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计征中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含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扣除率计算的进行税额。
........
其中对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的增值税抵扣,实行的是“先比对后抵扣”的管理办法,操作过程中常常遇到很多问题。纳税人将取得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一般纳税人版)v2.4》中进行数据采集,采集完成后导出文件到电子税务局进行上传。
▽▽▽
这一期我们主要来学习一下如何通过采集软件采集相应的数据。
1
如未下载该软件,可以到江苏省电子税务局下载安装。
具体下载路径如下:江苏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jsgs.gov.cn/sso/login)
登录页面右上角的下载,进入后,找到(苏州)通用数据采集软件v2.4
下载后解压,点击 dkzksetup.exe 进行安装,选择完全安装。
安装完成,点击退出。
在桌面上就可以看到软件的快捷方式
2
打开软件进行信息采集。
(1)进入
初始口令123456,输入123456后,点击确定,进入系统
(如果有不会操作的情况,也可以具体参看帮助-目录)
(2)如第一次进入,先新增企业
点击确定,新增纳税人完成之后,左侧会出现企业名称,先点击下面的 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然后点击新增报表。
在新增报表界面,会让你选择所属区间,这里是所属区间,就是你现在上传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月份,而非纳税人收到的海关缴款书的开具日期所在的月份。
选择好所属区间,点击确定,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下面就有我们的报表了,此时我们就可以在右侧开始填写需要上传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信息了。
我们可以直接在右侧红框标记的部分中填写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内容(请特别注意,不要把关税、消费税的缴款书单据往里面填写)
也可以双击右侧 红框中的任何一个空格或者点击 纵向编辑,都会弹出 记录编辑 的填写弹窗,直接在 记录编辑中填写。
各字段他填写注意事项:
①专用缴款书号码
目前海关同时使用两套通关系统h2000系统、h883。两个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格式有所不同。
对于海关h2000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28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xxxxxxxxx-lxx”22位格式(即在28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对于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
(格式为(xxxx)xxxxxxxxx-lxx,号码共19位),纳税人在采集海关完税凭证抵扣信息时,应按总局规定的“xxxxxxxxx-lxx”13位格式(即在19位中去掉括号及括号内的四位数)完整录入。
“lxx”中的l表示本票为代征增值税的税票(a代表关税,y代表消费税),xx表示该票是该项进口业务中打印的第几份税票,该序号不分税种流水编排。
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相关样图如下:
最新形式的电子档的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下:
对于最新形式的海关缴款书,专用缴款书号码就填写no.后面的部分即可,-l02这个后缀部分也是要填写,不能省略。
②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
进口口岸代码是4位数字,一般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号码中的前4位(海关h2000系统开具“(xxxx)xxxxx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4位是进口口岸代码;而海关h883系统开具的(xxxx)xxxxxxxxx-lxx,标记为红色的前2位是进口口岸代码的后2位,需要到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进一步查询核实4位进口口岸代码;)
得到进口口岸代码之后,再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有2种填写进口口岸名称的方式:
1.使用进口口岸代码结合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后 填写 进口口岸名称。
2.直接填写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左上角的海关名称。
其实进口口岸名称这个字段本身是不参与比对的,写从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中查询出来的正确进口口岸的简称或者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的海关名称都可以。
中国电子口岸关区代码表查询网址如下:
https://www.chinaport.gov.cn/pages/parameter/parameter-detail.html?name=cuscustoms&zhname=关区代码表
③填发日期及税款金额
填写完毕点击 保存并新增,会提示数据项确认,再输入一次,点击确定即可。
3
采集完毕,点击数据申报,点击 指定路径,选择需要到导出的位置,开始导出生成需要上传的文件。
4
导出成功,在指定路径下找到导出的2个.xml文件(如下图)
有任何问题,可关注微信公众号 办税总动员 来撩~
【第2篇】海关代征进口增值税
进口货物征税(海关代征)
一、进口货物征税的范围及纳税人
(一)进口货物征税范围
凡是申报进入中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征。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
(二)纳税人:
一般规定:进口货物的收货人(承受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对代理进口货物,以海关开具的完税凭证上的纳税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新增】购买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1)纳税义务人:购买的个人。
(2)代收代缴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
二、进口货物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17%、11%等
【新增】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17%、11%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算: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进口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即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实际交易价格(货物零售价格+运费+保险费用)作为完税价格。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特殊规定
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以内。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单次限值、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增值税、消费税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
四、进口货物的税收管理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纳税地点:为报关地海关
纳税期限:自海关填发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由海关代征
征收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进出口关税条例》、《进出口税则》
【新增】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
由海关代征进口税金。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进出口公司2023年4月进口办公设备500台,每台离岸价格0.8万元,海运费0.1万元,保险费0.1万元,委托运输公司将进口办公用品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公司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1万元,装卸费0.6万元,并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9万元。当月以每台1.8万元的含税价格售出400台,每台另收取优质费0.2万元和一部分销货运费0.2万元,向甲公司捐赠1台,对外投资20台,送给客户1台。另支付一部分销货运输费1.3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假设进口关税税率为15%)
【答案及解析】
(1)进口货物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0.8+0.1+0.1)×(1+15%)×500×17%=97.75(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400+2+20)×1.8÷(1+17%)×17%+400×(0.2+0.2)÷(1+17%)×17%=133.62(万元)
(3)当月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97.75+9×11%+1.3×11%=98.88(万元)
(4)当月应纳增值税=133.62-98.88=34.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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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海关进口增值税缴款书
近日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以下简称“33号公告”),取消了《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33号公告实施前,因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超过180日限制导致不能抵扣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并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后续处理。
根据33号公告第三条的规定,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重号、滞留的异常海关缴款书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属于纳税人数据采集错误的,数据修改后再次进行稽核比对;不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核对,主管税务机关会同海关进行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重号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核查。经核查,海关缴款书票面信息与纳税人实际进口货物业务一致的,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三)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滞留的海关缴款书,可继续参与稽核比对,纳税人不需申请数据核对。
【第4篇】进口交的增值税票没用
什么是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角的台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你们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税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低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你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你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第5篇】2023年进口增值税如何抵扣
今天这篇必须收藏!太有用了!增值税抵扣凭证大全!
企业之间发生业务往来时,购买方通常会向销售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那么,除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目前还有哪些票据凭证可以进行抵扣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6.桥、闸通行费发票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
7.旅客运输凭证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 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温馨提醒
因此,不是只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进行抵扣,取得以上七类票据凭证时,也要记得办理申报抵扣哦!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91号)2.(财税〔2016〕36号)
3.(财税〔2017〕90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来源:中税答疑
【第6篇】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一家进出口贸易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收到一张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如下图所示),如何认证抵扣增值税?
因海关缴款书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1号文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进口货物取得的属于增值税扣税范围的海关缴款书,需经税务机关稽核比对相符后,其增值税额方能作为进项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五条规定,税务机关于每月纳税申报期内,向纳税人提供上月稽核比对结果,纳税人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查询稽核比对结果信息。对稽核比对结果为相符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在税务机关提供稽核比对结果的当月纳税申报期内申报抵扣,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a公司申请稽核比对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一:下载安装“通用税务数据采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登录“系统”,口令默认:123456,点击“确定”。如下图所示:
步骤二:进入“系统”,选中“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如下图所示:
步骤三:选中“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点击“新增报表”,确认“新增3月报表”。如下图所示:
步骤四:双击“专用缴款书号码”,在出现的“记录编辑”窗口,填写专用缴款书号码、进口口岸代码、进口口岸名称、填发日期、税款金额。确认无误后,点击“保存并新增”。如下图所示:
步骤五: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数据申报”,在指定路径导出采集数据。如下图所示:
步骤六:进入“国家税务局电子申报系统”,点击“海关完税凭证”---点击“点击进入”。如下图所示:
步骤七:导入指定路径采集的数据,点击“提交”,完成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如下图所示:
步骤八:认证结果通过海关稽核比对查询结果。如下图所示:海关稽核对比结果查询海关
稽核对比结果查询
政策链接:
1、增值税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规定
【第7篇】进口增值税如何抵扣
自从英国脱欧以后,实行新税改政策,原来抵扣模式已经已经不适用于亚马逊、ebay、速卖通等平台类卖家。也就是说,如果你是平台类卖家,那你的b2c订单不能进行抵扣。还有亚马逊广告也不能抵扣vat。
货代在清关时的代缴后有c79和c88两份文件,代扣代缴后c79文件和c88文件用来抵扣申报抵税和核对自己的税号是否有异常。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vat,缴纳发生在货物进关的时候,缴纳后,税局一般会发一个c79证书用来证明实际缴纳进口vat的数额。c79是英国海关每个月给进口商寄的税单金额。是税号当月进口增值税的总和,vat进口清关后申报好之后会给到卖家手中。c88是单票,也叫做欧盟统一报关单。海关进口单据,海关会将c88给清关公司后再发给客户,客户要主动找货代拿。c88源于清关公司,是清关公司所需要提供的材料。如果卖家收不到c79文件,货代也没给c88文件就无法进行税务抵扣了。
c88文件与c79文件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c79文件就是税务申报性文件,是英国税局寄到
代理税务所地址的。而c88是海关进口单据,是清关公司提供的资料。都是十分重要的文件,直接影响卖家数据的申报与查询、进口记录是否异常的关健性资料。
如果故意延误错误虚假申报,税局将对货物查封向平台举报,导致账号受限、罚款、查封账号等不同程度的处罚。
【第8篇】进口货物为什么要交增值税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第9篇】进口关税增值税
进口关税税额及增值税税额
进口税额=进口关税税额+增值税税额
进口关税税额=到岸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增值税税额=(到岸价格+关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常用跨境电商贸易方式代码表
贸易方式代码
贸易方式代码简称
贸易方式代码全称
96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c出口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对个人直接出口
97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b2b出口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
9810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海外仓b2b出口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海外仓
1210
跨境电子商务b2c
保税进口
跨境贸易电子商务
企业对个人保税进口
常用贸易方式代码表
贸易方式代码
贸易方式代码简称
贸易方式代码全称
0110
一般贸易
一般贸易
0130
易货贸易
易货贸易
0214
来料加工
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料件及加工出口货物
0243
来料以产顶进
来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245
来料料件内销
来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255
来料深加工
来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258
来料余料结转
来料加工余料结转
0265
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300
来料料件退换
来料加工料件退换
0345
来料成品减免
来料加工成品凭证免税证明转减免税
0420
加工贸易设备
加工贸易项下外商提供的进口设备
0446
加工设备内销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转内销
0456
加工设备结转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结转
0466
加工设备退运
加工贸易免税进口设备退运出境
0513
补偿贸易
补偿贸易
0615
进料对口
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0642
进料以产顶进
进料加工成品以产顶进
0644
进料料件内销
进料加工料件转内销
0654
进料深加工
进料深加工结转货物
0657
进料余料结转
进料加工余料结转
0664
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复运出境的原进口料件
0700
进料料件退换
进料加工料件退换
0715
进料非对口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
0744
进料成品内销
进料加工成品转内销
0844
进料边角料内销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转内销
0845
来料边角料内销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内销
0864
进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0865
来料边角料复出
来料加工项下边角料复出口
1139
国轮油物料
中国籍运输工具境内添加的保税油料、物料
1200
保税间货物
海关保税场所及保税区域之间往来的货物
1215
保税工厂
保税工厂
1233
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
1234
保税区仓储转口
保税区进出境仓储转口货物
1300
修理物品
进出境修理物品
1427
出料加工
出料加工
1500
租赁不满一年
租期不满一年的租赁贸易货物
1523
租赁贸易
租期在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
1616
寄售代销
寄售、代销贸易
1741
免税品
免税品
1831
外汇商品
免税外汇商品
2025
合资合作设备
合资合作企业作为投资进口设备物品
2215
三资进料加工
三资企业为履行出口合同进口料件和出口成品
2225
外资设备物品
外资企业作为投资进口的设备物品
2439
常驻机构公用
外国常驻机构进口办公用品
2600
暂时进出货物
暂时进出口货物
2700
展览品
进出境展览品
2939
陈列样品
驻华商业机构不复运出口的进口陈列样品
3010
货样品a
有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品
3039
货样品b
无经营权单位进出口的货样品
3100
无代价抵偿
无代价抵偿货物
3339
其他进口免费
其他进口免费提供货物
3410
承包工程进口
对外承包工程进口物资
3422
对外承包出口
对外承包工程出口物资
3511
援助物资
国家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物资
3611
无偿军援
无偿军援
3612
捐赠物资
华侨、港澳、台同胞、外籍华人捐赠物资
3910
有权军事装备
直接军事装备 (有经营权)
3939
无权军事装备
直接军事装备 (无经营权)
4019
边境小额
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除外)
4200
驻外机构运回
我驻外机构运回旧公用物品
4239
驻外机构购进
我驻外机构境外购买运回国的公务用品
4400
来料成品退换
来料加工成品退换
4500
直接退运
直接退运
4539
进口溢误卸
进口溢卸、误卸货物
4561
退运货物
因质量不符、延误交货等原因退运进出境货物
4600
进料成品退换
进料成品退换
9639
海关处理货物
海关变卖处理的超期未报货物 ,走私违规货物
9700
后续退补税
无原始报关单的后续退、补税
9739
其他贸易
其他贸易
9800
租赁征税
租赁期一年及以上的租赁贸易货物的租金
9839
留赠转卖物品
外交机构转售境内或国际活动留赠放弃特批货
9900
其他
其他
【第10篇】进口设备增值税计算
第四节: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用
一、 设备购置费的内容:
▼定义:指购置或自制的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所需的费用。
▼计算式:【设备购置费】=设备原价 +设备运杂费
▼(一)、设备原价的确定:
1. 国内采购:出厂(场)价格;
2. 国外采购:抵岸价格。
▼(二)、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指除设备原价之外的关于设备采购、运输、途中包装及仓库保管等方面支出费用的总和。
(一)、设备原价的确定
1. 国产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
(包括:国产标准设备原价、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两种形式)
(1)国产标准设备原价:
国产标准设备:是指按照标准图纸和技术要求,由我国设备生产厂批量生产的,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的设备。
①国产标准设备原价:有两种(即带有备件的原价 和 不带有备件的原价)
②在计算时,一般采用带有备件的原价。
(2)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
综合 “图中序①~序⑦” 所述,单台国产非标准设备原价的计算公式:
:【单台非标准设备原价 】={【(①材料+②加工+③辅材)*(1+④专用工具费率)*(1+⑤废品损失费率)+⑥外购配套件费】*(1+⑦包装费率)-⑥外购配套件费}*(1+⑧利润率)+⑥外购配套件费+⑨非标准设备设计费+⑩增值税
2. 进口设备原价的构成及计算:
▶进口设备原价:抵岸价(抵达买方边境、港口或车站,交纳完各种手续费、税费后形成的价格)
▶【 抵岸价 】= 到岸价cif + 进口从属费
▶【 抵岸价 】= 离岸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
(1)进口设备到岸价的构成与计算:
定义:进口设备到岸价,即抵达买方边境港或边境车站的价格(离岸价fob+国际运费+运输保险费)
到岸价(cif) = 离岸价fob + 国际运费 + 运输保险费;
到岸价(cif) = 运费在内价cfr + 运输保险费
1)货价:一般指船上交货价,即离岸价(fob)
2)进口设备国际运费:指从装运港(站)到达我国目的港(站)的运费。
国际运费(海陆空)= 原币货价(fob)*运费率;
国际运费(海陆空)= 运量* 单位运价
3)运输保险费 =【(货价fob + 国际运费)/(1 - 保险费率)】* 保险费率
(2)进口从属费的构成与计算:
定义:进口从属费包括关税、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车辆购置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等。
进口从属费 = 关税 + 消费税 + 进口环节增值税 + 车辆购置税 + 银行财务费 + 外贸手续费
1)关税 = 到岸价cif * 人民币外汇汇率 * 进口关税税率
(注:到岸价(cif)作为关税的计价基数时:到岸价(cif)为关税完税价格。)
2)消费税 =【(到岸价cif * 人民币外汇汇率+ 关税)/(1- 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
消费税对部分进口设备(如摩托、汽车等)征收。
3)进口环节增值税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增值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从事进口贸易的单位或个人进行征收。
4)车辆购置税(进口车辆缴纳) =(关税完税价格 + 关税 + 消费税)* 车辆购置附加税
5)银行财务费 = 离岸价fob * 人民币外汇汇率 * 银行财务费率
6)外贸手续费 = 到岸价cif * 人民币外汇汇率 * 外贸手续费率
(二)、设备运杂费的确定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及计算:
【定义】:设备运杂费是指国内采购设备自“来源地”、国外采购设备自“到岸港”运至工地仓库或指定堆放地点发生的采购、运输、运输保险、保管、装卸等费用。
(1)设备运杂费的构成:
1)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按有关部门规定的统一费率计算。
2)包装费:设备原价中未包含的、为国内运输而进行的包装支出的各种费用。
3)运费和装卸费:
①国产设备由设备制造厂交货地点起至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②进口设备由我国到岸港口或边境车站起至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运费和装卸费。
4)采购与仓库保管费:指采购、验收、保管、收发设备所发生的各种费用。
包括设备采购人员、保管人员、管理人员的工资、工资附加费、办公费、差旅交通费,设备供应部门办公和仓库所占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用具使用费、劳动保护费、检验试验费等这些费用可按主管部门规定的采购与管理费费率计算。
(2)设备运杂费的计算:
设备运杂费 = 设备原价 * 设备运杂费率
注:设备运杂费率按各部门及省、市等的规定计取。
二、 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的构成和计算
1. 指新建或扩建项目初步设计规定的,保证初期正常生产必须购置的没有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设备、仪器、工卡模具、器具、生产家具和备品备件等的购置费用。
2. 计算式:工器具及生产家具购置费 = 设备购置费 * 定额费率
【第11篇】进口缴纳增值税
进口关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处理
一、关税发票的处理将关税发票做到“专用增值税发票”中,表体存货选择“关税”,此关税在系统存货档案中为应税劳税,将税率设置为0,原币金额为关税发票上的税额,数量为1.
二、进口增值税发票,在“专用增值税发票“,参照相应的库单生成。数量、金额按实际发票上的输入,系统中的原币金额和实际发票上的”完税价格“一致。
三、进口业务,有关税的发票的,必须选择手工结算。点手工结算-选择相应的入库单、进口关税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图,关税发票做为费用发票,
先点菜单上的“分摊“,将关税费用发票分摊到入库单上,如下图,然后点”结算“,将入库单与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四、结算完,到库存管理中查询到此笔入库单,结算后的入库单成本如下图,已将关税分摊到入库材料成本上。
下图:为未结算前正常办理的入库单金额。
【第12篇】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为了保护国内市场,各国通常会通过征收商品税的方式来提高商品进入国内市场的价格,从而让其在国内不那么具有竞争力。
根据规定,我国纳税人从国外购买货物要交纳关税、增值税,如果是应税消费税,还需缴纳消费税,如果是进口小汽车直接自用,那么还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分别怎么计算呢?
一、关税
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关税完税价格=货价+运抵我国起卸前的运费、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
一般情况下以上费用均按照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其中,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如果无法确定或没有实际发生,则保险费=(货价+运费)×0.3%
二、进口环节消费税
消费税税目是正列举式,只有进口消费税税目内的商品才需缴纳消费税。
由于消费税是价内税,所以在计征消费税时需要以含消费税的商品价格×税率来计算。进口货物由于还没有直接的售价,所以需要按照进口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这个组成计税价格确定后还作为增值税、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需要说明的是,由于消费税的计征方式不止从价从率、还有从量定额以及复合计征方式。如果是从量计征的应税消费品,则无需组价,直接按照进口货物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计算。如果是复合计征,则组成计税价格需要在分子上加上计算出来的定额税额。即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三、进口环节增值税
增值税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如果该商品不需要交消费税,那么直接以(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即可。
四、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采用比例税率,统一为10%。
进口非自用的情况下不需要交车辆购置税,而如果是自用,则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10%。
所以如果你遇到“进口一辆小汽车自用”的题目会做了吗?
举个例子: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口一辆小汽车给总经理办公使用,买价100万,运抵我国关境前发生的运费保险费合计5万。假设关税税率30%,消费税税率20%。
则:
1,关税=(100+5)×30%=31.5万
2,组成计税价格=(105+31.5)/(1-20%)=170.63万
3,增值税=170.63×13%=51.19万
4,消费税=170.63×20%=34.13万
5,车辆购置税=170.63×10%=17.06万
自己总结的,难免有疏漏之处。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第13篇】海关进口增值税怎么做账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总结、注解了一批热点增值税问题,注意收藏啦!
1.公司购买法院法拍卖房办公用的,双方各要交什么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没有发票所得税可以税前列支吗?
回复:购买方缴纳契税、印花税,另一方缴纳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印花税万分之五,契税要按照当地的标准一般是1-3%,没有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税,但是企业所得税可以法院拍卖资料等税前扣除。2.我公司购买酒水送给客户,取得了增值税专票,是否视同销售?可以抵扣吗?
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视同销售货物。因此:建议选择视同销售,且正常抵扣进项税额。实务理解:3.购买酒水计入招待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回复:不可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因此,购买的酒水计入招待费是不可以抵扣的。4.请问现在过高速公路取得的通用机打发票还可以抵扣吗?
回复:不可以抵扣。通行费发票是否可以抵扣进项,需要区分如下几种情况:(1)取得的是征税的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以通过发票勾选平台勾选认证抵扣;(2)税务机关监制的桥、闸通行费纸质发票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5%。(3)税务机关监制的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在2023年6月30日之前可计算抵扣);(4)税务机关监制的一级、二级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得计算抵扣进项税(在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可计算抵扣);(5)财政部监制的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概括:简言之,除桥闸纸质发票计算抵扣外,目前只有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如专票一样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5.我们是一家蛋糕店,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场制作蛋糕并直接销售,6月份销售额不含税收入100万元。请问增值税的税率为13%、9%还是6%?
回复: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应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适用税率6%。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十二、关于餐饮服务税目适用纳税人现场制作食品并直接销售给消费者,按照‘餐饮服务’缴纳增值税。”
6.建筑公司在修路施工中采购绿化用的草种,绿化种子公司开具免税发票,建筑公司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吗?回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部分免税项目的范围,限定如下:(一)第一款第(一)项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因此,取得符合上述规定的农产品并取得免税发票的,可以抵扣进项税。7.园林公司开具的免税发票,房地产开发公司是不是按开票金额的9%计算抵扣?有没有文件规定?
回复:如果园林公司开具的是自产农产品的免税发票,可以按9%计算抵扣。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一般纳税人取得可抵扣的免税农产品发票,按发票金额的9%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8.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回复:不可以抵扣。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属于可抵扣的有效凭证,如果需要抵扣的,需要取得销售方开具的专用发票。9.我公司取得专票已经抵扣了,现在发生了销货退回,如何冲红?回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7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请参照以上政策执行。10.向第三方支付的担保费,收到增值税专票可以抵扣进项吗?回复: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根据注释,(五)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是指经营金融保险的业务活动。包括贷款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2.直接收费金融服务。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是指为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相关服务并且收取费用的业务活动。包括提供货币兑换、账户管理、电子银行、信用卡、信用证、财务担保、资产管理、信托管理、基金管理、金融交易场所(平台)管理、资金结算、资金清算、金融支付等服务。
因此,担保费收入属于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不属于贷款服务,是可以抵扣的。11.我们新成立的一个公司,前期是小规模,然后在当年又转为一般纳税人,那么我们在小规模期间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后期是否可以抵扣? 回复:符合条件的可以抵扣。纳税人自办理税务登记至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期间,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未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简易计算应纳税额申报缴纳增值税的,其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可以在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抵扣进项税额。若符合以上条件,则可以进行抵扣。否则,不能抵扣。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9号 )
12.我们是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收购农民种植的玉米然后进行销售。问题1:是不是无论开具专票还是普票都需按9%的税率缴纳增值税呢?问题2:农民给我们代开的免税普票我们能计算抵扣进项税吗?按什么税率抵扣? 回复:问题1.不管是开专票还是普票,都是按照9%税率征收增值税。问题2.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按照文件规定,你们可以凭农民代开的免税农产品发票计算抵扣9%的进项税。13.绿化工程公司收购农民的草籽可以抵扣进项吗?回复:自产自销环节,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如果取得农民自产自销农产品免税发票,未用于不得抵扣的项目,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的。草籽属于植物种子,属于初级农产品。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14.参加会议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记入什么科目?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回复:一、按照参会的目的,分别计入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科目。二、取得会议费的专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以下情况可参考:1.为增加销售收入而举办的营销会议,属于销售费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2.组织员工业务培训而发生的会议费用,属于职工教育经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为客户报销承担的会议费,属于业务招待费的范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 第二十七条15.水电费分割单做成本票使用,可以抵扣进项税吗?回复: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的规定,可以用分割单税前扣除,不可以抵扣进项税。政策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发布)第十八条 企业与其他企业(包括关联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应纳增值税劳务(以下简称“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应当按照独立交易原则进行分摊,企业以发票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第十九条 企业租用(包括企业作为单一承租方租用)办公、生产用房等资产发生的水、电、燃气、冷气、暖气、通讯线路、有线电视、网络等费用,出租方作为应税项目开具发票的,企业以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出租方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出租方开具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16.纳税人购买一张从泉州到广州再到境外的机票,但未分别体现金额。从泉州到广州的部分是否可以抵扣进项? 回复: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因此,如纳税人取得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无法体现国内运输服务的具体金额,就不能抵扣进项税额。17.请问,我公司本月有一张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丢失了,我们是否可以使用普通办公用纸张补打印的行程单抵扣进项税额? 回复:《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需要由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和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使用统一的打印软件开具,用办公用纸补打印的行程单显然不能用于抵扣进项税额。政策依据:《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国税发〔2008〕54号印发)18.我企业低价处理仓库中的商品,增值税是否需要进项税额转出?是否需要到税务局备案?回复:不需要。政策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 印发)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第二十八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19.融资租赁利息增值税可以抵扣吗?回复:《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财税〔2016〕36号印发 )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融资性售后回租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20.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回复:是的。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目前暂允许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和水路等其他客票,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21. 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回复:《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2.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回复: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规定:“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因此,与企业长期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可以从企业的销项税额中抵扣。23. 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还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进项税额?回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这里指的是与本单位建立了合法用工关系的雇员,所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费用允许抵扣其进项税额。纳税人如果为非雇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不能纳入抵扣范围。而对于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劳务派遣人员发生的旅客运输费用,应由用工单位抵扣进项税额,而不是劳务派遣单位抵扣。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应用于生产经营所需,如属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24.我公司最近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招一批劳务派遣工参与业务宣传推广,这些员工需要长时间出差。请问这些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能否在我公司申报抵扣?回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 年第39 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 年第31 号)第一条第一款规定,本公告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贵公司作为用工单位,劳务派遣员工出差发生的火车票、飞机票以及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可以按照以上2个公告的规定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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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进口货物增值税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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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人(★★)
1、申报进入海关境内的货物,纳税人为收货人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
2、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商品,纳税人为购买的个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适用税率(★)
适用税率与境内交易增值税适用税率一致。
提示:需要注意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进口货物仍然适用增值税税率,而不是征收率。
三、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四、进口环节增值税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时间:报关的当天,纳税地点:报关地海关,纳税期限:15日内。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规定
(1)以其实际交易价格(包括货物零售价格、运费和保险费)作为完税价格;
(2)单次限值为5000元,年度限值为26000元。限值以内,增值税和消费税按照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关税税率暂设为零);
(3)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
(4)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26000元的,应按一般贸易管理;
(5)自海关放行之日起30日内退货的,可申请退税,并相应调整个人年度交易总额。
(6)属于消费者个人使用的最终商品,不得进入国内市场再次销售;原则上不允许网购保税进口商品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开展“网购保税+线下自提”模式。
【第15篇】进口设备关税和增值税
报关的时候,报关员要在报关单申请表上填上申报的货物名称和所归税号。海关审核后,根据税号对应的税率计算应收的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海关收的税包括两部分,进口关税和代征增值税。一 进口关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二 进口货物增值税怎样计算、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增值税税率 三、进口关税的注意事项和作用
我们在进行计算的时候,是有一定的公式的,只需要带入公式就可以计算出来。另外,进口关税的设置是有一定的依据的,不可以过高也不可以过低,过高可能会导致阻碍轨迹贸易的发展,无法促进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进口关税的作用1、征收进口关税会增加进口货物的成本,提高进口货物的市场价格,影响外国货物进口数量。因此,各国都以征收进口关税作为限制外国货物进口的一种手段。
2、适当的使用进口关税可以保护本国工农业生产,也可以作为一种经济杠杆调节本国的生产和经济的发展。
假如美元兑人民币为1:8
国际间运费包括运费、包装费、保险费等假如是30000元(rmb)
进口关税=(fob价格10000美元*牌价8 元(rmb)+国际间运费30000)*适用税率13% =14300元(rmb)
进口环节应缴纳增值税=(cif价格80000+30000元rmb)+14300元(rmb))*17%=21131元(rmb)
【第16篇】进口租赁飞机增值税政策
原创: 张磊 中国海关杂志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3296架,比上年年底增加346架,增速为11.73%;
2023年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到2297架,其中教学训练用飞机680架。
随着民航交通在综合交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我国对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以通用航空器为例,到2023年我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要达到5000架以上,现有的通用航空器数量同目标数量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额。
目前,我国民航业发展所需要的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大都通过直接进口或进口租赁方式引进,但由于近年来我国关于飞机进口与进口租赁的税收政策不断变化,为此,笔者对以上方面的最新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本文主要研究对象即为运输飞机及通航飞机。
飞机进口租赁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由于价值较高,在国际上,航空公司往往不是直接进口飞机,而是采用进口租赁的方式引进飞机。
向国外租赁公司租赁飞机涉及的税收非常复杂,既有海关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也有国内税务机关征收的国内增值税、预提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本文不考虑印花税)。为简化分析过程,本文仅考虑向境外非居民企业直接租赁飞机的情况。
飞机进口租赁税收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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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关税与进口增值税
租赁行为(不区分融资租赁或经营性租赁)发生后,应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应在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也就是说,飞机进口租赁是按照租金分期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其完税价格为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如涉及利息应计入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取决于飞机所对应的税号。
此外,从2023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注:由于飞机租赁的租赁方式只有1500、1523和9800,而8802项下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通航飞机和运输飞机,因此该文件的内涵可以理解为租赁进口飞机不再缴纳进口增值税。)
国内增值税
境外租赁企业向国内航空公司租赁飞机(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性租赁),可被看作在中国境内发生租赁服务行为,按照(财税字[2016]36号)的要求,境外租赁企业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国内增值税,税率为16%。但由于国内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支付给境外的租金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租赁飞机的国内航空公司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在中国缴纳国内增值税的企业,应当履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其税率为所缴纳国内增值税的7%和5%。租赁飞机的国内航空公司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进口增值税不产生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义务。
预提税(企业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会被征收10%的企业所得税(也被称为“预提税”)。租赁行为的预提税非常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经营性租赁
如果境外租赁公司是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将飞机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则要按照收取的租金(不含税)价格全额征收预提税,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例如,中国同爱尔兰“特许权私用费”的协定税率即6%。
融资租赁(境外租赁公司在中国有机构、场所,但租赁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关)
如果境外企业在中国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融资租赁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关,则该融资租赁方式要按照收取的租金(不含税)价格全额征收预提税,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
融资租赁(境外租赁公司在中国无机构、场所)
如果在中国无机构、场所的境外企业向中国的航空公司按照融资租赁方式租赁飞机,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 (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贷款利息所得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利息”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
汇率
飞机融资租赁由于使用外币结算,故需折算成人民币计算税款,但这几个税种对汇率的要求均不一致,具体表现为:
进口税汇率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国内增值税汇率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销售额,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率一经确定,12个月内不得变更。
国内预提税汇率
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来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两类进口方式缴税实例
01进口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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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直接进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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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留置对价产生的税收义务外,上表中b航空公司和c航空公司的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计算时间为2023年年底,二者分别在2023年年底、2023年年底以及2023年年底至2028年年底的纳税义务均同2023年年底。
飞机直接进口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直接进口同其他货物直接进口的税收政策类似,其涉及的进口税收问题也比较简单。在满足各类进口条件的前提下,飞机直接进口主要涉及进口关税以及进口增值税。
进口关税
飞机直接进口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关税。不同种类的飞机适用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差别很大,从1%~5%不等。其一般规律是,飞机空载重量越大则最惠国税率越低;大型运输客机的最惠国税率低于大型货机的最惠国税率。
2023年我国部分飞行器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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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
民用航空器在进口过程中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增值税。但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改革较为频繁,因此民用航空器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和抵扣政策也有所不同。其中,对进口飞机影响比较大的税收政策有:一是2023年8月底我国实行全民营改增,民航业改征增值税,因而飞机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航空公司的国内销项税中进行抵扣;二是2023年5月我国飞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由17%降到16%;三是我国对空载重量超过25吨的客货运飞机实行优惠税率,但对优惠税率进行了微调。
进口飞机增值税税率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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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关》杂志2023年第8期
文:上海海关学院 张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