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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21:08:25 查看人数:90

【导语】增值税纳税人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纳税人,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纳税人(16篇)

【第1篇】增值税纳税人

1.1 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

无论单位还是个人,只要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就会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大小,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有什么不同呢?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上有下列六点不同:

(1)旧政策: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权利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领购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领购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除外),如购买方索取确有需要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新政策: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不受行业限制。

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什么注意事项?

(一)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特别说明

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愿原则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并发布)相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三)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只要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规定该行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一当期进项税额。因此,一般纳税人要密切关注进项税额,尽量取得合法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只能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含税的销售额换算公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含税销售额换算成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换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4)享受税收优惠的待遇不同。只有作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才可能享受到增值税起征点的税收优惠,只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才可以享受月销售项15万元(季销售额 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可能适用起征点的优惠和小微企业免税优惠。

新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由现行月销售额10万元提高到15万元。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的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免税普票,在转一般纳税人之前的销售额中超过500万的部分,可以享受免税。

(5)纳税期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通常为一个季度,纳税人也可以选择按月纳税,而一般纳税人(除金融业外)纳税期限最长为1个月。

(6)会计核算的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必须健全,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否则后果很严重,要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是不是纳税人想选择成为一般纳税人就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不想成为一般纳税人就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身份呢?不是的。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了各类行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否则,后果很严重。

【第2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基本税率

增值税是我国的一个重要税种,小规模公司就不多说了,正常是按照3%征收,从事不动产租赁的公司按照5%征收,但是疫情期间年度开票500万之内免征增值税,但是仅仅针对开普通发票的情况,如果企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要全额征收,并不享受免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而且适用于5%税率的行业也不能享受免税政策。

简单说完了小规模的增值税税率我们就来讲一讲一般纳税人公司的增值税税率,大家可能会有一个误区,认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只有6%、9%和13%三个税率,并且服务业的统统为6%,生产销售行业都是13%,诸如交通运输行业都是9%,真的是这样的吗?咱们数据说话:

看到了吧,一般纳税人不光有免税的,还有0%的税率。

销售货物的也有9%的税率,服务业也有13%和9%的税率,所以行业和某一个税率并不是绝对对应的,而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所以,各位小伙伴,如果您也经营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在开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开错了税率,否则真的很麻烦。

【第3篇】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外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外籍个人等。

土地增值税的纳税对象为: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属物连同国有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所取得的增值额。

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以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税法规定的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计税依据。

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非房地产开发企业扣除: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房地产开发企业因印花税已列入管理费用中,故不允许在此扣除。

【第4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通知书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销售额是多少?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需要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是否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因此,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如何知道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四川省网上办税服务厅上可以通过查询了解一个企业是不是一般纳税人。进入网站,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和纳税人名称即可查询。

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连续12个月累计销售额如何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2号)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因此,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不是指会计年度,而是跨年度累计。比如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这连续12个月就是一个经营期。

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会自动转为一般纳税人吗?

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什么情况下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也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1、其他个人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个体工商户以外的自然人,不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主要是指很少涉及或缴纳增值税,只是偶尔一次或两次的销售行为超过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这样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以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单位或个人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除自然人外,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如果需要继续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要提交申请说明,由于其判定需要税务机关进行,所以请到办税服务厅提交不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申请。

强转纳税人如何申报?如何转为正式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逾期未办理的,则会被强转。强转纳税人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是调整税种,由小规模的3%调整至适用税率,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申报表,只是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转后,纳税申报期限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强转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5篇】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增值税继续减免,情况是否属实?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增值税继续减免,情况是否属实?小规模纳税人开普票免征增值税政策,于2023年12月31日截止,因此很多人都比较关注2023年,增值税是否能继续享受普票减免政策,就在最近,网上都在流传2023年增值税继续享受减免政策,那么情况是否属实?

截止目前为止,税务官网并没有发布任何关于开普票继续增值税减免的相关通告,所以一切都需要静待佳音,等待税务官网通告,以官网通告为准。增值税开普票减免增值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在税收方面优惠力度是非常大的,出具这个税收优惠政策,主要还是因为疫情原因,导致很多小微企业倒闭,国家为了扶持小微企业,所以才出具的这个增值税减免政策。虽然目前疫情已经放开,但是各地经济发展要想恢复如初还需要段时间,所以增值税普票减免政策,也是有可能继续减免的,但也有可能恢复到3%税率。

说到税收优惠政策,很多地区为了提高当地财政收入,都有出具地方税收优惠政策,以此来吸引更多企业入驻,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例如我们常听到的“核定征收”税收优惠政策。核定征收最近几年是非常的火,其超低的税率,是企业以及个人节税首选,都选择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户去开展业务,虽然很多地区都已经暂停了核定征收,但是依然还是有些地区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的。

例如目前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注册在税收园区,最低0.5%税率核定个税,年开票限额500万,行业基本不限制。

例如:以个体户开票500万,0.5%税率核定个税,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3*3%=14.56万(普票免征)

附加税:14.56万*6%=0.87万(普票免征)

个税:500万/1.03*0.5%=2.42万

开专票总纳税:17.85万,开普票总纳税2.42万。

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户,享受核定征收,要求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就不再能享受核定征收政策,政策详情,以及更多疑难问题,详情可以关注了解。

【第6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

1.采购环节巧筹划

企业在物资采购环节是否有筹划的技巧呢?答案是肯定的。经总结,采购环节中可以运用如下纳税筹划技法。

一、发票管理力面。

①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②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即收购单位和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款项时开具的发票,如产品收购凭证),开具发票时,必须按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复写、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有关联次加盖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采购物资时必须严格遵守《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税法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

③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规定填开《农产品收购凭证》。

二、税收陷阱的防范。

避免在采购合同中出现诸如:“全部款项付完后,由供货方开具发票”此类条款。因为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原因,采购方往往不会付完全款,而根据合同这将无法取得发票,不能进行抵扣。只要将合同条款改为“根据实际支付金额,由供货方开具发票”,就不会存在这样的问题了。

此外。在签订合同时,应该在价格中确定各具体的款项包含什么内容,税款的缴纳如何处理。例如,因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外),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就没办法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通过谈判将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货物的价格压低一点

三、增值税进项税额确认的筹划。

自200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专用发票所列明的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抵扣时限,不再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1995]015号)中第二条有关进项税额申报抵扣时限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抵扣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日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证通过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违反抵扣进项税额的。税务机关将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购货对象的选择。

税收是进货的重要成本,从不同纳税人手中购得货物,纳税人所承担的税收是不一样的。例如,一般纳税人从小规模纳税人认购的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出增值税发票,增值税不能抵扣(但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外)。因此,采购时要从进项税能否抵扣、价格、质量、何时何种方式付款(考虑资金时间价值)等多方面综合考虑。 五、购货运费的筹划。

①购进固定资产的运费不能抵扣增值税,而购进材料的运费则可以抵扣。采购时应予以考虑。

②随同运费支付的装卸费、保险费等杂费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采购时要予以考虑。

③购进材料物资等发生运费、售货方名称要求与运费发票开票方名称一致,否则,购货方不能抵扣运费进项税。 六、选择合适的委托代购方式。

工业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需要大量购进各种原、辅材料。由于购销渠道的限制,工业企业常常需要委托商业企业代购各种材料。委托代购业务,分为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和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两种形式。两种形式均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但其财务核算和纳税利益各异。

受托方只收取手续费的委托代购业务是指:①受托方不垫付资金;②销售方将发票开具给委托方,并由受托方将该发票转交给委托方;③受托方按销售实际收取的销售额和增值税额与委托方结算货款,并另外收取手续费。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按收取的手续费缴纳营业税;委托方支付的手续费作为费用,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受托方按正常购销价格与购销双方结算是指:受托方接受委托代为购进货物,不论其以什么价格购进,都与委托方按约定的价格结算,在购销过程中受托方自己要垫付资金。

这种情况下,受托方赚取购销差价,按正常的购销业务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支付给受托方的代购费用视同正常购进业务,符合规定的抵扣条件时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工业企业而言,由于第二种代购方式支付金额允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而第一种代购方式支付的手续费不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那么从纳税利益的角度看,一般来说,第二种代购方式优于第一种代购方式。

2.专利、非专利技术指导与相关培训的纳税筹划

韩国lpdk公司是一家专门生产显示器回扫线圈的电子企业。2000年,该公司与北京某国有电子集团合资成立了中韩合资北京lpdj电子部品有限公司。由于韩国lpdk公司的技术在世界属于领先地位,技术成分较高,因而在北京公司投产经营之初,双方约定每季度由韩国lpdk公司派专门技术人员来华对北京公司的技术骨干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生产中发现的问题,并组织一场全体技术人员的培训。对于韩国技术人员来华的技术指导与培训,北京lpdj公司每次向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41.35万元。截止2003年年底,北京公司累计向韩国lpdk公司支付技术指导费661.6万元人民币。

案例分析

对于这笔技术指导费支出,北京lpdj公司在每次向韩国公司支付时,依据营业税税目中的“服务业”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营业税,即每次代扣韩国lpdk公司在华技术指导服务的营业税=41.35×5%=2.0675(万元),四年累计代扣税款33.08万元。在税务专家对该公司进行涉税风险诊断时,对于该公司的这笔涉税业务操作,专家们认为,通过合理筹划,可以达到减少税款支出的目的。

筹划方案

通过对该项业务涉税流程的分析,专家们提出:由于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不但要针对中方技术人员提出的问题进行技术上的指导,还要对全体技术人员开展一次最新技术操作的培训,而技术指导与培训在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上是存在差异的。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国税函?眼1995?演156号)的规定,技术指导应依照“服务业”税目适用5%的税率,而《营业税税目注释》中所称的文化体育业中的培训包括各种培训活动(见《营业税问题解答(之一)》第十五条),因此韩国技术人员向中方提供的培训活动应依照“文化体育业”适用3%的税率。显然,由于这两种活动之间存在的税率差,通过将北京公司向韩国公司支付的技术指导费重新界定为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将支出总额在这两者之间合理划分,可以达到合理减轻该涉税业务整体税负的目的。

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在具体操作上,根据专家的建议,企业财务可通过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约定韩国技术人员每次来华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主讲一次培训会议,中方就这两项服务分别支付劳务费0.5万美元和4.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4.135万元和37.215万元。这样,中方每次代扣韩方技术劳务的营业税=4.135×5%+37.215×3%=1.3232(万元),比筹划前少缴税款0.7443万元。按照此方法操作,以北京公司之前支付给韩国lpdk公司的661.6万元技术指导费为例,只需缴税21.1712万元,合计节税=33.08-21.1712=11.9088万元。

应当说明的是,由于该公司在2000年到2003年已经按照5%的税率代扣了韩国公司33.08万元的营业税,对于该项已经履行的纳税义务无法再予以改变,任何试图通过变动合同等文件资料的方式达到划分劳务性质,少缴税款的举措都已经超出了纳税筹划的既定范围而成为一种偷逃税的违法行为,毕竟超前性是纳税筹划的一个根本属性,纳税筹划应体现的是“筹”而非“补”。针对此,北京公司应按照专家提出的筹划思路,尽早与韩国公司重新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在以后的应税劳务的提供中,尽可能合法地少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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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是多少钱

今年受疫情影响,相关税务机关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下调为1%,但还有几天就恢复到3%了,目前相关政策文件已经出来了,所以企业还剩几天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了。

增值税调回3%意味着什么呢?对于企业来说相关的税率升高了,明年增值税变为3%相比今年税率提高了2%,那么附加税也由今年的0.06%(减半征收)变为0.12%了,总税率增加了2.12%。那么对于有些企业来说税负压力自然就变大了,但有些企业增值税税负压力增加了相应的所得税就少了。所以企业应该把握行业热点,合理运用好政策,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和规划。

增值税是在对商品在流传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一种流传税,意思就是商品增值了才增收增值税,比如一件商品从厂家手里到商家手里中间会经过很多渠道商,也可能只有一个渠道,有些没有甚至会更多,比如a-b-c,a卖出是5元,b是5元买进12元卖出,那么到c这就是12元了,中间7元就是增值的部分,就会对这7元征收增值税。

增值税也是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或者服务的个人或者单位就其增值额征收的税种,也是我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总税收的60%以上。我国采取的是分税制,其中 50%为中央财政收入,50%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当期应纳增值税=当期不含税销售收入总额×3%(增值税征收率)

那么增值税税率恢复到百分之三,企业如何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企业可以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减税降费,有些地区当地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对于企业来说是提高企业利润的一种手段。对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有财政返还奖励政策,在地方留存的基础上返还50%-90%到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具体政策可以私信或者评论,也可以多多关注小编。

声明:本文转自公众号《税晓通》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额

震惊!4月1号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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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刚国家税务局发布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这对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真是个好消息。疫情爆发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3%,去年因受疫情影响增值税降低到1%征收,现在更是迎来了天大的好消息,增值税直接免征,也就是说年营业额500万以内的小规模纳税人不需在缴纳增值税

那现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企业最大的税负就是企业所得税了,如今增值税免增收,那附加税也因此消失了。因此现在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的小规模的税负压力直接减少一半。

除了国家出台的政策以外,还有就是地方政府税收优惠政策。

企业入驻园区享受当地园区的扶持政策,园区非常欢迎企业入驻当地,所以对于企业的行业和地域几乎没有太大限制。

有限公司返税政策:企业在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企业在园区内申报纳税,就可以在园区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具体政策:

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比例为50%,地方政府拿出留存部分奖励返还企业75%-90%。

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比例40%,地方政府拿出留存部分奖励返还企业75%-90%。

园区奖励款下发非常及时,当月缴纳税款,下月奖励返还到对公账户。

大多数政策是针对于企业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来进行返还奖励,企业纳税体量越高,返还比例也就越高。

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

把个体企业建立到税收园区就可申请享受核定征收政策,申请核定后个税税率在1.2%左右,综合税率在0.3%-1.2%。现如今小规模企业更是免征增值税和附加税。

现在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企业应把握机会合理运用,从而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壹点》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9篇】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表2023

2023年最新最全的增值税税率表,最新最全的税收优惠都总结全了,全部打印出来学习,先看重点:

1、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来了!

2、增值税13%→9%,9%→6%,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3、最新三大税种12个“税收洼地”,考虑税筹的不要错过!

4、最全优惠!增值税,免征!今天起,这43种情况都不交增值税了!

5、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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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1、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4、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5、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1)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2)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3)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我们具体来看:

提醒:开票软件重大升级,目前小规模纳税人暂继续执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文件的优惠政策,待正式文件公布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预征增值税是一种出于税款均衡入库需要的预交方法,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税率或者征收率重新进行计算和申报。

注:自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目前该优惠暂时继续执行,待正式文件公布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5、退税率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的规定,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目前出口退税率为13%、10%、9%、6%、0%五档。

举个例子

【案例】外贸企业a于2023年3月15日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5日,又购进一批货物,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30日,a将上述两批货物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4月30日。对于这种情况,应如何确定两批出口货物退税率?

答:3月15日购进的出口货物,已按调整前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应执行调整前16%的退税率。

4月15日购进的出口货物,按照调整后13%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应执行调整后13%的退税率。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③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2

增值税13%→9%,9%→6%

老会计是这样税筹的!

增值税税率13%能变9%?9%能变6%?其实并不神奇,很多老会计,都是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实现为企业节税的目的!今天就带大家具体看一看!

注:导图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务依据。

除了可以通过改变业务操作形式来达到节税的目的,还可以利用纳税人身份、税收优惠、税收洼地等方式进行节税。下面就讲讲三大税种的12个税收洼地!

3

最新三大税种12个“税收洼地”

考虑税筹的不要错过!

三大税种的“税收洼地”都有哪些?我们总结了12条特定地区的优惠政策,详见下图:

注:导图中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务依据。

1、提醒1

利用税收洼地筹划的4点风险不可不知!

1、结合企业自身情况,考虑当地营商环境和税收政策,更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2、要衡量地方政策与税收征管是否有冲突,衡量政策的可持续性。

3、通常税收地方留成返还的前提是缴纳的税款要达到一定的标准,需结合自身情况考虑是否能够达标。

4、合法合规运营,“空壳”公司风险大。

2、提醒2

财税[2017]36号,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新疆国际大巴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新疆国际大巴扎文化旅游产业有限公司从事与新疆国际大巴扎项目有关的营改增应税行为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已经到期,暂时没有延续政策。

4

增值税,免征!

今天起,这43种情况都不交增值税了!

1、会计必须知道,这些人免征增值税

个人和个体户发生应税行为的销售额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免征增值税;达到起征点的,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注:虽然目前没等来税局延长税率时间的文件,但是开票软件软件于2023年12月31日更新了!更新内容1%税率延长至2023年12月31号!!!

疫情期间,为了支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以及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免征政策,虽然文件规定到2023年12月31日,但目前的答复口径是暂时继续执行,需要等正式文件公布后以正式文件为准:

2、会计必须知道,这18种情形免征增值税

几点提醒:

1、免征增值税,只能开普票不能开专票哦。

2、直接减免不需要计提减免的增值税,应全部计入收入。

3、同时符合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和其他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按照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填写申报表。

3、会计必须知道,这17种情形不征增值税

4、会计必须知道,其他增值税税收优惠

1、直接减征

是指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符合国际政策规定的,在销售时对其计算的应纳税额,直接给与减征。

2、加计抵减

增值税加计抵减优惠政策适用两个行业:

从应纳税额中抵减加计抵减额的方法如下:

3、即征即退

根据规定,对于按照规定申报缴纳税款且符合规定的,由税务机关在征收税款时,按规定全额或部分予以退还。主要有全额退税、限额退税、超税负退税以及按比例退税四种方式,详见图。

4、先征后退

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的一种税收优惠

5、先征后返

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

了解了增值税的各种优惠政策,那么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呢?请往下看。

5

增值税减免税优惠的会计处理!

会计不知道,没法干活!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梅松讲税,税台等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怎么交增值税

我们都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开票季度不超过45万(仅普票,但是专票也占票量),这句话怎么理解呢?打个比方,季度开了普票44万,由于小于45万,所以免征增值税。但是普票专票一共开了44万,其中普票开了35万,专票开了9万,虽然没有超过45万,但是需要针对专票9万来征增值税。

另外,季度一共开了46万,其中普票30万,专票16万,季度票量大于45万,所以无论普票还是专票都是需要交增值税的。这点是各位老板都要清楚的。

所有优惠的只是增值税,不包含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按2.5%征收企业所得税。100万-300万部分,实际按5%征收,超过300万部分最高25%,而海南最高仅按15%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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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某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7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模拟二

一 、单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的是( )。

a、税收法定原则

b、税收公平原则

c、税收效率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2、

某旧货经营单位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2月销售旧货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50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20000元,该单位未放弃减税,则该旧货经营单位2023年2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1359.22

b、1372.55

c、2038.83

d、3876.86

3、

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对部分资产盘点后进行处理:销售边角废料,取得含税收入82400元;销售2023年2月购入的小汽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2100元;销售2023年进口的生产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120000元。假设企业当月无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以下关于企业上述业务的增值税处理,正确的是( )。

a、销售边角废料应缴纳增值税1584.62元

b、销售小汽车应缴纳增值税10476.07元

c、销售生产设备应缴纳增值税2307.69元

d、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4446.93元

4、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的是( )。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商务辅助服务

c、市场调查服务

d、娱乐服务

5、

甲实木地板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外购已税实木地板,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为8万元,增值税1.36万元;当月领用实木地板用于继续生产实木地板,已知本月期初库存外购已税实木地板5万元,期末库存外购的已税实木地板2万元,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实木地板厂当月可扣除的外购实木地板已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0.25

b、0.3

c、0.15

d、0.55

6、

甲高档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自产高档香水精8吨,当月移送6吨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高档香水10吨,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180万元;当月移送1吨高档香水精用于继续生产普通护肤品5吨,全部对外出售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6万元;剩余的1吨高档香水精留存仓库待售。已知甲厂同类高档香水精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万元每吨,高档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甲高档化妆品厂当月应缴纳消费税( )万元。

a、55.5

b、27.3

c、57

d、66

7、

位于市区的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内销与出口业务。2023年1月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34万元,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增值税50万元,当期出口货物免抵税额8万元,取得增值税出口退税款6万元。该企业2023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 )万元。

a、10.08

b、9.36

c、6.96

d、6

8、

某进出口公司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30万元(折合人民币,下同),并支付境内复制权费5万元。进口化妆品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费2万元,保险费0.2万元,为进口化妆品而向自己的采购代理人支付劳务费用0.3万元;另外委托运输公司将此批货物从海关运往公司,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万元、增值税0.11万元。已知该批化妆品进口关税税率为10%,则该公司进口此批化妆品应缴纳关税( )万元。

a、3.72

b、3.85

c、3.22

d、3.25

9、

某油气开采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开采原油6万吨,当期对外销售5万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5000万元;另将剩余1万吨用于开采原油的时候加热和修理油井。在开采原油的同时开采天然气100万立方米,当期对外销售80万立方米,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50万元,另将剩余20万立方米用于换取一批机器设备,则该油气开采企业2023年2月应缴纳资源税( )万元。(已知原油、天然气适用的资源税税率为6%)

a、311.25

b、371.25

c、309

d、369

10、

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是( )。

a、盐场的盐滩用地

b、盐矿的矿井用地

c、企业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

d、企业厂区以内的铁路专用线用地

11、

下列各项中,不征收耕地占用税的是( )。

a、占用菜地建房

b、占用园地建房

c、占用鱼塘从事非农业建设

d、占用养殖水面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

12、

2023年年初,张某有两套住房,其中一套原值为100万元的住房用于自己居住,另一套原值为120万元的住房,于当年5月31日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给李某,租期一年,每月不含税租金5000元。已知当地政府规定计算房产余值的减除比例为30%,则张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 )元。

a、0

b、5400

c、1400

d、200

13、

下列有关契税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销售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b、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经批准转让房地产时,由房地产转让者补交契税,计税依据为补交的土地使用权出让费用或者土地收益

c、承受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土地使用权,并用于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免征契税

d、国家机关承受土地、房屋用于办公的,免征契税

14、

某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于2023年3月将其开发的老项目商品房全部出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3000万元。建此商品房支付的地价款和按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合计8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600万元;与该商品房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包括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70万元,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证明,并能按开发项目计算分摊)。当地省政府规定的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并且该房地产开发企业采用简易办法计算增值税,则该房地产开发企业应缴纳土地增值税( )万元。(不考虑印花税和地方教育附加)

a、286.5

b、304.5

c、374.25

d、338.25

15、

2023年3月,张某从汽车销售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买轿车一辆供自己使用,支付不含增值税的价款300000元,另随购买车辆支付工具件价款2000元、零部件价款1000元,车辆装饰费5000元,控购费3000元,汽车销售公司代收保险费9000元(由汽车销售公司开具统一发票)。则张某应缴纳车辆购置税( )元。

a、30683.76

b、30940.17

c、31452.99

d、31709.40

16、

根据车船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车船中,不属于车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摩托车

b、非机动驳船

c、挂车

d、拖拉机

17、

甲企业由于经营不善,将本企业价值100万元的办公楼向银行抵押,从银行取得抵押贷款80万元,签订借款合同。由于甲企业资金周转困难,到期无力偿还贷款本金,按照贷款合同约定将办公楼所有权转移给银行,双方签订产权转移书据,按照市场公平交易原则注明办公楼价值为100万元,银行另支付给甲企业20万元差价款。已知借款合同印花税税率为0.05‰,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5‰。针对上述业务,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500

b、550

c、605

d、540

1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关于企业所得税税率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b、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无实际关系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c、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d、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应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个人获赠的礼品应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

a、企业通过价格折扣、折让方式向个人销售商品(产品)和提供服务

b、通信企业对个人购买手机赠话费、入网费,或者购话费赠手机

c、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反馈礼品

d、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

20、

a国一居民总公司在b国设有一分公司,某纳税年度,总公司在a国取得所得600万元,在b国分公司取得所得300万元,分公司按30%税率缴税,但因处在b国税收减半优惠期,而向b国政府缴纳所得税45万元,a国所得税税率为25%,按照限额饶让抵免法,则a国应对总公司征税( )。

a、175万元

b、160万元

c、150万元

d、145万元

21、

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纳税担保范围的是( )。

a、税款

b、滞纳金

c、保证金

d、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

22、

根据税务行政法制的要求,下列各项中,不具有税务行政处罚主体资格的是( )。

a、省税务局

b、国家税务局

c、省税务局的稽查部门

d、县税务局

23、

根据税务行政法制的有关规定,下列事项中,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以股东个人名义申请行政复议

b、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c、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税务机关依法,经上级税务机关批准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

24、

下列有关税务行政诉讼原则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

a、人民法院可以审查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税务行为是否合法

b、当事人可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税收保全措施

c、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只有部分管辖权

d、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执行职务不当,给当事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

二 、多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

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有( )。

a、购进的货物用于公司的交际应酬

b、因管理不善损失的不动产所耗用的建筑服务

c、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对应的交通运输服务

d、购进的娱乐服务

2、

下列各项业务中,不能按照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的有( )。

a、以外购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

b、以外购的已税高档手表为原料生产的高档手表

c、以外购的已税游艇为原料生产的游艇

d、以外购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3、

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购进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10万元、增值税税款18.7万元,委托乙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加工成2吨高档香水,支付不含税加工费3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乙企业同类高档香水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8万元/吨,当月加工完毕,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收回全部高档香水,乙企业按规定代收代缴了消费税。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将收回高档香水的80%用于继续生产高档化妆品,剩余20%全部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金额37.44万元。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已知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下列关于此项业务税务处理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23.4万元

b、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60万元

c、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52.56万元

d、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为26.4万元

4、

根据烟叶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在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的单位和个人是烟叶税的纳税人

b、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向烟叶销售者收购付讫收购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

c、纳税人收购烟叶,应当向烟叶收购地的县级地方税务局或者其所指定的税务分局、所申报纳税

d、烟叶税实行定额税率

5、

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b、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8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c、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的,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的土地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d、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未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权证或地下土地使用权证上未标明土地面积的,按地下建筑垂直投影面积计算应征税款

6、

城镇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下列关于实际占用面积确定方法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面积为准

b、尚未组织测量,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c、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纳税人无需申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以证书所载面积纳税

d、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7、

a企业财务费用中记载2023年共支付利息1200万元,其中有300万元是向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还有500万元为向其他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非关联企业不是金融企业),已知:a企业权益性投资为1500万元,向非关联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年利率统一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4.8%,则下列关于a企业财务费用的说法正确的有( )。

a、支付银行贷款的利息3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b、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500万元可以据实扣除

c、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0万元

d、向非关联企业支付的借款利息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56万元

8、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

a、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进行借款,在建造期间的合理的利息支出应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b、企业依法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的专项资金,准予扣除

c、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租赁期限均匀扣除

d、由企业统一制作并要求员工工作时统一着装所发生的工作服饰费,可以作为企业合理的支出给予税前扣除

9、

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个人转让股权,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b、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c、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股权原值不得扣除

d、以现金出资方式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10、

根据个人转让股权的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视为有正当理由( )。

a、能出具有效文件,证明被投资企业因国家政策调整,生产经营受到重大影响,导致低价转让股权

b、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兄弟姐妹

c、将股权转让给其能提供具有法律效力身份关系证明的外祖父母

d、相关法律规定,并有相关资料充分证明转让价格合理且真实的本企业员工持有的不能对外转让股权的内部转让

11、

下列关于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纳税人妻子作为唯一代步工具的一辆小汽车不在税收保全措施的范围之内

b、税务机关对单价4000元的沙发,不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c、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也同时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

d、税收保全措施是强制执行措施的必经前置程序

12、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 )。

a、税务检查证

b、税务调查报告

c、税务检查通知书

d、税务事项通知书

13、

税务行政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违反税收征收管理秩序的行为,当场作出下列税务行政处罚决定的,给予的处罚符合规定的有( )。

a、对公民张某处以20元的罚款

b、对公民李某处以60元的罚款

c、对甲企业处以600元的罚款

d、对乙企业处以2000元的罚款

14、

以下关于税务行政诉讼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在税务行政诉讼案件中,作为被告的税务机关只有应诉权,即只能当作被告,且不能反诉

b、一旦当事人提请行政诉讼,税务机关的相关行政行为应当中止

c、税务行政诉讼不适用调解

d、只有经过税务行政复议不服的当事人才可提请税务行政诉讼

三 、计算问答题 ( 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

甲商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入材料一批,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金额30000元。

(2)从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支付价税合计金额4680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0000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电脑5台,合同中约定,每台电脑不含税售价为5000元,本月20日收取全部货款,电脑于下月发出。

(4)销售调制乳、鲜奶分别取得含税销售收入11232元、10848元;销售蔬菜取得销售收入20000元。

(5)销售空调并负责安装,取得含税空调销售收入3000元,含税安装劳务收入234元。

(6)将一栋上年底取得的仓储出租,租期6个月,每月租金10000元,当月收取全部含税租金总额600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计算该商场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2)计算该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

甲小汽车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各类小汽车,其中b型小汽车的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60000元/辆,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75000元/辆;2023年10月甲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销售本企业当年年初购进的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l辆小汽车,取得含税销售额93600元。

(2)按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销售自产的3辆b型小汽车,因对方晚于约定支付货款,另收取3510元延期付款利息。

(3)将4辆c型小汽车委托某商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规定每辆不含税售价70000元。当月商厦平价销售,并与本企业结算不含税货款280000元,取得本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企业按照不含税销售额的5%向商厦支付了14000元的返还收入,取得商厦开具的普通发票。

(4)将新研制生产的d型小汽车5辆奖励给本企业中层干部,每辆生产成本为20000元,d型小汽车尚无市场销售价格。

(5)用自产的6辆b型小汽车,投资于乙企业,取得对方30%的股权。

(其他相关资料:甲企业当期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为50000元;a、b、c型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分别为5%、9%、12%;d型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消费税税率为3%;上述相关票据均已经过比对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相关资料,按顺序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

(2)计算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

3、

某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在2023年、2023年发生如下业务:

(1)2023年1月1日通过竞拍取得县城一处占地面积为200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出让金3500万元;

(2)自2月份开始在取得的该土地上建造写字楼,支付工程款合计为1500万元,并于当年8月31日完工;其次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5%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对方按实际收取的工程款开具发票;

(3)与该开发项目有关的销售费用40万元、管理费用60万元、财务费用100万元,其中财务费用中包括向金融机构贷款利息支出80万元以及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20万元,利息支出能够提供金融机构贷款证明,并且能够按照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

(4)当年12月销售写字楼的70%并签订了销售合同,取得含增值税销售收入合计9800万元;2023年2月份剩余30%开始对外出租,签订为期3年的租赁合同,约定每年收取不含增值税租金120万元,当年实际取得不含税租金收入80万元。

已知:当地规定计征土地增值税时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4%,契税税率为3%,该房地产开发公司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要求:

(1)简要说明主管税务机关于2023年2月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理由;

(2)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

(3)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

(4)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

(5)计算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6)计算上述业务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

4、

中国公民李某每月工资9000元,任职于境内甲企业,同时为乙企业的个人大股东,2023年1~12月取得以下收入:

(1)取得保险赔款3000元。

(2)取得甲企业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10000元。

(3)购买福利彩票,一次中奖收入20000元。

(4)取得不含税兼职收入3000元,按照合同约定相关的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报酬的单位负担。

(5)5月份因持有某上市公司股票而取得红利12000元,已知该股票为李某去年1月份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

(6)7月份甲企业购置一批住房低价出售给职工,李某以26万元的价格购置了其中一套住房(甲企业原购置价格为50万元)。

(7)8月将其拥有的两处住房中的一套(已使用7年)出售,不含税转让收入200000元,该房产买价90000元,另支付其他允许税前扣除的相关税费8000元。

(8)10月份乙企业为李某购买了一辆小轿车并将所有权归到李某名下,已知该车购买价为300000元,经当地税务机关核定,乙企业在代扣个人所得税税款时允许税前减除的数额为100000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全年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2)针对李某取得的兼职收入,支付报酬的单位应该为李某负担的个人所得税。

(3)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4)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5)李某低价从单位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6)李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7)乙企业为李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四 、综合题 ( 本题型共2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2月份发生如下生产经营业务:

(1)为生产免税产品,购入一批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5000元,增值税2550元,支付运输企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含税运输费1万元,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组织优秀员工外出旅游,支付旅客运费20000元,取得相应的运输凭证。

(3)对外出租自己的一台生产设备,租赁合同中约定租赁期限为5个月,2023年2月份一次性收取全部不含税租金收入18000元。

(4)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一台a型号自产机器设备,取得价税合计金额为25740元,该设备当月尚未发出。

(5)将2台a型号自产机器设备投资于乙企业,取得乙企业10%的股权;另将b型号自产机器设备赠送给丙企业,该型号机器设备无同类市场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3000元,成本利润率为10%。

(6)因管理不善丢失一批以前月份购入的食用植物油(已抵扣进项税额),账面成本为5200元。

(其他相关资料:上期留抵税额5000元;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2、

某生产化工产品的公司,2023年全年主营业务收入25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300万元,营业外收入240万元,主营业务成本6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460万元,营业外支出210万元,税金及附加240万元,销售费用120万元,管理费用130万元,财务费用105万元;取得投资收益282万元,其中来自境内非上市居民企业分得的股息收入100万元。

当年发生的部分业务如下:

(1)签订一份委托贷款合同,合同约定两年后合同到期时一次收取利息。2023年已将其中40万元利息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年初签订一项商标使用权合同,合同约定商标使用期限为4年,使用费总额为240万元,每两年收费一次,2023年第一次收取使用费,实际收取120万元,已将60万元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2)将自发行者购进的一笔三年期国债售出,取得收入117万元。售出时持有该国债恰满两年,该笔国债的买入价为100万元,年利率5%,利息到期一次支付。该公司已将17万元计入投资收益。

(3)将100%持股的某子公司股权全部转让,取得股权对价238.5万元,取得现金对价26.5万元。该笔股权的历史成本为180万元,转让时的公允价值为265万元。该子公司的留存收益为50万元。此项重组业务已办理了特殊重组备案手续。

(4)撤回对某公司的股权投资取得85万元,其中含原投资成本50万元,另含相当于被投资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15万元。

(5)当年发生广告费支出480万元,以前年度累计结转广告费扣除额65万元。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30万元,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票据。当年实际发放职工工资300万元,其中含福利部门人员工资20万元;除福利部门人员工资外的职工福利费总额为44.7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职工教育经费支出9万元。

(6)当年自境内关联企业借款1500万元,年利率7%(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为5%),支付利息105万元。关联企业在该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金额为500万元。该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

(7)当年转让一项账面价值为300万元的专利技术,转让收入为1200万元,该项转让已经省科技部门认定登记。

(8)该公司是当地污水排放大户,为治理排放,当年购置500万元的污水处理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投入使用,同时为其他排污企业处理污水,当年取得收入30万元,相应的成本为13万元。该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所列设备,为其他企业处理污水属于公共污水处理。

(其它相关资料:该公司注册资本为800万元。除非特别说明,各扣除项目均已取得有效凭证,相关优惠已办理必要手续)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业务(1)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并简要说明理由。

(2)计算业务(2)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业务(3)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4)计算业务(4)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5)计算业务(5)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业务(6)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7)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8)计算业务(8)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

(9)计算该公司2023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额。

2017注会税法模拟二答案

一 、单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24小题,每小题1分,共24分。每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p6)

2、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减按2%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50000+20000)/(1+3%)×2%=1359.22(元)。

3、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1)销售边角废料应纳增值税=82400÷(1+17%)×17%=11972.65(元);(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8月1日以后购入的小汽车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应纳增值税=72100÷(1+17%)×17%=10476.07(元);(3)销售生产设备应纳增值税=120000÷(1+17%)×17%=17435.90(元);(4)企业上述业务共计应缴纳增值税=11972.65+10476.07+17435.90=39884.62(元)。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选项。

4、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陆路运输服务”征收增值税,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选项bcd: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

5、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企业销售货物发生销售折扣的,按照折扣前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选项b:除金银首饰外,采用以旧换新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不得扣减旧货物的收购价格;选项c:采取还本销售方式销售货物的,以货物的销售价格为销售额计征增值税,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

6、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应纳烟叶税=(60+6)×20%=13.2(万元),该卷烟生产企业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60+6+13.2)×13%+1×11%=10.41(万元)。

7、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免抵税额应作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对出口产品退还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已缴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该企业2023年1月应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计=(50+8)×(7%+3%+2%)=6.96(万元)。

8、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进口货物的关税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不包括境内运费;进口货物在境内的复制权费如能与该货物实付或者应付价格区分,不得计入关税完税价格。该公司进口此批化妆品应缴纳关税=(30+2+0.2)×10%=3.22(万元)。

9、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征资源税;将开采的天然气用于换取机器设备,应按规定计算缴纳资源税。则该油气开采企业2023年2月应缴纳资源税=5000×6%+150/80×(80+20)×6%=311.25(万元)。

10、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选项abc: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d:对于企业的铁路专用线用地,在厂区以外,与社会公用地段未加隔离的,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内的铁路专用线用地,照章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11、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占用规定的农用地的,不征收耕地占用税。

1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对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张某当年应缴纳房产税=5000×4%×7=1400(元)。

1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契税是以在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方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4、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房地产开发费用=70+(800+600)×5%=140(万元);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3000×5%×(7%+3%)=15(万元);扣除项目金额合计=800+600+140+15+(800+600)×20%=1835(万元);增值额=3000-1835=1165(万元),增值率=1165/1835×100%=63.49%,适用税率为40%,速算扣除系数为5%;则应缴纳土地增值税=1165×40%-1835×5%=466-91.75=374.25(万元)。

15、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应作为购车价款的一部分,并入计税依据中征收车辆购置税;支付的车辆装饰费应作为价外费用并入计税依据中计税;支付的保险费,凡使用代收单位票据收取的,应视作代收单位价外收费,购买者支付的价费款,应并入计税依据中一并征税;购买者支付的控购费,不属于销售者的价外费用范围,不应并入计税价格计税。张某应纳车辆购置税=[300000+(2000+1000+5000+9000)÷(1+17%)]×10%=31452.99(元)。

16、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车船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拖拉机。

17、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对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从贷款方取得一定数量抵押贷款的合同,应按借款合同贴花;在借款方因无力偿还借款而将抵押财产转移给贷款方时,应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的有关规定计税贴花。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80×0.05‰×10000+100×0.5‰×10000=40+500=540(元)。

18、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境外企业在我国设立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我国的与境内机构场所有实际关系的所得,应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9、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全额适用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20、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抵免限额=300×25%=75(万元);境外优惠饶让视同纳税=300×30%=90(万元);75<视同实纳90万元,可抵免75万元;a国应征所得税额=(300+600)×25%-75=150(万元)。

21、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纳税担保范围包括税款、滞纳金和实现税款、滞纳金的费用。费用包括抵押、质押登记费用、质押保管费用,以及保管、拍卖、变卖担保财产等相关费用支出。

22、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规定,各级税务机关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不具处罚主体资格。

23、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a:股份制企业的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认为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可以以企业名义申请行政复议。(p482)

24、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选项b:税务行政诉讼遵循的是“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即:当事人不能以起诉为理由而停止执行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如税收保全措施和税收强制执行措施。(p491)

二 、多项选择题 ( 本题型共14小题,每小题1.5分,共21分。每小题均有多个正确答案,请从每小题的备选答案中选出你认为正确的答案。)

1、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上述选项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没有扣税规定。

3、正确答案: a,d

答案解析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消费税。乙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78×2×15%=23.4(万元)。(2)委托方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缴纳消费税;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本题中,甲高档化妆品生产企业销售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的不含税价格(37.44÷1.17=32万元)高于受托方乙企业的计税价格(78×2×20%=31.2万元),所以需要征收消费税。(3)将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香水用于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在计算缴纳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时准予按照生产领用量扣除委托加工收回高档香水已纳的消费税。(4)甲企业2月份应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的消费税=300×15%+37.44÷(1+17%)×15%-23.4=26.4(万元)。

4、正确答案: b,c

答案解析

本题综合考查了烟叶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纳税地点的内容,要注意对烟叶税的整体把握。选项a:在中国境内收购晾晒烟叶、烤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选项d: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

5、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按规定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选项b:对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单独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暂按应征税款的50%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6、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7、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1)选项ab: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而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要根据相关条件计算限额,高于限额的按照限额扣除;(2)选项cd:向非关联企业借款,只要不高于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即可,则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扣除限额=500÷10%×4.8%=24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0-240=260(万元)。

8、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9、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

选项c: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10、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

上述各项均符合规定。

11、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ab:个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住房和用品(不包括机动车辆、金银饰品、古玩字画、豪华住宅或者一处以外的住房),不在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的范围之内;税务机关对单价5000元以下的其他生活用品,不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和强制执行措施。选项c: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时,只对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采取税收保全措施;但采取税收强制执行措施时,对纳税人未缴纳的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选项d:税收保全措施与强制执行措施之间没有必然的因果连续关系,强制执行措施之前不一定有税收保全措施做铺垫,而税收保全措施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强制执行措施。

12、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税务机关派出的人员进行税务检查时,应当出示税务检查证和税务检查通知书。

13、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税务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仅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和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的违法案件。

14、正确答案: a,c

答案解析

选项b:行政诉讼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选项d:只有对于“征税行为”才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对复议不服的才能提请行政诉讼,对于其他行为并没有此项规定。(p491、493)

三 、计算问答题 ( 本题型共4小题24分。其中一道小题可以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请仔细阅读答题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须全部使用英文,答题正确的,增加5分。本题型最高得分为29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正确答案:

(1)业务(1):外购货物取得普通发票的,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2):外购货物由于取得的是普通发票,所以不得抵扣货物的进项税额;支付给小规模纳税人的运输费,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准予按照3%的征收率抵扣进项税额,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10000×3%=300(元);

该商场当月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0元。

(2)业务(3):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本题由于电脑当月尚未发出,所以不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业务(4):调制乳适用17%的增值税税率、鲜奶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对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免征增值税。应确认的销项税额=11232÷(1+17%)×17%+10848÷(1+13%)×13%=2880(元);

业务(5):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3000+234)÷(1+17%)×17%=469.90(元);

业务(6):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1+11%)×11%=5945.95(元);

该商场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2880+469.90+5945.95-300=8995.85(元)。

2、正确答案:

(1)

业务(1):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93600÷(1+17%)×17%=13600(元)

业务(2):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3×17%+3510÷(1+17%)×17%=31110(元)

业务(3):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00×17%=47600(元)

业务(4):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0000×5×(1+8%)÷(1-3%)×17%=18927.84(元)

业务(5):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6×17%=61200(元)

甲企业当期应缴纳的增值税=13600+31110+47600+18927.84+61200-50000=122437.84(元)。

(2)

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60000×3+3510÷(1+17%)]×9%=16470(元)

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280000×12%=33600(元)

业务(4):应缴纳的消费税=20000×5×(1+8%)÷(1-3%)×3%=3340.21(元)

业务(5):应缴纳的消费税=75000×6×9%=40500(元)

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6470+33600+3340.21+40500=93910.21(元)。

3、正确答案:

(1)税法规定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

(2)要根据配比原则计算当期可扣除的项目金额,可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3500×(1+3%)×70%=2523.5(万元)。

(3)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合同约定,扣留建筑安装施工企业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作为开发项目的质量保证金,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建筑安装施工企业就质量保证金对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具发票的,按发票所载金额予以扣除;未开具发票的,扣留的质量保证金不得计算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成本=1500×(1-5%)×70%=997.5(万元)。

(4)纳税人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并能提供金融机构的贷款证明的,其允许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为:利息+(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5%以内,对于超过贷款期限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则可扣除的房地产开发费用=80×70%+(2523.5+997.5)×4%=196.84(万元)。

(5)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9800×0.5‰+(9800-3500×70%)÷(1+11%)×11%×(5%+3%+2%)=4.9+728.38×(5%+3%+2%)=77.74(万元)。

(6)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允许按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所支付的金额和房地产开发成本之和,加计20%扣除;则可扣除项目金额合计=2523.5+997.5+196.84+77.74+(2523.5+997.5)×20%=4499.78(万元)

增值额=9800-728.38-4499.78=4571.84(万元)

增值率=4571.84÷4499.78×100%=101.60%

应缴纳土地增值税=4571.84×50%-4499.78×15%=1610.95(万元)。

4、正确答案:

(1)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应税的工资、薪金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从任职单位取得的全年工资和独生子女补贴共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9000-3500)×20%-555]×12=6540(元)。

(2)针对李某取得的兼职收入,支付报酬的单位应该为李某负担的个人所得税=(3000-800)÷(1-20%)×20%=550(元)。

(3)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李某取得的福利彩票中奖收入和保险赔款,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20%=4000(元)。

(4)自2023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李某取得的红利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0。

(5)单位按低于购置或建造成本价格出售住房给职工,职工因此而少支出的差价部分,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对职工取得的上述应税所得,比照全年一次性奖金的征税办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某少支出的差价金额=500000-260000=240000(元),240000/12=20000(元),适用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1005元,则李某低价从单位购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40000×25%-1005=58995(元)。

(6)李某出售住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200000-90000-8000)×20%=20400(元)。

(7)企业为股东购买车辆并将车辆所有权归到股东个人名下,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考虑到该股东个人名下的车辆同时也为企业经营使用的实际情况,允许合理减除部分所得。

乙企业为李某购车应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300000-100000)×20%=40000(元)。

四 、综合题 ( 本题型共2小题31分。涉及计算的,要求列出计算步骤。)

1、正确答案:

(1)业务(3):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18000×17%=3060(元);

业务(4):纳税人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5740÷(1+17%)×17%=3740(元);

业务(5):应确认的a型号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25740÷(1+17%)×17%×2=7480(元);应确认的b型号机器设备增值税销项税额=13000×(1+10%)×17%=2431(元);

该企业当月应确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3060+3740+7480+2431=16711(元)。

(2)业务(1):外购货物用于免征增值税项目的,不得抵扣货物的进项税额和相关运费的进项税额;

业务(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业务(6):食用植物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应转出的进项税额=5200×13%=676(元);

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16711-(5000-676)=12387(元)。

2、正确答案:

(1)利息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

对利息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商标使用权收入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60万元。

对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特许权使用人应付特许权使用费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应予调减。

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100×(5%÷365)×365×2=10(万元)

(3)非股权支付对应的资产转让所得=(265-180)×(26.5÷265)=8.5(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65-180)-8.5=76.5(万元)

(4)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5(万元)

(5)计算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扣除的基数=2500+1300=3800(万元)

可以扣除的广告费限额=3800×15%=570(万元)

当年发生的480万元广告费可全额扣除,并可扣除上年结转的广告费65万,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65万元

可以扣除的招待费限额=3800×5‰=19(万元)

实际可以扣除的招待费=(30-20)×60%=6(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0-6=24(万元)

可以扣除的福利费限额=280×14%=39.2(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44.7)-39.2=25.5(万元)

可以扣除的工会经费限额=280×2%=5.6(万元),工会经费可全额扣除

可以扣除的教育经费限额=280×2.5%=7(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9-7=2(万元)

(6)可扣除的借款利息=500×2×5%=50(万元)

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5-50=55(万元)

(7)技术转让所得=1200-300=900(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500+(900-500)÷2=500+200=700(万元)

(8)可以抵减的应纳所得税额=500×10%=50(万元)

可以免税的所得额=30-13=17(万元)

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17万元

(9)会计利润=2500+1300+240-600-460-210-240-120-130-105+282=2457(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2457-40+60-10-76.5-15-65+24+25.5+2+55-700-17-100=1600(万元)

应纳所得税税额=1600×25%-50=350(万元)。

【第12篇】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会计分录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是会计工作中的常见问题,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征收范围十分广泛。每年几乎所有企业都要按时申报增值税。本文就针对计价增值税税款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

第一种:月底,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那么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第二种:月底,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则做以下会计分录:

(1)计算应交增值税: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2)结转: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3)缴纳: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减免增值税会计分录怎么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贷:营业外收入——减免税额

实物折扣的增值税是怎么处理的?

一般纳税人月末增值税结转会计分录怎么做?

1、一般纳税人上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如下所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如果企业收到税务机关退回多缴的增值税时,则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2、月份终了,企业应将当日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税额自“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具体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金——应支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3、当月上交上月应交未交的增值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全——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介绍

增值税属于价外税,是一种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流转税。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有着不重复征税,具备中性税收的特征。税收范围比较广泛,能够平衡税负,促进公平竞争。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四个环节,分别是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另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在增值税征税范围内。增值税税收类型包括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以上就是关于计价增值税税款会计分录是什么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增值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3篇】增值税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

对谁纳税?答: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强调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除以发包人名义经营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营改增业务和原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业务:1)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扣缴义务人: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扣缴义务人: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以及管理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注:自然人不能注册成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超500万元,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税销售额包含:1)纳税申报销售额(自行申报的全部应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3)项查补税款计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不进行追溯调整)

【第14篇】202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表下载

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那么,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第一: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和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号公告规定,“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案例1】公司2023年7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50万、120万、190万、190万、250万。

分析:该企业前四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应将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10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案例2】公司2023年3月开业,主营零售日用百货,又兼营零售蔬菜水果,2023年3月至2023年2月取得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分析:根据6号公告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故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包括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免税销售额即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适用差额销售额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案例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选择差额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7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550万元,支付五险一金45万,共计595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700-595)/(1+5%)),但是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666.67万元【700/(1+5%)】,已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3号令同时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营改增在年销售额标准方面充分照顾了纳税人的选择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转让一般金额较大,很可能导致纳税人销售额超出500万的标准,因此,43号令中将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排除在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之外,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权。

第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超过标准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所有的非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者只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也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分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23年第22号)规定,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资格认定。对此类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个前置条件取消了,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理解: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主要是指: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期进行申报纳税。

第五: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法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使会计核算不健全也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会计核算仍然不健全,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一般纳税人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2023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23年5月总销售额(不含税)为300万,该公司5月份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该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符合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①首先,查核一下销售额300万元是否符合以上文件中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且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如果包括,此部分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应剔除;

②如果确认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再计算连续12个月是否满足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2019.12-2020.5月六个月期间共300万,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公式: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300/6×12=600万元

③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为6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因此,该公司不能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第15篇】增值税纳税人如何划分

众所周知,增值税纳税人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企业采购可以选择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也可以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不同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对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和税后净利润的影响也是不同的。

采购方企业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不论是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还是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货物,即使取得相应可以抵扣的凭证,也不能抵扣进项。因此,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只需要对比从不同供应商采购货物的成本的大小即可。

采购方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可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13%、9%或者6%的进项税额;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如果取得其自开或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3%的进项税额,如果只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则不能抵扣进项。

假设采购方为一般纳税人,不含税销售额为s,销售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为t,企业适用的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为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金额为含税价p1,适用的税率为t1,其他费用为f,净利润为l1={s-p1÷(1+t1)-f-[s×t-p1÷(1+t1)×t1]×(7%+3%)}×(1-25%)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金额为含税价p2,适用的征收率为t2(取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费用为f,净利润为l2={s-p2÷(1+t2)-f-[s×t-p2÷(1+t2)×t2]×(7%+3%)}×(1-25%)

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金额为含税价p3,适用的征收率为t3(开具普通发票),其他费用为f,净利润为l3==[s-p3-f-(s×t)×(7%+3%)]×(1-25%)

1.令l1=l2,得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p1/p2=(1+t1)(1-0.1t2)/(1+t2)(1-0.1t1)

当t1=13%,t2=3%时,代入上式得p1/p2=(1+13%)(1-0.1×3%)/(1+3%)(1-0.1×13%)=1.1082

即,在t1=13%,t2=3%的情况下,当p1/p2=1.1082时,无论是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能从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其净利润是一样的;

当p1/p2>1.1082时,则从能从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净利润较大,此时应当选择从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采购;

当p1/p2<1.1082时,应当选择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2.令l1=l3,得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p1/p3=(1+t1)/(1-0.1t1)

当t1=13%,t3=3%时,代入上式得 p1/p3=(1+t1)/(1-0.1t1)=(1+13%)/(1-0.1×13%)=1.1449

即,在t1=13%,t3=3%的情况下,当p1/p3=1.1449时,无论是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还是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其净利润是一样的;

当p1/p3>1.1449时,则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的净利润较大,此时应当选择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

当p1/p3<1.1449时,应当选择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处采购。

3.令l2=l3,得净利润均衡点价格比p2/p3=(1+t2)/(1-0.1t2)

当t2=3%,t3=3%时代入上式得p2/p3=(1+t2)/(1-0.1t2)=(1+3%)/(1-0.1×3%)=1.0331

即,在t2=3%,t3=3%的情况下,当p2/p3=1.0331时,无论是从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还是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其净利润是一样的;

当p2/p3>1.0331时,则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采购的净利润较大,此时应当选择从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

当p2/p3<1.0331时,应当选择从自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处采购。

【第16篇】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差额征税的相关涉税知识一直是广大纳税人关注的重点,也是我们实际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一个难点。小编进行了系统梳理,希望对您的工作有所助益。

01

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02

劳务派遣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3

安全保护服务

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劳务派遣服务差额征税政策: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

04

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05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需要注意的是: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第四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06

建筑服务简易计税项目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7

房地产开发企业一般计税项目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08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预缴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5月1日后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09

纳税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非自建不动产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选择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按照5%的预征率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三条 第四条

10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转让购买的住房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第五条

11

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2

经纪代理服务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3

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4

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

(1)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

(3)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②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经商务部授权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批准的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达到1.7亿元的,从达到标准的当月起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5月1日后实收资本未达到1.7亿元但注册资本达到1.7亿元的,在2023年7月31日前仍可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2023年8月1日后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不得按照上述第(1)、(2)、(3)点规定执行。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6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第一条

17

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三条

18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应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提供“教育辅助服务”缴纳增值税;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六条

19

签证代理服务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七条

20

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不包括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境外提供建筑服务等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第八条

21

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机票代理服务

1.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2.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三条

来源:北京市税务局、每日税讯丨综合编辑

责任编辑: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增值税纳税人(1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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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情提示:

1、开纳税人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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