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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33

【导语】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16篇)

【第1篇】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新一年的开始,对于财务小伙伴们来说又要开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准确区分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是作为财务人员的一项必备技能,否则,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为了便于大家能够快速掌握这项技能,下面就对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进行了总结梳理,一起来看看吧!

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

增值税收入确认: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按照权责发生制还要考虑风险和报酬的转移。

二、增值税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的情形

● 1.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

需计算销项税。但在会计核算与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上,均属于企业内部转移资产行为,既不计入营业收入,也不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2.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

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代销货物销售额不作为本企业营业收入核算,也不涉及企业所得税。

但因为收取了购买方货款并开具增值税发票,实质已构成增值税收入实现,即需要“视同销售”计提销项税金,交付代销清单并取得委托方增值税发票时再作进项税额核算。

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手续费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属于佣金性质,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

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 4.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增值税视同销售,需要计算销项税额。此种情况下货物并没有离开本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也没有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会计核算上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也不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三、收入确认申报金额差异

●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增值税:按照出售价格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 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填写盈亏相抵前的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盈亏相抵后填入投资收益。

● 3.以“买一赠一”等 方式组合销售

增值税:赠品视同销售。

企业所得税: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销售收入。

因此,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确认的条件并不完全一致,属于合理差异。税务部门年末也经常会对一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进行比对,不一致要说明,希望上述之了君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

【第2篇】所得税和增值税

差异一:增值税是“毛利税”,所得税是“净利润税”

例如:不含税销售300万,外购取得不含税专票100万,内部人工等支出100万,假设增值税税率为16%。那么(300-100)×16%=32元交的是增值税,这个200就是我们平常所知的“毛利”;(300-100-100)=100×25%=25元交的是所得税,这个100元就是“净利润”(方便理解,假设所得税是国家的分红)。

差异二:增值税的算法是“价外税”,所得税的算法是“价内税”

1.算增值税的时候,假设小规模征收率3%。你收了103元,一开始国家就告诉你,100是你的收入,3元是你代收的。就如物业收了100元的物业费,顺便替电力公司代收3元的电费。从一开始就告诉你这个税不是从你的口袋拿钱,这3元和你无关,不是从你的收入里面扣,而是你额外代收。

2.算所得税的时候,假设100元的利润,所得税25元。这个就是实实在在的从你的口袋里面拿钱,本来是你的钱,国家分走25%。

差异三: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与 所得税的税率不一样

1.增值税税率有16%,10%,6%(可以抵扣进项),征收率有3%和5%(不能抵扣进项)。

2.所得税的税率有25%(基本税率),20%(低税率),15%(优惠税率如高新),10%(实际执行税率,如符合条件的非居民所得税)。

差异四:增值税是“以票控税”,所得税是“以票算税”

1.增值税管理基本就是发票的管理,销售或者购进抵扣需要严格按照发票管理的规则来走。

2.所得税计算虽然以发票为基础,但是很多时候还涉及到内部凭证和其他票据如财政票据、税收凭证等

【第3篇】增值税所得税

在营改增以后,增值税的地位也是水涨船高。增值税也是达到了和企业所得税并驾齐驱的地步。

当然,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一样重要,但是他们两者之间也是有明显的不同。

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的关系是什么?

对于企业来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两者之间并没有关系。

增值税的征收对象是企业经济活动过程中的增值额,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企业获得的净利润。从这一方面,我们也能看出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并没有直接关系。

并且企业是不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是不是需要缴纳增值税也是没有直接联系。

企业即使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也可能存在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情况。

比方说,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当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多于销项税额,自然不需要缴纳增值税了。但是,在这样的情况的,企业在当期如果实现了利润,也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企业即使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可能存在需要缴纳增值税的情况。

比方说,企业在当期由于发生了亏损的情况,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企业只要发生了经济行为,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是不是盈利,并没有关系。

对企业同时征收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属于重复征税吗?

在回答这个时候之前,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企业来说不属于重复征收。但是站在更高国家层面来说,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存在交叉征收的情况。

1、对于企业来说,同时征收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不属于重复征税。

我们要明白,增值税虽然是由企业来说缴纳的,但是增值税的最终承担者并不是企业,而是处在产品流通终端的消费者。增值税作为流转税,也是决定了这样的纳税方式。

而企业所得税的实际承担者,才是企业自己。毕竟,企业只有真正实现了盈利,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企业来说,同时征收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自然不属于重复征税。

2、对于国家来说,同时征收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存在交叉征税的情况。

不管对于企业还是消费者来说,他们实际需要承担的税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但是,站在更高的层面,同时征收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也是存在交叉征税的情况。

增值税的计税基础是产品的增值额,而增值额可以分为两部分,即继续加工成本和产品利润。而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基础就是产品的利润。

在这样的情况下,产品的利润即需要缴纳增值税也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当然,站在企业或消费者的角度,对于他们来说,并没有影响。毕竟,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承担者不同。但是,站在更高的层面来说,对于产品的利润额而言,就会出现重复征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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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收入确认总原则

1、增值税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

最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

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委托代销

1、增值税

收到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租赁服务

1、增值税

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租赁服务,按照“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价;

2、企业所得税

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预收款方式销售大件货物

1、增值税

对于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12个月大型机器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增值税以“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2、企业所得税

按照“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

1、增值税

“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当天确认收入;

2、企业所得税

“办妥托收手续”即可确认收入。

二、增值税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不确认收入

情形一

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

情形二

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

情形三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三、收入确认申报金额差异

1、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1⃣️增值税:按照出售价格和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将资产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营业外收入;

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1⃣️增值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填写盈亏相抵前的销售额;

2⃣️企业所得税:盈亏相抵后填入投资收益。

【第5篇】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区别

个人所得税是全球性的税种,它除了是政府的重要财政收入外,还起着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不过呢,目前调节个人收入分配的重要作用的效果在中国还不那么明显。个税的名目繁多,你的收入越多元化,且单项越低,则税费越低。与个税相关的这些问题值得您特别关注。

一、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是如何进行管控和申报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个人从两处取得工资收入的,并由扣缴义务人减除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只能选择从一处取得的所得中减除。不能两处一并扣除。

这里需要特别关注的2个点,给大家敲黑板划重点啦!

什么是个人专项附加扣除?个人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那还有同学会问什么是工资薪金?如何界定职工的范畴与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具体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那什么是职工呢?在职职工是指在单位中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工资的各类人员以及因学习、病伤产假(六个月以内)等原因暂未工作但单位仍然支付工资的人员。注意不包括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的离岗职工。

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时间与地点如何确定呢?

1.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时间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时间一般是在代扣税款的次月十五日内。

2.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地点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这里的扣缴义务人,是指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因此,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所得税的地点为向个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的地点。

三、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如何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

1.自然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有哪些?

(1)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符合代开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者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2)自然人转让不动产或出租不动产、土地使用权,且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自然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不动产或土地使用权所在地税务机关可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建议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自然人进行商事登记,领取发票自行开具,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2.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提供什么资料?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报单》;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请代开的,需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载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销售不动产的,提供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或者载有不动产售价的房屋购(销)合同;出租不动产的,首次申请代开发票时应当提供载有不动产租金等内容的房屋租赁合同;

(4)销售资源税应税资源的,提供取得该应税资源时收取的增值税发票或该应税资源的资源税完税凭证;

3.自然人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个税征收规定?

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在代开发票时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严格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扣缴申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人,代开货物运输业增值税发票时,不再预征个人所得税。其他项目所得,可暂按照代开品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企业职工薪酬中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企业职工薪酬中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各自包含的项目是不同的。我们具体来看看个人所得税免税和不征税所得分别包含了什么?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主要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财政部发行的债券和经国务院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以及国务院规定免纳个人所得税的其他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所说的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2.工资薪金中,个人所得税不征税项目的是∶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差旅费津贴和误餐补助等。

看完了上文的介绍,你是否对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更多个税问题欢迎关注我们并评论区留言。

【第6篇】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分析

企业突然收到了一条税务预警,会计直接慌了,跑来问我怎么办。看了下风险预警主要是税务局提示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应该不少人遇到过,今天就给大家一起聊聊这个问题。

说白了就是税务局监控到了企业的增值税申报表上的收入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有较大的差异,需要企业相关人员进行核实、说明。

本身来说,当下现状下,收到这样的风险提示,并不是个别、特殊现象。以数治税和放管服的大背景下,税务局的风控部门会通过数据分析比对各种数据,然后发现涉税风险疑点,拿着推送过来的风险点,很多时候税源管理部门就会找到对应的企业进行询问、核实。

随着税务局各项系统的不断建设和完善,金税四期的上线,以及放管服的深入落实,未来可以预见的是收到这种风险预警提示的概率会越来越高。

我们回到开头说到的问题: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比对不一致,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增值税法 增值税 增值税改革

一般情况下,增值税报表上的销售额跟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应该是趋同的。遇到二者不一致的情况,又收到了税务局的风险预警,那么作为会计,其实处理方式也比较简单:分析出差异的情况,进行反馈说明就行。

我们给大家简单举个例子说明:

某某公司突然接到税务局电话,说公司的2023年12月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收入大幅小于2023年企税汇算的营业收入,需要向税务局书面说明情况。

某某公司会计处理方式供大家参考:

1、查询公司相关的申报表和汇算清缴表。通过查询发现:公司2023年全年增值税累计销售额为8525991678元,企业所得税汇算申报表报送的营业收入为9801913747元,确实存在税务局说的情况。

2、核对差异情况,并列差异明细,详细对税务局进行情况说明。

具体包括转口销售收入、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提前开票和房租收入等项目产生的所得税和增值税差异,后文详细进行说明。

3、税务局对情况说明认可,这件事完结。

其实,接到税务局的风险预警提示,也没必要惊慌失措。一般情况下,你有合理的理由进行说明,就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另外,在这里顺便说一下上面差异明细表里的各个差异项的具体情况:

1、转口贸易:

这个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交易方式。无论直接转口还是间接转口,这种贸易行为都不属于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也无需在增值税报表中体现。

但是,相关的收入需要填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因此,产生了差异。

2、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这个是由于转让收入需要全额开增值税发票,并体现在申报表中。但是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上,只需要考虑差额。所以,会存在差异。

3、公司存在提前开票的情况:

先开票的,开票当天就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时间,但是这个地方并没有达到所得税的收入确认时间。时间差的缘故,产生了二者差异。

4、房租收入差异:

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规定,租赁期限是2023年10月-2023年9月,租期存在跨年情形,但付款则采用一次性付款。

这种情况下2023年确认的收入则是2023年10月-12月的租金收入,但增值税却是以收到预收款当天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企业所得税收入分期确认,增值税收入则一次性确认。因此,形成了差异。

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差异并不局限于以上几种情况,但是分析来看多是由于特殊业务、会计核算方式等原因导致。正常情况下,这个差异存在不用过于紧张,更没必要强行保持两个收入额完全一致。

【第7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

今天想跟大家来用简短的时间来聊一聊企业所得税,企业所面临的税核心是两个,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那么企业所得税怎么来理解他?从名字来看,当然它针对的是企业经营中的所得部分所征的税,这个很有趣啊,征值税针对的是增值部分,所得税针针对的是所得部分,那增值和所得有啥区别?其实就是把企业赚的钱交了两遍税。叫的名字和口径略有不同,其实就一回事,那我们就来说说所得税。

所得税怎么来理解?我觉得有。这个五个关键的要点,第一个关键的要点呢,就是谁应该缴税,增值税是所有人可能都会教,包括个人,包括公司,所得税呢,通常只有公司制企业才会交。不是所有的企业都交,那自然人肯定不交,个体户也不交,这两个交的是个税,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也不教,那么只有公司制企业在中国才交企业所得税,这是我想说的第一点,那么第二点呢?所得税的税率怎么计算,因为所得税的计算啊,那么他其实等于应纳税所得额就是所得嘛,所得乘以税率吗?啊那么所得税的税率呢,正常的是25%,这是最常见的税率,但是食物当中呢。又有不同的特殊情况,比如说西部大开发,还有高新技术企业,他们可以按照15%来交,小型微利企业,第一个100万甚至可以按2.5来交,后面的200万可以按时来交。

所以说,所得税的税率大概就分成这么几种情况,25%、15%、10%、5%、2.5%等等这么几种情况啊,所以这个是针对不同的范围,大部分的公司正常情况当然是25,那么第三个呢,关键点就在于所得如何计算,这是所得税里面最复杂的一个版块,也是税筹最关键的一个板块,简单来说,所得等于收入减扣除。我们在所得税要扣除,那么所得是不是会计上的利润呢?看起来很像。扣除实务当中包括可以扣减按照税法规定可以扣减的成本和可以扣减的费用,还有一些其他的小的税种等等啊那么。这里的所得和利润是不是一回事?两个有很高的重合度,但是我们严格来讲,会计的利润和所得税的所得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口径,一个是会计口径,一个是税法口径,而且这两个口径有非常非常多的点,是有差异的啊。我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业务招待费会计上肯定是全扣的,纳税法说我要限制啊,那你实际发生额的这个60%和销售当年度销售收入的这个,呃,这个千分之五啊,我才让你扣,这就叫税会差异。那么有很多很多的点都会造成税快差异,所以利润是所得的基础,但利润不完全等于所得,在利润的基础上有很多很多的调整项目,是因为税法和会计不一样,这就是复杂的地方啊,这个就是所得税跟会计不一样的地方。所以作为一个企业好的财务不光要学会计,还要学会分析差异。原因就在这里啊,所得的计算里面有非常复杂的内容,我们在这里不再多说。第四个要点,我想来谈谈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计算和缴纳的周期,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不一样,增值税呢,正常情况,一般纳税人他是按你按月来缴纳,每个月算一次啊,以月为周期,但是企业所得税他是以年度为周期。以年度为周期,就意味着每一年的收入,每一年的成本,每一年的费用来统一计算,但是一年呢,税务局又觉得有点长,所以呢,他觉得那你每一个季度你得给我先预缴一下,我给你一个简单的算法啊,先按你的会计报表,你先给我预缴,就是你的会计利润,然后呢,最终全年呢,咱们算个总账。然后呢,这个多退少补,全年的算总账呢,就叫汇算清缴,每个季度的缴纳呢,就叫预缴,所以所得税的缴纳的逻辑呢,是预缴加汇算清缴,当然最终真正这个承担责任的啊,最终这个做结论的当然是会算清缴啊。这是所得税的计算与缴纳的周期,它是以年度为单位,这个特别要注意啊,那么最后一个。

所得税再决定企业的税负当中,它的意义非常重大,一个企业的税负,总的税负,我们简单来说就是这个企业交的税跟他的收入来配比嘛,这里边呢,影响最大的是所得税,而且我们在企业的税收筹划当中呢,我们重点也是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通常情况是不可以乱动,有没有仇恨空间有,但不像所得税来讲呢,筹划空间相对这么大。所以企业所得税你能不能把它读懂?对于整个企业的风险以及企业的税负的优化意义非常的重大。这是我今天想跟大家来聊的企业所得税的问题,可以关注小宋老师,下期继续分享干货给大家。

【第8篇】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符合

01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必须一致吗?

增值税收入,这里就是指的增值税申报表上1-12月份累计销售额(累计销售额=(一)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二)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三)免、抵、退办法出口的销售额+(四)免税销售额)。

企业所得税收入,指的就是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上的营业收入(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我们会发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收入与增值税申报表收入的比较,如果没有特殊情况,两者的数字应该是一致,就是说会计账上确认了多少收入,增值税申报表中也填了多少销售额,税率或征收率确定的情况下,就说明企业报税没有问题。

但是由于各自税法规定不同,也存在一些不一致的情况。

例如.涛哥公司是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涛哥公司销售商品给乙公司,2023年12月2日签订采购合同,签订合同后10天内开具发票给乙公司且商品于2023年1月20日交货,合同价税合计金额113万元。涛哥公司向其全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该业务确认2023年12月增值税收入100万元。在企业所得税方面,未做确认收入处理。

因上述业务,导致涛哥公司2023年累计增值税申报收入高于企业所得税收入100万元(113/1.13)。

那么,产生的该差异是否符合税法规定呢?涛哥公司是否需要将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与增值税申报收入人为调整一致呢?

跟着涛哥看一下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相关规定。

关于增值税的处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本案例中,甲公司应乙公司要求于2023年12月提前开票,纳税义务已发生,因此确认当月增值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关于企业所得税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在本案例中,由于合同约定货物交付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在2023年12月,涛哥公司尚未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乙公司,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因此,涛哥公司未将该笔业务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所以,涛哥公司因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导致产生差异符合税法规定,不需要人为调整一致,属于正常情形。

02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下有哪些?

在实际工作中出现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如下:

01价外费用

价外费用包括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销售额是按照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确定,除代为收取符合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行政失业性收费,以及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外,都应计入增值税销售额计算申报缴纳增值税。

但这些价外收费在会计核算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却有相当一部分并不计入营业收入,如收取的延期利息费用应冲减财务费用,收取的包装费、储备费、运输装卸费应冲减销售费用,收取的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代收、代垫款项应计入往来项目等。

虽然并不影响会计核算结果和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但在两税申报收入数据对比时却会形成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的情况。

02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照财税[2016]36号规定,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扣除之前的不含税销售额填入纳税申报表主表销售额相关栏次。

而金融商品转让的会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则是通过投资收益体现在当期损益及应纳税税所得额中。两收入对比,增值税申报收入大于企业所得税收入。

03视同销售行为

例如:涛哥公司2023年年底时,将价值100万元的自产空调用于职工食堂和宿舍。根据规定,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情况下,要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但货物并没有离开本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转移,也没有相关经济利益流入,会计核算上只结转成本,不确认收入。

故2023年涛哥公司此项业务申报增值税销售额100万元,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0元。

如果企业将自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员工个人,无论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都应视同销售,按规定进行申报。

【第9篇】增值税与所得税的关系

增值税销售额与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营业收入不一致属于正常现象。主要有以下原因:1、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企业会计上的收入确认存在差异;2、有些资产处置行为会计上不需要确认收入,但增值税要确认销售额。如固定资产的处置、增值税的视同销售行为等。

从长时间段来看,一般增值税销售额会大于企业营业收入。因为增值税销售额确认的范围比会计上营业收入确认的范围广。对于二者之差,做为企业的办税人员要心中有数。即使税务风险指标有这方面的提示也不用担心,只要自己是严格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要求依法申报,能做出合理解释就行了。

一般有以下差异:1、视同销售行为。如纳税人将货物在实行统一核算的跨县(市)内部机构间移送用于销售、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受托方以收取手续费方式销售代销货物。2、价外费用。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3、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企业做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5、财政补贴。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6、增值税免税业务。会计核算若价税分离则产生差异。7、收入确认原则。(1)预收款方式销售。如预售房地产,建筑业、预售大型货物(飞机、轮船等);(2)预收租金。(3)委托代销货物。(4)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

【第10篇】企业增值税所得税税率

最新最全!2023年版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

自2023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

2023年最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比例、扣除限额又是如何规定的?

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2023年版)

费用

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

工资薪金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

2%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据实扣除

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责任保险费

据实扣除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60%,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

公益性捐赠支出

12%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 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物资、资金、服务支出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

扶贫捐赠支出

据实扣除

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防疫捐赠支出

全额扣除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8%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据实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

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不得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

全了!2023年

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发布的优惠政策很多,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企业所得税

申报

方式

所属期

原缴款期

现缴款期

按月

申报

2023年10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11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2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月

2023年5月

2023年11月

2023年5月

2023年6月

2023年12月

2023年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按季

申报

2023年10-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此外并在融资贷款,产业升级、品牌提升等方面有着重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避的税务风险》系统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防范的“雷区”、条件解析和认定中需要注意的各项风险,提前做好防范预防。

【第11篇】加工企业增值税所得税怎么征收

【菲龙网专讯】菲律宾候任总统小费迪南德·马科斯(ferdinand 'bongbong' marcos jr.)周一表示,他正在考虑从部分加工的矿石出口中收取增值税,而不是增加采矿税。

小马科斯在记者会上表示:“在税收方面,我们正在尝试再次调整它,而不是只提高矿业税,我们要做的是尽可能鼓励对菲律宾原矿石征收增值税。但我们目前还没有最终决定,也不知道会是什么样的水平。但我认为,我们正在努力实现的目标不是出口原矿石,而是出口部分加工过的矿石,这样才能产生留给菲律宾的增值税。”

此外,他还强调了在该国推动“清洁采矿”的必要性,理由是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他补充道:“我无法相信在菲律宾,我们仍无法充分监控和规范采矿业,以便我们可以在该国进行清洁采矿。我们必须将自然资源视为国家财富,它对菲律宾有很大帮助。我们只能确保我们在该国采矿作业中看到的做法是环境中性的。”

早些时候,即将卸任的杜特地总统的经济团队推动了采矿业的复苏,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杜特地也多次敦促采矿业遵守更严格的环境规则,否则可能会被关闭。

2023年4月,杜特地总统发布行政命令,解除为期九年的矿产协议暂停令,以刺激经济增长并支持政府的项目和计划。

菲环境部于2023年12月发布行政命令,解除对露天采矿法的四年禁令。

【第12篇】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增值税与所得税是我国的两大税种,两种合并的税负占比将近每年税收收入的一半,是企业老板与财务最关注的两个税种。

有人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加在一起是重复纳税,那么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有哪些区别呢?

税种不同:

增值税是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所得税;

征税对象不同:

增值税是在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取得的所得;计税依据不同: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流转额,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所得额。

受成本影响不同:

增值税只与商品销售收入有关,不受成本高低影响,而企业所得税直接受成本规模影响。

还有两点不同的地方在于分类不同和受成本影响不同,即分类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以及消费型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国营、集体、私营、中外合资、外商投资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作为企业该如何筹划降低

企业所得税是属于“收益类”类范畴的税种,是对纳税人收益额征收的。例如:企业本期实现利润200万元、所得税率25% ,应交所得税就是50万元 ,200万元 * 25% = 50 万元。企业所得税是直接税,由纳税人直接承担,无法转嫁。

企业所得税对企业的所得征税,收入越高税率越高,缴纳的税款越多,企业所得税有累进性,可以有效地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作用。进项税负缺失进项是非常常见的问题,缺失进项就会导致增值税抵扣的减少,成本计入的少了,企业账目利润就虚高,导致企业所得税缴纳的多。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巧用个人独资企业来解决。

个人独资以及个体工商户:可以更实际地解决进项票的问题,现在最新政策,专票3%,(现在恢复为3%)可以抵扣缺失的进项票收入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这里计算的为专票,2023年普票不收税)附加税: 14.56*3%=0.44万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实际纳税 : 14.56+0.44 +10.44= 25.44 万。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在今年普票增值税为0%的情况下,综合税负最低只需要交税不到3%,而且完税后就能提现!确实省钱啊!其中,园区对入驻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还有30%~60%的税收奖励!

【第13篇】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以及财税2023年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产权变更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所有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核算

从上面的政策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收到票款相关,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口径不同,存在不一致并不代表数据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

常见差异如下:

1、租赁收入差异大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比如房屋对外租赁,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增值税应马上缴纳,开具发票,而所得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也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

2、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差异

企业固定资产处置,转让收入应全额确认增值税收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会计处理只将转让收入与净值的差额转入损益即可,因此所得税收入确认也同会计一样只考虑差额。

由此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属于正常范畴。

3、视同销售差异

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则也不完全相同,比如企业外购物品用作职工福利,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而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

4、先开发票的情况

如果先开发票增值税应当正常申报确认收入,但销售行为未发生的或者服务未提供的,所得税通常不确认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由于会计人员疏忽导致一笔销售商品收入一直没有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即使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都正确,上述情况形成的差异也是不正常的,需要查找原因及时补申报

来源:航天金税财税服务平台

【第14篇】增值税收入和所得税收入不一致

最近正值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

因此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企业收入的确认十分关键。

相应地,企业需要注意企业所得税收入是否与增值税收入一致。

如果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保不一致,会出现什么情况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01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

存在差异被稽查

近期,粮饷君看到这么一个税务事项通知书:

企业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存在差异,需要说明情况。

该通知意思就是税局监控到他们的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有差异,让他们核实并反馈。

随着税务部门信息化管税,税务局设置的风控部门,通过监控各种数据,以数据为驱动,分析企业报送的各种数据(申报表、发票等),筛选出有风险的企业,重点推送税源管理部门询问落实,比较多的是税局监控到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的收入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收入有差异,会通知纳税人核实并反馈。

现在大家收到这种提示其实是非常正常的,以后还会更多。

那增值税收入和企业所得税收入这两个收入数据有没有一个逻辑关系呢?必须一致吗?

02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

必须一致吗?

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是要保持一致的,但也有特殊情况。

举个例子:

粮饷君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公司,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20日向a公司销售货物,并与当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30万。2023年1月10日,货物运抵a公司,双方完成交货。

针对上述业务,粮饷君公司于2023年12月确认增值税收入1000万元,未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那么财务人员报税时,是否需要调整申报表?答案是不需要的。

分析如下:

(1)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在本案例中,粮饷君公司于2023年12月提前开票,纳税义务已发生,因此确认当月增值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由于货物交付时间为2023年1月10日,在2023年12月,粮饷君公司尚未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a公司,不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条件。

因此,粮饷君未将该笔业务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符合税法规定。

所以,粮饷君公司因增值税与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同,导致产生差异符合税法规定,不需要人为调整一致,属于正常情形。

附:最新汇算学习必备资料下载

领取方式:关注,评论区留言:所得税汇算

03

企业所得税收入与增值税收入

不一致的情况有哪些?

一、确认收入的时间和确认原则带来的不一致

上段文里面列举的案例就说明了这个原因。

二、应税收入范围不一致

通过对实际工作的总结,我们发现以下事项会带来两税收入在应税范围内的不一致:

(1)“视同销售”行为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2)价外费用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行为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4)金融商品转让业务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5)财政补贴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6)增值税免税业务带来的两税申报收入不一致。

三、两税在申报表上的取数原则不一致

当我们在申报正常的情况还是有可能会出现两者不一致的情况,那么就有可能是因为税务局在两税收入的取数原则上与我们理解不一致的原因造成的。

(1)增值税申报收入一般按照当年12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累计数提取,包括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按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额、免抵退办法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等四项收入合计。

(2)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则一般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第1行营业收入金额提取,仅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也就是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核算的营业收入数据。

比如我们有一些在增值税申报表中“视同销售”的收入,在所得税汇算表中却是通过纳税调整表调整进入应纳税所得额的,因此两者在取数原则上的不同,也会造成两者收入不一致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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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一致导致税务预警

如何应对?

如果真的被税局提示风险,要求出具不一致情况说明,你也不必过分紧张,两税申报收入的差异存在一定的客观性,只要企业在日常会计核算、税费申报中合法合规,与税务机关及时沟通,能清晰的将两税收入申报差异说得清、道得明,自然也不会产生纳税风险。

我们可以准备以下佐证材料:

1、财务会计报表及其说明材料;

2、与纳税有关的合同、协议书及凭证;

3、税控装置的电子报税资料;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异地完税凭证;

5、境内或者境外公证机构出具的有关证明文件;

6、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申报或者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的主要内容包括:税种、税目,应纳税项目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项目,计税依据,扣除项目及标准,适用税率或者单位税额,应退税项目及税额、应减免税项目及税额,应纳税额或者应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额,税款所属期限、延期缴纳税款、欠税、滞纳金等。

7、以下为大家提供一份《情况说明》模板:

【第15篇】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与增值税的异同点

企业所得税

一、相同点:

a纳税人相同——都是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也有例外,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征收个人所得税,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b税前扣除或抵扣的形式相同――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都存在扣除,企业所得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增值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税局

c都有多档税率――企业所得税有25%,20%,15%,10%,值税有16%,10%,6%,5%,3%,0几档率;

d税局在分析企业贡献率和税负时用的工式一样,贡献率或税负=交的该税税款/总收入x100%

e都有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优惠民政策,增值税条例第15条规定了7个项目免征增值税。

f计算方式相同――企业所得税=(收入-支出+调整额)x税率,增值税=(销项-进项)x税率

增值税

二、不同点:

a 增值税是价外税,企业所得税可称为价内税。

b增值税是消费者负担的一种流转税,企业所得税是由企业本身负担的。

c增值税是对产品流转过程中增值部分征税的,而企业所得税是收入减支合理支出后的应纳税所得额

d增值税是由国税征收的,企业所得税国税、地税各征一部分。

不同点很多,不一一列出来。

【第16篇】增值税和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是两个不同的税种,个人所得税是所得税,而增值税是流转税,二者的关联性不大,但区别却很大。比如纳税义务人、适用的税率不同等。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而个人所得税主要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纳税义务人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不仅包括个人,还包括具有自然人性质的企业,比如个体工商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

增值税的纳税人是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无论是单位和个人均要缴纳增值税。比如,个人在购物的过程中就履行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

2、适用的税率不同。个人所得税税率分为综合所得适用税率,经营所得适用税率和其他所得适用税率。综合所得适用七级累进税率,税率为3%至45%,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经营所得适用五级累进税率,税率为5%至35%;其他所得适用20%的比例税率,其他所得包括利息、股利和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

增值税则分为税率和征收率,增值税的税率分别为13%、9%、6%和零税率,适用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征收率为3%或5%,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

3、税基不同。个人所得税的税基是所得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是纳税人取得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比如,个人所得税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以每年的收入总额减除60000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税。

而增值税的税基是流转额,即应税销售额(不含税)。比如,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不含税销售收入,为应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的税率为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为应缴纳的增值税。

二、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联系主要表现在,都是以收入总额作为征税的基础。个人所得税以自然人或自然人性质的企业取得的收入总额为纳税的基础;增值税同样是以企业或个人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为计税的基础。

个体户业主、合伙企业合伙人和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等经营者取得的全部收入减除各种成本费用、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其取得的全部收入与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的收入额基本趋同。

比如个体工商户年取得销售收入(不含税)300万元,年度发生成本费用230万元,实现利润70万元。则该个体工商户应确认业主个人所得税的收入额和个体户增值税的应税销售额均是300万元。

总之,个人所得税和增值税之间区别很大,但联系并不明显。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种的流转税,一种是所得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9月8日

所得税和增值税的区别(16篇)

新一年的开始,对于财务小伙伴们来说又要开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了,准确区分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时点是作为财务人员的一项必备技能,否则,很容易给企业带来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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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所得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