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增值税查询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查询,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第1篇】增值税查询
增值税发票防伪措施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2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调整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
1. 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
2.专用异型号码
(1)防伪效果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2)鉴别方法
直观目视识别。
3.复合信息防伪
(1)防伪效果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
(2)鉴别方法
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
税务总局于2023年11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8号),调整增值税普通发票防伪措施。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及右上方的字符(№)使用灰变红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2.鉴别方法
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和字符(№)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和字符(№)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发票代码图案原色
原色摩擦可产生红色擦痕
(三)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国家税务总局于2023年12月发布了《关于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82号),自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启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相关防伪措施如下:
1.防伪效果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使用光变油墨印制,直视颜色为金属金色,斜视颜色为金属绿色,显示效果明显、清晰。
2.鉴别方法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税徽在目视观察下光学入射角分别为90度和30度时,呈不同颜色。(如下图所示)
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为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操作步骤如下:
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首页显示:
1. 纳税人依据取得的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需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的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根据纳税人查验的票种,其输入的校验项目也不相同,其中: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开具金额(不含税);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不含税价;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车价合计;
(4)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和校验码后6位;
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增值税专用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
2.查验结果说明:
(1)发票状态为正常: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2)发票状态为作废: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3)不一致: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4)查无此票: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5)验证码失败: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6)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7)验证码请求失败:可能原因如下: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税务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8)查验失败: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3.不同查验结果的展现示例如下:
不一致
查无此票
4.其他有关说明:
(1)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在次日进行查验。
(3)由于存在纳税人离线自开票的方式和发票电子数据的数据同步周期(至少1天)问题,在线进行发票查验可能存在滞后情况。
(4)发票查询条件页面中,当票面信息包含“校验码”时,为保证查询的准确性,请严格按照票面信息输入“校验码”的最后6位数字。
(5)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6)本平台仅提供所查询发票票面信息的查验结果。如对查验结果有疑议,请持发票原件至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鉴定。
【第2篇】国家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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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使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年第18号
为方便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以下简称“电子发票”),现就我市纳税人使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推行工作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7〕31号)规定,纳税人可自愿选择使用电子发票或纸质发票。纳税人开具电子发票,可选择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或自主选择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目前已在我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名单详见附件)。
02
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应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版式文件的生成、打印、查询、交付、电子签章制作等基础服务。
03
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平台有义务为企业发票数据保密,不得利用企业发票数据进行商业盈利活动。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
2023年7月5日
附件:
已在深圳市税务局备案的电子发票第三方平台名单0705
【第3篇】增值税票普票查询
今天我们主要讲讲的怎么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具体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首先我们平常用的网站是这个,而增值税发票查询是不能在这个平台查询的。
如果你用这个查询增值税发票,会有如下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到下面这个网站查询。
说到这,很多小伙伴实际查询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傻傻分不清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发票代码、什么是发票号码。
如上图所示,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10位数字;右上角是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8位数字。当然,图中我们也标出了发票密码的位置。
然后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查询啦,切记开具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哦!
昨天老板给了小编一张发票,小编就差点搞晕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很简单呢?
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购买假发票,收到假发票要及时上交举报哦,尤其企业,切记远离假发票,近些年来国家对假发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最高判处死刑,所以企业要提早预防风险!
在喧嚣的经济中与税完美邂逅,给你不一样的财税视角!
【第4篇】安徽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近日
安徽三联木艺包装有限公司
首次收到由广东省试点纳税人
开具的
增值税全电专用发票
并率先完成了
该张全电发票的入账确认工作
该份发票
是我市纳税人纳入
全电发票受票方试点范围后
取得的第一份全电发票
标志着市税务局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
首次验收成功
记者从市税务局获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规定,从7月18日起,包括蚌埠市纳税人在内的全省纳税人作为受票方,可接收由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和广东省(不含深圳市)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全电发票”。自此,无需领用ukey、无需做票种核定、无需领用纸质发票,依托可信身份体系和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覆盖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的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来了。
今后我市纳税人可以接收试点地区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带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带有“普通发票”字样的“全电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和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既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接收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上述发票,也可取得销售方以电子邮件、二维码等方式交付的“全电发票”。
据悉,“全电发票”与传统纸质发票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和效力,由于采用最先进的技术,在有效防范假发票上大大超越了传统纸质发票的同时,也提升了便利性。
今后纳税人开业后,无需申领专用税控设备和进行票种核定,信息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发票额度,按照全新管理流程,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全量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入账归档一体化,财务管理信息化。
为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市税务局采取“集中预先辅导、随票全面覆盖、网格兜底保障”的组合式措施,有序推进“全电发票”受票扩围试点工作成功上线。
什么是“全电发票”
一起了解下!!!
“全电发票”新颜值长这样哦~
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
全电发票新亮点
解读01 票样形式更简洁
取消了发票密码区、发票代码、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销售方信息栏从发票的左下角调整至右上角。
解读02 票面动态二维码
纳税人可通过扫描全电发票动态二维码查询发票的实时状态,如打印次数、红冲信息、退税信息等。
解读03 发票票号(自动赋码)
解读04标签化
票面左上角标签处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特定业务(包括: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
发票查验途径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
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对全电发票的信息进行查验。
来源:蚌埠发布
【第5篇】宁波增值税发票查询
12366纳税服务热线热点问题
近期,小编通过广东12366纳税服务热线收集了纳税人缴费人咨询的优惠政策、办税指南、操作指引、申报方式等问题,并分析了其中的热点内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
收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没有发票专用章是否有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通过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格式为ofd格式,为方便纳税人预览,公共服务平台同时提供pdf预览版下载功能,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查阅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
个人出租不动产能否委托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规定,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3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规定,自2023年12月21日起,在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四川、宁波和深圳等11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其中,宁波、石家庄和杭州等3个地区已试点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以下简称“电子专票”)的受票方范围扩至全国。
自2023年1月21日起,在北京、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大连、厦门和青岛等25个地区的新办纳税人中实行专票电子化,受票方范围为全国。
符合规定的新办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申领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4
收到赔偿款是否需要开具发票?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5
忘记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在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
6
员工已在个人所得税app中填写好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是否还需要另外报送纸质表给单位?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四章第二十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纳税人通过填写电子或者纸质《扣除信息表》直接报送扣缴义务人的,扣缴义务人将相关信息导入或者录入扣缴端软件,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扣除信息表》应当一式两份,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签字(章)后分别留存备查。
因此若员工在手机app中填写专项附加扣除信息,不再需要报送纸质表给单位。
7
个人所得税app收入纳税明细查询中的'收入″包含哪些项?是税前收入还是税后收入?
答:目前个人所得税app支持查询综合所得四项收入,即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四项收入。通俗来讲,收入为不扣减任何费用、扣除的“毛收入”。不包括税法规定的不征税收入,也不包括不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范围的收入。
8
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2%手续费返还是否需缴纳增值税?
答: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办公室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第6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网址
按照总局最新规范及信息安全要求,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旧版增值税发票认证信息查询及通知书开具功能已关闭。
那么,企业每月开了多少张发票?
哪些进项发票勾选抵扣了?
怎么查?
下面小编梳理了查询渠道
一起来看看~
一、查询企业每月开票信息
通过“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查询--发票信息查询”模块查询。
纳税人可以根据查询条件,选择发票票种种类进行查询。该模块支持“按销方”和“按购方”分别查询企业的开票信息和收到的发票信息。
同时,发票状态支持复选功能。
如果要全部导出开票数据,不要勾选序号,可一次性导出开票数据。
在发票明细上方还可查看发票合计数。
二、查询企业勾选抵扣发票信息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后,点击进入“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模块查询。
提醒:如纳税人进入电子税务局找不到“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功能菜单,需要先进行授权操作,具体操作详见2020-04-26推文“关注!电子税务局全新升级之“用户授权功能”篇”。
在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可查询未勾选或已勾选的各种类型增值税发票。
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即可查询到相关发票信息,你学会了吗?
【第7篇】河北增值税发票查询
编者按:虚开犯罪的一个特点在于其隐蔽性,有的虚开犯罪案件可能数年间都未被税务、公安机关发现。不过,由于发票本身环环抵扣、留存的特点,一旦案发,行为人依然需要面临刑事风险。不过,我国《刑法》规定的不同情形下的追诉期限制度,如果该案未被公安、司法机关发现并立案,那么存在因超过追诉期限而不予追诉的情形。本文即就虚开犯罪的行为日、共犯问题、追诉期限问题予以研究,以供读者更好地判断虚开犯罪的追诉期问题。
一、案例引入:5起因过追诉期决定不予起诉的虚开案例
《刑法》第87条规定了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分别是五年、十年、十五年和二十年。但是,由于在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相关犯罪中,涉及多个时间节点,如:虚开发票之时、抵扣税款之时、税务机关立案检查之时、公安机关立案检查之时,是否会影响到追诉期限的计算,存在疑问。
同时,由于虚开犯罪中,涉及虚开方、受票方、联络方等多个当事人,彼此之间有的被年侦查,有的暂未被立案,相应的追诉期限是否会影响,也有疑问。因此,本文从“12309中国检察网”上搜集了5份因过追诉期而决定不起诉的《不起诉决定书》,对相关问题逐一予以研究。
(一)税务机关迟延两年移送公安,致使已过追诉期
被不起诉人李某某是福建**航空旅游用品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案的重要时间节点如下:
1、虚开发票。2023年11月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李某某为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增加成本,以8%的手续费找到陈某某,让陈某某给其虚开发票。陈某某让徐州**纺织有限公司向福建**航空旅游用品有限公司虚开品名为棉布的增值税发票8份;虚开品名为棉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8份。涉案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共计2449349.58元,涉案增值税款416389.42元。
2、抵扣税款。2023年3月至2023年4月,李某某将该26张发票以正常的增值税发票到税务机关抵扣。
3、税务行政处理。2023年5月8日,浦城县税务局稽查局对福建**航空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作出《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处罚决定书》,追缴增值税416389.42元、企业所得税420978.96元,对该企业偷税行为处罚款416289.42元。
4、税务机关两年后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时已过追诉期。2023年9月4日,南平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浦城县公安局受理后于2023年9月9日以涉嫌逃税罪立案侦查。案发后,李某某主动投案。
检察院经过审查,认为该虚开的犯罪事实已过追诉期,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二)遗漏虚开发票的同案犯,到案时已过追诉期
本案的基本事实是:
1、袁某某让王某某虚开发票并抵扣。2023年11月,袁某某让王某某为其经营的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同时许诺给予王某某开票费。2023年1月28日,王某某让自己的公司向袁某某的公司虚开4张增值税专用发票。2023年3月13日,又为袁某某虚开1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上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合计人民币448,504.26元,税额总计人民币76,245.74元,价税合计总计人民币524,750.00元,被不起诉人王某某非法获利6万余元。经勃利县税务局查询,以上发票中勃利县**公司已认证抵扣税额共计人民币61,600.89元,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61,600.89元。
2、公安立案侦查遗漏王某某。2023年,公安机关对袁某某、李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案立案侦查,未对王某某进行立案侦查。
3、王某某于2023年6月25日被抓。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某作案时间是在2023年,认定的犯罪数额为虚开税额人民币76245.74元,抵扣税额人民币61600.89元,根据《刑法》第205的规定,应适用的量刑档次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从2023年王某某作案到2023年6月25日被抓,已经过了七年,超过了法律规定的五年期限,应对王某某不再追诉。遂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检察机关同时指出,王某某给国家税款造成的损失,已向国家税务总局勃利县税务局提出检察意见。
(三)公安部云端下发虚开线索,立案时已过追诉期
葛某某是保定市某公司的负责人。
1、2023年底,保定市某有限公司从网上购入150万元的钢材,在收到货后卖家无法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葛某某同意后,由会计刘某某找开票公司虚开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50万元,其中税款数额为217948.73元。
2、2023年3月,上述虚开的发票完成申报抵扣进项税款。
3、2023年12月13日,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接到公安部云端下发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线索,涉及某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定市满城区公安局于2023年12月13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某公司于同日补缴税款及滞纳金等共计499767.15元。
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为21万余元,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刑法》第87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之规定,该案已过追诉期限。决定对葛某某不起诉。
(四)税务处理五年后公安机关立案,已过追诉期
刘某某是山西**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1、接受虚开的发票。2023年11月21日,刘某某在无真实交易的情况下接受河北邯郸肥乡县**贸易有限公司虚开的9份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票面金额888587.01元,税金151059.78元,均用于抵扣税款。
2、税务行政处理。2023年6月25日,阳泉市郊区税务局对山西**机电制造有限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该公司已补缴了所欠税款151059.78元。
3、公安机关立案。2023年12月13日,侦查机关将该案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检察机关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虚开税款金额不足50万元,应当对其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经过五年的不再追诉。该案案发时是在2023年11月21日,侦查机关于2023年12月13日立案侦查,已过五年追诉期。遂对刘某某作不起诉决定。
(五)虚开发票五年后才被立案,已过追诉期
顾某某是土默特右旗**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经营煤炭批发,本案的基本事实是:
1、给刘某某虚开发票。2023年12月份,经营煤炭的刘某某以煤炭销售缺少增值税专用发票,让顾某某帮忙购买。2023年12月27日,顾某某让蔡某某从包头市**有限公司向土默特右旗**有限责任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份,金额854700.86元,税额145299.14元,价税合计100万元。
经国税局证实,以上增值税专用发票均认证抵扣且虚开。
2、给达某某虚开发票。同样的操作,2023年12月,经营煤炭生意的达某某因需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让顾某某给其虚开。2023年12月23日,包头市**有限公司将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到达某某的公司,金额991453元,税额168547元,价税合计116万元。
经国税局认证,1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在2023年12月全部认证抵扣且虚开。
3、公安机关立案:包头市公安局于2023年3月13日立案侦查。
检察机关认为,顾某某的上述犯罪行为,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依法不再追诉。遂作出不起诉决定。
(六)小结:虚开发票追诉期问题多
总结以上五个案例,不难看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中涉及追诉期的问题不少,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追诉期的起算时点、追诉期的中止时点、税务机关与公安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上。本文将首先逐一研究这些问题,然后对如何判断一项虚开行为的追诉期予以梳理。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期判定及相关问题
(一)如何判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之日”
《刑法》第89条规定,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一般来说,《刑法》第205条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只要行为人有《刑法》第205条第3款规定的“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的行为之一,即实施了犯罪行为。据此,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犯罪日”即为虚开的发票从相应的税务电子信息系统被开具出来之日,包括纸质的发票或电子的发票,追诉期限也从该日开始起算。
随着最高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张某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明确,不具有偷逃税收的目的,其行为未对国家造成税收损失,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不宜认定为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需要考虑其骗取国家税款的要素和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结果。那么,能不能据此认为虚开犯罪属于《刑法》第89条规定的“继续状态”,而从抵扣税款之日起开始起算追诉期限呢?
本文认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的结果作为构成虚开犯罪的要件,并不影响虚开犯罪的追诉期限从“虚开”行为之日起算。首先,《刑法》第89条规定的犯罪行为具有连续性、继续性,指的是具有不法性的犯罪行为产生的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危险具有连续性、继续性,例如非法拘禁、侵占等。但发票开具完成之后,该不法行为就结束了,不存在连续性和继续性。其次,申报抵扣税款的行为本身不具有不法性,造成对国家税款的危险或者危害的,是虚开的发票而不是申报抵扣的行为。
就实践中来看,上述《不起诉决定书》中,有的并未载明抵扣税款的时间,只是简单说明抵扣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例如,在“刘某某虚开不起诉案”中,检察机关仅说明其抵扣了税款。说明抵扣行为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影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定罪,但对追诉期没有影响。
(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法定刑如何判定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是一项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的重罪。不过,并不意味着所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最高法定刑就是无期徒刑。依据《刑法》第205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之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根据其虚开的税款金额的不同,加重情形不同,最高的法定刑也不同。具体的情形,将在本文第三部分予以详细说明。
(三)共同犯罪中遗漏的共犯如何处理?
在本文第一部分的第二个案子“王某某虚开不起诉案”中,即出现了未处理同案犯导致王某某一直未被立案,最终过追诉期。在虚开犯罪中,通常有上下游多个企业、不同身份作用的当事人,如开票方、受票方、介绍人等。有的暴力虚开团伙向下游多家乃至于数十家企业虚开发票,牵连范围广。这种情形下,易出现在同一起虚开犯罪案件中,有的如开票方被抓,但受票方一直未被纳入立案侦查的范围;有的因线索收集原因,有的证据充分的受票方被抓,有的则尚未被立案。在这种情况下,各行为人的刑事追诉期分别独立计算,并不干扰。
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的《蔡金星、陈国辉等(抢劫)不核准追诉案》(检例第23号)中,就体现了共同犯罪中不同行为人的追诉期独立计算的观点。该案系一起6人通谋共同入市抢劫案,1991年4月18日公安机关对其中的三人进行立案侦查,该三嫌犯于2023年9月21日、2023年12月8日到案。期间供出尚有同案犯三人,其中一人已死亡,另外两人于2023年3月9日被抓。最终,由于已过20年追诉期,地方检察院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但未获批准,对其不再追诉。
因此,在虚开案件尤其是范围广、牵连多的团伙案件中,各行为人的追诉期分别计算。
(四)税务机关立案检查是否中止追诉期限?
《刑法》第88条明确规定,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其中,并不包括税务机关。
由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犯罪属于行政犯,通常由税务机关先发现线索、先立案检查或稽查,然后再移送给公安机关。但实务中税务机关的检查和稽查通常耗时久、时间长,可能跨度两、三年。在这种情形下,如果税务机关迟延移送案情给公安机关、或者税务机关没有移送导致公安机关获取线索迟延,会导致过追诉期限,无法在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本文的第一、第四个案例中,都出现了税务机关在期限内先立案稽查,然后等税务机关有处理结论后再移送,结果导致过追诉期。在第一个案例“李某某虚开不起诉案”中,李某某在2023年11月至2023年1月29日期间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发票,税务机关于2023年5月8日就作出了《税务处理决定》和《税务处罚决定》,但直到2023年9月4日,税务机关才向公安机关移送。在第四个案例“刘某某虚开不起诉案”中,税务机关于2023年作出了税务处理和处罚,但直到2023年公安机关才获取相关线索,立案侦查。
因此,如果税务机关未能及时移送相关案件,可能导致案件过追诉期不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五)刑事追诉期已过的税务行政处理
刑事追诉期已过,行为人不再受刑罚的制裁,但不意味着行为人没有税务行政上的处理。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52条的规定,对于偷税、抗税、骗税行为,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没有税款追征期的限制,因此,行为人依然要补缴税款,缴纳滞纳金。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刑事追诉期
(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同情形下的“法定最高刑”
1、刑法规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
刑事追诉期与犯罪的法定最高刑紧密相关。《刑法》第87条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理解所谓的法定最高刑,首先需要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法定最高刑属于法定刑,即该犯罪在刑法中规定的量刑幅度中最高的一档,与具体的犯罪行为最终被法院判处多少刑罚(即宣告刑)不同。法定刑不考虑认罪认罚从宽、坦白、自首、立功等从轻、从宽情节。
第二,法定最高刑根据刑法规定的量刑情节不同,同一个罪名内部也有区别。例如,根据《刑法》第205条的规定,根据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法定最高刑,分为三档,即:
(1)最普通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情节的认定
首先是入刑标准。依据2023年4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56条的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因此,根据最新的《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低标准为: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造成国家税款损失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其次是“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较大”;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认定为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的“数额巨大”。
因此,结合《刑法》第20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定罪量刑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8〕226号)的规定,本文将逐一讨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期。
(二)虚开税款数额在50万以下(不含):追诉期为五年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十万元以上,或者实际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五万元的,可以立案追诉。但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下(不含五十万元)的,其法定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追诉期限为五年。超过五年的,不再追诉。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2023年4月《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更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入刑标准变为两个,选择适用,即:(1)虚开的税款数额为十万元以上的,此处指的是虚开发票的票面税款数额,注意与价税合计的金额相区分;或者(2)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五万元以上的,此处指的是行为人利用虚开的发票抵扣税款、骗取出口退税的实际税款金额。相较于过去的入刑标准,实质上是有所提高。
(三)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追诉期为十五年
虚开的税款税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五十万元以下(不含二百五十万元)的,可以认定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应当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据目前《刑法》的规定,应当适用十五年的追诉期限。
首先,根据《刑法》第99条规定,刑法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都包含本数。因此,《刑法》第205条规定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包括十年有期徒刑,其法定最高刑为十年有期徒。
其次,《刑法》第87条规定的追诉期限中,明确规定是“(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因此,结合第87条、第99条的规定,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数额较大的情形中,虽然只沾上了十年有期徒刑的门槛,也应当适用十五年的追诉期。
不过,本文认为目前刑法的法定刑和追诉期制度的协调尚有问题,集中表现在第87条规定的“不满五年”、“不满十年”和与《刑法》分则部分的“五年以下”“十年以下”刑期存在不协调的问题,例如:
(1)大量法定最高刑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适用十年追诉期,使得追诉期与其社会危害性不匹配。
(2)部分罪名不同情节的追诉期不匹配。例如非法拘禁罪的三档法定最高刑分别是“三年以下”、“十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其追诉期是“五年”、“十五年”、“十五年”,第二档和第三档追诉期相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追诉期为“五年”、“十五年”、“二十年”,直接跨越了“十年”的追诉期。
本文认为,结合《刑法》总则对追诉期限规定的目的来看,应当作出修改,使得追诉期限与罪行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匹配,将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下”、“十年以下”的犯罪归入五年、十年的追诉期内,更为合理。
(四)虚开的税款数额在250万元以上:追诉期为二十年
虚开的税款数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最高法定刑为无期徒刑,因此追诉期为二十年。
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的,已过追诉期限但检察机关认为必须追诉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予以核准。值得注意的是,仅在追诉期限为二十年的情形下,可以报请核准,在其他期限的情形下,并无超期后报请核准的规定。
(五)不受追诉期限限制、追诉期的中断
1、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情形
《刑法》第88条规定了两类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情形,即:
(1)在侦查、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审判之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在此种情形下,应当局限为公安、国安、检察机关、法院。普通的税务机关立案稽查,并不属于此类。
(2)侦查、司法机关有过错,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即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公安、检察、法院应当立案没有立案的。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并非被害人提出控告,而是由他人提出举报等情形,则不属于此类情形。
2、追诉期限的中断
《刑法》第89条第2款规定了追诉期限的中断,即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的追诉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在虚开犯罪中,有的企业可能多次、长期接受他人虚开或者给他人虚开发票,与税务行政处罚的处罚时效不同,追诉期限因犯新罪而中断,重新起算。
四、小结
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因其具有隐蔽性等原因,可能长期未被税务、公安机关所发现。如果虚开的税款数额不大,不足50万元的话,可能因超过五年追诉期限,不再受刑事追诉。不过,虚开增值税发票的税款数额超过50万元,则追诉期限变为十五年乃至二十年,一般而言,在目前以大数据、各部门协同办案的情形下,则很难逃脱刑法的制裁。
【第8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真伪查询
拿到一张发票如何才能辨别真伪呢,今天就和大家一起分享一下如何查验发票真伪。
第一步 登录平台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
第二步 安装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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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 输入信息
安装完成根证书后,再次进入平台,输入发票相关信息,点击查验就可以。
注意:平台支持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电子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线查验。
发票查验你学会了吗?
【第9篇】安徽增值税发票查询
转发给所有会计:完整版2022全电发票操作指引图解流程,收藏备用!
说到这个发票的抵扣勾选及申报,红冲、出口退税以及成品油发票等等,这些都是日常财务工作中经常会处理的,现在全电发票来临,就需要财务会计知道这个全电发票的抵扣勾选,红冲以及成品油发票的操作方法了!
今天在这里就跟各位财务会计人员整理了超详细的全电发票操作指引图解流程,十分详细!
完整版2022全电发票操作指引图解流程
一、系统登录操作流程
税务数字账户介绍
三、抵扣勾选操作图解步骤
1、勾选抵扣的操作流程
2、不抵扣勾选的操作步骤
3、抵扣勾选统计操作步骤
4、申报操作
完成抵扣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申报抵扣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申报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申报比对通过后税控设备解锁。
四、退税勾选操作流程
1、退税勾选操作
2、退税勾选统计
3、退税统计操作步骤
4、出口退税办理的操作流程
纳税人完成退税勾选确认后,该发票可以作为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依据。纳税人可在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出口退税业务,办理流程与原有流程一致。
五、代办退税的流程
1、代办退税勾选
2、代办退税统计的操作步骤
六、成品油相关操作流程(油类经销企业)
1、购进数据选择操作
2、购进明细查询步骤
七、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步骤
八、回退税款所属期的操作
好了,上述就是全电发票操作全部流程了。希望对大家日常发票勾选抵扣有帮助哦。
【第10篇】湖南省增值税普通发票查询
q1:登录界面中,系统要求输入税务ukey密码时,出现错误信息为“口令锁定”,错误代码为“09d10b”的提示,且开票人无法进入开票软件。
口令锁定
解答:税务ukey密码已被系统锁定,纳税人需前往主管税务机关解锁。
q2:在开票页面弹出提示信息:您正在降版使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按国家税务总局要求降版后禁止使用该功能,请将税收编码升级至xx.0版本后再继续操作?
税收编码升级
解答:在开票软件登录界面查看已安装开票软件版本号,是否与湖南省税务局官网http://hunan.chinatax.gov.cn上的开票软件版本一致。如果版本不一致需下载最新版本重新安装。如果版本一致,进入开票软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模块,查看左上角编码表版本号是否为最新版本号,如不是,点击该页面下【编码下载】按钮,下载最新编码;如下载不成功,完全卸载开票软件(需要删除安装目录),再重装,或者前往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导入最新编码表。
q3:纳税人开具发票时,页面提示“已过开票截止日期,禁止开具”。
已过开票截止日期,禁止开具
解答:1.进入开票系统,点击“数据管理/数据处理/汇总上传”或在软件首页的流程导航窗口中,点击“汇总上传”按钮,进入汇总上传窗口。
2.点击“上报汇总”按钮进行发票数据上报汇总操作。
3.点击“反写监控”按钮,系统会进行发票监控数据信息反写税务ukey操作,对税务ukey进行清卡操作。(以上操作需每月进行一次)
q4:开具的电子发票没有套印发票专用章?
增值税电子发票
解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所以通过增值税开票软件(税务ukey版)开具的电子发票均没有发票专用章。
q5:如何查看电子发票验证签章?
解答:通过数科ofd阅读器查看并打印电子发票(查阅电子发票的ofd阅读器为专用阅读器,数科ofd阅读器安装软件必须通过湖南省税务局官网下载)。
右键点击红色印章
查验签章
【第11篇】河北增值税发票查询网
近日,河北农村一大叔
将自家房顶打造成700平方米生态菜园
引发关注。
10月29日,当事人王玉洪告诉记者,为打造房顶菜园,建房时就把承重、防水和排水问题考虑进去了。“现在猪肉、鸡肉、鸡蛋和菜都是自给自足。一开始我也不会种菜,就跟村里的菜农请教,别人种什么我就跟着种,边种边学,辣椒、茄子、西红柿、生菜、韭菜、白菜、萝卜、豆角、玉米等都种。这些菜不卖,都是自家吃,吃不完的可以送亲戚朋友,喂鸡喂猪,也不浪费。”
王玉洪在网上晒出房顶菜园,有网友被吸引后上门吃菜,为此,王玉洪将自家库房改造成民宿,接待那些上门吃菜的客人。
王玉洪在打理菜地
55岁农村大叔打造700平方米房顶菜园引关注
今年55岁的王玉洪住在河北保定山后村,每天的生活就是打理自己的房顶菜园,喂喂鸡喂喂猪,早晚有空的时候也做直播给网友看看他的菜园,跟网友聊聊天。这样的生活王玉洪过了三年多,是他喜欢的。
说起房顶菜园的由来,王玉洪告诉记者,他原本在大城市卖电器,以前一心都扑在生意上,又很喜欢吃垃圾食品,几年前患上了肾病,肌酐超标严重之后,他开始注重健康饮食。“我在老家有三块宅基地,我妈的、我的和我儿子的,共850平方米。2023年,我们用宅基地自己建了房子,当时就想着要充分利用空间,在房顶打造个菜园种菜。”
刨除一百多平方米的院子,王玉洪最后建成的房屋有700平方米房顶,有的是平房有的建了两层,最后,他在房顶修建了专门种菜的水泥池,还修了花架、凉亭、玻璃暖房和鸡舍、猪舍、鸽舍,留出了过道,在比较空的地方也放了种植箱,形成了一个生态菜园。
“2023年下半年,我的菜园就开始种上白菜了,2023年开始养鸡养猪养鸽子,目前有41只母鸡、1只公鸡和四五十只鸽子、两头猪,都是养来自己吃的。公鸡已经吃了3只了,原来有4只,猪也杀过好几次了,一般是过年前杀猪,过完年再买小猪崽回来养,母鸡下的蛋也会孵小鸡继续养。”
建房时考虑过房顶菜园的承重、防水和排水问题
把菜园从平地挪上屋顶要考虑的问题不少,王玉洪说,当时他自己也查了很多资料,考虑怎么解决房顶的承重问题、防水和排水问题。“当时找了建筑施工队我也跟他们说了我要在房顶上种菜,建房时钢筋混凝土框架都加粗加密了,还加了暗梁,防水用的是两层油毡外加五厘米的水泥保护层,排水也都没问题,我还建了三个化粪池,收集人畜粪便,经过发酵沉淀处理后把这些肥水用来浇菜。”
王玉洪平时就住在二楼,推门出来就是菜园,有网友担心其养鸡养猪会又吵又臭。对此,王玉洪表示,其实在农村家家户户都养鸡养鸭,“母鸡下蛋就会咯咯叫,公鸡还会打鸣,但在农村这种声音很正常,不算吵,这就是乡村生活。我在鸡舍猪舍里填了田园土,比如动物的粪便也会用田园土埋上,算是堆肥,猪舍和鸡舍堆的粪土越来越多了,每年元宵节后我会清理一次,把这些粪土清出来种菜用,给猪舍鸡舍又铺上新的土。这样处理后其实猪舍鸡舍都很干净,不会臭,有一点味道也是能接受的。”
有网友被房顶菜园吸引后上门吃菜
有了这个菜园后,王玉洪喜欢上了这种自给自足的田园生活,干脆全心侍弄菜园,把生意交给儿子。
“一开始我也不会种菜,但村里很多人都种菜,我就跟村里的菜农学,人家种什么、什么时候种我也跟着种,一边种一边学,慢慢地就会了。现在就根据时令和自己的喜好种菜,种过辣椒、茄子、西红柿、玉米、生菜、韭菜、香菜、萝卜、白菜、豆角等,都是自己吃,不卖,邻居谁家想吃点菜也会直接来我这儿摘,不收钱。吃不完的时候,也送给亲戚朋友,用来喂鸡喂猪,甚至番薯叶和一些菜秧子我还用来堆肥,都不浪费。冬天天气冷了,露天的菜园子我就不种菜了,在玻璃暖房里种,暖房长8米、宽3.4米,基本上种的菜也够自家吃。”
2023年,他把房顶菜园的视频传到网上,没想到吸引了不少网友关注,还有不少网友过来吃他自己种的菜,后来他把原本囤货的库房改造成了民宿接客。“一开始就有一些退休的大城市网友看了我的视频说想吃我种的菜,过来后也不想住旅馆还住我家。当时有个老太过来,我和老伴还让出房子打地铺呢。”
2023年改建后,王玉洪现在有10间房可以对外接客。“大多是看到我的菜园被吸引过来后又介绍朋友过来的。我这里也不分工作日和节假日,来的人就按人头收费,一人100元住一天一宿,除了酒水、肉和厨师我不提供,可以在这里自己采摘、做饭吃,米、面、油、蛋都有,也有厨房。不会做饭的我可以找村里人帮他们做,只要给人家工钱就行,一顿几十元。”
目前,王玉洪的短视频账号有38万粉丝,大家叫他“房顶哥”,平时,除了种菜、直播,也有不少网友请教他如何种菜,他也很乐意教。“现在的生活我很满意,这个菜园就跟花园一样,相当于我就住在花园里,环境很好,我平时浇水摘菜也都很方便,菜都是现摘现吃,都是绿色蔬菜。有了这个菜园,我基本上能自给自足,需要买的东西很少,直播、做民宿也能赚些零花钱。”
这样的田园生活,
你向往吗?
综合:北京青年报、荔枝新闻
来源: 长城新媒体
【第12篇】北京市增值税普票真伪查询
北京密云县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由于增值税发票的作假问题越来越多,国家税务局为了严打这一情况,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加强发票管理,税务总局依托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发了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单位和个人可以登录全国统一的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对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3篇】福建省增值税发票查询
关于采用 “非接触式”渠道为主办理税费业务的通知
尊敬的丰泽区纳税人、缴费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较为严峻,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防止交叉感染,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疫情防控期间我局将主要采用“非接触式”举措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税费业务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非接触式”渠道办理
请您在办理税费业务时,优先选择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等“非接触式”途径,我们将全力做好在线咨询服务,解答您线上办理税费业务时遇到的疑难问题,确保您顺畅办税。
(一)常见涉税业务
请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http://etax.fujian.chinatax.gov.cn/)通过“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业务办理功能进行涉税业务办理。
(二)个人所得税申报缴纳。
如需办理个人所得税相关申报业务、企业扣缴及代理申报,请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自然人申报请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https://etax.chinatax.gov.cn/)或者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办理。
(三)自然人发票代开
1.如需代开发票(非自然人房租发票),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
1)支付宝。登录“支付宝发票管家”(支付宝首页搜索“支付宝发票管家”),进入“发票代开”(选择“开发票-商家代开”),城市选择“泉州市”,所属城市税局选择“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税务局”,按照操作流程进行开票。
2)微信。进入微信的“我-支付(或者服务)-城市服务-税务-福建发票代开业务-发票代开”。
2.如需自然人房租发票,可登录福建省税务局(登录界面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选择“我要办税-自然人房租发票代开”,按照流程申请开具。
(四)增值税发票网上申领
如需申领发票,可按照以下步骤网上直接申领:
1.申领:进入开票软件,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发票-发票申领”进入发票申领页面,选择发票类型,输入申领信息后点击“申领”按钮。
2.查询: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申领管理—申领状态查询”可查询申领状态,申领成功后即可到“网上领票”进行发票下载。
3.下载:点击“发票管理—发票领用管理—网上领票”点击“查询”按钮,勾选需要下载的发票卷,可进行发票下载。
如果您需要申领纸质发票,在相应模块申领后,可选择o2o邮寄送达。
(五)跨区域涉税事项(外来建安预缴)
如需办理外来建安预缴,可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跨区域涉税事项套餐”办理。事项办结后,税务局涉税事项办理人员会根据业务不同和办税人员的需求,采取邮寄或者系统推送的方式。您也可以加入外来建安税企qq联络群(qq号:172499879)进行咨询。
(六)社会保险费费种登记(企事业单位)
如您需办理企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费种登记,可在完成单位参保登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后直接拨打预约电话1:0595-28390099、预约电话2:0595-22112681、预约电话3:0595-22112059直接办理。(备注:因系统升级,3月18日12:00~3月30日24:00该业务暂停受理)
(七)简易处罚涉税事项
如您需办理简易行政处罚,可通过登录福建省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法律追责与救济事项→违法处置→简易行政处罚。”
(八)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
如需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业务,可通过以下途径自助办理。(备注:因系统升级,3月17日20:30~3月30日以下渠道将暂时关闭)
1.微信公众号:关注“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微办税—申报缴纳与查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在线缴费即可。
2.扫码缴费: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社保业务选择界面,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即可自助办理相应险种的申报缴费。
3.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选择“移动办税—办税—申报缴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缴纳”办理。
二、涉税咨询
如果您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途径线上咨询。
1.拨打预约电话1:0595-28390099、预约电话2:0595-22112681、预约电话3:0595-22112059、咨询电话:0595-22153201进行咨询。
2.加入“税事远程帮”qq号(qq号:2448273185、1145521981)进行咨询。
3.拨打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进行涉税咨询。
三、现场业务办理
对不具备网上办理条件,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办理的特殊紧急事项实行预约办税,请提前半天拨打预约电话预约办理时间。
办理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和出行码。(“健康码”为绿色,“行程码”显示未到中高风险地区且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涉税事项时,请自觉佩戴口罩、保持安静,接受体温检测。不佩戴口罩或发现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者,将暂不允许进入办税服务厅办理业务。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国家税务总局泉州市丰泽区税务局
2023年3月13日
【第14篇】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查询
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除特殊情形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的纳税人。
tips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现行为超过500万元)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的,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为一般纳税人。
区别
计税方式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税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a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
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货物适用税率13%,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销项税额=100×13%=13万元
进项税额=80×13%=10.4万元
应纳税额=13-10.4=2.6万元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
#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举个栗子:
# 一般纳税人b #
2023年1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100万元(不含税),当月购进货物80万元(不含税)。
应纳税额=100×3%=3万元
税率和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税率13%、9%、6%以及0四种,一些特殊业务可以按简易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征收率3%、5% 。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增值税征收率3%、5%。
增值税纳税期限不同
一般纳税人
以月为纳税期限,特殊情况除外。
小规模纳税人
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定,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增值税发票使用不同
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按基本税率开具,简易计税方法下按征收率开具。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服务等,一般只能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定行业或情形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除外),不符合特定行业或情形需要去税务机关代开专用发票,只能按征收率开具。
账务处理不同
一般纳税人
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
只需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不需要设置上述专栏及除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外的明细科目。
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物资、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注明的增值税额,应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费用,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核算。
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转为一般纳税人?
当然是可以的,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一是自愿申请,只要满足有固定场所和依法建账这两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自愿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被动申请,如果纳税人在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就必需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那么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嘛?
这个目前是不可以的。
注册公司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500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15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从2023年1月1日起,将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2.看买方
如果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使可以税局代开专票,但很多大公司都需要13个点或者9个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用来抵扣),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3% ,建议选择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公司是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5.看优惠
查看公司所在行业能否享受销售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软件企业增值税超税负返还,或者农产品等增值税优惠政策,如果能享受,建议选择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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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篇】四川省增值税发票查询
成都温江区增值税电子发票真伪查询防范措施会增加什么成本?oa系统改造的成本、申请人填写发票号码的时间成本(这种隐形成本难以计量、容易被忽视,但可能是比较大的),或者建立excel台账,也会增加人工成本。
因此,对于电子发票重复报销一事,各家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来制定防范措施。
对于超过一定金额(譬如1万元)的电子发票,可采取台账备查或查重等方式予以防范;对于小额零星的电子发票,则可通过其他补充控制,比如规定电子发票报销时限、事后抽查、严惩故意重复报销员工等方式来加以控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第16篇】企业增值税发票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是一个查询各类电子发票、纸质发票的专业平台。
可查验全部的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电子、纸质发票,以及新出的全电发票),我们收到商家开具的发票后,可在这个平台手动查验真伪。
发票查验的时间范围,是在开具时间的5年内,每份发票每天最多可查验5次,超过5次就只能第二天再查了。
但是对于企业来说,发票不止要验真伪,还需要对发票进行查重,以及发票台账导出,三者缺一不可!
可以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来解决!会计先配置完善功能,收到员工拿来报销的发票后,打开该系统,扫一下发票二维码,自动查重验真。
异常的发票会有警示,正常的发票将会生成台账保存,台账可随时下载以备查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