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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16篇)

发布时间:2024-11-12 查看人数:69

【导语】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16篇)

【第1篇】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以及财税2023年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取得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产权变更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第一条规定,除企业所得税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所有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核算

从上面的政策分析可以看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收到票款相关,而所得税确认收入的原则按照权责发生制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确认口径不同,存在不一致并不代表数据有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

常见差异如下:

1、租赁收入差异大

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比如房屋对外租赁,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增值税应马上缴纳,开具发票,而所得税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应付租金日期确认收入,也可以按照权责发生制分期确认收入。

2、固定资产清理收入差异

企业固定资产处置,转让收入应全额确认增值税收入并开具增值税发票,而会计处理只将转让收入与净值的差额转入损益即可,因此所得税收入确认也同会计一样只考虑差额。

由此导致的增值税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不一致的情况,属于正常范畴。

3、视同销售差异

增值税视同销售和所得税视同销售的规则也不完全相同,比如企业外购物品用作职工福利,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而所得税需要视同销售。

4、先开发票的情况

如果先开发票增值税应当正常申报确认收入,但销售行为未发生的或者服务未提供的,所得税通常不确认收入。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由于会计人员疏忽导致一笔销售商品收入一直没有申报增值税销售额,即使账务处理和企业所得税申报都正确,上述情况形成的差异也是不正常的,需要查找原因及时补申报

来源:航天金税财税服务平台

【第2篇】罚款收入要交增值税吗

对员工罚款的账务处理及税务筹划

原创 安世强 安博士讲财税2021-08-25 05:00

收录于话题#财税知识105个内容

最简单的事情,如果多思考一下,可能也不会像原先想的那么简单,比如今天要谈的对员工的罚款。实务中,不少中小企业要求员工打卡等,如果上班迟到早退,或有其他原因,公司会对其进行罚款,往往计入营业外收入。那么这种账务处理方法真的好吗?下边笔者进行分析:

一、会计上

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员工迟到早退,或者达不到工作要求等原因导致的罚款,从实质上看,相当于员工未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时或工作量完成劳动,属于公司未全额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故对其扣取部分工资薪金。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冲减职工薪酬的处理要比计入营业外收入更符合会计准则。

另外,如果按照原计提的成本费用和职工薪酬核算,后期对员工进行罚款,罚款计入营业外收入,这会虚增成本费用和收入,也进一步导致将经常性的损益计入到非经常性损益。

二、税务上

对公司来说罚款计入收入与冲减成本费用两种方法税前利润一样,不影响所得税。但是对于员工来说,冲减了收入与全额发放工资再缴纳罚款,前者会少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总结

当然某些公司比较正规,每月工资基本不变,也与五险一金的基数一致,这类公司也基本不涉及对员工罚款。本问题主要针对中小企业,对于中小企业来说,五险一金的基数很少与工资一致,相信不少地区公司也未给大部分员工上公积金,五险的基数按照地区工资最低标准,这类企业如果在这方面进行一些个税筹划,也算为员工着想,也不失为人性化管理。事虽小,但体现出了公司对员工的关怀,或许也能提高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忠诚度。

【第3篇】车辆抵扣增值税

投资者投资公司的目的就是为赚钱,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在这个过程中,企业为了利润最大化,可以在合情、合理的情况下,进行税务筹划。

对于企业来说,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全额扣除即可。当然,企业在税前扣除时,不仅需要形式合规,更需要符合企业的发展情况。下面虎虎就来说说,公司购车方面的涉税问题。

公司“抵税买车”什么意思?

公司“抵税买车”的意思是说,公司用于买车的钱可以用来抵税。也就是说公司用钱买车以后,不仅可以抵扣税款,也可以使用汽车为公司的业务提供服务。

具体来说,企业买车后不仅可以抵扣增值税,相关支出也能作为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举例说明:

虎虎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含税总额是226000。已经虎虎公司是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方面:

虎虎公司购车时可以抵扣的增值税=226000/(1+13%)*13%=26000。

当然,虎虎公司作为一般纳税人只有在获得合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且勾选认证后,才能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公司本身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企业所得税方面:

226000不仅可以抵扣26000的增值税,剩下的200000也是可以抵税的。

当然,26000抵扣的增值税,而剩下的200000,抵扣的不是增值税,而是可以作为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进行税前扣除。

在不考虑汽车残值的情况下,这200000都可以通过折旧的方式,变成企业的费用。

当然,在会计层面企业可以随意决定汽车的折旧年限。但是在税法层面,汽车的折旧年限不能低于4年。如果会计核算时,折旧的年限低于了4年,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缴清算时,也是需要缴纳纳税调整的。

另外,现在企业购进的固定资产在不超过5000000的情况下,还是有优惠可以享受的。即不超过5000000的的固定资产,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缴清算时一次性税前扣除。

不过,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固定资产即使可以享有优惠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但是会计上面依然需要按照规定,进行计提折旧的核算。可以说,会计和税法属于两条线,它们相互不影响彼此!

不是所有的公司都可以“买车抵增值税”!

我们不能光知道,企业可以“买车抵增值税”,还要知道什么样的公司才能符合这样的条件。

企业要想“买车抵增值税”,首要的条件就是企业必须为一般纳税人。毕竟,只有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才能用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增值税销售税额。

如果企业本身是小规模纳税人,购买汽车的增值税就需要作为车辆的成本,通过折旧的方式实现自己的价值。而不能直接抵扣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

当然,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并没有区别。

【第4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下不再设置三级专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纳了增值税,“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尚未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实际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期末,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为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贷方余额,表示应缴未缴的增值税税额。

【第5篇】增值税确认收入的时间

目前在纳税人自愿申请的基础上,国家扩大了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同时伴随着金税四期在今年年底全面上线,对业务的全面监控也更加严密,因此,如何防范退税风险,也成了大家高度关注的问题。本文将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留抵退税的相关知识。

一、什么是留抵退税?

所谓“留抵退税”其实就是“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即针对现在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给予提前全额退还。那么,这个留抵退税是如何形成的呢?当增税税的当期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时,不交税,其中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可以留到下期继续抵扣,于是“留抵税额”就此诞生了。

二、哪些企业可以享受留抵退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的受益对象包括全部行业中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及六大行业,同时也包括符合条件的个体户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上文提到的小微企业是如何划分的呢?

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六大行业是指哪六大呢?

上文提到的六大行业企业分别是指:

(1)制造业

(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4)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三、留抵退税的计算及其账务处理

1.留抵退税如何计算及办理

我们举个例子看看具体如何计算留抵退税。

蓝天公司是制造业,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工业,按照“营业收入”指标确定留抵退税企业划型。2023年度累计增值税销售额为10万元,营业收入小于300万元,蓝天公司为留抵退税微型企业。我们一起来计算其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分别是多少?

蓝天公司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万元,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符合14号公告第三条规定的留抵退税4个条件,进项构成比例为100%。蓝天公司可以在2023年4月同时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

可退增量留抵税额为(100-10)×100%×100%=90万元

存量留抵税额为10×100%×100%=10万元

合计退还留抵税额100万元。

政策依据:根据14号公告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 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纳税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同时申请增量留抵退税和存量留抵退税。

纳税人申请办理留抵退税,若符合条件的,通过电子申报税务局或到办税服务厅,应在规定的留抵退税申请期间,完成本期增值税纳税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提交申请表。

2.留抵退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①当纳税人收到税务机关出具的准予留抵退税的《税务事项通知书》时,如何做账呢?

借∶其他应收款一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②实际收到留抵税额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留抵税额退税款

四、如何通过自查规避留抵退税风险

1.进项税额主要涉税风险点自查

①需要检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②需要检查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

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比如说虚开数量、单价去抵扣税款。

③需要检查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④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是否抵扣进项税额。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主要涉税风险点自查

①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②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③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④是否存在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3.留抵退税申请主要涉税风险点自查

①需要仔细检查企业行业类型是否判断错误。

②需要检查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写是否正确。若该项填写错误将导致企业划分类型错误。

③在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还是留抵退税政策的选择中,决策失误将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④未及时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公司利益收益

⑤不符合增值税留抵退税申请享受导致被税务机关处罚;若公司骗取留抵退税将导致公司的信誉受损。

看完了上文,您是否对在金税四期下如何做好留抵退税风险防范有进一步的认识,更多财税问题欢迎关注我。我是谢老师!让我们一起学习最新财税知识运营美好人生!

【第6篇】增值税留抵税金退还

近期,针对个别市县存在的“增值税留抵退税”负担压力大的现实问题,财政部将采取调整收入划分、库款调度、先垫付后结算等措施缓解市县留抵退税压力,同时,及时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研究完善省以下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最近,税小念的朋友有这样的一个困惑:

根据政策,可以申请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减少企业资金的占用,这对企业来说是件利好的事情。所以我们公司准备申请退税,今年4月份留抵税额6万元,累计至9月份留抵税额66万,至10月留抵70万(4-10月每月留抵金额均大于0),11月申请退还10月的增量留抵时,是按70万计算,还是按4万(70万-66万)计算呢?还有就是,按文件要求需要在增值税申报期内申请,现在是11月报10月增值税,应该是先做退税申请,还是先把10月的增值税申报后,再做进项留抵退税的申请?

这个问题很典型,属于对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的概念理解不准确,只理解了表层含义。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来分析一下增量留抵退税政策。

1、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

答: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23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比如2023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10万元,上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50万元,本期增值税留抵税额为60万元,则增量留抵税额为50万元。

2、退税需要符合哪些条件?

1)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

2)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

3)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

4)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5)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发生骗取留抵退税、出口退税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的;

6)自2023年4月1日起未享受即征即退或先征后返(退)政策。

注:以上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3、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

进项构成比例,为2023年4月至申请退税前一税款所属期内已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解缴税款完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占同期全部已抵扣进项税额的比重。

回到最初的案例,假设2023年3月底留抵税额为0,至10月留抵税额70万(4-10月每月留抵金额均大于0),已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全部取得专用发票。11月申请退还10月的增量留抵税额时,满足了连续6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并且,9、10月份的增量留抵税额大于了50万元,所以可退还的增值税为:

“70万×100%×60%=42万元”。

除此之外,还有这些常见的留抵税额退税的困惑:

4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答:退税要求的条件之一是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或者b级,所以,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的纳税人不符合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的条件,以后年度评为a级或者b级纳税人后才有资格。

5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后,因违法行为纳税信用等级被调整为了c级,对于已退税款税务机关会追缴吗?

答: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当期的纳税信用等级,来判断是否符合规定条件。如果在申请时符合规定条件,后来等级被调整为c、d级,税务机关不追缴已退税款。再次申请留抵退税时,如果信用等级为c、d级,则不能享受该政策。

6.什么时候申请退税?

答:留抵税额是个时点数,会随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每一期的申报情况发生变化。提交留抵退税申请,必须在先办理了增值税正常纳税申报(最终确定上期期末留抵税额的金额)缴款之后,并且在申报期内完成,以免对退税数额计算和后续核算产生影响。

7.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答:对实行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的纳税人,允许其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中,扣除退还的增值税税额。

【第7篇】增值税可以核定征收吗

土地增值税对房地产企业来说是税负最重的一个税种,很多企业就想到土地增值税的核定征收,什么情况下企业可以进行核定征收?

按照国税发2006 18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可以参照与其开发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当地企业的土地增值税税负情况,按不低于预征率的征收率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三)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确定转让收入或扣除项目金额的;

(四)符合土地增值税清算条件,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清算手续,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清算,逾期仍不清算的;

(五)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国家层面上仅有上述文件规定了核定征收的范围和条件,但是具体办理的程序和方法文件中并没有规定。前段时间广东省率先发布了《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在这个文件里重申了核定征收的范围、程序和方法。

《广东省税务局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延续了国税发2006 187号文核定征收规定,明确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核定征收项目的调查核实,严格控制核定征收的范围。纳税人直接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则上不得核定征收。同时对核定情形的判定、上一级税务机关核准及核定决议、备案等进行详细说明。

该文件中规定符合上述核定征收条件的,由主管税务机关发出核定征收的税务事项告知书,对房地产项目开展核定征收核查,根据不同情形,采取参照同期同类型房地产销售价格、向国土部门查询项目土地成本、根据清算项目相关的建筑面积、实体体积、占地面积等工程量指标并参照当地扣除项目金额标准等方式,核定计算收入和扣除项目金额,经主管税务机关集体审议,报上一级税务机关备案,通知纳税人申报缴纳应补缴税款或办理退税。

按照上述方式仍然无法计算征收的,可采取核定征收率方式征收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不得低于5%。但在实务操作过程中,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不得低于5%,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不得低于7%-8%。

因此,根据以上税法规定,企业符合条件的,土地增值税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但企业具体采取哪种方式,要根据企业的测算结果而定。如果测算结果高于土地增值税的最低核定征收率,企业可采取核定征收;如果测算结果低于土地增值税的最低核定征收率,作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一定要做好项目资料储备,通过合理筹划,进行查账征收来降低土地增值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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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委托代销手续费增值税

增值税留抵退税风险自查提纲

日期:2022.4.24 来源:税乎网

一、虚增进项税额

1.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开票单位与收款单位不一致或票面所记载货物与实际入库货物不一致的发票用于抵扣。

2.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运输业发票是否真实合法:是否有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非正常损失的货物(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劳务)所发生的运费抵扣进项;是否有与购进和销售货物无关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是否有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发票和国际货物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开票方与承运方不一致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是否存在以项目填写不齐全的运输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等情况。

3.是否存在未按规定开具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况。具体包括:扩大农产品范围,把非免税农产品(如方木、枕木、道木、锯材等)开具成免税农产品(如原木);虚开农产品收购统一发票(虚开数量、单价,抵扣税款)。

4.用于抵扣进项税额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否真实合法;进口货物品种、数量等与实际生产是否相匹配。

5.发生退货或取得销售折让是否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

6.从供货方取得的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是否冲减当期的进项税额。是否存在将返利挂入其他应付款、其他应收款等往来账或冲减营业费用,而不作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

7.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8.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9.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0.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1.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12.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是否抵扣进项税额。

二、虚减销项税额

1.销售收入是否完整及时入账:是否存在现金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给客户开具发票,相应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以货易货、以货抵债收入未记收入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产品不开发票,取得的收入不按规定入账的情况;是否存在销售收入长期挂账不转收入的情况;是否收取外单位或个人水、电、汽等费用,不计、少计收入或冲减费用;是否将应收取的销售款项,先支付费用(如购货方的回扣、推销奖、营业费用、委托代销商品的手续费等),再将余款入账作收入的情况。

2.是否存在视同销售行为、未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的情况: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如用于内设的食堂、宾馆、医院、托儿所、学校、俱乐部、家属社区等部门,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投资、分配、无偿捐助、赠送及将外购的材料改变用途对外销售等,不计或少计应税收入。

3.是否存在开具不符合规定的红字发票冲减应税收入的情况:发生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开具的红字发票和账务处理是否符合税法规定。

4.向购货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例如手续费、补贴、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运输装卸费等等)是否按规定纳税。

5.设有两个以上的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到其他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用于销售,是否作销售处理。

6.对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押金是否按规定计提销项税额。

7.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是否依法纳税:对增值税税法规定应视同销售征税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纳税;从事货物运输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发生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所售货物的混合销售行为,是否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8.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纳税人,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是否按规定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对不分别核算或者不能准确核算的,是否按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缴纳增值税。

9.按照增值税税法规定应征收增值税的代购货物、代理进口货物的行为,是否缴纳了增值税。

10.免税货物是否依法核算: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是否符合税法的有关规定;有无擅自扩大免税范围的问题;兼营免税项目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免税额、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是否准确。

11.是否存在不按文件规定的时间确认收入,递延纳税义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纳税人发生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12.企业是否存在不符合差额征税规定,而按照差额征税方法计算增值税的情形。

三、企业基本面风险

1、税务登记信息

登记自然人信息是否异常(年龄,外地身份证、集中注册等)、与风险人群是否关联(法、财、办)、是否关联非正常户登记信息、登记地址有无异常(一地多照,注册地址不真实等)等;

2、发票领取

领票人有无异常信息(如同一人为多户领票等)、发票增量增版时间间隔有无异常、工商、税务、一般纳税人登记、票种核定间隔时间异常、发票增量增版幅度有无异常等;

3、发票取得

有无从风险对象取得发票、取得发票品目是否与经营范围关联、取得发票品目类别占比是否异常(如一定期间取得与经营范围不符的品目占比较高)、取得发票品目变化是否异常、取得高风险项目发票等;

4、发票开具

有无开具发票给风险对象、开具发票品目是否在经营范围内、开具发票品目类别占比是否异常(如一定期间开具与经营范围不符的品目占比较高)、开具发票品目与取得发票品目是否关联、开具发票品目变化是否异常、发票增量增版后开具品目变化是否异常、开票地址是否异常、开具专票与普票占比是否异常、一般计税项目有销项没有进项、大量作废发票等;

5、纳税申报

未按期申报、申报后不按期缴纳税款、有申报比对异常项目、大量填报差额扣除项目、大量填报计算抵扣项目、虚假填报免抵退税收入、加计抵减项目申报异常等;

6、日常信息

注册地址是否真实、注册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是否盗用注册信息、是否走逃失联、是否一址多照、经营是否存在异常、雇佣员工是否真实、经营情况与注册经营范围是否一致等;

四、留抵退税申请风险

1、企业行业类型判断错误,应享受政策的没享受或者不该享受政策的享受了;

2、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增值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销售额)、资产总额填写错误,导致企业划型错误;

3、在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还是留抵退税政策的选择中,决策失误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4、未及时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公司利益受损;

5、不应申请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而申请享受带来风险:被税务机关处罚导致公司经济利益受损;公开曝光骗税案例导致企业声誉受损;本企业三年账务被税务稽查;给上下游企业带来的税务检查风险。

【第9篇】转出未交增值税是什么意思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的增值税,需要记入“其他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关于“其他收益”,这些点一定要搞清楚!

01

减征、免征、抵免部分税款

需要记入“其他收益”

前几天,有粉丝朋友问,减免的印花税需不需要记入其他收益?

一般来说,直接减征、免征、抵免部分税款等不涉及资产直接转移的经济行为,是不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也就是不需要记入“其他收益”。

但是以下2种减免税款的情况,明确要记入“其他收益”:

(1)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加工型企业根据税法规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按定额扣减增值税的,应当将减征的税额计人当期损益;

(2)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

增值税上所说的小微企业,跟企业所得税上的小型微利企业不同,一般是指工信部标准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总称。而小规模纳税人,几乎全部属于这里的小微企业。那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取得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是需要记入“其他收益”,同时缴纳企业所得税。

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9月度销售额10.3万,全部开具3%普通发票,则相应会计处理如下:

①销售发生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0.3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

②确定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时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0.3

贷:其他收益 0.3

ps: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普通发票月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的,可以享受免税优惠。开具专用发票的或超过起征点金额的,不享受免税优惠。

当然,“其他收益”除了核算减征、免征、抵免部分税,以下4项也统统记入“其他收益”中:

(1)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2)个税手续费返还;

(3)加计抵减;

(4)债务重组。

02

政府补助

“其他收益”最早就是在《企业会计准则16号——政府补助》中出现的:

第十一条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

第十六条 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营业利润”项目之上单独列报“其他收益”项目,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在该项目中反映。

注意:

“其他收益”科目只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设置,而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不设置“其他收益”科目,一律记入“营业外收入”。

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2023年收到一笔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00万元,用于奖励公司上年公司对污水处理的有效改进,则相应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 100

贷:其他收益 100

03

“三代”个税手续费返还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税务机关对企业“三代”(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的简称)个税的奖励,根据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扣缴义务人领取的扣缴手续费可用于提升办税能力、奖励办税人员”。

《关于2023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中明确指出: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为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在利润表的“其他收益”项目中填列。

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为一般纳税人,收到10600元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其中,拿出5000元用于奖励参与代扣代缴工作的财务人员,则相关处理如下:

收到个税手续费时:

借:银行存款 10600

贷:其他收益 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600

ps: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则按照3%的征收率,记入应交增值随中。进行申报时,该部分属于“未开票收入”,但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未单独列明“未开票收入”,故与开票收入合并进行填列。

奖励给财务人员时:

借:管理费用 5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0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04

加计抵减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适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取得资产或接受劳务时,应当按照《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对增值税相关业务进行会计处理;实际缴纳增值税时,按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等科目,按实际纳税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加计抵减的金额贷记“其他收益”科目。”

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为一般纳税人,属于生产服务业,2月份发生销项税20万,取得进项税15万,假设上期留抵税额为0,期初加计抵减余额为0,则当月申报时相关处理如下:

①月末结转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2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5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5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②实际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3.5

其他收益 1.5(15×10%)

ps:加计抵减入账时,凭证后最好附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表四)。

05

债务重组

债务人以包含非金融资产的处置组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和处置组中负债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处置组中资产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债务人以日常活动产出的商品或服务清偿债务的,应当将所清偿债务账面价值与存货等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记入“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科目。

案例说明:

梅松公司用自己生产的一台设备清偿债务,该笔债务账面价值500万元,该设备市场价500万,账面价值400万,则清偿债务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 500

贷:库存商品 4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7.52

其他收益—债务重组收益 42.48

ps:按照新修订的债务重组准则,此处不再确认收入和成本。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等

【第10篇】增值税特点是什么

现金为王的财务思维

习透财务语言,你的洞察更有利!

一起学注会(税法——增值税前言)

本章是《税法》考试的最重要税种之一,是本科目考试分值最高的一章,也是注册会计师执业中必须全面掌握的一个税种。

本章在每年考试中单选题、多选题、综合题一定会有命题,计算分析题有时会有涉及,每年分值一般在 20 分左右。

本章内容结构

第一节 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第二节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 第三节 税率与征收率★

第四节 增值税的计税方法

第五节 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节 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七节 进口环节增值税的征收★

第八节 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 第九节 税收优惠★

第十节 征收管理

第十一节 增值税发票的使用及管理

一、什么是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商品和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 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也称货物劳务税。

二、增值税计税方法有哪些?

直接法(扣额法)和间接法(扣税法)

从实际操作上看采用间接计算办法,即: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的纳税人,要根据销售应税行为的销售额和适用税率计算税款(销项税额),然后从中扣除上一环节已纳增值税税款(进项税额),其余额为纳税人本环节应纳增值税税款。

三、增值税的特点是什么?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商品的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6.实行价外税制度

【提示】在减税降负大环境下,有些政策与增值税特点不完全一致,如低缴高抵、加计抵减,但基本原理没有变化。

四、我国增值税历程是怎么样?

1.1994 年 1 月 1 日起:在全国范围对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征收增值税;其他销售行为征收营业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列;

2.2012 年 1 月 1 日——2016 年 4 月 30 日:营业税改增值税

【例题 ·单选题】根据增值税现行政策规定,下列业务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的是( )。

a.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电信服务

b.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出租位于境外的厂房

c.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销售自然资源位于境外的自然资源使用权

d.境外单位向境内单位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是指:

(1)所销售或者租赁的不动产在境内;

(2)所销售自然资源使用权的自然资源在境内;

(3)除(1)和(2)外,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

(4)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例题 ·多选题】根据增值税规定,下列( )行为应缴纳我国的增值税。

a.美国 a 公司向我国企业转让其在我国的连锁经营权

b.法国 b 公司将其在意大利的办公楼出租给我国企业使用

c.英国 c 公司对我国企业开拓国际、国内市场提供咨询服务

d.印度 d 公司为我国企业在印度的建筑工程提供监理服务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选项 a,属于完全发生在境内,需要缴纳我国的增值税;选项c,属于未完全发生在境外, 需要缴纳我国的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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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增值税票个个人发票吗

新年元旦献上大礼包,发票填开疑惑一次清!

一、发票填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填开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纸质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如果开具纸质专用发票,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填开不规范的发票能否作为合法凭证使用?

填开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同时,对于填开不规范的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相应处罚。

三、“购买方”栏次填写要求是什么?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销售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将购买方的四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其中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填写注册地址。电话为税务登记时留存的电话号码。

2.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在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销售方在填开发票时,购买方“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四、“销售方”信息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户”均为必填项,由销售方据实填写。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的“名称”栏填写代开税务局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税务局代码;“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五、“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销售方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名称应与实际保持一致,并准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其它特定情形:

1.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变更为“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

六、“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七、“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根据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其中:

填开稀土专用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除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外,“数量”和“单位”还有特殊要求:

1.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八、发票填开的其他要求有哪些?

“收款人”、“复核”栏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九、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要求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版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信息最多可以填写8行。超过8行时,需要填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因类型、数量较多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稀土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功能。

十、为什么我公司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勾选抵扣?

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抵扣增值税,该栏必须填写,否则无法勾选;其他情况可为空。

十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谁来开具?

视具体业务类型,分别由以下主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

1.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

2.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2023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收回全部联次原件吗?

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无法收回原发票的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因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

十三、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置?

纳税人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视不同情形和用途目的采取相应处理方法。

【第12篇】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企业

什么是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

“最多跑一次”是指纳税人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范围内的事项,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目前,厦门税务“最多跑一次”事项清单一共有207项业务,其中有越来越多的业务不仅实现了线下“最多跑一次”,还通过电子税务局实现了线上办理的新模式,最大限度让纳税人“少跑路”甚至“不跑路”!

今天小编要带大家了解的是“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办理指引,快一起来看看吧~

一、申请条件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免抵退税申报事项是指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抵退税申报业务。 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提供增值税零税率跨境应税服务的,收齐有关凭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可以在同一申报期内,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当期可申报免抵退税的出口销售额为零的,应办理免抵退税零申报。纳税人既申报免抵退税又申请办理留抵退税的,税务机关应先办理免抵退税。

二、办理材料

由于报送情形和材料较多,大家可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办理材料:

三、办理渠道

(1)办税服务厅

各办税服务厅地址、工作时间和联系电话

(2)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推荐)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登录厦门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3、选择【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进入免抵退税申报的【在线申报】模块。

4、纳税人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的《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因此下面分两种情况介绍:

(1)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

点击进入【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申报明细表】。

(2)其他跨境应税行为

分别进入【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

5、在上述模块中点击【新建】,分别进行明细录入。

6、明细录入完成后,点击进入【确认汇总表】,确认不得抵扣累加数据和期末留抵税额数据无误后,点击【确认】,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

7、汇总表生成后,点击进入【退税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确认】后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数据。

8、生成申报数据后,在左侧方框勾选生成的申报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检查生成的申报数据是否有误。

9、自检通过后,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完成免抵退税申报,另外可点击【打印报表下载】,下载打印免抵退税的申报表单。

tips:若数据自检结果为自检失败,可以在自检情况中查看自检的疑点条数,三个数字从左到右分别为总疑点条数、警告类疑点条数、错误类疑点条数,点击数字可查看对应的疑点明细信息。其中警告类疑点为允许挑过疑点,若经核实后申报数据无误,可不处理该疑点;错误类疑点为不可挑过疑点,必须点击【撤销申报数据】,再根据疑点情况修改申报错误的数据。

10、点击【申报结果查询】,可以查看本次免抵退申报的审核状态和审核流程的进度。

【第13篇】贷款利息增值税

北京在一天小雨,两天大风之后,简直一秒入冬。

翅儿听西安的财务小伙伴说,西安更是直接从夏天进入冬天,秋装都不用从衣柜里拿出来的节奏!

真是同情西安的伙伴哈,在这里,翅儿也不禁想要提醒各地的小伙伴,一定要注意保暖哦!

一晃就近年底,年关就年关,财务人本来就大的工作量,一下就变得异常巨大。

很多小伙伴和翅儿聊天说,看到公司账上还挂着几十万几百万的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太多了,真是两眼一摸黑!

内心盘点一下,里面光老板、股东的借款就60万,在年底之前要不要还回来?如果不还的话有没有涉税风险?

是的,这些个问题翅儿这段时间真是没少收到,也是因为比较典型吧,所以都想好了今天必须和大家好好说说这个话题。

作为财务,你不可能没有这样一种经历和感受吧:

老板们总有一种天然的自信,“公司的钱就是我的钱,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你财务问什么问?”

真是可笑可气又可怜……也让咱们财务伙伴倍感苦恼。

所以就有很多财务小伙伴来问:翅儿老师啊,我到底该怎么告诉老板,公司的钱不等于老板的钱呢。。。

虽然公司是老板开的,但是公司一旦成立,老板和公司就是不同的主体,老板想要把钱从公司拿出去,涉及公转私的问题。

公转私大家也多少都知道的,这两年不管是银行还是税务,都管控的特别严格,你在银行转账有限额不说,现在很多银行在办理个人卡时都非常谨慎了……

你如果直接把钱拿出去,就会牵扯到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比如,张三公司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3年年应纳税所得额500万元,需要交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剩下的500-125=375万想要装进老板的口袋,还需要缴纳375*20%=75万的个人所得税,实际能装到老板口袋的,只有300万,其他的都要交税给社会做贡献了。

这个时候老板肯定就不乐意了,可能就会说:那我从公司借钱吧,至于什么时候还再说!

如果老板想要通过借款的形式把钱从公司拿出去,这也不是不可以,只是,年底总是需要归还吧,如果不还,不好意思了,来交税吧。

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而且借款,还分一个有偿借款和无偿借款,企业如果无偿把钱借给个人:

增值税: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虽然无息,但是需要视同销售贷款服务,从借款之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并计算缴纳增值税;

若是你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则利息的增值税率适用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是3%,当然,目前咱们国家对小规模纳税人有免税优惠。

企业所得税:

企业把钱无偿借给老板股东个人使用,虽然无息,但是由于属于关联方,企业所得税上存在被纳税调整的风险。

但如果属于实际税负相同的境内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只要该交易没有直接或者间接导致国家总体税收收入的减少,原则上不作特别纳税调整。

企业与关联方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企业或其关联方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符合独立交易原则的定价原则和方法进行调整。

印花税:

印花税如果大家搞不清楚,翅儿建议大家可以把《印花税法》打印出来放在手边,隔三岔五就瞅一眼:

备注里没有包含企业和个人之间签的借款合同,所以这块不用交印花税,大家可以放心了。

那关于无偿借款呢,翅儿这里也给大家特意总结了一张导图,不清楚的可以直接看

那如果是有偿借款,更不用说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需要交税,个人所得税没有及时归还也需要交。

有偿借款里主要说一下企业所得税,企业将款项借给个人,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范畴。

企业所得税规定的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

这里翅儿必须提醒大家注意:在会计上,企业是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确认利息收入的,与企业所得税所确认的利息收入可能存在差异。

政策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政策依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话再说回来,说到老板借钱这事上,有些伙伴和翅儿说,那如果老板非要借钱,我怎么做账?后面钱回不来,老板也不给我发票,我是不是要去找替票冲账?

翅儿也问问大家,你有没有替老板收过这样的烂摊子呢?

老板非要借钱,写一张借款单附在凭证后面,上面有老板的签字,最好能写清楚借款用途,后面拿回来的发票、合同等等一系列合同都要和这个发票有关。

那我们入账的时候:

借:其他应收款—××老板

贷:银行存款

如果以后有发票,可以证明用途的。例如:采购物资之类的,就可以拿去冲抵之前的其他应收款: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固定资产/原材料等

贷:其他应收款

或者老板还钱时,会计处理: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

再次提醒大家:账上一直挂其他应收款是有风险的,这也是税务稽查的重点,每个月对外提交的财务报表就会出卖自己,所以咱财务伙伴注意下。

不过这个伙伴说到替票冲账这个事情,是很不建议的,会涉嫌虚开,或者账上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指标异常,反而给企业和自己造成很大的风险,没必要哈!

【第14篇】增值税票认证清单

发票认证抵扣是有一定的流程的,那么对于在申报前认证的增值税发票还可不可以抵扣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内容不太了解的话,那么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那么申报前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时,应当确保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

增值税申报前认证的发票还可以抵扣,报税之前可以认证增值税发票。报税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没有时间上的冲突,也没有先后顺序。但是,上一个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在上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里面反映。根据 (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可以抵扣吗?

一般纳税人认证前的增值税发票在认证后是不可以抵扣的。 没取得资格前还只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做成本不能抵扣,只有变成一般纳税人后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其他需要认证抵扣的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进口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应当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逾期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取得2023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收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实行'先比对后抵扣'。纳税人取得2023年12月31日以前开具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仍按原规定执行。小规模纳税人是不允许抵扣的。

以上就是有关申报前认证的增值税发票是否可以抵扣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15篇】增值税的附加税有哪些

请问:在什么情况下,企业不用缴纳增值税,或者收到税务局退的增值税

但是还要正常缴纳附加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这样的企业生产型企业出口货物,抵内销的情况,是需要缴纳附加税的。

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25号):经国家税务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费)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二、2005年1月1日前,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因此不是所有的附加税都是根据主税种走,这点要分清楚。

【第16篇】食用盐增值税税率

一、农产品。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挂面,、干姜,姜黄、玉米胚芽、动物骨粒,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巴氏杀菌乳》(gb 19645-2010)生产的巴氏杀菌乳、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一灭菌乳》(gb 25190-2010)生产的灭菌乳。

二、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上述货物的具体征税范围暂继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表范注释〉的通知》(国税发1993)151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并包括棕榈油、棉籽油、茴油,毛椰子油、核桃油、橄榄油、花椒油、杏仁油、葡萄籽油、牡丹籽油、由石油伴生气加工压缩而成的石油液化气、西气东输项目上游中外合作开采天然气、中小学课本配套产品(包括各种纸制品或图片)、国内印刷企业承印的经新闻出版主管部门批准印刷且采用国际标准书号编写的境外图书、农用水泵、农用柴油机、不带动力的手扶拖拉机、三轮农用运输车、密集型烤房设备、频振式杀虫灯、自动虫情测报灯、粘虫板、卷帘机、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动物尸体降解处理机、蔬菜清洗机。

三、饲料

饲料,是指用于动物饲养的产品或其加工品。具体征税范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执行,并包括豆粕、宠物饲料、饲用鱼油、矿物质微量元素舔砖、饲料级磷酸二氢钙产品。

四、音像制品。

音像制品,是指正式出版的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视盘。

五、电子出版物。

电子出版物,是指以数字代码方式,使用计算机应用程序,将图文声像等内容信息编辑加工后存储在具有确定的物理形态的磁、光、电等介质上,通过内嵌在计算机、手机、电子阅读设备、电子显示设备、数字音/视频播放设备、电子游戏机、导航仪以及其他具有类似功能的设备上读取使用,具有交互功能,用以表达思想、普及知识和积累文化的大众传播媒体。 载体形态和格式主要包括只读光盘(cd只读光盘cd-rom,交互式光盘cd-i.照片光盘,photo-cd,高密度只读光盘dvd-rom.蓝光只读光盘hd-dvd rom和bd-rom)、一次 写入式光盘(一次写入cd光盘cd-r,一次写入高密度光盘dvd-r、一次写入蓝光光盘 hd-dvd/r,bd-r)、可擦写光盘(可擦写cd光盘cd-rw.可擦写高密度光盘dvd-rw。

可擦写蓝光光盘hddvd-rw和bd-rw.磁光盘mo)、软磁盘(fd)、硬磁盘(hd),集成电 路卡(cf卡、md卡、sm卡、mmc卡、rr-mmc卡、ms卡、sd卡,xd卡、t-flash卡、记 忆棒)和各种存储芯片。

六、二甲醚

二甲醚,常温常压下为具有轻微醚香味,易燃、无毒、无腐蚀性的气体。

七、食用盐

食用盐,是指符合《食用盐》(gb/t 5461-2016)和《食用盐卫生标准》(gb 2721-2003) 两项国家标准的食用盐。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年37号)

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区别(16篇)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先来看一下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以及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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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增值税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