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管理范文网
当前位置:管理范文网 > 公司知识 > 增值税

增值税税额(16篇)

发布时间:2023-09-21 20:40:19 查看人数:74

【导语】增值税税额怎么写好?很多注册公司的朋友不知怎么写才规范,实际上填写公司经营范围并不难,我们可以参考优秀的同行公司来写,再结合自己经营的产品做一下修改即可!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增值税税额,有简短的也有丰富的,仅供参考。

增值税税额(16篇)

【第1篇】增值税税额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财务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增值税,政策多、税率多、计算复杂,尤其税率和计算是最让大家头疼的,也因为经常发生变动,常常税率就容易记混或者忘记。

为了方便大家记忆,给大家分享一份增值税税率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今天起,这是我最新最全的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以下13%税率的货物易与农产品等9%税率货物混淆

增值税征收税率

(一)5%征收率:

(二)3%征收率减按2%征收

(三)减按0.5%征收

(四)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五)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本文素材来源:涛哥说税

以上就是今天的内容,希望今天的分享能够帮助大家更好的记忆增值税的税率,想要了解更多财会知识,就请关注我吧,每天都会更新会计新知识!

【第2篇】增值税税额计算

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23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增值税。

最新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表

税率

征收率

扣除率

计算方法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简单地说,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只要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所购销的货物其实都是含税的货款。因此在计算收入时都要把增值税剔除,即:

价税合计/1.17=不含税价款, (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价款*17%=增值税 (销项税或进项税) (购入时是进项税,销售时是销项税)

购入:10000/1.17=不含税货款8547.01

8547.01*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销售:15000/1.17=不含税销售额12820.51

12820.51*17%=增值税(销项税)2179.49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179.49-进项税1452.99=726.5

如果按你所说货款减去税金,即不含税价款。比如进货,就是用:

含税价10000-进项税1452.99=不含税价款8547.01.

即增值税计算公式为:价税合计10000/1.17*17%=增值税(进项税)1452.99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

购入时,虽然不分开进项税,但是也是含税的。只是因为规模小,国家规定不让抵扣进项税。

因此要将价税合计全部记入存货。比如上例中购入10000,全部记到存货成本中,不剔除增值税,因为国家不允许小规模纳税人抵扣进项税。

销售时,按3%的征收率计算增值税,即:

价税合计/1.03=不含税销售额,(就是含税货款中剔除增值税)

不含税销售额*3%=应交增值税。

比如上例中销售15000。即:

15000/1.03=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

不含税销售额14563.11*3%=应交增值税436.89

最新优惠政策(主要是2023年以来一些重大的政策变化)

2023年

从2023年5月1日起:

一是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

二是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元和80万元上调至500万元,并在一定期限内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让更多企业享受按较低征收率计税的优惠。

三是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

财政部发布《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023年

end

免责声明:本平台未注明原创文章均转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因转载众多,无法确认原始作者的,仅标明转载来源。如有问题,请与我们联系,文中观点仅代表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平台观点。

【第3篇】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

大部分企业基本上只要开票报税,都需要购买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继而发生一些税控维护费,前面介绍了税控设备取得发票后如何做账务处理、申报纳税以及税控设备的管理风险。

关于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以及支付技术维护费在全额抵减过程中,还有很多小细节,今天我们看下遇到这些问题时应该怎么做处理:

1. 问 :不是初次购买税控盘支付的费用,可以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吗?

答:不可以!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举个例子:

a企业为货物销售按月申报一般纳税人,由于企业的办税人员不小心导致税控盘丢失,缴纳了1万元的罚款,同时为了尽快恢复正常经营开票,该企业8月份又购买了税控盘,并取得了专票,本次的费用是不适用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额抵减的!

2. 问:抵减增值税和进项税额抵扣是同一概念吗?

答:这个点是很多人容易搞混的,不是同一概念。

抵减增值税是指全部费用(价税合计)一起抵税(增值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税额部分的抵扣。

再举个例子:

b公司是一般纳税人,8月份增值税应纳税额为8000元,首次购买的税控盘取得专票,可以抵减280元的增值税,那实际甲公司只需要缴纳8000-280的税款,这叫全额抵减;进项税额抵扣指的是在增值税环节,用来抵扣纳税人销项税额的,比如甲公司销项税额10000元,进项税额可抵扣2000元。不知道大家是否能正确理解这两个概念!

3.问:可以抵减增值税的专用设备具体包括哪些?

答: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税控盘、报税盘和传输盘。

4.问:购买税控系统设备抵减增值税是否需要取得专票?

答:纳税人(含小规模)购置升级版的税控设备,必须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才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可以抵减。(不需要认证勾选,直接全额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实务中,取得税控设备普票的也可以全额抵减,建议最好去大厅进行备案登记)

纳税人(含小规模)支付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费,取得发票无特别要求,专票普票都可以,都可以全额抵减增值税。即:技术维护费的全额抵减不受发票类型限制,同时每年的技术维护费都可以全额抵减。

5.问:我是一般纳税人,购买的税控盘费用和技术维护费,开具的是专票,请问能同时既可以全额抵减又做进项抵扣吗?

答:这种情况属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好事不能全占了,但是有的可以重复享受优惠,比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同时记载资金的账簿可以减半征收印花税,享受减半再减半的双重优惠。

比如,c公司一般纳税人,取得支付税控设备的技术维护费专票,价税合计280元,税额15.85元,已经全额抵减了增值税应纳税额,税额15.85元不能做抵扣凭证,如果已经做了进项抵扣,则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

还有小伙伴们问: 能不能享受加计10%扣除? 没有政策说明这个可以就加计扣除的,如果有小伙伴找到相关政策原文,可以告诉猫叔一下。

6.问: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费用及支付的技术服务费抵减税额有没有期限?要在多久之内全部抵减完?去年购买的今年还能抵减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当期抵减不完,剩余部分可以结转下期(或下年)抵扣。

文章来源于会计头条app,本文为猫叔说税原创文章,作者猫叔

【第4篇】增值税税额计算器

现在很多都是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税局会根据当地、同行业来定一个税负的,即应交多少税,如果企业低于这个税负,系统就会发出预警,这时税局就会让你自查,甚至稽查等等,所以大家一定要重视增值税税负预警!

小编今天就教大家五分钟搞定增值税税负预警,自带公式录入数据还自动生成预警!!一起来看看吧。(文末可分享电子版)

增值税测算表

增值税税负计算表

销项发票登记表

进项发票登记表

汇总表

应纳税额汇总计算表+应交税额统计图表

财务预警分析

新增值税税率调整计算器

....篇幅有限,无法一一展示,需要完整版增值税税务系统电子版的朋友,大家可以看下方的方式。

【第5篇】增值税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最近,不少财会人来问小编同一个问题,视同销售怎么辨别?会计分录该如何处理?视同销售的进项税额又是什么?

小编这里还真的收集到不少粉丝类似的情况,现在来跟大家分享一下。

知识拓展:代金券、消费积分抵现金是否视同销售?

例子:

有一家专门做电脑生产的公司,属于一般纳税人,该公司某个型号的电脑成本是5000元,市场上(不含税)的售价是7000元。在节假日间,这公司想把上面这个型号的100台电脑赠送给客户公司。

上面这个例子,我们可以知道,这就是典型的视同销售的行为。虽然没有取到收益,在账务处理上无需进行处理。但是,在税法里,这种也属于市场上的推广,所以自然而然的也属于视同销售的行为,它也是以收益为目的。

那么,这种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接下来,小编给大家罗列一些增值税需要做进项税转出的情形以及增值税“视同销售” 的情形。

有财会人就会有疑问,怎么辨别“视同销售”的进项税需要转出?

我们可以先学会判断增值税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有两个标准:一看是否增值,二看对内还是对外。

我们来看一下例子:

示例一:某公司将外购的一批物品,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发放给员工做福利,可以看出这就是属于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形:

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购进的时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放福利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示例二:如果该物品是自产的,发给员工做福利,那这时就属于视同销售的情形:

账务处理方式如下:

发放职工福利会计分录: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的会计分录: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所以,就可以根据物品是不是自产的还是外购的来判断是增值税视同销售还是进项税额转出,只有外购是进项税额转出,其他的都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会

【第6篇】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首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每年缴纳的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账务处理:

(一)购买时分录: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二)抵减增值税的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借:管理费用(红字)

【第7篇】企业增值税可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

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减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现举例说明这个计算公式:

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生购入原材料做:

借:原材料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2.当企业销售产品该产品时做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3,当计算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即:公司本来应交34元的销项税,当在购货是有17元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因此现在只要交34-17=17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贷:银行存款17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第8篇】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综合所得(适用3%至45%超额七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年度收入额-60000-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依照年表换算为月计算应纳税额

经营所得(适用5%至35%超额五级累进税率)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指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扣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比例税率20%)【提示】自2001年1月1日起,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税率征税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费用扣除金额-减免税收入因为项目不同,费用扣除金额不同,需要按不同的应税项目分项计算

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稿酬折上折56%)应纳税所得额=年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年收入额=工资、薪金所得(据实扣除)+劳务报酬所得 x(1-20%)+稿酬所得 x(1-20%)x7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x(1-20%)

专项扣除(社保+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子女教育:满3岁学前教育+学历教育,每个子女1000元/月【提示】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其他扣除,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继续教育:学历教育,400元/月x48个月;个人接受本科及以下学历继续教育,父母可选择一方扣除;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当年,按3600元/年

大病医疗:15000以下个人负担,限额80000元/年,可由本人或配偶扣除,子女由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本人或配偶+首套住房贷款利息,1000元/月最长20年,可选择夫妻一方或各50%扣除住房租金: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1500元/月,其他城市人口100万以上,1100元/月,人口100万以下,800元/月

赡养老人:以家庭为单位,2000元/月

其他扣除: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

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费用80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 x(1-20%)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利息、股息、红利和偶然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次收入额x20%

其他费用扣除标准通过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构个人捐赠的扣除规定限额扣除:公益性捐赠30%全额扣除:捐赠给红十字事业、农村义务教育、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公益救济性捐赠、教育事业【记忆:老少爷们搞学习干公益】

其他扣除规定对个人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的支出,限额扣除2400元/年(200元/月)

应纳税额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费用60000-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其他扣除)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税款的计算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6万=5000元/月)-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其他扣除

2023年7月1日起,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三级预扣预缴适用)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折上折56%)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7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70%x20%(预扣率)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800)x20%(预扣率)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预扣预缴税额=收入额x(1-20%)x20%(预扣率)

自2023年7月1日起,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累计预扣法计算并预扣预缴税款

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及以前年度亏损)x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应纳税额=(每次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800)x2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应纳税额=(收入额-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修缮费用限额800)x(1-20%)x20%

个人取得房屋转租的收入(财产租赁所得)取得转租收入的个人向房屋出租方支付的租金,凭房屋租赁合同和合法支付凭据,允许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从计算转租所得时予以扣除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x20%

个人转让房屋的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其取得房屋时所支付价款中包含的增值税计入财产原值,计算转让所得时可扣除的税费不包括本次转让缴纳的增值税

受赠人转让受赠房屋的,以其转让受赠房屋的收入减除原捐赠人取得该房屋的实际购置成本以及赠与和转让过程中受赠人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余额,为受赠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征个人所得额

偶然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x20%

【第9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

答:《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规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上述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因此,2023年4月1日以后,如果b公司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则对应的扣除率为13%;如果销售的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则扣除率为9%。

【第10篇】增值税申报表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不是所有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

2023年04月22日 中国税务报 版次:07 作者:杨小燕

一般纳税人企业对外发生捐赠事项,按现行增值税政策规定应按捐赠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为了鼓励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国家出台了许多税收优惠政策。其中一项税收优惠是,对特定地区的扶贫捐赠免征增值税。实际工作中,一些企业在享受免税红利的同时,忽略了免税收入对应进项税额的处理,给企业造成了不必要的麻烦。

案例

2023年9月,a公司根据县级人民政府的统一安排,通过同级红十字会向陕西省某地捐赠了一批市价100万元的自产产品。该捐赠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务院扶贫办公告2023年第55号)的规定,属于免征增值税范畴。

企业当期共实现收入1900万元。其中,一般计税方法项目收入1800万元(含税,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免税收入(对外捐赠)100万元;本期销项税额148.62万元,本期已认证抵扣进项税额126.52万元。

在会计处理时,企业财务人员借记“应收账款”1800万元,“营业外支出——捐赠”100万元,贷记“主营业务收入”1651.38万元,“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48.62万元,“免税业务收入”100万元。期末,企业申报缴纳增值税148.62-126.52=22.1(万元)。

2023年10月,主管税务机关在税务风险评估时认为,a公司上述业务税务处理存在错误,未按规定将对外扶贫捐赠额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作出补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并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

经过辅导讲解,企业财务人员明白了错误根源,按规定缴纳了税款和滞纳金。

政策规定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同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可见,企业将自产产品对外捐赠享受免征增值税,购进原材料等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不能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般纳税人兼营免税项目或者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发生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情形的(免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除外),应当将该项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从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无法确定该项进项税额的,按当期实际成本计算应扣减的进项税额。

正确处理

按上述规定,a公司当期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126.52×100÷(1651.38+100)=7.22(万元)。企业应按规定将免税收入对应的进项税额做转出处理,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并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第14行“进项税额转出——免税项目用”中填列7.22万元。

账务处理时,企业应借记“原材料”7.22万元,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7.22万元。

当期应申报缴纳增值税=148.62-(126.52-7.22)=29.32(万元)。

总结思考

最近几年,减税降费政策接连推出,为企业发展提供助力。企业在享受税收红利的同时,更要加强自身学习和对政策的研读,认真研判、准确界定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范围,切不可认为凡是进项税额都可以抵扣,也不可形成“抵扣越多就越好,对企业就越有利”的僵化思维。这很有可能适得其反,导致企业违反政策规定,超范围抵扣进项税额,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对税收法规的学习和理解,更要谨慎严密,切不可断章取义,更不可只取对企业有利的权益,而对自身不利的责任和义务置之不理。增值税政策体系不仅是一个庞大而又复杂的系统,更是一个环环相扣的税收链条体系。所有涉税事项不是一个或几个文件就能规定清晰的,而是要结合若干个子文件、补充文件等规定来理解和判断,且在不同的时期还会根据经济改革、经济发展、经济形势的需要作出调整。作为财务人员,应对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财税文件进行认真而系统的学习,避免在政策适用时“断章取义”。

(作者单位:东台永胜盈华游艇有限公司)

【第11篇】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税额怎么算

今天我们来学习一个重要的内容,作为会计,我们这都知道增值税是有预缴的,当我们申报的时候,底减额就是需要我们会计特别注重哦!你知道要怎么处理吗?快来学习吧!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

政策理解

关键词: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含不含一般计税的项目和简易计税项目的呢?

答案是肯定的。

实务问题

建筑服务一般计税项目预缴增值税可以抵减简易计税项目吗?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能不能跨项目抵减呢?

答案是:可以的

【第12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最近总有人来询问增值税里的视同销售和进项税额转出应该怎么区分?

尤其是做账时碰到同一种货物给员工,一个按视同销售处理,一个却是进项税额转出。每次都要对着条例翻,不注意的时候还常常搞错。

我们先从政策和概念上对它俩进行一个区分。

01、视同销售

视同销售其实是指将一些不符合会计准则和增值税法中销售条件的行为看做是销售货物。

这些货物在会计处理上不确认收入和成本,在税法上因为要保持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不中断,避免销售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按照正常销售缴纳增值税。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将8种情况划入了视同销售,在财税(2016)36号文件中又追加了3条:

需要注明的是视同销售的应用范围是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及其他个人。

02、进项税额转出

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货物的用途改变,或者发生非正常损失,造成上一环节的增值税无法在下一环节中抵扣,而选择将进项税转出,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

税法中虽然没有对进项税额转出做出明确规定,但在增值税的暂行条例中第九条和第十条对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情况做出了相关规定:

概括起来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业务分三种情况:业务本身不可抵扣;货物发生非正常损失;扣税凭证不合规。

03、区分

视同销售与进项税额转出,两者中容易混淆的项目主要是视同销售的4-8条和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中的第1条,大家判断可以按照以下的两步来:

1 判断货物是否发生增值

如果是货物经过了加工,不论是自产还是委托加工,都是进入了生产环节,发生了增值,无论是对内消费,还是对外消费都要看做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2 判断货物是对内使用还是对外使用

对于购进的货物来说,当用于投资、分配、赠送时,对外使用,货物的所有权发生了改变,就是视同销售。

而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免税项目时,对内使用,所有权可能没有发生变化,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看到这里是不是清楚一些,下面用4个容易混淆的例子来复习一下:

假设你的公司是一家茶叶生产公司:

情形一:将自己生产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经过了加工发生了增值,应做视同销售处理。

情形二:将自己购买的茶叶送给了客户。货物并未发生增值,但所有权发生了变化,属于对外使用,也是视同销售。

情形三:将自己生产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经过加工,发生了增值,还是视同销售。

情形四:将自己购买的茶叶作为员工福利。货物并没发生增值,对内使用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分清楚了这四种情形,对于剩下的情况就好区分多了,代销货物就是视同销售,非正常损失和抵扣凭证不合规就是进项税额转出。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会

【第13篇】增值税进项税额会计分录

一、外购商品销售的会计分录

借:库存商品 10000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

贷:应付账款 11300

二、需要抵扣的月份在勾选平台勾选签名后,将认证进项税额转入进项税额(假如1300全部已勾选认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1300

问题:购进时可不可以直接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回复1:购进货物取得可抵扣的专票没有通过认证是不可以抵扣的,而“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所以购进时先用“待认证进项税额”此科目。

回复2:当月购进时你直接计入“进项税额”,如果当月根据销项税额不需要这么进项税额,等到月末根据你不需要的勾选的税额转出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正数)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负数)

总结:这样账务上的“进项税额”与你申报的“进项税额”才一致。当然,如果你当月全部勾选,就不存在转出的问题了。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一般会根据税负情况算出需要勾选认证的税额,并不是购进多少进项就当月全额勾选认证。所以建议大家购进的税额先计入“待认证进项税额。”

三、 月末将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分别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如本月销售如下

借:应收账款 16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50

假如本月购进税额如上例为1300,月末结转如下:

月末结转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3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00

月末结转销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95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1950

月末将“转出未将增值税”(即进销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65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

如果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即做相反的会计分录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

四、次月交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650

贷:银行存款 650

注意

实际工作中如果是老会计一般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直接将差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进项大于销项就没有结转直接留底在多栏账页上,下次继续抵扣就可以,现在很多小伙伴没有做过一般纳税人手工账了,所以提到一般纳税应交税费多栏式也很蒙,所以还是建议用上面简单明了的方法处理,这样也容易看懂;

每个月如果“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方余额,就代表该交还未交的增值税额,如果此科目是借方余额,就代表勾选认证了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即常说的留底税额,下期可以继续抵扣。

【第14篇】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备案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公告2023年第1号

全文有效

2022.2.8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决定在全区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具体行业范围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中药饮片加工'(c2730)执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中药饮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经申请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生产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发布,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抵扣。

二、试点纳税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统一实行成本法,《中药饮片加工企业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标准》(附件1)由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发布。

三、试点纳税人2023年3月31日前购进的农产品,应及时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前申报抵扣。从2023年4月1日起,购进农产品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四、按照《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试点纳税人应自2023年4月1日起,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试点纳税人应对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实地盘库,并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情况及其应转出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表》(附件2)。

五、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按《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执行。

六、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以及工业半成品生产中药饮片的,应当分别核算,未分别核算的,不得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七、试点纳税人如因生产经营方式变化等原因,不再适用购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应于变化当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进行清算调整。

八、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2-23 16:59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一、为什么要在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

为扶持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的发展,提高税收征管质量,降低农产品加工企业的成本和风险,结合我区税务系统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决定将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

二、制定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依据是什么?

制定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依据是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三、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适用范围是什么?

自2023年4月1日起,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中药饮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中药饮片加工”(c2730))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其购进农产品无论是否用于上述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均实行核定扣除办法。

四、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农产品核定扣除方法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文公布)的规定,试点纳税人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可按照投入产出法、成本法、参照法方法核定。根据实地调研,中药饮片加工行业采用成本法作为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对于在实行核定扣除办法后,新增的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纳税人在投产当年可采用参照法,选取成本耗用率相近的已试点企业按照已核定的扣除标准计算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五、中药饮片加工行业农产品单耗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我区中药饮片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以2023年成本耗用率为基础,同时征求行业协会以及财政部门意见,以及我区中药饮片加工行业的长远发展,从鼓励企业降低生产耗用,提高生产效率,最大程度享受政策变化给企业带来的经济效益出发,核定了成本耗用率。

六、试点纳税人如何进行农产品进项税额抵扣?

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后,试点纳税人按照全区统一的扣除标准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不再凭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扣除率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有关规定执行;购进除农产品以外的货物、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增值税进项税额仍按现行有关规定抵扣。

七、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如何处理?

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后,试点纳税人应将期初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耗用的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试点纳税人应于2023年3月31对期末库存农产品以及库存半成品、产成品进行实地盘库,于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农产品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期初库存情况及其应转出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表》。

八、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中药饮片加工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自2023年4月1日起实施。

【第15篇】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

因为留抵退税力度加大后,可能有此前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希望重新选择留抵退税;同时也有纳税人在申请留抵退税时未考虑全面,也希望给予重新选择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机会。那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能否同时享受?又该如何选择呢?下文会给大家详细解释。

一、三者如何区分

1.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与出口退税先征后退、投资退税一并属于退税的范畴,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如黄金交易所会员单位销售标准黄金。

2.先征后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再由税务机关或财政部门按规定的程序给予部分或全部退税或返还已纳税款的一种税收优惠,属退税范畴,其实这是一种特定方式的免税或减免规定。与即征即退相比,先征后返具有严格的退税程序和管理规定,但税款返还滞后,特别是在一些财政比较困难的地区,存在税款不能及时返还甚至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3.留抵退税

留抵退税,其学名叫”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优惠”,就是对现在还不能抵扣、留着将来才能抵扣的”进项”增值税,予以提前全额退还。那么:增值税当期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在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如果一家企业纳税期内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就会形成留抵税额。

二、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纳税人,如何重新选择留抵退税

点击图片查看

三、如何选择

情况一:纳税人适用留抵退税

如果企业目前进项税额留抵金额很大,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计算的留抵税额大于企业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款的金额,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条件,或虽符合条件但享受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的金额远远小于留抵退税金额,则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政策,企业及时取得留抵退税资金用于企业生产,节省资金成本。

如果企业目前进项税额留抵不大或没有留抵税额,但未来预计会产生大量进项留抵税额,且预计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计算的留抵税额大于企业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款的金额,则企业可以选择适用留抵退税政策。

举例:

甲公司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企业,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企业享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合计为150万元。自2023年以来因疫情原因销售大幅下降导致企业有大量的留抵税额,截至2023年4月进项留抵税额为300万元,因以前甲企业享受了增值税即征即退而无法享受留抵退税,甲公司符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留抵退税的规定,根据该规定计算出可以享受的留抵退税金额为290万元。且甲公司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290万元>150万元,因此,甲公司可选择缴回增值税即征即退款150万元后,适用留抵退税政策。且甲公司预计未来销售业务增长不大,不符合留抵退税条件。

情况二:纳税人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

如果企业目前没有留抵税额或留抵税额金额很小,且未来预计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企业如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预计取得的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金额大于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则可以选择适用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举例:

乙公司为先进制造业,2023年享受了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2023年至2023年2月享受留抵退税共计150万元,2023年3月至目前企业一直在缴纳增值税,且预计未来几年企业应一直缴纳增值税,甲公司符合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如按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金额预计为380万元。

380万元>150万元(需要缴回的留抵退税款自2023年4月1日开始计算,因此不包括2023年享受了留抵退税金额为20万元)。

因此,乙公司可选择缴回增值税留抵退税款150万元后,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我想大家看完后,了解了留抵退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区别和利弊,希望大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去选择。

【第16篇】增值税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外购原料、燃料、动力)*税率。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进项税额是指当期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缴纳的增值减税额。在企业计算时,销项税额扣减进项税额后的数字,才是应缴纳的增值税。因此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纳税额的多少。

抵扣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抵扣进项税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后,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是什么意思?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现举例说明这个计算公式:

1.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发生购入原材料做:

借:原材料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7

贷:银行存款117

2.当企业销售产品该产品时做

借:银行存款234

贷:主营业务收入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34

3,当计算企业当期应交增值税时:应交增值税=销项税-进项税

即:公司本来应交34元的销项税,当在购货是有17元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因此现在只要交34-17=17元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7

贷:银行存款17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增值税税额(16篇)

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在财务工作中接触最多的就是增值税,政策多、税率多、计算复杂,尤其税率和计算是最让大家头疼的,也因为经常发生变动,常常税率就容易记混或者忘记。为了方…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友情提示:

1、开税额公司不知怎么填写经营范围,我们可以参考上面同行公司的范本填写,填写近期要经营的和后期可能会经营的!
2、填写多个行业的业务时,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经营项目为企业所属行业,税局稽查时选案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会有损失。
3、准备申请核定征收的新设企业,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

同行公司经营范围