10.3+7.21)/(1+3%)=17万元,

未开票不含税收入=3.09/(1+3%)=3万元,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收入=10.1/(1+1%)=10万元,

季度销售额合计30万元。

按照财税〔2019〕13号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该纳税人不含税销售收入等于3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是,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需要交纳税款。所以,该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收入需要计算缴纳税款,其他收入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填报要点:

1.对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梳理分类是填报的前提,本案例应先按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服务进行分类,将货物销售和提供应税服务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及对应的税款分别计算、填列申报表。本案例中纳税人销售货物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7万元,对应享受的免税额为2100元,应将销售收入与免税额填写至申报表“货物及劳务”列的“免税销售额”(9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10栏)、 “本期免税额”(17栏)和“小微企业免税额”(18栏)等栏次。提供的应税服务相关数据应填列至“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相关栏次。

2.对取得的应税收入细分为应征增值税的销售额和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本案例中提供应税服务实现销售收入(不含税)23万元,其中10万元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该缴纳税款,13万元符合政策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本案例的征税项目应填列至“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等栏次。免税项目应填列至“免税销售额”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等栏次。

3.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1%征收率计算出的应纳税额,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中第二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第三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规定进行申报表的填写。

即:该纳税人3月份销售额=10.1/(1+1%)=10万元

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10*2%=0.2万元

第15栏“本期应纳税额”=10万元*3%=0.3万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来源:廊坊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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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申报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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